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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說明 章節目次 卷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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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編輯說明

本電子書以「CBETA 電子佛典集成 Version 2021.Q1」為資料來源。

漢字呈現以 Unicode 3.0 為基礎,不在此範圍的字則採用組字式表達。

梵文悉曇字及蘭札字均採用羅馬轉寫字,如無轉寫字則提供字型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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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所有,歡迎自由流通,但禁止營利使用。

(4)

No. 322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疏卷上

法於是下文則云。彼妄想自性建立二自性。云云。可也。謂圓成實性。離有無也。

何有二性哉。以彼妄想分別。乃有無二性。是為建立有無二性也。以建立之故。乃 見種種虗妄現於清淨聖境之中。

○辯頌之一。

○平箋。妄想一性。能生緣起圓成二性。何以故。妄想迷相。是緣起性。妄想覺 相。是圓成性。依之而言。若即妄想種種現相。善觀察即清淨境界。

妄想如畫色

妄想如畫。所謂意匠經營。然後畫出。

緣起

非究竟。問。上以梵王。為天乘也。今此及字。似分二種。答。梵王者。是外道所 宗。今以梵乘。為人乘也。而此三乘與諸經異。束分五乘。為三乘也。初句人天兩 乘。次二句是三乘。曰。餘乘且隨。佛如來乘。何非究竟。曰。二乘對故。曰。人 天兩乘。諸宗取舍不一。或不立乘。今何取乎。曰。此經旨趣。外道二乘。諸名相 法。說為真如。豈人天乘之取舍乎。

○智箋。成作。五乘合說。成作之智。

若彼心滅盡(心量滅除) 無乘(乘云法也)及乘者(人也) 無有乘建立(謂化儀也)

我說為一乘

正頌。

○平箋。乘法乘人及建立相。三法無有。是即名為楞伽一乘。問。彼心滅盡。無乘 建立。似乎相重。答。心滅因中。無建果上。

引導眾生故 分別說諸乘 簡頌。

○平箋。如來分說。三五諸乘。引導眾生。權說建立。大凡一乘。乃有三種。一寂 靜一乘。二三乘一乘。三三無一乘。如來境界。問。法華一乘。三中當何。答。三 乘一乘。曰。彼經中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今偈所謂引導眾生。分說諸乘。意

(5)

說外道二乘妄想皆是。然建立及有心轉。故自成階耳。彼經所謂大白牛車。豈非建 立。乘此寶乘直至道場。乘至二法。豈非心轉。當知乘外。別有道場。若有道場。

乘為途中。彼白牛車。豈非途乘。此經不爾。乘及乘者。并建立法。三種共無。三 無之所。非道場何。故我今言彼一乘者。途路一乘。菩薩乘也。此一乘者。道場一 乘。如來乘也。曰。然何彼經云一佛乘。曰。彼一佛乘。此經所謂佛如來乘。而佛 微旨。至乎下句。乃有非究竟言。是以彼之三乘一乘。非本一乘。又菩薩乘。混 佛。

愚。而又味著醉倒於三昧之樂。安於無漏。皆非究竟。雖亦不退。復作凡夫。然以 得諸三昧。如長壽天。乃至長劫而不覺悟。如昏醉人。

酒消然後覺 彼覺法亦然 得佛無上身 喻頌。

○平箋。沈酒醉人。酒力消後。有覺悟也。二乘亦然。三昧樂酒。長時昏醉。經八 萬劫。必得覺悟。出定回心。漸得佛身。

○智箋。圓鏡。酒消得覺。成如來身。即是佛地。鏡智像相。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卷第二

(6)

楞伽阿䟦多羅寶經疏卷中 之一。後分。

○平箋。六地以上。無心量處。即□性處。四緣一性。二共捨離。此時真性。究竟 淨妙。而佛斥之。猶為心量。

○智箋。圓鏡。菩薩十地。妙淨之性。即是如來鏡智像相。

施設世諦我 彼則無實事 諸陰陰施設 無事亦復然

此謂諸之□陰。亦是假名施設。並無實事。其無實事。與上所說。亦復然也。

有四種平等

四種平等。下文所謂。相因無我修□者也。謂有為之相。無常平等。有漏之因。有 苦平等。□□無常有苦之事。由相及因之所生也。然而悉皆無我平等。一切修修之 者。人法亦平等也。是謂四。

