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第五屆第十八次董事會議訊息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於 103 年 11 月 13 日下午三 時,於公視 A 棟七樓第一會議室召開第五屆第十八次董事會議,由邵 玉銘董事長擔任主席。
本日會議聽取以下報告:公視總經理報告、中華電視公司經營現 況報告、客家電視台工作報告。書面報告為:103 年度第三季收視分 析報告、103 年度第三季觀眾客服報告、以及 103 年 10 月租金收入 統計表。本日會議亦有本會第三屆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紀錄、採購三案報告、以及共識營相關紀錄提送董事會。
本日董事會針對八項討論案決議如下:
一、通過新聞諮詢委員會委員名單。
二、通過客家電視台 104 年度營運計畫書。
三、同意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續租本會萬里轉播站場地架設無線電中繼 設備案。
四、同意法務部調查局續租本會萬里轉播站場地架設無線電中繼設備 案。
五、同意金聲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本會壽山轉播站空間架設廣 播設備案。
六、通過本會 103 年度員工年終暨個人績效獎金發放月數案。
七、通過本會採購作業要點修訂案。
八、本會總經理曠湘霞考評案,決議如下:
(一)本會於十月舉辦共識營,決定以「看見更好的未來」為本 會未來之願景。並通過行動方案,包括:
1. 變革管理計畫;
2. 2015 年上半年關鍵時段的節目表;
3. 網路平台 2015 年的營運計畫;及 4. 募資計畫。
(二)為推動及完成以上重大事項,總經理承上啟下,應為成敗 之關鍵,然因總經理提出內外事務繁忙,不克於本月董事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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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動方案之具體計畫。
(三)故提請總經理於 12 月份董事會召開之前提出:
1. 上述四項行動方案之具體計畫;
2. 啟動增聘兩位副總經理,以分擔總經理經營電視及新媒 體業務之責。
(四)前述(三)應併入總經理本年度第二次績效評估,本評估 並延至 12 月董事會進行。
有關本會總經理曠湘霞考評案,董事要求加註不同意見:
鄭董事自隆:董事會應區隔「治理」與「管理」,尊重總經理職權,
不宜強制要求總經理必須「啟動增聘兩位副總經理」,並以之併入總 經理本年度第二次績效評估中。
陳董事以亨:支持鄭董事自隆於會議中針對總經理考評案之發言。
本次會議處理一項臨時動議,鈕董事承澤辭任案,董事會決議接 受鈕董事辭呈。
本日董事會議於下午十八時零五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