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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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與教學輔導教師人才培訓認證一覽表
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 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課程 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課程
參加資格
任教中小學之教師1. 具 3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3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 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完成
「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課程」(6 小時)。
3. 由學校填具「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 訓實體研習推薦表」進行推薦。
1. 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5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 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 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3. 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課程發展 委員會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 簽章推薦參加,惟各校每年推薦之 比率為教師編制的 50%。
取證資格
1. 具備合格教師證書 2. 6 小時初階培訓課程研習1. 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實體研習課 程,共 12 小時
2. 專業回饋人才實務探討課程,共 3 小 時
3. 2 年內完成 3 項專業實踐
1. 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課程,
共 24 小時
2. 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實務探 討課程,共 6 小時
3. 2 年內完成 4 項專業實踐
研習課程表
課程名稱 研習
時數 課程名稱 研習
時數 課程名稱 研習
時數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成立、運作、結合公開觀課等) 1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1) 6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 6 教師專業發展規準
(課程內容呼應中華民國教師 專業標準指引)
2 教學檔案製作與運用 3 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含學習社群規劃與經營) 3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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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教學觀察三部曲) 3 教師專業成長計畫(含學習社
群) 3 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3
合計 6 小時
合計 12 小時 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3
課程綱要內涵與解析 3 教學行動研究 3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1) 3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2) 6 選修,視教師需求開課,不列入檢核 合計 24 小時
專業實踐事項
由各縣市政府(教專中心)決定是否認 證(本中心將製作同儕公開授課教學 觀察紀錄表)。
1.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 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或備 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 至少 1 次。
2. 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 1 次。
3. 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時間 至少達 1 學期。
1. 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 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或備 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 至少 2 次。
2. 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 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時間 達 12 週以上。
3. 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 2 次。
4. 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 具有學校核發之證明者。(註:教師 專業學習社群不限類別,領域召集 人、學年主任等,皆可屬之)。
認證資料審核 單位
各縣市政府(教專中心)、國私立高 中職之中心學校
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中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證書核發單位
國教署、各縣市政府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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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證後之 回饋服務事項
1.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2.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1. 參與學校公開授課 2. 提供授課教師專業回饋 3. 積極參與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1. 積極領導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 2. 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
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 3. 發揮教師領導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