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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殯葬禮俗在現代社會文化再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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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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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當代殯葬禮俗的發展趨勢

學習目標

在研讀本章內容之後,學習者應達成下列目標

1. 瞭解傳統殯葬禮俗結構變遷的發展困境。

2. 探討當代殯葬禮俗庸俗化與商品化的發展趨勢。

3. 說明現代人如何承擔面對死亡的殯葬角色。

4. 認識傳統殯葬的禮義精神如何不相應於現代社會 5. 探討殯葬禮俗在現代社會文化再造的可能性。

6. 分析當今殯葬禮俗文化建設的發展願景。

7. 分析當今殯葬倫理教育建設的發展願景。

8. 分析當今殯葬形式藝術建設的發展願景。

9. 分析當今殯葬事業制度建設的發展願景。

摘要

當代由傳統的農業社會轉型為科技的工商業社會,面對的是巨大的變革浪 潮,激烈地衝擊傳統的文化體制,面對的是全球性的生存動蕩,在政治、經濟與 社會等結構的迅速變遷中,深切地影響與改變著人們的價值觀念與生活形態,

導致殯葬禮俗在現代化的調適過程中甚至有著全面崩壞與瓦解的危機。以科技工 業為核心的經濟體系取代了傳統農業的經濟體系,原有生活情境與步調已難以 適應社會結構的整體變遷,舊有的禮俗行為與儀式無法繼續地保存與傳播,處 在停滯、倒退與消失的過程中,逐漸喪失掉其原有的生活舞台,在時代巨輪的摧 殘下不得不退位與自我終結。

當代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指的不是殯葬禮儀形式現代化與科技化的更新,

應該是禮義精神的重振與實踐,回到殯葬禮俗世代傳承的深層文化結構,繼承 其豐富多姿的精神性禮義內涵,重新建構合乎人性的集體生活模式,積極開拓 合乎現代需求的生命禮儀。殯葬禮義的根本精神是建立在對生命的尊重與人性的 關懷上,這也是現代人最為需要的文化教養工作,殯葬禮俗是要經由儀式的操 作歷程來引導人們的生命體驗,從人性的價值實現來完成社會道德的倫理規範。

所謂文化建設,絕非破壞舊有的文化形式,移植新的文化形式,應是奠立 在原有的文化內涵上進行改革與創新,重視傳統殯葬禮俗原有的知識、技能、經 驗、信仰與生命情操等文化基礎,在精益求精與反復錘煉的過程中,發展出與新 時代相契合的殯葬禮俗。文化建設不是對殯葬禮俗進行破壞性的改革,而是順著 喪禮、葬禮與祭禮等傳統結構中進行調適與創新,在文化的精心設計下,不合時 宜的殯葬禮俗都能得到恰當的更新。除了殯葬禮俗的文化建設外,殯葬倫理的教 育建設也極為重要,民眾與殯葬從業人員都必須強化殯葬倫理的教育工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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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其文化素質教育,帶動當代殯葬禮俗的社會實踐。所謂殯葬倫理,是指喪家親 友與殯葬從業人員在進行殯葬活動時,必須確立與遵守的倫理觀念、倫理行為與 倫理規範等。

除了重視殯葬精神方面的文化建設外,可以加強物質層面的藝術建設,肯 定在殯葬活動中也能展現出藝術的美學境界。殯葬禮俗原本就是精神文明與物質 文明相互統合與作用下的文化形態,抽象的精神觀念還是要透過物化形式來加 以彰顯,藝術是二者結合的主要媒介,可以滿足人們多方面的審美需要,是在 殯葬活動中創造與表現出來的藝術形態,反映出人們殯葬觀念與思想情感的集 體性社會意識。殯葬禮俗在操作的過程中必然會形成各種殯葬組織,來辦理各種 殯葬活動事宜,發展成近代專門的殯葬事業,這些事業的管理與發展,是需要 依照殯葬制度進行自身精緻性的制度建設。

第一節 當代殯葬禮俗的發展困境 一、殯葬禮俗的結構變遷

殯葬禮俗是在傳統穩定的社會結構中進行了數千年的文化傳承,是集體生 活經驗的累積、擴充與實踐,是面對死亡事件的集體行為規範與倫理法則,殯葬 禮俗原本具有著深層的文化模式,是經得起外在環境急劇變遷下的種種挑戰,

是能以其堅強的禮義與禮文制度來引領人們體驗生命的終極價值,遵循殯葬禮 俗的程序與規範來善盡其生與善盡其死。非常遺憾的是,當代由傳統的農業社會 轉型為科技的工商業社會,面對的是巨大的變革浪潮,激烈地衝擊傳統的文化 體制,面對的是全球性的生存動蕩,在政治、經濟與社會等結構的迅速變遷中,

深切地影響與改變著人們的價值觀念與生活形態,導致殯葬禮俗在現代化的調 適過程中甚至有著全面崩壞與瓦解的危機。以科技工業為核心的經濟體系取代了 傳統農業的經濟體系,原有生活情境與步調已難以適應社會結構的整體變遷,

舊有的禮俗行為與儀式無法繼續地保存與傳播,處在停滯、倒退與消失的過程中 逐漸喪失掉其原有的生活舞台,在時代巨輪的摧殘下不得不退位與自我終結。

當代的工商社會是建立在科學與技術高度發展的基礎上,科技的物質文明 改變與轉化世界的政經秩序與人們的生活方式,迫使人類社會由原來生產力薄 弱與成長率低的農業社會,轉型為生產力強與成長率高的工業經濟結構。這種結 構性的調整與轉變,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文化變革,高度科技化、工業化與資 訊化的現代社會在全球化的傳播過程中,壓縮了數千年來傳統生活模式的生存 空間,科技取代了傳統農業的維生方式,成為一切生產與經濟力量的源頭,進 而主宰了國際民生、政治管理與經濟成長等生存課題,導致人們遠離了自然的生 態環境,掉落到由科學技術營造而成的機械與資訊世界之中,人們幾乎把大部 分時間都耗費在工業產品的製造、販賣與消費等活動,對科技產品的過度享受與 依賴,在日常生活都得仰賴各種科學技術,比如交通的工具、時間的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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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樣態、休閒的方式等,隨著電腦資訊的發達,幾乎主導了現實生活的一切運作 模式,控制人類主體性的思維活動,導致原本精神性的生存基礎,如人與宇宙、

歷史與內心世界的和諧關係等的萎縮或消失(沈清松,1984:49)。

傳統殯葬禮俗可以說是首當其衝,新時代的生活方式不僅導致社會結構的 巨大變遷,也改變人與人之間互動的倫理模式,壓縮了家族與家庭原有人際的 運作關係,各種親情倫常逐漸地淡薄與疏遠,對生命的存有的體驗也逐漸喪失 終極的信仰關懷,漠視甚至逃避死亡的存在課題,殯葬活動早已缺乏文化教養 的禮義精神,只剩下了行禮如儀的外在形式,不斷地剝落與喪失其內在的文化 內涵,到最後連禮儀形式在日愈的簡化過程中逐漸地被淡化與忽略。在當代殯葬 禮俗的蕭條與沒落是必然的趨勢,隨著傳統社會結構的快速解體之後,當人們 強化科技的物質需求時,勢必減弱了精神領域的生命探索,在外在工具理性的 過度膨脹下,更加忽略自我主體的倫理實踐,某些殯葬形式雖然得以保持,其 禮義內涵卻難以進行後續的展開,甚至逐漸地被摧毀與破壞,在缺乏新的動力 能量自會遭到淘汰。在被科技文明所穿透的現實生活中,傳統殯葬禮俗的維護與 發展是極為艱難,面對著不少負面的文化衝擊與挑戰,對應的生存空間與環境 將愈來愈惡劣,殯葬禮俗將難以再次的延續與展現。

當代意識形態的衝突,也是造成殯葬禮俗沒落的主因,比如在反傳統的意 識形態下,將數千年傳承而成的殯葬禮俗視為是不符現代文明需求的陳規舊俗,

或者視為是落伍的迷信觀念與糟粕陋習,造成社會人力、物力與財力的大量浪費 甚至擾亂了現代化的社會秩序。這種將殯葬禮俗視為是社會積弊的反傳統心態,

在共產黨管制的中國大陸,是經由國家公權力來向傳統的殯葬習俗進行全面性 的抗爭與宣戰,大力地進行移風易俗的破壞工作。認為傳統殯葬禮俗的程序與儀 式是帶有著濃厚的迷信色彩與明顯的階級印記,存在著落伍性、愚昧性、繁冗性 與奢侈性等不良的社會風尚,嚴重阻礙現代國家的文明建設(王計生主編,

