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前言
關於副詞「也」的研究有許多學者討論過,各家分析大致可歸納成四個 部份:單個「也」的使用、两個「也」併用、與其他關聯詞連用的關聯副詞
「也」及語氣用法的「也」,雖然各家分類大致雷同,可是所分析的角度和 切入點則有所不同;這部份我們將按照「也」的語義分類逐項討論,文獻探 討前,我們想先界定主題「也」的詞類究竟應定為副詞或連接詞?
2.2 「也」:副詞或連接詞?
「副詞主要用來修飾動詞或形容詞,以說明行為動作或狀態性質等所涉 及的範圍、時間、程度、頻率以及肯定或否定的情況。」(劉月華等, 1996:118) 要定義副詞看起來似乎很容易,不過,大部分學者都同意要將副詞內的成員 性質統一,其實很難。本篇文章所探討的主題「也」,劉等(1996)歸為重複副 詞,趙(1968)認為是範圍/數量及評價副詞,張(2000)認為是重複、評注性和 關聯性副詞,呂(1980)將其劃為範圍副詞,綜合上述,學者一般都認為「也」
是副詞,用來修飾動詞或形容詞,但確切屬於哪一小類副詞則見解不同。
從語法位置來看,「也」的位置不像部份副詞靈活、自由,僅位於主語 後、謂語前,如例(1),「也」可位於主語「我」後,謂語「去邊疆工作」前,
句中、句首移動的情形「也」並不允許,如例(2);鄧(1983)的研究發現,「也」
的數量詞領域(scope of quantification)最小可以詞為導向,如主語導向 (subject-oriented),例(3),最大可至句子,如例(4),不過,即使以句子為導 向(sentence-oriented),「也」的位置仍在主語後;同時因為「也」所修飾的 領域層次高於其他數量詞,如還、就、都等,因此,當與其他數量詞一起出 現時,自然排第一順位,其次才是「還、就、都」等數量詞。
(1) 將來我也去邊疆工作。(引自呂 2000:595) (2) *將來也我去邊疆工作。
(3) 他買了新車,我也買了新車。(引自鄧 1983:244) (4) 她買了新車,我也蓋了新房子。
2.2.1「也」的副詞次類
近年來,各種語法書討論副詞時,都免不了要將副詞成員分門別類,張 誼生(2000)分十類,劉月華等(1996)分七類,呂叔湘等(1980)分八類,趙元任 (1968)分九類(見【表 2.1】),其中只有張將「也」分類至關聯副詞,認為這 類副詞可以將其前後句子、段落連接起來,起關聯作用分類,不過,部份學 者認為關聯副詞幾乎都是由其他副詞兼類產生,沒有純粹語義,因此,具體 分類時,不需要將每一個副詞納入這一類別。如劉等(1996)將「也」分為表 重複副詞,卻未提及關聯副詞的分類。
【「副詞次類」
學者 副詞次類 張誼生 描摹性副詞、評注性副詞(也)、關聯性副詞(也)、否定副詞、時
間副詞、頻率副詞、程度副詞、範圍副詞、協同副詞、重複副 詞(也)。
劉月華等 時間性副詞、範圍性副詞、重複副詞(也)、程度性副詞、語氣 副詞、肯定/否定副詞、情態副詞。
呂叔湘 範圍副詞(也)、語氣副詞、否定副詞、時間副詞、情態副詞、
程度副詞、處所副詞、疑問副詞。
趙元任 範圍/數量副詞(也)、評注副詞(也)、肯定/否定副詞、時間副詞、
程度副詞、地方副詞、情態副詞、疑問副詞、機率副詞。
【表 2.1】
傳統語法書,認為連詞的功能主要是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詞、短語或 分句之間的「某種關係」,但卻未明確定義“某種關係”是指語法、語義或 語用方面的關係;我們發現「也」其實具有連詞的主要功能,不論哪一類的
「也」在各個層面都起連接作用,如本文從信息結構看第一類「也」,不論 是單句或篇章,都可以從第一類「也」找到預設部分,讓前後成分的語義起 新舊訊息或新新訊息的關聯,這部分我們將在 3.3.1 詳細討論;第二類「也」
語法書只表示為語氣用法,卻忽略「也」在交際過程中所扮演的連接功能,
詳細內容在 3.3.2 討論;「也3」是目前學者唯一提出關聯副詞的部分,也就 是與連詞或其他詞合併使用的「也」;我們從 3.3.3 討論得到「也」「集合內 成員相似性包含」的語義,使得前後分句得到關聯,並引發說話者陳述和聽 話者預設間的關係,進而達到溝通目的,可見「也」的連接功能是不容忽視
的。但令人納悶的是既然「也」的關聯功能這麼強,為什麼不將它歸為連詞 而是副詞呢?除此以外,「也」基本的並列結構也與部份連詞的並列關係相 同,如和、跟、與、及等,為什麼不因所連結的結構相似而歸為同一類呢?
