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17-01918 (C) 070317 080317
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第二十七届会议
2017 年 5 月 1 日至 12 日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16/21 号决议附件第 5 段提交的国家报告
*阿尔及利亚
* 本文件按收到的文本翻译印发,其内容不意味着联合国秘书处对内容发表任何意见。
大 会
Distr.: General 20 February 2017 ChineseOriginal: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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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次
导言 ... 3
一. 方法与磋商 ... 3
二. 自上次接受审议以来取得的进展 ... 3
三. 本国的人权促进和保护情况 ... 6
四. 就上次审议建议采取的后续行动 ... 9
五. 成绩和良好做法 ... 17
六. 困难与限制 ... 19
七. 人权状况的发展前景 ... 20
结论 ... 21
导言
1. 近年来,阿尔及利亚开启了具有包容性和透明性的改革历程,旨在加强国家 法治、有效治理以及人权与人类的发展。
2. 由于改革规模宏大,因此需要更新现有的立法与监管框架,于是在 2016 年 2 月 7 日举行了广泛的磋商之后对《基本法》作了修订。
3. 改革体现了公共机构促进人权被普遍且有效接受的决心。
4. 其具体体现在公民可以更充分地参与到管理自身事务、改善自身生活环境以 及简化公共服务获取之中。
一. 方法与磋商
5. 根据联合国大会 2006 年 3 月 15 日第 60/251 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 2007 年 6 月 18 日第 5/1 号决议,尤其是决议第 15(a)段提交了本报告。本报告根据经修订 的关于在普遍定期审议框架下编写材料的一般性准则编写(第 17/119 号决定)。
6. 本报告主要出自阿尔及利亚向各国际、各地区的人权机构提交的定期报告,
以及两份分别于 2008 年和 2012 年提交的关于普遍定期审议执行情况的国家报 告。
7. 报告草案是在外交部的协调下经跨部门工作组多次磋商后达成的成果。
8. 阿马齐格高级委员会、国家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伊斯兰高级理事会、促进和 保护人权全国咨询委员会等咨询机构为本报告的编写作出了贡献。
9. 最后,活跃于人权领域的民间社会代表应邀参与了报告的编写。
二. 自上次接受审议以来取得的进展
10. 自 2011 年起,阿尔及利亚开始专注制度改革、政治改革和社会经济改革,
其最终结果是在 2016 年 2 月 7 日对《宪法》作了修订。
A.
违宪审查11. 《宪法》的修订是一项包容性进程的成果,使政治阶层、协会、咨询机 构、国家人物、意见领袖、宗教领袖等各方参与其中,以便收集建议、充实宪法 委员会编写的报告。
12. 人权领域的创新体现在以下方面:
(a) 正式将塔马齐格特语定为官方语言,
(b) 将总统的任期限为两年,不可修改,
(c) 鼓励地方一级的民主参与,
(d) 加强议会反对派的作用,
(e) 在获取工作和职位方面实现男女机会均等的目标,
(f) 改善审前羁押的监禁条件以及限制使用审前羁押,
(g) 对侵权诉讼引入调停机制以及对刑事诉讼引入两审制,
(h) 强调酷刑的刑事性质,
(i) 引入违宪性抗辩,
(j) 仅根据司法机关的合理决定限制公民权利,
(k) 保护个人数据,
(l) 认可和平示威的自由,
(m) 加强对自由使用印刷、视听和电子媒体的保障,不设任何形式的审 查,
(n) 保护儿童、禁止雇佣未成年人工作和关爱残疾人士,
(o) 保障从事文化活动的权利,保障学术自由、科研自由和创新自由,
(p) 承认从事投资与贸易活动的自由和保护消费者。
B. 制度机制
加强议会反对派的作用
13. 为加强政党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经修订的《宪法》赋予了政治党派新的 权利。
14. 经修订的《宪法》赋予议会反对派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措施如 下:
(a) 有效地参与立法工作和对政府行为的监查工作;
(b) 议会机构中的代表比例适当;
(c) 为当选的代表提供财政补贴;
(d) 参与议会外交。
15. 议会每月举行一次会议,讨论议会各反对派团体提出的日程。议会有权在 来自两议院之一的 30 名议员的提议下质询政府。政府应于 30 日内回复以口头或 书面形式提出的质询问题。
16. 对《宪法》所列举的某些条约、公约和协定的批准应获得议会的同意。
17. 向反对派开放公共媒体是经修订的《宪法》规定的原则之一。应该明确指 出,政治党派利用公共媒体的时间应与其在国家机构中的代表比例成正比。
加强司法独立
18. 每次对《宪法》的修订都强化了司法职能,2016 年 2 月 7 日的修订规定了 新的保障。
19. 主要由法官组成的高级司法行政官委员会由共和国总统担任主席,具有行 政和财政自主权,并有权决定法官的职业生涯。在最高法院第一院长的主持下,
委员会确保《司法机构规约》条款得以遵循,并监督法官守纪。
加强宪法委员会的自主权
20. 宪法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具有行政和财政自主权,负责确保各种法 律、条约、法规的合宪性,并确保各种选举的合法性。它的意见和决定对公共机 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具有约束力。
21. 委员会由 12 名委员组成,任期 8 年,不可连任。
22. 宪法委员会由共和国总统负责,对《组织法》的合宪性出具一份强制性意 见。该意见将提交民族院议长、国民议会议长、总理以及 50 名众议员或 30 名民 族院议员。