2002:287)。這種強烈的反傳統心態,忽略了殯葬禮俗內在的禮義精神,僅從 外在的表現形態進行大力的批判,反對繁瑣的舉喪儀式,討伐豪華的奠禮排場,

排斥三年的守喪孝制,推動簡喪薄葬的現代禮儀,主張殯葬過程愈簡單愈好,

不必擾民傷財,舉行簡單的告別儀式就行了,完全不考慮人性的生命教化與心 理情緒的悲傷撫慰。

造成殯葬禮儀趨於簡化的另個原因,則是當代人們緊湊的生活步驟,在忙 碌的工商社會與都市生活中,喪期不得不一再縮短,有些國家基於公共衛生的 考量與需求下,要求遺體務必在數天內埋葬或火化。再加上當代的居家環境幾乎 缺乏停殯的空間,要在自家治喪已愈來愈不可能。一般台灣民眾停殯的時間大約 是一星期到三星期之間,是比其他地區稍微長些,導致遺體的保存是一大問題,

目前大多停放在殯儀館或醫院的冷凍櫃中,或者租冷凍櫃安放在家中,導致入 殮儀式被壓縮,喪家已難以按照傳統殯葬禮俗的整套流程來進行,最常見的是 入殮、出殯與安葬都在同一天舉行,民眾大多租用殯儀館禮堂來辦理喪事,更要 在二、三個小時內完成所有的儀節,在如此緊張的有限時間中禮儀也必然要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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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入殮、家奠與公奠等是一貫而成,緊接著就要發引安葬或火化。由於現代 人大多有忙不完的事業與工作,在時間就是金錢的壓力下,傾向於出殯後就結 束了喪期,不要再受葬後儀節的束縛,比如有些地方有「安清氣靈」的作法,即 出殯安葬或火化時就將相關儀式都做完,返主後就可以除服脫孝,恢復正常生 活(五南編輯部編著,2007:84)。

二、殯葬禮文的形式擴張

當代殯葬禮俗不僅有簡化的趨勢,同時也存在庸俗化的危機,整套殯葬流 程雖然已大為縮減,但是人們依舊偏重在外在禮儀形式上,隨著經濟條件的好 轉與富裕,人們更偏離殯葬的禮義精神與內涵,忽略了內在的生命情感,一味 地致力於禮儀的形式排場。工業化與商品化發達的現代社會,物質性的生態環境 獲得普遍的改善,人們的壽命也因醫療科技突發猛進而增長,但是精神領域的 價值教養卻日愈庸俗化。所謂殯葬禮俗的庸俗化,是指人們在處理死亡的禮儀活 動中,缺乏相應於人性精神存有的精緻行為規範,未能相應於殯葬禮俗之所以 能長久流傳的深層文化體系,只能在外化的器物與儀式的層面追求形式的舖張 與豪華場面,以及高檔的享受與消費,獲得感官與欲望短暫性的滿足,忽略了 禮儀行為象徵性的文化精神體系。簡單地說就是指缺乏文化教養的生命滋潤,只 是順著生物的本能來擴張其欲望的橫流,亡失掉面對死亡的禮儀本義。

禮俗的庸俗化與殯葬的商品化有密切關係,當代社會殯葬禮俗發展成特殊 的經濟產業,由於人必將要死,殯葬成為一種穩定的消費產業,從喪祭到安葬 的過程中有著相當龐大的消費產值,發展出各種與之相應的殯葬產業。殯葬禮俗 是可以發展成專業的生命禮儀行業,是需要有經營理念與管理策略,要重視殯 葬產品與服務在現代市場經濟的營銷工作,其實物、服務、保證、組織與意識等 有形與無形的形式,能否滿足喪家各種需求與欲望(舒海民、林鳳,2004:

175)。殯葬禮俗的產業化與商品化,本身是沒有問題的,這是當代經濟發展的 必然現象,問題是出在於殯葬商品進入到消費市場時,產生出種種互相爭奪與 惡性競爭等後遺症,甚至為了滿足消費者的欲望與需求而不擇手段,競相推出 各種浮華奢侈的商品。所謂商品化,是指殯葬產業過度投合消費市場的利益需求 用來滿足消費者的欲望而為所欲為,忽視禮俗背後的禮義內涵,純從金錢的交 換與買賣價格來追求現實的經濟利益與物質效用。

有人會將殯葬商品化的現象歸咎於傳統厚葬風尚,進而大力主張薄葬禮俗,

這是一種不健全的心態,其實在傳統社會厚葬與薄葬是同時並存的,各有其相 應的禮義精神,在原始社會基於靈魂信仰已有厚葬行為,到了先秦時代在祖先 崇拜與儒家孝道思想的鼓吹下,重視事死的殯葬禮俗。但是同時也有墨家、道家 等提倡薄葬,有以自然的生命觀來安置死後的遺體。在秦漢時代厚葬與薄葬是同 時存在的,顯示殯葬禮俗原本就是多元分立。厚葬與薄葬不是從物化的經濟條件 來做分判的標準,問題出在於喪親者自我情感的調適上,若無真實的情感,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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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只是做表面的工夫,薄葬也不值得效法。喪事隆重不等於厚葬,喪事草率不等 於薄葬,差別不在於物化形式的比較,重視的是生命情感的投入與實踐,若喪 家是本之於慎終追遠的事親關懷來舉辦喪事,厚葬或薄葬皆可,只要能表達真 正的孝心就可以了。厚葬或薄葬是不必用公權力來強作限制或規範,重點在於能 否經過精神性的教育,引領民眾能有健全的生死信仰進行發自內心的禮儀實踐。

殯葬商品化的真正危機,是隨著商業化的流行風潮侵蝕了人們原有厚實的 生命情感,偏向於群向性、攀比性與炫耀性等消費心理(殷啟材、鄭吉林,

2004:178),成為一種誇耀財富的工具,助長社會拜金主義與功利主義的猖獗。

在商品化的過程中,當代民眾的殯葬行為有兩種極端的走向,一種是誇富式的 講究排場與熱鬧,一種是苟且式的隨意操作與淡化,以上兩種走向都不可取,

反映出現代民眾精神教養的萎縮與頹敗,過與不及都是失調的社會病態,後者 造成殯葬禮俗逐漸趨向於草率與簡陋,前者則造成殯葬禮俗逐漸趨向於浮淺與 豪華,二者都造成殯葬禮俗在現代社會處境的坎坷與惡劣。尤其是前者表面看起 來殯葬事業莘莘向榮,實際上擴大了殯葬過度物化發展的生存危機,在經濟掛 帥的形式競爭與激烈吞食的過程中,殯葬禮俗的內在禮義精神就更為迷亂與矛 盾,甚至隨著物化的享樂愈為衰退與墮落,導致各種禮文與禮器的操作隨之變 質與錯亂,殯葬禮俗淪落為純粹買賣式的商業活動,是建立在金錢與財富的交 換上,隨著民眾情感好惡任意地調整與變遷殯葬禮俗的表現形式。

殯葬禮俗原本隨著社會階層與經濟條件的不同而有規模上的差異,比如周 代對天子到庶民各個階層的喪禮、葬俗、墓地、棺槨、隨葬品等都有明確的區別與 規範,但是當代這種社會階層的區別放打破,加上經濟上的富庶與消費能力的 提高,人們紛紛仿效高檔的殯葬規模,競相奢侈豪華,比如當代的殯葬禮俗已 大多集中在出殯當天來舉行,因具有顯孝的表彰作用,在當代殯葬禮俗有逐漸 萎縮的情況下,出殯的盛大場面與規模,反而顯得過於突兀,有太多不必要的 排場與陣頭,降低了奠禮的哀淒氣氛,淪落為政治性的交際場域,更加顯示出 現代社會人性關懷的虛假層面,特意地在形式上互相地攀比與炫耀。遺體安葬又 是一場誇富的競逐場域,比的是高貴的棺木,如海外進口高級不銹鋼棺,是與 世界各人採用一樣的棺,墓地更有得比,比方位,比大小,比價值,還可以比 營造的技術。採取火化的喪家也有得比,比骨灰罐的材質與檔次,比火化儀式的 規模與大小,比塔位的樓層、方位與價格。在如此互相攀比的風尚下,扭曲了殯 葬禮俗原本生命教育的本義,造成更多的侈糜浪費。

三、殯葬角色的糢糊失調

現代人極端的害怕死亡,有著各種畏懼死亡的禁忌行為,平時不願意碰觸 到與死亡相關的各種事物,也不肯學習處理死亡的各種教育資訊。當死亡事件發 生時都是偶然的與臨時的,不僅亡者死不甘願,連生者也多措手不及,不知如 何扮演好殯葬禮俗中的自我角色。人生的每一個成長階段都面臨著社會的角色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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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和扮演,當臨終者歷經老病到死亡,在殯葬角色的扮演上較為容易,有較長 時間的心理準備,能以較為豁達的態度來面對疾病與死亡,跳脫戀生悲死的心 理情結,以較為寧靜安詳的心態走完人生最後的旅程。但是對喪親者來說,死亡 卻是最大的噩耗,甚至會處在過度震驚的階段,甚至出現哭鬧、歇斯底里與想自 殺等反常行為(鄭曉江主編,2004:93)。當喪親者處在如此痛澈心腑的哀傷之 中,卻又要積極承擔處理死亡的殯葬角色,常在毫無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要承擔 起殯葬禮俗的整個流程,在內心哀慟的情緒下,還要應酬各方前來弔唁的賓客,

