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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重要日程表108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重要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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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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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一 四 一 三 四 五 一 二 五 六 三 一 四 一 三 四 五 一 三 四 三 二 三 三 一 四 五 三 四 一 二 一 三 二 四 五 六 日 三 四 一 二 四 五 一 三 四 五 三 五 三 三 四 五 日 二 一 三 五 日 一 三 六 三 四 五 一 一 四 二

四技二專 統一入學

測驗 報名

考試

特殊選才 聯合招生

12/10-12/14 報名及資格審查 ( 含登錄及繳寄 資格審查資料、

選擇報名志願、

繳交報名費 ) 12/13 繳費截止

繳交 暨上傳

指定項目 甄審 資料

各校進行指定項 目甄審

正備取 生登記就讀 志願序

四技日間 申請入學 聯合招生 高中生 )( 招收

3/18-3/21 學校集體 報名及 繳費 3/18-3/22 個別網路 報名 ( 繳費至 3/21)

第二階段科 技校院複試

12 : 00

17: 00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 聯合推薦 甄選

推薦學校登 錄被推薦考 生基本資料

被推薦 考生進行網路 報名並 郵寄報 名表件

公告 報名資格 及比 序成

網路 選填 就讀 志願

錄取 生聲 明放 棄錄 取資格截

四技二專 技優保送 入學

網路報 名及繳 寄報名 資格審查資料

1/14 資格審查結 果暨成績排名查詢 1/16-1/17 繳交報 名費

1/16-18 網路選填 志願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 入學

低收入戶

、中 低收 入戶 身分審查 登錄 與繳

繳交報名費及登 錄、繳寄資格審查 資料

5/23 資格審查結 果查詢 5/23-5/28 網路報名 5/29 向各校繳費 暨寄送報名 資料

各校進行 指定項目甄審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考生確認在校學業 成績證明

5/24-5/30 第一階段學 校集體報名 及繳費 5/24-5/31 第一階段個 別報名 ( 繳費 至 5/30)

6/5 公告第一階 段篩選結果 6/5-6/13 第二階段報 名繳費並網 路上傳考生 備審資料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7/3 公告正備取名 7/3-7/6 正備取 生選填就讀志 願序

四技二專 日間部聯 合登記分

集體資格審查登錄 ( 由高中職學校

辦理 ) 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7/11-7/22 網路選填登記 志願練習 7/11-7/15 集體報名繳費 7/16-7/22

7/25 總 成績查詢、公 告招生 名額及 考科成 績權重 7/25-

入學 管道

(3)

年月 107.11 107.12 108.01 108.02 108.03 108.04 108.05 108.06 108.07 108.08 19 29 10 12 13 14 24 25 28 29 2 7 10 14 16 17 18 21 23 24 30 21 5 6 13 18 21 22 27 28 1 2 9 12 16 22 24 30 2 3 4 5 7 8 9 13 14 16 17 20 22 23 24 29 31 5 12 13 14 16 18 24 26 28 30 1 3 6 10 11 12 15 22 25 30 6 星期 一 四 一 三 四 五 一 二 五 六 三 一 四 一 三 四 五 一 三 四 三 二 三 三 一 四 五 三 四 一 二 一 三 二 四 五 六 日 三 四 一 二 四 五 一 三 四 五 三 五 三 三 四 五 日 二 一 三 五 日 一 三 六 三 四 五 一 一 四 二

四技二專 統一入學

測驗 報名

考試

特殊選才 聯合招生

12/10-12/14 報名及資格審查 ( 含登錄及繳寄 資格審查資料、

選擇報名志願、

繳交報名費 ) 12/13 繳費截止

繳交 暨上傳

指定項目 甄審 資料

各校進行指定項 目甄審

正備取 生登記就讀 志願序

四技日間 申請入學 聯合招生 高中生 )( 招收

3/18-3/21 學校集體 報名及 繳費 3/18-3/22 個別網路 報名 ( 繳費至 3/21)

第二階段科 技校院複試

12

17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 聯合推薦 甄選

推薦學校登錄被推 薦考生基 本資料

被推薦 考生進行網路 報名並 郵寄報 名表件

公告 報名資格 及比 序成

網路 選填 就讀 志願

錄取 生聲 明放 棄錄 取資格截

四技二專 技優保送 入學

網路報 名及繳 寄報名 資格審查資料

1/14 資格審查結 果暨成績排名查詢 1/16-1/17 繳交報 名費

1/16-18 網路選填 志願

四技二專 技優甄審 入學

低收入戶

、中 低收 入戶 身分審查 登錄 與繳

繳交報名費及登 錄、繳寄資格審查 資料

5/23 資格審查結 果查詢 5/23-5/28 網路報名 5/29 向各校繳費 暨寄送報名 資料

各校進行 指定項目甄審

四技二專 甄選入學

108.04.24~108.05.8

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考生確認在校學業 成績證明

5/24-5/30 第一階段學 校集體報名 及繳費 5/24-5/31 第一階段個 別報名 ( 繳費 5/30)

6/5 公告第一階 段篩選結果 6/5-6/13 第二階段報 名繳費並網 路上傳考生 備審資料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7/3 公告正備取名 7/3-7/6 正備取 生選填就讀志 願序

四技二專 日間部聯

集體資格審查登錄

( 由高中職學校 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7/11-7/22 網路選填登記 志願練習 7/11-7/15 集體報名繳費

7/25 總 成績查詢、公 告招生 名額及 考科成

(4)

四技二專主要入學方式包含甄選入學、聯合登記分發、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科技 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特殊選才聯合招生、各校日間部及進修部單獨招生等多元入學管道,升學機會極為 暢通。

