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蘊足論》的要義
林崇安
一、前言
有關論藏的源流,依據《有部毘奈耶‧
雜事》的記載,佛滅當年結集完經和律後,
大迦葉考慮到:「後世之人,少智鈍根,依 文而解,不達深義」,所以特別編出經律的 本母(摩窒里迦),而後往下傳誦;另一方 面,舍利弗、目乾連、迦旃延等大弟子對 佛經的解釋,其弟子們也往下傳誦,這些 解釋經義的論述,便是「論藏」的濫觴。
佛滅四百年後,在「說有部」的弘法地區 有七論的傳誦:1《集異門足論》。2《法蘊 足論》。3《施設足論》。4《識身足論》。5
《品類足論》。6《界身足論》。7《發智論》。
此中的《法蘊足論》是由佛陀的大弟子目 乾連傳出,經由後代弟子編集而成的一本 解釋佛經的重要論典,收錄在《大正藏》
第 26 冊,編號是 No.1537。以下介紹這一 論典的重要內容。
二、由品目來看內容
《法蘊足論》是從《阿含經》中精選出 二十一經,分成二十一品來解釋,品目如 下:1 學處品;2 預流支品;3 證淨品;4 沙 門果品;5 通行品;6 聖種品。以上六品以
「戒」為主。7 正勝品;8 神足品;9 念住 品;10 聖諦品;11 靜慮品;12 無量品;13 無色品;14 修定品。以上八品以「定」為 主。15 覺支品;16 雜事品;17 根品;18 處 品;19 蘊品;20 多界品;21 緣起品。以上 七品以「慧」為主。可以看出這論的內容是 在解說三學的要義。
三、要義舉例
《法蘊足論》的要義,以下舉出「念 住品第九」作實例說明。
【1】此論先列出「四念住經」的經文:
(01)一時,薄伽梵在室羅筏,住逝多林給 孤獨園。
(02)爾時,世尊告苾芻眾:吾當為汝略說 脩習四念住法。
(3a)謂有苾芻,於此內身住循身觀,若具 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3b)於彼外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
正念,除世貪、憂。
(3c)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
正念,除世貪、憂。
(04)於內外俱受、心、法三,廣說亦爾。
(5a)是現脩習四念住法。
(5b)過去、未來苾芻脩習四念住法,應知亦 爾。
【2】接著,此論詳細解釋經文中的「身念 住」。論中先解釋「內身」的「身念住」,
此中共有三種觀法:云何於此內身住循身 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內身」者,謂自身,若在現相續中,已 得不失。「於此內身循身觀」者:
〔1〕謂有苾芻,於此內身,從足至頂,隨 其處所,觀察、思惟種種不淨,穢惡充滿:
謂此身中,唯有種種:髮、毛、爪、齒;塵、
垢、皮、肉;筋、脈、骨、髓;髀、腎、心、
肺;肝、膽、腸、胃;肪、膏、腦、膜;膿、
血、肚、脂;淚、汗、涕、唾;生熟二藏,
大小便利。如是思惟不淨相時,所起於法簡 擇、極簡擇、最極簡擇,解了、等了、近了,
機黠、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
毘缽舍那,是「循內身觀」,亦名「身念住」。
─成就此觀,現行、隨行,遍行、遍隨行,
動轉、解行,說名為「住」。
─彼觀行者,能發起勤精進,勇健勢猛,
熾盛難制,勵意不息,復能於此,急疾迅 速,名「具正勤」。
─彼觀行者,能起於法簡擇,乃至毘缽舍那,
復能於此,所起勝慧,轉成上品上勝上極,
能圓滿、極圓滿,名「具正知」。
─彼觀行者,具念、隨念,專念、憶念,
不忘不失,不遺不漏,不失法性,心明記 性,名「具正念」。
─於諸欲境諸貪等貪,執藏、防護、堅著,
愛樂、迷悶,耽嗜、遍耽嗜,內縛悕求,
耽湎苦集,貪類貪生,總名為「貪」。
─順憂受觸,所起心憂,不平等受,慼受 所攝,總名為「憂」。
─彼觀行者,脩此觀時,於世所起貪憂二 法,能斷、能遍知,遠離、極遠離,調伏、
極調伏,隱沒、除滅,是故說彼「除世貪 憂」。
〔2〕復有苾芻,於此內身,觀察、思惟諸 界差別:謂此身中,唯有種種:地界、水
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
─如是思惟諸界相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身觀」,亦名身念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皆如前說。
〔3〕復有苾芻,於此內身,觀察、思惟多 諸過患:謂此身者,如病、如癰,如箭、
惱害,無常、苦、空、非我轉動,勞疲羸 篤,是失壞法,迅速不停、衰朽、非恒,
不可保信,是變壞法。
─如是思惟身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身觀」,亦名身念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亦如前說。
【3】此論接著解釋「外身」的「身念住」,
此中也有三種觀法:云何於彼外身住循身 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外身」者,謂自身,若在現相續中,未 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身相。「於彼外身循身 觀」者:
