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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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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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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思想

聖經綱目

  聖經共七十三卷,舊約四十六卷,新約廿七卷。

舊約分法律書(梅瑟五書)、歷史書(傳記)、智慧書(智慧文 學)與先知書。

法律書包括創世紀、出谷紀、肋未紀、戶籍紀與申命紀。

歷史書包括若蘇厄書、民長紀、盧德傳、撒慕爾上下、列王紀上下、

編年紀上下、厄斯德拉上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傳、以及 瑪加伯上下。

屬於智慧書的有:約伯傳、聖詠、箴言、訓導篇、雅歌、智慧篇、

德訓篇。

先知書有: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哀歌、巴路克、厄則克耳、達尼 爾、與十二小先知。

新約分:福音、宗徒大事錄、宗徒牧函、與若望默示錄。

福音包括:瑪竇、馬爾谷、路加與若望。

宗徒牧函包括:保祿書信、雅各伯書、伯多祿書、若望書、猶達書。

另有經外文獻。

正典:

1546 年由特利騰大公會議所欽定。

這由於路德拒絕承認聖經的某些書,而將舊約的多俾亞傳、友 弟德傳、巴路克、智慧篇、德訓篇、與瑪加伯上下,以及新約中的希伯 來書、雅各伯書、猶達書和若望默示錄,列為次經。有關舊約部分,

路德的判準如猶太教一樣,只承認希伯來文版的經書。天主教則承認

(2)

七十賢士譯本(簡稱LXX),因為宗徒們應用的即是 LXX(公元前 一到三世紀)。

在路德之前,Marcion(140 年代)排除全部舊約,新約部分也 只承認路加福音和部分保祿書信;即排除了弟茂德前後書、弟鐸書、

和希伯來書。後來希特肋的德意志基督徒運動,也排除舊約。

基督教雖不承認次經,但也尊重,而納入聖經合訂本中。

正典未欽定之前,教會早已應用和維護聖經:

路廿四44:「諸凡梅瑟法律、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都      必須應驗。」

 廿四27:「他於是從梅瑟及眾先知開始,把全部經書論及他的話,

     都給他們解釋了。」

 廿四45:「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叫他們理解經書,又向他們      說:『經上曾這樣記載…..』。」

參若五39「經典」,五 46「梅瑟」。瑪竇福音則常提應驗了上主藉先 知所說的話。伯後三15、16 提及保祿書信與經典。

正典問題的產生,來自聖經本身在內容上有不協調的現象,另 外是各自有不同的神學立場所致。

聖經問題

(一)舊約與新約間的不協調

a) 按 Marcion 的說法,舊約的天主是憤怒、報復、制裁人的神,如 蘇一-十二慘酷的戰爭。新約報導的則是慈愛、寬恕人的天主。因 Marcion 只承認路加福音;因為路加福音特別報導耶穌親近 弱小和寬恕罪。

有人試解。第一,不能以現代人和基督徒的道德標準去評論另一 時代的事件。第二,蘇六圍攻耶里哥,蘇八圍攻哈依,均非歷史 報導,因為按照考古學,當時此地無居民,或非常地稀少。所以 應當是後人為確立某一規範,而設立「歷史」以為根據。

  

不管是否是真實歷史事件的報導,那樣的報導本身已表達了某 一精神。就是現代的戰爭,以及排除舊約,標榜新約的希特勒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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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慘殺無辜。

聖經之報導能是小題大作,但是考古與聖經是否不相容,持保 留態度,例如若五2 有五個走廊的水池,在考古上就有新的發現。

b) 近代對舊約先見排除的問題,因為新舊約的救恩思想不同:

舊約:       新約:

   此世的救恩         來世的救恩    以色列民族的救恩主義    普遍性

   聖詠常出現自我稱義     靠基督的救恩    在苦難問題上抗議天主    不可能

c) a)與 b)都受先見神學立場的影響。以外來文化觀點評論舊約事件,

結果所見有偏差。事實上,舊約也不缺天主慈愛的報導。另外舊 約的地上救恩也有精神化的趨向。而新約不是只重來世,而是末 世意識。此外a)與 b)的批判,忽略了舊約與新約是一部聖經,

而看不出舊約向新約發展的思想路線和意義。

舊約與新約的確有的差距,應放在向新約發展的觀點上去處理。

而要把握新約的精神,也需要舊約的前引。

(二)舊約與新約各自間的不協調現象

  這是近代聖經學的發現和起點,與正典和次經問題的爭執無關。

1) 舊約

a) 重複報導,而內容不盡相同:

例:創一1-二 3 與創二 4-25 創六13-八 22

b) 史實問題:

地堂在那裡?諾厄方舟停在的阿辣辣特山在那裡?洪水滅整個 地球?巴貝耳塔在那裡?

出一6-直到進入福地,好像一直是一個已經存在的民族,但按 史學探源,「以色列」是各支派神聖聯盟的名字,地點在巴力斯 坦,即在進入福地之後,約1230 BC 年的事。在各支派神聖聯 盟未締結之前,歷史上並無以色列這一民族的史料證明。因此,

並非所有結盟的支派都曾在埃及、在西乃山、在曠野漂泊過,而 是某些支派。那麼出谷紀到申命紀的記載,其真實性如何?

(4)

2) 新約

a) 重複報導,內容不盡相同

三對照福音只記述耶穌在加里肋亞傳教和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 受難的事跡。據若望福音所載,耶穌在公開傳教後,至少三次上 耶路撒冷過逾越節(二13;六 4;十一 55)

耶穌受洗

谷一9「耶穌…..(a)在約旦河裡受了若翰的洗。

10 他剛(b)從水裡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c)聖神有如鴿 子降在他上面;

11 又有聲音從天上說:(d)你是我的愛子,我因你而喜 悅。」

  

  差別:(a)若望福音未報導耶穌受若翰的洗,但有若翰的作證。

     (b)若望福音未記載。

      路三21:「當他祈禱時」。不清楚在水中或出水後。

      瑪竇福音與馬爾谷福音相同。

     (c)若一 32:「若翰又作證說:『我看見聖神彷彿鴿子從        天降下,停在他身上』。」

      瑪竇福音與路加福音跟馬爾谷福音相同。

     (d)若望福音未記載。

      瑪三17:「又有聲音由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        所喜悅的』。」

  十字架上

  谷十五34:「耶穌大聲呼號說:『厄羅依,厄羅依,肋瑪,撒        巴黑塔尼?』(a)意思是『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        為什麼捨棄了我』…..

37 (b)耶穌大喊一聲,就斷了氣…..