其中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及部分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單獨招生學校皆可採計四技 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考生僅須參加一次統一入學測驗,即可享有多個升學管道的機會,因此請考生除了報考 統一入學測驗之外,記得要另行報名參加採計統測成績之招生管道,才可獲得分發錄取的機會。

此外,曾參加技藝技能競賽得獎,或是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的同學,還可參加技優入學。技優入學分為保送入 學及甄審入學兩種入學管道,讓具備技能專長、實作能力的優秀學生擁有更寬廣的升學機會。

應屆高職畢業生可經過校內推薦機制遴選,藉由繁星推薦使每一所高級職業學校具有潛力之優秀學生,皆有就讀 優質科技校院之機會。而具備特殊經歷、專業領域、背景、成就之學生,可藉由「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入學管道發揮所長繼續在專業領域深造精進。一般的普通科學生,則須取得當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才可參 加申請入學。

從 108 學年度起提供「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生就學配套,鼓勵高中職應屆畢業生經過 2~3 年的職場、

學習及國際等體驗,探索確立人生規劃方向後,能無後顧之憂地返回校園繼續升學。

四技二專升學管道流程圖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重要日程表

壹、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說明

. . .

01

貳、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資訊

. . .

02

一、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重要日程 . . . 02

二、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 . . 02

三、考生注意事項 . . . 04

參、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管道簡介

. . .

07

一、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 . . 07

二、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 . . 11

三、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 . . 13

四、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 . . 15

五、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 . . 18

六、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 . . 21

七、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 . . 23

八、其他提醒事項 . . . 25

肆、其他招生管道簡介

. . .

26

一、四技二專日間部一般單獨招生 . . . 26

二、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單獨招生 . . . 26

三、藝術群單獨招生 . . . 27

四、身心障礙學生招生 . . . 27

五、運動績優學生招生 . . . 28

六、科技校院附設專科進修學校招生 . . . 30

七、四技二專在職專班招生 . . . 30

八、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招生 . . . 31

九、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招生. . . 32

十、產學訓合作訓練四技專班招生 . . . 32

伍、常見問題解答

. . .

33

一、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常見問題 . . . 33

二、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常見問題. . . 36

三、四技二專技優入學常見問題. . . 41

四、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常見問題 . . . 43

五、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常見問題 . . . 45

六、四技進修部二專夜間部單獨招生常見問題 . . . 46

◎附錄一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群 ( 類 ) 別及科目表 . . . 48

◎附錄二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各聯合招生管道網站及聯絡資訊 . . . 50

◎附錄三 技專校院考試及招生資訊查詢相關網站 . . . 51

(5)

貳、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資訊

一、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重要日程

項目 辦理日期

簡章發售日期 107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至 107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二)止

簡章於各縣市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 超商發售,每本 40 元;亦可於《技 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下載,網址 https://www.tcte.edu.tw/

報名日期 107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四)至 107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止 受理學校集體報名及個別網路報名

寄發准考證日期 108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

測驗考試日期 108 年 5 月 4 日(星期六)及 108 年 5 月 5 日(星期日)

成績單寄發日期 108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

寄發成績單並開放網路查分系統 https://www.tcte.edu.tw/

二、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類別及考試方式

( 一 )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群 ( 類 ) 別

◎ 單群 ( 類 ):即考生可選擇單一群 ( 類 ) 別參加考試,共有 20 個群 ( 類 ) 別

代碼 單群 ( 類 ) 別名稱 代碼 單群 ( 類 ) 別名稱 代碼 單群 ( 類 ) 別名稱

01 機械群 08 工程與管理類 15 外語群英語類

02 動力機械群 09 商業與管理群 16 外語群日語類

03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10 衛生與護理類 17 餐旅群

04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11 食品群 18 海事群

05 化工群 12 家政群幼保類 19 水產群

06 土木與建築群 13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20 藝術群影視類

07 設計群 14 農業群

◎ 跨群 ( 類 ):即考生可同時參加多個群 ( 類 ) 別考試,共有 6 種可跨群 ( 類 ) 應考組合。

代碼 跨群 ( 類 ) 別名稱 可同時報考之群 ( 類 ) 別

51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

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

52 家政群 家政群幼保類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53 商管外語群 ( 一 )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英語類 54 商管外語群 ( 二 )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日語類 55 商管外語群 ( 三 ) 外語群英語類 外語群日語類

56 商管外語群 ( 四 )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英語類 外語群日語類

( 二 ) 選擇考試群 ( 類 ) 別注意事項

1.考生報考之群 ( 類 ) 別並無限制,亦可依個人目標志願,報考與原就讀科別不同之群 ( 類 ) 別。例如:機 械科的考生除可報考本科所學之「01 機械群」,也可以選擇不報考機械群,而報考「08 工程與管理類」

或「52 家政群」或其他單群 ( 類 ) 別或跨群 ( 類 ) 別。

2.考生限就單群 ( 類 ) 別(代碼 01 ~ 20)及跨群 ( 類 ) 別(代碼 51 ~ 56)擇一報考,如欲同時報考兩種 以上群 ( 類 ) 別之考生,僅可就跨群 ( 類 ) 別(代碼 51 ~ 56)擇一組合報考。例如:選擇報考「53 商 管外語群 ( 一 )」,即可同時參加「商業與管理群」和「外語群英語類」考試,取得以上 2 個群 ( 類 ) 別 成績。但若非代碼 51 ~ 56 所列之跨 ( 群 ) 類別組合,則無法同時報考 2 種以上之群 ( 類 ) 別。例如:

無法同時報考「01 機械群」與「08 工程與管理類」,因為沒有這樣的跨群 ( 類 ) 別組合可供報名,且考 生不可重覆報名。

(6)

