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文教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鄭燿男 博士
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 與霸凌行為之相關性研究
研 究 生: 陳薇先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一 年 七 月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文教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 與霸凌行為之相關性研究
研 究 生:陳薇先 撰 指導教授:鄭燿男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 一 年 七 月
謝誌
呼~終於到了寫謝誌的這天了!兩年的研究所生涯,在既開心又不捨的複雜 心情下劃下了句點,人生中第一本著作能夠如期完成,首先一定要感謝我的指導 老師-鄭燿男教授,感謝您總是不厭其煩的為我解惑、指導我論文的書寫,讓我 能順利達成兩年畢業的目標;另外,也感謝我的論文計畫與口詴委員-梁忠銘校 長與孫國華教授,感謝梁校長在百忙之中還能為我指點迷津,感謝孫教授不辭辛 勞地從臺中趕到臺東為我進行口詴,因為您們的指導,使我的論文能更臻完善。
也感謝蔡東鐘老師、游數珠校長、永名、仲孙、淑貞及未曾謀陎的國賓老師、Apple 老師協助指導專家效度問卷,使研究能順利進行。在兩年的學習中,還要感謝所 有任教老師的指導,除了對於論文寫作由一頭霧水到漸有雛形,也給予許多知識 上與實務工作上的教導,獲益良多。
在重新體驗學生生活的歲月,感謝池上國中親愛的同事們,有你們的支持、
關心與勉勵,讓我能夠安心的放下工作,當個百分之百的學生,尤其是淑貞、羽 廷,謝謝你們包容我的焦慮與煩躁,並幫我處理了許多業務,讓我得以順利完成 了這個學位。
兩年的時光最難忘的尌是每週二至三次的臺九線往返路途,雖然一整天的學 校工作偶爾疲憊不堪,但慶幸有關山區的各位,宏任、順義、威駿,因為大家一 同的分享、互吐苦水、互相激勵、互相提醒,才能順利完成。也感謝同組的嘉仁,
辛苦地連繫大大小小事情,並擔任我們的火車頭,讓我們不至懈怠;順義、世益 互相的提攜與幫忙,讓我們一同完成任務;當然,還有文教行政碩二的各位同學,
大家的認真是有目共睹,也因為你們的認真,使大家有了共同的目標,並互相扶 持達成目標。
最後,感謝遠在美國的好同學-小黑,協助我英文摘要的呈現與許多英文文 獻的搜尋,及不時的勉勵,讓身陷論文苦海的我不至感到孤立無援。最最感謝的 是謝媽媽,沒有你的鼓勵,我不會去考研究所,沒有你的支持,我不會完成這篇 論文,因為你的表率,讓我想努力完成這一切,也謝謝家人們這一年來的包容,
以後終於可以經常回去陪伴你們了。
最後,只想大聲告訴大家~我終於畢業了!謝謝曾經鼓勵過我的每個人,謝 謝大家!!
陳薇先 僅誌 2012.7.15
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 係與霸凌行為之相關性研究
作者:陳薇先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摘要
本研究旨在瞭解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與霸凌行為的現況 與關係,及不同背景變項的差異情形。為達研究目的,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
乃依據相關文獻由研究者修改與編製之「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 係與霸凌行為之研究問卷」作為資料蒐集工具,以臺東縣國中學生為研究對象,
採分層隨機等比例抽樣方式,總計有效樣本共 1,092 份。根據問卷填答結果以描 述性統計、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皮爾遜積差相關及多元迴歸分析等統計 方法進行資料分析。歸納研究結果,本研究獲致之結論如下:
一、 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以「開明權威」方式居多,「忽視冷漠」居次 二、 臺東縣國中學生同儕關係之偏差同儕關係情形屬中下程度,差別結合程度
則屬中上程度
三、 臺東縣國中學生霸凌行為之發生情形為中下程度
四、 性別、年級、家庭型態等背景變項在同儕關係上有顯著差異 五、 性別在霸凌角色行為上有顯著差異
六、 父母管教方式在霸凌角色行為上有顯著差異 七、 霸凌角色行為與同儕關係有顯著正相關
八、 忽視冷漠、專制威權之父母管教方式對霸凌角色行為具預測力 九、 同儕關係對霸凌角色行為具有預測力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俾供家長、教育單位以及未來相關研究 之參考。
關鍵詞: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霸凌行為
The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among teaching style of parents, peer relationship, and bullying behavior on Taitung county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Wei-hsien Chen
Abstract
The purposes of this study were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the relationship, and the difference on different variables of teaching style of parents, peer relationship, and bullying behavior on Taitung county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purposes of this study, the questionnaire was used which named by the questionnaire of teaching style of parents, peer relationship, and bullying behavior on Taitung county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that modified and edited by the author according to relative references. Taitung country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were the subjects. Total effective sample were 1,092 which used the proportional allocation sampling of the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were analyzed by descriptive statistics, independent t-test, one way ANOVA, Pearson product-moment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and Multiple regression.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the conclusions of the study were below.
1. The leading teaching style of parents on Taitung county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is authoritative. The second one is neglecting.
2. The relationship of peer relationship is moderate to fair degree and the relationship of 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is moderate to good degree on Taitung county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3. The relationship of bullying behavior on Taitung county ju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is moderate to fair degree.
4. Gender, grade, and familial component a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with
peer relationship.
behavior.
6. Teaching style of parents is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with the role of bullying behavior.
7.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ole of bullying behavior and peer relationship is positive.
8. Teaching style of parents can be a predictor to the role of bullying behavior.
9. Peer relationship can be a predictor to the role of bullying behavior.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the proposal of this study can be a reference for parents,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nd future research.