23. 此外,宪法委员会还接受由最高法院或民族院提交的其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违宪性抗辩)。
设立高级独立选举监督机构
24. 高级独立选举监督机构是一种新机制,旨在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 性。
25. 该机构负责监督选民名册的修订,确保将竞选资源公平地分配给不同的候 选人,保障选举材料可获取、投票站的开关时间以及候选人参加投票的权利。
26. 该机构有权将发现的任何违法行为提交给视听媒体监管机构,以便其采取 必要措施。
27. 若该机构认为其发现的事实,或提交至本机构的事实具有刑事犯罪性质,
则应告知负责当地事务的检察长。
28. 该机构由 410 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半是法官,一半是由民间社会选拔的独 立专家。该机构设有常设委员会,由 10 名委员组成,一旦确定选举群体,委员 会即可定期召开会议、开展工作,必要时可在国外开展工作。
设立国家人权理事会
29. 国家人权理事会是根据《宪法》和 2016 年 11 月 3 日的第 16-13 号法设立的 独立机构,负责向共和国总统报告。
30. 理事会具有法人资格,享有财务和行政自主权,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
并确保在人权领域开展关于尊重人权的监督、预警和评价等工作。
31. 理事会包含的 38 名成员选自民间社会、协会、专业和工会组织及议会的代 表,遴选依据包括工作能力、正直性、专业性以及对人权的关注等方面。理事会 主席由成员选举产生,任期 4 年,仅可连任一次。
32. 理事会向共和国总统、总理和议会提交年度报告并确保报告的传阅。
设立保护儿童国家代表
33. 2015 年 7 月 15 日的第 15-12 号法规定设立一名保护儿童国家代表。这一新 机构隶属于总理,负责在国家层面协调与儿童有关的所有问题,提请政府注意与 其任务授权有关的若干问题并提供建议。
34. 该国家代表负责促进保护儿童权利,做法是执行并定期评估国家和地区的 儿童保护与促进方案。
设立视听监管机构及记者证发放临时委员会
35. 《新闻组织法》(12-05)规定禁止垄断视听活动,特别是确保在分配无线电 频率和发放视听活动许可证方面进一步实现公正和透明。《新闻组织法》规定设 立一个独立的视听监管机构。
36. 关于视听活动的第 14-04 号法规定了机构的使命、职权、构成和职责,并赋 予该机构独立机构所具备的职能,以自主开展工作。
37. 机构设立于 2016 年 6 月,是实现视听活动非垄断化及其自由运行进程上的 重要一步。
38. 为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2014 年 7 月设立了临时委员会,负责清点 专业记者数量,发放记者证,以及筹备负责该事务的国家常设委员会的制宪国民 大会。
三. 本国的人权促进和保护情况
A. 继续进行关于自由权的立法更新进程
39. 改革自 2000 年开始后仍在继续进行,并自 2012 年起开始涉及以下问题:
1. 修订《选举法》
40. 2016 年 8 月 25 日关于选举制度的第 16-10 号《组织法》鼓励各党派强化其 在政治舞台上的角色,以便使党派行动最终通向选举活动。
41. 《选举法》的修订不仅加强了对投票全阶段的监督,还确保在监督投票站 和投票中心以及为候选人及其党派提供选民册方面实现充分透明。经修订的《选 举法》允许候选人所在的党派在选票统计中登记他们的异议和申诉,获取选票结 果副本,并向主管机构提出上诉。
42. 新《选举法》简化了候选人参加地方和立法选举的申请程序,做法是引入 申报原则,修改所要求的签名数量,并为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开支提供更好支持。
2. 加强公民的权利和保障
监禁
43. 2015 年 7 月 23 日的第 15-02 号法令修改了关于监禁措施的规定,加强了已 经引入的旨在保护和加强适用监禁措施的人的权利的规定。
44. 引入了新措施,尤其规定被拘留者可以接受其律师的探望,并允许被拘留 的外国人与本国雇主、外交代表或领事代表取得联系以及获得口译服务。
45. 用民族语言和法语记录上述权利,并将其张贴在所有监禁地点值班室门口 的通告栏内。
审前羁押与无罪推定
46. 新法规明确了启动这一例外程序的规定和条件,规定了该程序的动机、期 限与顺延条件。
47. 第 15-02 号法令规定,在司法信息中必须优先适用一般规则,即被告在诉讼 程序中必须保持自由。该程序不得由法官决定,除非这一措施是允许代表被告、
保护被告和保存证据的唯一措施或该措施可以终止或防止违法行为,或最终可以 避免被告与可能隐瞒事实的同谋串通。
48. 为突出审前羁押的例外性,法律确立了诉诸该措施的条件,特别强调了通 过利用不同的司法审查来诉诸该措施的条件。在上述各项措施不足以保障被告代 表性的情况下,法官可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审前羁押,但预审法官必须向被告说明 理由(被告可以通过上诉进行抗议)。
49. 审前羁押的决定不适用于三年以下的刑期,除非无法保障被告的代表性,
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人员死亡或明显扰乱公共秩序。审前羁押的期限为四个月,对 侵权行为可延期一次,刑事行为两次,如果处罚为 20 年监禁、终身监禁或死 刑,则可延期三次。
50. 这一新制度鼓励了立即审判程序的引入,以取代现行犯罪程序,减少了审 前羁押的人数。
51. 此外,电子手铐的使用、以社区服务代替羁押以及针对外籍人士的保释加 强了司法审查措施。
针对暴力侵害妇女的刑事定罪
