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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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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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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

一、計畫目標:協助社區透過環境調查,找出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

希望藉由環境調查與改造的方式,進行社區環境 教育扎根工作。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主辦單位: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三、申請資格:

(一)政府立(備)案之社區發展協會,且已有環保義工組 織。

(二)未曾執行環保小學堂計畫、未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認證或未曾獲得國家環境教育獎之社區。

四、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1年11月10日止。

五、申請類型及條件:

(一)單一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未曾執行本計畫之社區。

2. 執行本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之社區。

(二)聯合型:社區必須具有共同營造精神,提案時務必敘 明所有社區共同執行項目與個別社區執行項目。(須符 合下列全部條件者)

1. 擔任母社區者須於近10年曾參加過本計畫或相關類似 計畫。

2. 執行「社區環境調查及改造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

之社區。

六、補助經費:本計畫經費以納入預算為原則;其餘不足之經費 由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及社區自行負擔。

(一)單一型: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下同)15萬元。

(2)

(二)聯合型:

1. 2個社區聯合提案者,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

2. 3個(含)以上社區聯合提案者,每案最高補助60萬元。

七、執行議題:環境調查、組織培力、環境教育推廣、環境維護與 管理、節能減碳、資源永續利用、環境保護與復育 及其他環保議題(執行內容詳如附件1及2)。

八、成果報告:計畫完成後,編製靜態與動態成果報告,靜態成果 報告含環境維護及推廣環境教育學習成果,每場活 動請註明日期、主題、學習對象及人數、記錄學習 的過程及成果等,並以文字、圖片或相片;動態成 果報告則以影像編製3至10分鐘之影片,例如:具 體展現本計畫之執行績效及亮點。

九、申請窗口: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十、申請程序:即日起至110年12月25日前將申請計畫書(附件3至 附件7)送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審查。

十一、審查方式:

(一)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1. 先確認提案單位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2. 依執行內容先行審查,未依規定者即為不合格,不得 進入委員會審查。

3. 組成審查委員會,評選具體可行且符合計畫目標及執 行項目者。其中如屬未曾執行本計畫之單一社區,符 合前述者,應優先補助。

4. 評審結果於 111 年1月 25 日前函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以下簡稱本署)審查核定:

(1)單一社區,先提報社區排序名單送本署,迄本署核

定各直轄市、縣(市)單一社區執行名額後,由直

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逕行核定各提案單位之

(3)

計畫。

(2)社區聯合提案者,應檢附計畫書及相關資料送本署。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 本署將依各縣市110年執行績效(提案品質、計畫執行 及結案核銷等)核定單一社區執行名額。

2. 為確保社區聯合提案計畫之具體、可行及提高執行效 率與品質,本署將組成審查委員會,邀請各社區聯合 提案單位至本署進行現場簡報,由審查委員核定名額 及補助經費額度。

(三)110年聯合型社區成果報告獲特優獎及優等獎之成績優 異者,111年如再提出申請(以 110年母社區為申請主 體) ,補助規定如下:

1. 社區聯合提案單位應至本署進行現場簡報,參加審查 會議經審查委員審查後,於總分給予加分(特優獎加 分5分;優等獎加3分)。

2. 110 年成果報告成績優異之聯合型社區,111年如再提 出申請,應與原參與聯合提案之社區數相同,如有增 加或減少社區參與,視同放棄優先資格。

(四)本計畫補助件數及經費,將俟立法院審查通過預算額 度後予以調整。

十二、經費核撥及結案核銷方式:

(一)本署於核定計畫後,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撥 款原則如下:

1. 如採先撥付計畫50%補助經費給社區,另50%補助經費 於核銷結案後再撥付社區,請於核定計畫後2個月內檢 附領據及納入預算證明至本署請款。

2. 如於計畫執行結束後再撥款給社區,請於111 年8月31

日前檢附領據及納入預算證明至本署請款。

(4)

(二)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應每月上本署「預算會 計暨財務管理資訊整合平臺」填報經費支用情形,當 月支用數為0者仍應填報。

