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110 年度
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須知
主辦單位:教育部
執行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
目次
壹、前言 ... 3
貳、執行單位 ... 3
參、參賽對象 ... 3
肆、作品內容規範 ... 3
伍、報名與繳件方式 ... 5
陸、競賽方式及評選辦法 ... 6
柒、競賽時程(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 7
捌、錄取名額及獎項 ... 7
玖、注意事項 ... 8
壹拾、 活動聯絡窗口 ... 10
附件 1 教育部 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報名表 ... 11
附件 2 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 ... 12
附件 3 隊員或指導教師更換(或棄賽)切結書 ... 13
附件 4 拍攝同意書 ... 14
附件 5 作品影音授權同意書 ... 15
壹、前言
為因應全球暖化、氣候變遷趨勢,並提供校園舒適學習環境,教 育部前於109 年 8 月至 110 年 3 月推動「校園樹木環境盤點及植樹計 畫」,辦理校園樹木盤點及新植樹工作,並以「小樹種起、適地適木、
原生樹種」為原則,協助學校植樹。110 年 4 月起,啟動學校愛樹教 育推動工作,以「校園永續,從愛樹開始」為主題,結合 108 課綱環 境教育議題學習內涵,發展認知、情意、技能學習策略,提升師生認 識、珍惜及養護樹木知識涵養,共同營造校園永續環境。
教育部為提升「愛樹教育」與環境間之關聯,特舉辦「校園樹木 說故事競賽」,期望經由參賽者的創意及表達,闡述校園樹木與學校 特色、求學過程之連結,喚起社會大眾對周遭樹木的認識與保護意識,
進而達成愛樹教育之目的。
貳、執行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執行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
參、參賽對象
一、 國小低年級組:一、二、三年級學生。
二、 國小中高年級組:四、五、六年級學生。
三、 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
四、 高中職組:一、二、三年級學生。
五、 每人限參加乙隊,每隊成員限由10 名以內學生組成(不含指導老 師),並邀請該校現職專任、代理代課或實習教師 1-2 名擔任指 導。
肆、作品內容規範
一、主題方向:可選擇以五大環境議題「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 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作為規劃競賽作品之主軸方向。
五項議題擇一表達即可。
各項議題說明如下:
(一) 「環境倫理」:探討人與樹木環境間的關係,注重人類社 會與自然的共存,包括樹木與人類、生物以及樹木之間的 相互關係,以及樹木照護的相關資訊,如樹木生態保育、生 物多樣性、棲地維護、適當的樹穴大小、適量的水分及充足 的陽光、依據不同樹種給予相對應的培養條件等。
(二) 「永續發展」:樹木對生態環境、社會文化及經濟發展的 影響,可從循環經濟、糧食共給及物質消耗等面向,促進 維持良好的人類生活型態。
(三) 「氣候變遷」:樹木的光合作用可以製造氧氣及吸收二氧 化碳調節氣候,樹葉、枝條及樹幹還可儲藏大量的二氧化 碳,而樹木修剪或伐除所產生的資源(包含落葉、枝條及 樹幹等)皆有固碳效益,以達成永續環境發展。因地球環 境或氣候的變動帶給人類社會的衝擊,強調氣候變遷與樹 木之間的關係。
(四) 「災害防救」:瞭解樹木所帶來的災害成因與影響,並利 用樹木外觀狀態監測樹木的健康狀態,維持校園環境的安 全性。強化災害之預防、災害發生時之應變及災後復原重 建等相關作為,如颱風造成的樹木倒塌、電擊、樹木病蟲 害防治等。
(五) 「能源資源永續利用」:一株樹木包含許多資源,包含樹幹、
樹枝、落葉等,於校園中多加利用樹木資源並強調樹木資 源的循環利用,如落葉堆肥、枯倒木利用、中小徑木利用、
綠建築等。
二、參賽形式說明:
故事內容須與就讀學校校園樹木相關,並以臺灣原生樹種為 主題,並就上述五項議題概念擇一宣導,觀察校園樹木的環境,
以及樹木與人、建築、學校歷史或在地社區等關聯。作品以影片 方式呈現,每組作品限5 分鐘內完成,表達方式不限,可加入短 劇、音樂、舞蹈等創意及輔助道具等來呈現。
三、參賽影片規範:
(一) 影片畫質規格需大於1080×720 解析度。
(二) 作品長度以5 分鐘為限。片頭、片尾或花絮等皆不列入評 分項目及分鐘數。
(三) 影片格式以.MP4、.WMV 或其他可上傳至 YouTube 之規格 為主。
(四) 隱私權設定需為不公開(主辦單位公告可公開後,方可公 開影片)。
(五) 影片需附上中文字幕。