52. 根据第 15-19 号法对《刑法》作出的修改引入了新规定,允许将侵犯妇女尊 严、身体或心灵完整性等特定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53. 家庭暴力,身体虐待,攻击,重复性的言语或精神暴力,家庭成员的遗 弃,在公共场合通过任何行为、手势或言语骚扰妇女伤害妇女自尊心的行为,任 何通过突然袭击、暴力、胁迫或威胁对受害者进行性侵犯的行为,任何形式的性 骚扰,性语言或含有性暗示的话语等,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54. 对以下行为规定了强制性惩罚:在工作场合发生的且受害者为不满 16 岁的 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由于受害者的脆弱性、疾病、残疾、生理或心理缺陷等因 素而更易实施的犯罪行为,对孕妇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在未成年人面前或在武 器胁迫下发生的犯罪行为。
55. 为支持存在现实困难或养育未成年儿童的离婚妇女,特别是为满足她们的 物质需求,规定了新措施,以提供物质和财政支持,例如通过根据 2015 年 1 月 4 日的第 15-01 号法设立的一个专项基金为离婚妇女及其养育的未成年儿童提供 生活费。
管理和媒体行为的非犯罪化
56. 根据第 15-02 号法令对《刑事诉讼法》作出的修改引入了新规定,允许对导 致公共或私人资金失窃、挪用、损失或丢失的管理行为提出的起诉施加限制,做 法是在采取公共行动前要求社会机构预先提出申诉。
57. 这样一来,就解除了对管理者的限制,以便更无顾忌地开展后续行动。随 后,应由董事会和大会等法人机构就管理者的违法行为提出申诉。
58. 此外,修订后的《宪法》规定,“不可对媒体罪行判处监禁。”
保护儿童
59. 2014 年 2 月 4 日的第 14-01 号法引入了新规定,包括将携带未成年人行 乞、拐卖和性侵儿童等行为定为犯罪的规定。法令规定了年满 10 岁的儿童的刑 事责任,并指出,对未满 13 岁的未成年人只能进行采取再教育措施,发生违法 行为时,只能对其进行警告,对于 13 至 18 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接受保护或再教 育,或减轻处罚。
60. 2015 年 7 月 15 日关于儿童保护的第 15-12 号法进一步界定了属于这些类别 的人群范围,其中一部分范围与以往法律规定的范围有出入。
61. 该法令规定,要通过一系列相应措施,保护儿童免受任何形式的偏见、忽 视、暴力、虐待、剥削或身体侵犯(精神侵犯或性侵犯),并在紧急、灾难、战争 和武装冲突等情况下保护儿童的权利,保护儿童不受媒体侵犯,以便避免任何损 害儿童身心平衡的行为。
62. 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拘留应在恰当的地点按照尊重人类尊严、符合儿童性格 特点和特定需求的方式进行。在询问遭受性侵的受害儿童时必须进行影像录音,
并在问询过程中提供心理协助。
B. 人权意识的启示、传播与教育
63. 司法部机构内的各类培训项目为全体法官提供涵盖了入门、进阶与再进修 阶段的模块。
64. 监狱安全和管理部门在对军官、士官及执法人员的教育中加入了人权内 容。
65. 根据其任务授权,国家人权机构(增进和保护人权问题国家咨询委员会)继续 开展人权知识的教育工作,该项工作覆盖多个地区,让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及媒 体等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受益。自 2012 年以来的主要项目如下:
(a) 组织关于条约机构的讲习班:
人权事务委员会,2012 年 4 月,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2012 年 5 月,阿尔及尔,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2012 年 8 月,阿尔及尔,
儿童权利委员会,2013 年 4 月,康斯坦丁,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2013 年 10 月,阿尔及尔,
(b) 关于妇女权利保护的国际机制的培训,2012 年 9 月和 2013 年 11 月,
(c) 关于残疾人权利的培训,2013 年 2 月、5 月和 12 月,
(d) 关于《禁止酷刑公约附加议定书》的研讨会,2013 年 2 月,阿尔及 尔,
(e) 面向委员会成员就《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所提建议采取后 续行动的培训,2014 年 12 月,阿尔及尔,
(f) 面向记者的培训:媒体与人权,2015 年 4 月,阿尔及尔,
(g) 在多个省份开展的面向司法部、安全部及国家宪兵队人员的关于刑事 诉讼程序改革的一系列培训。
C. 与国际人权机制的合作
66. 2010 年,政府向七名特别程序的任务负责人发出了邀请,其中五名此前访 问过阿尔及利亚,另外两名在 2012 年以后访问了阿尔及利亚,具体情况如下:
(a) 2015 年 1 月 24 日至 2 月 3 日,联合国受教育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基肖 尔·辛格先生来访。
(b) 2016 年 4 月 27 日至 5 月 10 日,联合国健康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代纽 斯·普拉斯先生来访。
四. 就上次审议建议采取的后续行动
A. 指出的建议
67. 建议 5 和 6:阿尔及利亚接受关于实施该许可的建议。审议继续。
68. 建议 12、14、15、19、22、23 和 68:阿尔及利亚遵守其承诺。议会通过的 关于民主自由的法律符合国际标准。
69. 国家立法的修订是一项持续的进程。这一努力源自与法律实施主体密切相 关的公共机关所做的定期评估。评估旨在梳理良好的做法,尤其是发现法规的局 限性,加以修改和超越。
70. 经修订的《宪法》为新闻和表达自由提供了新保障,要求不得对新闻从业 人员实施任何监禁处罚。同样,《宪法》也规定了和平示威的自由。
71. 另见对建议 17 的答复。
72. 建议 30、83、84 和 85:阿尔及利亚没有针对公民的歧视性法律。
73. 自独立以来,阿尔及利亚废除了具有歧视性的立法和监管措施。《宪法》
规定,所有公民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同时享有同等的法律保护。阿 尔及利亚的立法充分参考了国际公约的规定,受到了非歧视原则的启发。