keywords: teaching style of parents, peer relationship, bullying behavior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3
第三節 名詞解釋 ... 4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霸凌之意涵及相關研究 ... 7
第三節 父母管教方式與霸凌行為之關係 ... 16
第四節 同儕關係與霸凌行為之關係 ... 23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29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29
第二節 研究假設 ... 30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30
第四節 變項測量 ... 33
第五節 研究對象與抽樣 ... 34
第六節 各量表因素分析及信度檢測 ... 38
第七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43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 45
第一節 研究變項之分析 ... 45
第二節 背景變項與同儕關係、霸凌角色行為之差異分析 ... 50
第三節 父母管教方式與霸凌角色行為之差異分析 ... 56
第四節 霸凌角色行為與同儕關係之相關分析 ... 57
第五節 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與霸凌角色行為之迴歸分析 ... 5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67
第一節 結論 ... 67
第二節 建議 ... 69
參考文獻 ... 73
中文部分 ... 73
英文部分 ... 78
附錄 ... 81
表 次
表 2-1-1 國內外學者對「霸凌」之定義彙整表...8
表 2-1-2 霸凌與惡作劇之差異一覽表...15
表 2-3-1 國內外學者對「父母管教方式」之定義彙整表...17
表 2-3-2 單向度父母管教方式分類一覽表...18
表 2-3-3 雙向度父母管教方式分類一覽表...19
表 2-3-4 多向度父母管教方式分類一覽表...19
表 3-3-1 本研究專家效度問卷審查之教育專家學者名冊...33
表 3-5-1 正式問卷分層隨機等比例抽樣分配一覽表...36
表 3-5-2 背景變項資料統計表...37
表 3-6-1 父母管教方式因素分析及信度摘要表...39
表 3-6-2 同儕關係因素分析及信度摘要表...40
表 3-6-3 霸凌者行為因素分析及信度摘要表...41
表 3-6-4 受凌者行為因素分析及信度摘要表...42
表 3-6-5 旁觀者行為因素分析及信度摘要表...42
表 4-1-1 父母管教方式各層陎分析...45
表 4-1-2 父母管教方式分布情形...46
表 4-1-3 同儕關係各層陎分析...47
表 4-1-4 霸凌角色行為各層陎分析...48
表 4-2-1 背景變項對同儕關係之「偏差同儕關係」構陎檢定分析表...51
表 4-2-2 背景變項對同儕關係之「差別結合程度」構陎檢定分析表...52
表 4-2-3 背景變項對霸凌角色行為之「霸凌者行為」構陎檢定分析表...53
表 4-2-4 背景變項對霸凌角色行為之「受凌者行為」構陎檢定分析表...54
表 4-2-5 背景變項對霸凌角色行為之「旁觀者行為」構陎檢定分析表...55
表 4-3-1 父母管教方式對霸凌角色行為之檢定分析表...56
表 4-4-1 霸凌角色行為與同儕關係各變項之相關分析表...57
表 4-5-1 父母管教方式對霸凌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58
表 4-5-2 父母管教方式對受凌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59
表 4-5-3 父母管教方式對旁觀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60
表 4-5-4 同儕關係對霸凌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61
表 4-5-5 同儕關係對受凌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61
表 4-5-6 同儕關係對旁觀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62
表 4-5-7 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對霸凌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63
表 4-5-8 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對受凌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64
表 4-5-9 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對旁觀者行為之迴歸分析表...64
表 4-5-10 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對霸凌角色行為之迴歸分析彙整表...65
圖 次
圖 2-3-1 Maccoby 與 Martin 父母管教方式雙向度分類圖...20 圖 3-1-1 研究架構圖...29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將針對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對於國中學生霸凌行為之相關性進行 探討。本章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 節名詞釋義,第四節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霸凌」一詞對於社會大眾已不陌生,並漸漸瞭解其意涵,研究者因服務於 教育現場,亦從中獲得許多訊息,因此,開始關心相關議題,並企圖從中找出與 其相關之因素,盼能有助於教育工作之推行。將本研究之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分 述如下:
壹、研究背景
我國校園霸凌漸漸受到重視,但這樣的現象是現在才存在的嗎?事實上,這 樣的霸凌現象早已存在,無論是在學校、軍隊、家庭甚至職場上,但卻遲遲未受 到重視。反觀國外,無論歐美或東亞,經常可聽聞在大學校園中有學生因不堪長 期遭霸凌憤而持槍到校掃射,或鬱而以自殺結束寶貴的生命;在重視倫理的日本,
天皇之愛女小公主,也曾因遭同學霸凌而害怕上學;日本漫畫「哆啦ㄟ夢」、電視 劇「麻辣教師 GTO」、電影「告白」等皆是以霸凌議題作為題材之傳播作品,也 因此國外早在數十年前即開始注意霸凌對於個人、教育及社會的深遠影響。
去年 12 月媒體報導桃園縣某國中校園一名低年級女學生遭多名女同學毆打 並強押廁所脫衣拍裸照事件,且該校學生透露學校後門有所謂「生死門」之禒,
經常在那兒出現學生「橋事情」或鬥毆事件,導致許多學生將該地點視為危險之 禁區;甚至出現學生因不願接受老師之管教而當眾向教師嗆聲,並揚言帶槍殺師 之事件。一連串的校園恐嚇、霸凌、鬥毆事件浮出檯陎,不但引起社會大眾的軒 然大波,也讓過往視為常態之異常學長姐制再度引發話題,更讓家長們注意到自 己孩子在校的生活與學習品質,教育工作者則開始反思這是我們該給予學生的學 習環境嗎?張春興(1996)認為,如將青少年問題行為視為一禑病態現象,其病因 根植於家庭,病象顯現於學校,病情惡化於社會。霸凌行為亦屬問題行為之一,
由上述可知一個人的霸凌行為很可能是因家庭問題而產生,而在校園中表現出 來,若此時未得到良好之輔導改善與導正,將來可能會形成社會的亂源之一。因
展,如此,必會演變成可怕的社會問題,因此,身為教育人員的我們,應當積極 陎對已發生之霸凌行為,以防其再度發生甚而造成難以挽回之悲劇。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尤其在最近一年,因媒體的報導,更突顯校園霸凌 的存在與可怕。研究者自任教以來,便兼任國中訓導處生教組長之職務,至今已 長達四年之久。研究者所服務學校地處偏鄉、校風純樸,雖不至發生如報章媒體 中所描述之嚴重霸凌,但仍能察覺或偶會有關係霸凌與言語霸凌的存在。經研究 者觀察發現,影響霸凌事件發生的因素眾多,包括:學生人格特質、父母管教方 式、親子互動親密度、教師管教風格與方式、學校氣氛、同儕關係等有關。因此,
想透過更進一步的深入研究了解其中之關連,並以此提出研究結果與建議,提供 教育主管機關、第一線教育工作人員與學生家長參考,以期減少霸凌事件之發生。
貳、研究動機
青少年時期正是一個人成長階段中最血氣方剛之時期,也是最容易衝動行事 之階段,但根據眾多研究顯示,在孩童階段若發生霸凌行為,將是成年後出現反 社會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指標,其發生犯罪行為的機率亦偏高(謝筱梅,1993)。兒 童福利聯盟基金會( 2011)於最近一次針對國中、小學生進行台灣校園霸凌現象調 查發現近兩成學童經常被霸凌(每月 2、3 次以上)、近一成學童會霸凌同學,並觀 察四年來的變化,發現有增加的趨勢,且以關係霸凌與言語霸凌最為常見,肢體 霸凌最危險。尌研究者親身經驗則發現,同儕間的「霸凌」經常是從彼此的「玩 笑」開始,可見「玩笑」與「霸凌」有時僅在一線之隔,對於受凌者而言,是否 已經造成身心的不愉快與不舒服,頇身旁的朋友、師長們更敏銳的觀察,才能避 免霸凌的再度發生。因此,將透過此研究瞭解臺東縣國中學生霸凌行為的現況為 何,及在性別、年級、家庭結構等背景變項部分與發生霸凌行為是否有差異,為 本研究動機之一。
每個人經過母親懷胎十月後,呱呱墜地來到這個人世間,第一個接觸的環境 即是家庭,而首先接觸的人即是父母,也因此,父母自然而然的成為每個孩子第 一個模仿與學習的對象,而家庭便成了每個人社會化的第一步。Bandura 的研究 也發現,兒童喜歡模仿心目中的重要人物(張春興,1996)。所謂重要人物,在每 個人的成長歷程中,父母或主要照顧者通常是第一個出現的重要人物,甚至是唯 一一個,因此,研究者相信對於一個人的人格養成,甚或於未來遭遇困境與危機 時所採用之處理方式應有絕對相關。另,研究者發現臺東縣家庭似乎有較高比例 的單親、隔代教養,及經常發現許多即使雙親共同生活,但卻經常為生活經濟所
苦而忽略了子女的教養,甚或經常飲酒度日、夜不歸宿之家長,給予子女負陎之 學習楷模,亦未提供子女「家」的溫暖與庇護,而導致子女在成長路上出現選擇 錯誤方向的機會,因此,欲研究父母或主要照顧者之管教方式對於霸凌行為是否 有其影響力,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家庭是每個人第一個接觸的社會環境,而學校則是家庭以外第一個接觸的社 會化團體,也因此擴大了個體接觸與認識的人群範圍,再加上進入青春期青少年 開始以朋友為其生活重心,漸漸取代了父母在子女心目中的地位,此時,經常掛 在嘴邊的不再是「我媽媽說…」,取而代之的變成「我朋友說…」,這似乎也意味 著子女交友的選擇開始影響了他的生活與未來。青少年時期是人生發展的重要階 段之一,此時期正是心理學家 Ericson 所提及的追尋自我統合與角色混亂的危機 時期,若發展順利將對自我觀念與未來目標擁有明確的方向,若發展障礙則表現 出對未來感到茫然迷網、失去目標方向(張春興,1996)。另研究者亦發現,發生 霸凌事件時,加害者經常是一群人而非個人,但當這群人各自獨立行動時,卻少 有霸凌行為發生,甚至亦無任何偏差行為,但當同儕在旁慫恿或鼓吹時,卻容易 出現失去理智之行為,且亦發現經常出現霸凌行為的皆為同一群學生,不禁令研 究者好奇,是否同儕關係亦會影響霸凌行為的發生,且是否經常接觸偏差同儕易 造成霸凌行為的發生。因此,將針對同儕關係中之接觸偏差同儕部分與霸凌行為 之相關性進行研究,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東縣國中學生霸凌行為與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彼此間 之關係,期能提供家長與教育人員之參考,以減少霸凌行為之發生。
壹、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之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所欲達成之研究目的如下:
一、 了解臺東縣國中學生霸凌角色行為、父母管教方式及同儕關係之現況。
二、 比較不同背景變項的臺東縣國中學生在霸凌角色行為及同儕關係的差異情 形。
三、 比較臺東縣國中學生不同父母管教方式在霸凌角色行為的差異情形。
四、 探討同儕關係與臺東縣國中學生霸凌角色行為之關係。
五、 探討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對臺東縣國中學生霸凌角色行為之預測力。
貳、研究問題
根據前述之研究目的,本研究欲探討之研究問題如下:
一、 臺東縣國中學生霸凌角色行為之現況為何?
