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
一、計畫目標:協助社區透過環境調查,找出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
希望藉由環境調查與改造的方式,進行社區環境 教育扎根工作。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辦單位: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三、申請資格:
(一)政府立(備)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且已有環保義工組 織。
(二)未曾執行環保小學堂計畫、未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認證或未曾獲得國家環境教育獎之社區。
四、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1年11月10日止。
五、申請類型及條件:
(一)單一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未曾執行本計畫之社區。
2. 執行本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之社區。
(二)聯合型:社區必須具有共同營造精神,提案時務必敘 明所有社區共同執行項目與個別社區執行項目。(須符 合下列全部條件者)
1. 擔任母社區者須於近10年曾參加過本計畫或相關類似 計畫。
2. 執行「社區環境調查及改造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
之社區。
六、補助經費:本計畫經費以納入預算為原則;其餘不足之經費 由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及社區自行負擔。
(一)單一型: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下同)15萬元。
(二)聯合型:
1. 2個社區聯合提案者,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
2. 3個(含)以上社區聯合提案者,每案最高補助60萬元。
七、執行議題:環境調查、組織培力、環境教育推廣、環境維護與 管理、節能減碳、資源永續利用、環境保護與復育 及其他環保議題(執行內容詳如附件1及2)。
八、成果報告:計畫完成後,編製靜態與動態成果報告,靜態成果 報告含環境維護及推廣環境教育學習成果,每場活 動請註明日期、主題、學習對象及人數、記錄學習 的過程及成果等,並以文字、圖片或相片;動態成 果報告則以影像編製3至10分鐘之影片,例如:具 體展現本計畫之執行績效及亮點。
九、申請窗口: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十、申請程序:即日起至110年12月25日前將申請計畫書(附件3至 附件7)送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審查。
十一、審查方式:
(一)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1. 先確認提案單位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2. 依執行內容先行審查,未依規定者即為不合格,不得 進入委員會審查。
3. 組成審查委員會,評選具體可行且符合計畫目標及執 行項目者。其中如屬未曾執行本計畫之單一社區,符 合前述者,應優先補助。
4. 評審結果於 111 年1月 25 日前函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以下簡稱本署)審查核定:
(1)單一社區,先提報社區排序名單送本署,迄本署核
定各直轄市、縣(市)單一社區執行名額後,由直
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逕行核定各提案單位之
計畫。
(2)社區聯合提案者,應檢附計畫書及相關資料送本署。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 本署將依各縣市110年執行績效(提案品質、計畫執行 及結案核銷等)核定單一社區執行名額。
2. 為確保社區聯合提案計畫之具體、可行及提高執行效 率與品質,本署將組成審查委員會,邀請各社區聯合 提案單位至本署進行現場簡報,由審查委員核定名額 及補助經費額度。
(三)110年聯合型社區成果報告獲特優獎及優等獎之成績優 異者,111年如再提出申請(以 110年母社區為申請主 體) ,補助規定如下:
1. 社區聯合提案單位應至本署進行現場簡報,參加審查 會議經審查委員審查後,於總分給予加分(特優獎加 分5分;優等獎加3分)。
2. 110 年成果報告成績優異之聯合型社區,111年如再提 出申請,應與原參與聯合提案之社區數相同,如有增 加或減少社區參與,視同放棄優先資格。
(四)本計畫補助件數及經費,將俟立法院審查通過預算額 度後予以調整。
十二、經費核撥及結案核銷方式:
(一)本署於核定計畫後,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撥 款原則如下:
1. 如採先撥付計畫50%補助經費給社區,另50%補助經費 於核銷結案後再撥付社區,請於核定計畫後2個月內檢 附領據及納入預算證明至本署請款。
2. 如於計畫執行結束後再撥款給社區,請於111 年8月31
