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思想
聖經綱目
聖經共七十三卷,舊約四十六卷,新約廿七卷。
舊約分法律書(梅瑟五書)、歷史書(傳記)、智慧書(智慧文 學)與先知書。
法律書包括創世紀、出谷紀、肋未紀、戶籍紀與申命紀。
歷史書包括若蘇厄書、民長紀、盧德傳、撒慕爾上下、列王紀上下、
編年紀上下、厄斯德拉上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傳、以及 瑪加伯上下。
屬於智慧書的有:約伯傳、聖詠、箴言、訓導篇、雅歌、智慧篇、
德訓篇。
先知書有:依撒意亞、耶肋米亞、哀歌、巴路克、厄則克耳、達尼 爾、與十二小先知。
新約分:福音、宗徒大事錄、宗徒牧函、與若望默示錄。
福音包括:瑪竇、馬爾谷、路加與若望。
宗徒牧函包括:保祿書信、雅各伯書、伯多祿書、若望書、猶達書。
另有經外文獻。
正典:
1546 年由特利騰大公會議所欽定。
這由於路德拒絕承認聖經的某些書,而將舊約的多俾亞傳、友 弟德傳、巴路克、智慧篇、德訓篇、與瑪加伯上下,以及新約中的希伯 來書、雅各伯書、猶達書和若望默示錄,列為次經。有關舊約部分,
路德的判準如猶太教一樣,只承認希伯來文版的經書。天主教則承認
七十賢士譯本(簡稱LXX),因為宗徒們應用的即是 LXX(公元前 一到三世紀)。
在路德之前,Marcion(140 年代)排除全部舊約,新約部分也 只承認路加福音和部分保祿書信;即排除了弟茂德前後書、弟鐸書、
和希伯來書。後來希特肋的德意志基督徒運動,也排除舊約。
基督教雖不承認次經,但也尊重,而納入聖經合訂本中。
正典未欽定之前,教會早已應用和維護聖經:
路廿四44:「諸凡梅瑟法律、先知並聖詠上指著我所記載的話,都 必須應驗。」
廿四27:「他於是從梅瑟及眾先知開始,把全部經書論及他的話,
都給他們解釋了。」
廿四45:「耶穌遂開啟他們的明悟,叫他們理解經書,又向他們 說:『經上曾這樣記載…..』。」
參若五39「經典」,五 46「梅瑟」。瑪竇福音則常提應驗了上主藉先 知所說的話。伯後三15、16 提及保祿書信與經典。
正典問題的產生,來自聖經本身在內容上有不協調的現象,另 外是各自有不同的神學立場所致。
聖經問題
(一)舊約與新約間的不協調
a) 按 Marcion 的說法,舊約的天主是憤怒、報復、制裁人的神,如 蘇一-十二慘酷的戰爭。新約報導的則是慈愛、寬恕人的天主。因 此Marcion 只承認路加福音;因為路加福音特別報導耶穌親近 弱小和寬恕罪。
有人試解。第一,不能以現代人和基督徒的道德標準去評論另一 時代的事件。第二,蘇六圍攻耶里哥,蘇八圍攻哈依,均非歷史 報導,因為按照考古學,當時此地無居民,或非常地稀少。所以 應當是後人為確立某一規範,而設立「歷史」以為根據。
不管是否是真實歷史事件的報導,那樣的報導本身已表達了某 一精神。就是現代的戰爭,以及排除舊約,標榜新約的希特勒時代,
也慘殺無辜。
聖經之報導能是小題大作,但是考古與聖經是否不相容,持保 留態度,例如若五2 有五個走廊的水池,在考古上就有新的發現。
b) 近代對舊約先見排除的問題,因為新舊約的救恩思想不同:
舊約: 新約:
此世的救恩 來世的救恩 以色列民族的救恩主義 普遍性
聖詠常出現自我稱義 靠基督的救恩 在苦難問題上抗議天主 不可能
c) a)與 b)都受先見神學立場的影響。以外來文化觀點評論舊約事件,
結果所見有偏差。事實上,舊約也不缺天主慈愛的報導。另外舊 約的地上救恩也有精神化的趨向。而新約不是只重來世,而是末 世意識。此外a)與 b)的批判,忽略了舊約與新約是一部聖經,
而看不出舊約向新約發展的思想路線和意義。
舊約與新約的確有的差距,應放在向新約發展的觀點上去處理。
而要把握新約的精神,也需要舊約的前引。
(二)舊約與新約各自間的不協調現象
這是近代聖經學的發現和起點,與正典和次經問題的爭執無關。
1) 舊約
a) 重複報導,而內容不盡相同:
例:創一1-二 3 與創二 4-25 創六13-八 22
b) 史實問題:
地堂在那裡?諾厄方舟停在的阿辣辣特山在那裡?洪水滅整個 地球?巴貝耳塔在那裡?
出一6-直到進入福地,好像一直是一個已經存在的民族,但按 史學探源,「以色列」是各支派神聖聯盟的名字,地點在巴力斯 坦,即在進入福地之後,約1230 BC 年的事。在各支派神聖聯 盟未締結之前,歷史上並無以色列這一民族的史料證明。因此,
並非所有結盟的支派都曾在埃及、在西乃山、在曠野漂泊過,而 是某些支派。那麼出谷紀到申命紀的記載,其真實性如何?
2) 新約
a) 重複報導,內容不盡相同
三對照福音只記述耶穌在加里肋亞傳教和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 受難的事跡。據若望福音所載,耶穌在公開傳教後,至少三次上 耶路撒冷過逾越節(二13;六 4;十一 55)
耶穌受洗
谷一9「耶穌…..(a)在約旦河裡受了若翰的洗。
10 他剛(b)從水裡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c)聖神有如鴿 子降在他上面;
11 又有聲音從天上說:(d)你是我的愛子,我因你而喜 悅。」
差別:(a)若望福音未報導耶穌受若翰的洗,但有若翰的作證。
(b)若望福音未記載。
路三21:「當他祈禱時」。不清楚在水中或出水後。
瑪竇福音與馬爾谷福音相同。
(c)若一 32:「若翰又作證說:『我看見聖神彷彿鴿子從 天降下,停在他身上』。」
瑪竇福音與路加福音跟馬爾谷福音相同。
(d)若望福音未記載。
瑪三17:「又有聲音由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 所喜悅的』。」
十字架上
谷十五34:「耶穌大聲呼號說:『厄羅依,厄羅依,肋瑪,撒 巴黑塔尼?』(a)意思是『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 為什麼捨棄了我』…..