(三)受補助之社區應確實按照核定之計畫書、活動或計畫 內容及經費編列項目執行,並於111年10月20日前完成 所有工作項目,於11月10日前檢附成果報告、支用單 據及相關資料送所轄環境保護局審查核銷。

(四)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於計畫結束核銷完畢後,

請至本署「預算會計暨財務管理資訊整合平臺」辦理 結案作業,並於111年12月10日前檢附結案報告表、靜 態成果報告及動態成果光碟各1份送本署辦理結案。

(五)除上述撥款原則外,其餘規定請依「本署補助地方機 關經費會計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十三、申請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補助經費以納入預算為原則;除本署補助經費 外,其餘不足之經費由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 及社區自行負擔。

(二)經費編列時請依計畫項目順序編列,並於計算方式及 說明中敘明支用細目,且各項目之經費預算編列不得 逾下列各項比率限制(環境教育推廣為本計畫主要執 行項目,無比率限制) ,並應註明自籌項目及經費。

1. 環境調查經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35%。

2. 綠美化經費項目,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20%。

3. 宣傳社區本身環保相關理念之宣導活動經費,單一社 區及聯合提案社區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10%。

4. 本計畫相關工作旨在鼓勵社區居民自主參與,如屬常

態性維護工作不得編列臨時工費用,如確因專業技術

需要僱用臨時工,請依勞動部每小時基本工資規定辦

理,且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15%。

(5)

5. 計畫活動所需便當每人80元、茶水費每人40元編列為 原則。如以當地風味自助餐方式辦理,得以食材材料 費單據依實核銷(每人預算不得超過80元),便當及食 材費(不含茶水費)總計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6%。惟 非做為午、晚餐用途之辦理惜食環境教育推廣材料費 不納入計算。

6. 觀摩學習應選擇本署環保小學堂單位辦理,並應加入 社區經驗交流及在地環境教育學習課程,所編列觀摩 費用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10%,其餘由社區自籌或由 參加民眾自行負擔。

7. 各執行項目經費,得因實際需要相互勻支,但流出項 目減少之金額不得超過流出項目之20%,前述變更須 符合本計畫各項目比率限制之規定。

8. 本計畫所需之油資、郵電、電話費用、紀念品、工作 服(帽) 、推車、媒體政策費及宣導品,本署不補助。

如係屬本計畫執行所必需物品,如遮陽工具或反光安 全背心等,應以共用(非每位志工1人1件)為原則。

9. 為鼓勵社區朝向環保無紙化,本計畫所需之印刷 相關 費用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20%。

(三)申請經費須以執行項目所需之業務費、材料費等編列,

另硬體建築及設備之非消耗品本署原則不補助。如係 屬本計畫執行環境維護所必需之1萬元以下之物品,如 除草機或解說立牌(盡量採用回收物再製或天然素材 製成為原則)等,應以本計畫執行期程(每1社區最長 可執行3年)申請1次為原則並應由社區造冊保存,且 每次申請經費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15%(倘除草機單 價超過1萬元,超出部分應由社自籌) ,其餘應由社區 自籌。

(四)請視需要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編列3至 5人參加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相關訓練 所需之差旅費

〔含社區專業訓練班(2天)、環境教育增能培訓班及

經驗交流分享會等〕 。

(6)

(五)社區聯合提案者請自行協調一社區為代表,後續撥款 及核銷事宜由該社區負責。

(六)每場次3節課以上(包含3節課)之環境教育活動,每 場次邀請之講師至少須有1人通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請於計畫申請書中註明) 。

(七)已獲得本署其他處室或其他機關類似經費計畫者,不 得再申請本計畫,如有重複者,應予繳回。

十四、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一)營造綠美化地點須為開放空間,並應檢附土地借用同 意書(內容應含地段、地號及同意供社區民眾使用至 少3年),範本如附件6,如為公有土地請檢附同意公文,

併同計畫書送審;如無綠美化地點,請檢附未使用公

(私)有土地切結書,範本如附件7。

(二)計畫執行期間如涉及內容、經費項目或計畫總經費變 更時,應報請各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審查核 定後副知本署;惟如各計畫執行期間已逾二分之一者,