相及因性生 第三無我等 第四修修者

格箋。初偈建頌。後偈釋頌。此二偈乃上不生類。問。何不相續。作隔離說。答。

上變釋者。連菩薩故。此建釋者。連外凡故。如來巧說。離合如是。

○建頌。

○平箋。世諦施設。皆有我相。而雖有我。彼我無實。五陰施設。亦無實事。猶世 施設。問。世諦五陰。只是一法。何為二說。答。世諦云總。五陰云別。

○釋頌。

○平箋。以四平等。見世五陰。皆悉無事。平等一相。□平等者。能相所相。平等 一也。能因所因。平等二也。□□□我。平等三也。修法修人。平等四也。

□□□□。問。其義云何。答。性者云因。生者因事。性生二□。□□□因。因有 生法。所因為性。是故性生。共屬因也。

○智箋。□□世陰無事。四種平等。即是如來平等性□□。

妄想習氣轉 有種種心生 境界於外現 是世俗心量

(7)

格箋分頌之二。

○平箋。不知四等。故為無始。妄習所轉。諸妄心生。三有境界。心外現相。惑著 執持。是凡夫量。

○智箋。成作。

和合。言一字二。妄想為三。

依咽喉脣舌齒齗頰輔。

分之一。平之二。析說。

○平箋。言音生處。蓋有六焉。咽喉為一。脣二。舌三。齒四。齗五。頰輔為六。

諸經所說。其數不定。或有七處。乃至六八。此經上說。頭胸喉鼻脣舌齗齒。與今 所說。亦多不同。詳考韻書。五音所生。謂牙齒脣舌喉□也。□□□□。然十四 音。第十二處。有齶聲也。齗齶用□□□說趣。不入細音。不必及此。頰輔者。面 顏也。□□□抵。非干韻處。然印度人。文詞衍裕。語勢汎溢。或□此乎。諸經之 中。全說之者。或出頭腦臍輪等也。而此諸處□□所觸。今之數處。只出口中。

因彼我言說。妄想習氣計著生。

分之一。平之三。因有二。一過。二現。

○平箋。彼我言說。是為現在。妄想習氣。是為過去。因與計著。通於二種。

是名為語。

分之一。結說。

○智箋。成作。諸相合生。成作之智。

云何為義。

格箋。分說之二。問說。

謂離一切妄想相言說相。

分之二。平說。

○平箋。妄想相者。云心法也。言說相者。云境法也。言真實義。離心境法。

○智箋。觀察一切妄想言說。二相離之。即是觀察妙智。

(8)

是名為義。

分之二。結說。

大慧。菩薩摩訶薩。於如是義。獨一靜處。聞思修慧。

格箋。束說之一。修。

○平箋。菩薩行人。□□語義。一身靜坐。三慧修習。問。何□獨一。答不就他 求。曰。靜處云何。曰避喧閙故。曰聞慧云何。曰愽涉之故。曰思慧云何。曰精審 之故。曰修慧云何。曰勤力之故。

自覺了。(一)向涅槃城。(二)習氣身轉變已。(三)自覺境界(四)觀地地中間。勝進義相

(五)

束說之二。進。

○平箋。進相有五。如上所說。緣自覺者。不由它故。向涅槃者。趣向勝上。習身 變者。得意生身。自覺境者。地上境界。觀地義者。增進階位。問。自覺了。與自 覺境界。云何差別。答。自覺了者。□解位也。自覺境者。云證位也。曰。魏唐二 譯。此□□科。□□上章。優劣如何。曰彼此無妨。然吾不見梵夾之嘆。法法在 焉。

是名菩薩摩訶薩善語義。

結說。

○智箋。平等語義束修。平等性智。

復次大慧。善語義菩薩摩訶薩。觀語與義。弗異非不異。觀義與語。亦復如是。

格箋。交說。

○平箋。善知語菩薩行人。以語觀義。非一非義異。以義見語。亦非一異。交互融 通。無礙淨智。

若語異義者。則不因語辯義。而以語入義。如燈照色。

釋說。

○平箋。若亦語義。而言別法。語不辯義。而能辯□□語入義。語義二法。現是二

(9)