37 (b)耶穌大喊一聲,就斷了氣…..
39 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斷了氣,就說:
(c)(d)『這人真是天主子!』。」
瑪廿七46 同(a);廿七 50 同(b);
廿七54:「百夫長和同他一起看守耶穌的人,一見地動和所 發生的事,(c)就非常害怕說:(d)『這人真是天主 子!』。
路廿三33-34 (耶穌被釘在兩犯之間)「耶穌說:『父啊,寬
赦他們罷!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
43 (回右犯話)…..『我實在告訴你:今天你就要與我 一同在樂園裡』…..
46 耶穌大聲呼喊說:『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 手中。』說完這話,便斷了氣。
47 百夫長看見所發生的事,遂光榮天主說:『這人實 在是一個義人』……」
若十九26-27 「對母親說:『女人,看,你的兒子!』然後又 對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28 此後,耶穌因知道一切事都完成了,為應驗經上的 話,遂說:『我渴』…..
30 耶穌一嚐了那醋,便說:『完成了』…..」
對耶穌死亡的反應,是福音作者的作證:「那見這事的人就 作證,而他的見證是真實的…..」(十九 35)
b) 史實問題
1) 福音,尤其對照福音之間彼此何關係?何者更真實報導?何者更 早?
每部福音都有同一核心事件:耶穌基督及其事件。
但學者認為馬爾谷福音更原始,因它更簡單扼要。路加福音與瑪 竇福音有所擴充;出自不同神學境遇所致,而有不同的神學強調。瑪 竇福音的受洗報導,要整個教會敬拜耶穌。按路加福音,在十字架上,
耶穌仍是仁慈的。
不過馬爾谷福音也有它的神學立場:
一1:「天主子耶穌基督福音的開始…..」
耶穌的受洗揭開耶穌的公開生活和傳教生涯,而有天上的聲音說:
「你是我的愛子,我因你而喜悅。」(一11)
默西亞的秘密:耶穌行了明顯的奇蹟,卻叫人不要伸張。
他嚴厲責斥邪魔,因為邪魔喊說:「你是天主子」(三11)。
惡園戶的比喻(十二 1-12):愛子
門徒對他反應遲鈍(例六52;八 21)
嚴禁門徒不要向人談及他是默西亞(八29f.)
顯聖容:「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九7)
百夫長在十字架下宣信:「這人真是天主子」(十五39)
2) 歷史的耶穌與信仰宣信的基督
Rudolf Bultmann 認為在兩者之間存在著不可跨越的鴻溝。他
採取歷史主義的歷史觀,反超自然現象的哲學立場。
其弟子E. Kaesemann 和 J. Robinson 提出存在性的歷史學,
要求與過去的人物有著真實的會晤,要問這個人給當時人與今天的 人帶來什麼存在性意義。兩人分頭研究後結論:歷史中的耶穌在他的 言行之間,透露「天國來臨」的權威,叫四周的人在他前要做一個抉 擇。
聖經的形成
(一) 以文學分析法對聖經的形成做歷史探源,是近代二、三百年 間的工作。
1) 如路德
2) 十八世紀下半葉的改觀 (二) 梅瑟五書的形成 1) 內容
猶太人稱Torah;希臘化猶太人稱「五書」。
創一至十一:太古救恩史
創十二至五十:族長救恩史。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十二 子.五十22:定居埃及。
出谷紀--(1)一 1-十五 21:出離埃及
< (3)十五 22-十八 27:曠野漂泊 (2)十九 1-四十 38:西乃立約
肋未紀-宗教律法
戶籍紀-曠野漂泊,由西乃至耶里哥對面,約但河邊 申命紀-自成一單體
一-四:第一篇演講起
五-十一;廿六16-廿八:梅瑟長篇演講 十二-廿六15:宗教與民生法規 廿九-卅:第三篇演講
卅一-卅四:梅瑟委派若蘇厄、訓示、祝福、逝世 2) 作者
不是梅瑟,亦非一人之作。十九世紀末Graf u. Wellhausen 四 源流之說。
3) 四源流
雅威典(Jahwist)-自始以雅威(上主)稱天主。
-公元前九至十世紀,王朝早期,在南國。
-文筆流暢、優美、生動,注意心理層面,神學深意,擬人 化描述。
-故事由亞當開始,到族長史,出谷紀,劃出天主對選民的 計劃。
-對於叛逆的人,雅威與之仍有交往可能。樂觀,有克服罪 惡的時候。
-親近達味、撒羅滿王朝。
厄羅音典(Elohist)-以”Elohim”為天主通名。
-公元前八-九世紀,在北國。
-由創十五亞巴郎之許諾與立約開始。
-顯示天主的崇高,與人講話透過夢、由雲層、火中,或 經天使。
-宗教上面對異教偶像崇拜的問題。
-道德要求較嚴厲。
-歷史高峰是天主與以民立盟約。
721 BC,北國滅亡後,J 與 E 典合併,編輯在一起。
申命派-除了極少的例外,集中於第五書,而名為申命紀。
-形成於北國滅亡後,南國猶太受亞述繼續威脅。
-勸勉形式。
-救恩(祝福與詛咒)決定於是否忠實雅威的盟約,及在耶 京聖所奉獻純淨的祭禮(針對異教敬禮)。