( 二 ) 應考注意事項

1. 每節考試前 5 分鐘預備鈴 ( 鐘 ) 響時,考生即可入場;入座前先將手機關機,再將手機、書籍紙張等非 應試用品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並迅速依編訂座位入座,聆聽監試人員宣讀「注意事項」。

2. 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 ( 鐘 ) 響前,考生不得翻閱試題本、書籍或紙張,亦不得書寫、劃記、作答或未經 監試人員許可逕行離座。

3. 考生攜帶入場(含臨時置物區)之手機、手錶及所有物品,應試時不得發出聲響或影響試場秩序之情事,

否則視為違規。其中手機發出聲響為每年最常見之違規事件,因此建議考生避免攜帶手機入場,若須放 在臨時置物區,亦請將手機關機並將電池取出。

4. 每節考試開始超過 20 分鐘後,考生即不得入場參加該節考試。

5. 考生入座後,應將准考證放在考桌左上角,核對座位貼條、答案卡 ( 卷 ) 及准考證號碼,以避免坐錯座位。

6. 作答前,應先行確認試題本所列之考科是否正確、試題本是否完整,並於試題本之准考證號碼欄內書寫 准考證號碼後。

7. 考生不得在答案卡 ( 卷 )、試題本以外之處(例如:准考證空白處)標示或抄錄題目或答案。

8. 考生於每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響畢時,應即停止作答且雙手離開桌面,不可繼續補畫卡或擦拭答案。

9.各科目均不得使用計算器。

10. 各科選擇題型成績之計分依公告之標準答案與試題所列配分方式計算,考生須依規定於答案卡之方格內 以黑色 2B 鉛筆作答,未依規定作答,導致電腦判讀系統無法正確判讀計分者,其責任自負。

11. 共同科目國文科寫作測驗、共同科目英文科非選擇題、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 ( 二 )「英文閱讀與寫作」

之答案卷請用黑色墨水的筆書寫,請勿使用鉛筆,字跡務求清晰,如有用筆不符規定, 以致電腦掃描 後無法清晰呈現作答結果者,責任由考生自負;且作答內容須於各題指定範圍內,若超出指定範圍以致 未能完整掃描,則答案卷中無法判讀或未能掃描的部分不予計分。

12. 設計群專業科目 ( 二 )「基本設計、繪畫基礎、基礎圖學」實作題型成績之計分係人工閱卷合計之分數,

考生只能攜帶或使用 5 種繪製媒材(鉛筆、彩色鉛筆、針筆或代用針筆、水性簽字筆、水性或酒精性 麥克筆)、輔助繪製之橡皮擦、修正液 ( 帶 )、各種尺規(例如:比例尺、直尺、三角板、橢圓形板、

正方形板、圈圈板、圓規、量角器…等,但不含具有桌面功能之圖板或製圖板),並得自備透明桌墊及 固定紙張用之弱黏性膠帶、隱形膠帶或可再貼膠帶。請注意應試時以上媒材與工具不可相互借用,考試 完畢後請自行拆除固定用膠帶。

13. 共同科目國文科寫作測驗、共同科目英文科非選擇題、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 ( 二 ) 非選擇題、設計群 專業科目 ( 二 ) 等非選擇題題型作答時,不可書寫顯示考生身分或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違者將依統 一入學測驗「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第十五點處理,請考生作答時務必注意。

14. 考試開始 50 分鐘後,考生才可繳卷,繳卷時應注意答案卡 ( 卷 ) 及試題本均應交給監試人員後,方可 離場。

( 三 ) 考試範圍、題型及閱卷方式

1. 108 學年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各群 ( 類 ) 別考試科目請參閱本手冊附錄一,各群 ( 類 ) 別各考科考試範 圍均可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下載。網址:https://www.tcte.edu.tw/

2. 共同科目國文科「寫作測驗作答區」、共同科目英文科「非選擇題作答區」、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 ( 二 )

「非選擇題作答區」以及設計群專業科目 ( 二 ) 術科實作考試題型,皆採電腦掃描人工評閱之方式進行 閱卷;除上列科目外,其餘各群 ( 類 ) 別之各科目均為單一選擇題型,答錯不倒扣,以電腦讀卡判讀系 統閱卷。

3. 有關共同科目國文科寫作測驗、共同科目英文科、外語群英語類專業科目 ( 二 )、設計群專業科目 ( 二 ) 等非選擇題題型或術科實作考試等相關資訊,考生可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首頁點選「統測 非選擇題專區」網頁連結,即可下載以上各考科之題型範例、作答規定、答案卷樣張、評閱方式、佳作 範例等參考資訊,歡迎考生多加利用。

三、考生注意事項

( 一 ) 報名注意事項

1. 考生如欲申請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或中低收入戶減免報名費,請於報名時提送各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 由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考生報名費全免,中低收 入戶考生報名費減免 60%,詳細規定請參閱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簡章說明。

2.考生於報名期限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考試群 ( 類 ) 別或考區,因此籲請考生於報名之前先 行瞭解各招生入學管道報名資格、成績採計方式及所欲就讀目標校系之招收群 ( 類 ) 別、相關規定限制 等資訊,再行報考統測,相關資訊可上《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

techadmi.edu.tw/)。

3. 考生一律安排在冷氣試場應試(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 26 ~ 28 度為原則),有個別需求之考生可於報 名時另行填寫簡章附表三「非冷氣試場申請表」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申請在非冷氣試場應試,詳細 規定請參閱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簡章說明。

4. 身心障礙考生如需申請安排特殊試場或服務,報名時須於「身心障礙考生」欄內勾選,並填寫簡章附表 一「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於報名時繳交,詳細規定請參閱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 統一入學測驗簡章說明。