39 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斷了氣,就說:

(c)(d)『這人真是天主子!』。」

  瑪廿七46 同(a);廿七 50 同(b); 

   廿七54:「百夫長和同他一起看守耶穌的人,一見地動和所 發生的事,(c)就非常害怕說:(d)『這人真是天主 子!』。

  路廿三33-34 (耶穌被釘在兩犯之間)「耶穌說:『父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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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他們罷!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

43 (回右犯話)…..『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 一同在樂園裡』…..

46 耶穌大聲呼喊說:『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 手中。』說完這話,便斷了氣。

47 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遂光榮天主說:『這人實 在是一個義人』……」

  若十九26-27 「對母親說:『女人,看,你的兒子!』然後又        對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28 此後,耶穌因知道一切事都完成了,為應驗經上的 話,遂說:『我渴』…..

30 耶穌一嚐了那醋,便說:『完成了』…..」

   對耶穌死亡的反應,是福音作者的作證:「那見這事的人就    作證,而他的見證是真實的…..」(十九 35)

b) 史實問題

1) 福音,尤其對照福音之間彼此何關係?何者更真實報導?何者更   早?

每部福音都有同一核心事件:耶穌基督及其事件。

但學者認為馬爾谷福音更原始,因它更簡單扼要。路加福音與瑪 竇福音有所擴充;出自不同神學境遇所致,而有不同的神學強調。瑪 竇福音的受洗報導,要整個教會敬拜耶穌。按路加福音,在十字架上,

耶穌仍是仁慈的。

不過馬爾谷福音也有它的神學立場:

1:「天主子耶穌基督福音的開始…..」

耶穌的受洗揭開耶穌的公開生活和傳教生涯,而有天上的聲音說:

     「你是我的愛子,我因你而喜悅。」(一11)

默西亞的秘密:耶穌行了明顯的奇蹟,卻叫人不要伸張。

   他嚴厲責斥邪魔,因為邪魔喊說:「你是天主子」(三11)。

惡園戶的比喻(十二 1-12):愛子

   門徒對他反應遲鈍(例六52;八 21)

   嚴禁門徒不要向人談及他是默西亞(八29f.)

   顯聖容:「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九7)

   百夫長在十字架下宣信:「這人真是天主子」(十五39)

2) 歷史的耶穌與信仰宣信的基督

Rudolf Bultmann 認為在兩者之間存在著不可跨越的鴻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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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歷史主義的歷史觀,反超自然現象的哲學立場。

其弟子E. Kaesemann 和 J. Robinson 提出存在性的歷史學,

要求與過去的人物有著真實的會晤,要問這個人給當時人與今天的 人帶來什麼存在性意義。兩人分頭研究後結論:歷史中的耶穌在他的 言行之間,透露「天國來臨」的權威,叫四周的人在他前要做一個抉 擇。

聖經的形成

(一) 以文學分析法對聖經的形成做歷史探源,是近代二、三百年 間的工作。

1) 如路德

2) 十八世紀下半葉的改觀 (二) 梅瑟五書的形成 1) 內容

猶太人稱Torah;希臘化猶太人稱「五書」。

創一至十一:太古救恩史

創十二至五十:族長救恩史。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十二  子.五十22:定居埃及。

  出谷紀--(1)一 1-十五 21:出離埃及

      < (3)十五 22-十八 27:曠野漂泊       (2)十九 1-四十 38:西乃立約

  肋未紀-宗教律法

  戶籍紀-曠野漂泊,由西乃至耶里哥對面,約但河邊   申命紀-自成一單體

      一-四:第一篇演講起

      五-十一;廿六16-廿八:梅瑟長篇演講         十二-廿六15:宗教與民生法規       廿九-卅:第三篇演講

      卅一-卅四:梅瑟委派若蘇厄、訓示、祝福、逝世 2) 作者

不是梅瑟,亦非一人之作。十九世紀末Graf u. Wellhausen 四 源流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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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源流

雅威典(Jahwist)-自始以雅威(上主)稱天主。

   -公元前九至十世紀,王朝早期,在南國。

   -文筆流暢、優美、生動,注意心理層面,神學深意,擬人     化描述。

   -故事由亞當開始,到族長史,出谷紀,劃出天主對選民的     計劃。

   -對於叛逆的人,雅威與之仍有交往可能。樂觀,有克服罪     惡的時候。

   -親近達味、撒羅滿王朝。

厄羅音典(Elohist)-以”Elohim”為天主通名。

    -公元前八-九世紀,在北國。

    -由創十五亞巴郎之許諾與立約開始。

    -顯示天主的崇高,與人講話透過夢、由雲層、火中,或      經天使。

    -宗教上面對異教偶像崇拜的問題。

    -道德要求較嚴厲。

    -歷史高峰是天主與以民立盟約。

721 BC,北國滅亡後,J 與 E 典合併,編輯在一起。

申命派-除了極少的例外,集中於第五書,而名為申命紀。

   -形成於北國滅亡後,南國猶太受亞述繼續威脅。

   -勸勉形式。

   -救恩(祝福與詛咒)決定於是否忠實雅威的盟約,及在耶     京聖所奉獻純淨的祭禮(針對異教敬禮)。

   -源流可追溯更早的北國時期。作品包括蘇、民、撒上下及     列上下,合稱申命派史書。最後形成可能在放遂時(列下     廿五27-30)。

   -主要供獻:盟約(E 所強調)是天主對民愛的揀選(J 的思     想),法律則是以民對揀選的忠實回答。這個回答屬於以     民每個世代每個人。(申六20-25;廿六 5-11)

   -可能由於祝福與詛咒的觀念,及放逐的事實,勸勉帶著急     迫感,表達於不斷出現的「你」、「現在」、「今天」的     抉擇。

祭司本-出自耶路撒冷司祭圈。

   -抽象而冗長。喜述祖譜、年代記事、禮節陳述,比E 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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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擬人化。