劉等(1996:167)認為連詞的特點是不表示實在的詞彙意義且不能充當句子的 成份,但因為「也」的語法位置不能放在句首,且具有實在的詞彙意義,因 而不能納入連詞的範疇(詳細比較見表 2.2);我們採用此看法「也」應該屬於 副詞的次類,避免模糊副詞與連詞的界線,不過,我們認為由於「也」在各 個層面展現的連接功能,還應該重視「關聯副詞」這一次類,並將它獨立於 其他次類以外,同時把「也」劃分為具有連接性的副詞。
【連詞與副詞特徵對照表】
特徵 連詞 副詞
單獨回答問題 不能 部份
受其他類詞修飾 不可 可
語法功能 連接 狀語,修飾形容詞或動詞
關聯功能 有 部份
實在詞彙意義 無 有
語法位置 主語前後皆可 部份副詞只在主語後、謂語 動詞或形容詞前
【表 2.2】「實在詞彙意義」指該詞本身具有語義,而非只是語法方面的功能。
2.3 文獻探討
2.3.1「也
1-1」表類同
劉月華等依結構把「也1-1」分為三類:主語不同時,表示兩個人或事物同 屬一類、或發出同樣行為動作、或具有相同形狀;主語相同時,表示同一個 人或事物同時具有兩種屬性或發出兩個動作,具有兩種性狀;兩個「也」共 現,表示幾個動作行為或情況同時存在(1996:134)。我們認為這樣的語義無法 全面解釋第一類「也」,例(5)謂語相同的原則下,主語不同,可以依劉等的 解釋,但當謂語和主語皆不同時,如例(6),則變成兩不同事件:他買車、我 蓋房子,是兩個不同的人做出不相同的動作,而此差異也間接指出我們對於 呂(1980)認為不論主語相同或相異,都表示「兩事相同」論點的否定。這部 份我們採用馬真(1982)提出的概念,他試著將「也」的語義歸納為兩種,只 要出現在並列複句中的「也」都是強調後者與前者類同,本文基本語義的「也」
就是指類同,如例(6),雖然是兩個不同的事件,但兩者其實有一個共同點:
兩個人所擁有的事物都是新獲得的。本文未否定學者提出的「類同」語義,
相反地,我們嘗試分析「也」所在分句與其他分句間的信息結構關係。(詳 細討論見 3.2.1.2)
(5) 他買了新車,我也買了新車。(引自鄧 1983:244) (6) 他買了新車,我也蓋了房子。
此外,「『也』…『也』」並列出現的句型,呂(1980)將其合併為「兩事相 同、結構不同」處理;劉等(1996)則認為「表示幾個動作行為或情況同時存
在」;我們不接受劉等的解釋,因為若給予學習者此解釋,極可能造成學習 者錯誤的延申,認為可以將「當 S1V1 時,S2V2」的句型改以「『也』…『也』」 替換,如例(7),看得出來句中的兩個動作同時存在,可是為什麼無法使用
「『也』…『也』」句型的句型呢?分析語料後我們發現要使用此句型需要幾 個結構上的限制:首先需有顯性或隱性「共同的主題」,如例(8)清楚知道主語 是「我們」,例(9)的共同主題則是隱性的,指大地;其次「結構對稱」就目 前的分析,使用這類句型時,除了「也」彼此對稱外,「也」以外的成份也 要對稱並列,如例(10),「來」與「不來」兩主語對稱,謂語「可以」對稱。
(詳細討論見 3.2.1.5)。
(7) *她也洗衣服,我也講電話。(當她洗衣服時,我正在講電話)。
(8) 我們也唱中國歌,也唱外國歌。
(9) 天氣暖和了,樹梢也發綠了,小草也青了。(共同主題:大地) (10) 來也可以,不來也可以,你總得給我個信兒。
(換成相同主題:你也可以來,(你)也可以不來,總得給我個信 兒。)
2.3.2「也
1-2」附加相關聯事件的新訊息標誌
大部份研究副詞「也」的學者都未提及「也1-2」,因為大家幾乎都把它當 作基本語義處理,如馬真(1982),只提及並列複句裡的「也」,未討論非並列 且結構是由兩個以上分句所構成的複句、此類「也」是否適合與「也1-1」合 併教學?就教學觀點來說,我們認為不妥,如例(11),是典型的同位子句,以 等同第一分句的另一個名詞來說明;此外,如例(12)「也」所在分句與其他 分句間,就表層結構來看,找不到類同項目,只有命題內容呈現相同面向,