5. 考生若於考試前有突發傷病的狀況需申請應考服務時,可填寫簡章附表二「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 表」及檢附相關醫療證明,於規定期限內向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提出申請,詳細規定請參閱 108 學年 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簡章說明。

(7)

參、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招生管道簡介

一、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適合對象: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是所有大專校院聯合招生管道招生校數最多、規模最大的入學管道,除招收四技二 專日間部的技專校院外,也有一般大學參加招生,因此已參加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考 生們,或是 106 學年度起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 2~3 年期的青年,符合報名資格者,

請把握甄選入學的機會,每位考生至多可報名 3 個校系科組志願。

招生校數:一般組共 134 所大專校院、青年儲蓄帳戶組共 41 所技專校院。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應屆畢業生(截至高三上學期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 25 學分以上 者,部分群 ( 類 ) 別可含一般科目或學術學程部分科目之學分)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非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 報名一般組的考生,須先參加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 報名青年儲蓄帳戶組的考生,須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 年體驗學習計畫」完成 2 年或 3 年期,且於畢業當年度已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成績採計:1. 甄選流程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第二階段為各甄選學校辦 理之指定項目甄試。

2. 第一階段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由各校系科訂定採計科目及篩選倍率。

3.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方式由各校系科訂定,指定項目例如面試、筆試、備審資料審查、術科實作 等,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繳交甄選學校所規定之備審資料及參加各甄試項目。

4. 甄選總成績包含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指定項目甄試成績,由各校系科訂定統測成績之採計科目、加 權倍數及占總成績比例,以及各項指定項目占原始總分比例,並可參酌採計在校學業成績、證照或 得獎優待加分。

5. 無論第一階段篩選或甄選總成績核算,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皆採計考生各科之「級分數」,各科原始 級分數將於統測成績單上標示。

6. 各校系科詳細甄選辦法及成績處理方式,可查詢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或上 108 學年度四技 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甄選入學」網頁(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之「四 技二專甄選入學招生學校資料查詢系統」查詢。

※ 路徑:首頁 → 簡章查詢與下載 → 簡章下載暨資料查詢系統

( 三 ) 考後注意事項

1. 統一入學測驗各選擇題型考試科目,於測驗全部結束後將於 108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在《技 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https://www.tcte.edu.tw/)公布參考答案,非選擇題型不公布參考答案。

對試題範圍或參考答案有疑義者,應於 108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網站填寫疑義試題申請表,並請填寫具體理由、身分及聯絡方式,逾期、未上網填寫或應填寫資料內容 不完整者,將不予處理。

2. 統測各科原始成績訂於 108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於《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網路 查分系統」開放查詢,並於同日寄發成績單,參加學校集體報名者,成績單郵寄到學校轉發給考生;個 別網路報名者,成績單將寄至報名時所填之通訊地址。為確保統測成績單順利寄達,若個別網路報名考 生之通訊地址有所異動,應於 108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前至《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網站之「報 名結果查詢系統」內連結「通訊資料變更功能」申請變更。成績單為一式 1 份,考量各入學管道報名考 生及成績採計方式皆不相同,故統測成績單僅提供各科目原始分數及原始級分,並不提供加權分數、總 成績或排名等資訊。

3.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僅辦理統一入學測驗,並不辦理招生及分發作業,因此考生參加統一入學測驗並 取得測驗成績後,務必另行持測驗成績報名參加採計統測成績之各招生入學管道,才可取得錄取機會。

各招生入學管道資訊皆可至《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網站查詢,網址 https://www.techadmi.edu.

tw/。

(8)

錄取方式:各校系科核算甄選總成績後,由各校在網站公告甄選結果正、備取生名單。獲得正取或備取之考生均 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才可獲得錄取機會。招生委員會依考生之志願順 序及正備取情形,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辦理日程:˙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108.4.24 ~ 108.5.8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08.5.22

˙第一階段報名:學校集體報名:108.5.24 ~ 108.5.30

個別報名:108.5.24 ~ 108.5.31(繳交報名費至 108.5.30)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108.6.5

˙第二階段報名:108.6.5 ~ 108.6.13(依各校規定之時間報名繳費及網路上傳備審資料)

˙第二階段各校指定項目甄試:108.6.14 ~ 108.6.30

˙公告正備取名單:108.7.3 前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108.7.3 ~ 108.7.6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108.7.10

注意事項:1.甄選入學 108 學年度起採分組招生,分為「一般組」及「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限擇 1 組報名,

至多選擇 3 個校系科組志願參加甄選。

2.「青年儲蓄帳戶組」提供具有 106 學年度統測成績且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完成 2 年期 的考生報名,其資格由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專案辦公室認定。且不區分招生群 ( 類 ) 別,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僅採計國文、英文、數學 3 科級分數。

3.「一般組」採計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考生報名之群 ( 類 ) 別志願應與統測所報 考之群 ( 類 ) 別相同,跨群 ( 類 ) 別考生則可就所跨考之多個群 ( 類 ) 別中,至多選擇 3 個校系科組 志願參加甄選;惟統測報考「09 商業與管理群」、「53 商管外語群 ( 一 )」、「54 商管外語群 ( 二 )」、

「56 商管外語群 ( 四 )」之考生在報名時除了可選擇「09 商業與管理群」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外,

亦可報名「21 資管類」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

4. 每位考生至多可申請 3 個校系科組志願,但各招生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申請該校 1 個志願。若招生 學校限制僅能申請該校 1 個志願,則考生所申請的志願中僅能最多 1 個是該校志願;若招生學校並 沒有限制,則考生所申請的志願中可以最多 3 個皆為該校志願。各招生學校是否限制,可查詢四技 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簡章附錄二「甄選學校一覽表」。