   -整部肋未紀、出谷紀大後半部和大部份戶籍紀、及部分創     世紀,屬於祭司本。

   -強調敬禮與法律:創一1-二 4a -有古老的流傳,但成形於放逐時期。

   -可能是梅瑟五書最後的編輯者。

4) 傳說

J、E、D、P 本身是傳統的一個終點,而非起點。

淵源流長之傳說,對某些事件形成不同的流傳。先是獨立傳說,

後與其他流傳串聯,匯入某一主題,如:族長史、西乃盟約、曠野漂 泊等,再連貫形成救恩過程:族長時期→埃及受壓迫→逃離埃及→

西乃山啟示和立約→曠野漂泊→進入福地。

不是嚴格意義的歷史排列,而是按照信仰的救恩史神學觀。

古代傳說:口傳、詩的形式,加手勢,以易於流傳。有集體位格 化傾向,將集體事件,尤其政治性事件,化成某個個人的事件,例 如亞當、亞巴郎和各支派祖先。

位格化後的地點、特殊事件成「原型」事件,為後人成為常臨現 的事件,例如亞當和他的事件成為人類的原型。

(三) 福音的形成

像舊約,新約也是一大交響樂,裡面有許多的不同聲音。以福音 為例,可分兩階段:1)福音作者的編輯;2)宗徒時代的宣講與記錄。

1) 福音作者的編輯

1. 福音作者的工作非創作,而是應用手頭資料做編輯:

瑪竇:不是瑪九9 的宗徒。公元 110 左右,巴比亞斯主教記載,有    位叫瑪竇的宗徒用阿拉美文寫了一部「耶穌的語錄」。但現今    的福音都是希臘文。

引經據典,假定為巴肋斯坦猶太基督徒。

馬爾谷-宗十二12 耶路撒冷的一個門徒。

    宗十二25;十三 5.13…..曾為保祿的傳教助手。

(9)

   -伯前五13 隨伯多祿在羅馬。

   -最短。可能成於羅馬。

路加-哥四14:是一位醫生。

-陪伴保祿第二次(宗十六10f.)、第三次(宗廿 5f.)傳教旅  行,及羅馬坐牢(宗廿七1f.;弟後四 11)。

-也寫了宗徒大事錄。

若望-能夠是在若望宗徒權威下的作品,尚包括若望三書和啟示錄。

-對其他福音而言,有其獨立傳統。

2. 曾使用初期教會的口傳。

3. 為說明對照福音的相似,假定:谷是最早的一本希臘文福音。

谷 →路

↘瑪

4. 為說明路與瑪語錄上的相似,在谷之外,假定了 S「主的語錄」。

谷 →路← S

↘瑪↙ 

5. 由於最早亞拉美文瑪的存在,且在初期教會中具權威,假定譯 成希臘文的瑪影響了谷、路與今天的瑪。

6. 為說明各福音之獨特性,又假定了各自不同教會團體、不同權威 傳統,以及各自編輯的神學主題。

       瑪   S ↓   ↓

伯多祿宣講   瑪希   S 希      ↓  ↙↘ ↓ ↘  ↓     瑪竇 ← 馬爾谷 → 路加      

      ↖   ↑   ↗          口傳

2) 宗徒時代的宣講與記錄

宗徒們的宣講具權威。漸漸有了口傳與筆錄的史料。從耶穌升天 到福音形成,在五十至六十年之間。

為使人接受信仰,對耶穌言行的流傳,在不同地區,不能不做 某些的調適工作。

調適工作不是漫無定則,因為宗徒們尚在,而且已有建立於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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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權威的初傳信仰格式。

3) 結論:福音對歷史的耶穌做信仰的報導

1. 宗徒時代的宣講或福音作者的編輯,不是單純事實的報導或記 事,而是已有信仰的詮釋:在復活的信仰中宣講歷史中的耶穌。例 如「主」名號在耶穌生活中之提早應用。

2. 無意寫一本近代歷史主義標準下的傳記。因此時空的安排不一定 是事實實況。但也表現對事實的關心,有時記錄一些與信仰關係不 大的事件,例瑪十五21;若五 2。

3. 耶穌公開生活可確定的次序:由加利肋亞宣講→群眾的冷淡,

尤其遭宗教領導階級的妒忌→北部地區的逗留,門徒的特殊訓練

→默西亞使命的逐步啟示→走向苦難。

4. 可肯定的是,在歷史耶穌身上,有所謂「天主神聖的出現」。四周 的人體驗到。人必須做一個答覆。耶穌的復活,對門徒們尤其是一 種的衝擊。

問題:為何舊約與新約成一部聖經?關鍵在盟約的概念。

聖經的基本境遇:天主與人的盟約關係 引 言

聖經只在天主與人的關係觀點上,述及天主、人與世事。天主不 是存有自身,而是談為我們的天主。談人,不是人文人類學,而是面 對天主的人。談世界,非自然科學,而是天主所創造,人面對天主完 成人生的埸合。

換句話說,聖經是為一般人的通俗的宗教文學。聖經以通俗的

「盟約」概念,表達天主與人的關係。

1) 不同的盟約形式

1. 非平等間的盟約,例如:列上廿 34;撒上十一 1f.

2. 平等間的盟約,例如:撒上十八 3f.;撒下五 3;創廿一 22- 31;創卅一 43-54。

建立和平”Salom”關係,例如:創廿六 28-31;依五四 10。

3. 居間的盟約。

2) 雅威與以色列人的盟約 1. J 典:

(11)

有族長的盟約與西乃盟約。只雅威是行動者,人是消極的接受者。

例如:創十五9ff.

2.E 典

對於盟約開始強調人負嚴格義務,因此也注意人要做決定。

3.申命派

盟約成為誡命的同義語。約板就是刻下十誡的石板(申九 9.11. 

 15)。約櫃因存放著十誡板而得名(申十 5.8;蘇三 3;……)。

 崇拜的生活境遇。盟約之神學觀念發展的境遇是以民的崇拜生活,

尤其是盛大的節慶。按慶節習俗,亞巴郎盟約與梅瑟的西乃盟約遂前 後相繼,而救恩史也由創世紀延伸到若蘇厄紀。

 隨之盟約概念也有新的解說。例如族長盟約的內容(創十五

18),可能本來只針對敬拜族長的圈內人,指不久即可兌現的許諾,

即由半游牧成定居於耕地,現在給予族長的許諾延伸到若蘇厄時期,

而成為整個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佔有土地。

 其他觀念的改變,例如:

蘇廿四:若蘇厄盟約,不像梅瑟盟約,而有雙向的選擇自由,祖先     的天主、出埃及的雅威,或是別的神明。

申一6;九 8:以曷勒布取代西乃山,為天主的山。(參列上十九 8)

申廿八69:另有摩阿布盟約,具體實現五 3 所說明的,上主是與今      天的人主約,而現實化盟約:

申卅一10:每七年在帳棚節期內,向全民宣讀法律。

其他盟約的可能性:例如撒下七 8-16 達味盟約(參撒下廿三 5;詠 八十九4、29;耶卅三 20-22)。戶廿五 13 與亞郎孫子丕乃哈斯「永 恆司祭品位的盟約」。