〔1〕謂有苾芻,於他身內,從足至頂隨其 處所,觀察、思惟種種不淨,穢惡充滿:
謂彼身中,唯有種種:髮、毛、爪、齒,
廣說乃至大小便利。
─如是思惟不淨相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外身觀」,亦名身念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亦如前說。
〔2〕復有苾芻,於他身內,觀察、思惟諸 界差別:謂彼身中,唯有種種:地界、水 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
─如是思惟諸界相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外身觀」,亦名身念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亦如前說。
〔3〕復有苾芻,於他身內,觀察、思惟多 諸過患:謂彼身者,如病、如癰,廣說乃 至是變壞法。
─如是思惟身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外身觀」,亦名身念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亦如前說。
【4】接著,此論解釋「內外身」的「身念 住」,此中也有三種觀法:云何於內外身住 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 憂?「內身」者,謂自身,若在現相續中,
已得不失。「外身」者,謂自身,若在現相
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身相。合 說二種,名「內外身」。「於內外身循身觀」
者:
〔1〕謂有苾芻,合自他身,總為一聚,從足 至頂,隨其處所,觀察、思惟種種不淨,穢惡 充滿:謂此、彼身,唯有種種:髮、毛、爪、
齒,廣說乃至大小便利。
─如是思惟不淨相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外身觀」,亦名身念 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亦如前說。
〔2〕復有苾芻,合自他身,總為一聚,觀 察、思惟諸界差別:謂此、彼身,唯有種 種: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 界。
─如是思惟諸界相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外身觀」,亦名身念 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亦如前說。
〔3〕復有苾芻,合自他身,總為一聚,觀 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彼身:如病、
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
─如是思惟身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外身觀」,亦名身念 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亦如前說。
【5】以上完整地解釋了「身念住」,此 論接著解釋「受念住」,同樣先解釋「內 受」的「受念住」,分成二種觀法:云何 於此內受住循受觀,若具正勤、正知、
正念,除世貪、憂?「內受」者,謂自 受,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於此內 受循受觀」者:
〔1〕謂有苾芻,於此內受,觀察、思惟內 受諸相:
1.受樂受時,如實知我受樂受;受苦受時,
如實知我受苦受;受不苦不樂受時,如實 知我受不苦不樂受。2.受樂身受時,如實 知我受樂身受;受苦身受時,如實知我受 苦身受;受不苦不樂身受時,如實知我受 不苦不樂身受。3.受樂心受時,如實知我 受樂心受;受苦心受時,如實知我受苦心 受;受不苦不樂心受時,如實知我受不苦 不樂心受。4.受樂有味受時,如實知我受
樂有味受;受苦有味受時,如實知我受苦 有味受;受不苦不樂有味受時,如實知我 受不苦不樂有味受。5.受樂無味受時,如 實知我受樂無味受;受苦無味受時,如實 知我受苦無味受;受不苦不樂無味受時,
如實知我受不苦不樂無味受。6.受樂耽嗜 依受時,如實知我受樂耽嗜依受;受苦耽 嗜依受時,如實知我受苦耽嗜依受;受不 苦不樂耽嗜依受時,如實知我受不苦不樂 耽嗜依受。7.受樂出離依受時,如實知我 受樂出離依受;受苦出離依受時,如實知 我受苦出離依受;受不苦不樂出離依受 時,如實知我受不苦不樂出離依受。
─如是思惟內受相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 受觀」,亦名「受 念住」。……
〔2〕復有苾芻,於內諸受,觀察、思惟多 諸過患:謂此諸受,如病、如癰,廣說乃 至是變壞法。