-源流可追溯更早的北國時期。作品包括蘇、民、撒上下及 列上下,合稱申命派史書。最後形成可能在放遂時(列下 廿五27-30)。
-主要供獻:盟約(E 所強調)是天主對民愛的揀選(J 的思 想),法律則是以民對揀選的忠實回答。這個回答屬於以 民每個世代每個人。(申六20-25;廿六 5-11)
-可能由於祝福與詛咒的觀念,及放逐的事實,勸勉帶著急 迫感,表達於不斷出現的「你」、「現在」、「今天」的 抉擇。
祭司本-出自耶路撒冷司祭圈。
-抽象而冗長。喜述祖譜、年代記事、禮節陳述,比E 更避
免擬人化。
-整部肋未紀、出谷紀大後半部和大部份戶籍紀、及部分創 世紀,屬於祭司本。
-強調敬禮與法律:創一1-二 4a -有古老的流傳,但成形於放逐時期。
-可能是梅瑟五書最後的編輯者。
4) 傳說
J、E、D、P 本身是傳統的一個終點,而非起點。
淵源流長之傳說,對某些事件形成不同的流傳。先是獨立傳說,
後與其他流傳串聯,匯入某一主題,如:族長史、西乃盟約、曠野漂 泊等,再連貫形成救恩過程:族長時期→埃及受壓迫→逃離埃及→
西乃山啟示和立約→曠野漂泊→進入福地。
不是嚴格意義的歷史排列,而是按照信仰的救恩史神學觀。
古代傳說:口傳、詩的形式,加手勢,以易於流傳。有集體位格 化傾向,將集體事件,尤其政治性事件,化成某個個人的事件,例 如亞當、亞巴郎和各支派祖先。
位格化後的地點、特殊事件成「原型」事件,為後人成為常臨現 的事件,例如亞當和他的事件成為人類的原型。
(三) 福音的形成
像舊約,新約也是一大交響樂,裡面有許多的不同聲音。以福音 為例,可分兩階段:1)福音作者的編輯;2)宗徒時代的宣講與記錄。
1) 福音作者的編輯
1. 福音作者的工作非創作,而是應用手頭資料做編輯:
瑪竇:不是瑪九9 的宗徒。公元 110 左右,巴比亞斯主教記載,有 位叫瑪竇的宗徒用阿拉美文寫了一部「耶穌的語錄」。但現今 的福音都是希臘文。
引經據典,假定為巴肋斯坦猶太基督徒。
馬爾谷-宗十二12 耶路撒冷的一個門徒。
宗十二25;十三 5.13…..曾為保祿的傳教助手。
-伯前五13 隨伯多祿在羅馬。
-最短。可能成於羅馬。
路加-哥四14:是一位醫生。
-陪伴保祿第二次(宗十六10f.)、第三次(宗廿 5f.)傳教旅 行,及羅馬坐牢(宗廿七1f.;弟後四 11)。
-也寫了宗徒大事錄。
若望-能夠是在若望宗徒權威下的作品,尚包括若望三書和啟示錄。
-對其他福音而言,有其獨立傳統。
2. 曾使用初期教會的口傳。
3. 為說明對照福音的相似,假定:谷是最早的一本希臘文福音。
谷 →路
↘瑪
4. 為說明路與瑪語錄上的相似,在谷之外,假定了 S「主的語錄」。
谷 →路← S
↘瑪↙
5. 由於最早亞拉美文瑪的存在,且在初期教會中具權威,假定譯 成希臘文的瑪影響了谷、路與今天的瑪。
6. 為說明各福音之獨特性,又假定了各自不同教會團體、不同權威 傳統,以及各自編輯的神學主題。
瑪 S ↓ ↓
伯多祿宣講 瑪希 S 希 ↓ ↙↘ ↓ ↘ ↓ 瑪竇 ← 馬爾谷 → 路加
↖ ↑ ↗ 口傳
2) 宗徒時代的宣講與記錄
宗徒們的宣講具權威。漸漸有了口傳與筆錄的史料。從耶穌升天 到福音形成,在五十至六十年之間。
為使人接受信仰,對耶穌言行的流傳,在不同地區,不能不做 某些的調適工作。
調適工作不是漫無定則,因為宗徒們尚在,而且已有建立於宗
徒權威的初傳信仰格式。
3) 結論:福音對歷史的耶穌做信仰的報導
1. 宗徒時代的宣講或福音作者的編輯,不是單純事實的報導或記 事,而是已有信仰的詮釋:在復活的信仰中宣講歷史中的耶穌。例 如「主」名號在耶穌生活中之提早應用。
2. 無意寫一本近代歷史主義標準下的傳記。因此時空的安排不一定 是事實實況。但也表現對事實的關心,有時記錄一些與信仰關係不 大的事件,例瑪十五21;若五 2。
3. 耶穌公開生活可確定的次序:由加利肋亞宣講→群眾的冷淡,
尤其遭宗教領導階級的妒忌→北部地區的逗留,門徒的特殊訓練
→默西亞使命的逐步啟示→走向苦難。
4. 可肯定的是,在歷史耶穌身上,有所謂「天主神聖的出現」。四周 的人體驗到。人必須做一個答覆。耶穌的復活,對門徒們尤其是一 種的衝擊。
問題:為何舊約與新約成一部聖經?關鍵在盟約的概念。
聖經的基本境遇:天主與人的盟約關係 引 言
聖經只在天主與人的關係觀點上,述及天主、人與世事。天主不 是存有自身,而是談為我們的天主。談人,不是人文人類學,而是面 對天主的人。談世界,非自然科學,而是天主所創造,人面對天主完 成人生的埸合。
換句話說,聖經是為一般人的通俗的宗教文學。聖經以通俗的
「盟約」概念,表達天主與人的關係。
1) 不同的盟約形式
1. 非平等間的盟約,例如:列上廿 34;撒上十一 1f.
2. 平等間的盟約,例如:撒上十八 3f.;撒下五 3;創廿一 22- 31;創卅一 43-54。
建立和平”Salom”關係,例如:創廿六 28-31;依五四 10。
3. 居間的盟約。
2) 雅威與以色列人的盟約 1. J 典:
有族長的盟約與西乃盟約。只雅威是行動者,人是消極的接受者。
例如:創十五9ff.
2.E 典
對於盟約開始強調人負嚴格義務,因此也注意人要做決定。
3.申命派
盟約成為誡命的同義語。約板就是刻下十誡的石板(申九 9.11.
