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針對研究主題蒐集國內外學者專家之看法、意見,加以彙整探 討,據以作為本研究之理論依據,本章共分為五節,依序為運動代表隊 的組訓目標、運動代表隊組訓的影響因素、行政運作理論與運動代表隊 運作實務探討、需求理論概述與對運動代表隊選手的影響以及本章總結。
第一節 運動代表隊的組訓目標
陳龍雄(1989)認為從事體育教育工作最忌諱沒有計畫的行動,因 為沒有目標就沒有將來性,在組訓運動代表隊時,沒有正確的理念做為 推廣依據,也就等同於脫軌列車。因此,從事組訓工作必須秉持組訓理 念(如圖2-1-1),堅持運動競賽的意義及學校體育教育的宗旨。
手段 手段
完人教育目的 體育教育目的 運動教育目的 確定教育對象 對學生貢獻
社會需要 學生需要
擬定工作方針
擬定工作範圍
從事組訓工作
圖2-1-1 運動代表隊組訓理念架構圖(陳龍雄,1989)
首先談及「組訓」,顧名思義,組訓就是組織訓練,乃是將一群興
趣或是目的相同的人組合成一個團體加以訓練,以便達成既定或預定的
理想目標。所以,一個組織運作的成功與否,首先須釐清組織目標。研
究者歸納國、內外有關之研究,其主要目標不外乎:落實學校教育目標、
促進社會適應目標及貫徹國家體育政策目標等三方面。
一、落實學校教育目標
我國學校教育,以「五育均衡」發展的教育目標為最高指導原則,
其中亦包含體育,可知體育在學校教育之重要性。綜合國內學者(李仁 德,1995;呂碧琴,1990;許振明,1997;陳龍雄,1989;葉憲清,1991;
體育課程系統化規劃研究小組,1992;葉憲清,1986)之觀點,鍛鍊健 全身心、促進均衡發展;培養運動道德、建立團體精神;增進體育知識、
建立運動習慣;瞭解運動方法、提升運動水準,培養運動風氣以及社會 行為規範、善用閒暇、充實休閒生活等均是參與體育之目標。運動代表 隊與學校體育之目標有許多相近之處,Broyles and Hay (1979)強調運 動競賽具有重要的教育價值,對運動員個人而言,它的價值在於獲得健 康身體、身體技能與鍛鍊毅力、道德操守、情感的成熟、社會性能力、
競爭、合作、機會以及認知等。Bucher(1971)及Jensen(1992)具體指出,
運動代表隊應達到讓學生瞭解運動競賽的意義、知道運動競賽對個人與 社會的價值、瞭解比賽的基本規則、有能力當一個運動員或是團隊成員、
有信心參與和尊重民主的過程、認識團隊理想的價值、運動技術的發展、
健康和身體適能、認同休閒娛樂整體利益、對成功及超越的渴望、倫理 道德標準、自我訓練感情的成熟與自我控制、社會適應力、瞭解對規則 順服的重要性、尊重他人權力與職責及良好人際關係等。
二、促進社會適應目標
Coakley(1994)曾表示透過運動訓練的參與可培養對課業的興趣;
建立責任感、成就感和團隊精神等未來社會生活所需的技能;提供學生
體能訓練的機會並激發其對身體活動的興趣;成為學校特色或精神的象
徵,有助校園意識和凝聚力的強化;促進學生家長、校友與社區民眾對
學校活動的支持;以及給予學生於社會所認同的活動中發展和表現技能
的學習情境。根據Chellandurai and Danylchuk(1984)針對運動代表 隊運作的目標,以加拿大44位大學體育組的行政主管為對象所作的作調 查指出其目標有:1.娛樂—提供學生、職員、校友及社區娛樂的資源;
2.國內運動的發展;3.財政—為校方獲得財政上的利潤;4.文化的傳導;
5.工作機會的增加—使運動員累積其經驗來增加其工作機會;6.公共關 係—加強學校與社區的聯繫;7.運動員的成長(含生理、心理及情感方 面);8.聲望—提升學校、學生、職員、校友或社區的聲望;9.達到更 傑出的目標—使選手的表現較其他大學更為傑出。在這些目標中,行政 主管所認知之重要性依序是:文化的傳導、運動員的成長、公共關係和 聲望(引自許振明,1997)。由此可知,運動代表隊的組訓實在具有促 進社會適應的功能。
三、貫徹國家體育政策目標
翁志成(1992a)、陳政雄(1984)和蔡崇濱(1996)等人指出,國 家的體育政策分為兩大目標:一是以全民健康為福祉、增進國民健康、