原則不得申請變更。

(三)舉辦宣導活動或訓練時,應加強居民簡樸之環保生活 概念;活動所需茶水,請儘量以桶裝方式辦理;活動 中不得使用免洗用具,並鼓勵參加人員自行攜帶環保 餐具。

(四)著作權相關規定:

1. 依本計畫完成之各項報告(含報告中所有照片)等著 作,以執行單位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 產權,本署得依著作權法第12條第3項規定利用該著作,

執行單位並授權本署於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

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 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執行單位應保證對於其職員職 務上完成之著作,應依著作權法第11條第1項但書規定,

與其職員約定以執行單位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

及著作財產權。

(7)

2. 執行單位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本署不須因此支付任 何費用。執行單位並承諾對本署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又經核准分攤完成之各項報告等著作如有第3人完成之 部分者,本署授權執行單位代理本署與第3人簽訂上述 有關本署享有著作使用權等之相關契約。

3. 執行單位並保證於執行本計畫工作時,絕無侵害他人 智慧財產權情事,如有違反,應直接對侵害他人著作 權情事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對本署因此肇致之損害負 賠償責任。另對他人指控機關侵害著作權之情形時,

有協助機關訴訟之義務。

4. 執行補助計畫所獲得之教案、課程設計、影片、照片 等著作,均須提供電子檔給本署,俾利放置於本署網 站供社會各界參採,本署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十五、輔導考核機制

(一)為協助本計畫之推動及提升社區執行力,獲得補助之 社區應派員參加本署辦理之相關訓練課程,直轄市、

縣(市)環境保護局亦應派員參加。

(二)計畫執行期間請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依計畫 內容督導及考核;另為協助社區執行本計畫,本署將 邀請專家學者前往社區技術輔導,獲補助之直轄市、

縣(市)環境保護局及社區應配合辦理。

(三)獲補助之社區計畫執行狀況及成果報告,請貴局納入 未來申請補助之評選參考依據。

(四)請直轄市、縣(市)環境保護局督促執行社區應依計

畫內容執行,如該社區未依規定辦理者,3年內不得再

向本署推薦該社區;推薦之直轄市、縣(市)環境保

護局則暫停1年提出申請。

(8)

※備註:

一、本計畫書請以 WORD 軟體繕打,A4直式橫書、雙面影印裝訂 成冊。

二、字體中文請用標楷體16號字體,英數請用 Times New Roman,

版面上、下、左、右各預留2.5公分;段落與前段間距0.5列,

與後段間距6pt,行距為固定行高20pt。

三、計畫標號請依序為:

一、

(一)

1.

(1)

a.

(a)

四、所附照片或掃描圖檔,解析度勿過高,所有照片、附錄均須連 同計畫書整合成一個 WORD 檔案,該檔案大小不得超過1MB

(1024KB)。

五、請以單一材質印製,除紙張外不要增加其他東西,例如塑膠圈、

透明片等。

(9)

附件1、執行項目及工作內容

執行項目 工作內容

環境調查 針對社區進行環境調查,包括:人、文、地、產、景等面向,選擇至少3 項進行調查

組織培力 社區志工招募及培訓、導覽人員解說培訓、社區觀摩學習與其他

環境教育推廣

環境教育宣導(如推廣「綠色飲食(含惜食)「綠色旅遊」「綠色消費」

「綠色辦公」「綠色居家」等面向之全民綠生活、氣候變遷、循環經濟、

改善農業露天燃燒行為、推動低碳交通工具、無塑海洋、化妝品塑膠微 粒管制、水資源保護、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及塑膠吸管」

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如廁衛生紙丟馬桶、節能減碳、菸灰菸蒂不落地、

人工除草不用化學藥劑及鼓勵社區居民加入本署「環境教育友你友我」

臉書社團、「Eetouching」line 或本署臉書粉絲團等)以瞭解本署環保施 政、活動方案設計、社區環境教育產業化之實體產業或產品及其他 環境維護與

管理

道路維護、清除違規小廣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公共區域認養維護

(如淨山、淨溪、淨灘及淨海)、閒置空間或空地綠美化、自然農園及其

節能減碳 源頭減量、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搭乘大眾捷運或共乘、共同購買、綠 色採購、低碳飲食及其他