15)。約櫃因存放著十誡板而得名(申十 5.8;蘇三 3;……)。
崇拜的生活境遇。盟約之神學觀念發展的境遇是以民的崇拜生活,
尤其是盛大的節慶。按慶節習俗,亞巴郎盟約與梅瑟的西乃盟約遂前 後相繼,而救恩史也由創世紀延伸到若蘇厄紀。
隨之盟約概念也有新的解說。例如族長盟約的內容(創十五
18),可能本來只針對敬拜族長的圈內人,指不久即可兌現的許諾,
即由半游牧成定居於耕地,現在給予族長的許諾延伸到若蘇厄時期,
而成為整個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佔有土地。
其他觀念的改變,例如:
蘇廿四:若蘇厄盟約,不像梅瑟盟約,而有雙向的選擇自由,祖先 的天主、出埃及的雅威,或是別的神明。
申一6;九 8:以曷勒布取代西乃山,為天主的山。(參列上十九 8)
申廿八69:另有摩阿布盟約,具體實現五 3 所說明的,上主是與今 天的人主約,而現實化盟約:
申卅一10:每七年在帳棚節期內,向全民宣讀法律。
其他盟約的可能性:例如撒下七 8-16 達味盟約(參撒下廿三 5;詠 八十九4、29;耶卅三 20-22)。戶廿五 13 與亞郎孫子丕乃哈斯「永 恆司祭品位的盟約」。
4. 祭司本
有兩個盟約:創九8ff.:天主與諾厄立約。
創十七1ff.:天主與亞巴郎立約。
立約出自雅威自由和無條件的救恩轉向。
亞巴郎盟約包含三項許諾:形成一個民族、建立與天主新的特殊 關係、佔有土地。
5. 至若蘇厄書的救恩史
在盟約的瞭解下陳述救恩史:天主創造了世界和人,洪水消滅 腐敗的人類之後,天主給新人類立了行為規範,並保證世界及其次 序的存立。後來召喚亞巴郎,與他立約,給他三個許諾:後裔、與天 主特殊的關係、以及土地。
自公元前十三至十四世紀,已留下古近東大國與小國之間的盟 約文獻。不是舊約自抬身價。而是他們生活在當時代,以當時代表達 共同關係的方式,表達他們與天主的關係。
即使雙方身分不平等,立約表達彼此負責。西乃盟約的概念尤其 表達於後來先知常應用的格式:「我要作你們的天主,你們作我的子 民」。在以民方面,則要遵守法律。守則蒙祝福,違犯則受詛咒。
公元前721 年北國以色列遭亞述攻滅。公元前 587 年南國舉國 上下大半被擄往巴比倫,象徵雅威與他們同在的聖殿遭焚燬,約櫃 也失蹤。這是什麼意思?先知說,與天主的盟約已破裂。尤其耶肋米 亞先知預言新盟約和與天主新的關係。
3) 耶肋米亞先知新盟約的預告(卅一 31-34)
1.587 BC 南國猶大國破家亡。先知們的宣講,由嚴責恐嚇,轉變 以善言的勸勉安撫。耶肋米亞給選民預言,南北二國人民要歸國,
出自達味後裔的永久君王,出自肋未家的永恆司祭(卅三17- 18),
上主要與選民訂立新的、刻在人心的盟約。
2.救恩許諾之新
從自然環境來看,先知所預言的救恩,對人的生活並無創新之處。
但從雅威對以民的關係來看,則顯示出救恩預言之新。雅威要「眷 顧」(廿四5),使以民在雅威前有了新的存在。要「賦給他們 一顆認識我的心」(廿四7)。要與他們訂立新盟約(卅 1-3),
不是重續舊約,新盟約在本質上要超越舊約。
3.新約,在內容上無新,但關係方式不同。雅威要將祂的意旨直接 深植於人心。
4.人類學關注的末世救恩觀
建立於新盟約的雅威與百姓的關係,是末世圓滿的關係。問題是,
如何可能?對此問題,先知有其人類學的反省,即看人內在的可 能性:(1)寫在人心的新盟約:新人將有一顆認識上主的心(廿四
7);上主的意旨就寫在他們的心頭上(卅一 33);他們心內就有 敬畏上主之情(卅二40)。--參厄則克耳卅六 26-27;岳厄爾三 1-2);依撒意亞四十二 1。
(2)是天主的救恩工程
盟約的破裂,是由於以民的背離。新盟約的立定是以民不再改變 地回歸天主。(耶卅二38f.;廿四 6…..)
耶肋米亞先知尤其指出,回歸天主是天主的救恩工程:天主賦 給一顆認識祂的心。(廿四7)天主自己要轉變人心。
(3)默西亞、達味王朝的預言
除了西乃傳統,耶肋米亞也承認默西亞的達味傳統:廿三5- 6;卅 21f. 。新盟約的人民需要一位明君;天主讓他與自己接近。
結論:
1. 族長盟約→西乃盟約→破壞盟約→新約預告。新約是末世性的,
要寬恕罪過,是普遍性的。但是這樣的新約在舊約的宗教,只預言,
而未曾實現。
2. 新約滿全而名之。這是新約的基本意識:或明言,例如:宗二 16-25;瑪竇福音常出現的「這就應驗了…..」(四 14 等);耶穌說: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 成全…..」(瑪五 17)。
或內容暗示,例如耶穌的受洗報導。
或以編輯表達,例如耶穌的祖譜(瑪一1ff.;路三 23-38);瑪 竇的編輯:童年史+五大天國的建立+苦難史與復活。
3. 新約滿全而超越舊約:瑪五 20;瑪五 21-48;路七 28。
4. 末世意識:希一 1f. 。 4) 末世新盟約
為何新約有末世來臨的意識?新盟約在那裡訂立了?
1. 保祿:「這是我從主所領受的,我也傳授給你們了:主耶穌在他 被交付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
為你們而捨的,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晚餐後,又同樣拿起 柸來說:『這柸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應這樣行,
為紀念我。』的確,直到主再來,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柸,你們 就是宣告主的死亡。」(格前十一23-26)
上下文是對舉行敬禮(格前十一20;十 21)的團體說話,重
提初傳,說明團體重行「主在他被交付的那一夜」所做的,具聖事的 臨現性。紀念主贖罪的死亡,共結合於基督的死亡。(格前十16)
這是末世時代的行動:「直到主再來」。「主」是復活名號,「再 來」是末世圓滿的期待。(格前十六22;默廿二 10)
因為基督的死亡達成天主與人類最後不再撒回的新盟約。
2. 平行文對照。
路廿二19-20 近格前十一 23-25;瑪廿六 26-28 近谷十四 22- 24。
路廿二19-20 與格前十一 23-25,誰影響誰,無定論,也可能 有共同的來源。
瑪廿六26-28 與谷十四 22-24,因瑪竇加上了「以赦免罪過」之 說明,故瑪竇能取自馬爾谷。
路廿二19-20/格前十一 23-25 與谷十四 22-24 之關係:
(1)路與格前補充了「你們應這樣行,為紀念我」,是對在重行紀念的團 體說話。谷是對初次參與的門徒說話。
(2)格前在說明聖事的上下文;谷在說明耶穌死亡意義的上下文。
(3)谷/瑪提身體與血,及盟約。路/格前提身體與柸,並加「新」約。
由之推論,馬爾谷應最早。問題:路與格前的擴充保留了原意嗎?