74. 继承权源自穆斯林法律(《伊斯兰教法》)。鉴于丈夫而非妻子对掌握嫁妆和 生活费负有责任,法律对继承权作了整体统一的规定。男女继承权的差别只适用 于一个具体案例,但存在很多女性不止一次继承财产,而男性没有继承的情况。
75. 见对建议 29、33、34、35、36 和 37 的答复。
76. 建议 17 以及 23 的一部分:2011 年 2 月 11 日解除了全部领土范围内的紧急 状态。阿尔及尔省的特别措施旨在确保保护生命和财产不受恐怖分子的侵犯,尽 管其可能性已被降至最低。
77. 需要指出,在阿尔及尔,由政治党派和其他协会组织的、得到事先批准的 示威和静坐活动继续存在,这体现在阿尔及利亚近些年的各类选举中出现了数以 千计的集会活动。
78. 2012 年颁布的《新闻法》和《社会团体法》就是为加强实现意见和表达自 由权而制定的,它们完全符合这一领域的国际标准。
79. 建议 86、87、88、89、104 和 112:阿尔及利亚充分配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的特别程序。本着这一精神,并结合本国实际,阿尔及利亚邀请了七名任务负责 人,其中五名已经访问了阿尔及利亚。
80. 阿尔及利亚将充分考虑其他任务负责人提出的任何访问要求,并将与相关 人员继续协商。
81. 建议 90、91 和 92:自 1993 年 9 月以来,阿尔及利亚在事实上暂停了对死 刑判决的执行,并对《刑法》进行了改革,要求仅限于对最严重的罪行适用死 刑。对于持枪抢劫、非法贩运毒品、故意纵火、情节恶劣的盗窃、伪造货币和走 私等违法行为,用剥夺自由取代死刑。
82. 通常情况下,最终判决前对死刑的审议会减为无期徒刑。
83. 建议 93 和 9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阿尔及利亚曾遭遇恐怖主义引发的安全 危机。作为对此次危机后果的反思,阿尔及利亚选择建立一种处理并结束危机的 国家内部机制,并提交给人民以争得他们的同意,即《民族和平与和解宪章》。
84. 该《宪章》经全民表决通过,旨在重建和平、恢复社会凝聚力以及缓解恐 怖主义行为对人民造成的巨大伤痛。
85. 根据《宪章》,民族和解既不是个人行为,也不是遗忘和有罪不罚的借 口,而是为适应阿尔及利亚的国情所采取的一种过渡时期司法形式。
86. 该《宪章》是对全体人民的一个民主答复,旨在终结流血冲突,建立持久 和平,通过团结和宽恕为阿尔及利亚人民开启未来的希望,为后代子孙建设国 家。
87. 建议 107:作为文明国家,阿尔及利亚认为某类人的偏差是个人行为,不属 于人权范畴。
B. 部分执行的建议
88. 建议 8 和 9:阿尔及利亚是大部分国际人权文书的缔约国。2016 年 9 月 27 日,阿尔及利亚通过了《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关于非洲妇女权利的议定书》
和《非洲民主、选举和治理宪章》。
89. 阿尔及利亚在 2005 年加入了《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 约》,并正在研究加入国际劳工组织第 189 号《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公约》。
90. 建议 69:关于社会团体的第 12-06 号法强调了组建社会团体的权利,要求 行政机关在明确期限内对此类注册申请予以回复,并表明行政机关只有在申请不 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方可保持沉默或予以拒绝,并交由法院审查。
91. 关于社团融资,法律并未对从国外获取资金作出禁止。相反,法律鼓励在 遵守公认标准的前提下建立伙伴关系,这些标准包括负责人的廉洁性、财务透明 度、非政府组织接收资金的兼容性,以及资金使用的可追溯性。
92. 建议 95:2013 年 12 月,阿尔及利亚政府在原则上同意了工作组访问阿尔 及利亚的事宜。双方继续讨论商定职权范围和落实期限。
93. 另见对建议 86 的答复。
94. 建议 105:在阿尔及利亚,监狱机构隶属于司法机关。当地的主管检察官负 责对监狱机构进行定期检查。此外,阿尔及利亚的非政府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和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定期访问监狱以及警察局和宪兵队的拘留所。
95. 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访问过 265 次,在无他人在场的情况下与数千名被 拘留者进行了交谈。
1. 对拘留所的检查
检查机关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检察官 9 331 9 679 9 766
2. 对监狱机构的检查
检查机关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检察官 2 018 147 219
监督主任 10 355 6 156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16 13 12
非政府组织 2 331 1 757 2 395
C. 执行的建议
96. 建议 10:在批准联合国相关文书之前,阿尔及利亚已有一部关于残疾人士 的框架法律(2002 年 5 月 8 日第 02-09 号法)。此外,《宪法》保障为无法工作的 残疾人士提供最低的养老金福利。
97. 建议 13、16 和 20:阿尔及利亚的所有法律都保障公民享有意见、表达和结 社自由。另有具体法律对如何行使这些权利作了规定。
98. 见对建议 25 的答复。
99. 建议 18:早在 2011 年 2 月 9 日以前,阿尔及利亚就已解除紧急状态,包括 取消宵禁、关闭管理安全营以及停止对某类人实施的软禁,并逐渐在一般法的案 文中废除、修订和/或修改在 1992 年采取的所有法律措施。
100. 建议 21:在阿尔及利亚,不存在因发表意见而被捕的人。此外,作为 2011 年和 2012 年立法改革的一部分,新的《新闻组织法》不再包含监禁处罚。
