2012 如學禪師佛教文化博碩士論文獎學金得獎論文摘述
清代女眾居士對佛教護持之探討
許淑貞
佛光大學佛教學系碩士
本論文主要探討清朝江南一帶女眾居士
如何於當時社會環境護持佛教?因明末四大 師推行三教合一思想實踐與清代基本國策「崇 儒重道」,分別從民間與國家政策兩方面影響 清代佛教,因此為探討本文主題,需從當代社 會背景環境、儒家思想中女性代表何種意義與 影響,才能理解宗教信仰在清代女性生命歷程 中,扮演何種角色?針對以上疑問,筆者將從 以下幾點深入探討:清代女性教育、統治者宗 教政策、庶民百姓對民間宗教與其社會功能之 觀點,以及觀音菩薩與妙善公主故事之於清代 女性的意義等,藉以勾勒出本文主題之面貌。
清代女性教育:
中 國歷 朝統治 者以儒 家思 想為治 國方 針,均重視教育,因此清朝亦不例外;自順治 帝提出「崇儒重道」之政策後,康熙帝認為「至 治之世,不以法令為亟,而以教化為先」,遂 提「上諭十六條」;而雍正帝將十六條加以解 釋,成萬言《聖諭廣訓》,並於雍正二年頒行 天下並推廣,至乾隆時期全國鄉鎮每月朔望宣 講廣訓,形成以孝治天下的政治思想綱領;由 此可知,「教化臣民」一直是清代重要治國方 針,所有政策的制定均不離此,包括宗教政 策。「教化」意即教育,故清代非常注重教育;
一般而言,兒童接受儒家教育即是最早接受教 育之時,謂之「啟蒙」。但是自出生之始至接 受正式儒家教育之前這段時間,是誰來擔任啟 蒙之責?
有關此疑問,可自中西學者對儒家思想研 究成果中得知,「母親」不僅是擔任啟蒙教育 之最佳人選,甚至最佳啟蒙之時期,亦與女性 有關。漢代劉向所著《列女傳.母儀.周室三 母》一文中清楚指出女性於妊娠期即可開始教 育子女,意即「胎教」。而中國史上名醫如北 齊徐之才、唐孫思邈、清末民初印光大師,皆 從各自之思想(儒、釋、道)提出胎教之法,方 法不同,但均要求孕婦言行舉止與心情,需端 莊有度、氣定祥和,此舉有利胎兒出生後人品
之養成。另從清代流傳至今之各式教材中得 知,兒童成長過程之教育,除了讀書識字,更 重視道德教育。由此可知,教育者之人格品性 在重視節婦觀念與儒家思想的清代,是如何被 統治者以及社會各階層重視。
因此清代女性教育書籍,除了〈女四書〉(東 漢班昭的《女誡》、唐代宋若昭所作的《女論 語》及《女範捷錄》、明代仁孝文皇后所作的
《內訓》),尚有大量「女教書」被寫出,其 數量居歷代之冠,其目的只為教育出儒家思想 中之完美女性,以其德行教養出對中國人文思 想與國家社稷有功之子,完成儒家「其家、治 國、平天下」之最高理想;最佳之例證,如清 代著名官員如汪輝祖、伊會一等,其諸多利民 施政,均深受其母之言教、身教影響,但並非 每一位女性皆如此。清代《刑案匯覽》文獻案 例中記載,部分女性因無法承受嚴苛禮教束 縛,而觸犯律法,在在顯示出理想與現實的矛 盾。因此女性為舒緩道德禮教沉重壓力,轉而 尋求宗教信仰,冀望藉行善、造福、積福,誦 經、禮佛、佈施等宗教修持,改變自身與親友 命運,有著美好的來世。然而清代女性又如何 實踐宗教修持,又如何影響親友、子女?
前文已提及啟蒙教育在儒家教育思想中之重 要性;宗教方面之啟蒙,則是清代女性在日常 生活中操持繁瑣家務之餘,藉由誦經、禪坐、
念佛、持戒、佈施供養寺院等修持,減輕為人 妻、人媳、人母以及有效分配家用之沉重責 任;意即女性融合釋、儒兩家思想,以實際行 為展現於日常生活中,子女、親友皆因其言行 舉止而受其教導,宗教信仰亦藉此傳承於下一 代。然而女性的佈施之舉,在「男主外、女主 內」的傳統觀念下,女性無法外出工作,賺取 金錢,卻有佈施之錢財,那麼其財物從何而 來?有關此疑問,需從清朝社會經濟談起。
康熙(1662-1722)中期以後,隨著政局安定,百 姓安居樂業,商業活動盛行,奢華生活中所需 的手工業產品日漸愈多,代表百姓越加富裕,
女性受教育機會在中國歷朝中相對提高;此時 才華洋溢的婦女數量居歷代之冠,學識涵養不 輸一般男性學者,其他才能的女性亦不在少 數,例如文學、繪畫、天文、科學、醫學等多 樣化才華,贏得家族親友與社會肯定,不僅有 許多作品流傳於後世,亦對社會百姓有諸多貢 獻,有些女性甚至以其自身才華謀生,協助家 計。
然而為何女性需承擔家計而外出謀職?