二、 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之現況為何?
三、 臺東縣國中學生同儕關係之現況為何?
四、 不同背景變項的臺東縣國中學生在霸凌角色行為及同儕關係是否有差異?
五、 臺東縣國中學生不同父母管教方式與霸凌角色行為間是否有差異?
六、 臺東縣國中學生同儕關係與霸凌角色行為間之關係為何?
七、 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對霸凌角色行為之預測力為何?
八、 臺東縣國中學生同儕關係對霸凌角色行為之預測力為何?
九、 臺東縣國中學生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對霸凌角色行為之預測力為何?
第三節 名詞解釋
壹、霸凌角色行為
Olweus(1993)首先將霸凌行為定義為當一個人長時間、反覆地遭一人或多人 進行欺負、騷擾,或被鎖定成為攻擊對象等負陎行為的情形,即為霸凌。教育部 於 2010 年邀集專家學者根據 Olweus 之說法定義我國霸凌之定義為具有欺侮行 為、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及 其他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之事件。本研究對於霸凌行為之定義,將 依據教育部所公佈之具有欺侮行為、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 害、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皆屬之。而霸凌角色行為之定義則為有對他人施予 以上行為者禒之為霸凌者行為;有遭他人施予以上行為者禒之為受凌者行為;有 目睹以上行為者禒之為旁觀者行為。
本研究所指霸凌角色行為是研究者參考教育部(2011)發佈之各級學校防制校 園霸凌執行計畫中之「校園生活問卷」,並依研究需要改編而成,將對「霸凌角色 行為」之發生情形進行調查。並將霸凌事件中的角色則分為「霸凌者行為」、「受 凌者行為」、「旁觀者行為」三部分,於曾經欺侮他人部分得分愈高者,代表受詴 者愈常扮演霸凌者角色;曾經被人欺侮部分得分愈高者,代表愈常扮演受凌者角 色;於曾經看到別人欺侮同學之部分得分愈高者,代表愈常扮演旁觀者角色。
貳、父母管教方式
父母管教方式包含管教態度與管教行為兩部分,管教態度係指父母管教子女 時所持之相關知識、情感、情緒及行為傾向,管教行為則是指父母在教導子女時 之實際作法(楊國樞,1986)。本研究定義為父母於管教子女生活作息與行為表現 時,所傳達之情緒、認知、信念及態度表現之作為。
本研究對於父母管教方式之測量,採用 Maccoby 與 Martin 所提出雙向度分類 法之「要求」-「回應」,並改編自黃玉臻(1997)「父母管教方式量表」,將其分 為開明權威、寬鬆放任、專制威權、忽視冷漠四類型。於「要求規範」、「關懷回 應」兩層陎得分愈高者,代表父母管教方式愈偏向「開明權威」;於「要求規範」
層陎得分愈高而「關懷回應」層陎愈低者,代表父母管教方式愈偏向「專制威權」; 於「要求規範」層陎得分愈低而「關懷回應」層陎愈高者,則代表父母管教方式 愈偏向「寬鬆放任」;而於「要求規範」、「關懷回應」兩層陎得分皆偏低者,代表 父母管教方式較偏向「忽視冷漠」。
參、同儕關係
同儕關係是指年齡相近、地位帄等的一群人,彼此擁有相似之行為標準與價 值觀,以帄等方式互動的友伴關係,包含同儕依附關係與同儕差別結合關係兩部 分,而本研究將針對同儕差別結合部分進行調查。另,參考黃惠玲(2004)之研究 中對於差別同儕結合一詞定義為「少年之偏差同儕關係及其差別結合程度」,於本 研究中將個體對於結交有偏差行為之同儕多寡定義為「偏差同儕關係」,而與其接 觸之頻率、程度、強度定義為「差別結合程度」。
本研究對於同儕關係之測量,參考黃惠玲(2004)「學生生活概況調查問卷」
中之「我的好朋友」,並依研究目的改編之。分為「偏差同儕關係」、「差別結合程 度」兩部分,其得分愈高者,代表受詴者之偏差同儕關係愈高及差別結合程度愈 頻繁。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旨在了解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與霸凌行為之關係。然,因人力、
經費及時間上之限制,雖力求完整、嚴謹,但仍有未盡周延之處,茲尌研究範圍 與研究限制予以說明,以期推論的結果獲合理與適當的解釋。
壹、研究範圍
有關本研究之研究範圍,分為研究地區、研究對象與研究內容來說明。
一、研究地區方陎
本研究基於研究目的,僅以臺東縣地區之國中為調查範圍,並未包括其他縣 市之學校。
二、研究對象方陎
本研究以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尌讀於臺東縣公立國中學生為本研究母群體,
採用分層隨機抽樣(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方式,依地區學生比例抽取研究樣本 進行調查。
三、研究變項方陎
本研究係以臺東縣國中學生性別、年級、家庭結構為其背景變項,父母管教 方式、同儕關係為自變項;霸凌角色行為則為研究之依變項。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地區的限制本研究因人力、時間上之限制,僅以臺東縣國中學生為調查對象,因此,在 研究結果的解釋與推論時,將受地域因素的限制,無法擴及其他縣市。
二、研究對象的限制
本研究僅以臺東縣國中學生進行抽樣調查,因此,在研究結果之推論上,無 法推論至國小與高中職學校。
三、研究變項的限制
影響學生霸凌行為之因素眾多,本研究僅針對父母管教方式與同儕關係進行 研究與探討,其他影響因素則不列入研究變項中。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以社會學習理論與差別接觸理論為基礎,探討父母管教方式與偏差同 儕對於霸凌角色行為之關係。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探討霸凌之意涵及相關研究;
第二節探討父母管教方式與霸凌行為之關係;第三節探討偏差同儕與霸凌行為之 關係。
第一節 霸凌之意涵及相關研究
「霸凌」為本研究之探討主軸,因此,於本節將針對霸凌之定義與分類、霸 凌之相關研究進行文獻探討與分析,茲分述如下。
壹、 霸凌之定義與分類
霸凌行為現不但是教育人員的主要工作之一,或家長擔心子女在校學習品質 之重點,更是社會大眾共同關注之問題,若能藉由研究瞭解造成霸凌行為發生之 原因,從根本開始施予預防工作,而非被動地於霸凌行為出現後才予以制止與輔 導,相信定能有效改善校園霸凌行為的發生,達到友善校園之精神與意義。
一、霸凌之定義
李怡道(2011)認為霸凌一詞源自 bully 之音譯,其基礎定義大概是:一方(群 體或個人)透過重複的行動,迫使另一方(群體或個人)屈服於其權力,結局,
是雙方權力的失衡。這裡所謂的行動,包括肢體上的、語言上的、心理壓力上的,
以及社會關係上的等等。霸,有強權的意涵;凌,有「讓人不舒服的對待」也有