資源永續利用 鐵鋁罐、寶特瓶、鋁箔包、塑膠、玻璃、紙等回收、廢家電、廢乾電 池、廚餘回收、廢資訊物品、跳蚤市場、二手維修中心及其他

環境保護與

復育 集水區保護、溪流保育、海岸保護、濕地保護、生態保育及其他

附件2、社區優先執行議題

一、申請單位應常態性維護社區環境整潔(如街道清潔、清除違規小廣告等)、

資源回收及節能減碳工作。

二、申請單位應執行下列工作

(一)單一型社區:

1. 必要執行項目:環境調查、組織培力與環境教育推廣等3項目。

2. 其他執行項目:社區可依據社區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選擇附件1 其他執行項目3項(含)以上者。

(二)聯合提案型社區:

1. 共同必要執行項目:環境調查、組織培力、環境教育推廣、環境維 護與管理等4項目;在環境維護與管理項目,乃強調是透過聯合提 案共有空間(聯絡道路、髒亂點與河川流域等)之改造與管理,串 聯聯合提案社區間之橫向合作,藉以擴大本計畫之執行成效。

2. 其他執行項目:聯合提案子社區可依據社區現況及未來發展方向,

選擇附件一之3項(含)以上之執行項目。

(10)

附件3

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申請表

申請類型:□單一型社區 □聯合社區提案-□2聯合社區,□3聯合社區 是否為原住民社區: □是 □否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主辦社區

(單一及母社區填寫)

代表人 職稱姓名 協辦社區

(聯合子社區填寫)

社區立案字號 (如屬聯合型社區,本欄每一社區均需填寫)

是否曾執行本計畫

是(曾於 年執行本計畫,共 年),

單一社區,

聯合社區。

未曾執行本計畫。

聯 絡 人 電 話

職 稱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地 址

現有環保義志工人數 (如屬聯合型社區,本欄每一社區均需填寫)

計畫名稱

主題/執行項目 實施期程

綠美化實施地點

(附位置圖)

計 畫 執 行 項 目 總經費(含自

籌經費) 申請本署補助總經費

環保局審查 結果

(由環保局填寫)

1.申請資格:

符合

不符合

2.

是,已附土地借用同意書

3.

計畫改造點未使用公(私)有土 地切結書

審核人蓋章

(請環保局務必核章)

註:1.請務必確實依此格式,使用 A4紙撰寫或繕打,表格大小請依需要自行調 整,每項皆須填寫。

2.環保局請務必確實審核並核章,未核章者一律退件重審。

(11)

附件4

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申請書撰寫格式

一、計畫執行單位(單位全銜)

二、計畫緣起 三、計畫目標 四、實施期程 五、實施地點

六、計畫項目及內容(請依據附件1之執行項目條列說明;申請聯合 提案者務必敘明所有社區共同執行項目與個別社區執行項目)

(一)環境調查項目

(二)培力及改造項目

七、社區動員與情形(參與計畫工作人員名單、資歷及其負責本計 畫工作項,因個資法問題,請勿列出身分證、電話及住址)

八、實施整體工作流程及執行步驟 九、預期效益

十、經費預算表(範例如下表)

十一、附錄

(一)請檢附社區發展協會立(備)案證書影本。(請掃描成電 子圖檔,貼入檔案中)。

(二)土地借用同意書或未使用公(私)有土地切結書。

(三)其他與計畫有關之佐證資料(請掃描成電子圖檔,貼入 檔案中) 。

(12)

經費預算表

計畫工作項目 申請經費 自籌經費 申請經費 百分比

計算方式及說明

(請分細項說明) 備註

計畫申請總經費

社區自籌總經費 本計畫申請經費 餐費及便當總計金 額及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本計畫申請經費 專業臨時工總計金 額及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註:1.請依計畫實際內容編列項目及經費,自籌項目及經費請於備註欄註明。