3. 由谷十四 24 到格前十一 25
(1)谷十四 24:「這是我的盟約的血,為大眾流出來的」。有二動機:
代贖罪與立盟約。
(2)出廿四 8:「梅瑟遂拿血來灑在百姓身上說:『看,這是盟約的血,
是上主本著這一切話同你們訂立的約。』」由此看,谷十四24 與 出廿四8 的關係雙重:盟約與血。
(3)谷十四 24 加上說明:「為大眾流出」,可以推溯到依五三「上主 僕人」為眾人贖罪受苦。表達:a)耶穌普遍性代贖罪死亡;b)耶 穌的死是天主所立的贖罪死亡,為赦眾人之罪。這是末世救恩時 代,耶卅一31ff.所提的「新盟約」。
(4)谷十四,十二宗徒領受盟約之血的柸,象徵新以色列十二支派。
初教會舉行主的晚餐禮,自視為「新」選民。由之格前可說出:
「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盟約」。
問題:谷十四是否反映了最後晚餐的情況?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可能 說出這樣的話來嗎?
4. 谷十四 22-25 之前
(1) 谷十四 22-25 反映的是耶穌在死亡復活之前,與十二宗徒共進 巴斯卦餐的情景。
(2) 谷十四 22-25 主題屬耶穌死亡的說明。
(3) 谷十四 22-25 使用的話,幾乎字字可以無礙地譯回亞拉美語或 阿拉伯語。
(4) 巴斯卦晚餐紀念雅威與以民祖先訂立的盟約,也思及盟約的血。
耶穌說柸中血為盟約之血,適宜巴斯卦禮。期待將來天主國內再 飲,適宜巴斯卦禮參與者的救恩期待。
(5) 耶穌的說明,適宜猶太人巴斯卦餐中習俗。
(6) 餅與酒分開,不是二元人類學,而是各都指耶穌的整個位格。重 點在說明的話:分享餅,結合於祂;血是生命。
結論:
(1)谷十四 22-25 反映的是,耶穌在被交付之,前與門徒共進巴斯 卦晚餐時,預言了自己的死亡與復活,及說明自己死亡的意義:
為眾人贖罪,藉此天主與人類訂立最後不再撒回的盟約關係。換 言之,新盟約關係的建立,與耶穌的死亡有關。
(2)格前十一 23-25 反映的是初期基督徒團體:自我意識為此新民 族;天主藉基督的死亡與之立了新盟約;活在末世救恩時代。
5) 救恩史與救恩計劃
天主與人訂立盟約,聖經用以表達天主與人的關係,對人而言是
「救恩」。
1. 聖經的宗教自始就是救恩史自我了解的宗教。參申廿六 5- 9.10;蘇廿四 2-13。
救恩史的擴充。
無救恩時期與新救恩時期的許諾。
末世時代意識。參瑪三7-12;路三 1-18。耶穌宣講:「時期已滿,
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另方 面他治病、顯神蹟,是救恩時期的標記。
伯多祿的宣講(宗二14-36.38-40;三 21-26;參 斯
德望證詞:宗七 2-53)
保祿:基督徒已擺脫梅瑟法律的束縛(羅七;迦三 10-29)
基督徒是恩許的天主的自由子女(羅八;迦 四1-7;21-31)
現在是救恩時期,離救恩圓滿的日子更近了,
要由睡夢中醒來,行為要端莊(羅十三 11-14)
宣講核心仍為教會的初傳。
2. 救恩史與救恩計劃
救恩史與人類史平行。人類史的圓滿意義在救恩史,人類史具超 級向度。
救恩史中,天主常是自由的主動者。人類的歷史非盲目。
救恩史是天主向人類的自我啟示史。
問題:若舊約預言了,為何耶穌不被當權所接受?怎樣的一個天主?
如何啟示?
聖經中天主的概念
聖經中天主的最根本概念是:祂是啟示的天主,向人類自由地、
主動自我介紹的天主。
(一)舊約中的天主
(1) 雅威名的啟示 1. 不同源流
J 典:創四 26
E.P.:E:出三 1.4b.6.9.14。P:六 2ff.
2. 舊約中天主的主要的名稱 3. 雅威啟示之名(出三 14)
近東名之用,不只區別作用,對所名做本質的指示。因此聖經上,
沒有人給天主起名,只有天主給人起名,天主的名則自己啟示。
Jahwe,事實上非名,而是許諾性的自我陳述,因此尚未確定,
而待確定。即在對人的關係中祂要證明自己怎樣,對人怎樣的「在」。
不同的翻譯;聖經中其他說明。
綜合雅威名:積極作用的親在。字裡行間閃爍著主權自由。在困 難中為百姓要「在」、有效助佑的許諾,而「名」本身向將來開放。是一 個尚未確定的一個名字,雅威自己要在將來的歷史事件中自我界定。
當下就要在引領以色列人出離埃及這事件上界定自己。
(2) 由埃及出谷的以色列天主 歐十三4;出廿 2-3。
雅威信仰的特性:唯一的天主
與歷史事件有關連的以色列天主 出谷事件成為以色列與雅威關係的原型時期;
成為雅威信仰與雅威自我界定的基點。
1. 出谷原型
出十五1-21:過紅海之後唱凱旋歌。由此事件,以民認識了雅威,
唯祂應受讚頌。
整部以色列史,沒有那個階段像出離埃及這段一樣,有來自雅威 奇事的干預,以致對出谷的回憶,一再以「神蹟」和「標記」等字眼 描述:申廿六5-10;六 20ff.;蘇廿四 17。
詠一三六10-15:以雅威的創造過程描述此段過程。
誡命奠基於此:肋廿二32-33。
先知新救恩的宣告,以新出谷、新創造報導。(依四三16-21)
2. 雅威是救主。(出三 7f.;詠一一八 14;依十二 2)
3. 以色列的牧者。(詠八十 2;參:創四九 24;詠廿三 1;依四十 11;)
4. 唯一的天主。(出廿 2-3;廿三 24;申五 6f.)
5. 以色列的天主。(詠五十九 6;六十八 36;六十九 7…..)
「以色列的磐石」(撒下廿三3);「以色列的聖者」(依四十一 16.20;四十三 3;詠七十一 22……);「以色列的造主」、「君 王」(依四十三15;四十四 6);「強者」、「以色列的希望」(耶 十四8;十七 13)。
相對的,以色列成為雅威的「百姓」、「產業」(申九26.29);「兒 子」(歐十一1)、「長子」(出四 22)、「孩子」(依一 2)。雅威 如父親憐愛兒女們(詠一0三13);如母親不能忘掉新生兒(依 四十九15;六十六 13);如婚姻(歐;耶三 1-25;則十六 1- 43.44-63;依五四 6f.)