如燈照色。依言語燈。入離言義。燈色語義。交互妙喻。

○智箋。圓鏡。語義交通。如燈照色。即是如來鏡智像相。

復次大慧。不生入滅。自性涅槃。三乘一乘。心自性等。如緣言說義計著。墮建立 及誹謗見。異建立異妄想。如幻種種妄想現。

格箋。簡說之一。比說。

○平箋。佛說真如。自性等法。若依言義。取計著相。即墮建立誹謗惡見。雖非外 魔。破壞佛法。為別建立。異妄想者。幻人形像。雖非真形。見者或生真形之想。

是異妄想異建立也。末世佛法。各□執封。豈非此章異妄想哉。願諸學者。圭三復 焉。問。心自性者。即是應三性乎。心字為何。答。心為五法。見魏唐譯。

譬如種種幻。

謂不生不滅。心自性等。此乃又不可緣於言說之義。以計著取相。既墮□□□建 立。及誹謗之見。此計著者。乃是異建立異妄想。乃如幻事。豈有實哉。

凡愚眾生。作異妄想。非聖賢也。

簡說之二。喻說。

○平箋。種種□形。凡愚作想。言義計著。非聖賢事。

○智箋。法界不生不滅。自性涅槃。即是如來淨法界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彼言說妄想

謂愚夫隨言取義也。

建立於諸法 以彼建立故 死墮泥犁中

泥犁。此云無喜樂故。梵語亦云捺洛迦。捺洛。此云人。迦此云惡。以惡人生彼之 故。□地獄之異名也。

○格箋。平頌。

○平箋。彼凡愚人。隨言取義。建立異法。異建立罪。死墮地獄。

○智箋。成作。妄想建立。成所作智。

(10)

陰中無有我

此句以喻言說中無義。如五蘊之中。何者是我。

陰非即是我

此句喻言說非即是義。如五蘊。豈即其陰。為我者哉。

不如彼妄想

謂此真實之義。非如彼之凡夫妄想建立也。

亦復非無我

唯是離於有無建立耳。豈是無哉。

○格箋。簡頌。

○平箋。外道計我。或離五陰。或即五陰。如來真我。不同外計。

○智箋。觀察。計我真我。觀察妙智。

一切悉有性 如凡愚妄想 若如彼所見 一切即見諦

一切悉有真實之性。如愚夫妄想分別言義。以謂見性者。如此則一切凡愚。皆應見 其真諦。

○格箋。析頌之一。一切有性。

○平箋。一切諸法。皆有自性。猶如凡愚妄想自性。若諸凡夫。如彼諸聖。離陰中 外。見妄想性。一切凡夫。為見真諦。

○智箋。平等。凡夫見諦。諸法平等。

一切法無性 淨穢悉無有 不實如彼見 魏曰。染淨亦應無。彼見無如是。

亦非無所有

格箋。析頌之二。一切無性。

○平箋。諸法無性。淨穢共無。彼凡夫人。見四相變。知相不實。如幻聖相。雖如 彼見。而非無法。性幻相故。此之三偈。聖凡對頌。令知善法義相之故。

(11)

○智箋。圓鏡。無所有相。鏡智像相。

復次大慧。

復科第十。智識諸相分。第六十。承趣智□義義。識是語義。詳說語義。故出智 相。偈合諸智有幾種也。

智識相。今當說。

格箋。舉說。

若善分別。智識相者。汝及諸菩薩。則能通達智識之相。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

䟦說。

○智箋。法界。智識總說。法界之智。

大慧。彼智有三種。

舉說。

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名說。

云何世間智。

格箋。分說之一。問說。

謂一切外道凡夫。計著有無。

分之一。凡外智分。四句計相。

云何出世間智。

分之二。問說。

謂一切聲聞緣覺。墮自共相。希望計著。

圓覺所謂。希望成道。

○分之二。二乘智相。二相希計。

(12)

云何出世間上上智。

分之三。問說。

謂諸佛菩薩。觀無所有法。(一)見不生不滅。(二)離有無品。(三)如來地人法無我。

分之三之一。後得智。

○平箋。後得智有四焉。上四種說。乃後得智。即是四智。配合如次。

緣自得生。

分之三之二。根本智。

○平箋。是佛自覺聖智境界。言上四智。依自覺生。此根本智。即法界智。問。諸 佛菩薩。階位敻別。智相如次。何得合耶。答。智有大小。智相是同。謂智相者。

即是無相。以無相故。合而說之。曰佛地中。何說二無我。曰法空細障。十地微 有。至如來地究竟淨盡。故以斷相。屬如來地。如來地中。非有有空。上之離字。

繫下成讀。

○智箋。成作。三智合并。成作之智。曰上智之中。作五智合。今何却作成所作 智。曰一智具五。詳見初卷。慮繁縷故。且於順配。今此諸智。不易默過。適取芻 狗子却壓之。當善語義。能照顧哉。