2. 各 項 經 費 編 列 , 請 確 實 依 據 本 計 畫 「 申 請 經 費 編 列 注 意 事 項 」 規 定 辦 理 。

(13)

附件5 執行項目及預期執行成果

執行項目 預期執行成果

環境調查 人: 人、文: 件、地: 處、產: 件、景: 處

組織培力

志工培訓: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導覽人員解說培訓: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觀摩學習: 處、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其他:

環境教育推廣

環境教育宣導:

1.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飲食(含惜食)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2.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旅遊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3.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消費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4.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辦公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5.推廣全民綠生活—綠色居家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6.氣候變遷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7.循環經濟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8. 改善農業露天燃燒行為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9. 推動低碳交通工具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0. 無塑海洋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1. 化妝品塑膠微粒管制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2. 水資源保護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3.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及塑膠吸管」免洗餐具限制使用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4.如廁衛生紙丟馬桶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5.節能減碳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6. 菸灰菸蒂不落地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7. 環境友善祭祀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4)

執行項目 預期執行成果

環境教育推

18. 人工除草不用化學藥劑

辦理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19.鼓勵社區居民加入本署「環境教育友你友我」臉書社團、「Eetouching」

line@、本署臉書粉絲團(附件8),以瞭解本署環保施政內容。參與人 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活動方案設計: 案

社區環境教育產業化之實體產業或產品: 項 其他:

環境維護與 管理

道路維護: 處 公共區域認養維護:

1.淨山: 處 2.淨溪: 處 3.淨灘: 處 4.淨海: 處 清除違規小廣告: 面(張)

綠美化: 處、面積: 平方公尺 自然農園: 處

病媒蚊孳生源清除: 處 其他:

資源永續利

鐵鋁罐、寶特瓶、鋁箔包、塑膠、玻璃、紙等回收量: 公斤 廢家電: 臺

廢乾電池: 公斤或 個

廚餘回收戶數: 戶、廢資訊物品: 件 二手維修中心數: 處,維修件數: 件

辦理跳蚤市場: 場次,參與人數:男性 人次、女性 人次 其他:

節能減碳

購買環保標章或綠色產品: 件、金額: 元 辦理共食或低碳飲食: 餐次

其他:

環境保護與 復育

濕地、溪流、集水區、生態保育或海岸保護: 處 其他:

(15)

附件6

土地借用同意書(參考)

立同意書人: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 土地 借用事宜,簽訂同意書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管有如附表所示之土地借予乙方使用。

第二條、前條規定土地之借用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月,但於期限屆滿前,若 仍有符合本同意書所定使用方式或用途之使用必要,不在此 限。

前項但書規定延長使用期限,依其必要使用情形由雙方另行 議定之。

第三條、乙方於前條規定借用期間,得無償使用該筆土地。

第四條、甲方出借之土地僅供乙方用於111年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 畫暨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之「 社 區發展協會」使用,作為社區增進公共利益、綠美化設施等 用途使用,不得作為其他商業用途。

第五條、借用期滿後,依甲方要求,乙方□須負土地復原之責;□可 維持營造地點施作完工樣貌。

第六條、因本同意書發生糾紛時,雙方同意以臺灣 地方法院為第 一審管轄法院。

第七條、本同意書正本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

(16)

出借人(甲方):

負責人: (簽名或蓋章)

地 址:

統一編號:

借用人(乙方):

負責人: (簽名或蓋章)

地 址:

統一編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表

土地

權屬 坐落位置(地號) 面積 備註

土地借用復原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 (借用人) 茲保證於下表所示土地借用期滿 後,於 日內無償回復原狀。

土地

權屬 坐落位置(地號) 面積

此致 (出借人)

(17)

附件7

未使用公(私)有土地切結書(參考)

本協會執行111年度社區環境調查及培力計畫,無綠美化及建造等施 用點,亦未借用及使用公(私)有土地,如經查獲有不實情形,願全 數繳還執行本計畫之補助經費。

特 此 切 結

立切結書人:

單位代表(理事長)簽章:

計畫承辦人簽章:

聯絡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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