結論:
雅威首先在出谷事件說明了自己,是救主,因此是以色列的 唯一天主。
(3) 雅威是以色列始祖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的天主
1. 出三 6 雅威在火燒的荊棘中對梅瑟說:「我是你父親的天主,亞 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E 典)
這裡表達了雅威名號的統攝性,認同了以色列人以前的天主 信仰。(參出六3)
2. 連結族長史,為說明雅威的百姓以色列人的來源,同時以回溯 法說明雅威早與他們的祖先親在。(創十二-五十)
3. 透過「許諾」的主題,以色列民族的歷史成為雅威的安排,而非 偶然。
4. 問題:成一民族,進入福地之後,是否就安忱無憂,無再失落之 慮?按蘇廿一43-45;廿三 14;列上八 56 似乎如此。但在撒羅 滿王之後,兌現的許諾產生了變化。列下之結尾,猶大在北國以色 列之後也毀滅了。不過,重新再開始的許諾,也絕不會落空。
透過許諾,以色列的信仰,常被召喚,向常是更大的希望的實現,
而期待最後一次決定性的高峰。即向常是更圓滿的天主與人的關係,
常是更大的雅威自我界定。這樣決定性高峰關係,表達於默示錄文 學。
(4) 雅威是創造者 1. 創造者是雅威
創造放在聖經卷首,但就天主概念的發展過程,它不是聖經信 仰的整合點,而是後來的發展,而且是在外民族之信仰衝擊下,整 合於雅威信仰的。即,若是創造者,祂只能是雅威。
首先的衝擊來自迦南地的創造信仰,參創十四18-20。
2. 創二 4b-25
J 典,約公元前第九世紀。目的不在詳述天主的創世工程,而是 藉以開啟雅威與人類交往的歷史。創造的目的是人;自始雅威的行動 都在照顧人。
3. 創一 1-二 4a
P 本,約在公元前五百年。創造敘述的目的是神學的,引人讚嘆 天主的創造,而引向安息日的敬拜。
創造分成六天,指向第七天的聖日。(二2-3)
每次天主造了之後,格式:「天主看了認為好。」
「天主說…..事就這樣成了。」
不諱言受造物內有神秘力量,但將植物界置於星宿之前,而且 避開了具神秘語言的「太陽」和「月亮」,只提大小兩光體。
用語上突顯出天主絕無僅有的創造行動:「分開」、「造」、「擺 列」,以及「稱」、「祝福」、「創造」、「說」。
結語:
1) P 本無意認為自己的創造陳述是唯一的,相反地,他採用以 前的陳述法:「造」、「分開」、「擺列」等。
2) P 本無意做天主怎樣創造的報導,他陳述的方式,為引人讚 頌造物主的偉大和奧妙。
3) 尚無自無創造的思想;加下七 28 才第一次出現(公元前 100 年左右)。
4) 雖放在聖經之首,但在神學思想發展上放在後。
5) 人之創造之後,及第七天,均無「天主看了認為好」,表達未 完成的創造。
4. 第二依撒意亞(依四十-五十五)
時代在公元前587 年放遂後,宣告將近的釋放歸國(公元前 538)。
創造報導的主題:創造是雅威為歷史真主宰的有力證據。具體目 的:由創造信仰喚起對雅威施行拯救的信任。
用語上混合J 與 P。
創造思想特點:完全涵蓋一切的創造者:創一;依四十五7。
唯一的創造者:依四十五5-7.18。
歷史的創造者:依四十四21.23;五十一 9- 10。
雅威是元始與終末:四十四6;四十八 12。
5. 聖詠
反應P 本讚頌創造者之邀請:詠八;十九 2-7。
類似第二依撒意亞之語言和世界想像:一 0 四 6-9.32;七四 13.15f.;八九 10f..12f.;九五 4ff.;九六 10。
思想上小的進展:救恩不只指以色列民族(依四四2),也指 個人(詠一三九13-16)。上主不只是以色列人的君王(依四三 15;四四 6;五二 7),也是普世萬民之王(詠九六 10;參四七;
九八)。
6. 智慧文學
P 本(創一 1-二 4a)強調天主「話」的創造。
J 典(創二)強調創造者雅威對人的眷顧。
第二依撒意亞將創造信仰與雅威對選民的救援意願相連。
智慧文學:天主以智慧創造。
約伯傳:天主創造的智慧表達於,天主對約伯一連串的逼問:
約三八4-三九 30;四十 6-四一 26)。
箴言一-九:位格化智慧(三19;八 22ff.;八 27ff.;八 30)。
7. 至高者天主(EL)
創造者天主的概念確立,也吸收了迦南古老的「至高者天主」的 稱號。(創十四18-20)
或稱「永恆的至高者天主」。(創廿一23. J 典)
P 本以「全能者」為族長期雅威之名。(創十七 1;出六 3)
結語:
舊約的天主概念非一陳不變,而有其歷史,主要概念表達於雅 威名號。
雅威是天主自我啟示之名。不是在此之前無天主的信仰,而是它
表達天主與人之關係進入新階段。雅威之名不完全確定,但顥示雅威 絕對的自由與主宰性,祂在現在與將來要自我界定。可確定的是,祂 對百姓積極親在的許諾;歷史當證明。
歷史事件闡明「雅威」。格式表達:預告事件,「你們將承認我是 雅威」。(出六7;七 5.17;則六 7.14;七 4.27…..)
則十六62:「我要與你重訂盟約,你要承認我是雅威」。盟約的 內容,即出六7:「我要以你們作我的百姓,我作你們的天主。你們 將承認我是雅威,你們的天主,使你們擺脫埃及人的虐待。」(參肋 廿二33)
雅威是以色列人的天主、救主。祂經常已在,處處已在;格式的 宣信:「元始與終末」。
這樣的天主是與民同在的天主。依七14;八 8.10:先知預言將 來救恩的誕生為「厄瑪奴耳」,即「天主與我們同在」。(參依十二4- 6)
在新約,雅威以事件決定性再自我界定。
新約中的天主概念
新約在天主概念上有所突破:1)基督是天主子的降生。2)天主 聖三的概念。3)天主與人類決定性關係建立於基督的被釘十字架死亡 與復活。
分三段:(1)耶穌口中的天主。(2)耶穌是誰。(3)父、子和聖神
(1) 耶穌口中的天主 1. 跟隨當時猶太人的說法
1) 偶而出現天主為王的說法:瑪十八 23;五 35 天主為主:瑪九 38;十一 25
天:路十五 18
大能者:谷十四62 天主:瑪六 24;谷十 9
將來的審判者:瑪七 1f.;十二 36.;廿五 14ff.;十 28 以上非耶穌宣講中天主概念的特點。
2) 同樣宣講悔改以得罪赦,但重點不一樣:
洗者若翰-審判為主 -罪有應得
耶穌宣講-強調悔改以得罪赦
-宣佈末世救恩時代:路四18f.
