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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學年度教育實習學生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認證計畫
壹、 緣起
為因應108 學年度公開授課之實施,擴大辦理初階專業回饋人才之培訓,以 使實習學生瞭解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之操作方式與知能,並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 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及108 年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初、進階專業回饋人 才與教學輔導教師三類人才培訓認證計畫規劃辦理。
貳、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 參、 參加對象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於各教育實習機構進行全時教育實習之學生。
肆、 實施方式 一、參與培訓研習
(一) 研習課程,2 堂課共 6 小時:
1. 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3 小時。
2. 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3 小時。
(二) 課程辦理資訊:
1. 臺中市場次:
(1) 時間:108 年 8 月 9 日(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 地點:(暫訂)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 (3) 參與人數上限為 100 人。
2. 臺北市場次:
(1) 時間:108 年 8 月 17 日(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 地點:(暫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會議中心 (3) 參與人數上限為 1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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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雄市場次:
(1) 時間:108 年 8 月 23 日(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2) 地點:(暫訂)高雄市前鎮區獅甲國民小學 (3) 參與人數上限為 100 人。
(三) 報名方式請至本計畫網站報名,網址:http://bit.ly/tpdntnu。
二、申請認證審查
完整參與初階專業回饋人才研習後,需執行並提交專業實踐事項之資料,
經審查通過後,始發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一) 專業實踐事項
1. 認證人員需先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至少 1 次。
2. 認證人員完成公開授課後,另擔任回饋人員觀察實習輔導教師或同儕 授課,並給予專業回饋至少1 次。
(二) 申請認證審查 1. 認證資料:
(1)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檢核表 1 份(需經實習學校校長核章)。 (2) 認證人員擔任授課教師進行公開授課並填寫之觀察前會談紀錄表
及觀察後回饋會談紀錄表各 1 份,需一併檢附觀課人員提供之觀 課紀錄至少 1 份。
2. 資料提交方式:請認證人員親自至本計畫網站上傳認證資料,網址:
http://bit.ly/tpdntnu。
3. 審查期程:
(1) 收件時間:(暫訂)108 年 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2) 審查時間:預定隨到隨審,預定最晚於 108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 初審、1 月 17 日前完成複審。
(3) 複審及申復時間:自通知審查結果起 10 日內需至本計畫網站提出 複審與申復申請。
(4) 發證時間:(暫訂)109 年 1 月 31 日完成發證名單公告與寄送證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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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換證流程圖
時間 事項
實習學生完成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6 小時)。
1. 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3hr)
2. 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3hr)
完成規定之專業實踐事項
是 否
認證人員至線上指定平臺提交認證資料。
審查單位依程序審查認證資料。
審查通過後,由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發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 發給研習證明 民國 108 年 8 月間
民國 108 年 9 月 至 108 年 11 月
民國 108 年 10 月 至 108 年 11 月
民國 108 年 10 月 至 109 年 1 月
民國 109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