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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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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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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第六屆第四十九次董事會議訊息

109 年 8 月 20 日下午 2 時正,於公視 A 棟七樓第一會議室召開第 六屆第四十九次董事會議,由陳郁秀董事長擔任主席,開場致詞如下:

109 年 7 月 27 日臨時董事會上,曹前總經理在專案報告時,主動提出與 謝前執行副總經理一起辭去職務,為部分董事對專案進行程序不滿意負 責,兩人辭呈於 7 月 29 日簽核完畢。經由超過三分之二董事的書面同 意,自 8 月 1 日起,已公布由企劃部經理徐秋華,代理總經理職務至下 屆總經理遴選產生完成交接止。至於另一位亦於臨時董事會上表示請辭 的新聞部蘇啟禎經理,截至目前為止,本人尚未收到正式公文。

本日議程「報告事項」第二案:確認第六屆第一次臨時董事會議 紀錄暨決議事項執行情形。

董事、監事發言摘要如下:

馮小非董事:

本案之討論社會各界極為關心,亦是傳播史上重要的案例,因此會議記 錄有其重要性,若是只列案由及決議內容,且僅出現胡永芬監事之獨立 意見書全文,未揭露其他董事於討論過程中之發言內容,此版本未來上 網公告,實無法令外界理解全貌;並非贊成公布逐字稿,但目前的會議 紀錄,個人認為不妥,亦不贊同,建議參照第四十八次會議紀錄的呈現 方式。

本會董事會之開會內容具有公共問責義務,可理解此刻董事會辦公室(下 稱董辦)簡化逐字稿內容有其難度,是否授權其他單位或以何種方式進行,

再經由董事確認,總之,必須有一份濃縮版的會議紀錄對外公開。

不能理解為何這份逐字稿採取密件、會後收回方式,於會議現場發送,

因為時間緊迫,無法仔細確認,如有任何錯誤,就會在此份歷史文件上 留下證據,其實不須如此神秘,這是公視歷史上至為重要的事件, 應有 更開放的作法。建議將相關資料列為檔案,如傳播學者有研究的需要,

盡量提供原件參考。

陳郁秀董事長:

(2)

逐字稿要簡化成過往的發言摘要,董辦表示有其困難,本會密件有調閱 的申請流程,主要是不可對外任意散布。對於逐字稿是否公布,董事也 有不同的看法,現在董事提出撰寫會議紀錄簡版或是由何單位進行,請 董事發表意見。至於逐字稿的內容,皆依照當日董事現場的發言,由律 師事務所仔細聽打記錄而來,請董事確認,如有錯字會立即修正。

邱家宜董事:

本人因故不克出席臨時會,從逐字稿的內容,可看出部分董事參雜了生 氣的情緒,此案經由媒體報導,實在讓人霧裡看花,無法了解內部實情,

尤其驚訝三位高層主管的突然請職。因此,公布簡要版的會議紀錄,找 出討論過程的爭點,如馮小非董事、陳順孝董事質疑管理團隊提供資料 的真偽…等,確實有其必要。因為董事會為事件發生地點,所整理的資 料最具公信力。

贊成逐字稿不對外公布,但本案的討論過程中,董事的發言以文雅客氣 的方式呈現,本人表達支持,所有情緒化的字眼,請加以潤飾,這無礙 於爭點的釐清,精簡的版本經發言的董事一一確認後,於網站上訴諸公 評。此舉恐將提高行政成本,是否有其他單位如研發部可給予協助?雖 然無法阻止因不了解而各自解讀的情況發生,但若外界想進一步追查,

至少有原始素材可提供參考。

羅慧雯董事:

一、理解本次會議紀錄撰寫之困難,回想當天的過程,有對話、有爭辯、

發言中又帶有情緒,可說是公視有史以來罕見的幾件與獨立性以及 董事治理有關的案例,因此受到外界極大的關注。目前紀錄的呈現,

胡永芬監事之書面意見因為篇幅大,似乎代表了當天會議所有的發 言,這樣的處理容易引起誤解,希望董事的討論過程能更公開透明,

讓外界了解本會治理階層所關心的問題。由於發言的董事充分了解 自身的立場與主張,可協助提供當天的摘要內容,製作一份簡要版 的會議紀錄,確有其必要性。

二、逐字稿第 51 頁第 3 行,本人所言為「全名」而非全「民」,意思是

「大外宣的全名為對外宣傳大布局」,請加以修正。

施振榮董事:

本人未能出席臨時會,從媒體報導得知相關訊息,在此分享對於此事的

(3)