5.考生選擇報名志願時,應注意各校系科「甄試日期」是否衝突、備審資料之必繳、選繳資料內容及 上傳說明等,並詳閱「指定項目甄試說明」欄位中有關繳交資料內容規定、評分方式、術科實作考 試說明等重要資訊。

6. 為落實實務選才,自 108 學年度起「專題製作學習成果」或「專業實習 ( 含實驗、實務 ) 科目實習 報告 ( 成果 )」納入一般組各技專校院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備審資料審查必採項目,請考生務必注 意所報名之校系科組規定,提供個人參與製作之實務專題、成果報告或作品集。其中部分校系科組 志願繳交作品訂有特定之主題或專業屬性,則必須依其規定繳交;若無特別規定者,則不限制主題、

內容及專業領域範圍,考生可依所報考校系科組之研究發展選擇有利審查之實務成果作品繳交。

7. 甄選入學各校系科組志願第一階段篩選及甄選總成績之統測採計科目、篩選倍率、總成績是否採計 及加權倍數等都不一樣,考生可視本身統測之各科級分,參考各校系科組甄選辦法之統測成績運用 方式,選擇較有利之志願報名。

8.甄選入學考生「通行碼」於第一階段報名完成後配發,集體報名之考生由高職學校轉發考生,個別 報名之考生於完成報名手續後由報名系統列印。每位考生通行碼均不相同,僅限考生個人使用,切 勿公開或交付他人使用。通行碼於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報名、成績查詢、登記就讀志願序等作業流程 皆須使用,考生亦可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修改,但皆應妥善保存。

9. 體驗學習報告書為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報名時「必繳」資料,須依第二階段備 審資料網路上傳方式及規定,隨同備審資料一起繳交。

10. 備審資料於第二階段報名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檔案格式限 PDF 檔,上傳單一項目檔案大小以 5MB 為原則,各校系科組志願所有指定上傳項目檔案大小總和以 10MB 為限;惟少部分志願針對 備審資料另有訂以郵寄或其他方式繳交者(例如:於面試時攜帶作品集前往參加),除了應將網 路上傳的部分進行上傳之外,另行繳交的部分應依其規定進行。此外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會將考生 所上傳之每個項目前加入書籤(封面)並將所有項目合併為一個 PDF 檔,請考生務必進行檢視確 認所有資料是否完整正確,詳細備審資料網路上傳作業說明請參閱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 上所提供之操作手冊。

11. 除應上傳備審資料外,所有考生皆須提供在校學業成績證明,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學校於 108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前統一上傳所有報名統測考生之高一至高三共計 5 學期之成績證明 PDF 檔,考 生可於規定期間內上網查詢並核對內容;非應屆畢業生、青年儲蓄帳戶組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須 於第二階段報名時自行上傳高中職之歷年成績證明;惟考生如果為國外學歷、非學校型態實驗教 育生、非就讀高中職之學歷等其他因素而無法提供高中職在校學業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 明替代(例如:五專生可提供專一至專三之各學期成績)。

12. 甄選入學簡章所訂之「競賽類別優勝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由各校系科自訂是否採 計,若考生所報名之校系科組其甄選辦法中「證照或得獎加分」欄位標示為「依加分標準」,即 表示該志願有採計該項證照或得獎加分,則考生可依據加分標準表各群 ( 類 ) 別所採認之競賽或證 照職類(含「15 外語群英語類」、「16 外語群日語類」所採認之民間語文檢定項目)以及加分比 率,自行選擇一項對加分最有利之證件 PDF 檔於第二階段報名時完成網路上傳,作為加分依據;

此外「證照或得獎加分」所上傳之資料與備審資料所上傳之「競賽獲獎或證照證明」二者作用不同,

前者為甄選總成績之加分依據,後者為備審資料審查之評分項目之一,因此考生除了在「證照或 得獎加分」上傳最有利之證照或得獎證明外,仍可在備審資料上傳所取得之所有證照以及參加各 項競賽之獲獎獎狀,作為有利審查評分之資料。

(9)

13. 第二階段報名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期限」各校系科組志願所排定之截止日期皆不相同,

且於截止日當天僅開放上傳至 20:00 止,請考生特別注意,對於報名截止日期較早之志願,請提 早準備各項應上傳之文件檔案。

14. 多數招生學校皆有辦理須到校參加甄試之面試、術科考試、現場實作等指定項目,各校將依照甄 選辦法中的「公告第二階段甄試名單並寄發複試通知日期」於學校官網公告甄試名單、時間、地 點、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並寄發甄試通知單給報名考生,考生除了要注意前往到校的時間外,

也應再次詳閱甄試內容是否有進一步的說明或公告題型,對於需準備的資料、器材、工具、文具、

服裝等也應備齊,依照規定前往應試。

15. 正取生及備取生皆須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獲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資格,因此即使只有獲 得 1 個正取或 1 個備取志願的考生,仍然必須登記就讀志願序,否則將視同放棄就讀志願序分發 資格。

16. 錄取生請注意錄取學校規定之報到時間,有意願就讀者請務必於報到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到手續。

17. 甄選入學錄取生若已完成報到手續亦未於期限內向所報到學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一律不可再 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因此請錄取生報到前審慎考 量。

18. 非應屆畢業生、青年儲蓄帳戶考生以及同等學力考生於「報名資格與身分審查」登錄及資料繳寄 期間【1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至 108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止】至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 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之「考生報名資格登錄系統」登錄基本資料,並繳交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未 依規定期限內完成登錄並繳寄資料者將無法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請有意參加甄選之非應屆畢 業生、青年儲蓄帳戶考生以及同等學力考生務必注意;應屆畢業生則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登錄,