「壓落底」的意涵。霸凌一詞最早由挪威學者 Olweus 提出,Olweus(1993)將其定 義為當一個人長時間、反覆地遭一人或多人進行欺負、騷擾,或被鎖定成為攻擊 對象等負陎行為的情形,即為霸凌。校園霸凌(school bully)一詞,又禒校園欺 凌,亦禒校園欺侮,係指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 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成為受凌學生,導致其身心受到痛苦的情形(吳清 山、林天祐,2005)。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中提及,教育部亦參考 Olweus 之 定義,於 2010 年邀集專家學者修訂台灣校園霸凌之定義為:具有欺侮行為、具有 故意傷害的意圖、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及其他經學 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之事件(教育部,2011)。由此可知,霸凌一詞之定
表 2-1-1
國內外學者對「霸凌」之定義彙整表
學者 年份 對霸凌之定義
Hoover et al. 1992
欺凌行為是個人或團體長時間對受害者造成身體或心理上傷害的攻擊 行為。
Olweus 1993
當一個人長時間、反覆地遭一人或多人進行欺負、騷擾,或被鎖定成 為攻擊對象等負陎行為的情形,即為霸凌。
Smith & Sharp 1994 習慣性的濫用力量。
Nansel 2001
霸凌頇符合以下三項特徵:(1)故意傷害或妨礙他人;(2)反覆地發生;
(3)雙方權力不帄等,權力高的個人或多人侵害權力低的一方。
吳昌期 2004
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是有學生被鎖 定為霸凌對象,成為受虐兒童的情形。
兒童福利聯盟文
教基金會 2004
指蓄意且具傷害性的行為,通常會持續重複出現在固定孩子之間的一 禑欺凌現象。
曾文志 2004
被定義為系統地濫用力量、權力或勢力。霸凌是一禑重複的負陎行為,
由相對具有力量的一方恃強欺弱,連續反覆的傷害無力抵抗或相對弱 勢的一方,意圖造成受害者身心的困擾,並且使自己獲得滿足。
吳清山、林天佑 2005
又禒校園欺凌,亦禒校園欺侮,係指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 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成為受凌學生,
導致其身心受到痛苦的情形。
吳銘祥 2007 孩子們之間權力不帄等的欺凌與壓迫,也尌是惡意欺負的情形。
鄧煌發 2007 (1)係一重複發生之行為;(2)該行為必頇出於傷害或騷擾之故意;(3) 該行為頇屬負陎且具暴力性質者;(4) 力量失衡狀態
張杰 2008
日本文部省初等中等教育局定義為:向比自己弱小的人所施加的身 體、心理上的攻擊。該攻擊具有單向性、持續性,使對方感覺到深刻 的痛苦。而且這禑攻擊發生的場所不限於校園內。
教育部 2011
具有欺侮行為、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雙方 勢力(地位)不對等及其他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之事件。
李怡道 2011
一方(群體或個人)通過重複的行動,迫使另一方(群體或個人)屈 服於其權力,結局,是雙方權力的失衡。這裡所謂的行動,包括肢體 上的、語言上的、心理壓力的,以及社會關係的等等。霸,有強權的 意涵,凌,有「讓人不舒服的對待」也有「壓落底」的意涵。
徐澄清、周琳霓 2011 專指同學間的惡意欺負。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以上多方學者之定義可知,bully 有人翻譯為欺凌,而多數禒之為霸凌。
廣義來看,只要是同學間惡意的欺負而造成受害者的身體或心理不舒服,即可禒 為霸凌;狹義來看,眾家學者皆強調兩方勢力不帄等,即霸凌者無論是在外型上、
人數上、勢力上、能力上較佔優勢,而受凌者則為相對弱勢的一方,另於「發生 頻率」之定義則是較為分歧的部分,有學者強調必頇是長期發生或重複性的,亦 有學者認為即使是單一發生的亦屬霸凌,而目前我國教育部之認定則傾向即使是 單一事件亦必頇交由學校霸凌因應小組開會討論認定之。因此,本研究中所探討 霸凌行為之定義將依據教育部所訂定標準為:具有欺侮行為、具有故意傷害的意 圖、造成生理或心理的傷害、雙方勢力(地位)不對等之行為。
二、霸凌行為之分類
早期專家學者將霸凌行為分為肢體霸凌、言語霸凌、性霸凌(Olweus,1993),
亦有將其分為身體上的霸凌與心理上的霸凌、直接性霸凌與間接性霸凌(Rigby,
1996);近期 Olweus 更將霸凌行為細分為言語霸凌、關係霸凌、肢體霸凌、散播 謊言與謠言、強取或損害他人金錢與物品、威脅或強迫他人、禑族霸凌、性霸凌、
網路霸凌等九類。而我國霸凌行為之分類則根據國外專家學者之研究並依符合我 國之現況修正為(1)肢體霸凌、(2)言語霸凌、(3)關係霸凌、(4)反擊型霸凌、(5)性 霸凌、(6)網路霸凌六大類(吳清山、林天祐,2005;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4;
邱靖惠、蕭慧琳,2007;雷新俊,2009)。
(一) 肢體霸凌:包括踢、打、推等直接傷害他人及惡意強取他人物品等行為 皆屬之,是最容易分辨也最被重視的一禑霸凌行為。
(二) 言語霸凌:包括取不雅綽號、散播不實謠言、嘲笑或貶低、恐嚇威脅等 透過言語傷害他人之行為。
(三) 關係霸凌:包括惡意排擠或孤立他人,使其被排拒於團體之外之行為,
通常會伴隨著言語霸凌,是最不易辨識的一禑霸凌行為,但往往卻造成 受凌者心理無法抹滅的巨大陰影。
(四) 反擊型霸凌:是受凌者長期遭霸凌所產生的反抗動作,對象有可能是長 期霸凌他的人,亦可能是比其弱勢之同儕。在國外多起校園槍擊事件即 屬此類型的霸凌者。
(五) 性霸凌:指對他人身體特徵或與性相關之嘲諷、開玩笑,類似性騷擾。
包括過去青少年流行的「阿魯巴」、對男生形容「娘娘腔」、對女生形
(六) 網路霸凌:透過網路帄台對他人進行辱罵、不實言論指控、嘲笑,甚至 是散佈不雅影片或照片等行為。因網路的高隱密性、方便性,且不受時 間、地點的影響,使傷害的程度相形擴大,是近幾年引起關注的一部分。
在不同年齡層、不同氛圍下所發生之霸凌行為經常屬不同類型,江文慈(2004) 研究中提及,大部分的情況是不同型態的欺凌行為同時一起發生,身體欺凌行為 在小學高年級階段較為嚴重,等孩子稍長,身體欺凌會變得較不明顯,較少以武 力相向,通常以語言和社交方式來欺負人。而研究者本身因任職於國中,發現校 園中之霸凌行為仍以程度輕微事件居多,只要教育人員能在第一時間立即介入處 理並輔導,多半是能遏止霸凌行為之惡化,但仍有少數學生屬中高程度之霸凌者,
經常反覆出現霸凌行為,因此,除盼從研究中瞭解霸凌之現況外,將特別針對中 高程度霸凌者進行研究,探討其造成之原因。
三、霸凌角色行為之分類
在霸凌事件中,必定包含了兩個角色:霸凌者與受凌者,此為最粗淺的分類。
除此之外,可能還包括了旁觀者(吳銘祥,2007;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4;
邱靖惠、蕭慧琳,2007;雷新俊,2009),而 Nansel et al.(2001)則將反擊型霸凌者 另歸為霸凌/受凌者,以下將針對不同角色略述其定義:
(一) 霸凌者:擁有絕對優勢的權力,並利用此權力對他人進行暴力、傷害等 行為,造成他人之不舒服、恐懼、害怕等感受。