在角色扮演上也會有調適上矛盾與障礙,甚至是糢糊與失調。

喪親者的殯葬角色或許可以透過殯葬業與禮儀師的協助,處理所有的禮儀 細節與流程,但是喪親者的殯葬角色是無法完全被替代,在殯葬禮儀的整個過 程中還是要扮演著決策、協調與執行的角色,往往不是他人可以越俎代庖,其角 色壓力是相當沈重,若平時缺乏專業的生命教育與精神輔導,更容易導致角色 的緊張與壓迫,甚至引發出各種爭執與衝突。對孝子與孝眷來說,殯葬角色只是 一時或短暫的階段,平時也缺乏學習與演練的機會,在死亡禁忌的陰影下也難 以坦然的面對,都是臨時抱佛腳的上場扮演,既無準備,也不知如何接續,往 往走一步算一步,在對殯葬禮俗了無概念的情況下,任由禮儀師或親友們的擺 佈,完全配合演出,不僅不了解禮俗的內涵,對自己殯葬角色也常處在糢糊兩 可之中,既使不能勝任殯葬角色,還是要堅強起來勇於承擔,很可能一再地掉 落到各種失調的情境裏,導致殯葬禮儀不是草率結束,或者是在遺憾與衝突中 劃上句號,導致當代殯葬禮俗更為殘缺不全。

現代社會殯葬角色的失調甚至失敗,已是司空見慣的事,還有不少角色與 角色之間的矛盾、衝突與對立。比如傳統的殯葬禮俗還具有著確認亡者家族中的 人際關係,以及家族權利義務的繼承、調整、轉移與延續等功能,若孝眷們缺乏 道德的教養與自律,很容易因遺產的爭奪而爆發衝突,導致殯葬禮儀在不愉快 的氣氛中勉強進行。還有家屬也會因對喪事不同意見,或者對對方殯葬角色有所 質疑或否定,在缺乏理性的溝通與協調下,妨礙了喪事的順利進行,如此的各 種糾紛造成殯葬禮俗更加失色。雖然喪家將殯葬禮儀工作委託殯葬業與禮儀師來 代為執行,但是雙方也可能會因經濟利益或服務品質而引發衝突。這種衝突可能 雙方都有責任,或者當喪家處在強大的壓力情境下,殯葬業與禮儀師更要重視 自身的職業道德與服務品質,肯定自己的殯葬角色,也協助喪家完成其應盡的 角色。現代社會大多數人是缺乏殯葬角色的學習經驗,更需要在面對死亡的偶發 狀況中,隨著殯葬流程邊做邊寫,此時禮儀師的指導責任就更為重要。

殯葬角色的失調,也往往來自於悲傷的心理情緒,喪親者因深痛巨創的情 感而無法適當地扮演其殯葬角色。這種悲哀失調的現象其產生的原因與程度是極 為複雜,大約會隨著死亡的性質、死亡的過程、死亡者與本人的關係、本人與死 亡者在垂死階段和死亡以後相處等現象而有所差異(王宏階、賀聖迪,2004:

196)。比如意外或事故死亡的衝擊遠比老病而終來得巨大,尤其是白髮人送黑 髮人的失落與哀痛必然更強。家屬面對親人的突然而亡是比重病數年後而亡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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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切,常因未能做最後的訣別而哀痛,還有生者與亡者因生前的情誼不同,眷 戀哀痛之情也就有所差異。傳統的殯葬禮俗是具有哀情的抒發與情感的調節作用 儀式的設計與安排,重點在於引導生者在殯葬流程中完成其哀傷歷程。人們面對 死亡的悲傷是自然與必然的心理反映,是要經過一段哀悼、悲傷與痛苦的歷程,

逐漸從震驚與麻木中進行適應與重整,讓悲傷的情緒能夠適當地宣洩出來,進 而避免哀傷不足與哀傷過度,而形成病態的心理傷害。

很遺憾的是,由於當代殯葬流程的過度簡化與淡化,禮儀已無法用來調節 生者內心的悲哀與傷痛,或者外在形式雖然獲得保留,但是內在的心理輔導作 用卻已亡失,無法透過儀式原有的設計功能來達到宣洩悲傷的效果,造成了各 種以死傷生的悲劇,導致生者有著種種傷身毀性的後果。由於殯葬禮俗如此痛苦 防衛機能的萎縮,當代人因死亡事件而產生非常態甚至是病態的心理疾病就更 為嚴重,容易陷落到生活失衡的危機之中,產生憂鬱、焦慮等身心病狀,此時就 必須藉助專業的輔導人員或機構,來取代傳統殯葬禮俗的原有功能,協助喪親 者進行殯葬角色的調適與轉變。這是現代人的另種悲哀,寧願放棄數千年來累積 的文化智慧遺產,從頭學習原本陌生的操作系統,這些操作系統是有其悲傷撫 慰的效果,卻大多是著重在病態的治療,難以進行預先的防治,無法讓喪親者 在殯葬期間就能獲得源源不絕的協助,能以儀式來完成哀悼,走出喪慟,心中 雖留住哀思,但能哀而不傷(胡文郁等編著,2005:266)。

四、殯葬禮義的崩壞瓦解

當代殯葬禮俗的沒落,與外在形式的變遷關係不大,厚葬或薄葬都無助於 殯葬禮俗的健全發展,真正的問題是出在人性的生命關懷上。人們因過度對科技 與物質的依賴,往往偏重在身體感性情欲與生活本能的根本滿足,在追求享受 與快樂的過程中,造成生命主體性的失落,缺乏精神層次的文化滋潤,因物質 需求的不斷增長下造成精神信仰的逐漸退化。殯葬禮俗原本是建立在生命體驗而 來的儀式實踐,是從人性的關懷處領悟到生死的本質內涵,成就生的價值與死 的尊嚴,這是貼近於人性而來的禮儀教養,精神性的開發是重於物質性的享受,

現代的群眾剛好相反,提升物質文明的壟斷性與宰制性,忽略了人性本質的領 悟與意義的探尋,增長了貪生怕死的本能欲望,在濃厚的死亡禁忌下,幾乎亡 失了精神性的禮儀教養,掉落到物質性的生存競爭之中,甚至為了生存可以不 擇任何手段,以毫無人性的尊嚴來取得最有利的生存位置。

當代的殯葬禮俗不僅不重視禮文,更加地忽略了禮義中的人性課題,否定 原有生命的靈魂觀念,將殯葬的靈魂信仰視為是早期人類無知的迷信行為,這 種否定靈魂進而否定鬼神的反宗教行為,原本是純屬個人的信仰課題,信與不 信是個人主體性的抉擇,在近代科學主義的盛行風潮,卻有些執政者企圖利用 公權力來推動無神論的政治主張,破壞人們對靈魂的信仰理念,鼓吹各種超自 然的生命觀念都是騙人的鴉片,是會迷惑人的理性價值判斷,阻礙科學意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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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與發展。這種科學與宗教的衝突,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衝突,經由政治勢 力與教育管道不斷地擴大了二者之間的斷裂關係。此一斷裂的文明衝突不僅導致 殯葬禮俗原有禮義精神的亡失,也造成人們迷失在人性糾葛的衝突情境裏,拉 扯在唯物與唯心的拔河之中,掉落到性善與性惡的爭執之中,進而對生命存有 的意義缺乏終極性的安頓,更造成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的種種不確定感,只能以 行尸走肉的方式來面對漂泊不定的人生。

靈魂不滅的祖先崇拜與鬼神信仰是殯葬禮俗最為核心的禮義內涵,一旦被 視為是違背科學的無知與愚昧的觀念時,由禮義所發展而成的禮文與禮器也就 失去了繼續存在的空間。殯葬禮俗原本就離不開鬼神信仰與宗教活動,是建立在 人與超自然交接的儀式行為,這不屬於科學性的物質真假判斷,不必用科技理 性來否定人性的精神依託。當精神性的價值源頭被根源性的推翻後,所有制度性 與規範性的殯葬儀式也都成為落伍的封建迷信,為祖先祭祀與超度等禮儀成為 多此一舉的無意義行為,進而強調能免則免才是現代化的文明人。簡單地說,在 科學主義下理想的現代人,是不需要殯葬禮俗,可以不要任何殯葬禮儀,連最 簡單的祭拜也不用,死後就直接火化,將骨灰返之大地。這可以是個人理念與生 命主張,但不必要求全民依照辦理。或者說,科學主義者無權要求世人放棄殯葬 禮儀,也不能要求其後人連簡單的祭拜與懷念都不能有,這根本是違反人性的 觀念與行為,是不尊重他人生命主體的權利。