充實國民生活為依歸的全民運動;二是以培養優秀運動員、提昇運動水 準、提高運動競技成績、奪取金牌為導向。校隊培訓的總目標,也是最 終目標,是在培育國家級選手,為國增光;而造就優秀選手是刺激大家 認識,甚至身體力行從事該項運動的良方(陳龍雄,1989)。學校運動 代表隊的組訓可落實國家體育政策「推廣全民體育」及「提昇運動競技 水準」的目標。
小結:
運動代表隊組訓的目的,張天津(1989)指出運動競技絕不只於達
到所謂四肢發達、身心健康或是創造更快、更高、更遠的紀錄而已,它
應包括心理、身體、智力、社會適應、休閒與興趣、保健等多方面的目
的。運動代表隊著實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除能推廣體育運動,抑或是
提升競技水準外,對國家、社會、學校及個人而言均有正面的影響。
第二節 運動代表隊組訓的影響因素
蘇金德(1987)認為學校運動代表隊成功的要素:(一)教練的素 質、理念是影響選手訓練成敗的主要關鍵人物。(二)團隊精神及高昂 士氣將影響個人訓練慾望。(三)父母、師長、主管、朋友、學校、團 體等支持、關心、鼓勵是爭取優異成績的助力。(四)場地、器材、設 備的標準化、現代化、充足化,是提升技能水準及提高興趣不可或缺的 基本條件。(五)競賽是訓練的原動力,也是訓練效果的度量衡,在訓 練過程中不可或缺。綜觀上述,影響學校運動代表隊的因素可分括為「學 校」及「選手自身」兩方面加以闡述。
一、學校方面
(一)學校目標及領導者企圖心
學校運動團隊組訓的首要思考方向,在於校方目標之設定,有了具 體而明確的目標,組訓工作才有依據及共同遵循的方向。各校在顧及均 衡發展之教育目標達成的同時,尚需考量各校主客觀的有利因素及條 件,衍生出重點發展的目標。如學校特別強調「培養運動興趣和習慣」
的目標,就會特別用心推廣體育性社團,比較常舉辦體育活動及運動比 賽;如以「增進運動技能」為重點目標,組訓校代表隊則經常參加校內、
外比賽,便成為其重點工作(翁志成,1994)。而校長及各主管可以依 據各種理念及資源,包括人力、物力、時間、經費等因素,邀聚各級人 員,共同研商計畫內涵,研究各種細節及評估其可行性,並督促執行之
(張天津,1989)。
(二)教練意願及能力因素
教練是運動團隊最直接的領導者,也是團隊中具專業知識的領導
者,負責單一隊員或整個團隊的訓練與比賽,是負成敗之責的人,因此 教練的數量及素質是一個成功運動團隊必要的條件(許振明,1997;
Jensen,1992)。唯在教練的聘用上尚需考量兩個問題。
1.教師兼任教練意願及能力的問題:
我國學校運動代表隊教練來源,根據翁志成(1992a)研究結果,發 現學校運動教練有七成以上是由體育教師兼任,也常因教師工作與教練 工作雙重負擔而難以兼備,以致常見體育教師意願低落而缺乏積極態 度;或是在專項訓練素養上與能力不及,而造成在代表隊訓練工作上捉 襟見肘的窘狀產生。陳建興(1989)就指出,每一項運動都有其特殊性,
因此其技能,並不是每一位體育從業人員都能擁有,所以未必能勝任,
勉強從之,事倍功半,誤人誤己。
2.專任教練職業保障問題:
專任教練是教練來源之一,但目前面臨的問題則包括:教練角色定 位、升遷問題、進修管道、考核制度、福利問題、未受相關單位重視、
選手選材及來源問題、退休制度、任職學校無法配合、學校額外安排其 它工作事務(劉秋琴,1999) 。因而導致專任教練工作意願偏低,在學校 專任運動教練離職率過高(張宏亮,1992)。
(三)選手因素
選手的數量多,較容易從中挑選出更傑出之人才,奪取佳績;素質 好的選手能在比賽中調整自身之狀況,以求最好的表現。選手的數量與 素質是運動團隊成功的重要因素(Broyles,etc.,1979)。
(四)經費因素
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任何一個組織要能有效的運作及經營,
經費是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張大昌,2003)。有了充裕的經費,才
能創造一個優質的訓練環境,吸引學生參與訓練的興趣。李俊杰、林東 興(1998)指出,學校單位是消費單位,不是生產單位,因此經費主要 來源是靠上級補助,可是上級補助也因國家政策逐年減少,如何開闢財 源使學校校隊能維持正常運作,確實是一個頭痛的問題。
(五)行政支援因素