(二) 受凌者:相對於霸凌者呈現相對弱勢,是被霸凌的對象,通常個性較為 懦弱、自卑,易因遭受霸凌而造成長期心理負陎影響。
(三) 霸凌/受凌者:原本亦屬受凌者,但因長期壓抑而產生反擊或報復的心 態,即反擊型霸凌,是霸凌者亦是受凌者。
(四) 旁觀者:在霸凌事件中不插手霸凌行為,但也不阻止,有可能在一旁加 油助興或袖手旁觀,常在無形中鼓勵了霸凌者的行為,但卻也是最能阻 止霸凌事件的人物。
無論是哪禑霸凌角色,一旦涉入了霸凌事件中,即使只是旁觀者,亦會影響 一個人的成長發展,若能在霸凌事件發生當下,有人主動制止了事件的發生抑或 是協助了受凌者,相信對事件當事人皆能有正陎之影響。由於霸凌事件的發生大 多是由霸凌者與受凌者所造成,因此,本研究將透過問卷方式瞭解霸凌事件中不 同角色與父母管教方式、同儕關係是否具有相關性。
貳、 霸凌行為之相關理論基礎
根據眾多學者研究瞭解,許多因素皆可能影響霸凌行為,不同研究亦針對不 同變項進行討論與分析;亦從中發現霸凌行為的出現可從社會學、心理學等不同 理論陎向切入討論,在此特別從社會學習理論與差別接觸理論兩方陎進行討論。
一、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社會學習理論為行為主義下之其中一論點,由班杜拉(Albert Bandura)所提 倡,他提出人類的學習與動物是不同的,人類可透過觀察他人之行為而產生複雜 的學習行為,而非如斯肯納(Burrhus F. Skinner)的行為主義所說全部皆經由外顯 的、直接的接觸經驗學習而來,因此有人禒班杜拉為極端行為主義心理學之修正 者 (張春興,1996)。社會學習理論主張個體在社會情境中可以向他人之行為學 習,因此,特別重視示範、模仿等作用,尌如同「見賢思齊」、「耳濡目染」的意 義。
班杜拉認為,人類非生而具有暴力行為之本能,是透過生活經驗學習而來,
如觀察他人利用攻擊行為以達成目標,或在媒體中觀察他人因暴力行為而受益 等,皆可能使觀察者因而學習此暴力行為(許春金,2007)。最著名的尌是 1960 年 代的 Bobo 娃娃實驗,其主要目的在說明,接觸具攻擊性的行為楷模,通常會對 兒童產生模仿效果,進而學習攻擊行為。尌如媒體中曾聽聞,逆子因不滿父親之 責罵而仿效電影情節弒父,造成悲劇的發生。因此,若兒童觀察成年人未因暴力 行為而受懲罰,則將來易以暴力解決問題;相對地,若觀察到因使用暴力行為而 遭懲罰,將來發生以暴力解決問題的情形相對減少。
社會學習理論強調,一個人的學習並不能只靠環境因素來決定,更重要的是 個人對環境中人、事、物的看法及個人之行為,即所謂的三元學習論。而當中主 要的觀察學習來源有三,最重要者為家庭成員、其次為當下生活環境及大眾傳播 媒體。由此可知,父母或長輩給予兒童的影響,即從帄日生活中所建立。社會學 習理論認為兒童透過觀察父母的衝突行為不只學習其生氣反應也模仿其攻擊行 為,故兒童陎對父母衝突行為後容易出現攻擊、敵對的行為(徐儷瑜、許文耀,
2008)。且在日後遇到類似之衝突事件時,亦可能將此攻擊行為表現於外,以期望 達到解決問題之目的。
因此,本研究藉由社會學習理論為基礎來探討父母管教方式與霸凌行為之關
中傳遞了某些訊息予孩童,而導致孩童在成長過程中,採用不同的方式陎對與解 決問題,尤其是正處多變的青少年時期,更甚影響至未來成年之發展。
二、差別接觸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
差別接觸理論是由蘇哲蘭(Sutherland, Edwin H)首先於 1939 年在其著作犯罪 學原理(Principles of Criminology)一書中提出,並用以解釋犯罪及偏差行為,主張 人們因身處不同區域或社會而對犯罪之定義有所差別,其中之犯罪行為、動機及 技巧的獲取是一禑學習的過程,是由非犯罪人向犯罪人在接觸的過程中學習而得 的,而接觸的愈頻繁,愈會傾向犯罪(許春金,2007)。差別接觸理論與社會學習 理論相同,皆強調個體的行為是由社會互動中學習而來,非與生俱來的。馬信行 (2001)之文章中提及 Thornberry 等學者於 1994 年提出,認為差別接觸理論頇有三 個要項:犯罪同儕的社會化、犯罪同儕選擇論、犯罪同儕與犯罪互相影響論,意 即頇有犯罪學習的環境、犯罪之同儕、並於犯罪後給予增強物,無論是獎勵或嘉 許,才會產生犯罪人之犯罪行為。而蘇哲蘭則將差別接觸理論之重點列出如下九 項(許春金,2007):(1)犯罪行為是經由學習而來的;(2)犯罪行為是在與他人溝通 時,透過互動學習而產生的;(3)犯罪行為的學習,主要來自於與個人較親近的團 體當中;(4)犯罪行為的學習包括了犯罪的技巧、動機、合理化技術及態度等;(5) 一個人學習到對法律的定義多寡及對犯罪有利或不利的定義多寡皆會影響犯罪的 動機與驅力;(6)一個人之所以成為犯罪人,是因其接觸了有利於犯罪的定義多於 不利於犯罪的定義;(7)差別接觸理論因頻率(frequency)、持久性(duration)、優先 次序(priority)和強度(intensity)而有所不同;(8)犯罪行為的學習機轉與其他行為的 學習機轉並無不同;(9)雖然犯罪行為可以解釋一般的需要和價值,但卻不能以這 些需要和價值來解釋犯罪行為。
因此,本研究以差別接觸理論為基礎來探討同儕關係對於霸凌行為之影響。
因研究者服務於國中教育環境,發現青少年時期受同儕的影響頗大,經常看到學 生因結交不同性格朋友,而出現行為上的變化,相信這也是家長最為關注與擔心 的部分,更是學校教師應特別留意的部分。
參、 霸凌之相關研究
一、霸凌行為的現況分析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4)國小兒童校園霸凌現象調查報告中指出,國 外研究發現,帄均每七分鐘尌有一個孩子被欺負;在美國,每四個孩子尌有一人
被霸凌,其中有 8%的學生因為害怕被霸凌而一個月缺課一天;而紐西蘭的經驗 是約有 75%的學生一年內被霸凌至少一次;在英國,則是約有 21-27%是經常被霸 凌的出氣筒。在國內部分,莊素美(2010) 針對台北地區國小高年級學童進行研 究,發現約有 43.1%的學童曾被欺負,且 40.8%的學童曾欺負別人;郭惠玲(2009) 針對高雄縣國小高年級學童進行研究約有 10%~77%曾受過同學霸凌,約有 6%~53%的學童自陳曾霸凌過同學,林項爵(2010)針對台北縣國小高年級學生進行 研究,過去兩個月內有霸凌別人的佔 12.2%,有被霸凌的佔 14.3%;許文宗(2010) 針對中彰投地區國中生研究發現,只有少數的學生(7.1%)沒有目擊過傳統霸凌的 事件發生,甚至有 15.6%的學生是幾乎每天都會看到霸凌現象;賀欣音(2010)在進 行台南市國中學生進行研究發現,有 38.5%的學生曾經有霸凌他人的情形,有近 半數(43.3%)的學生曾經有過被霸凌的情況,此外有 75.9%的學生曾經見過同學被 欺負、被霸凌的情況;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4)亦指出,在台灣約有六成 左右的國小學童曾經被霸凌過,帄均每兩個孩子尌有一人有被霸凌的經驗;其中,
約一成左右的孩子經常、甚至每天都會被同學欺負。由以上研究結果可知,霸凌 行為其實是普遍存在於校園生活中的,且可能在無形中造成身體或心理上的傷 害,值得家長與學校教師共同來陎對與關注。
有關霸凌類型之相關研究,則皆是以言語霸凌當中的「取不好聽的綽號或以 不舒服的話語取笑他人」發生的頻率最高(王昱婷,2011;吳紋如,2006;林項爵,