不僅超自然的禮義引發文明的衝突,連人文化的孝道禮義也難以在現代社 會扎根與發展,隨著現代社會人際結構的轉變,家庭生活倫理的逐漸淡薄,生 前已難盡奉養的孝道,更遑論死後能盡殯葬禮俗的孝道禮義。缺乏了孝道禮義時 殯葬儀式就只變成人們財富攀比的世俗性競爭場域,出殯的奠祭因具有表演性 的功能與作用,在現代社會更傾向於盛大與奢侈,追求表面性的好大喜功,根 本性的孝道情感則已亡失殆盡。殯葬禮俗的本義是用來教化人性,啟迪向善的生 命追求與安頓,孝道不是行為的壓抑與宰制,而是人性道德的自覺與實現,是 發自於內心的生命證悟,是生死信仰教化下而來主體體驗,不僅重視自己的生 命,也重視祖先與父母等生命傳承的源頭,建立起彼此相互統合的精神聯結,

在喪禮、葬禮與祭禮的過程中擴大生命存有的價值與意義。外在形式是來自於內 在理念,當人們不再有孝道的信念時,殯葬儀式已不能承擔孝道的體現,反而 成為缺乏人性的競逐空間,是在怕人取孝與沒面子的心態下,講究各種豪華的 儀式排場。

當代社會的殯葬禮俗不僅無法承擔人性向善的教化責任,反而有著牽引人 性向惡墮落的危機,當代殯葬禮俗愈來愈形式化,進而僵化了其內在的禮義,

淪落成人際間追求利益的生存工具,重視外在亮麗的形式主義,卻逐漸喪失其 內在深層的文化意識與禮義觀念,雖然殯葬禮俗仍繼續的保留與發展,形成的 是陡有形式而無內涵的物化與庸俗化等現象。在當代社會殯葬禮俗是不可能完全 消失或瓦解,卻免不了掉落到「有禮無體」的形式主義中,只剩下外在浮華的表 現,缺乏內在真實的情感(鄭志明,2007:210)。所謂「有禮無體」,是指殯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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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俗只重視形式的包裝,比如追求全新機型的殯葬設備,有豪華的運尸車,最 前衛的火化機,還有全部電腦化的服務流程,在技術與設備上不斷地更新,外 在形式與規模極為富麗堂皇,卻未能真正理解與實踐內在禮義內涵,造成禮儀 行為與禮義心靈有著相當大的落差,在行禮如儀的背後缺乏人性相互感通的心 靈境界,只是在表面形式上撐場面,其實背後潛藏各種利益糾葛,以及身心衝 突的潛在危機,一旦爆發後果是極為嚴重。

第二節 當代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 一、重建殯葬禮俗的生命教養

殯葬禮俗是生命禮儀最為核心的文化儀節,依舊是現代人們必須歷經的死 亡歷程,是受到社會制約與倫理規範,為了維持和諧與穩定的生活秩序,殯葬 禮俗是有其存活與發展的空間,只是在惡劣的生態環境下面對著不少艱巨的挑 戰,可能導致外在表現形態的走樣,以及內在禮義精神的瓦解。殯葬禮俗在儀式 上原本就是與時俱進與因地置宜,隨時可以商議切磋與改革,不必牽就或死守 舊有的規模與形態,很難墨守成規而一成不變,但是也不能是苟且式的勉強湊 合與任意調整。所謂「走樣」是指儀式已不能相應於原有的禮義內涵,而是隨著 民眾的好惡與欲望,不是因陋就簡就是奢侈誇富,在形式化的過與不及中,表 現出各種荒腔走板的荒謬鬧劇。這種走樣的殯葬禮俗,顯示出外在的禮儀形式雖 還保存下來,但是支配儀式的禮義觀念與價值系統早已殘缺不全,人們只能以 吃老本的方式來抱殘守缺,在操作上便宜行事與隨意變遷(鄭志明,2004:

372)。

當代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指的不是殯葬禮儀形式現代化與科技化的更新,

應該是禮義精神的重振與實踐,回到殯葬禮俗世代傳承的深層文化結構,繼承 其豐富多姿的精神性禮義內涵,重新建構合乎人性的集體生活模式,積極開拓 合乎現代需求的生命禮儀。殯葬禮義的根本精神是建立在對生命的尊重與人性的 關懷上,這也是現代人最為需要的文化教養工作,殯葬禮俗是要經由儀式的操 作歷程來引導人們的生命體驗,從人性的價值實現來完成社會道德的倫理規範。

殯葬禮俗要更新的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內在的人性教養,教導現代人在科技 發達的物質環境中,更要強化對生命存有的價值認知,積極地關注生與死的文 化內涵,建立起克服與超越死亡的共同生活法則。殯葬禮俗的核心課題即是精神 性的人性,重點在於人性本質的探尋與完成,體驗到生命存有不是著重在身體 的物質形式,應該重視的是精神性的人性關懷,實現相應於人性的精神教養運 動。

殯葬禮俗是人性自我實踐與教養下的智慧結晶,是人類自我心靈走向的生 命體驗,原本就是文化的精神層次,而非重形式或儀式的物質層次,禮儀的復 振應是生命意識的自我覺醒,重建人性化的生活規範。所謂人性涉及到的是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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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的認知課題,包含有形的肉體與無形的心靈,殯葬禮俗雖然著重在處理死亡 後的遺體安置,最為關懷的卻是心靈生命永恆和諧的價值存有,肉體的生死現 象是經由心靈的精神活動來擴大與完成存有的意義與價值,殯葬的根本禮義就 在於人性的生死體驗上,教導人們從生命本質的確認來走過生與死的人生歷程。

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應從現代人生命本質的教養開始,對治現代人各種惡劣的 生態環境,疏通各種被扭曲的生死觀念,化解各種混淆與動蕩的價值意識,直 接回到超越物質形態的人性境界之中,肯定人性不是向惡的道德墮落,而是來 自於持續向善的努力與奮鬥,都能從劣勢的情境中重塑出新的活路來,不管當 代環境如何惡劣,都不能忽略人性教養的根本使命。

現代人在豐隆的物質資源與科技文明中,最缺乏的是對生命存有的認知與 尊重,發展出種種病態的生死觀念,誤以為生命是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不是 害怕死亡,就是隨意死亡,比如可以為情為欲或為財為利而死,不知珍惜自己 的生命,更不懂得體貼親友的感情,不僅自我價值的疏離與空虛,更危害家庭 與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林素英,1997:275)。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是要具有 對治病態生死觀念的醫療能力,是要協助人們從物質性的存在層面提升到精神 性的存在層面,從生物性的本能中領悟到與宇宙之道相應的生命本質。這種精神 性的文化教養,對現代人更為重要,殯葬禮俗不是外在的行為規範,而是人之 所以為人的主體實踐,重新貞定人與宇宙的自然關係,肯定自身生命是可以突 破形體的有限性,交接到天地萬有無限存有的運動能量,不僅追求肉體形式的 舒適與快樂,更重視心靈生命的精神境界,殯葬禮俗正是這種生命能量下的社 會化活動,是集體共同奮進的文化成就,是集眾人之力創造出美好的生態環境。

殯葬禮俗可以說是人性道德實踐極致下的產物,從這樣的標準來看現有的 殯葬禮俗還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應從世俗化的層次提升到更精緻化的文化層 次,引導人們不斷地進行自我生命的反省與覺知,這是一種極為困難的人性自 覺與更新運動,對逐漸庸俗化與功利化的當代社會更是極為不可能,殯葬禮俗 只會繼續往下沈淪,不太容易再有往上提升的契機。這是明知不可為而又必須為 之的社會運動,唯有從人性的文化教養處著手奮進,殯葬禮俗才有著再度恢復 生機的可能性。這是唯一可走的路,文化的再造本質上就是人性主體生命的再立 捨此別無捷徑可走,若不從人性的教化入手,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勞無功的,只 能增長華麗的外在形式,缺乏內在真正的覺醒動力。此種人性的教養也不能只靠 知識教導,還是要落實到殯葬禮俗的儀式實踐上,需要有集體即知即行的推動 力量,是要有志之士共同來營造出更新的社會運動。

二、重建殯葬禮俗的精神信仰

殯葬禮俗的人性道德實踐與教養的社會運動,也可以視為是文化運動或宗 教運動。所謂文化運動,是指殯葬禮俗原本就是人們集體生活的一部分,是人類 整體生命重要的文化結構,殯葬更新的社會運動同時也是一種文化運動,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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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建立生命終極體驗的文化關懷,領悟生命的存有即是文化的實踐,是相應於 天地運行規律而來的道化作用。殯葬禮俗是用來維護人與天地整體和諧的生存秩 序,將人的物質與精神生命相互統合起來,擴大生命存有的形上依據,肯定人 與天地有著精神相通的宇宙能量,認為生與死也是道化的必然現象,殯葬禮俗 是幫助人們突破死亡的形式限制,開拓出無限生命生生不息的文化信念。殯葬禮 俗的儀式設計即是一種文化的操作模式,將人的生命提升到天地的自然秩序之 中,也提升到鬼神的超自然秩序之中,建立出整體和諧的對應法則,肯定死亡 只是肉體物質性的結束,精神性的生命是對應著宇宙的律動而生生不已,是經 由人性的道德實踐展現出無限的生機。