(六)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若未符合規定 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伍、報名與繳件方式
一、 報名方式:由以下網址進入:https://reurl.cc/r1lG24,填寫完 Google 表單並上傳繳交資料稿件即可完成報名。登錄報名資 料完成後,上傳競賽報名表及說故事影片YouTube 連結網址,
報名及上傳至111 年 1 月 31 日截止。
二、 報名資格:參賽者於比賽期間,需擁有正式學制之在學學籍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之在校及應屆畢業生)。
三、 資格審查:承辦單位依據比賽須知,審查參賽者資格及繳交 參賽文件資料是否符合規定。不符合資格者由承辦單位通知 補件,通知後一週內補交資料始可繼續參賽,若未於期限內 繳交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四、 資料繳交:
(一) 報名表1 份(附件 1),填寫完畢後請列印並親簽,掃描後 上傳PDF 檔。
(二) 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1 份(附件 2),填寫完畢後請 列印並親簽,掃描後上傳PDF 檔。
(三) 構想說明書 1 份: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重點摘要、參賽 動機與目的、具體行動或研究流程構想說明,格式不限,
全文整體資料(含照片及附件)以 A4 規格 15 頁為上限
(稿件電子檔請上傳ODT 及 PDF 兩種格式各 1 份,各檔 案大小為10MB 為限)。
陸、競賽方式及評選辦法
一、 競賽方式(一) 評審方式採內部審查,故參賽者於競賽結束前或者未經主 辦單位同意下不得自行公開參賽作品。
(二) 參賽者自行錄製說故事影片,表達方式不限,長度以 5 分 鐘為限,並先自行上傳至YouTube,觀看權限設定為不公 開(上傳教學可參考https://goo.gl/PnXG5S)。
(三) 得獎名單公告後,所有參賽者可將影片觀看權限調整為公 開觀看,於各組選擇前 3 隊影片被按下「我喜歡」次數最 高者頒發人氣獎,資料統計由 111 年 3 月 15 日起,至 4 月6 日止。
二、 競賽規範與評審規則
(一)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 評分重點評選出得獎者。教育部與評審小組得保留最後裁 決權。
(二) 競賽評分標準與權重:主題融入的適切性30%、創意展現 40%、影像技巧 15%、表演儀態 15%。
評分項目 評分重點 權重
主題融入的 適切性
故事主題、議題探討動機及目
的明確性。 30%
創意展現
故事內容架構及表達方式之創 意度,含音樂、道具、服裝、場 景等。
40%
影像技巧 影像畫面、聲音收音、剪輯後製
處理技巧運用。 15%
表演儀態 表演者肢體動作、口語表達、展
演技巧等表現力。 15%
總計 100%
(三) 超時扣分原則說明:
影片長度以 5 分鐘為限。超時部分每 30 秒扣總分 1 分。
超時 30 秒內扣 1 分,超時 30 ~60 秒扣 2 分,以此類推。
柒、競賽時程(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項目 預 定 日 期 比賽活動公告 110 年 10 月 15 日 報名及收件期限 111 年 1 月 31 日
獲獎名單公告 111 年 3 月 15 日
作品公開競選人氣獎 111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6 日 人氣獎獲獎名單公告及頒獎 111 年 4 月 22 日
*相關事項公告將以公文方式通知,獲獎名單將公告於教育部校園樹木資訊網站。
捌、錄取名額及獎項
一、 每分組取第一名 1 隊,共 4 隊,獎狀乙紙、獎勵金新臺幣 15,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勵金 2,000 元整、獎狀乙紙,依人數平均分 配為原則。
二、 每分組取第二名 2 隊,共 8 隊,獎狀乙紙、獎勵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勵金 2,000 元整、獎狀乙紙,依人數平均分 配為原則。
三、 每分組取第三名 3 隊,共 12 隊,獎狀乙紙、獎勵金新臺幣 5,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勵金 2,000 元整、獎狀乙紙,依人數平均分 配為原則。
四、 每分組取佳作 4 隊,共 16 隊,獎狀乙紙。
五、 上開前三名及佳作錄取名額及獎項,教育部得視報名人數及審 查結果調整獲獎名額或從缺。
六、 另每分組取人氣獎 3 隊,共 12 隊,獎狀乙紙、獎勵金新臺幣 3,000 元整,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
七、 獲獎隊伍預定於 111 年 4 月 22 日舉行頒獎典禮,相關細節(含 頒獎典禮地點)屆時將另行通知。獲勝之隊伍需於名單公布後 10 日內繳交附件 5 作品影音授權同意書。