大慧。彼生滅者是識。不生滅者是智。

格箋。束說之一。凡外。

○平箋。上章單智。此章束并。葢智與識。不是別物。若能分別。識即是智。其間 只是不非異耳。生滅凡事。故為識也。若加不字。即是聖智。是凡夫上。識智二 法。

復次墮相無相。及墮有無種種相因是識。超有無相是智。

束之二。三乘。

○平箋。有無相者。謂自相也。有無種種相因者。謂共相也。二種墮相。即是為 識。纔加超字。即是真智。是乃二乘識智二法。相因者。是二乘之解。優諸外凡。

有無相外。加因相也。

復次長養相是識。非長養相是智。

(13)

束之三。菩薩。

○平箋。長養相者。謂識事業。即第二卷。習氣長養藏識是也。乃加非字。即是真 智。是乃菩薩識智二法。

○智箋。觀察。識智分別。觀察妙智。

復次有三種智。謂知生滅。知自共相。知不生不滅。

格箋。析說。佛智。

○平箋。生滅者。是凡夫外道。自共相者。二乘。不生不滅者。菩薩也。問。此等 說。已見上。恐重復。答。此章佛智。三箇知字。謂佛知見。葢佛知見。如相之 故。於三種相。消一知耳。

○智箋。平等。佛知見中。三種平等。

復次無礙相是智。境界種種礙相是識。

格箋。交說之一。二乘。

○平箋。境界種種礙相者。是謂自共相。離自共相。為無礙相。是佛二乘。交對識 智。

復次三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識。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

交之二。凡夫。

○平箋。三事合生。方便妄想。是凡夫事。除三乘已。大悲方便。自心性相。是如 來事。是佛凡夫。交對識智。

○平箋。和合生□。謂我及根塵三事和合。相應而生。是識不藉緣生。不因境起。

無礙相應。性自神解。名智。毗婆論及本事經。亦言三事和合。乃是託胎中有之 事。當以融會而觀。

復次得相是識。不得相是智。

交之三。菩薩。

○平箋。菩薩十地。十地得智。是謂得相。如來地中。無昇進相。乃不得相。是佛 菩薩。交對智識。

(14)

自得聖智境界。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

交之四。如來。

○平箋。如來自證聖智境界。雖有應緣。非干出入。如水中月。純智所作。本離念 識。問。上束說之章。外凡二乘。乃至菩薩。順序列說。此章之中。二乘居初。何 越次乎。答。凡夫二乘。階次不定。小乘儀相。二乘居先。大乘階位。只貴根機。

若言根機。二乘定小。凡夫不定。不定之機。或近於大。此章之說。加佛種故。出 大乘相。初出小相。後後漸大。是以二乘居最初也。

○智箋。圓鏡。聖智境界。鏡智之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採集業為識 不採集為智 觀察一切法 通達無所有 逮得自在力 是則名為慧

格箋。析頌之一。凡夫。

○平箋。採集業者。上之所謂三事和合。及生滅等。又上卷偈。心名採集業。意名 廣採集。採集不採。為智識之分者。明矣。如是觀察一切諸法。通達無相。得自在 力。是則名為佛菩薩慧。問。智與慧有何異。答。以體曰智。以用曰慧。不採集 智。起自在用。故名為慧。

○智箋。成作。採集之業。成作之智。

縛境界為心 覺想生為智

縛□妄想境界者。妄想心識也。能覺悟其妄想。以解脫者。即此妄想。心識變而生 為智也。

無所有(無相)及勝(最勝境) 慧則從是生 析頌之二。二乘。

○平箋。縛境界者。上之所謂。自共相及境界礙相。心猶言識。心意識時。心有識 名。覺想生智。是二乘智。第二卷云。聲聞緣覺涅槃者。覺自相共相。乃至彼等。

於彼作涅槃覺者。乃此覺想也。無所有者。曰八地也。勝曰佛地。言二乘等。回心 轉進。至八佛地。平等慧生。

○智箋。觀察。覺想生智。六識觀察。

(15)

心意及與識 遠離思惟想 得無思惟法 佛子非聲聞

謂若夫心意識。能遠離思惟妄想。得無思想分別之法。即是佛子。非聲聞也。

○格箋。析頌之三。菩薩。

○平箋。於心意識。離思想法。不用斷惑。即想無想。是真佛子。非二乘境。

○智箋。平等。心意識法違離思想一切諸相平等一性。

寂靜勝進忍 如來清淨智 生於善勝義 所行悉遠離

仁王經有五忍。謂一伏。二信。三順。四無生。五寂靜。十地等覺及佛。得寂靜 忍。是謂勝進之忍。乃如來淨智也。而此佛之淨智。從善勝義諦而生。諸心意識。

所行境界。悉皆遠離。

○格箋。析頌之四。佛。

○平箋。仁王經中。說五種忍。各有三等。下中上品。地前但得伏忍。三品九地。

如次配次三忍十地等覺及如來地。得寂滅忍。此寂靜忍。謂寂滅忍。故唐作寂滅 忍。勝進者。唐作殊勝。言如來地。殊勝清淨。寂滅忍智。是勝義諦之所生也。故 一切思想所行皆離。佛地之中。識智一相。故只出智。不曰識也。