所謂宗教運動,是指殯葬禮俗原來就帶有著宗教的信仰內涵,從原始社會 以來靈魂的鬼神觀念始終是殯葬活動的核心內涵,具有濃厚原始宗教的色彩,

此時文化與宗教是合而為一,人們深信肉體之外還有著靈魂的生命形態,發展 出眾多分殊的鬼神世界。殯葬禮俗與鬼神崇拜是緊密結合的,相信靈魂不因肉體 死亡而消滅,生命會從物質形態轉成非物質形態而存在,認為靈魂可以依附於 肉體,也能脫離肉體而單獨存在,展現出靈魂的非物質性與不滅性,形成了人 與鬼神並存的世界,甚至認為人與鬼神在生命形態上也可以相互轉換,理解到 死亡只是肉體物化形式的消亡,靈魂的精神存有可以等同天地之道而永恆常存。

傳統殯葬禮俗主要目的就是要將亡者轉換為鬼神形態的祖先,享用後代子孫的 香火膜拜,也能以其威靈顯赫的力量來福佑後代子孫。殯葬禮俗是建立在如此精 神性的生命感通上,強調人與鬼神的靈性和諧關係,化解因死亡而導致人際倫 理的破壞,以儀式來重建平衡的社會秩序。

殯葬禮俗依附於宗教,後代宗教也常依附於殯葬禮俗,這是合則兩利的文 化現象。宗教是殯葬禮俗的源頭,同時殯葬禮俗是宗教推廣與傳播的重要場域,

二者的交集是建立在生命體驗與終極關懷上,共同關注生命的死亡現象,以宗 教的信仰與儀式來提升人的主體生命境界。要將殯葬禮俗與宗教信仰完全切割開 來是根本不可能的事,當將鬼神崇拜視為封建迷信大力破壞時,殯葬禮俗也必 然隨之而沒落,所謂移風易俗絕對不是建立在鬼神崇拜與宗教信仰的剷除與破 壞上,脫離宗教信仰的殯葬禮俗必然會耗盡其內在原有的文化力量,最後將奄 奄一息甚至是消失殆盡。否定宗教信仰的同時也毀滅了殯葬禮俗,慶幸的是鬼神 崇拜與宗教信仰不可能被全部否定,導致殯葬禮俗還能源源流長,成為人類主 要的文化景觀與生命禮儀,問題是當宗教信仰受到阻擾或迫害時,造成精神文 明處在惡劣的生態環境下,殯葬禮俗也必然是百病叢生。

傳統殯葬禮俗是儒家、道教與佛教共同關注與灌溉的文化對象,重視儀式操 作過程中的生命感通境界,在各種祭祀與法會的活動中教導人們突破死亡的遺 憾與限制,領受生命的價值與人性的光輝,在繼往開來中不僅表達對亡者的孝 親之道,更重視生者心靈淨化的道德涵養。儒家重視殯葬的祭祀禮儀,是以對亡 者慎終追遠的祭拜儀式,來強化二者的生命情感,實踐家庭與社會的倫理法則。

道教與殯葬禮俗結合下的科儀法事更多,著重在濟生度死的生命關懷,以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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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救苦力、扶度力、濟護力、消災力與保安力等,來為人們拔度存亡與解厄消災

(張澤洪,1999:255)。佛教傳入中國後,也與道教相類似,配合養生送死的 殯葬禮俗發展成多種禮佛懺悔的儀軌,來期求滿足生前的現世利益與死後的淨 土往生,符合民眾遠離諸難與消減諸罪的願意需求。傳統的殯葬禮俗在儒釋道長 期的文化洗禮下,精神性的禮義內涵是相當豐富,肯定生命本原與報本返始的 文化教育。

現代社會的殯葬禮俗,還是需要儒釋道等三教信仰的文化滋潤與人性教養,

也可以接受外來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等信仰的洗禮與發展,在當今 多元的社會環境中,隨著多種宗教的擴充與傳播,傳統的殯葬禮俗已很難維持 獨佔的局面,各種宗教信仰與儀式的加入,擴大了殯葬禮俗多樣的信仰內涵。殯 葬禮俗原本就是開放的精神性文化,歡迎各種宗教信仰的加入與交流,雖然在 觀念與儀式層面上各自不同,但是對人性與終極的關懷是一致的,重視面對死 亡的生命安頓與教化責任,允許民眾依其各自的信仰,發展出繽紛的殯葬行為 模式。殯葬禮俗是不該壟斷與獨佔,應是各自分立與多元操作,在百家爭鳴下相 互交會與發展,協助現代社會在豐碩的物質生活中仍保有精緻性的精神活動,

通過禮儀形式的殯葬文化,來維護群體生活的和諧秩序。宗教仍是現代社會不可 或缺的精神生活,也是殯葬禮俗綿延不絕的文化動力,各自引導其信仰群眾探 求生命的本質與價值定向,以神聖性的終極關懷擴大禮俗的社會實踐。

三、重建殯葬禮俗的服務效益

殯葬禮俗具有神聖面與世俗面,在與宗教精神層面的信仰溝通與生命體驗 的同時,也要重視與社會人際層面的禮儀事業及其服務效益,殯葬禮俗的文化 再造雖然神聖性的人格教養極為重要,但是也不能忽略其世俗性的專業技能與 經營模式。精神性的殯葬禮俗必然要經由具體的制度來落實與運作,發展出與殯 葬禮俗相關的專門事業與專業人員,這些事業與人員可以與宗教無任何關聯,

卻必須協助人們處理死亡事件,其服務的對象是亡者及其周遭的生者,必然要 能尊重有形與無形的生命形態,是要具有人道或仁道的生命關懷,更要強化公 眾服務的使命與公益服務的功能。殯葬事業與從業人員雖然具有營利的產業性質 是建立在商品化的經濟活動上,但是究其工作性質來說,應歸類為服務事業與 服務人員,在追求自身的工作利潤與經濟效益時,也要具有強烈的責任意識與 服務態度,體認到這是極為特殊的生命事業,與一般行業大不相同,承擔與維 護著當代社會生命品質的質量水平。

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是必須仰賴殯葬事業及其從業人員的有心經營,重 視改善人們生活品質的公眾投資,在對應市場經濟的利益考量下,承擔起關懷 族群生命的社會責任。殯葬事業本質上就是一種文化傳承的服務工作,不只是體 力替代的勞務服務,更是文化替代的專業服務,不斷地體現出服務理念中的新 文化與新境界(諸華敏,2003:55)。殯葬禮俗原有就具有著高含量的文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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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行業的從業人員更要重視自身的知識、技能與生命素質,可以說是異於一般 群眾的文化人,不只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更重視社會文化命脈的繼承與傳播,

以文化來服務亡者與生者,使殯葬禮俗得以一代一代地傳承下去,能帶動出人 性的教養與社會的和諧。殯葬事業是專門的死亡服務事業,不僅涉及到人際相交 接的文化內涵,更包含著人與鬼神溝通的神聖境界,經由儀式來安頓陰陽兩界,

是需要有較高精神體驗的文化素質,來完成精緻性的生命服務。

殯葬禮俗是經由殯葬行業來進行社會服務與文化傳承,殯葬業者可以說是 殯葬禮俗的執行者與推動者,是出生入死的文化工作者,不僅要為亡者進行送 終的各項服務,也要撫慰亡者家屬的悲傷情緒,協助其人際網絡的重整。殯葬業 者不能只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體,還要兼具有非營利的文化使命,自覺為公 共服務的社會公益事業,是從事於為亡者安息與生者寬慰的神聖工作,致力於 提升現代人有質量的生存環境與生活品質。殯葬事業更要重視的是自身的職業道 德,要比其他行業具有著更高素質的職業倫理,在追求職業活動的經濟效益時,

更要強化優質的服務品質來獲得消費者的信賴與社會的肯定。殯葬禮俗的文化再 造,應是所有殯葬從業人員的共同使命,共同致力於自身道德涵養與人格素質 的培養,時時的自我陶冶與自我培養,以發自內心的真誠情感來為人們服務,

從臨終關懷延升到葬後的後續關懷,協助喪親者得到心靈最深層的安慰。

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要從殯葬從業人員專業倫理教育入手,培養出比常 人更強的自制能力與道德涵養,能誠懇負責的態度來善待亡者與服務生者。這種 道德品質的培養與完善,不是一朝一夕短時間可以速成的,是需要長時間在實 踐中自我磨鍊,是經由反復的薰陶與訓練而成,發展出有文化涵養的人格氣質,