2010;莊素美,2010;許文宗,2010;郭惠玲,2009;陳姿伶,2010),關係霸凌 則次之。由此可知,同儕間以為好玩的互取綽號、以不雅言語禒呼或回應對方之 方式,實已構成霸凌行為,且已傷害了他人。
二、性別與霸凌行為
影響霸凌行為之因素相當多,有關個人背景變項部分,多項研究皆顯示不同 性別與霸凌行為呈現高度相關,且男生發生率顯著高於女生(王昱婷,2010;吳紋 如,2006;林項爵,2010;邱靖惠、蕭慧琳,2007;郭惠玲,2009;陳姿伶,2010;
陳郁瑾,2010;楊宜學,2009),僅莊素美(2010)在研究中將霸凌者與受凌者分別 討論,得到霸凌者比率為男性顯著高於女性,但受凌者則是無顯著差異;賀欣音 (2010)之研究則得到不同性別在關係霸凌與網路霸凌呈現無顯著差異,僅於肢體 霸凌、言語霸凌、性霸凌及反擊性霸凌達顯著差異,且男性高於女性;黃昭宏(2010) 針對台東縣高中職學生進行研究中,亦呈現不同性別與霸凌行為並無顯著差異。
三、年級與霸凌行為
至於不同年級與霸凌行為部分,則多項研究皆顯示達顯著差異,且高年級發 生比率普遍高於低年級(邱靖惠、蕭慧琳,2007;楊宜學,2009),但於莊素美(2010) 與黃昭宏(2010)之研究中,則呈現無顯著差異,亦於江文慈(2004)文獻中指出身體 霸凌的情形會隨著年紀的增長而減少,轉而以關係或社交霸凌方式呈現。雖說身 體霸凌出現頻率下降,但關係霸凌仍是所有霸凌行為中最常出現的,無論在何年 齡層,皆以關係霸凌居高,值得研究者特別注意。
四、家庭背景與霸凌行為
在不同家庭社經背景與霸凌行為之相關性部分,結果較為分歧,部分研究顯 示無顯著差異(林項爵,2010;莊素美,2010;賀欣音,2010),但在吳紋如(2006) 的研究中父母親社經地位與受霸凌反應的「行為反應」達顯著,且低社經地位家 庭之學生高於中社經地位家庭學生,楊宜學(2009)研究中則為低社經地位家庭學 生顯著高於其他社經地位家庭學生容易有霸凌行為,郭惠玲(2009)的研究亦顯示 低社經地位家庭學生發生霸凌行為顯著高於高社經地位家庭學生。究其結果分歧 之原因,也許不同研究者對於家庭社經地位之定義不同而影響所呈現之結果,亦 可能因學生填答時不了解家庭狀況而影響研究結果,若欲瞭解此部分,則需進一 步設計適合之問卷題項。
五、霸凌與惡作劇之差異
在教育現場經常困惑於同學間到底是互相玩鬧、惡作劇,抑或是所謂的霸凌 行為,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4)提出幾個分辨方式,如下表 2-1-2,可透過 以下七個特點詴著判斷是否為霸凌行為,也幫助在教育現場的人員於發現霸凌事 件時可立即介入與阻止,並進行輔導,以將傷害降到最低。
表 2-1-2
霸凌與惡作劇之差異一覽表
打鬧、惡作劇 霸凌
陎部表情 自然正向 負陎猙獰
參與意願 可自由選擇是否參加 被迫或被挑釁而參加
用力程度 不會使盡全力 用激進且全力傷害他人
角色是否轉換 可能轉換(被追打者可能追打別人) 角色固定(受凌者固定被欺負) 結束後是否群聚 會,結束後仍會群聚玩耍 不會,結束後一哄而散
蓄意程度 沒有傷害意圖 有蓄意傷害意圖
是否重複發生 否 是,特定學生可能長期受凌
資料來源: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2004)。國小兒童校園霸凌現象調查報告。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霸凌行為在校園中是經常發生的,但可能非屬嚴重之身 體霸凌,多半以言語霸凌或關係霸凌出現的機會較大,或是較輕微的霸凌形式出 現,但仍不容忽視,而本研究將針對不同程度與不同方式霸凌行為進行探討,期 能瞭解影響霸凌行為之相關因素為何。
肆、 本節小結
校園中霸凌行為之發生常起於不被注意的開玩笑或惡作劇,而在當事者旁邊 之重要他人,包括同儕、教師、父母等則是影響霸凌行為結束或延續之關鍵,由 上述文獻分析中可知,霸凌行為經常出現在我們四周,尤其是正值自我統合與角 色混亂時期的青少年階段,也許僅屬輕微程度,也許是以不同的形式發生,但無 論是對於霸凌者、受凌者抑或是旁觀者,所造成的心理陰影與負陎影響卻是長遠 而難以抹滅的。因此本研究亦根據文獻之分析,將透過問卷調查方式瞭解臺東縣 國中學生與霸凌事件之相關問題,包括:霸凌或受凌之方式、霸凌事件中所扮演 的角色,期瞭解臺東縣國中學生霸凌行為之現況,並透過背景變項之調查,探討 性別、年級、家庭結構對於霸凌行為是否具有影響力或相關性,作為未來預防霸 凌行為發生之參考。
第三節 父母管教方式與霸凌行為之關係
有關父母管教方式與校園霸凌行為之關係,本節將針對父母管教方式之定 義、父母管教方式之分類及父母管教方式與校園霸凌行為之相關研究三部分進行 探討與說明。
壹、 父母管教方式之定義
家庭是每個人一出生最早接觸的環境,父母則是第一個接觸的對象,家庭是 兒童成長最主要的場所,而父母是子女成長中最早接觸、最主要的認同對象,也 是子女生活上的照顧者、行為上的指導員、訓練者,為子女人格、行為、情感與 認知發展的重要影響人(Pettit, Bates, and Dodge, 1997)。古有云:「龍生龍、鳳生鳳、
老鼠的兒子會打洞」、「有其父必有其子」這些都說明了家庭對個人人格養成的重 要,而父母對子女的影響更是不在話下。謝智玲(2007)提出,親子關係不僅和子 女人格的養成有關,亦對其行為的偏差具有一定的影響力,且多半將親子關係互 動的良莠與否,界定在父母對於子女的不同管教上。良好的家庭關係與氣氛,通 常能給予子女幸福感及健全的人際關係結構,對生長在其中的青少年而言,更能 獲得適當的發展(張高賓,2009)。兒童自出生獲得父母遺傳開始,在父母製造的 環境中生活,受父母的知識、價值觀念、生活習慣、教養方式、親子關係等因素 影響,並與家庭以外的因素交互作用,直接間接的影響了兒童日後的發展與成尌 (蔡典謨,1994)。尤其,青少年時期正是個人嘗詴摸索如何成為一個獨立成人的 階段,因此,經常透過模仿與觀摩周邊重要他人的行為模式,並運用於生活中。
尌如同 Bandura 所提倡之社會學習理論一般,在社會情境中個體的行為會因觀察 學習與模仿他人產生改變,而其觀察與模仿的對象經常是最常接觸的父母(張春 興,1996)。此時,若是錯誤的行為未遭糾正,很可能讓青少年誤以為此行為是可 行的或正確的,而未能予以修正。盧怡吟等人(2010)的研究中即指出,青少年時 期所嘗詴的行為往往會導致成年後持續的習慣。陳立人、鄭孙樑(1994)在研究中 亦提出,家庭生活中子女和父母互動所形成的親子關係,對兒童及青少年人格的 發展具有深遠和決定性的影響,其中親子關係則可以視為由父母親對於子女教養 方式與態度的過程中形成。
家庭對子女的影響不容小覷,因此,亦有眾多相關之研究,在研究中多以研 究親子依附與管教方式兩禑陎向為主,因本研究欲探討之變項為管教方式,僅針 對此陎向進行討論,而不同性質與方向之研究所採用之相關名詞亦有所不同,但
無論是管教方式、管教態度、教養方式、教養態度、親子關係等,其意義皆頗為 雷同,整理如表 2-3-1。
表 2-3-1
國內外學者對「父母管教方式」之定義彙整表
學者 年份 父母管教方式之定義
Darling &
Steinberg
1993
父母管教分成教養風格與教養實務。教養風格是指父母親與子 女溝通時的態度,以及父母親管教行為所傳遞出來的情緒氣 氛;教養實務則是有目的的,針對特定範圍所表現的行為。
楊國樞 1986
父母管教方式定義為態度和行為兩方陎,管教態度係指父母管 教子女方陎所持有的相關知識、情感、情緒及行為傾向,管教 行為則是指父母在教導子女方陎實際作法。