4. 祭司本

有兩個盟約:創九8ff.:天主與諾厄立約。

      創十七1ff.:天主與亞巴郎立約。

立約出自雅威自由和無條件的救恩轉向。

亞巴郎盟約包含三項許諾:形成一個民族、建立與天主新的特殊      關係、佔有土地。

5. 至若蘇厄書的救恩史

(12)

在盟約的瞭解下陳述救恩史:天主創造了世界和人,洪水消滅 腐敗的人類之後,天主給新人類立了行為規範,並保證世界及其次 序的存立。後來召喚亞巴郎,與他立約,給他三個許諾:後裔、與天 主特殊的關係、以及土地。

自公元前十三至十四世紀,已留下古近東大國與小國之間的盟 約文獻。不是舊約自抬身價。而是他們生活在當時代,以當時代表達 共同關係的方式,表達他們與天主的關係。

即使雙方身分不平等,立約表達彼此負責。西乃盟約的概念尤其 表達於後來先知常應用的格式:「我要作你們的天主,你們作我的子 民」。在以民方面,則要遵守法律。守則蒙祝福,違犯則受詛咒。

公元前721 年北國以色列遭亞述攻滅。公元前 587 年南國舉國 上下大半被擄往巴比倫,象徵雅威與他們同在的聖殿遭焚燬,約櫃 也失蹤。這是什麼意思?先知說,與天主的盟約已破裂。尤其耶肋米 亞先知預言新盟約和與天主新的關係。

3) 耶肋米亞先知新盟約的預告(卅一 31-34)

1.587 BC 南國猶大國破家亡。先知們的宣講,由嚴責恐嚇,轉變  以善言的勸勉安撫。耶肋米亞給選民預言,南北二國人民要歸國,

 出自達味後裔的永久君王,出自肋未家的永恆司祭(卅三17- 18),

 上主要與選民訂立新的、刻在人心的盟約。

2.救恩許諾之新

 從自然環境來看,先知所預言的救恩,對人的生活並無創新之處。

 但從雅威對以民的關係來看,則顯示出救恩預言之新。雅威要「眷  顧」(廿四5),使以民在雅威前有了新的存在。要「賦給他們  一顆認識我的心」(廿四7)。要與他們訂立新盟約(卅 1-3),

 不是重續舊約,新盟約在本質上要超越舊約。

3.新約,在內容上無新,但關係方式不同。雅威要將祂的意旨直接  深植於人心。

4.人類學關注的末世救恩觀

建立於新盟約的雅威與百姓的關係,是末世圓滿的關係。問題是,

 如何可能?對此問題,先知有其人類學的反省,即看人內在的可  能性:(1)寫在人心的新盟約:新人將有一顆認識上主的心(廿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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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主的意旨就寫在他們的心頭上(卅一 33);他們心內就有 敬畏上主之情(卅二40)。--參厄則克耳卅六 26-27;岳厄爾三 1-2);依撒意亞四十二 1。

(2)是天主的救恩工程

盟約的破裂,是由於以民的背離。新盟約的立定是以民不再改變 地回歸天主。(耶卅二38f.;廿四 6…..)

耶肋米亞先知尤其指出,回歸天主是天主的救恩工程:天主賦 給一顆認識祂的心。(廿四7)天主自己要轉變人心。

(3)默西亞、達味王朝的預言

除了西乃傳統,耶肋米亞也承認默西亞的達味傳統:廿三5- 6;卅 21f. 。新盟約的人民需要一位明君;天主讓他與自己接近。

結論:

1. 族長盟約→西乃盟約→破壞盟約→新約預告。新約是末世性的,

要寬恕罪過,是普遍性的。但是這樣的新約在舊約的宗教,只預言,

而未曾實現。

2. 新約滿全而名之。這是新約的基本意識:或明言,例如:宗二 16-25;瑪竇福音常出現的「這就應驗了…..」(四 14 等);耶穌說: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 成全…..」(瑪五 17)。

或內容暗示,例如耶穌的受洗報導。

或以編輯表達,例如耶穌的祖譜(瑪一1ff.;路三 23-38);瑪 竇的編輯:童年史+五大天國的建立+苦難史與復活。

3. 新約滿全而超越舊約:瑪五 20;瑪五 21-48;路七 28。

4. 末世意識:希一 1f. 。 4) 末世新盟約

為何新約有末世來臨的意識?新盟約在那裡訂立了?

1. 保祿:「這是我從主所領受的,我也傳授給你們了:主耶穌在他 被交付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

為你們而捨的,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晚餐後,又同樣拿起 柸來說:『這柸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應這樣行,

為紀念我。』的確,直到主再來,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柸,你們 就是宣告主的死亡。」(格前十一23-26)

上下文是對舉行敬禮(格前十一20;十 21)的團體說話,重

(14)

提初傳,說明團體重行「主在他被交付的那一夜」所做的,具聖事的 臨現性。紀念主贖罪的死亡,共結合於基督的死亡。(格前十16)

這是末世時代的行動:「直到主再來」。「主」是復活名號,「再 來」是末世圓滿的期待。(格前十六22;默廿二 10)

因為基督的死亡達成天主與人類最後不再撒回的新盟約。

2. 平行文對照。

路廿二19-20 近格前十一 23-25;瑪廿六 26-28 近谷十四 22- 24。

路廿二19-20 與格前十一 23-25,誰影響誰,無定論,也可能 有共同的來源。

瑪廿六26-28 與谷十四 22-24,因瑪竇加上了「以赦免罪過」之 說明,故瑪竇能取自馬爾谷。

路廿二19-20/格前十一 23-25 與谷十四 22-24 之關係:

(1)路與格前補充了「你們應這樣行,為紀念我」,是對在重行紀念的團 體說話。谷是對初次參與的門徒說話。

(2)格前在說明聖事的上下文;谷在說明耶穌死亡意義的上下文。

(3)谷/瑪提身體與血,及盟約。路/格前提身體與柸,並加「新」約。

  

由之推論,馬爾谷應最早。問題:路與格前的擴充保留了原意嗎?