有強烈人性關懷與實踐的動力,形成強烈的責任感與敬業精神。這是相當嚴苛的 期待與要求,似乎已超出常人的文化水平,顯示出此一行業的特殊性,若無法 強化人才的專業倫理,那麼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要將不 可能的事化成可能,就需要大量文化菁英人才的投入,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

還要有積極的工作熱誠,通過對生命存有的死亡體悟,不斷完善自己符合殯葬 事業所需的人格品質,落實在具體的工作行為中,在工作實踐中樂於行動,樂 於戰勝困難,克服自身的缺點與惰性,養成良好的習慣與品質(何兆琅、陳瑞芳 2004:171)。

殯葬禮俗的文化再造也必須落實在整個制度面上,從內在的禮義落實到外 在的禮文與禮器上,建立起完善的殯葬事業與殯葬制度,所謂殯葬制度不是用 來強制規範殯葬禮俗,而是協助殯葬禮俗能順應時代變遷進行自身的改革與創 新。當代殯葬制度不是用來抵制或禁止傳統的殯葬禮俗,二者不是建立在文化的 對立情境上,應是順著原有的殯葬禮俗發展出符合新時代的殯葬制度,這是需 要政府、業者與人民集思廣益的禮俗再造工作。國家殯葬法規的設置,不是要以 公權力來壓制民眾原有的殯葬禮俗,應是民意與公共決策的相互結合,在既有 殯葬禮俗的文化形態中創造出更符合人性需求的新文化與新制度。殯葬制度是用 來調和人類的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從禮義的生命觀與價值觀來重塑出新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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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制度與行動規範,形成集體共同遵守與奉行的生活典範。

第三節 當代殯葬禮俗的發展願景 一、殯葬禮俗的文化建設

殯葬禮俗是人類固有的生活方式與文化形態,在數千年的文化傳承過程中 是有其深層的禮義結構,儘管外在環境如何快速與劇烈地變遷,人們處理死亡 的生命禮儀仍遵循原有的文化模式來進行,某些外在的表現形式不得不被迫調 整或轉化,內在的禮義精神卻可以經由文化的調適與建設,帶動出殯葬禮俗適 應時代的新契機。所謂文化建設,絕非破壞舊有的文化形式,移植新的文化形式 應是奠立在原有的文化內涵上進行改革與創新,重視傳統殯葬禮俗原有的知識、

技能、經驗、信仰與生命情操等文化基礎,在精益求精與反復錘煉的過程中,發 展出與新時代相契合的殯葬禮俗。文化建設不是對殯葬禮俗進行破壞性的改革,

而是順著喪禮、葬禮與祭禮等傳統結構中進行調適與創新,在文化的精心設計下 不合時宜的殯葬禮俗都能得到恰當的更新。文化建設是指有文化內涵的建設,是 從內在的精神文明擴展到外在的物質文明上,是從尊重人性的基本立場,顯現 出當代禮俗的人文化理念與人文化操作。

現代社會的喪禮已難以完全依循傳統的禮俗流程來進行,在儀節上必然有 所更動與簡化,比如殯儀館已成為當代殮殯活動的主要場所,將遺體冷凍保存 時導致殮、殯與葬必須同一天舉行,整個喪禮流程勢必在壓縮下要重新調整。所 謂喪禮的文化建設,不在於爭論喪禮時間的長短或儀節的多寡,重點在於喪禮 原有的文化功能是否能繼續的傳承與發揚。喪禮原有的四個階段,如臨終禮、初 終禮、殮殯禮與葬後禮等區分,此四個階段仍有助於喪家心理調適的精神慰藉功 能,是值得大體性的保留下來,至於其中的細節則可以依喪家的心理需求與實 際需要來加以調整,或簡或繁,各取所需,不宜硬性規定,首要建設的是人性 的文化教養工作,尊重喪禮的孝道功能,讓生者與亡者都能善盡其生命該盡的 責任與義務。至於缺乏文化教養下導致產生了各種喪禮亂象,是無法錯用公權力 來強力壓制與禁止,還是要回到人性的教養上來形成輿論或禮俗的約束,從人 性的生命體驗來建構出集體共同約定的公共秩序與社會風氣。

現代社會的葬禮更難完全依循傳統的葬式葬法來進行,舊有的土葬與墓葬 在當代有限土地資源的管制下,必然要有所調適與轉變。此時政府基於土地節省 使用的立場,必須制定墓地的管理政策,限制墓地的使用面積,以及推動墓地 的循環使用。所謂葬禮的文化建設,不宜由政府硬性規定單一葬法,比如全面遺 體火化,不適合用法律制定的方式來強制執行,宜採鼓勵的方式,在足夠的火 化與塔葬設施下讓民眾自由選擇(楊國柱,1998:8)。葬禮的文化建設,可以 由全民來主動發起與實施,雖然富有人家的大型墓園比比皆是,但是近年來隨 著佛教的普及傳播,以及墓地減少導致土葬成本的大量提高,人們在務實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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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教養下,火葬的比例逐年的提高,火化採用何種葬式是任由民眾決定,若要 土葬則有用地面積的限制,不得超過零點三六平方公尺,只適合家族墓地的集 體埋葬,大多數的民眾轉而尋求塔葬,已成為現代社會主要葬式,也有少數民 眾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支持不保存骨灰的自然葬,如海葬、樹葬等。

祭禮的文化建設因涉及到意識形態爭議性較大,因靈魂的有無導致有神論 與無神論的對立,在當代民主的多元社會,二者應相互尊重,有神論應尊重無 神論不祭祀的自由,無神論應尊重有神論有祭祀的權益,應各行其是進而相安 無事。有神論者在尋求信仰儀式的精神安頓時,應著重在心靈層次的神聖境界,

遠離外在浮華的物化形式。祭祀規模可大可小,應衡量自身的經濟狀況與現實需 求,追求當下心安的精神慰藉,不宜在形式上相互比較發展成攀比心態,淪落 到買賣性的經濟行為,喪失祭祀儀式原有的本懷與作用。所謂祭禮的文化建設,

是深入殯葬祭祀內在生命關懷的精神活動之中,滿足對祖先慎終追遠的敬仰之 情,也能滿足人們希求福佑與遠離禍害的宗教願望。祭禮是神聖性的宗教活動,

要避免產生庸俗化的商業行為,遭受到外在拜金社會的腐化與敗壞,導致殯葬 祭祀形式的扭曲與變質,這是需要宗教與人們具有文化更新的參與與積極性的 建設。

殯葬禮俗的文化建設,即是重視自身文化的復振與更新,傳統與現代在文 化上是一脈相傳的,適應當今社會環境的禮俗形式與內容,要繼續地復振與升 華,格格不入的舊有禮俗則需要變革與創新,這不是靠外在的力量來強迫其改 革,應順著其文化的延續性與傳承性,與當代的文化走向進行相互的融合,產 生出積極的建設性文化。所謂文化建設,是指當今殯葬禮俗能從文化衝突轉向於 文化融合的過程,解決當代各種殯葬禮俗的發展困境,重現新的文化生機(諸 華敏,2004:25)。由於外在社會結構的急劇變遷下文化衝突是難以避免的,各 種惡劣的生態環境是需要人們共同參與文化融合的建設工作,殯葬從業人員的 責任更為重大,是站在第一線的文化參與者,是帶領殯葬禮俗文化優質發展的 導引者,是會影響到殯葬文化建設的水平與成果的,其主導地位是無人可以替 代的,成功與否與其文化素質有密切的關係,即提升殯葬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

是最為首要的文化建設工作。

二、殯葬倫理的教育建設

除了殯葬禮俗的文化建設外,殯葬倫理的教育建設也極為重要,民眾與殯 葬從業人員都必須強化殯葬倫理的教育工作,提升其文化素質教育,帶動當代 殯葬禮俗的社會實踐。所謂殯葬倫理,是指喪家親友與殯葬從業人員在進行殯葬 活動時,必須確立與遵守的倫理觀念、倫理行為與倫理規範等(何兆琅、陳瑞芳 2004:99)。此處的倫理主要是緊扣著死亡事件而展開,在為亡者送終的同時,

也要幫助生者獲得心靈的慰藉,涉及到生者與亡者之間的情感對應與行為規範,

以及殯葬活動中人與人之間交際往來的行為準則。當代民眾在死亡禁忌的心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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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殯葬倫理極為疏忽與陌生,是亟需要加強與殯葬有關的生命教育與專業教育,

經由教育來建設出健全的生死觀念與人格教養,能夠坦然的面對死亡與順利的 處理死亡,這是現代人必須具備的生命素質,仰賴各種教育的管道,能夠安於 死亡事件中的殯葬倫理。