因家中遭逢變故或其它無法抗拒之緣由,此現 象間接打破傳統「男主外女主內」觀念;另因 帝王之故,間接促成女性從事手工業與地方經 濟的發展。由於康熙與乾隆因事母至孝,故南 巡之際,攜母同行,前往江南一帶著名寺院參 訪,出資修茸、供養佛寺,帶動善男信女前往 朝聖。當地居民為因應人們宗教信仰之需求而 產生的手工業與餐飲、住宿等各種商業行為,
加上當地政府全力支持,因此經濟活動蓬勃發 展,許多女性得以外出工作,不僅改善家中經 濟,其所得之薪資甚至高於男性,得以掌握家 中經濟大權,在家中與傳統社會地位因此改 變。在高明的財務計畫分配下,日常家用之 餘,尚能分配部分錢財於宗教活動上,眾多女 性時常參加香會與朝山等宗教活動,不僅為自 己與家人祈福,更藉此遊山玩水(在《醒世姻 緣傳》第六十八、六十九回中有著詳細描寫);
除了帝王曾駕臨之寺院,其他各城鎮之大小寺 院亦同時成為教育、集會、慶典、官方祭祀、
祈雨、娛樂等活動場所,因此寺院與百姓的生 老病死息息相關。然而在清政府「崇儒重道」
的教化政策下,對百姓的宗教信仰一事態度為 何?
統治者宗教政策:
清朝以少數民族統治占多數的漢族,在不 易其俗並以文化、教育為統治手段的政策下,
宗教一事,在不違背基本國策範圍內,只是一 順應民情、安撫民心之政治手段。康熙訂定「聖 諭十六條」中之第七「黜異端以崇正學」,清 楚表明其宗教政策立場;統治者一方面扶持所 認可之宗教,另一方面禁止所認定之邪教,例 如參與佛事法會之信眾因工作之故,只能「夜 聚曉散,男女混雜」,但此舉被官方認為是破 壞良善道德風俗、違背禮教以及非儒家正統之 祭祀,因而以強硬手段鎮壓,並禁止民眾,尤 其是女性參與任何宗教活動。這些官方所謂邪 教,即是受社會各階層庶民百姓信仰的民間宗
教。
然而在官方積極實施宗教政策時,皇室成 員私下奉佛行為,卻與其相反。皇太后與皇子 們因個人信仰與政治因素對寺院與僧侶施予 大量供養,各地寺院固定舉行為皇室與國家的 誦經祈福祝壽法會,假寺院舉行官方祭祀與祈 雨活動,以及藉寺院推廣皇家與官方或民間慈 善救濟活動;另於寺院舉行的活動尚有官方舉 行之道德教化、休閒娛樂、經濟貿易,除了道 德教化來自於國家基本政策,公益慈善來自官 方與民間的協助鰥寡孤獨者之善心,另外兩項 則與民生經濟以及百姓生活水準有關,上述所 例舉之活動均與百姓生活緊密相連;也就是 說,即使鎮壓民間宗教的行動頻繁,但在官方 教化政策、誦經祈福、祭祀行為與皇室奉佛行 動支持下,民間宗教更因此發展蓬勃。對此筆 者不禁疑惑,是否仍有其它因素,使百姓在統 治者兩種相反的宗教政策下,仍無畏官方軍事 鎮壓,義無反顧的加入民間宗教?
庶民百姓對民間宗教與其社會功能之觀點 有關上述之疑問,可從現今東西方學者(例如 莊 吉 發 教 授 與 歐 大 年 教 授 (Daniel Lee Overmayer 1935-),對中國民間宗教所進行之 相關文獻與田野調查研究成果得知。根據其研 究,「民間宗教」是以佛教為主體,並加入巫 術、道教、儒家等諸多思想而成之宗教,已在 民間受庶民百姓信仰達千年之久,是故清朝是 民間宗教發展最蓬勃之時代;另由於釋儒道三 教合一思想經由明末四大師倡導,盛行於清 代,因此無論何種教派,教徒們皆修習淨土法 門,亦自稱自己是佛弟子。然而民間宗教團體 在傳達教義、勸人向善、極樂淨土等思想時,
對社會慈善救濟事業亦有相當貢獻。但原本由 官方辦置的社會慈善與義務,雖在朝廷國庫空 虛,經濟拮據之時,轉為與民間由富商組成的 慈善團體合作救濟事業,集官商雙方之力,理 應足夠,為何民間宗教團體亦參與之?