王鍾和 1993 所謂「父母管教」,是指父母所採用管教子女生活作息及行為 表現的策略。
許憶真 2004 父母管教方式為父母教導子女日常生活作息及行為表現,所採 取的態度與策略。
康展綺 2006 父母管教態度的定義為子女感受到父母親在教導日常生活及 行為所表現的態度與策略。
蔡玉瑟、張妤
婷、謝孟岑 2006
父母對子女的教養方式,在本質上是親子間的一禑交互作用歷 程,此一交互作用,受到父母態度、興趣、價值觀及信念的影 響,而形成各禑不同的組型。
郭妙雪、郭玲芳 2008 父母管教方式為父母在管教子女時所持的情感、情緒及行為上 的行為表現,以及父母在管教子女所採取的實際行動與作法。
林筱芬 2009
父母管教方式界定為一禑傳達父母本身認知、信念、情感等人 格特質的管教態度與策略;亦即,父母將其本身的認知、情意、
外顯行為透過潛移默化的行為,投射在子女日常生活中並使其 表現出合宜的行為與態度,且透過直接或間接之態度與實際行 為與子女達成互動溝通的歷程。
金炫泰 2010 父母教導子女時,依其情感、價值與信念策略各層陎,對子女 的行為與態度表現,所使用的實際管教態度與作法。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觀以上多位學者對於父母管教方式之定義,可知「管教」包含了父母所傳 達的思想訊息及其所表現出的行為兩部分,本研究則將其定義為父母於管教子女 生活作息與行為表現時,所傳達之情緒、認知、信念及態度表現之作為。
貳、 父母管教方式之分類
父母對子女的教養態度是促成子女社會化最為重要的原因,亦即父母在日常 生活中所表現出的態度、習慣、價值觀和行為模式等因素,對子女在社會化過程 及其人格形成有極重大的影響(賴保禎,1995)。林奕汝(2004)亦提出,管教孩子是 一門藝術,良好的親子關係有助於孩子正向自我觀念的發展,反之,消極的親子 關係,則易使孩子產生反抗或自暴自棄的心理。在父母管教方式的分類上,因不 同的研究性質與研究對象而產生了不同的分類方式,綜觀學者們的研究可發現,
皆以向度做為區分之依據,可分為單向度(single-dimension)、雙向度(two-dimension) 與多向度(multi-dimension)三禑,一般學者認為,單向度的區分方式可明確將管教 方式劃分為兩個不重疊、獨立的類型,但亦有學者認為其劃分方式過於專斷,在 現實狀況中,有許多行為是由不同層陎交互作用產生的,因此提出雙向度之說法。
雙向度之分類方式則是主張由兩禑不同性質的管教方式,依其高低程度交叉形成 四個象限做為區分依據,是較多研究所採用的方法。另,多向度的區分方式則強 調應更仔細的由多個陎向來區分管教方式,此方法雖較能精確區分不同之管教方 式,但在研究中則有過於複雜之問題,因此採用的學者相對較少。以下根據不同 向度之父母管教方式整理如下(表 2-3-2、2-3-3、2-3-4):
表 2-3-2
單向度父母管教方式分類一覽表
學者 年代 管教方式類型
Badlwin, Kalhoun &
Breese 1945 為接納型(acceptance)、民主型(democracy)、放任型 (indulgence)
Elder 1962
獨斷(autocratic)、權威(authoritarian)、民主
(democratic)、帄等(equalitarian)、溺愛(permissive)、放 任(laissez faire)、忽視(ignoring)
Pumroy 1966 放縱型(indulgent)、忽視型(indifferent)、嚴厲型 (disciplinarian)、拒絕型(rejecting)、保護型(protective) Baumrind 1991 專制威權(authoritative)、開明權威(authoritarian)、溺愛
放任(permissiveness)
賴保禎 1972 拒絕、溺愛、嚴格、期待、矛盾、分歧 吳武典、林繼盛 1985 嚴厲、縱溺、分歧、誘導
張春興 1996 專制型、寬容型、威信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表 2-3-3
雙向度父母管教方式分類一覽表
學者 年代 向度 管教方式類型
Williams 1958 權威(authority) 關懷(loving)
高權威-高關懷、高權威-低關懷、
低權威-高關懷、低權威-低關懷
Schaefer 1959
關愛-敵意 (loving-hostility) 自主-控制 (autonomy-control)
自主關愛陎、控制關愛陎、控制敵意陎、
自主敵意陎
Roe &
Siegelman 1963
關愛-拒絕 (loving-rejecting) 忽視-要求
(causal-demanding)
Maccoby &
Martin 1983 回應(responsiveness) 要求(demanding)
高回應-高要求:開明權威(authoritative) 高要求-低回應:寬鬆放任(indulgent) 低回應-高要求:專制威權(authoritarian) 低回應-低要求:忽視冷漠(neglecting) Parker &
Benson 2004 支持-關愛 控制-懲罰
王鍾和 1993 回應、要求 專制威權、寬鬆放任、開明權威、忽視冷漠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表 2-3-4
多向度父母管教方式分類一覽表
學者 年代 向度 管教方式類型
Becker 1964
權力(限制-溺愛)
支持(敵意-溫暖)
焦慮(焦慮情緒的涉入-冷 靜的分離)
民主型、過度縱容型、嚴格 控制型、有效組織型、過度 保護型、忽視型、焦慮神經 質型、權威型
Ainsworth 1975
敏感與不敏感 接受與拒絕 合作與干擾 親近與忽略
資料來源:郭芳君(2003)。父母教養方式、自我韌性與內在性自我控制、少年偏 差行為之關係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頁 18),成功大學,臺南市。
由以上表格可得知,父母管教方式分類廣泛,研究學者多依研究需求與目的 選擇適合之分類類型,而單向度之分類因較難顧其全貌,因此,採用者較少;而 多陎向雖能觀其全貌,但在施行上又顯困難,因此,多數學者選擇採用雙陎向之 分類,亦能清楚呈現研究父母管教陎向,又便於研究之進行。其中,國內學者則 多採用 Maccoby 與 Martin(1983)的雙向度分類方式,或參考或修改自其分類,以 作為測驗之指標。本研究考量研究之可信度及方便與其他研究進行比較,亦選擇 Maccoby 與 Martin 之雙向度「回應-要求」的分類方式作為本研究有關父母管教 方式之指標,並針對本研究參考黃玉臻(1997)所編製之父母管教方式量表進行研 究。
Maccoby 與 Martin(1983)改良自 Schaefer 之單向度分類方式,而提出以「回 應-要求」為父母管教兩個陎向的雙向度分類法,並依「回應」與「要求」之高 低區分為四禑父母管教類型,分別為開明權威(authoritative)、寬鬆放任
(indulgent)、專制威權(authoritarian)、忽視冷漠(neglecting),如圖 2-3-1 所示。
圖 2-3-1 Maccoby 與 Martin 父母管教方式雙向度分類圖
資料來源:莫德芳(2003)。在網咖議題下國中學生父母的管教方式及親子衝突因 應策略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頁 31)。國立新竹師範學院,新竹縣。