日前檢附領據及納入預算證明至本署請款。
(二)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應每月上本署「預算會 計暨財務管理資訊整合平臺」填報經費支用情形,當 月支用數為0者仍應填報。
(三)受補助之社區應確實按照核定之計畫書、活動或計畫 內容及經費編列項目執行,並於111年10月20日前完成 所有工作項目,於11月10日前檢附成果報告、支用單 據及相關資料送所轄環境保護局審查核銷。
(四)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於計畫結束核銷完畢後,
請至本署「預算會計暨財務管理資訊整合平臺」辦理 結案作業,並於111年12月10日前檢附結案報告表、靜 態成果報告及動態成果光碟各1份送本署辦理結案。
(五)除上述撥款原則外,其餘規定請依「本署補助地方機 關經費會計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十三、申請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補助經費以納入預算為原則;除本署補助經費 外,其餘不足之經費由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及社區自行負擔。
(二)經費編列時請依計畫項目順序編列,並於計算方式及 說明中敘明支用細目,且各項目之經費預算編列不得 逾下列各項比率限制(環境教育推廣為本計畫主要執 行項目,無比率限制) ,並應註明自籌項目及經費。
1. 環境調查經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35%。
2. 綠美化經費項目,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20%。
3. 宣傳社區本身環保相關理念之宣導活動經費,單一社 區及聯合提案社區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10%。
4. 本計畫相關工作旨在鼓勵社區居民自主參與,如屬常
態性維護工作不得編列臨時工費用,如確因專業技術
需要僱用臨時工,請依勞動部每小時基本工資規定辦
理,且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15%。
5. 計畫活動所需便當每人80元、茶水費每人40元編列為 原則。如以當地風味自助餐方式辦理,得以食材材料 費單據依實核銷(每人預算不得超過80元),便當及食 材費(不含茶水費)總計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6%。惟 非做為午、晚餐用途之辦理惜食環境教育推廣材料費 不納入計算。
6. 觀摩學習應選擇本署環保小學堂單位辦理,並應加入 社區經驗交流及在地環境教育學習課程,所編列觀摩 費用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10%,其餘由社區自籌或由 參加民眾自行負擔。
7. 各執行項目經費,得因實際需要相互勻支,但流出項 目減少之金額不得超過流出項目之20%,前述變更須 符合本計畫各項目比率限制之規定。
8. 本計畫所需之油資、郵電、電話費用、紀念品、工作 服(帽) 、推車、媒體政策費及宣導品,本署不補助。
如係屬本計畫執行所必需物品,如遮陽工具或反光安 全背心等,應以共用(非每位志工1人1件)為原則。
9. 為鼓勵社區朝向環保無紙化,本計畫所需之印刷 相關 費用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20%。
(三)申請經費須以執行項目所需之業務費、材料費等編列,
另硬體建築及設備之非消耗品本署原則不補助。如係 屬本計畫執行環境維護所必需之1萬元以下之物品,如 除草機或解說立牌(盡量採用回收物再製或天然素材 製成為原則)等,應以本計畫執行期程(每1社區最長 可執行3年)申請1次為原則並應由社區造冊保存,且 每次申請經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15%(倘除草機單 價超過1萬元,超出部分應由社自籌) ,其餘應由社區 自籌。
(四)請視需要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編列3至 5人參加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相關訓練 所需之差旅費
〔含社區專業訓練班(2天)、環境教育增能培訓班及
經驗交流分享會等〕 。
(五)社區聯合提案者請自行協調一社區為代表,後續撥款 及核銷事宜由該社區負責。
(六)每場次3節課以上(包含3節課)之環境教育活動,每 場次邀請之講師至少須有1人通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請於計畫申請書中註明) 。
(七)已獲得本署其他處室或其他機關類似經費計畫者,不 得再申請本計畫,如有重複者,應予繳回。
十四、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一)營造綠美化地點須為開放空間,並應檢附土地借用同 意書(內容應含地段、地號及同意供社區民眾使用至 少3年),範本如附件6,如為公有土地請檢附同意公文,
併同計畫書送審;如無綠美化地點,請檢附未使用公
(私)有土地切結書,範本如附件7。
(二)計畫執行期間如涉及內容、經費項目或計畫總經費變 更時,應報請各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審查核 定後副知本署;惟如各計畫執行期間已逾二分之一者,