─如是思惟受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受觀」,亦名「受念 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皆如前說。
【6】此論接著解釋「外受」和「內外受」
的「受念住」,各分成二種觀法(今不錄出)。 此論接著解釋「心念住」的「內心」、「外心」
和「內外心」,各分成二種觀法,例如「內 心」:云何於此內心住循心觀,若具正勤、
正知、正念,除世貪、憂?「內心」者,謂 自心,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於此內 心循心觀」者:
〔1〕謂有苾芻,於此內心,觀察思惟內心諸 相:
1.於內有貪心,如實知是內有貪心;於內 離貪心,如實知是內離貪心。於內有瞋心,
如實知是內有瞋心;於內離瞋心,如實知 是內離瞋心。於內有癡心,如實知是內有 癡心;於內離癡心,如實知是內離癡心。
2.於內聚心,如實知是內聚心;於內散心,
如實知是內散心。於內沈心,如實知是內 沈心;於內策心,如實知是內策心。於內 小心,如實知是內小心;於內大心,如實 知是內大心。3.於內掉心,如實知是內掉 心;於內不掉心,如實知是內不掉心。於內 不靜心,如實知是內不靜心;於內靜心,如 實知是內靜心。於內不定心,如實知是內不
定心;於內定心,如實知是內定心。4.於內 不脩心,如實知是內不脩心;於內脩心,
如實知是內脩心。 於內不解脫心,如 實知是內不解脫心;於內解脫心,如實知 是內解脫心。
─如是思惟內心相時,所有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心觀,亦名心念 住。……
〔2〕復有苾芻,於內諸心,觀察、思惟多 諸過患:謂此心者,如病、如癰,廣說乃 至是變壞法。
─如是思惟心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心觀」,亦名「心念 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皆如前說。
【7】最後,此論解釋「法念住」的「內法」, 分成四種觀法,分別觀察1五蓋、2六結法、
3七覺支法、4想蘊和行蘊:
云何於此內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
正念,除世貪、憂?「內法」者,謂自想 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於 此內法循法觀」者:
〔1〕謂有苾芻,於內五蓋法,觀察、思惟內 法諸相:於有內貪欲蓋,如實知我有內貪欲 蓋;於無內貪欲蓋,如實知我無內貪欲蓋。
復如實知內貪欲蓋,未生者生,已生者斷,
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 至毘缽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 住。……
─如說內貪欲蓋,說內瞋恚、惛沈、睡眠、
掉舉、惡作、疑蓋亦爾。
〔2〕復有苾芻,於內六結法,觀察、思惟 內法諸相:於有內眼結,如實知我有內眼 結;於無內眼結,如實知我無內眼結。復 如實知此內眼結,未生者生,已生者斷,
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 缽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皆如前說。
─如說內眼結,說內耳、鼻、舌、身、意 結亦爾。
〔3〕復有苾芻,於內七覺支法,觀察、思 惟內法諸相:於有內念覺支,如實知我有 內念覺支;於無內念覺支,如實知我無內
念覺支。復如實知內念覺支,未生者生,
生已堅住,不忘、脩滿、倍增、廣大、智 作證故。
─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 缽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
─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亦如前說。
─如說內念覺支,說餘內六覺支等亦爾。
〔4〕復有苾芻,於所說內想蘊、行蘊,觀 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法者,如病、如 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
─如是思惟法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 缽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
【8】最後,此論解釋「法念住」的「外法」
和「內外法」,同樣各分成四種觀法。以上
「四念住經」的解釋,闡明了止觀禪修的 要義。
四、結語
總之,整個《法蘊足論》保留了初期 佛法術語的解釋以及禪修的要義,很有價 值,實可作為佛法的核心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