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月刊【數‧生活與學習】專欄 103 年 9 月
十二年國教數學課綱芻議
單維彰‧103 年 8 月 11 日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而重新修訂的課程綱要,已經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召集完 成了領域綱要的前導研究,其結案報告提出八項議題 [1],並且在本刊的姊妹刊 物報導過 [2]。本欄作者想要追加一些個人意見,其中牽涉數學內容的技術性議 題,就不在這裡煩擾大家了,以下提出原則性與策略性的議題,就教於讀者群,
讓大家有參與討論的機會。(大家都能在網路上找到我。)
(1) 小單位教材設計
我國中學數學教材(課綱)的編排,自民國 60 年代首度規定課程標準以來,皆 屬「塊狀」安排:一章完整的多項式,一章完整的指對數,一章完整的古典機率,
諸如此類。其所以然必有歷史緣故,以前本欄有多篇觸及高中數學課程歷史的簡 報,不在此細表。但塊狀設計並非教科書或課程設計的唯一方式,也無堅持這種 安排的客觀必要性。但是,我們也知道教師的習慣不容易改變,除非萬不得已,
才嘗試作一點小改變。
除了關於 sin、cos、和 log 的教學需求及其限制以外,還有物理及高職部分 學群所需的正弦波(正弦與餘弦的函數圖形),也是一項我們必須考慮回應的課 題。我個人也很不情願這樣做,但是,思索學習的邏輯,若僅限正弦波的認識,
我們需要的前置知識有廣義角、弧度量、圓周上(圓心在原點)的點坐標(還不 需要正式處理圓方程式)、利用圓的對稱性決定廣義角的正弦值、函數圖形的漲 縮平移,如此而已。三角比之間的平方關係、餘角與補角關係、和角與差角公式,
以及各種三角測量的技能,都不需要。所以,如果僅限正弦波,而且在難度上限 制在「全體必修」的水準,在技術上是可能安排在高一的。
我個人不情願上述安排的原因是,第一,不符合數學史的認知歷程;第二,
背離教師習慣太遠。但是看來現在有其需要。
而如果採用前述安排,在高一先講正弦波,讓週期性現象的數學模型成為必 修數學的一部份,也算是有其價值。但是,我想大家都不願意為了這個目的而將
「整套」三角函數都搬進高一,變成全體必修。何況高一還有其他重要的課題,
不宜全盤捨棄。這樣,又出現了不宜「塊狀」設計課程的理由。
相對於「塊狀」設計(一冊課本只有三、四章)的小單元設計,意思是把課 本(課綱)切成 10—12 個單元,單元之間以學習的脈絡連結,而不限於相同或 相近的數學主題。課本的標題,或許可以從 Chapters 改成 Lessons。有一些英國、
德國、美國的數學教科書如此編排,可供參考。
(2) 必修課程的分級、分版施作:支持差異化教學的差異化課綱
雖然 11 年級以前的數學是「必修」課程,但我們或許還是可以經過與課發會、
社會、教師、心測中心與大考中心溝通,而嘗試在必修之中分級或分版。此作法 與「分流」不同,前者基本上維持在同樣的學習課題與進度上,只是深淺或補充 的題材有些差異,而後者可以容許完全不同的課題。
我們知道,國中畢業生將有 55% 左右升學進入職業進路(高職),其他人則 是學術進路(高中,包含在綜高二年級所做的選擇)。這些學生在國中所學的「國 民數學」,就課題而言應該一致,譬如比例式、直角三角形、平行線、直線、二 次方程式、根式、不確定性等,但是顯然其所需的深淺程度可以不同。
既然舉國上下已經花了許多力氣推行「差異化教學」,如果 7—9 年級的課程 就有「差異化課綱」,課本教材也有「差異化內容」,不是更能幫助教師執行差異 化教學,學生也更有機會「適性揚才」嗎?
如果我們可以在課綱中針對每個國中階段的課題,訂出「基礎」與「精熟」
兩階段,而會考的題目必須使得只學習「基礎」段落的學生,一定能考到「基礎」
等級,而且要能達到 B++等級,讓部分的學生、教師和家長,放心地處理基礎課 程,更要讓教師知道,拉長教學時間,確實讓全體學生達到「基礎」目標,是他
(她)的職業責任和專業良心。我認為在同一堂課裡面,讓學生分群學習「基礎」
和「精熟」的差異化教學,是可行的理想。其執行面,另有大型計畫實施中,我 們能做的是課綱,最好能提供示範教材。
而進入高一(10 年級)之後,高職學生已經分流,依其職科專業採用 A, B, C 版本的數學教材。高中學生尚未分流,實務上也有分流的困難,但延續國中階 段「差異化」的想法,可以採取 99 課綱「A 版包含於 B 版」的權宜之計,讓高 一有基本上全體必修的課題,置於 A 版,但在部分課題上延伸至 B 版。
數學的共同必要性是個不容忽視的事實,但是學生的數學性向差異也是一個 不能假裝不存在的事實。要把全國學生綁在一起直到 10 年級,將造成許多教育 資源的浪費。我們只好在「必修」的制度帽子底下,以「必修」的精神,設計差 異化選修的可能性。
(3) 高職數學須更貼近學生需求
就現況而言,全國約有十分之一的學生進入綜合高中。為了這一群高中和高職的
「交集」學生,高中和高職的數學課程內容,在 10 年級階段必須密切協商。雖 然不必然要為十分之一的學生而「犧牲」主體學生,但應該努力兼顧那個學制。
為了兼顧綜高的學生,高職的三個版本和高中的一個版本必須有些協同性。
除此而外,高職數學已經從高一起分流,可以容納根本不同的課題,其深淺程度 與教學目標也可以完全獨立。三個版本的高職數學之適用群科是明確的,而且高
職數學教師對於教科書的倚賴程度是比較強的 [4],課程綱要應該盡可能地貼近 職業群科的學習需求。具體的作法,是與職業科目的教師對話,瀏覽他們的專門 科目教材,參訪他們的教室與實習工坊,然後以小組合作的方式產生課題和教 案。職業教育攸關全民的生活福祉,甚至也可能是應用數學的問題來源,值得數 學家與教育學者更多的關注。
參考資料
[1] 林福來、單維彰,十二年國教數學課程綱要前導研究簡報,《科技報導》民 102 年 10 月 15 日。
[2] 林福來、單維彰、李源順、鄭章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數學領域綱要內 容之前導研究」研究報告,國家教育研究院,民 102 年 12 月。
[3] 鄭章華、李源順,直角三角比的學習應在十二年國教國中課程佔有一席之 地,《科學教育月刊》368 (2014),pp. 20—24.
[4] 張復萌、葉盈君、曾大千,「職校一般科目審定本教科書使用現況及教師使 用行為意圖之研究」研究報告,國家教育研究院,民 102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