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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移工相關防疫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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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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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9/3/27 20:00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移工相關防疫問答集

勞動部 109.3.27 補充

1. 誰可以申請「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

答:

社福類(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移工已取得有效工 作簽證及返鄉回臺移工(不限類別)持有效重入國許可,才可以向 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申請「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 明」。未取得工作簽證或重入國許可已失效的移工,待取得簽證 或重入國可後,再行申請。

2. 移工需集中檢疫,雇主如何申請「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

答:

(1) 勞 動 部 目 前 正 建 置 入 出 國 移 工 機 場 關 懷 服 務 計 畫 網 站 (fwas.wda.gov.tw)的申請入住集中檢疫場所系統,將提供 雇主或仲介公司,依移工預定入境日期,查看該日集中檢疫 所有無空床,並申請入住檢疫所。

(2) 在系統還未建置完成前,雇主或仲介公司請電洽入出國移工 機場關懷服務站 (03)398-9002 查詢預定入境日期該日集中 檢疫所有無空床,若有空床才可提出申請。

3. 申請後,雇主如何取得「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

答:

(1) 雇主完成申請後,雇主或仲介公司可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

(2)

更新日期:109/3/27 20:00

服務計畫網站,下載或列印移工「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 明」,並提供移工登機使用,以免無法辦理登機。

(2) 申請入住集中檢疫場所系統還未建置完成前,請電洽入出國 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 (03)398-9002 人工申請。

4. 移工待在集中檢疫所 14 日,雇主要付多少費用?

答:

雇主應支付 14 日的集中檢疫費用,移工每人每日新臺幣 1,500 元,14 日共計 2 萬 1,000 元。其中已包含往返集中檢疫所的 交通費用。

5. 移工從機場往返集中檢疫所的交通如何處理?雇主要付多少費用?

答:

(1) 移工入境後,會由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人員統一 接機,並在機場安排防疫車隊送往集中檢疫所。

(2) 另於移工檢疫期結束後,由機場關懷服務人員協助安排防疫 車隊自檢疫所送回機場服務站,請雇主或仲介公司於檢疫結 束日接回。

(3) 雇主支付移工 14 日的集中檢疫費用,已包含移工從機場往 返集中檢疫所的交通費用,不需另外付費。

6. 若是移工預定在某日入境,但在查詢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計 畫網站後,該日集中檢疫所已滿床,該怎麼辦?

答:

(3)

更新日期:109/3/27 20:00

因目前政府安排的集中檢疫場所的可容納床位有限,包含衛生 福利部提供 400 床檢疫場所及勞動部刻正洽仲介公會委託辦理 230 床。

若原規劃移工入境日期已滿床無法預定,建議延後移工入境日期,

待預定到集中檢疫所的床位後,再安排移工搭機入境。

7. 移工若未取得「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可否搭機入境?

答:

移工入境前,雇主應完成入住集中檢疫場所申請,並取得「入 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再安排移工搭機。移工若未持有「入住集 中檢疫場所證明」,將無法入境。

8. 新引進的非社福類移工,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辦理居家檢疫,應如 何進行事前查核?

答:雇主取得入國引進許可函後,依規定提供「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 疫計畫書」,向地方政府申請實地查核,確認居家檢疫處所是否 符合 1 人 1 室及其他相關規定,以及如何落實門禁管制等機制後,

並經勞動部開具同意備查函後,雇主始得引進移工。有關居家檢 疫實地查核作業流程,將於近期邀集地方政府討論後,儘速對外 發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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