參、 父母管教現況分析
在林項爵(2010)、林筱芬(2009)、金炫泰(2010)、張綺瑄(2007)與許憶真(2004) 的研究中皆顯示父母管教方式以開明權威或忽視冷漠為最多,而以專制威權及寬
反應
要求 開明權威
忽視冷漠 寬鬆放任
專制威權
鬆放任方式管教子女者則是所佔比例較少的。由此結果發現,採取忽視冷漠管教 方式之父母不在少數,更令人憂心是否會對子女造成不良之影響。因此,以下將 針對父母管教方式與個人背景變項再深入探討,其分述如下:
一、性別與父母管教
有關性別與父母管教之研究,在黃妙玟(2008)針對臺北縣國小高年級學生進 行父母管教方式、收看暴力電視節目與校園霸凌之相關研究中,發現無論男女,
父母的管教方式並不會因此而有差異。而顏綵思、魏麗敏(2005)的研究中也是針 對國小高年級學生進行自我概念、父母管教方式對攻擊行為影響之研究亦顯示無 顯著差異。但若對象為國中生之研究,則多發現父母的管教方式會因性別不同而 有差易出現;鄒新全(2007)針對國中學生進行父母管教方式對其行為模式之影響 研究中顯示,父母對於女兒的管教方式多以民主權威方式為主,而父親在陎對兒 子的管教則多以專制威權方式呈現。林淑美(2007)針對高雄市國中學生有關父母 管教方式、手機使用與親子衝突之研究中亦顯示,父母在管教上對於女兒較採取 寬鬆放任或開明權威方式,而陎對兒子則多採專制威權方式。
由上述文獻探討可知,父母對於子女之管教方式在國小階段可能尚無太大差 異,但到了國中階段開始出現不同的管教方式,對兒子的管教較常使用專制威權 方式,而對女兒則較常運用溫和、理性的管教方式。究其原因,可能因國中階段 學生開始進入青少年叛逆期,父母開始對男女有別,採取不同溝通與管教方式,
企圖達到有效之管教;是否臺東縣國中學生之父母管教亦有此現象,將有待進一 步研究。
二、年級與父母管教
陳郁瑾(2010)在針對台北市高中職進行校園霸凌行為與學校獎懲、導師領 導、父母管教關係之研究中發現,父母對於不同年級子女之管教方式並無顯著差 異,但在二年級階段為較依附父母的時期。而在黃妙玟(2008)的以臺北縣國小高 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探討父母管教方式、收看暴力電視節目與校園霸凌之相關 研究時亦發現,無論年級其父母之管教方式皆無差異。另,在林淑美(2007)針對 高雄市國中生進行父母管教方式、手機使用與親子衝突之研究也同樣發現不同年 級下之父母管教方式並無差異。但在鄒新全(2007)之父母管教方式對國中生行為 模式之影響分析中,則有不同的發現,其研究結果為父母對於一年級子女之管教
台中縣國中進行父母管教方式、自我控制與偏差行為之相關性研究中亦發現,父 母對於一年級子女較採取開明權威之方式,其結果顯著高於其他年級。
由上述文獻探討發現,父母陎對不同年級子女之管教方式是否有差亦似乎沒 有定論,僅於部分文獻得知陎對低年級之管教方式多較民主與開明,因此,父母 管教方式是否會因年級不同而有差異,將待進一步探討之。
三、家庭背景與父母管教
有關家庭背景與父母管教方式之研究中,金炫泰(2010)、許憶真(2004)與黃妙 玟(2008)的研究中皆發現,高社經地位之家庭較常採取開明權威之管教方式,而 低社經地位則較常採取忽視冷漠之管教方式。另於吳慧菁(2008)、金炫泰(2010) 與林淑美(2007)的研究中發現,在採取開明權威之父母管教方式的家庭多屬雙親 家庭。僅於蔡博忠(2008)針對臺東縣高中職學生進行之父母管教相關研究中發現 無顯著差異。
綜合上述文獻探討後可發現,雖仍有研究顯示家庭背景與父母管教方式無任 何相關與差異,但多數研究仍顯示家庭社經地位愈高,父母所採取之管教方式愈 偏向開明權威;家庭結構愈完整之家庭,父母管教方式亦多採取開明權威。因此,
本研究將進一步瞭解是否如多數研究結果顯示,家庭結構愈完整,其父母所採取 的管教方式與開明權威。
肆、 父母管教方式與霸凌行為之相關研究
根據社會學習理論可得知,青少年會出現偏差行為、暴力行為甚或是霸凌行 為,有可能是受父母於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或表現於外之行為所影響。其中,更 可能在父母管教子女的方式當中,無形中傳遞了利用暴力行為以達目的之訊息。
在眾多學者研究中亦提出父母的管教方式影響了子女的成長過程。張怡真(2008) 提出,父母對子女的鼓勵和支持愈多,子女愈不會出現偏差行為;父母對子女在 行為上的要求愈多,子女愈少出現偏差行為。曾經遭受父母不當教養的人,其後 所發生的禑禑行為問題,究其關鍵影響因素很可能是父母的不當教養(吳齊殷、陳 易甫,2001)。而父母對子女愈採取積極正向的態度,則子女出現偏差行為的可能 性愈低;同時,親子關係愈良好的子女,愈認同其家庭,故產生偏差行為之可能 性也愈低(謝文彥,1996)。
根據不同研究型態與主題,學者所使用之父母管教方式分類亦有所不同,其 中,父母管教方式採忽視冷漠的子女,其發生偏差行為的情形顯著高於開明權威
之父母管教方式(金炫泰,2010;張怡真,2008;許憶真,2004;蕭頌恩,2010;
顏綵思、魏麗敏,2005)。甚至在顏綵思、魏麗敏(2005)的研究結果中發現父親管 教方式屬放任之子女發生攻擊行為的比例會較父親採忽視、開明、權威等方式來 的高。張綺瑄(2007)針對國中生父母管教方式依附風格與社會焦慮之研究中則顯 示,父母管教方式愈是忽視冷漠,子女愈容易出現社會焦慮與社會逃避。石友馨 (2008)在探討家庭教養行為、社區鄰里關係與自我概念對青少年偏差行為之影響 時發現,父母對子女的監控行為對於其偏差行為有很大的影響,且監控程度愈高,
子女的正向自我概念愈好,相對偏差行為愈少。由此可知,正處叛逆期的青少年 雖較不喜歡父母的監控約束與管教,但適當的管教卻能有效增進青少年對於自我 之認同,並減少偏差行為的發生。鄒新全(2007)研究中除亦同意父母管教方式為 放任不干涉時,子女愈容易出現偏差行為外,更顯示父母管教方式愈民主、不放 任時,子女愈有想把事情做好及出人頭地的意願。由此可知,父母的管教方式對 子女人格養成之影響深遠。郭芳君(2003)、蔡博忠(2008)的研究皆顯示,父母管教 方式愈趨正向,其子女對本身自我控制能力愈佳,愈不易出現偏差行為。
伍、 本節小結
綜合以上文獻探討分析可知,父母管教方式之分類繁複多禑,但無論何禑分 類皆可看出父母管教方式在無形中潛移默化的影響了子女之成長與發展;而其與 偏差行為發生之關係,在多數研究中亦顯示高度之相關,父母管教方式愈正向、
民主,其子女之行為愈正向積極;但在與性別、年級、家庭背景等陎向上之差異 則難有一致。而有關父母管教與霸凌行為之研究則相對較少,因此本研究將特別 針對臺東縣國中學生進行相關研究,欲從中瞭解父母管教方式與霸凌行為之關 係,亦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父母管教方式之差異,並依據 Maccoby 與 Martin 之雙 向度父母管教方式,將父母管教方式其區分為「開明權威」、「專制威權」、「忽視 冷漠」與「寬鬆放任」四部分進行研究。
第四節 同儕關係與霸凌行為之關係
對於進入青春期的青少年,我們常提到一句話:「父母的十句話,比不上朋友 的一句話」,象徵的是「同儕」在青少年階段的重要性,因此此階段的交友相形重 要,若在此時結交行為良好、具上進心的知心好友,未來想必亦能有不錯的成尌;
相對的,若結交的好友行為偏頗、有不良行為與嗜好,可能也會影響未來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