八、 現職公教人員者,建請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敘獎;學 生部分由所屬學校予以敘獎。
(一) 前3 名:建請記功 1 支。
(二) 佳作:建請記嘉獎2 支。
(三) 人氣獎:建請記嘉獎1 支。
獎勵
組別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 人氣獎 國小組
(低年級組) 1 隊 2 隊 3 隊 4 隊 3 隊 國小組
(中高年級組) 1 隊 2 隊 3 隊 4 隊 3 隊 國中組 1 隊 2 隊 3 隊 4 隊 3 隊 高中職組 1 隊 2 隊 3 隊 4 隊 3 隊
玖、注意事項
一、附件 1 之競賽報名表由指導老師或家長擔任競賽聯絡人填寫報 名。
二、請參賽隊伍設計主題時以環境議題為主軸,參賽隊伍之作品與 成果應避免使用政治、種族等敏感議題相關題材或文字。
三、若於競賽期間,承辦單位因行政需求需聯繫者,將透過電子郵 件或電話聯繫,如 3 次(含)以上無法聯繫帶隊指導老師進行 行政作業確認者,將視為棄權論。
四、同1 稿件僅能投稿 1 個型式,不得 1 稿數投。
五、每人限報名一隊,若有團隊更換隊員、退出、遞補之情事,需 於複審前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書(隊員或指導老師更換切結 書如附件 3 所示),比例不得超過50%為限,經主辦單位同意後 始可進行更換或棄賽。如發現未經同意同時報名(單一學生或 老師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六、參賽隊伍需於報名同時繳交附件 2 之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 書,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並同意分享作品成果,且無 抄襲仿冒情事,若因抄襲、研究成果不實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 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所有相關之智 慧財產權爭議,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 責任。
七、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前點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 辦單位有權追討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八、倘競賽過程中參賽者或獲獎者經檢舉有不法情事之慮,主辦單
九、為維持競賽水準,必要時得以調整獎項或從缺。
十、依行政院「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 支給表」規定進行獎金核發,得獎隊伍所獲得之獎金應遵守中 華民國法令繳交相關所得稅。
十一、主辦單位得自行或委由他人於頒獎典禮現場進行全程攝影及 錄影。
十二、附件 2 之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由參賽隊伍之指導老師、
聯絡人或法定代理人代表簽署,相關條款已註記於同意書內;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在拍攝或製作影片時,應先取得兒 童監護人之同意,方得進行拍攝,故每位參賽學生之法定代 理人須簽署附件 4 拍攝同意書。
十三、晉級決賽及最佳人氣獎隊伍須於決賽前繳交附件 5 作品影音 授權同意書。
十四、依據教育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本競賽實施個資蒐集同 意宣告。
十五、主辦單位僅係取得利用著作之權利(包含公開放映、上映、傳 輸、重製等),該比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 仍屬參賽者所享有,無任何變動。
十六、本競賽頒獎典禮將邀請所有得獎者出席,若因故無法出席,
應派代理人參加,以利領取獎狀等獎項,如因故缺席者,請會 後親自至主辦單位領取。
十七、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 新公告為準;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 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八、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 定。
十九、相關防疫規定應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武漢肺炎)』