○智箋。圓鏡。如來淨智。是圓鏡智。

我有三種智 聖開發真實 於彼想思惟 悉攝受諸性

三智。如長行所說。謂此是聖者開發真實義諦。故得名也。此之三智。於彼妄想分 別之者。悉能攝受。開示諸法。

○格箋。建頌。

○平箋。三種智者。析章三知。諸聖以此三知。開發真實諦法。於彼凡夫。妄想思 惟。悉能攝受。隨說諸法。問。三種智何。答。知生滅者。道種智也。知自共相。

道相智也。知不生滅。一切相智。

二乘不相應 智離諸所有

謂我此智。離於諸所有境。超越二乘之行。

(16)

計著於自性 從諸聲聞生

若夫計著自性取於有無之相。此乃聲聞。

○格箋。斥頌。

○平箋。二乘小智。只執離相。是故不能相應佛智。執離相故。計著自性。

超度諸心量 如來智清淨

佛智則清淨無垢。了達惟心。

○格箋。正頌。

○平箋。若能超越妄計心量。則是如來清淨聖智。

○智箋。法界。佛清淨智。是法界智。

復次大慧。

復科第十。外轉變論分。第六十一。承趣上世間智。一切外道。計著有無。今此章 云。一切外道。因起有無。生轉變論。是乃此分。所以次焉。偈合眾生種種性。重 說。

外道有九種轉變論。外道轉變見生。

九種生滅轉變者。謂我境轉心變。或心轉境變。

○格箋。舉說。

所謂形處轉變。

以形狀不同。為名。

相轉變。

以五陰相。生住異滅等。四種相。一念不住。為名。

因轉變。

謂無因之邪因。能生諸法。因滅果起。為名。

成轉變。

(17)

謂心生境起。能所相。

啟之一。自得。

○平箋。自得十一。上之所說。總持印者。陀羅尼門。善印所印。無方便行者。無 功用智。無作妙用。譬如日月。運行照臨。如意雨財。四大功利。問。地上菩薩。

豈有妄見。答。微細妄想地地智相。

於一切眾生界。隨其所應。而為說法。而引導之。(一)悉令安住一切諸法。如幻夢 等。(二)離有無品。(三)及生滅妄想。(四)異言說義。(五)其身轉勝(六)

跂啟之二。化他。

○平箋。化他有六。如上所說。離有無者。曰智。生滅曰識。異言義者。諸不了 義。身轉勝者。隨應得解。增進轉依。四果三賢。及十地等。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如例。

佛告大慧。無量一切諸法。如所說義。計著相續。

格箋。總說。

○平箋。凡相續者。云念生也。若又念滅。是為解脫。於一切法。隨說著義。是相 續相。

所謂相計著相續。緣計著相續。

名說之一。無對二種。謂凡夫也。

○平箋。相計著者。諸相事法。緣計著者。諸緣理法。凡夫愚癡。於事理法。起計 著故。妄念不斷。又相計云。妄想自性。緣計著云。緣起自性。於此二法。計著不 斷。

性非性。計著相續。(一)生不生。妄想計著相續。(二)滅不滅。妄想計著相續。(三)乘 非乘。妄想計著相續。(四)有為無為。妄想計著相續(五)

名說之二。有對五種。如上所說。謂二乘也。

○平箋。性非性者。曰有無也。葢二乘人。於自共相。欠如實知。故生有對二種法 計。又聲聞緣覺等。名二乘者。不啻二種。動計二法。故云二乘。二計法者。於諸

(18)