原則不得申請變更。
(三)舉辦宣導活動或訓練時,應加強居民簡樸之環保生活 概念;活動所需茶水,請儘量以桶裝方式辦理;活動 中不得使用免洗用具,並鼓勵參加人員自行攜帶環保 餐具。
(四)著作權相關規定:
1. 依本計畫完成之各項報告(含報告中所有照片)等著 作,以執行單位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 產權,本署得依著作權法第12條第3項規定利用該著作,
執行單位並授權本署於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
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 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執行單位應保證對於其職員職 務上完成之著作,應依著作權法第11條第1項但書規定,
與其職員約定以執行單位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
及著作財產權。
2. 執行單位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本署不須因此支付任 何費用。執行單位並承諾對本署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又經核准分攤完成之各項報告等著作如有第3人完成之 部分者,本署授權執行單位代理本署與第3人簽訂上述 有關本署享有著作使用權等之相關契約。
3. 執行單位並保證於執行本計畫工作時,絕無侵害他人 智慧財產權情事,如有違反,應直接對侵害他人著作 權情事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對本署因此肇致之損害負 賠償責任。另對他人指控機關侵害著作權之情形時,
有協助機關訴訟之義務。
4. 執行補助計畫所獲得之教案、課程設計、影片、照片 等著作,均須提供電子檔給本署,俾利放置於本署網 站供社會各界參採,本署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十五、輔導考核機制
(一)為協助本計畫之推動及提升社區執行力,獲得補助之 社區應派員參加本署辦理之相關訓練課程,直轄市、
縣(市)環境保護局亦應派員參加。
(二)計畫執行期間請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依計畫 內容督導及考核;另為協助社區執行本計畫,本署將 邀請專家學者前往社區技術輔導,獲補助之直轄市、
縣(市)環境保護局及社區應配合辦理。
(三)獲補助之社區計畫執行狀況及成果報告,請貴局納入 未來申請補助之評選參考依據。
(四)請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督促執行社區應依計
畫內容執行,如該社區未依規定辦理者,3年內不得再
向本署推薦該社區;推薦之直轄市、縣(市)環境保
護局則暫停1年提出申請。
※備註:
一、本計畫書請以 WORD 軟體繕打,A4直式橫書、雙面影印裝訂 成冊。
二、字體中文請用標楷體16號字體,英數請用 Times New Roman,
版面上、下、左、右各預留2.5公分;段落與前段間距0.5列,
與後段間距6pt,行距為固定行高20pt。
三、計畫標號請依序為:
一、
(一)
1.
(1)
a.
(a)
四、所附照片或掃描圖檔,解析度勿過高,所有照片、附錄均須連 同計畫書整合成一個 WORD 檔案,該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MB
(1024KB)。
五、請以單一材質印製,除紙張外不要增加其他東西,例如塑膠圈、
透明片等。
附件1、執行項目及工作內容
執行項目 工作內容
環境調查 針對社區進行環境調查,包括:人、文、地、產、景等面向,選擇至少3 項進行調查
培 力 及 改 造
組織培力 社區志工招募及培訓、導覽人員解說培訓、社區觀摩學習與其他
環境教育推廣
環境教育宣導(如推廣「綠色飲食(含惜食)」「綠色旅遊」「綠色消費」
「綠色辦公」「綠色居家」等面向之全民綠生活、氣候變遷、循環經濟、
改善農業露天燃燒行為、推動低碳交通工具、無塑海洋、化妝品塑膠微 粒管制、水資源保護、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及塑膠吸管」
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如廁衛生紙丟馬桶、節能減碳、菸灰菸蒂不落地、
人工除草不用化學藥劑及鼓勵社區居民加入本署「環境教育友你友我」
臉書社團、「Eetouching」line 或本署臉書粉絲團等)以瞭解本署環保施 政、活動方案設計、社區環境教育產業化之實體產業或產品及其他 環境維護與
管理
道路維護、清除違規小廣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公共區域認養維護
(如淨山、淨溪、淨灘及淨海)、閒置空間或空地綠美化、自然農園及其 他
節能減碳 源頭減量、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搭乘大眾捷運或共乘、共同購買、綠 色採購、低碳飲食及其他
資源永續利用 鐵鋁罐、寶特瓶、鋁箔包、塑膠、玻璃、紙等回收、廢家電、廢乾電 池、廚餘回收、廢資訊物品、跳蚤市場、二手維修中心及其他
環境保護與
復育 集水區保護、溪流保育、海岸保護、濕地保護、生態保育及其他
附件2、社區優先執行議題
一、申請單位應常態性維護社區環境整潔(如街道清潔、清除違規小廣告等)、
資源回收及節能減碳工作。
二、申請單位應執行下列工作
(一)單一型社區:
1. 必要執行項目:環境調查、組織培力與環境教育推廣等3項目。
2. 其他執行項目:社區可依據社區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選擇附件1 其他執行項目3項(含)以上者。
(二)聯合提案型社區:
1. 共同必要執行項目:環境調查、組織培力、環境教育推廣、環境維 護與管理等4項目;在環境維護與管理項目,乃強調是透過聯合提 案共有空間(聯絡道路、髒亂點與河川流域等)之改造與管理,串 聯聯合提案社區間之橫向合作,藉以擴大本計畫之執行成效。
2. 其他執行項目:聯合提案子社區可依據社區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
選擇附件一之3項(含)以上之執行項目。
附件3
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申請表
申請類型:□單一型社區 □聯合社區提案-□2聯合社區,□3聯合社區 是否為原住民社區: □是 □否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主辦社區
(單一及母社區填寫)
代表人 職稱姓名 協辦社區
(聯合子社區填寫)
社區立案字號 (如屬聯合型社區,本欄每一社區均需填寫)
是否曾執行本計畫
□
是(曾於 年執行本計畫,共 年),□
單一社區,□
聯合社區。□
未曾執行本計畫。聯 絡 人 電 話
職 稱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地 址
現有環保義志工人數 (如屬聯合型社區,本欄每一社區均需填寫)
計畫名稱
主題/執行項目 實施期程
綠美化實施地點
(附位置圖)
計 畫 執 行 項 目 總經費(含自
籌經費) 申請本署補助總經費
環保局審查 結果
(由環保局填寫)
1.申請資格:
□
符合□
不符合2.
□
是,已附土地借用同意書3.
□
計畫改造點未使用公(私)有土 地切結書審核人蓋章
(請環保局務必核章)
註:1.請務必確實依此格式,使用 A4紙撰寫或繕打,表格大小請依需要自行調 整,每項皆須填寫。
2.環保局請務必確實審核並核章,未核章者一律退件重審。
附件4
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申請書撰寫格式
一、計畫執行單位(單位全銜)
二、計畫緣起 三、計畫目標 四、實施期程 五、實施地點
六、計畫項目及內容(請依據附件1之執行項目條列說明;申請聯合 提案者務必敘明所有社區共同執行項目與個別社區執行項目)
(一)環境調查項目
(二)培力及改造項目
七、社區動員與情形(參與計畫工作人員名單、資歷及其負責本計 畫工作項,因個資法問題,請勿列出身分證、電話及住址)
八、實施整體工作流程及執行步驟 九、預期效益
十、經費預算表(範例如下表)
十一、附錄
(一)請檢附社區發展協會立(備)案證書影本。(請掃描成電 子圖檔,貼入檔案中)。
(二)土地借用同意書或未使用公(私)有土地切結書。
(三)其他與計畫有關之佐證資料(請掃描成電子圖檔,貼入 檔案中) 。
經費預算表
計畫工作項目 申請經費 自籌經費 申請經費 百分比
計算方式及說明
(請分細項說明) 備註
計畫申請總經費
社區自籌總經費 本計畫申請經費 餐費及便當總計金 額及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本計畫申請經費 專業臨時工總計金 額及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註:1.請依計畫實際內容編列項目及經費,自籌項目及經費請於備註欄註明。
2. 各 項 經 費 編 列 , 請 確 實 依 據 本 計 畫 「 申 請 經 費 編 列 注 意 事 項 」 規 定 辦 理 。
附件5 執行項目及預期執行成果
執行項目 預期執行成果
環境調查 人: 人、文: 件、地: 處、產: 件、景: 處
組織培力
志工培訓: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導覽人員解說培訓: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觀摩學習: 處、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其他:
環境教育推廣
環境教育宣導:
1.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飲食(含惜食)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2.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旅遊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3.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消費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4.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辦公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5.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居家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6.氣候變遷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7.