3. 由谷十四 24 到格前十一 25

(1)谷十四 24:「這是我的盟約的血,為大眾流出來的」。有二動機:

代贖罪與立盟約。

(2)出廿四 8:「梅瑟遂拿血來灑在百姓身上說:『看,這是盟約的血,

是上主本著這一切話同你們訂立的約。』」由此看,谷十四24 與 出廿四8 的關係雙重:盟約與血。

(3)谷十四 24 加上說明:「為大眾流出」,可以推溯到依五三「上主 僕人」為眾人贖罪受苦。表達:a)耶穌普遍性代贖罪死亡;b)耶 穌的死是天主所立的贖罪死亡,為赦眾人之罪。這是末世救恩時 代,耶卅一31ff.所提的「新盟約」。

(4)谷十四,十二宗徒領受盟約之血的柸,象徵新以色列十二支派。

初教會舉行主的晚餐禮,自視為「新」選民。由之格前可說出:

(15)

「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盟約」。

問題:谷十四是否反映了最後晚餐的情況?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可能 說出這樣的話來嗎?

4. 谷十四 22-25 之前

(1) 谷十四 22-25 反映的是耶穌在死亡復活之前,與十二宗徒共進 巴斯卦餐的情景。

(2) 谷十四 22-25 主題屬耶穌死亡的說明。

(3) 谷十四 22-25 使用的話,幾乎字字可以無礙地譯回亞拉美語或 阿拉伯語。

(4) 巴斯卦晚餐紀念雅威與以民祖先訂立的盟約,也思及盟約的血。

耶穌說柸中血為盟約之血,適宜巴斯卦禮。期待將來天主國內再 飲,適宜巴斯卦禮參與者的救恩期待。

(5) 耶穌的說明,適宜猶太人巴斯卦餐中習俗。

(6) 餅與酒分開,不是二元人類學,而是各都指耶穌的整個位格。重 點在說明的話:分享餅,結合於祂;血是生命。

結論:

(1)谷十四 22-25 反映的是,耶穌在被交付之,前與門徒共進巴斯 卦晚餐時,預言了自己的死亡與復活,及說明自己死亡的意義:

為眾人贖罪,藉此天主與人類訂立最後不再撒回的盟約關係。換 言之,新盟約關係的建立,與耶穌的死亡有關。

(2)格前十一 23-25 反映的是初期基督徒團體:自我意識為此新民 族;天主藉基督的死亡與之立了新盟約;活在末世救恩時代。

5) 救恩史與救恩計劃

天主與人訂立盟約,聖經用以表達天主與人的關係,對人而言是

「救恩」。

1. 聖經的宗教自始就是救恩史自我了解的宗教。參申廿六 5- 9.10;蘇廿四 2-13。

救恩史的擴充。

無救恩時期與新救恩時期的許諾。

末世時代意識。參瑪三7-12;路三 1-18。耶穌宣講:「時期已滿,

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另方       面他治病、顯神蹟,是救恩時期的標記。

      伯多祿的宣講(宗二14-36.38-40;三 21-26;參

德望證詞:宗七 2-53)

(16)

保祿:基督徒已擺脫梅瑟法律的束縛(羅七;迦三       10-29)

         基督徒是恩許的天主的自由子女(羅八;迦       四1-7;21-31)

         現在是救恩時期,離救恩圓滿的日子更近了,

      要由睡夢中醒來,行為要端莊(羅十三 11-14)

宣講核心仍為教會的初傳。

2. 救恩史與救恩計劃

救恩史與人類史平行。人類史的圓滿意義在救恩史,人類史具超 級向度。

救恩史中,天主常是自由的主動者。人類的歷史非盲目。

救恩史是天主向人類的自我啟示史。

問題:若舊約預言了,為何耶穌不被當權所接受?怎樣的一個天主?

 

   如何啟示?

聖經中天主的概念

聖經中天主的最根本概念是:祂是啟示的天主,向人類自由地、

主動自我介紹的天主。

(一)舊約中的天主

1) 雅威名的啟示 1. 不同源流

J 典:創四 26

E.P.:E:出三 1.4b.6.9.14。P:六 2ff.

2. 舊約中天主的主要的名稱 3. 雅威啟示之名(出三 14)

近東名之用,不只區別作用,對所名做本質的指示。因此聖經上,

沒有人給天主起名,只有天主給人起名,天主的名則自己啟示。

(17)

Jahwe,事實上非名,而是許諾性的自我陳述,因此尚未確定,

而待確定。即在對人的關係中祂要證明自己怎樣,對人怎樣的「在」。

不同的翻譯;聖經中其他說明。

綜合雅威名:積極作用的親在。字裡行間閃爍著主權自由。在困 難中為百姓要「在」、有效助佑的許諾,而「名」本身向將來開放。是一 個尚未確定的一個名字,雅威自己要在將來的歷史事件中自我界定。

當下就要在引領以色列人出離埃及這事件上界定自己。

2) 由埃及出谷的以色列天主 歐十三4;出廿 2-3。

雅威信仰的特性:唯一的天主

        與歷史事件有關連的以色列天主 出谷事件成為以色列與雅威關係的原型時期;

    成為雅威信仰與雅威自我界定的基點。

1. 出谷原型

出十五1-21:過紅海之後唱凱旋歌。由此事件,以民認識了雅威,

      唯祂應受讚頌。

整部以色列史,沒有那個階段像出離埃及這段一樣,有來自雅威 奇事的干預,以致對出谷的回憶,一再以「神蹟」和「標記」等字眼 描述:申廿六5-10;六 20ff.;蘇廿四 17。

詠一三六10-15:以雅威的創造過程描述此段過程。

誡命奠基於此:肋廿二32-33。

先知新救恩的宣告,以新出谷、新創造報導。(依四三16-21)

2. 雅威是救主。(出三 7f.;詠一一八 14;依十二 2)

3. 以色列的牧者。(詠八十 2;參:創四九 24;詠廿三 1;依四十 11;)

4. 唯一的天主。(出廿 2-3;廿三 24;申五 6f.)

5. 以色列的天主。(詠五十九 6;六十八 36;六十九 7…..)

「以色列的磐石」(撒下廿三3);「以色列的聖者」(依四十一 16.20;四十三 3;詠七十一 22……);「以色列的造主」、「君 王」(依四十三15;四十四 6);「強者」、「以色列的希望」(耶 十四8;十七 13)。

(18)

相對的,以色列成為雅威的「百姓」「產業」(申九26.29);「兒 子」(歐十一1)、「長子」(出四 22)、「孩子」(依一 2)。雅威 如父親憐愛兒女們(詠一0三13);如母親不能忘掉新生兒(依 四十九15;六十六 13);如婚姻(歐;耶三 1-25;則十六 1- 43.44-63;依五四 6f.)