如果是單純語義分析,我們認為以最少語義項說明最理想,但因為本文另一 個重點是討論應用面,因此,我們打算將此類看不出表層結構「類同」的「也」
另外處理、討論。目前筆者所翻閱過的文獻,唯一獨立討論此類型的是廖秋 忠文集,廖(1992)明確指出「也」具有篇章連接功能,是將相關且重要性相 當的兩事件連接起來,同時分類為「並列連接成份」。此解釋我們認為有待 商討,若兩事件重要性相當,那麼是否意味前後兩事件可互換?但我們檢驗 發現,其實以「也」所連接的複句(這裡不包括與連詞/副詞/介詞等併用的「也
3」),兩分句間的關係未必相等,同時就訊息重要性來說,也有前後差別,
詳細討論留待第三章。
(11) 學生們大多數都帶飯盒,也就是台灣稱做便當的。
(12) 總統遇刺,是何等國家大事,檢察總長以檢察龍頭之尊領軍查案,
且前有動搖國本的拉法葉艦案為先例,放手辦案名正言順,也才 不枉國家保障檢察官的終身待遇。
2.3.3「也
2」淡化說話者的正負語氣
「也」的語氣用法各家皆探討,呂(1980)表示「委婉語氣」,如例(13-14);
劉等(1996)的解釋大同小異,表示「緩和語氣」;不過,我們質疑這樣的解釋,
此語義也許可以說明部份負面句子,如例(13),該句透過「也」緩和其負面 語氣,但例(14)說話者主要表示對該節目的讚許,為什麼還需要加入「也」
緩和呢?同樣的解釋出現在馬真(1982)文獻裡,不同的是,他發現當說話雙方 開始溝通時,「也」可以降低說話者責怪、怨恨的語氣。雖然此解釋仍然無 法說明為什麼「也」同樣能出現在命題內容為正面的情況,但至少為我們開 了語用的大門,本文就是從語用角度看「也」的語氣用法。
畢(1989)指出「也」的語氣用法其實也是一種相似性,指「說話人這一 方在本人所說內容(斷言值)和一定環境間(預期值)的相似性」3。她進一步指 出「也」具有降低話語表面值的功能,可以使含有「也」的句子婉轉化,並 傳達說話人對所描寫情景的現實和原先期待不一致的看法。如例(15),斷言 值是小孩長大後會懂事,但參與者對小孩的預期絕不僅如此,因此,加入「也」
降低說話者的斷言值(asserted value)。但我們不禁要問說話者為什麼要降低 表面值?且當斷言值與預期值(expected value)不一致時,對於溝通雙方又會造 成什麼影響呢?下一章節我們將從語用層面的「面子理論」分析「也」在溝 通過程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詳細內容見 3.2.2。)
(13) 這張畫也還拿得出去。
(14) 節目倒也不錯。
(15) 這個年紀的小孩,他向老米建議,不必管的太緊,美國的小孩十 幾歲時都無法無天,長大了也就懂事。
2.3.4「也
3」集合內成員相似性包含
劉等(1996)、呂(1980)對「也3」的分析方式都是以關聯形式為單位,
以「也」與哪一類關聯詞併用來決定語義,若與“無論、不管、不論”等連 詞或任指疑問代詞搭配使用,表示“同樣、照樣” (1996:134);與介詞
“連”搭配則表示“甚至”(1980:596);與“雖然、即使、寧可”等連詞,
3.畢(1989)“yeˇ,makes a similarity perceived on the part of the speaker between that (s)he him-/her-self is saying(the asserted value) and what is expected under the circumstances(the expected value)”.