看法:

一、政府有意識做國際溝通,是正確的發展方向,文化部覺得國際平台 交由公視最為合適,乃委託規劃,在計畫正式執行前,尚須經過立 法院預算審議的過程;不知這項委託案,文化部有否正式行文?如 果只在規劃階段,是屬於管理團隊的業務範疇,是幕僚單位的責任,

與治理無關,董事會可不介入;若計畫付諸執行,則應向董事會報 告。在董事會換屆之時發生這個插曲,每位董事雖各自表述,有不 同的意見,但皆盡最大努力扮演好治理的角色,堅持公視的獨立定 位,這點是無庸置疑的。

二、逐字稿不宜對外公開,台灣的政治環境不缺八卦題材,媒體總愛挑 選具新聞性的話題,各自解讀,社會就跟風,最後吵得烏煙瘴氣,

應鼓勵理性討論。建議董事會中的發言,由當事人精簡摘要,再請 董辦或其他單位以中性平衡的方式露出,正式對外公布。而對於有 研究需要的學者專家,本會有申請程序可接受調案進行了解,亦可 對外交代。

鄭自隆董事:

逐字稿之呈現可比喻為紀錄片,若請董事簡化摘要自身的發言,就成為 有導演的劇情片,呈現的版本真偽難辨,會讓外界看得一頭霧水。因此,

若要對外公布,應是紀錄片,若不公布,則每位董事可陳述看法,但不 能稱之為會議紀錄。

馮小非董事:

不建議公布逐字稿,只留待學術研究使用,若請每位董事撰寫一段, 因 為不能與先前發言之內容不同,避免失真,是否指派某一單位精準地節 錄董事之發言內容,做成濃縮版的紀錄,反映董事會的討論過程,再上 網公布,讓外界有基礎的理解,建議參照七月份董事會議紀錄的作法。

施振榮董事:

所有紀錄片皆為導演蒐集原始資料拍攝而成,導演有其觀點但堅守中性 立場,對外公布的會議紀錄版本,仍須經董事會議確認通過,內容應不 至於太過偏差。

陳郁秀董事長:

建議由當天出席的董事超過半數同意的情形下再進行,因為也有董事表

(4)

達意見,應公布逐字稿,才能呈現事實的真相,否則前因後果無法讓外 界清楚明瞭,所以才造成董辦的困擾。

施振榮董事:

逐字稿以密件方式處理,摘要版的會議紀錄呈現,則由發言的當事人同 意,其他董事亦認同,始能正式公布。

黃銘輝監事:

提供一種折衷的作法,《董事會議事規則》第 5.6.3 規定:「董事會之議事,

應作成會議紀錄,會議記錄應詳實記載下列事項:第 5.6.3.7 討論事項:

各議案之決議方法與結果、董事、監事、專家及其他人員發言摘要、反 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會議紀錄只記載發言摘要,可依 據此條文,回應希望公布逐字稿的董事意見。建議採取七月份董事會議 紀錄的寫法,請董辦統整當天發言董事所關心的主軸與重點,勿在內容 上呈現言語交鋒的現象,秉此原則撰寫本次會議紀錄,並請董事確認摘 要的內容,再依董事意見做後續修正。

盧彥芬董事:

黃監事所提作法對董辦而言,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原認為由發言的董事 提供內容摘要,較為妥適,但又會面臨鄭董事所提的問題,確是十分為 難。

馮小非董事:

提供個人採訪的經驗,在維持公正性、內容無法包山包海、須迴避情緒 因素等情況考量下,會事先設定總字數,每位出席者的發言內容按比例 濃縮,其中涉有情緒化的字眼予以刪除,若有董事特別強調需要保留的 部分,則給予尊重,依此原則進行,不宜推翻會議過程中的任何發言,

因為它們的確發生了。

本會網站公布的公開訊息是滿足公共問責的管道,如此重要的事件,以 何種方式留下紀錄,並非只是當天與會個別董事的意見,應由全體董事 充分討論後作出決議。

陳郁秀董事長:

希望能公布詳情,因為媒體或網路多為片面訊息,擔心逐字稿公布,因 篇幅過長,無法閱讀全文,有心人若斷章取義,只會製造更多紛擾。

決議為:本次會議紀錄不予備查,內容呈現之方式於下次董事會再作詳

(5)

細討論。

本日董事會議聽取以下報告:公視總經理報告、中華電視公司經 營現況報告、客家電視台工作報告、台語台工作報告。

針對徐秋華代理總經理業務簡報,董事發言摘要如下:

邱家宜董事:

原以為公視新聞網與 P#實驗室已統整為一個平台,請說明目前運作情 況。PNN 新聞網是與 P#實驗室或公視新聞網整合?三個新聞網性質相 近,應加強連動性,互相導流與推升,以發揮最大綜效為目標。

徐代理總經理說明:

公視新聞網以 Daily news 為主要內容,P#實驗室則以短影音製作為主,

一旦有新作品產出,收視即上揚,惟目前產量仍有限。PNN 新聞網已與 公視新聞網整合,由網路新聞組統籌,有關內部分工及點閱率計算方式 等問題,將於下次董事會提出完整報告。

馮小非董事:

請說明 110-113 年前瞻基礎建設 5G 預算,較 106-109 年之專案補助縮減 三分之二的原因與對本會的影響。

徐代理總經理說明:

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政府預算支出增加,財政拮据,各部會之專案預算 分配亦隨之縮減。本會《斯卡羅》、《天橋上的魔術師》等旗艦大戲,以 及目前熱播之《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36 題愛上你》等節目,皆由 106-109 年前瞻四年計畫預算支應,此項預算遞減,勢必影響往後旗艦型 戲劇及生活劇之產能與產量,新製節目時數亦會降低。至於 110-113 年 社會發展計畫之經費,多運用於一般性節目製作,並無法因應前述類型 節目內容之產製。

馮小非董事:

換言之,國際頻道預計編列五十幾億元之經費,是由各部會預算挪移而 來,亦包括了本會戲劇節目之製作經費?

陳郁秀董事長:

國際頻道屬於國家重大計畫,是由不同的專案編列預算。

徐代理總經理說明:

(6)

文化部為協助公視製播優質節目,爭取不同名目的專案計畫預算,本會 企畫案須依據該計畫的方向撰寫,例如爭取前瞻(5G)預算,就必須加入 許多創新與科技的元素。

馮小非董事:

本會戲劇表現亮眼,有目共睹,加上目前《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生 活劇備受歡迎,由於明年起政府經費大幅縮減,將嚴重影響本會戲劇節 目產製。值此時機,建議舉辦大規模影友分享會,除擴大節目宣傳外,

並昭告國人,因為國家資源挹注,本會始有充裕經費製作許多優質節目 回饋觀眾,也為提升台灣影視產業作出貢獻,希望藉此表達本會主動出 擊爭取預算之態度。

羅慧雯董事:

(一)從收視分析報告可看出,本會在新媒體平台影響力擴增,希望能提 出 YouTube 之分潤報告,讓董事不僅知曉公視之影響力,亦能了解 營收成長情況。

(二)收視分析報告第 43 頁,除少部分節目如《公視點點愛》、《青春發言 人》等節目外,如《我們的島》等大部分節目,男性與女性收視比 例極為懸殊,顯見女性閱聽眾仍有很大的開發空間。主頻的情況則 恰為相反,是女性居多,想瞭解主頻與新媒體平台性別差異的產生,

是否與管理團隊操作的思維有關。

徐代理總經理說明:

(一)《我們的島》男性收視群特別多,但相對「公視+」則以女性為主,

可能是使用平台的習慣不同,會再針對「公視+」平台上收看紀錄片 之觀眾輪廓作深入分析。YouTube 主要收視年齡層較低為 15-25 歲、

「公視+」為 28-34 歲、主頻則為 45 歲以上,平台使用者與年齡層 之關聯性,亦是觀察指標。

(二)公行部刻正積極推廣 YouTube 相關業務,下次董事會將提供分潤報 告。

本日議程安排 109 年第二季稽核報告之提報,准予備查。馮小非董 事提出一項與本季稽核報告無關的事項,是 109 年 7 月 27 日召開臨時 董事會議時,曾請稽核室查明,管理團隊就「109 年發展國際傳播數位

(7)

計畫」作超前部署,在主約尚未簽訂之情況下,先行聘用人事,有關人 員進用程序及後續的處理情況。

稽核室林素蘭主任說明:

經過了解,新媒體部國際影音平台專案辦公室共進用兩位同仁,一位是 新聘任,進用依據為簽呈及相關會議紀錄,進用程序則與本會《工作規 則》要求一致,填具人力增補單→提報主管會議通過→總經理偕同其他 兩位同仁進行面試;另一位是會內借調,乃依據總經理核定之簽呈辦理。

新進同仁之定期人力契約於 109 年 8 月 15 日終止,業已離職;借調同仁 則辦理歸建中。

本日議程列有三項「討論事項」:

一、通過本會法規補正版函報主管機關乙案。

二、本會《台語頻道組織規程》草案。

董事發言摘要如下:

邱家宜董事:

本案雖是回復審計部,有關組織章程研擬之進度,但台語台已開播一年 了,去年本人與馮小非董事即曾提案,要求台語台應盡速提出,現於本 屆延任期間內總算完成相關規劃,只是禮貌性尊重下屆職權,交由下屆 董事會定案。

施振榮董事:

提送審計部應稱為第一版,規章內容可視情況做滾動修正。

呂東熹代理台長說明:

本草案並不提送審計部,僅回覆研擬進度。組織規程比照公視設計,唯 一不同是台長的遴選。

陳郁秀董事長:

同意草案稱為「第一版」,表示負責態度,每個組織成立後,半年內即 應完成相關制度規章之制定,後續台長遴選等作業始能據以執行,台語 台在時程上已有延誤。

馮小非董事:

對於台語台組織章程不完備乙事,半年或更早之前,本人即曾與邱家宜

(8)

董事共同提案討論,此案已延宕許久,本次會議應有初步決議才是。首 先,想釐清本會與台語台組織間的關係,文化部委託公視營運台語台業 務,幾年後有可能改變委託對象嗎?第二,台語台既隸屬公視,制定內 規遴選台長,但草案內設立節目、新聞、行銷企劃等部門,是否與公視 部門間之資源有重疊或對接的關係?

台語台並非單獨成立一個頻道,組織規程並不複雜,應是會內制定管理 台語台業務的方式,此刻應快馬加鞭進行,預估 9 月底前董事會不可能 換屆,請於九月份董事會提出更完整版本,盡早定案,不宜拖延至下屆 董事會議處。

陳郁秀董事長:

誠如施董事所言,台語台一如國際平台,前置作業皆由本會規劃,爾後 文化部正式委託本會製播,台語台隸屬於本會。

邱家宜董事:

公視 1 台與 3 台,人事與會計為同一系統,因歷史發展因素使然,台語 台理論上應與 1 台或 3 台位階相同,現另設台長,反而更類似獨立的客 台,但實際運營模式又不相同,這是設計邏輯上的問題。

台語台與客台同為特殊族群語言頻道,屬性接近,但兩者體制迥異,與 公視 1 台、3 台間節目互通交流方式亦不相同,必須整體思考,未來若

《公共媒體法》通過,或可解套。

馮小非董事:

《公共媒體法》立法通過已無法期待,此草案拖延超過半年,沒有任何 進度,必須及早定案。

呂代理台長說明:

台語台是公視 2 台,當初董事會通過的組織規程設計,是於副總經理之 下獨立設一個組織,並非與公視一級單位平行的位階,主要考量為,目 前文化部以專案預算委託公視執行,因應可能的動態變化,若未來另成 立與客台雷同之專責單位,組織型態就會完全不同。正因為《國家語言 法》之施行細則尚未定案,是否成立主責單位,外界有不同的聲音,在 處境不明的情況下,目前暫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督導。

馮小非董事:

專案預算或專責單位所適用之規章並不相同,甚至台語台是否為具有法

(9)

人身分的組織,都還是問號?半年多前,就曾疾呼盡速釐清台語台定位 問題,目前已拖延過久,現階段草案名稱已非重點,是應提出規劃完成 之版本。

陳郁秀董事長:

新任董事會遲遲未能組成是主要的原因。

呂代理台長說明:

當初台語台為臨時任務編組狀態,直至 108 年 8 月 15 日第三十七次董 事會決議後,始有設立法源,但組織規程條文複雜,評估後認為不宜於 即將卸任之董事會議提案討論,應交由新任董事會詳細審議。無奈下屆 董事會拖延至今未能成立,已超乎預期,直至今年1月份審計部查核通 知,預估 8 月份應能完成董事會換屆,才作此回復。台語台因經費受限 於專案性質,目前面臨人力及資源分配、設備採購等諸多問題,亦希望 有解決之道。

施振榮董事:

建議台語台組織章程於本屆盡量完成,人事則交由下屆議處。

盧彥芬董事:

草案內容第五項:行銷企劃部設企劃宣傳組與網路組,與後附組織圖所 列「企宣組」與「互動組」並不相符,請予以釐清。

決議為:

(一)本草案進度請如實回復審計部。

(二)台語台之組織規程仍請加速研議定案,人事部分則交由下屆董事會 議處。

三、同意接受徐瑞希董事辭任。

本日董事會議於下午 4 時 20 分散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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