Horine(1995)指出所謂行政是指運用經濟、技術和人力的資源,
來鼓舞專業人員的士氣與合作,以完成組織目標的動態領導過程。陳政 雄(1984)對於學校體育面臨的問題,歸納結果以「行政支援」為問題 的重要癥結之一,更是關係學校體育的成敗。在現行的各級學校有關法 規制度下,學校體育所關連聯的行政單位很多,包括校長、人事室、會 計室、教務處、總務處……等等,學校體育受制於這麼多的行政單位,
學校組訓運動代表隊如何得到各行政單位的適切支援是我們至為關切 的,因為這種行政支援的合力,對組訓運動代表隊形成最為直接的影響。
(六)場地、設施、器材因素
運動場地設施包括運動場地、設備與器材,是學校體育經營最基本 的硬體設施,對於學校體育教學、訓練及整體學校體育發展均為至關重 大之影響(許振明,1997)。教育部(1993)為提供我國運動場地規劃 與管理參考,委託田文政等多位學者專案研究,發現我國現階段運動場 地數量供不應求、缺乏經營理念、存在著內外因素的缺失,如排水不良、
動線不佳等問題。因此,在運動設施、場地器材經營管理上,除了積極
尋求拓展運動場地設施,改善目前學校體育場地不足現象外,應善用學
校目前運動設施與器材,並且有計畫的維護、保養、更新與添購,改善
場地內外因素的缺失。尤其,更要建立場地設施與器材設備管理之經營
理念。
二、選手自身方面
運動員要在各方面都表現良好似乎不是易事,許建民(1998)認為,
他們進入學校之後要同時扮演「運動員」及「學生」的雙重角色,面對 社會大眾及媒體,又肩負了「社會角色」,因此其任務與一般的學生就 大不相同。因此,舉凡生活管理問題、課業壓力問題、運動傷害問題、
運動生涯問題、教練領導行為問題、家長問題(與家長的溝通)等皆是 影響選手繼續參與訓練意願以及妨礙學生參加運動代表隊的原因。
小結:
運動代表隊正面臨許多困境,包含選手來源缺乏、運動場地不足、
經費短絀、行政配合不利及國家體育政策執行成效不彰等(許振明,
1997)。因此,如何充分發揮資源效益,有效因應影響運動代表隊組訓 的各項因素,而使體育發展更具前瞻性,對於運動團隊的運作與發展,
必須仰賴各校妥善適的規劃。
第三節 運動代表隊運作理論與實務探討
壹、行政運作的相關理論
現代化行政較重視動態的行政歷程和強調組織行政行為,但事實上 傳統化的行政所重視靜態的組織結構和強調有效的行政原則,皆有助於 運動團隊的運作及績效的提昇。
一、傳統化行政運作的理念(引自翁志成,1993a)
重視靜態的組織結構,認為行政組織是一種職務分配及權責分配的
體系或結構。吳清基(1990)認為「教育行政組織」,乃是一種教育工 作、職位、單位、責任、權威及層級的適當分配。大體來說,運動團隊 乃是為求達到某種共同目標,經由團隊成員的分工,利用不同層次的權 利與權責,來協調群體的活動,以達成共同的目標實現。
傳統化行政運作的第二個理念就是強調有效的行政原則。他們認為 只要依據他們所訂立的法則,去處理組織業務,則不論哪一種組織,都 可獲得成功。在運動團隊的運用上,大致上有:1.專業分工、2.層級篩 選、3.功能專門化、4.依法行事、5.用人唯才、6.非人情性、7.人員專 任等原則。
二、現代化行政運作理念(引自翁志成,1992)
現代化行政行為重視機關的主體是人員,而不是法規;是功能,而 不是結構。換句話說,行政組織是人,在一個開放性的民主社會裡,人 與人之間的接觸日趨頻繁,重視調適彼此之間關係和諧。吳挽瀾(1981)
認為應該重視人在組織中所扮演不同的角色,及其在組織中所產生之交 互行為對組織之影響。吳清基(1990)以費郁(Henri Fayol)為代表,
提出「計劃(作決定)、組織、領導、溝通、評鑑」等五種共同的歷程 行為,作為教育行政的探討。
吳清基(1988)認為邏輯實證論是一切科學命題的根本,是一般從 事科學實證分析研究推理的基礎。其基本觀點,在於區分事實和價值因 素對行政運作的影響。由以上綜合可見,現代化的運動團隊行政行為探 討,乃是以實證的變項分析運動團隊的事實及問題解決;重視行政科學 概念工具的創立;區分運動團隊價值和事實命題;探討體育行政的手段—
目的連鎖(Means-end chain)。
貳、運動代表隊組訓運作實務探討