表示轉折(1996:135);不過,我們認為這樣的分析方式容易與其他搭配詞混 淆,如「雖然……,(可是)也…」,轉折語義究竟來自「也」或是另外的關聯 型式?「“雖然、儘管”都是表示讓步關係的連詞,常用在複句中引出表示 讓步的分句,…後面常用表示“轉折”的連詞“可是、但是”」劉等
(1996:174),此外,「“可是”表示轉折」呂(1980:336)也提出相同的解釋,可 見依不同搭配詞劃分不同語義的情形不但容易被誤導,也無法清楚釐清「也」
與其他搭配詞彙間的真正語義。
本文分析的角度較傾向馬真(1982)和畢(1989)的討論,馬表示與關聯詞搭 配使用的「也」,語義都指“類同”,但在語言內容裡看不到實際類同成份,
不像並列複句可以清楚看出前後兩分句的類同關係,只是說話者隱含、假想 的情況,因此,是“虛用”用法的「也」。研究發現第三類「也」語義確實 發展自第一類「也」,馬指出第三類「也」與基本語義間的語義關連,卻未 交待這類「也」本身的語義。另外,畢(1989)試著將「也」與其他關聯詞分 離,認為關聯形式裡的「也」表示「程度性包含」(scalar inclusiveness),指 句中指定的極值(extreme value)與較典型的交替值(alternate value)相似,如例 (16)句中指定的極值指「你請我坐汽車去」,與此極值並列的交替值有不同階 級,如我可能去、我不去,我去、我不可能去等,而命題內容上雖然只出現 了一個交替值「我不去」,可是畢認為透過「也」可以找到其他的階級,因 此,畢認為第二類的「也」是程度性包含,其他例句,如(17-18)。畢的討論 使我們找到分析方向,但關於畢所下「程度性包含」的定義,我們不滿意,
首先「程度」用詞容易使人產生「測量」輕重、大小、好壞等「程度」錯覺;
其次畢認為極值與其交替值並列,而「也」表示兩者的相似性,但我們認為 該複句應該是垂直並列,而非水平,所謂的「垂直」是指在同一級階上與極 值共現的其他值,而「也」所表示的“相似性”則是指命題內容裡的極值與 其他值間的類同關係,下一章節我們將線性級階轉化為圓形集合探討第三類
「也」的語義,並看其與語氣用法「也」間的關係。詳細分析請看 3.2.3。
(16) 就算你請我坐汽車去(極值),我也不去(交替值)。
你請我坐火車去,
你請我坐飛機去,
(17) 不管颱風多大,你也得去上班。
(18) 他看呆了,連熱狗也忘了吃。
2.4 小結
這一章我們主要分析四份文獻:劉等(1996)、呂叔湘(1980)、馬真(1982) 及畢永峨(1989),結果發現四位學者的分類大致相同:句中含有一個「也」(只 限並列複句)、兩個「也」、與其他關聯詞併用的「也」及語氣用法「也」, 儘管各家分析角度略有不同,但除畢(1989)及馬(1982)的分析外,大多還是從 語法和語義出發;部份學者的觀點,我們不認同且不能有助於教學語法的撰 寫,因此,本文將重新分析語料並分類,以做為日後撰寫教學語法的基礎。
以下我們再將之前的討論列表說明,以便大家清楚了解。
【「也」的分類整理】
語義 作者
一個「也」(基本) 两個
「也」
與其他關聯 詞並用
語氣論
劉月華 等
1. 主語不同時,表示兩個 人或事物同屬一類,或 發出同樣行為動作,或
動作/情 況同時 存在。
不論-照樣 連-強調 雖然-轉折
緩和
具有同樣形狀。
2. 主語相同時,表示同一 個人或事物同時具有兩 種屬性或發出兩個動 作,具有兩種性狀。
呂叔湘 两事相同。 假設-結果一 樣
連-甚至
委婉
畢永娥 對稱性並列(結構)。 程度性包含 評價婉轉 馬真 類同(實用)。 類同(虛用)。 委婉 本文
角度
將劉等(1996)所分析的兩個項目合併 討論,定為基本語義—類同,稱為「也
1-1」,另外,把非並列複句裡的「也」
獨立討論,定為「也1-2」,同時分別 從信息結構看這類「也」的信息功 能。
分析方法與 劉等、呂不 同,我們的 分析方向偏 畢(1989)。
我們不同意 劉等(1996) 或呂(1980) 委婉的描 述,從人際 溝通角度看
「面子」理 論與「也」
間的相互作 用。
【表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