對一般民眾來說,殯葬的生命教育是偏重在幫助人們意識到死亡在生命中 所扮演的角色,能以莊嚴平靜的態度來面對死亡,甚至已做好了死亡的準備,

從體認死亡中確認生命的意義,從接受死亡來承擔生命的責任,理解到生命離 不開死亡,死亡可以幫助人們記住生命的有限,意識到時間的有限,促使好好 珍惜現在的時光,進而改變了自我的人生態度(吳仁興、陳蓉霞,2004:

219)。亡者家屬可以經由這樣的生命教育,確認自身的殯葬角色與倫理規範,

了解自身在殯葬活動中的權利、責任與義務。在血緣的關係下,喪親者的殯葬角 色是先賦的,體認到親人總會先離我們而去,既使事前無任何心理準備,都必 須立即充實自己的能力來承擔此一殯葬角色,這是無法推辭的倫理責任,在失 親的哀痛中,還是要以禮來對待每個前來吊唁的親友,切忌冷漠無禮,此時的 言談舉止都要有所節制,要求外在的容貌表情都能相應於內心的情感,此時的 情感不宣哀傷反應過度,也不宜哀傷反應不足。

其他非亡者家屬的親友也有各自與亡者對應的殯葬角色,也須要平時多接 受與殯葬有關的生命教育,來遵守應有的禮儀規範。這些親友的殯葬角色,有的 是先賦的,有的是自致的,所承擔的責任比較輕些,在前往喪家弔唁時,要表 達對亡者的哀悼與對家屬的撫慰,要發自內心的真情流露,切忌不可虛情假意 或幸災樂禍等動作。這些親友們的哀悼之情也各自有別,如有血緣的兄弟姐妹,

在手足親情的關係,殯葬角色較接近於亡者家屬,也需要適度的哀慟調適。還有 未結婚的情侶,雖然沒有正式夫妻的名分,哀慟卻是無可避免的,雖然殯葬角 色是糢糊的,卻仍有著無法切割的倫理關係,更需要透過生命教育來建設自己。

另外師生的情分雖沒有血緣的關係,可以不列入殯葬角色,沒有倫理規範的問 題,但是可以依據各自厚薄的感情關係,來表達對老師或學生的哀痛之情。在現 代社會有關殯葬的生命教育是愈來愈重要,當面對各種偶發的死亡事件,可以 避免在未準備好面對死亡的情境下,造成更多的人間遺憾。

殯葬從業人員雖然與亡者無任何關係,卻必須遵守殯葬的職業倫理,要對 亡者存有著尊敬的心意,敬業地處理或安置遺體,對生者更要妥善的關懷與照 顧,是以亡者家屬為主要的服務對象。殯葬從業人員除了文化素質的生命教育外 還要有殯葬專業的養成教育,提升其整體的專門知識技能與文化教養。殯葬從業 人員可以說是當代殯葬禮俗發展的主要推手與傳播者,是需要專業技術與學識 的特殊人才,能殫精竭慮地堅持自己的工作崗位,在長期與死亡打交道的過程 還能展現出熱愛生命的情操,兢兢業業地從事殯葬的服務工作。提升業者殯葬倫 理的文化素質,還是要仰賴專業技能的教育建設,最好能經由高等學府的教育 管道,源源不絕地培養出一大批高生命素質的專業人才,能在自己的崗位上盡 心盡力,不斷地增進自己的生命關懷、知識技能、管理能力與操作技巧等基本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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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

殯葬專業教育的推動,將是殯葬禮俗未來發展的主要願景,大專院校殯葬 專業科系的設置是舉目可待,隨著空中大學生活科學系成立二專的生命事業管 理科殯葬組,2008 年 11 月勞委會正式開辦喪禮服務技能檢定考試後,殯葬的學 校教育將會受到重視,未來從業人員要具有著大專以上的學歷,至少二年的專 業養成教育,以及通過勞委會的喪禮服務技能檢定考試,取得內政部認證的殯 葬禮儀師資格。此一教育建設必定是殯葬禮俗未來發展的主要面向,取代業者目 前內部的職前教育與在職教育,不是短期的培訓與研習,是較長時間的學校教 育與系統研習,經由學術的嚴格考核與生命的倫理教育,可以提高未來殯葬從 業人員的整體文化素質,將會衝擊與改變當今殯葬行業的生態環境,能深化未 來殯葬禮俗改革與創新的文化面向。此種教育建設是需要長期的投資與開展,是 需要大量學術人才與專業人才的投入,豐富了殯葬學術的教育內涵。

三、殯葬形式的藝術建設

除了重視殯葬精神方面的文化建設外,可以加強物質層面的藝術建設,肯 定在殯葬活動中也能展現出藝術的美學境界。殯葬禮俗原本就是精神文明與物質 文明相互統合與作用下的文化形態,抽象的精神觀念還是要透過物化形式來加 以彰顯,藝術是二者結合的主要媒介,可以滿足人們多方面的審美需要,是在 殯葬活動中創造與表現出來的藝術形態,反映出人們殯葬觀念與思想情感的集 體性社會意識。殯葬藝術是多種藝術形態的大集結,或者可以視為是綜合性的藝 術,如經由語言與文字所建構的文學藝術,以音樂與舞蹈所建構的表演藝術,

以雕塑、碑刻與繪畫建構而成的造型藝術,以攝影與影視等建構而成的綜合藝術 從原始社會以來殯葬活動一直是與藝術緊密結合,透過種種鮮明與生動的藝術 形象,產生強烈生命體驗的感動力,更加豐富了人們思想與情感的交流,經由 藝術的體驗鼓舞了生命存有的感受與生存的意志。

在殯葬活動中語言與文字是兩種重要的藝術媒介,以語言與文字符號作為 人際間感情交流的主要信息溝通系統。最早的是口語的文學藝術,以口頭語言運 用在殯葬儀式的各種交際場合中,有助於儀節流程的順利進行與悼念氣氛的營 造,主持儀式的禮儀師或司儀,必須強化自身口語藝術的表達能力,追求的不 是口吐蓮花與妙語如珠的演講技巧,應是配合莊嚴隆重的式場傳達真摯的情感 與追思的情意,與會者在弔祭時也要具有一定的口語表達藝術,能相應於亡者 的人格品質進行相應的口語懷思。文字是用來記錄語言的工具,或稱為書面語言 能將語言經由文字符號留存下來,其文學藝術更為豐富多樣,能穿越時間與空 間的限制,將悼念的情感與思想傳播開來。最常見的是奠文、祭文等文學藝術,

可以採韻文或散文的方式來表達,抒情或敘事皆可,主要用來傳達對亡者的懷 念與崇敬。還有弔文、唁文、輓聯、墓誌銘等藝術形式,以簡短的文字敘述久久不 能忘懷的情感,這是值得後人繼續發揚的藝術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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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傳統的殯葬儀式中更重視歌唱、舞蹈與音樂等表演藝術,這是流傳極為久 遠的殯葬藝術形式,可以說是動作、聲音與詩歌結合的藝術體,是以表演藝術來 豐富了殯葬禮儀的文化內涵,樂舞與歌謠是有助於殯葬禮儀活動的推展,以精 緻性的聲音與動作來表達對亡者的追思與感念。各種表演藝術早就成為殯葬禮儀 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用來避免禮儀的枯槁無味,雖然喪禮的場合免不了 哭泣的哀悼,卻仍須保留祭祀時的歌舞樂傳統,這種祭祀的聲音與動作,不是 用來娛樂人們與神明,而是著重在人與鬼神溝通的神聖交感,是從古老的咒語 與禱詞發展而成的藝術形態,經由手勢與語言演變成舞蹈與詩歌,形成了儀式 歌舞藝術,以生活化的唱腔來敘述孝子思親的感念,配合音樂來傳承世俗的道 德教化。這樣的祭祀禮儀結合了佛教、道教等科儀,內容就更為豐富與多樣,將 宗教意識融合在生命禮儀之中,強化歌舞的符號效用,增強殯葬禮儀的教化功 能。現代殯葬儀式仍然是配合音樂來進行,有的還有唱詩儀式,甚至還可以發展 成純音樂的追悼會,這也是未來可以發展的藝術建設。

雕塑、碑刻與美術等造型儀式,可以運用在喪禮儀式中,大部分是集中在葬 禮的墓園設計上,以造型藝術來帶動心靈的追悼與哀思。近年來公墓公園化是一 種新的發展趨勢,以公園公共設計來美化與綠化公墓,可以算是新的藝術建設。