经修订的《宪法》也提及了这一措施。
101. 建议 24:政党是机构框架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国家为各党派提供了不动产 和设施,以保障其开展各自的活动。自 2012 年颁布法律以来,共批准成立了 43 个新政党,总数达 71 个。
102. 《宪法》保障政党享受平等待遇以及公平获取公共媒体资源的权利。《组 织法》对补偿选举费用作了规定。
103. 建议 25:不存在将行使宗教自由权定为犯罪的法律。在开展宗教信仰活动 时,应遵守同样适用于穆斯林信仰活动的规则。
104. 阿尔及利亚的法律并未将改变信仰的行为定为犯罪,因为任何改变信仰的 人都不能因为其信仰的改变而受到刑事处罚。
105. 建议 28 和 32:在阿尔及利亚,不存在阻碍妇女担任各种职务、争取工作 机会以及获得资格或奖励的阻碍。
106. 国家致力于鼓励妇女在公共机关、行政机关和公司任职,促进在就业方面 实现性别均等原则。
107. 2004 年 4 月 19 日,阿尔及利亚通过了《妇女政治权利公约》。2008 年修 订了《宪法》,确立了妇女在民选议会中的政治代表地位。2012 年 1 月 12 日颁 布了一项《组织法》。
108. 建议 31:公民平等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109. 建议 38 和 42:2007 年,政府通过并实施了一项打击暴力侵害妇女的国家 战略,随后,又出台了一项涉及媒体、宗教、学术界和民间社会团体等各界人士 的沟通计划。
110. 建议 43:阿尔及利亚的《刑法》对于在工作场合、公共场所或私人空间实 施的各种暴力行为予以惩罚。
111. 见对建议 39、40、41、44、45、46 和 47 的答复。
D. 已接受的建议
112. 建议 11:在特别报告员与安理会各成员国的互动对话中,阿尔及利亚介绍 了已采取和将采取的措施,以落实提交给理事会第二十届全体会议的报告中所载 的建议。
113. 见对建议 16、21、24 和 25 的答复。
114. 建议 26、27、48 和 49:2007 年,政府通过了一项打击暴力侵害妇女的国 家战略。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
(a) 制定了一项沟通计划;
(b) 开展研究;
(c) 收集数据;
(d) 制定针对打击暴力侵害妇女领域的利益攸关者的手册;
(e) 培训相关人员,以加强对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的关爱。
115. 战略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由一个国家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来自各个领 域,包括:机构、民间社会、学术界、社会工作者。
116. 建议 29、33、34、35、36 和 37:《宪法》中的一系列条款均体现了两性平 等的原则,在这方面,应注意到女性:
(a) 可以申请所有公职;
(b) 可以成为选民以及任何选举的候选人;
(c) 可以成立政党、协会、工会,担任领导者或代表;
(d) 可以通过任何途径自由表达意见;
(e) 可以组织会议和示威活动;
(f) 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上诉;
(g) 可以选定住所,可以在国内外自由通行;
(h) 享有法律规定的包括住房在内的所有社会福利,除非某些福利要求满 足资格条件;
(i) 有权接受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
(j) 有权接受各领域的职业培训;
(k) 有权享有预防性或治疗性的医疗保健;
(l) 可以签订各种合同;
(m) 有资格获得法律规定的信贷或类似各种形式的借款。对于银行贷款和 抵押贷款,法律不作歧视性规定;
(n) 可以获得工作以及职业发展和晋升的机会。
(o) 有资格享有同等薪酬、法定节假日和退休待遇。
117. 建议 39、40、41、44、45、46 和 47:阿尔及利亚的法律并没有区分各种 形式的暴力侵犯行为,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受害者遭受的实际后果规定了一系列 惩罚措施,其中包括对性骚扰的惩罚。
118. 2014 年 3 月成立的一个跨部门委员会提议在《刑法》中增加关于暴力侵害 妇女的新规定,新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通过。
119. 见第 52、53 和 54 段。
120. 关于经济暴力,对关于遗弃家庭成员的第 330 条作了修改,加入了关于遗 弃妻子的规定,以保护女性不受胁迫和恐吓对其财产或资源的剥夺。
121. 为使立法符合基于财产分配原则的婚姻体制,废除了婚内盗窃的免诉理 由,可通过上诉追究任一方的刑事责任。
122. 建议 50、51、52、53 和 55:对于任何践行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或治理 的行为,立法者应在制定法律时考虑已批准的国际条约。
123. 上述原则是基于批准的国际条约高于国家法律的事实。若国家法律不符合 国际条约,宪法委员会可予以删除。
124. 对阿尔及利亚《宪法》文本的多次调整和修改始终在力求增强权利的有效 性,并通过在实践中观察到的不足来加强权利,使其更加明确、高效。
125. 建议 54:阿尔及利亚已经落实了防止和打击腐败的制度,相关的国际公约 进一步强化了 2006 年 2 月 26 日的第 06-01 号法,此外,《刑法》也对惩罚腐败 行为作了规定。
126. 阿尔及利亚设立了打击腐败的机构,其中包括:防止和控制腐败国家机 关、腐败镇压总局、金融情报处理局、审计法院以及国家财政稽核总局。
127. 建议 49、96、97、98、99、100、101 和 102: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 下,阿尔及利亚制定了名为“适合儿童成长的阿尔及利亚”的国家行动战略,参 与方包括国家机构、民间社会以及儿童与青少年咨询组。