考生不必個別進行資料登錄。

19. 為提供逆境向上且具強烈學習熱忱的經濟弱勢學生更多升學機會,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特種身分考 生名額除原有之原住民考生、離島考生外,增列「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名額,因此國立技專 校院部分校系科組志願提供該身分考生名額,招收低收入戶考生或中低收入戶考生,符合資格的 考生除原有之報名費減免資格,亦有機會在原本一般生名額外,還多了錄取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 生名額的機會,且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可同時具備原住民考生或離島考生身分,本類考生請把 握機會。

20. 自 108 學年度起,已獲「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錄取之考生,無論是否放棄錄取 資格,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官方網站: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四技二專甄選入學】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apply/

二、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適合對象:適合想要就讀四技或二專日間部,並已參加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的考生。

招生校數:共 77 所大專校院。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 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不可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成績採計:˙完全採計 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考試各科成績。

˙依簡章各校系科組自訂之統測各科目權重,加權後合計為總分數。

˙共同科目 ( 國文、英文、數學 ) 權重為 1 至 2 倍,專業科目 ( 一 )、專業科目 ( 二 ) 權重為 2 至 3 倍,

權重級距為 0.25。

˙無畢業年資及證照加分優待。

錄取方式:依照考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再按其選填志願之順序依序分發,錄取名單由招生委員會公告在網站上。

辦理日程:˙集體資格審查登錄(由高中職學校辦理):108.5.13 ~ 108.5.17

˙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108.5.23 ~ 108.6.12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108.6.26

˙集體報名繳費(由高中職學校辦理):108.7.11 ~ 108.7.15

˙個別報名繳費:108.7.16 ~ 108.7.22

˙個人總成績查詢:108.7.25

˙網路選填志願:108.7.25 ~ 108.7.30

˙放榜:108.8.6

(10)

注意事項:1.參加本招生須先通過資格審查,並且繳費成功後,才具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資格。在資格審查階段,

除應屆畢業之一般考生可由原就讀高中職辦理免資格審查勾記作業外,若為非應屆畢業生、同等學 力考生、非經由學校集體報名統一入學測驗之考生,皆須完成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考生可於 個別資格審查期間,登入資格審查系統確認是否已符合登記分發資格,若尚未通過而必須辦理資格 審查繳件者,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此外,欲申請加分優待之特種生(原住民 生、退伍軍人、僑生、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蒙藏生、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即使是應屆畢 業生,也同樣必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資料登錄及繳交規定資料。請考生務必注意,以維護個人權益。

2. 考生報名之群 ( 類 ) 別志願應與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所報考之群 ( 類 ) 別相同,因此考生報考統測 時務必先查詢目標校系之招生類別;另外跨群 ( 類 ) 別考生可選填所跨考之多個群 ( 類 ) 別之招生志 願,惟許多校系在所跨考之多個群 ( 類 ) 別皆有招生時,網路選填志願時該校系在可選填志願列表 中將出現不只 1 次,建議跨群 ( 類 ) 考生在選填時可將該校系在所跨之群 ( 類 ) 別志願中一併選填,

避免錯失機會。

3. 選填志願時,請衡量個人興趣、系科性質、求學及生涯規劃,依照就讀意願依序填寫(第一志願即 為最想就讀之目標校系、第二志願即為第二想就讀之目標校系、第三志願即為第三想就讀之目標校 系、……,以此類推),每位考生至多可選填 199 個志願,請慎選並儘量多填寫志願,以增加錄取 機會。

4. 綜合高中學生無論修讀學術學程或專門學程,無論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皆可憑統測成績報名參加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5. 考生若已於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四技日間部申請 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及其他各大專校院本 年度各入學招生管道已錄取 ( 報到 ) 且並未在各入學管道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可再 行參加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否則將取消網路選填志願資格,已繳交報名費者亦不予退費,

請要報名分發的考生特別注意。

6. 因其他招生管道,如四技二專甄選入學(一般生名額、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名額、青年儲蓄帳戶 組名額)、四技二專特殊選才聯合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私立科技大學名額)、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可回流名額)、運動績優學生甄試分發、運動績優生單獨招生等入 學管道招生名額之增額或缺額(包含不足額錄取、錄取未報到、放棄錄取資格或於放棄截止日前完 成放棄之已報到考生),皆會影響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招生名額,將導致本招生名額有所 增減,考生可於選填志願前查詢。

官方網站: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網站 https://www.jctv.ntut.edu.tw/union42/

三、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

適合對象:曾參加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所列之競賽,獲得各職類全國前三名或者經選拔入選國手資格之優 秀選手們。

招生校數:共 17 所大專校院。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即具 備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

˙國際技能競賽前三名或優勝者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前三名或優勝者

˙國際科技展覽前三名或優勝者

˙入選國際技能競賽國手資格者

˙入選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國手資格者

˙全國技能競賽前三名者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前三名者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前三名者

成績採計: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符合保送入學資格者,可就採計所參加之競賽職類之招生類別中,擇一類 別報名,並且上網選填該類別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直接分發錄取。

錄取方式:分發時由招生委員會依照技優保送入學競賽獲獎名次及等第對照表,排序每位考生之等第排名,若等 第相同時,則以該競賽職類參加人數較多者排名在前,再依考生排名順序及其選填志願分發。

辦理日程:˙網路報名(含繳寄資格審查資料):108.1.2 ~ 108.1.7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108.1.14

˙查詢個人排名:108.1.14

˙繳交報名費:108.1.16 ~ 108.1.17

˙網路選填志願:108.1.16 ~ 108.1.18

˙放榜:108.1.23

注意事項:1. 符合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條件所列之競賽皆係指由國際技能競賽組織、國際奧林匹克身心殘 障聯合會、勞動部、教育部等主辦之特定競賽(國際科技展覽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非屬上述競賽之參賽得獎者不具備技優保送入學資格,請勿報名。