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衛生福利部修正之「嚴重特殊傳染性 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110 年 8 月 21 日發布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 80 人,室外 300 人之措施辦理,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疫情 發展狀況做滾動式修正。
二十、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所需總經費將視教育部 111 年 度相關經費支應,如 111 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 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經費或進行協商,
並依預算法第 54 條規定辦理。
壹拾、活動聯絡窗口
一、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 陳助理,電話 08-7703202#8276,電 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來信請註明「主旨:教育部 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
二、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施小姐,電話 02-7712-9132。
教育部 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報名表
報名學校
(全銜) 收件編號 (主辦方填寫)
參加對象組別
⬜國小組低年級組(一-三年級學生)
⬜國小組中高年級組(四-六年級學生)
⬜國中組(七-九年級學生)
⬜高中職組(一-三年級學生)
環境議題
(擇一)
⬜環境倫理 ⬜永續發展 ⬜氣候變遷 ⬜災害防救
⬜能源資源永續利用 參賽作品名稱
參賽作品連結
校園樹木資訊 樹種別名 原生/台灣特有 樹木名稱 特性說明
指導老師
(主)
姓名 服務學校/職稱 聯絡電話 E-mail
(O)
(H)
(手機)
指導老師
(副)
姓名 服務學校/職稱 聯絡電話 E-mail
(O)
(H)
(手機)
參賽學生 基本資料
(人數未滿者 請留白)
第1 參賽 學生
第2 參賽 學生
第3 參賽 學生
第4 參賽 學生
第5 參賽 學生
姓名
學校
年級
參賽學生 基本資料
(人數未滿者 請留白)
第6 參賽 學生
第7 參賽 學生
第8 參賽 學生
第9 參賽 學生
第10 參賽 學生
姓名
學校
年級
備註
1. 請詳閱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須知。
2. 請於111 年 1 月 31 日前備妥(1)報名表 1 份、(2)無侵權切結暨 授權同意書1 份、拍攝同意書(3)構想說明書 1 份(格式不限),
並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指導老師 簽章
校長 簽章
附件 1 一
教育部 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須知 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
本人(以下簡稱立切結書人及授權人)茲參加教育部主辦之「110 年度校園 樹木說故事競賽」,爰同意將提交至該競賽之作品授權予教育部使用,無侵權切 結暨授權同意事項如下:
報名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立切結書人與其參賽作品確實符合本競賽參賽資格及相關參賽條文規定。
2. 立切結書人如提供不實資料或有違反上述情事之情形,經被舉發查獲將立 即喪失本競賽參賽資格,主辦單位並立即沒收存封相關參賽作品資料,以 為未來相關侵權法律訴訟之佐證。侵權並已獲獎者之立切結書人,並應將 獲得之所有獎項與獎金款項全數繳還競賽主辦單位。
3. 授權人同意將參賽作品成果、構想說明書等資料得無償授權予教育部故事 競賽及主辦單位進行非營利、推廣及學校教學之目的使用,得公開於教育 部相關網站及報告使用,不限時間與地域,進行紙本印刷、宣傳、展覽、
書籍發表、數位化、重製等加值流程後收錄於資料庫,並以電子型式透過 單機、網際網路、無線網路或其他公開傳輸方式,提供進行檢索、瀏覽、
下載、傳輸、列印及拍攝影像紀錄等。授權人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指定 之第三人行使智慧財產權人格權(包括專利及著作人格權)。
4. 授權人擔保對於本作品享有智慧財產權,作品內容並無不法侵害他人權利 或著作權之情事,如有違反,致被授權人受有損害,願負擔一切損害賠償 及其他法律責任。
5. 授權人同意配合活動推廣之需,並同意教育部於頒獎典禮中之全程錄影及 拍照,以及收集參賽者參與競賽活動所產出之成果,進行紀錄、編輯或公 開展示。