128. 该战略的时间跨度为 2008 年至 2015 年,主要涵盖以下四个领域:儿童权 利、健康生活方式的推广、教育质量和儿童保护。为确保就该计划采取后续行 动,成立了一个涵盖国家机构、民间社会、儿童和青少年等参与方的指导委员 会。
129. 关于打击暴力侵害儿童的战略强调了暴力行为的预防和受害者的重新融入 社会这两个方面。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教师、社会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有义务 报告在学校或在家庭发生的可疑暴力案件。该战略附有一项沟通与培训计划。
130. 建议 56、57、58、59、60、70、76 和 80:受教育权和健康权是《宪法》
规定的基本权利,是免费且普遍的。阿尔及利亚提前完成了关于这两方面权利的 千年发展目标。
131. 全国各地享有同等待遇和优惠,特别是在道路、教育和医院等基础设施以 及供水、卫生和供电等服务的使用方面。
132. 高原地区和南部地区受益于各类特别发展计划,这些计划涵盖各个领域,
包括教育、卫生和就业。
133. 开展的行动涉及基础设施的完善、校车集体接送以及提供各种形式的关 爱,特别包括在国家教育机构或职业培训机构中建立寄宿制。
134. 见对建议 81 的答复。
135. 建议 61、62 和 77:国家的社会政策给予全体公民同等机遇和优惠,不论 其身在何处。
136. 除了给人民带来实在利益的五年经济复苏计划外,国家还实施了鼓励某些 省发展的特别计划,旨在通过普及相同的服务设施以促进人民定居,以便控制人 口向中心城市涌入,尤其让全社会共享创收成果。
137. 在此背景下,在阿尔及利亚南部地区设立一些新的行政区(专区)。
138. 建议 63:非歧视原则适用于任何情况,无论是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还是享有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
139. 社会政策打击排斥行为,并增强青年、妇女和残疾人士权能,以促进他们 融入社会、摆脱贫困。
140. 建议 64:国家将国内生产总值的 30%用在社会政策和民族团结方面。社会 福利覆盖教育、文化、健康、住房、社会保障、水、卫生和能源。
141. 建议 65:2000 年代早期启动的司法改革是人权保护的阵地之一。
142. 除修订相关法律案文、使其符合国际条约以及阿尔及利亚新国情以外,还 增加了法院的数量,并对监狱机构的基础设施进行了现代化更新。
143. 此外,信息和通讯技术的使用也推动了司法改革,由于相关服务实现了质 的飞跃,公共司法服务的使用者可以通过简单的应用程序获得所需资料或远程跟 进司法记录。
144. 建议 66 和 67:民间社会是公共机关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这体现在现有 协会数量已超过 110,000 个。
145. 建议 71 和 72:阿尔及利亚政府将促进健康作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a) 健康权是一项宪法权利;
(b) 健康权的获取是免费且无歧视性的,面向外籍人士开放,无论其是否 具备居留资格;
(c) 健康卡覆盖境内所有地区。
146. 国家计划通过与各部门签订业绩合同来提高服务质量,一方面为了提高服 务质量,一方面为了精简服务开支。
147. 建议 75:《基本法》对为残疾人士提供支持作了规定,其表述为,“国家 应致力于为有特殊需要的各类弱势群体提供便利支持,以使其享有与所有公民同 等的权利,并融入社会生活。”
148. 《宪法》规定:“要为还无法工作、无法继续工作或永远无法工作的公民 提供生活保障。”
149. 国家为保护和促进残疾儿童权利所做的努力体现在提供各种照料安排,以 确保残疾儿童融入其家庭、教育和社会经济环境。
150. 这些措施的依据是 2002 年 5 月通过的关于促进和保护残疾人士的法律以 及一系列具体的执行案文。
151. 建议 73、74 和 78:国家的教育政策以儿童受教育机会平等为基础。小学 至大学阶段教育免费。6 至 16 岁儿童必须接受教育,否则将对父母予以处罚。
152. 为了更好地打击辍学现象,国家为教育条件匮乏的儿童实施一项教育补救 战略,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涉及学费、课本及学习用品、食堂、交通等方 面。国家承担偏远地区受教育儿童的寄宿费用。
153. 女孩享有与男孩同等的权利。该政策对接受教育的女孩具有显著的积极成 果。
154. 建议 79 和 106:受教育权是政府议程的核心。除赋予受教育权强制性以 外,还赋予其普遍性,以便所有儿童都有条件接受教育。
155. 文化权是阿尔及利亚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公民意识的培养密不可 分。每次开学季都会选定一个主题,向学生进行讲解,并使其贯彻到整个学年的 教育中。
156. 这一方法也适用于干部队伍和其他参加未来国家精英培训的人员。高等教 育机构(专科学校、大学和精英学校)教授关于人权的课程,人权问题也列入了老 师、教授和其他教学人员培训的考核中。
157. 人权教育是阿尔及利亚公共机关和民间社会的宣传重点。
158. 建议 81:阿尔及利亚采取了应对人口挑战的措施,制定了一项旨在利用人 口红利优势的战略计划。2008 年 4 月,政府通过了鼓励就业、解决失业问题的 行动计划,该计划基于以下目标:
(a) 通过支持能够创业的投资解决失业问题,做法包括采用税收和附加税 等措施以及减免利息,
(b) 通过培训提高职业相关的技能,
(c) 通过创业项目直接促进就业,
(d) 提高劳动力市场机构的效率,通过中介机构匹配就业需求与企业岗 位。
159. 以上措施增加了就业人数,2008 年至 2015 年期间新增青年就业岗位超过 1,800,000 个。
160. 建议 82:2012 年 4 月以来,阿尔及利亚政府先后提交了以下报告:
(a) 《残疾人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初次报告;
(b) 关于《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二次报 告;