(11)

2. 考生除可就採計所參加之競賽職類之招生類別擇一報名外,另可選擇同時報名「99 不限類別」,考 生登記志願時即可就所報名之招生類別及不限類別之志願中,至多選填 50 個志願。惟考生選填不 分系志願時,應注意該校入學後之可分流系組是否符合個人專長、志趣及目標,請謹慎填寫志願。

3. 符合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資格者亦具備報名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因此考生若分發錄取結 果不盡理想,或保送入學招生校系志願並非個人最理想之目標,可考慮報名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惟保送入學已分發錄取之考生若已完成報到,應於規定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再 參加當年度其他入學招生管道,因此請錄取生報到前審慎考量。

官方網站: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四技二專技優入學】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

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競賽獲獎名次與等第對照表

競賽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 等第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第 1 名 第一等

第 2 名 第二等

第 3 名 第三等

優勝 第四等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正 ( 備 ) 取國手 第五等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 1 名 ( 金牌 ) 第六等 第 2 名 ( 銀牌 ) 第七等 第 3 名 ( 銅牌 ) 第八等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第 1 名 第八等

第 2 名 第九等

第 3 名 第十等

四、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

適合對象:曾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簡章所列之競賽獲獎,或已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考生。

招生校數:共 95 所大專校院。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凡曾在招生委員會認可之競賽 獲獎者或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即具備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

成績採計:符合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的考生,可就採計考生獲獎之競賽或證照職類之所有招生類別中,跨 類別選擇至多 5 個校系科組志願報名參加指定項目甄審。甄審方式由各校訂定,但不辦理筆試亦不採 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可包含面試、術科實作、作品集、書面資料審查等。甄審總成績計算方式依各 甄審項目成績之比例計算總分,再依各競賽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之加分比例計算後得到甄審 總成績,並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

錄取方式:技優甄審入學無論正取生及備取生,均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才可獲得 錄取機會。招生委員會依考生之志願順序及正備取情形,由分發程式進行統一分發後公告錄取榜單。

辦理日程:˙繳交報名費:108.5.8 ~ 108.5.13

˙ 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108.5.8 ~ 108.5.14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108.5.23

˙ 網路報名:108.5.23 ~ 108.5.28

˙繳交甄審報名資料:108.5.29 前

˙ 各校指定項目甄審:108.6.5 ~ 108.6.16

˙ 各校公告正備取名單:108.6.24

˙ 正取生及備取生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108.6.26 ~ 108.6.28

˙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108.7.3

注意事項:1.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報名方式採先繳報名費後審查資格方式辦理,待資格審查通過後,則可選擇 報名至多 5 個甄審志願,再分別向各招生學校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以及寄送備審資料。低收入戶或 中低收入戶身分考生欲申請報名費減免者,請於 108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10:00 起至 1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17:00 止,上網登錄並繳寄證明文件,審查通過者即享有報名費及指定項目甄審 費優待。

(12)

2. 考生應於資格審查階段提出符合技優甄審入學資格之技術士證或競賽得獎證明,若同時符合多項資 格者,可依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所列加分比例,擇一最有利之資格報名。

3. 想要以競賽獲獎資格參加技優甄審入學者,資格審查時請儘量以簡章所列之競賽為主,以避免因所 提出之競賽未獲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而喪失資格。

4. 自 108 學年度起「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及創意製作競賽決賽」之專題組獲獎學生可就「獲 獎群別」或「考生畢肄業科組學程歸屬群別」限擇一報名四技二專技優甄選入學。

5. 全國技能競賽北、中、南分區賽、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及創意製作 競賽決賽、全國高職學生團隊技術創造力培訓與競賽活動、人工智慧單晶片電腦鼠暨機器人國內及 國際邀請賽、全國高中職智慧鐵人創意競賽暨國際邀請賽決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賽決賽、全 國學生舞蹈比賽個人賽決賽等均為經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符合報名技優甄審入學資格之競賽,因 此以上競賽得獎者亦可報名參加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惟以上所列各項競賽發證時之主辦單位和 落款單位皆須為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主管行政機關,且落款人須為該機關首長,否則不在技優甄 審入學採計範圍內。

6. 想要以持有證照資格參加技優甄審入學者,資格審查時請提出勞動部所辦理之技能檢定乙級以上技 術士證,若僅為丙級技術士證或非勞動部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證照者,無法參加技優甄審入學。

7. 技優甄審入學考生可從符合招收職類之類別中,跨類別選擇至多 5 個志願報考。例如領有「電腦硬 體應用」乙級技術士證的考生,採認該證照職類之招生類別包括「25 電子」、「56 管理」、「60 商業」、「62 航管」、「65 資管」、「85 商設」,考生即可在以上各類別的招生志願中,跨類別 選擇其中 5 個志願參加甄審入學。

8. 各校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後,考生無論獲得正取或備取,皆須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才可獲得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資格,因此即使只有獲得 1 個正取或 1 個備取志願,仍然必須登記就讀志願序,

否則將視同放棄分發資格。

9. 曾參加本學年度前之各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及甄審入學招生並獲分發錄取之考生,無論是否已 註冊入學,均不得再以同一證件或獎項參加四技二專技優入學。

10.考生可同時報名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技優甄審入學,但若二者皆獲分發錄取時,請擇一辦理報到。

官方網站:108 學年度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網站【四技二專技優入學】

https://www.jctv.ntut.edu.tw/enter42/skill/

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競賽獲獎名次及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競賽或證照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 優待加分比例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第 1 ~ 3 名 增加甄審總分 55%