循環經濟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8. 改善農業露天燃燒行為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9. 推動低碳交通工具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0. 無塑海洋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1. 化妝品塑膠微粒管制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2. 水資源保護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3.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及塑膠吸管」免洗餐具限制使用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4.如廁衛生紙丟馬桶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5.節能減碳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6. 菸灰菸蒂不落地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7. 環境友善祭祀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執行項目 預期執行成果
環境教育推 廣
18. 人工除草不用化學藥劑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9.鼓勵社區居民加入本署「環境教育友你友我」臉書社團、「Eetouching」
line@、本署臉書粉絲團(附件8),以瞭解本署環保施政內容。參與人 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活動方案設計: 案
社區環境教育產業化之實體產業或產品: 項 其他:
環境維護與 管理
道路維護: 處 公共區域認養維護:
1.淨山: 處 2.淨溪: 處 3.淨灘: 處 4.淨海: 處 清除違規小廣告: 面(張)
綠美化: 處、面積: 平方公尺 自然農園: 處
病媒蚊孳生源清除: 處 其他:
資源永續利 用
鐵鋁罐、寶特瓶、鋁箔包、塑膠、玻璃、紙等回收量: 公斤 廢家電: 臺
廢乾電池: 公斤或 個
廚餘回收戶數: 戶、廢資訊物品: 件 二手維修中心數: 處,維修件數: 件
辦理跳蚤市場: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其他:
節能減碳
購買環保標章或綠色產品: 件、金額: 元 辦理共食或低碳飲食: 餐次
其他:
環境保護與 復育
濕地、溪流、集水區、生態保育或海岸保護: 處 其他:
備 註 : 請 確 實 依 計 畫 執 行 實 際 情 形 填 報 。
附件6
土地借用同意書(參考)
立同意書人: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 土地 借用事宜,簽訂同意書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管有如附表所示之土地借予乙方使用。
第二條、前條規定土地之借用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月,但於期限屆滿前,若 仍有符合本同意書所定使用方式或用途之使用必要,不在此 限。
前項但書規定延長使用期限,依其必要使用情形由雙方另行 議定之。
第三條、乙方於前條規定借用期間,得無償使用該筆土地。
第四條、甲方出借之土地僅供乙方用於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 畫暨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之「 社 區發展協會」使用,作為社區增進公共利益、綠美化設施等 用途使用,不得作為其他商業用途。
第五條、借用期滿後,依甲方要求,乙方□須負土地復原之責;□可 維持營造地點施作完工樣貌。
第六條、因本同意書發生糾紛時,雙方同意以臺灣 地方法院為第 一審管轄法院。
第七條、本同意書正本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出借人(甲方):
負責人: (簽名或蓋章)
地 址:
統一編號:
借用人(乙方):
負責人: (簽名或蓋章)
地 址:
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表
土地
權屬 坐落位置(地號) 面積 備註
土地借用復原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借用人) 茲保證於下表所示土地借用期滿 後,於 日內無償回復原狀。
土地
權屬 坐落位置(地號) 面積
此致 (出借人)
附件7
未使用公(私)有土地切結書(參考)
本協會執行111年度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無綠美化及建造等施 用點,亦未借用及使用公(私)有土地,如經查獲有不實情形,願全 數繳還執行本計畫之補助經費。
特 此 切 結
立切結書人:
單位代表(理事長)簽章:
計畫承辦人簽章:
聯絡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