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進修部會計系九十七學年度課程教學大綱
系:會計學系 一年 甲班
課程代碼/班別:C-7111-02796- 2 學分
科目中文名稱:憲法 □必修
科目英文名稱:Constitutional Law 選修 每週授課時數:二小時
授 課 老 師 :陳聰憲 老師 開課時間: 一學期 □一學年 人數上限: 70 人
一.課程目標 Goal
憲法乃國家根本大法,為一國法治之根基,亦為眾法之源、萬法之母,我 國近年來法治教育漸趨發達,憲法備受重視,高普特考無不將之列為必 考科目。本課程將以活潑生動方法,系統性說明憲法之基本理論、我國憲 法之制定、修正經過,以及憲法之重要內容,並提示考試重點,使同學簡 單易懂,孰習憲法,利於參加各種考試。
二.先修科目 Pre-requisite
本課程之教學範圍,可概分為兩大部分,即一般憲法之基本理論,以及
三.課程大綱 Syllabus
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前者主要在講授憲法之意性與性質、憲法 之起源與發展、憲法之種類、憲法之成長與變遷等。而後者,則依序講述 下列內容:
一、我國憲法之制定經過,包括自民國元年以迄民國三十五年底制憲完 成,其間各階段政治環境之變化與憲法草案之擬訂情形。
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制定、修正、廢止經過,以及其與憲法之關 係和區別。
三、我國憲法之修正經過及主要內容,包括自民國八十年迄民國九十四年 之間,所進行六次修憲之背景及增修條文內容。
四、我國憲法本文,即民國三十六年元旦所公布之中華民國憲法內容,包 括十四章一七五條重要條文之闡明,尤其原條文已有修正部分將予 特別提醒與討論。
四.指定用書
Textbook 1. 陳志華:中華民國憲法概要(三民)
五.參考書籍 Reference
本課程之教材,係以張治安教授著「中國憲法及政府」及,陳志華教授著
「中華民國憲法概要」為主,並參考李惠宗教授著「中華民國憲法概要」,
以及林紀東教授、管歐教授之憲法論著,加以綜合融會。授課內容,除闡 明憲法法條外,並將引述大法官會議之解釋,同時與外國法例作比較,
使同學由宏觀之視野充分暸解我國憲法之精髓。
六.教學方式
Teaching Approach
教師講授,學生作筆記;學生現場提問題,老師作說明;老師提問題,
指定學生現場回答。
七.教學進度
Schedule of Progress
週次 日期 課程大綱進度
一一 2/182/18
憲法之基本概念,教學及考試方 法說明。
二二 2/252/25
憲法之意義、性質、起源、發展。
三
三 3/43/4
憲法之種類。
四
四 3/113/11
憲法之變遷與成長。
五五 3/183/18
中華民國憲法之制定經過。
六
六 3/253/25
敬天祭祖典禮,停課一次。
七七 4/14/1
春假
八
八 4/84/8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制定、
修正及廢止經過。
九
九 4/154/15
期中考試
十十 4/224/22
中華民國憲法之修正經過。
十一
十一 4/294/29
憲法之前言及總綱。
十二
十二 5/65/6
人民之權利義務(一)及(二)。
十三十三 5/135/13
國民大會、總統(一)。
十四
十四 5/205/20
總統(二)。
十五
十五 5/275/27
行政院、立法院。
十六十六 6/36/3
司法院、考試院。
十七
十七 6/106/10
監察院及地方制度、基本國策。
十八
十八 6/17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