優勝 增加甄審總分 50%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正 ( 備 ) 取國手 增加甄審總分 4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 1 名 ( 金牌 ) 增加甄審總分 40%

第 2 名 ( 銀牌 ) 增加甄審總分 35%

第 3 名 ( 銅牌 ) 增加甄審總分 30%

第 4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5%

第 5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5%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第 1 ~ 3 名 增加甄審總分 30%

第 4 ~ 15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5%

第 16 ~ 30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0%

第 31 ~ 50 名 增加甄審總分 15%

第 51 ~ 76 名 增加甄審總分 10%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第 1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5%

第 2、3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0%

佳作 增加甄審總分 15%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主辦經 聯合甄選委員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 技藝技能競賽

第 1 ~ 3 名 增加甄審總分 20%

其餘得獎者 增加甄審總分 15%

領有技術士證 ( 勞動部主辦 ) 甲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審總分 25%

乙級技術士證 增加甄審總分 15%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 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增加甄審總分 15% ~ 50%

( 由聯合甄選委員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

(13)

五、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招收高中生)

適合對象:四技申請入學為高中生升學四技之主要招生管道,凡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學生、綜合高中學生、「藝 術群」職業類科學生,皆可憑大學學測成績參加,每位考生至多可申請 5 個校系志願,且不限科系屬 性皆可報名申請。

招生校數:共 67 所科技校院。

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已參加大考中心辦理之 108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考試取得成績者,無論應屆或 非應屆畢業生皆可參加: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學生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綜合高中學程之學生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群職業類科學生(藝術群科別包括:美術科、音樂科、國樂科、西樂科、舞蹈科、

戲劇科、劇樂科、綜藝科、影劇科、客家戲科、歌仔戲科、表演藝術科、時尚工藝科、國 ( 京 ) 劇科、

傳統音樂科 ( 戲曲音樂學系 )、民俗技藝學系、劇場藝術科、電影電視科、影劇 ( 技術 ) 科、多媒體 動畫科、傳統戲劇科 ( 國劇組、豫劇組 ) 等)。

成績採計:1. 甄試流程分為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大學學測成績篩選、第二階段為各科技校院辦理之 複試。

2. 第一階段大學學測成績篩選由各校系組訂定採計至多 4 科科目及權重,將學測成績原始級分數依各 科目採計權重計算其加權平均級分,並經轉換成百分制後,計算考生之加權平均成績。各校系依其 所訂定之篩選倍率,依考生加權平均成績高低擇優篩選,篩選倍率的上限最多為招生名額之 5 倍,

篩選通過之考生將可參加複試。

3. 第二階段複試內容以書面資料審查和面試為主,通過第一階段篩選的考生須依所申請之各校系組規 定日期繳交學歷證件影本及網路上傳書面資料審查資料;需要考生親自到校參加之面試等項目,請 依該校規定之複試日期前往參加。

4. 申請入學總成績包含大學學測加權平均成績以及複試成績,並由各校系組分別訂定各項目占總成績 比例,核計考生之總成績。各校系組詳細評分項目、總成績計算方式、同分參酌項目等資料可查詢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簡章分則或上招生委員會網站查詢。

錄取方式:各校系組依考生總成績高低及招生名額決定最低錄取標準,並公告正取生及備取生名單。錄取之考生 請於報到規定期限內,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

辦理日程:˙第一階段報名:

學校集體報名:108.3.18 ~ 108.3.21

個別網路報名:108.3.18 ~ 108.3.22(繳費至 108.3.21 止)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108.3.28

˙第二階段繳交資料及各科技校院複試:由各校自訂

˙公告正備取名單:108.5.8 前

˙正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108.5.17 12:00 截止

˙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遞補作業:108.5.20 17:00 截止

注意事項: 1. 自 108 學年度起,學測改為 5 科選考制度,四技申請入學採計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之「權重採計科目、

同分參酌比序科目」兩者合計科目至多為 4 科。

2.職業類科學生除藝術群科別外,其他群科學生不具備報名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資格。例如:

職業學校群科歸屬於藝術群之「美術科」學生可報名本招生管道;但「美工科」係歸屬於設計群之 科別,所以美工科學生即使已報考大學學測,也無法參加本入學管道。因此藝術群以外之各職業類 科學生欲升學科技校院者,仍請參加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報名參加採計統測成績之入學管道。

3.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之錄取生無法再參加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已報名者將取消資格。

4. 每位考生報名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可至多申請 5 個校系組學程志願,但各招生學校得限制考生僅能申 請該校 1 個志願,並明訂於招生簡章中。若招生學校限制僅能申請該校 1 個志願,則考生所申請的 志願中僅能最多 1 個是該校志願;若招生學校並沒有限制,則考生所申請的志願中可以最多 5 個皆 為該校志願。

5.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後將參加第二階段複試的考生,請依各校系組規定之日期前繳交學歷證件影本(應 屆畢業生繳交就讀學校之學生證影本)以及歷年成績單正本,供各校資格審查之用。

6.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二階段各科技校院複試之「書面資料審查」項目採電子化作業,所 需書面審查資料皆以網路上傳為準,請考生依規定完成網路上傳審查資料(惟部分校系科組學程無 書面資料審查項目者不需上傳)。

7.四技申請入學招生報到、遞補方式分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辦理正取生報到及備取生遞補報到,以 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至 108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中午 12:00 前截止;第二階段僅辦理備取生 遞補報到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期間為 108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3:00 起至 108 年 5 月 20 日(星 期一)17:00 止,分 7 梯次統一時段,因作業時程較緊迫,考生應密切注意辦理報到手續或聲明放 棄錄取資格的時間,並注意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手續等規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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