(c) 关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二十次和第二 十一次报告(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d) 关于儿童士兵的初次报告,附加至《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儿童 权利委员会);
(e) 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四次报告;
(f) 关于《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的第五次和第六次报告;
(g) 关于非洲儿童权利和福利的初次报告;
(h) 关于《阿拉伯人权宪章》执行情况的第二次报告。
161. 建议 103:《宪法》禁止奴隶制、剥削和奴役。
162. 2016 年修订的《宪法》第 10 条强调,严禁国家机构:
(a) 建立封建主义、地方主义和裙带关系;
(b) 建立剥削关系和依附关系;
(c) 违背伊斯兰道德观和十一月革命价值观。
163. 阿尔及利亚批准了《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在 成为相关国际条约缔约方之前,阿尔及利亚加速了立法进程,并通过调整国家法 律框架、在 2016 年设立人口贩运国家委员会加强了立法。
164. 《刑法》补充了 2009 年 2 月 25 日第 09-01 号法引入的两部分新内容,即
“贩运人口”和“偷运移民”。
165. 新第 303 条之四至 303 条之十五规定,“人口贩运”的罪行是根据《人口 贩运议定书》规定的。对实施这一行为的犯罪者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若受害者 因年龄、疾病、身体或精神缺陷等原因而处于弱势的情况显而易见或犯罪者对此 知情,则应对判处更严重的惩罚。
166. 建议 108:除遵守《结社自由法》之外,结社者不受任何限制或阻碍。阿 尔及利亚目前有 66 个组织,据称涵盖 250 多万雇员和 35 个雇主组织,其中 4 个 为联合会。
167. 建议 109:联合国适当住房问题特别报告员拉克尔·罗尔尼克女士在 2011 年 7 月 9 日至 19 日期间访问了阿尔及利亚,评估了公共机关在向公民提供住房 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以作为政府为减少住房赤字、消除贫民窟而通过的战略计划 的一部分。
168. 近些年通过的各类计划实现新增住房逾 250 万套,住房形式多种多样。
2015-2019 年期间的计划登记了新的住房项目。
169. 建议 110:阿尔及利亚政府与人民团结一致,支持人民争取政治解放和经 济独立。这一信念源自国家历史,尤其是反对殖民主义的民族解放战争。
170. 阿尔及利亚为加速非殖民化进程,尤其是非洲的非殖民化进程作出了贡 献。这充分体现在对撒哈拉人民的一贯支持。阿尔及利亚支持处于外国殖民统治 下的人民争取自决权,并为他们提供政治和外交支持,帮助他们实现正义事业的 胜利。
171. 建议 111:阿尔及利亚维护多边主义,认为多边主义在区域一级和全球一 级提供的空间能够让人类大家庭通过其多样性和不同组成部分,用缓和的方式表 达观点,从而促进辩论。
172. 上述信念体现在阿尔及利亚对联合国各类基金、方案和其他机构,包括联 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自愿捐赠上。
五. 成绩与良好做法
A. 公共生活的道德化
173. 作为自本世纪初以来启动的改革整体进程的优先事项,反腐败斗争加强了 国家法治和有效治理。
174. 作为一项预防措施,规定了高级官员和民选官员在被提名或选举以及在任 期结束时必须公布财产。公布财产是为了防止公职人员、地区或国家民选官员利 用权力非法敛财。
175. 作为一项监测措施,2004 年成立了金融情报处理局,通过接受对可疑行为 的举报,以侦查洗钱行为。
176. 防止和控制腐败国家机关是一个独立机构,享有司法权和财政自主权,直 接向共和国总统报告。该机构是国家反腐败战略的主体。在针对财产申报的投诉 案件中,该机构仅在行动的执行阶段介入。
177. 2013 年 3 月设立的腐败镇压总局是一个新的、专业性的侦查机构,集中了 各领域的司法警察和金融专家。
B. 公民行政的现代化和进展
178. 阿尔及利亚在 2016 年设立了国家公共服务观察所。作为咨询机构,该所 负责评估公共政策,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179. 作为鉴定、审计、评估和干预机构,观察所协助政府和公共机关重建公共 服务,参与电子政务的推行进程,并在公共服务运转框架中充当战略监督机构之 一。
180. 内政和地方政府部在简化行政手续与权力下放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主要 包括:
(a) 设立省委员会,负责公共行政服务的重建;
(b) 修订《公民身份法》;
(c) 实施全国公民身份自动登记;
(d) 简化市政和领事服务所要求使用的公民身份档案;
(e) 为在国外出生、在领事馆登记的公民在提取公民身份档案的程序上提 供便利;
(f) 车辆登记卡文件管理权的下放及其手续的简化;
(g) 简化公民身份档案错误的更正手续;
(h) 严格监督公共服务改善措施的执行情况。
181. 还将执行其他措施,其中包括全国生理特征身份证的发行、全国驾驶执照 档案的推行、行政档案的电子化以及省市政补贴的电子化管理。
182. 司法部持续强化法院系统,目前共计有 219 个法院及其 23 个下属法院,
47 个上诉法院,37 个刑事法院和 1 个最高法院。行政法院系统包含 38 个行政法 院和 1 个最高行政法院。另设立争议法庭,负责调解两个法院系统之间的管辖权 冲突问题。
183. 司法区域划分的根据是管辖区域的分布,同时结合了处理事件的数量以及 不同地区之间因距离产生的困难。
184. 为促进现代化和更好地满足公民的要求,实施了以下措施:
(a) 犯罪记录和国籍证自动发放系统的使用,
(b) 司法档案管理系统的远程访问,
(c) 监狱人员的管理和自动监测,
