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防護處理措施
109 年 1 月 30 日防疫會議訂定109 年 2 月 3 日防疫會議修訂
一、防護宣導
1.加強手部清潔(如:肥皂洗手,75%酒精消毒)與環境清毒(如:1:100 漂白水稀釋液)。
2.鼓勵配戴口罩。
3.每天量體溫。
4.均衡飲食與充足睡眠。
5.保持空氣流通與環境衛生。(尤其是教室空間與宿舍空間通風) 6.少去公共場所、人群聚集與空氣不流通處。
7.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8.與確診個案有密切接觸史,應依衛單位指示在家隔離,並自主健康管理。
二、量體溫措施
1.提醒家長於學生出門前應量體溫並記錄之,以供學校參考。
2.備妥足夠耳(額)溫槍。
3.各班級於早上入班後及中午,進行班級同學體溫量測並紀錄,體溫異常者將進行進階照護 處置。(執行方式另行公告)
4.教職員工全面主動量測體溫。(學校將提供體溫計量測地點,地點另行公告) 5.必要時在學生進校門前,由學校指定人員測量體溫。(視疫情另行公告)
6.學生上課期間若出現不適症狀,即時測量體溫,體溫異常者將移至專區休息觀察及通知家 長帶回就醫。
三、行政作為
1.成立校園危機應變小組。
2.建立師生疫情調查名冊(含近期旅遊史) 3.訂定開學後防制及停課作業規定。
4.訂定停課後學生輔導及補課措施。
5.防疫物資之購買、分配與說明。
6.防疫資訊之蒐集、宣導與更新。
7.貫徹推動「疫情通報管理」、「學校防疫管控」及「班級防護網」三道防護措施。
8.辦理校園防疫教育宣導。
9.建立校園師生健康諮詢站。(健康中心)。
10.每日按時通報教育局及校安中心。(事件主類別為「校園意外事件」;次類別為「疾病 事件-武漢冠狀病毒病例」)。
11.有確診病例或停課措施,立即通報當地衛生機關與國教署校安中心。
12.有疑似或確診病例,即加強進行有關教室或校園環境消毒及衛生工作。
13.要求家長應督導停課學生不應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安親班等人潮聚 集場所。
四、停課與復課措施
1.持續關心個案身體狀況。
2.依停課標準辦理停課事宜。
3.建立妥適之聯繫通報管道,遇停課期間請導師每日充分掌握學生狀況。
4.確診病例接觸者居家隔離 14 天(含例假日)後才能返校上課。
5.當停課原因消失時,即恢復上課,並依程序通報國教署及校安中心
6.學生返校復課後由教務處統一規劃利用週休 2 日、其他時間或寒暑假時段進行補課。
五、採用本校流感應變處理作業並配合疾管署要求更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