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證一覽表
附件 1 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參加資格、取證資格、研習課程表、專業實踐事項、認證資料審核單位、證書核發單位、取證後之回饋服務事 項等,如下表。106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與教學輔導教師人才培訓認證一覽表
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證 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
參加資格 任教中小學之教師
1. 具 3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3 年 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完成
「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6 小 時)。
1. 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5 年以 上實際教學經驗。
2.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 人才進階證書。
3.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相關會議公開審 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惟各 校推薦之累積人數不得超過教師編制的 50%。
取證資格 1. 具備合格教師證書 2. 6 小時初階培訓課程研習
1. 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 程,共 12 小時
2. 專業回饋人才實務探討課程,共 3 小時 3. 2 年內完成 3 項專業實踐
1. 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課程,共 24 小時
2. 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共 6 小時 3. 3 年內完成 4 項專業實踐
研習課程表
課程名稱
研 習 時 數
課程名稱
研 習 時 數
課程名稱
研 習 時 數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成立、運作、結合公開觀課 等)
1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1) 6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 6
教師專業發展規準
(課程內容呼應中華民國教師 專業標準指引)
2 教學檔案製作與運用 3 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含學習社群規劃與經營) 3
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3 教師專業成長計畫 3 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3
(教學觀察三部曲) (含學習社群)
合計 6 小時
合計 12 小時 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3
課程綱要內涵與解析 3 教學行動研究 3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1) 3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2) 6 選修,視教師需求開課,不列入檢核 合計 24 小時
專業實踐事項
於實體研習後 1 年內須完成下列專 業實踐事項: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 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備 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 饋至少 1 次。
(認證表件詳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認 證手冊)
於實體研習後 2 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 事項:
1.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 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備課、觀 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 1 次。
2. 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 1 次。
3.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至 少達 1 學期。
(認證表件詳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認證手冊)
於實體研習後 3 年內須完成下列專業實踐事 項:
1.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
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備課、觀課、議 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 2 次。
2.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 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時間達 12 週以 上。
3.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 2 次。
4.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學 校核發之證明者。(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不限類別,領域召集人、學年主任等,皆 可屬之)。
(認證表件詳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手冊) 認證資料審核
單位 本市教專中心 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與教學輔導教師人才培訓中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證書核發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縣市政府
取證後之回饋服 務事項
1.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2.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1.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2.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3. 積極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1. 積極領導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2. 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 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
3. 發揮教師領導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