結論:

雅威首先在出谷事件說明了自己,是救主,因此是以色列的 唯一天主。

3) 雅威是以色列始祖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的天主

1. 出三 6 雅威在火燒的荊棘中對梅瑟說:「我是你父親的天主,亞 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E 典)

   這裡表達了雅威名號的統攝性,認同了以色列人以前的天主 信仰。(參出六3)

2. 連結族長史,為說明雅威的百姓以色列人的來源,同時以回溯 法說明雅威早與他們的祖先親在。(創十二-五十)

3. 透過「許諾」的主題,以色列民族的歷史成為雅威的安排,而非 偶然。

4. 問題:成一民族,進入福地之後,是否就安忱無憂,無再失落之 慮?按蘇廿一43-45;廿三 14;列上八 56 似乎如此。但在撒羅 滿王之後,兌現的許諾產生了變化。列下之結尾,猶大在北國以色 列之後也毀滅了。不過,重新再開始的許諾,也絕不會落空。

透過許諾,以色列的信仰,常被召喚,向常是更大的希望的實現,

而期待最後一次決定性的高峰。即向常是更圓滿的天主與人的關係,

常是更大的雅威自我界定。這樣決定性高峰關係,表達於默示錄文 學。

4) 雅威是創造者 1. 創造者是雅威

創造放在聖經卷首,但就天主概念的發展過程,它不是聖經信 仰的整合點,而是後來的發展,而且是在外民族之信仰衝擊下,整 合於雅威信仰的。即,若是創造者,祂只能是雅威。

首先的衝擊來自迦南地的創造信仰,參創十四18-20。

2. 創二 4b-25

(19)

J 典,約公元前第九世紀。目的不在詳述天主的創世工程,而是 藉以開啟雅威與人類交往的歷史。創造的目的是人;自始雅威的行動 都在照顧人。

3. 創一 1-二 4a

P 本,約在公元前五百年。創造敘述的目的是神學的,引人讚嘆 天主的創造,而引向安息日的敬拜。

創造分成六天,指向第七天的聖日。(二2-3)

每次天主造了之後,格式:「天主看了認為好。」

「天主說…..事就這樣成了。」

不諱言受造物內有神秘力量,但將植物界置於星宿之前,而且 避開了具神秘語言的「太陽」和「月亮」,只提大小兩光體。

用語上突顯出天主絕無僅有的創造行動:「分開」、「造」、「擺 列」,以及「稱」、「祝福」、「創造」、「說」。

結語:

1) P 本無意認為自己的創造陳述是唯一的,相反地,他採用以 前的陳述法:「造」、「分開」、「擺列」等。

2) P 本無意做天主怎樣創造的報導,他陳述的方式,為引人讚 頌造物主的偉大和奧妙。

3) 尚無自無創造的思想;加下七 28 才第一次出現(公元前 100 年左右)。

4) 雖放在聖經之首,但在神學思想發展上放在後。

5) 人之創造之後,及第七天,均無「天主看了認為好」,表達未 完成的創造。

4. 第二依撒意亞(依四十-五十五)

時代在公元前587 年放遂後,宣告將近的釋放歸國(公元前 538)。

創造報導的主題:創造是雅威為歷史真主宰的有力證據。具體目 的:由創造信仰喚起對雅威施行拯救的信任。

用語上混合J 與 P。

創造思想特點:完全涵蓋一切的創造者:創一;依四十五7。

(20)

         唯一的創造者:依四十五5-7.18。

      歷史的創造者:依四十四21.23;五十一 9- 10。

      雅威是元始與終末:四十四6;四十八 12。

5. 聖詠

反應P 本讚頌創造者之邀請:詠八;十九 2-7。

類似第二依撒意亞之語言和世界想像:一 0 四 6-9.32;七四 13.15f.;八九 10f..12f.;九五 4ff.;九六 10。

思想上小的進展:救恩不只指以色列民族(依四四2),也指 個人(詠一三九13-16)。上主不只是以色列人的君王(依四三 15;四四 6;五二 7),也是普世萬民之王(詠九六 10;參四七;

九八)。

6. 智慧文學

P 本(創一 1-二 4a)強調天主「話」的創造。

J 典(創二)強調創造者雅威對人的眷顧。

第二依撒意亞將創造信仰與雅威對選民的救援意願相連。

智慧文學:天主以智慧創造。

約伯傳:天主創造的智慧表達於,天主對約伯一連串的逼問:

約三八4-三九 30;四十 6-四一 26)。

箴言一-九:位格化智慧(三19;八 22ff.;八 27ff.;八 30)。

7. 至高者天主(EL)

創造者天主的概念確立,也吸收了迦南古老的「至高者天主」的 稱號。(創十四18-20)

或稱「永恆的至高者天主」。(創廿一23. J 典)

P 本以「全能者」為族長期雅威之名。(創十七 1;出六 3)

結語:

舊約的天主概念非一陳不變,而有其歷史,主要概念表達於雅 威名號。

雅威是天主自我啟示之名。不是在此之前無天主的信仰,而是它

(21)

表達天主與人之關係進入新階段。雅威之名不完全確定,但顥示雅威 絕對的自由與主宰性,祂在現在與將來要自我界定。可確定的是,祂 對百姓積極親在的許諾;歷史當證明。

歷史事件闡明「雅威」。格式表達:預告事件,「你們將承認我是 雅威」。(出六7;七 5.17;則六 7.14;七 4.27…..)

則十六62:「我要與你重訂盟約,你要承認我是雅威」。盟約的 內容,即出六7:「我要以你們作我的百姓,我作你們的天主。你們 將承認我是雅威,你們的天主,使你們擺脫埃及人的虐待。」(參肋 廿二33)

雅威是以色列人的天主、救主。祂經常已在,處處已在;格式的 宣信:「元始與終末」。

這樣的天主是與民同在的天主。依七14;八 8.10:先知預言將 來救恩的誕生為「厄瑪奴耳」,即「天主與我們同在」。(參依十二4- 6)

在新約,雅威以事件決定性再自我界定。

新約中的天主概念

新約在天主概念上有所突破:1)基督是天主子的降生。2)天主 聖三的概念。3)天主與人類決定性關係建立於基督的被釘十字架死亡 與復活。

分三段:(1)耶穌口中的天主。(2)耶穌是誰。(3)父、子和聖神

1) 耶穌口中的天主 1. 跟隨當時猶太人的說法

1) 偶而出現天主為王的說法:瑪十八 23;五 35 天主為主:瑪九 38;十一 25

天:路十五 18

     大能者:谷十四62 天主:瑪六 24;谷十 9

將來的審判者:瑪七 1f.;十二 36.;廿五 14ff.;十 28 以上非耶穌宣講中天主概念的特點。

(22)

2) 同樣宣講悔改以得罪赦,但重點不一樣:

洗者若翰-審判為主     -罪有應得

耶穌宣講-強調悔改以得罪赦

    -宣佈末世救恩時代:路四18f.