6. 本同意書為非專屬授權,授權人對授權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7. 本切結暨同意書所約定之內容,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著作權法及其他相 關法令定之。
此致 教育部
立切結暨同意書人簽章:
指導老師:(姓名)(服務單位)(職稱)
指導老師:(姓名)(服務單位)(職稱)
參賽學生:(姓名)(學校)(年級)(學號)
參賽學生:(姓名)(學校)(年級)(學號)
參賽學生:(姓名)(學校)(年級)(學號)
參賽學生:(姓名)(學校)(年級)(學號)
參賽學生:(姓名)(學校)(年級)(學號)
附件 2 二
教育部 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須知 隊員或指導教師更換(或棄賽)切結書
本 人 ( 親 筆 簽 名 )參 與 教 育 部 辦 理 「110 年度校園樹木 說故事競賽」 , 作 品 名 稱 :
, 茲同意因 個人因素放棄參賽資格,由 ( 遞 補 者 親 筆 簽 名 )遞補,如因放 棄資格造成權益受損或喪失等事宜,本人概無異議。
此致 教 育 部
立切結書人: (親筆簽名)
就讀(服務)學校:
身分證字號:
遞補者: (親筆簽名)
就讀(服務)學校:
身分證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3
三
教育部 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須知 拍攝同意書
本人 ( 親 筆 簽 名 )(被拍攝者/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同意並 授權拍攝者 就讀學校,之 (作品 名稱)參賽攝影作品拍攝、修飾、使用、公開展示本人之影像,用以參加「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本人同意拍攝就上述參賽影片作品(內含上述同意 之肖像)影像著作擁有完整之著作權,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經讓主辦單位(教育 部),得行使一切非營利教學目的之用途及運用,且不須另支付報酬。
此致 教育部
立書同意人(親筆簽名):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地 址:
法定代理人: (未滿 18 歲者須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註:
參賽影像作品被攝入者如屬清可辨識,應擁有影像肖像權,為保障參賽者與當事人之權益,參賽者需
附件 4 四
教育部 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須知 作品影音授權同意書
姓 名: ( 親 筆 簽 名 ) (以下簡稱授權人)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人報名參賽之影 音創作作品獲參賽者,保證作品為自行創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
且有權為本同意書之下列授權:
一、 授權人同意無償授權「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將參賽之影像創作 作品重製、改作編輯或部分剪輯,於活動期間(教學、文宣以及網路推廣宣 導)作非營利性用途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二、 同意於「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活動主辦、承辦等相關單位之網站 基於教學推廣之目的公開傳輸、播映。
三、 參賽團隊同意概括授權教育部得利用其影片之相關影像、文字資料等,使用 於推廣、宣傳活動或出版。
四、 授權人得獎後,同意提供得獎作品予教育部,基於教學推廣之目的與不影響 其自身於智慧財產權之使用,將影片公開放映。
五、 主辦、承辦單位及就讀學校僅遵守拍攝內容均以本次競賽及活動為主,不涉 及個人及學童私人領域。
六、 授權人經獲獎,授權將影片全片供教育部於相關網站進行全片公開播映。
授權人同意並遵守以下事項:
一、 影片中之配音、配樂及使用之圖文均需向原創作者/團隊取得重製、改作編 輯、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之授 權,如因影片播出產生著作權相關法律爭議,由授權人負完全之責任。必要 時得要求提供相關權利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二、 影片所有內容,包含腳本、攝影及後製皆為團隊成員所創作。
此致 教育部
授權人(親筆簽名):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 (未滿 18 歲者須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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