(d) 建立逮捕证管理系统,做法是利用涵盖所有被依法逮捕和被终止搜寻 的逃犯的全国数据库。
185.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建立了一个名为“Chifa”的社会保障数据库并提 供远程医疗服务。该举措有利于建立服务目录,严格确定受益人名录,并确定定 期更新的合作伙伴。
186. 各公共行政机关重视有特定需求的人员,为他们提供特别援助,例如为乘 坐轮椅的残疾人士修坡道,设立接待弱势群体的特别窗口,对工作人员进行手语 培训,以及编制教材、为文盲人员普及权利知识。
187. 开通了一系列绿色号码和网站,以便公民报警、咨询行政手续、跟踪案件 进度以及举报公职人员或机构违反人权的行为。
六. 困难与限制
A. 人口红利
188. 阿尔及利亚重视青年人的潜力,并确保青年人的权益,以便青年人在社会 的不断发展中扮演主体角色。
189. 政府采取了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银行业和民间社会的多项措施,以便发 挥这些主体在就业市场上的作用,鼓励青年在农业、信息和通讯技术和手工业领 域自主创业。
190. 在该政策之下,出现了数以十万计的微型企业,对职业教育、培训以及将 青年人纳入就业市场等方面作了补充。
191. 上述行动也有助于打击社会丑恶现象和各种形式的极端主义、教化和激进 主义行为。
B. 紧张的地区安全形势
192. 近年来,萨赫勒-撒哈拉地区频繁遭受恐怖主义活动,这很大程度上是人 民起义导致的不稳定性造成的,另外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吸引力也是一个原因,因 为从劫持人质、贩毒、贩卖人口和各类走私等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中可以牟取巨 额暴利。
193. 有组织犯罪活动的犯罪所得为恐怖主义集团提供了配置不同口径武器的资 金来源,特别是为建立武器库提供了资金来源,其中一些已被发现,而另外一些 则逃出了政府安全部门的监管。
194. 这些恐怖集团建立的分支机构是地区稳定的一大威胁。阿尔及利亚在阻止 和消除恐怖集团的集合、活动和部署方面始终走在前线。对阿尔及利亚而言,沿 国境持续进行安全武装部署将是持久挑战,政府为此投入了大量资源,并与该地 区其他国家合作,以保证军事行动、遏制威胁、确保稳定。
C. 石油危机造成的损失
195. 阿尔及利亚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其能源资源的开发。近年来,政府采取了多 项发展计划和方案,以振兴经济、促进经济增长、减少失业并确保公民福利。
196. 上述国家举措伴随着一项非常优惠的社会政策和一个旨在促进公民为人类 发展做贡献的民族团结制度。
197. 能源资源国际参考价格的下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能力。迄今为止,外债的 提前偿清和储备基金的建立有效遏制了此次危机的冲击,使国家能继续执行公共 投资和社会福利转移政策。
198. 财政收入的下降趋势促使政府能够合理安排运转开支,但这一下降至今尚 未影响社会发展的主力产业,因为有充足的预算拨款可以确保落实这些产业的项 目。
199. 然而,价格的持续降低对阿尔及利亚构成了一项真正挑战,为此,阿尔及 利亚启动了一项经济多样化政策,以进一步释放主动性,鼓励建立伙伴关系,并 为创造财富建立相关机制和便利措施。
七. 人权状况的发展前景
A. 新闻管理机构设立的完善
200. 设立了书面新闻监管局,即,由记者代表组成的联合机构,主要负责为新 闻发布发放许可证。
201. 选举了伦理与道德最高委员会的委员,以便建立新闻领域的伦理和道德守 则。事实上,《新闻组织法》已经对设立伦理与道德最高委员会作了规定,要求 从记者中遴选委员,根据组织大会确定组织与运行。
B. 立法改革
202. 关于《社会团体组织法》的草案:新的《宪法》条文(第 54 条)将关于社会 团体的法律提升到组织法的高度,结合 2012 年《社会团体法》的执行经验,将 进一步保障结社自由。
203. 关于《政党组织法》的草案:通过对《宪法》的修订(第 53 条),进一步强 化了政党的地位和角色,确定了新权利的享有条件,尤其关于公共媒体资源和公 共资金的使用,以及在国家一级和地方一级的权力行使。
204. 关于集会自由与和平示威的法律草案:旨在修订现有法律,加入关于和平 示威自由的新规定(第 49 条),加强落实保障,并确保权利行使的和平性质。
205. 关于鼓励地方政府参与民主的法律草案:旨在确定关于民主参与的新宪法 条文(第 15 条第 3 款)的落实方式与落实机制。
206. 关于修改和补充 1966 年 6 月 8 日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第 66-155 号法令 的法律草案:对刑事诉讼引入两审制原则。该法律草案作了以下规定:引入刑事 上诉;改革刑事法庭的构成和运行,做法是在除由专业法官处理的恐怖主义、毒
品和走私相关的案件以外的一般法案件中保留大众陪审团的原则;并在坚持刑事 法庭判决的基础上引入动机表。
207. 关于《劳动法》的法律草案:该法案草案是在与不同的社会和经济伙伴协 商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汇集不同的观点,交流各自对其专注的不同领域的期 待。法案应体现有利于实现劳动权利与相关保障、企业竞争力与效率、经济发展 与支出合理化之间平衡的恰当方法。
208. 关于广告的法律草案:通过限制开展广告活动的条件为广告市场提供框 架。
结论
209. 本报告旨在介绍阿尔及利亚自 2012 年 5 月进入第二个周期以来,在人权 领域取得的成就。
210. 毫无疑问,本报告并不完整,报告没有列举人权领域取得的所有成就,而 是介绍了其中最重要的成就。报告提到了阿尔及利亚希望公开和分享的良好做 法,提及了那些仅适用于阿尔及利亚特定情况的解决办法。
211. 最后,报告指出,与其他领域一样,人权形势也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此 方面仍有很多工作要做。在前进过程中,标准也在不断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