    -新關係、新次序:瑪十一25-27

2. 最能表達耶穌對天主宣講的,是他以「父」稱天主。

1) 當時猶太人對天主的稱謂 2) 耶穌對天父的特殊稱謂

除了「天父」(瑪七9)

對門徒說:「你們的父」(路六36;十二 30.32)

   或:「你們在天的父」(谷十一25;瑪廿三 9)

自己祈禱時:「父啊!」(谷十四36;瑪十一 25)

      教門徒也這樣祈禱(路十一2)

最奇特的是保留於谷十四36(參羅八 16:迦四 6)的

“abba”-猶太人不曾應用為天主之稱呼    -阿拉美語

   -家庭中小孩子用語

   -表達耶穌不是以傳統的稱謂和想法說天主。天主不只     是將來的審判者,祂要以父親之愛與人相遇。

3) 天主要待人如父,照顧人。

瑪六 26-31:自然界天主都照顧了,祂更要照顧人。

  瑪七11:天父將更好的賜予求祂的人。

  瑪六33:人該優先祈求「天主國和祂的義德」。

  路十一2-4:耶穌教的禱告:「父啊!…..」。

  雖然在人祈求之,前天父已知道我們需要什麼,但人還是要祈禱,

但不嘮叨(瑪六7-8;七 6-8),因為末世救恩是天主如父與人的關 係。(路十二32;瑪五 9.45)

分享天主為父之關係的障礙,是罪惡。為獲得和維持此末世救恩 關係,需要天主的接納和助佑。因此祈求「寬赦我們的罪過,不要讓 我們陷於誘惑」。

耶穌宣講的天父樂意寬赦人的罪。

(23)

4) 天父喜悅人的悔改

耶穌與猶太人一樣要求罪赦,但耶穌不只教門徒祈求天主的寬 赦,而且宣稱,天主喜悅罪人的悔改:

路十五4ff.:亡羊的比喻 路十五8ff.:婦人失錢的比喻

路十五7:「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      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

路十五11-32:蕩子的比喻

不過天主也處罰不悔改的人。(路十三1-9)

大膽的宣講:中悅天主的人,不是自恃義人的人,而是意識自己失       落的罪人。(路十八9-14)

5) 天父決定性的救恩意願

耶穌天國,即天父神國的宣講,傳達了天主對人類末世救恩的 意願:瑪五21ff.:「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我卻對你們說」。

因此耶穌宣講「悔改」的迫切,不只如猶太人所想,人在天主面 前不能無罪;也不只如若翰洗者,因為審判的「天國臨近了」(瑪三 2);而在於天主要待人如父的末世救恩決意。

面對耶穌的宣講,人面對了天主為父的最後救恩意願,人要做 抉擇,當下悔改,調整關係。

6) 現在天主為父

在耶穌的宣講和行動中,天主為父的救恩,不只對將來,而是 當下,現在就是救恩的時期。

瑪六30:對懷疑天父照顧的人,耶穌稱為「信德薄弱的人」。

路十18:反對的勢力,撒殫,已在崩潰。

進入天主國的障礙,罪惡,現在即可得赦免。耶穌被批評為「稅吏和 罪人的朋友」:與之共餐(谷二15f.),收為門徒(谷二 14),使 匝凱悔改(路十九1ff.),讓罪婦抹腳(路七 36ff.),為他們辯護

(谷二17;瑪廿一 31),具體赦罪(谷二 10;路七 48.50)。

耶穌的宣講和行動使天主為父的神國、罪赦成為當下經驗的事實。耶 穌是誰?能夠承擔這樣的任務,產生這樣的效果?

(24)

2) 耶穌是誰 1. 問題人物

似很確定:谷一1;瑪一 1。

卻是身分受爭議和被置疑的人物:

百姓中有人說他是者若翰從死者中復活了,有人說是厄里亞的出現,

有人說耶肋米亞,有人說一位古先知的復活。(路九7-8;瑪十六 14;谷八 28)

黑落德聽到發生的一切,猶豫不定。(九9;參若十 24)

問題在於耶穌的所做所為及效果。(瑪八27)

本鄉人聽耶穌在會當教訓人,就驚訝。(谷六2-3)

谷十一28:「司祭長、經師和長老來到他跟前,對他說:『你憑什       麼權柄作這些事?或者,是誰給了你權柄作這些

      事?』」

門徒的宣信:

谷八27-30;瑪十六 13-20;路九 18-21:耶穌問門徒:「你們說

       是誰?」

伯多祿代表回答:「你是默西亞」(谷八 29)

        「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瑪十六16)

        「天主的受傅者」(路九20)

若十一27 將此宣信放在瑪爾大口中。

被判刑者的身分鑑定:

大司祭詢問:「你是默西亞,那應受讚頌者的兒子嗎?」(谷十四 61)

:「你是不是默西亞,天主之子?」(瑪廿六 63)

民間長老、司祭長、經師:「如果你是默西亞,就告訴我們罷…..

       那麼,你就是天主子了?」(路廿二67.70)

比拉多詢問:「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谷十五2;瑪廿七 11;

       路廿三3;若十八 33)

罪狀牌:「猶太人的君王」(谷十五26)

    「這是耶穌,猶太人的君王」(瑪廿七37)

    「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若十九19)

    路廿三38 特別說清用希臘文、拉丁文和希伯來文寫:「這

(25)

        是猶太人的君王」。

2. 耶穌的態度

耶穌不曾主動宣稱自己是默西亞或天主子,對於別人對他身分 的宣信或詢問,他不肯定也不否認。

對於舊約期待的救恩人物,他的回答是「不只是」或「更大」。

大於先知:瑪五-七;十一11-15。

大於達味:谷十二35-37;瑪廿二 41-46。

大於聖殿:瑪十二1-8。

大於族長:若四12;八 56.58。

大於梅瑟:若一17。

他說「我是」:若八24.28.58;十三 19。

:回答大司祭(谷十四 62)

      :步行海面(谷六50)

:「阿們,阿們,我告訴你們…..」(谷三 28;路四 24;瑪十三 17;若三 3.5……)。

      :「我來到世界上」(若十二46…..)回答「要來到 世界上的那一位」(若十一 27;瑪三 11) 。

結語:

耶穌身分之特殊與崇高,稱謂不足夠,也易被誤解;這說明了 耶穌的態度。

對耶穌身分的揭露,有馬爾谷的編輯主題:默西亞的秘密。

3. 默西亞的秘密

耶穌自己不曾以此自稱,這不就是耶穌不自認,但他對此稱謂 態度非常謹慎。(谷八30;路九 21;瑪十六 20;若六 15)

馬爾谷福音:默西亞的秘密編輯主題 開埸白:一1.11

矛盾:明顯治病、復活死人的奇蹟,卻嚴禁人宣揚,但人越發宣揚    (一44-45;五 43;七 36)。

:附邪魔的人高喊:「你是天主的聖者」或「你是天主子」,

 卻遭嚴厲責斥。(一24-25;三 11-12)

:見了明顯的奇蹟,聽了明白的教訓,門徒們依然心靈遲鈍

(六

52)、不瞭解(八 21;九 32)。

:甚至在代表門徒們宣信耶穌是默西亞(八29)之後,由於不

(26)

 瞭解,伯多祿還遭責斥:「撒殫,退到我後面去…..」(八  33)。

:耶穌顯容,卻囑咐,非等人子從死者中復活後,不要將所見  告訴任何人。(九9)接著又預言被殺和復活。(九 31)門  徒卻在彼此爭論誰最大。(九33-34)

 最後晚餐還預言警告門徒們要背棄他,伯多祿還反駁,被捕  時門徒們四散。(十四27-29)

:耶穌斷了氣,百夫長就說:「這人真是天主子!」(十五 39)

矛盾背景:「公報」式信息,默西亞是政治性民族英雄。

     「道中」信息,由苦難走向光榮的救主。

     按馬爾谷福音,苦難才揭露身分。

4. 天主子

舊約的應用:歐十一1;

      詠二7;八九 27 耶穌:谷十三32

路十 21-22;瑪十一 25-27

:非耶穌的自稱,而是附邪魔的人(谷三11:五 7)、魔鬼

(瑪

 四3.6)、伯多祿(瑪十六 16)、船上人(瑪十四 33)、百  夫長(谷十五39)、戲弄者(瑪廿七 40.43)。

暗示耶穌的自知:谷十二1-12 惡園戶比喻中的「愛子」。

       :谷十四36「”Abba”!父啊!…..」。

  

天主子之自知能是耶穌心靈深層的經驗,表達於受洗(谷一9-11)

與顯容(谷九2-8)之報導。

若是天主子,則必然與派遣、使命、服從等主題配合。

5. 主

希臘和羅馬語區:「主」能對天上的崇拜,也能是一般「先生」的    意思。但初期基督徒使用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非一般    尊稱,而是崇拜對象。

(27)

巴肋斯坦猶太圈:「主」除一般尊稱外,在以民放逐後,避諱「雅    威」名號,曾以hebr. Adonaj 代之,LXX 以 Kyrios 譯之;

   復活後的猶太基督徒能夠在此意義上稱基督。

6. 人子

在對照福音,只出自耶穌口中,不是初期基督徒對基督的信仰 表達格式。

很可能是耶穌自稱的一個方式。

達尼爾默示錄七13。

耶穌口中「人子」三種角色:

1) 要乘天上雲彩降來的人子(瑪廿四 27;谷八 38;十三 26;十 62;

 路十八8),屬默示錄文學的期待。

2) 現在執權的人子(谷二 10.28),沒有枕頭的地方(瑪八 20),

瑪十一 19:「人子來了,也吃也喝…..」。

3) 受苦與復活的人子,如谷八 31;九 31;十 33 三次預言。

結語:

至此發現一現象:對於「主」、「天主子」、「基督」等名號,耶穌 態度保留;但卻是初期基督徒的宣信。耶穌自稱「人子」,初期基督 徒卻不用。因為:

1)「人子」不是尊號,但具崇高救恩作用的一個角色。因此耶穌以  此自稱,而初期基督徒在沈默中知耶穌是這樣的「人」。

3) 耶穌在具體環境中不能直截了當稱謂的,門徒們後來卻做為信

 的表達,因為這中間發生了一決定性的事件,改變了神學境域,

 即耶穌的受苦死亡與復活。(宗二32.36;羅一 2-4)

3) 父、子、聖神 1. 父派遣子

A.若耶穌基督是「主」、「天主子」,那麼他與天主是什麼關係?

(28)

若望、保祿與谷十二惡園戶的比喻,以「派遣」表達。

天主父是派遣者,子是被派遣的:羅八3;迦四 4;若三 16-17。

子出自父,歸向父:若十六28;七 28-29。

先存的子:若一1-3;三 31-32;六 46。

B.雙重關係的描述

子與父一樣稱為天主:若廿28;參若一 1.18。

   「我與父是一個」(若十30;參十七 11;八 58「我是」。

「我在父內,父也在我內」(若十四10;參十 38;十四 20;

 十七21.23)。

子服從父:若十二49-50;參五 19;八 54;十七 3)。

     因為「父比我大」(若十四28)。

     斐二6-8:「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希五8:「他雖然是天主子,卻由所受的苦難,學習了          服從。」

C. 子的派遣是天主愛的行動

若望著作以「獨生子」強調:若三16;若一書四 9。

保祿以「交付」強調:羅八32。

「為罪人」:羅五 6-8。

為救恩:若三17;得前五 9。

    做「贖罪祭」:羅八3;若一書四 10。

    使人獲得生命:若三16;十 10;若一書四 9;羅五 21。

    分享光榮:得後二14;羅八 30。

    「天主的子女」:羅八15-17;迦四 5-7;若一書三 1-2。

在我們心靈賜下聖神為證:羅八 23;

      格後一22。

2. 父與子派遣聖神

1)「應許的聖神」:迦三 14;參依四十四 3;岳三 1-2。

        :末世恩典(宗二1-13.16-21)

2)耶穌與聖神-受洗(谷一 10;若一 33)

      -曠野受試探(谷一12-1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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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協定中, 「巴黎公約」指保護工業財產權之巴黎公約。 (一九六七年)巴黎公約,指一九六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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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勝 廿二勝 廿三勝 廿四勝 (廿六). 季殿軍戰(廿七)

年齡滿七十五歲至未滿七十六歲 一點 年齡滿七十六歲至未滿七十七歲 二點 年齡滿七十七歲至未滿七十八歲 三點 年齡滿七十八歲至未滿七十九歲 四點

。以動義非濕故。此上十義約理望事。則有成 (三也) 有壞 (五也) 有即 (七也) 有離 (九也) 事望 於理。有顯 (四也) 有隱 (六也) 有一 (八也) 有異 (十也) 逆 (五六九十)

(三) 聖經(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