學校運動代表隊組訓的運作,即是在學校運動代表隊「組成」、「培 訓」過程中,以管理學領域的規畫功能控制各階段,最後透過參賽的成 績及表現,作為段落的總結評量。研究者整理相關研究後,針對學校運 動代表隊在「組成」以及「培訓」過程之運作,下列分別加以描述:
一、運動代表隊「組成」運作
(一)項目的選擇
各級學校專門性且長期性培訓校隊之資源有限,基於投資校隊經濟 效益立場而言,各校培訓校隊應有通盤考量以及審慎的選擇以擬定特色 發展項目及均衡發展項目。劉仲成(1995)提出作為項目選擇的參考:1、
承襲傳統項目及學校特色;2、選擇較適合大性(全校性)的運動;3、
配合學校場地設備;4、教師的專長、人數考量。藍金香(1996)認為需 考量:1、重點項目發展;2、運動項目普遍發展;3、運動項目配合社區 資源;4、重視學生的興趣。包德明(1989)則建議需考量學校之目標、
設備經費、教練師資與選手來源等客觀條件。
(二)人才的選拔 1.選手方面:
詹清泉(1990)就指出,比賽選手產生不應只是在比賽前辦一次選 拔賽就敲定,選手與選手間的培訓階段不應有斷層現象,要有儲備隊的 組成。所以順利招募優秀運動人才是組訓運動代表隊成功的第一步。在 學校運動代表隊選手來源方式上,王宗進(1992)、包德明(1989)、
余美麗(1991)認為,主要由老師在體育課中挑選、透過校內運動競賽、
運動專長調查,或張貼招生佈告。這和團隊的知名度有很密切關係,一
般而言,團隊知名度高,形象良好,會有許多人想慕名加入,招收成員
就容易了(翁志成,1999)。而對於球員、隊員的選拔標準,以及學生
運動員的適合資格,教育部早在民國二十四年訂頒「各級學校選派運動
代表規程」明令,校隊之資格除須具有比賽項目的運動技能外,於品德 行為及學業方面亦須有基本的要求(孫顯鋒,2000)。從運動技術要求 的角度來看,選拔運動員通常有兩種方法,一是經驗選才,二是科學預 測選才(全國體院統編,1991)。唯,林德隆(1987)在選材的看法上 引用Everett的話:「用具體測驗方法遴選球員,比感覺上的選取,更為 有效且可減少錯誤。」
2.教練方面:
張至滿(1985)指出,專任教練存在之必要性及重要性與日俱增。
學校的代表隊教練多為教師兼任,有時無法專注於培訓工作,必須要有 專任運動教練的設立,再由體育教師輔助培訓(孫顯鋒,2000) 。張勝煇
(2003)建議,讓體育教師與專任運動教練能工作分流,以明確釐清「體 育教育」與「代表隊訓練」工作;或設置體育教師兼任運動代表隊教練 減課辦法,讓熱心的學校體育教師更有心力、體力去從事學校代表隊選 手的訓練。對於學校運動代表隊的指導,不再是自由心證, 「高興就帶,
不高興就不帶」的缺乏責任。在人力資源上,林國棟(1989)認為,一 個運動團隊的師資(教練)應有教練、助理教練、訓練員等。在教練來 源上,翁志成(1994)指出,少部分的校長,特別支持學校的運動團隊,
派學校職工全職負責訓練事宜,有的是以職員或員工的缺聘進當教練。
另外還有校外來的兼任,通常是校外熱心且對該項運動著迷的人士,可 能是家長,也可能是退休人員,義務全職到校組訓團隊。張勝煇(2003)
另外提供,可尋求教育學程畢業校友返校實習,協助行政工作及擔任代 表隊助理教練。
學校目標、學校條件、學生條件、社會資源等因素,是作為成立運
動團隊之前可行性的評估因素(翁志成,1994) 。而評估的具體具體內容
之一,就是規劃團隊會有哪些職務,而以學校條件及成立團隊的因素評
估是否可行,完成規劃階段之後,即可展開組訓。因此團隊的內外就會
陸陸續續產生了事務,這些事務就必要有人去執行因而產生了職務,有
了職務就必須分析職務。這些職務分別有選手輔導、獎勵、生活、集訓、
保健及科研等相關事務。進一步加以組織起來,以完成籌組階段繼續著 手進行「任用(staffing)」,以執行團隊的一切組訓工作,而任用的方 式分為「專任」與「兼任」 。組成一運動團隊平時最基本的成員必須有教 練指導老師及隊(社)員(翁志成,1993b) ,其人力資源結構圖如圖 2-3-1。
運動團隊人力資源
輔導
獎勵 生活 集訓 保健 科研
規劃階段 可行
不可行
學校目標 學校條件 學生條件 社會資源
規劃團隊職務
成立團隊
產生職務
分析職務
組織訓練
選派聘任
專任 兼任
校外 校內
籌組階段任用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