-新關係、新次序:瑪十一25-27
2. 最能表達耶穌對天主宣講的,是他以「父」稱天主。
1) 當時猶太人對天主的稱謂 2) 耶穌對天父的特殊稱謂
除了「天父」(瑪七9)
對門徒說:「你們的父」(路六36;十二 30.32)
或:「你們在天的父」(谷十一25;瑪廿三 9)
自己祈禱時:「父啊!」(谷十四36;瑪十一 25)
教門徒也這樣祈禱(路十一2)
最奇特的是保留於谷十四36(參羅八 16:迦四 6)的
“abba”-猶太人不曾應用為天主之稱呼 -阿拉美語
-家庭中小孩子用語
-表達耶穌不是以傳統的稱謂和想法說天主。天主不只 是將來的審判者,祂要以父親之愛與人相遇。
3) 天主要待人如父,照顧人。
瑪六 26-31:自然界天主都照顧了,祂更要照顧人。
瑪七11:天父將更好的賜予求祂的人。
瑪六33:人該優先祈求「天主國和祂的義德」。
路十一2-4:耶穌教的禱告:「父啊!…..」。
雖然在人祈求之,前天父已知道我們需要什麼,但人還是要祈禱,
但不嘮叨(瑪六7-8;七 6-8),因為末世救恩是天主如父與人的關 係。(路十二32;瑪五 9.45)
分享天主為父之關係的障礙,是罪惡。為獲得和維持此末世救恩 關係,需要天主的接納和助佑。因此祈求「寬赦我們的罪過,不要讓 我們陷於誘惑」。
耶穌宣講的天父樂意寬赦人的罪。
4) 天父喜悅人的悔改
耶穌與猶太人一樣要求罪赦,但耶穌不只教門徒祈求天主的寬 赦,而且宣稱,天主喜悅罪人的悔改:
路十五4ff.:亡羊的比喻 路十五8ff.:婦人失錢的比喻
路十五7:「對於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所有的歡樂,甚於對那九 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
路十五11-32:蕩子的比喻
不過天主也處罰不悔改的人。(路十三1-9)
大膽的宣講:中悅天主的人,不是自恃義人的人,而是意識自己失 落的罪人。(路十八9-14)
5) 天父決定性的救恩意願
耶穌天國,即天父神國的宣講,傳達了天主對人類末世救恩的 意願:瑪五21ff.:「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我卻對你們說」。
因此耶穌宣講「悔改」的迫切,不只如猶太人所想,人在天主面 前不能無罪;也不只如若翰洗者,因為審判的「天國臨近了」(瑪三 2);而在於天主要待人如父的末世救恩決意。
面對耶穌的宣講,人面對了天主為父的最後救恩意願,人要做 抉擇,當下悔改,調整關係。
6) 現在天主為父
在耶穌的宣講和行動中,天主為父的救恩,不只對將來,而是 當下,現在就是救恩的時期。
瑪六30:對懷疑天父照顧的人,耶穌稱為「信德薄弱的人」。
路十18:反對的勢力,撒殫,已在崩潰。
進入天主國的障礙,罪惡,現在即可得赦免。耶穌被批評為「稅吏和 罪人的朋友」:與之共餐(谷二15f.),收為門徒(谷二 14),使 匝凱悔改(路十九1ff.),讓罪婦抹腳(路七 36ff.),為他們辯護
(谷二17;瑪廿一 31),具體赦罪(谷二 10;路七 48.50)。
耶穌的宣講和行動使天主為父的神國、罪赦成為當下經驗的事實。耶 穌是誰?能夠承擔這樣的任務,產生這樣的效果?
(2) 耶穌是誰 1. 問題人物
似很確定:谷一1;瑪一 1。
卻是身分受爭議和被置疑的人物:
百姓中有人說他是者若翰從死者中復活了,有人說是厄里亞的出現,
有人說耶肋米亞,有人說一位古先知的復活。(路九7-8;瑪十六 14;谷八 28)
黑落德聽到發生的一切,猶豫不定。(九9;參若十 24)
問題在於耶穌的所做所為及效果。(瑪八27)
本鄉人聽耶穌在會當教訓人,就驚訝。(谷六2-3)
谷十一28:「司祭長、經師和長老來到他跟前,對他說:『你憑什 麼權柄作這些事?或者,是誰給了你權柄作這些
事?』」
門徒的宣信:
谷八27-30;瑪十六 13-20;路九 18-21:耶穌問門徒:「你們說 我
是誰?」
伯多祿代表回答:「你是默西亞」(谷八 29)
「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瑪十六16)
「天主的受傅者」(路九20)
若十一27 將此宣信放在瑪爾大口中。
被判刑者的身分鑑定:
大司祭詢問:「你是默西亞,那應受讚頌者的兒子嗎?」(谷十四 61)
:「你是不是默西亞,天主之子?」(瑪廿六 63)
民間長老、司祭長、經師:「如果你是默西亞,就告訴我們罷…..