是以藝術的建設形態來進行公墓生態環境的保護,建立起人與自然、城市與園林 等和諧的生態環境,不僅可以增加市民休閒的空間,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能促進 旅遊服務業的發展(楊寶祥,2004:470)。將死亡禁忌的公墓變成觀光性的陵 園,必然要著重在雕塑、碑刻、園林與美術等造形藝術的經營,可以供人們參觀 瞻仰與生命教育,以及提供旅遊、休閒與觀景等作用,視死亡為生命的自然歸宿 促進亡者與生者在藝術殿堂中更能和諧共處。當代的陵園設計已成為相當重要的 藝術建設,重視陵園宏觀的藝術佈局,在造景上體現墓區整體美觀與協調的風 格與藝術氛圍,維護自然環境與人文環境的整體和諧,避免因陵園建設導致毀 山毀地的做法(陶德才,樊一陽,2004:247)。由於墓地資源的有限性,應該 有墓地或塔位使用年限的規範,確定墓地循環使用的政策,更有助於藝術建設 的推展。

當代高科技的發達,造成影視藝術的流行,也可以引進到殯葬活動之中,

如業者提倡個性化的體驗服務,突破傳統較為枯燥與形式化的儀式活動,強調 要增強參與者在喪事服務中的感受,甚至是獨特的感受,讓個人以個性化的方 式參與喪事活動,讓生者體驗死者的個性特點與交往關係,可以運用與亡者有 關的照片、錄像、光碟、錄音帶、作品等,配合亡者喜愛的音樂、戲曲、花卉、圖案、

紀念物等,造出符合亡者的個性環境,激發人們觸景生情,油然而生緬懷、尊重 敬仰、愛憐與動人之情(金苗苓,2003:50)。此一體驗服務著重在讓二個世界 的人都滿意,運用影視錄像等形聲與立體藝術,來強化生者與亡者的生命交感。

這是以現代藝術來進行殯葬禮俗的更新與創意,對於喪禮的會場可以進行個性 化設計與規劃,建構出獨特的裝置藝術,另外可以經由照片或影像的專輯製作,

留給後人永遠的懷思。在現代藝術的創新下,可以使殯葬禮俗有著更為溫馨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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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氣息(何冠妤,2007:100)。

四、殯葬事業的制度建設

殯葬禮俗在操作的過程中必然會形成各種殯葬組織,來辦理各種殯葬活動 事宜,發展成近代專門的殯葬事業,這些事業的管理與發展,是需要依照殯葬 制度進行自身精緻性的制度建設。所謂殯葬制度,是整合內層的精神文化與外層 的物質文化而成的制約體系,要求人們共同遵守作為行事的準則與規範。殯葬制 度基本上是隨著社會的政治、經濟與文化的變化而調整,昔日歷代的殯葬制度與 當代的殯葬制度有著明顯的差異,當代的殯葬制度是政府經由法律的形式公布,

是帶有著公權力的強制規範,是要全體社會成員共同遵守與執行的法令,如 2002 年 7 月 17 日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是當前較為完備的殯葬制度,未來 還會依實際運作的需要作適度的調整。法令的制度建設是要精益求精,需要隨著 時代的變革而有所調整。此一法令是經過長達十幾年的改革過程,已頗能兼顧當 代生態人文、知識經濟發展與社會公義理念(楊國柱,2003:44)。

《殯葬管理條例》大致上只是對殯葬組織的相關活動事宜作基本性的規範而 已,如第一條曰:「為促進殯葬設施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殯葬服務業創新升級 提供優質服務;殯葬行為切合現代需求,兼顧個人尊嚴及公眾利益,以提升國 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條例。」可見,此一條例關心的重點有三,即殯葬設施、

殯葬服務與殯葬行為等,在法律層面上大多是原則性的要求,在殯葬設施方面,

考量的是公共衛生、永續經營等,以及兼顧殯葬方式多元化,規劃人性化與綠美 化等。在殯葬服務方面,要求建立經營許可與一定規模以上置專任禮儀師等制度 要求收費標準等消費資訊透明化,殯葬生前服務契約預收費用之一定比例交付 信託。在殯葬行為方面,要求業者禁止巧立名目,強索增加費用,禁止擅自轉介 承攬意外事件或不明原因死亡屍體等殯葬服務,也對辦理殮殯事宜妨礙共同通 行與公共安寧等進行規範。至於各種因地制宜的殯葬行為,則是授予地方政府的 自治權利。法律只是進行制度面的原則性規範,其他則仰賴各個殯葬事業體根據 法律的規劃,進行自身經營制度的建構。

所謂殯葬事業大致上可以分為殯葬設施業與殯葬服務業等兩大類,殯葬設 施業主要是著重在殯與葬的設施服務上,原則上應採政府的公家經營為佳,避 免造成土地的流失與供需的失衡,也要避免市場營運的風險,造成各種激烈的 傳銷手段與失序的惡劣競爭,雖然允許私人公司與產業的經營,但是為一種有 限開發與經營的行業,必須接受政府的法律規定與管理。殯葬設施業是一種特殊 產業,雖然需要市場的經營與合理利潤的追求,卻不宜在營運與行銷上過度增 長產品與擴大市場,應著重在質勝於量的經營策略上,不必追求高產值、高銷售 額與高市場佔有率等營運策略,反而要強化總量管制的經營方式,比如靈骨塔 每年要設定最高的容納指標,陵園每年的開發面積要做明確的管控,期求能達 到循環使用的永續經營目標,比如陵園計劃六十年循環使用,那麼每年最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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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開發六十分之一的土地。殯葬設施業應以永續經營為目標,提升產品與服務的 質量,強化品質與售後服務,限制每年的成長比例,導引民眾朝向少佔或不佔 用地的葬式。

殯葬服務業是不同於殯葬設施業,質與量是可以同時並進,在管理、營運與 服務上更要加強制度建設。殯葬禮俗是人們社會經濟行為中必要的消費活動,除 了安置遺體的殯葬設施消費外,在整個殯葬活動過程中還需要殯葬服務業的協 助與引導適當的消費。殯葬服務業的經營者與執行者,是需要有優質的企業管理 與經營制度,在完善的制度下提升為亡者與生者的服務品質。殯葬服務業在經營 管理上是不同於一般企業,比如在行銷策略上,要從市場佔有率轉向顧客佔有 率,建立以顧客導向的經營制度,從賣方市場導向於買方市場,重視企業的公 共形象與社會公益服務。經營使命從利潤導向轉為社會責任導向,必須對員工、

顧客與一般社會大眾都要盡到責任,強調注重品德的全面品德管理,經營規劃 由上而下轉向於由下而上,重視第一線員工的實際服務績效,強化員工的文化 學習與服務效能(王士峰,2006:305)。殯葬事業除了事業體的制度建設,更 要強化工作人員群體價值觀念體系的建立,形成積極服務的制度建設。

殯葬事業在經濟面上要特別重視供給與需求的平衡關係,殯葬事業主要是 以滿足喪家殯葬需求為經營的主要目標,是以殯葬需求作為殯葬供給的依據,

必須以喪家的殯葬需求層次、需求內容與需求彈性等客觀要求,建立起適應殯葬 活動需求的供給體系,保證滿足殯葬活動需求的全部內容。最忌諱的是供給與需 求的不平衡,比如殯葬設施不宜供給不足,也不能供給過量,造成殯葬市場的 惡性競爭,同樣地殯葬服務業者也要根據喪家的需求提供合理的價格與服務品 質,特別要滿足喪家的心理與精神的需要,追求供給與需求相互依存的平衡關 係,不能價格過高或服務不到位,引發出失衡糾紛。此失衡狀況主要還是要透過 市場機制進行調節,必要時政府應在法律的制度建設上提供理性的引導(朱金 龍、吳滿琳,2004:132)。殯葬事業的服務還是以滿足消費者的需要與欲望為 主,特別重視服務品質,要求服務人員的儀態儀表、服務態度、服務程度與服務 行為等是否能滿足喪家需求(徐俊彪、周榮滋,2004:97)。殯葬業者如何建立 優質服務品質,是需要有精緻化的品質管理策略,以制度建設來不斷地自我改 善。

關鍵詞彙

簡化 庸俗化 商品化 物化 殯葬角色 失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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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 有禮無體 走樣 文化教養 文化再造 殯葬倫理 教育建設 文化建設 藝術建設 制度建設 殯葬業者 殯葬設施業 殯葬服務業 生命教育 專業教育 文學藝術 表演藝術 造型藝術 綜合藝術 自我評量

1. 請敘述傳統殯葬禮俗其社會結構變遷的發展困境?

2. 請論述殯葬禮俗在現代化過程中如何被庸俗化與商品化?

3. 請解說現代人在承擔面對死亡的殯葬角色時有何困難?

4. 請對比傳統殯葬的禮義精神是如何不相應於現代社會?

5. 請探究當代殯葬禮俗應如何強化人性的生命教養?

6. 請說明殯葬禮俗與當代宗教發展的互動關係?

7. 請分析如何重建當代殯葬禮俗的服務效益?

8. 請論述當今殯葬禮俗文化建設的發展願景?

9. 請論述當今殯葬倫理教育建設的發展願景?

10. 請論述當今殯葬形式藝術建設的發展願景?

11. 請論述當今殯葬事業制度建設的發展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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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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