原因在於官方與民間的救濟事業,受限於財務 (鉅額軍餉)、被救濟者之人數與條件、個人品 行(德行有虧者,不予救濟)、天災、戰亂(例如 太平天國)以及禁止居住於收容所的節婦信仰 宗教等因素,故被救濟者不僅只侷限於京城、
富庶城市與江南一帶,更因官方連年支出軍餉 與上述種種因素壓力下,使原本熱衷行善之富 商與民眾,再無力捐贈善款,以至於需變賣家 產維持慈善事業,使善行美意,反成沉重枷
鎖。而民間宗教團體因傳教之故,深入全國各 地窮鄉僻壤與繁華城市底層之處,教化、救濟 貧民,因此民間宗教對庶民百姓而言,並不只 是傳教,亦同時協助、教導百姓解決現實生活 困境,如財物、民俗醫療、消災與祈福、治病、
養生送死、念經誦咒等生老病死,並勸導百姓 行善積福,祈求來生安樂或往生淨土。另值得 注意的事情是,在清政府禁止女性參與宗教活 動之時,許多守節之寡婦與獨身之女性,亦大 量加入民間宗教,參與社會教化與慈善救濟之 行動,並有著相當的成果;然而為何女性有著 虔誠宗教信仰?在身處嚴苛的禮法制度下,信 仰不僅可舒緩身心,改變自身觀念與命運,亦 可為家人祈福解厄。然而,在中國眾多神祇 中,最受中國人崇敬的又是哪一位?
觀世音菩薩與妙善公主故事之於清代女性的 意義自印度傳自中土的佛教,除了佛教義理思 想觀念之外,亦有眾多神祇,其中以慈悲心、
聞聲救苦著稱的觀世音菩薩,最受百姓崇敬。
從敦煌石窟出土的文物中,大量大士相、《法 華經》、《普門品》與《觀音經》,顯示自隋 唐始,已流傳千年,以至於有「家家觀音,戶 戶彌陀」形容觀音信仰與彌陀淨土在深入中國 民間之情形。在于君方教授《觀音:中國化的 演變》一書中詳細描述,觀音菩薩由男性轉成 女性,以及化身為妙善公主時,如何圓滿釋、
儒兩家思想而完成宗教修行與普渡濟世之過 程。
妙善公主的修行過程藉寶卷廣為宣揚,身 處不同社會階層之清代女性,依其自身所處環 境,盡其所能效法妙善公主行誼;例如受過高 深學識教育,已婚生子者,以家庭為修行場 所,引導親友學佛、行佛,例如彭際清《善女 人傳》中生活於清代之女眾居士;清代著名女 詞人徐燦等人,以詩詞、繪畫觀音像闡述其日 常生活中宗教實踐之心境;或青樓名妓晚年得 以過清淨生活,虔心誦經禮懺;或佈施、供養 寺院,參與宗教活動;或女乞丐積財建寺,禮 請名僧住持;或民間宗教女教友宣唱寶卷、善 書,教人簡單識字、誦經,宣揚道德禮教…等 等,上述女性們雖各自有不同修持之法,但同 樣禮敬觀音與念佛;另有許多出自女性手繪觀 音像、繡觀音、髮繡觀音作品流傳至今,更因 其預知時至之高深修持與德行,受人景仰;然 而這些宗教行為又代表何種意義?
此意義在於,清代女性以深信之心,實踐佛陀
教法,引導他人學佛,並佈施供養寺院,護持 三寶,其行為符合《法華經˙法師品》中經文
「…以受持、讀、誦、解說、書寫,則如來使,
如來所遣,行如來事之菩薩行證…」,其身分 如同法師,弘揚佛法,自利利生;而女性在修 行時,亦遵循傳統嚴苛儒家禮教,完成出世與 入世之圓滿成就。因此原本為家人、自己祈 福、滅罪、求安樂的各種宗教修持,到無意中 完成護持、宣揚、實踐與傳承佛教事業,其行 為不僅符合佛教經文中之菩薩道思想與行 誼,同時顯示出女性亦可肩負傳承佛教大業之 重任。然而他們對清代佛教的貢獻,對現今佛 教又有何種影響?
清代女性佈施寺院,護持三寶、實踐佛陀 教法,引導子女、親友學佛,以及參與慈善救 濟,這些代代相傳至今之行為,形成當今現代 女性在各大醫院、慈善基金會、郵局、交通義 警、環保團體、學校、監獄、宗教團體中擔任 義工(女多男少),以及佛教界中佛光山、慈濟、
香光尼、法光等許多女眾法師以及女眾居士參 與佛教事業,如講經說法、至世界各地建寺宣 揚佛法、研究佛學、佛學相關論述、翻譯經典、
教授佛學、創辦佛教電視台等情形,無處不顯 示著,來自妙善公主傳奇事跡的啟發,亦是展 現觀音菩薩千手千眼、聞聲救苦、施無畏心之 大願。
藉著本文之探討,冀望能帶動中外學者對 佛教史上女眾居士,或曾為佛教貢獻,卻名不 見於史書者之相關研究(例如因生計之故為他 人抄寫佛經,在《紅樓夢》第八十八回中載賈 母生日,請人抄經),以及佛弟子們對女眾在 佛教中的貢獻與地位有新的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