那麼,你就是天主子了?」(路廿二67.70)
比拉多詢問:「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谷十五2;瑪廿七 11;
路廿三3;若十八 33)
罪狀牌:「猶太人的君王」(谷十五26)
「這是耶穌,猶太人的君王」(瑪廿七37)
「納匝肋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若十九19)
路廿三38 特別說清用希臘文、拉丁文和希伯來文寫:「這
是猶太人的君王」。
2. 耶穌的態度
耶穌不曾主動宣稱自己是默西亞或天主子,對於別人對他身分 的宣信或詢問,他不肯定也不否認。
對於舊約期待的救恩人物,他的回答是「不只是」或「更大」。
大於先知:瑪五-七;十一11-15。
大於達味:谷十二35-37;瑪廿二 41-46。
大於聖殿:瑪十二1-8。
大於族長:若四12;八 56.58。
大於梅瑟:若一17。
他說「我是」:若八24.28.58;十三 19。
:回答大司祭(谷十四 62)
:步行海面(谷六50)
:「阿們,阿們,我告訴你們…..」(谷三 28;路四 24;瑪十三 17;若三 3.5……)。
:「我來到世界上」(若十二46…..)回答「要來到 世界上的那一位」(若十一 27;瑪三 11) 。
結語:
耶穌身分之特殊與崇高,稱謂不足夠,也易被誤解;這說明了 耶穌的態度。
對耶穌身分的揭露,有馬爾谷的編輯主題:默西亞的秘密。
3. 默西亞的秘密
耶穌自己不曾以此自稱,這不就是耶穌不自認,但他對此稱謂 態度非常謹慎。(谷八30;路九 21;瑪十六 20;若六 15)
馬爾谷福音:默西亞的秘密編輯主題 開埸白:一1.11
矛盾:明顯治病、復活死人的奇蹟,卻嚴禁人宣揚,但人越發宣揚 (一44-45;五 43;七 36)。
:附邪魔的人高喊:「你是天主的聖者」或「你是天主子」,
卻遭嚴厲責斥。(一24-25;三 11-12)
:見了明顯的奇蹟,聽了明白的教訓,門徒們依然心靈遲鈍
(六
52)、不瞭解(八 21;九 32)。
:甚至在代表門徒們宣信耶穌是默西亞(八29)之後,由於不
瞭解,伯多祿還遭責斥:「撒殫,退到我後面去…..」(八 33)。
:耶穌顯容,卻囑咐,非等人子從死者中復活後,不要將所見 告訴任何人。(九9)接著又預言被殺和復活。(九 31)門 徒卻在彼此爭論誰最大。(九33-34)
最後晚餐還預言警告門徒們要背棄他,伯多祿還反駁,被捕 時門徒們四散。(十四27-29)
:耶穌斷了氣,百夫長就說:「這人真是天主子!」(十五 39)
矛盾背景:「公報」式信息,默西亞是政治性民族英雄。
「道中」信息,由苦難走向光榮的救主。
按馬爾谷福音,苦難才揭露身分。
4. 天主子
舊約的應用:歐十一1;
詠二7;八九 27 耶穌:谷十三32
路十 21-22;瑪十一 25-27
:非耶穌的自稱,而是附邪魔的人(谷三11:五 7)、魔鬼
(瑪
四3.6)、伯多祿(瑪十六 16)、船上人(瑪十四 33)、百 夫長(谷十五39)、戲弄者(瑪廿七 40.43)。
暗示耶穌的自知:谷十二1-12 惡園戶比喻中的「愛子」。
:谷十四36「”Abba”!父啊!…..」。
天主子之自知能是耶穌心靈深層的經驗,表達於受洗(谷一9-11)
與顯容(谷九2-8)之報導。
若是天主子,則必然與派遣、使命、服從等主題配合。
5. 主
希臘和羅馬語區:「主」能對天上的崇拜,也能是一般「先生」的 意思。但初期基督徒使用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非一般 尊稱,而是崇拜對象。
巴肋斯坦猶太圈:「主」除一般尊稱外,在以民放逐後,避諱「雅 威」名號,曾以hebr. Adonaj 代之,LXX 以 Kyrios 譯之;
復活後的猶太基督徒能夠在此意義上稱基督。
6. 人子
在對照福音,只出自耶穌口中,不是初期基督徒對基督的信仰 表達格式。
很可能是耶穌自稱的一個方式。
達尼爾默示錄七13。
耶穌口中「人子」三種角色:
1) 要乘天上雲彩降來的人子(瑪廿四 27;谷八 38;十三 26;十 四62;
路十八8),屬默示錄文學的期待。
2) 現在執權的人子(谷二 10.28),沒有枕頭的地方(瑪八 20),
及
瑪十一 19:「人子來了,也吃也喝…..」。
3) 受苦與復活的人子,如谷八 31;九 31;十 33 三次預言。
結語:
至此發現一現象:對於「主」、「天主子」、「基督」等名號,耶穌 態度保留;但卻是初期基督徒的宣信。耶穌自稱「人子」,初期基督 徒卻不用。因為:
1)「人子」不是尊號,但具崇高救恩作用的一個角色。因此耶穌以 此自稱,而初期基督徒在沈默中知耶穌是這樣的「人」。
3) 耶穌在具體環境中不能直截了當稱謂的,門徒們後來卻做為信 仰
的表達,因為這中間發生了一決定性的事件,改變了神學境域,
即耶穌的受苦死亡與復活。(宗二32.36;羅一 2-4)
(3) 父、子、聖神 1. 父派遣子
A.若耶穌基督是「主」、「天主子」,那麼他與天主是什麼關係?
若望、保祿與谷十二惡園戶的比喻,以「派遣」表達。
天主父是派遣者,子是被派遣的:羅八3;迦四 4;若三 16-17。
子出自父,歸向父:若十六28;七 28-29。
先存的子:若一1-3;三 31-32;六 46。
B.雙重關係的描述
子與父一樣稱為天主:若廿28;參若一 1.18。
「我與父是一個」(若十30;參十七 11;八 58「我是」。
「我在父內,父也在我內」(若十四10;參十 38;十四 20;
十七21.23)。
子服從父:若十二49-50;參五 19;八 54;十七 3)。
因為「父比我大」(若十四28)。
斐二6-8:「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希五8:「他雖然是天主子,卻由所受的苦難,學習了 服從。」
C. 子的派遣是天主愛的行動
若望著作以「獨生子」強調:若三16;若一書四 9。
保祿以「交付」強調:羅八32。
「為罪人」:羅五 6-8。
為救恩:若三17;得前五 9。
做「贖罪祭」:羅八3;若一書四 10。
使人獲得生命:若三16;十 10;若一書四 9;羅五 21。
分享光榮:得後二14;羅八 30。
「天主的子女」:羅八15-17;迦四 5-7;若一書三 1-2。
在我們心靈賜下聖神為證:羅八 23;
格後一22。
2. 父與子派遣聖神
1)「應許的聖神」:迦三 14;參依四十四 3;岳三 1-2。
:末世恩典(宗二1-13.16-21)
2)耶穌與聖神-受洗(谷一 10;若一 33)
-曠野受試探(谷一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