有相。計著非相。是二法也。相緣二法。雖有非義。然不說者。凡愚性妄。單相緣 生。若其非義。為有小慧。小慧二乘。凡夫無智。為設愚故。出單相也。

地地自相。妄想計著相續。

十地智相。皆各有異。依其異相。生妄計念。

自妄想。無間妄想。計著相續。

於自證法。生無別解。菩薩修人。得二空智。於自它性。生無別解。是亦妄想。何 以故。本無自它。立自它性。生無別想。豈非妄想。

有無品外道。依妄想計著相續。

有無外道。依妄想者。依諸外道。有無品見。生離有無之妄想念。

三乘一乘無間。妄想計著相續。

名說之三。對計。謂菩薩也。

○平箋。三乘一乘。元無差別。生此覺想。是妄計念。上卷乃以三乘一乘。配菩薩 位。說到於此。如合符契。問。地上菩薩。得二無我。何生計著。覺。十地等覺。

一分無明。是智細相。非煩惱想。曰乘非乘。與三乘一乘。乘有異耶。曰二乘菩 薩。本有階位。乘豈無異。

○智箋。成作。諸計續相。成作之智。

復次大慧。此及餘凡愚眾生。自妄想相續。以此相續故。凡愚妄想。如蠶作繭。以 妄想絲。自纏纏他。有無相續。相計著。

格箋。牒說之一。無對之牒。

○平箋。此土餘界。諸愚眾生。皆有自性妄想心念。是故凡夫。妄念生起。猶蠶作 繭。自作自。

計合。

○平箋。彼諸法中。菩薩見上。本無縛解。自餘凡聖。不知實知。生縛解見。蓋一 切法。就有無相。元無眾生。是即生佛一相之義。生佛一相。有何縛解。

○智箋。圓鏡。

(19)

復次大慧。愚夫有三相續。謂貪恚癡及愛。未來有喜愛俱。以此相續故。有趣相 續。彼相續者。續五趣。大慧。相續斷者。無有相續不相續相。

格箋。合說之二。是無對合。

○平箋。一切凡夫。本有三毒。有三毒故。生死相續。謂現在愛。生未來喜。喜生 之時。愛亦俱生。喜愛續故。三有諸趣。五道相續。若三毒斷。無續不續。問。何 謂五趣。不言六道。答諸經或說五道。或亦六道。只是同義。以修羅趣。混畜生 故。又四修羅。除地獄外。餘四道等。各各分入。

○智箋。觀察。

○謂有三毒及愛樂之情。是故有後生身喜愛。與之俱也。以此相續之故。展轉生於 五道。相續不斷。若能斷之。何有相續不相續哉。本事經云。佛告苾芻。當知三因 三緣。能感後有。云何為三。所謂無明未斷故。愛未棄故。業未息故。由是因緣。

能感後有。所以者何。業為良田。識為種子。愛為溉灌。無明無智。無了無見之所 覆蔽。識便安住欲有。色有無色有處。欲最為下。色為其中。無色為妙。由欲界 業。感異熟果。正現在前。故可施設。此為欲有。當於是時。業為良田。識為種 子。愛為溉灌。識便安住下欲有處。若色界無色界。感異熟果。亦復如是。

復次大慧。三和合緣。作方便。計著識。相續無間生。方便計著。則有相續。三和 合緣識斷。見三解脫。一切相續不生。

格箋。合說之三。是有對合。

○平箋。一切眾生。三緣合故。生方便計。因是妄識。續生無斷。只此和合方便計 著。乃是有趣。相續根本。若無合緣。妄緣亦斷。合識斷故。得三解脫。是故諸續 亦無所生。問。方便計著云何。答。和合之緣。是名方便。合便成時。即生計著。

曰大慧之問。續脫二義。如來細說十一相續。解脫之義。何無細說。曰相續之義。

反即解脫。佛意含畜。故無名分。又牒合中。多說解脫。

○智箋。平等。

○毗婆論。父母并中有。(死有後生有前)三事和合者。謂父母俱起婬貪。而共合會。母 身調適無病。當於是時。所謂起貪。身心悅豫。故名調適。母腹清淨。無風熱痰。

互增逼切。故名無病。母因穢惡。日月恒有血水流出。過多稀濕。不得成胎。太少 乾稠。亦不成胎。若此血水。不少不多。不乾不濕。方得成胎。故名是時。於是中 有入胎之時。母最後血。餘有一滴。父最後精。餘有一滴。和合成就。由其中有。

於父於母。愛恚二心。展轉現起。若男中有。於母起愛。於父起恚。作如是念。若

(20)

彼丈夫。離此處者。我當與此女人交會。作是念已。顛倒想生。見彼丈夫。遠離此 處。尋自見與女人和合。父母和合。精血出時。便謂父精。是自所有。見已生喜。

而便迷悶。以迷悶故。中有麤重。既麤重已。便入母胎。自見己身。在母右脇。向 脊蹲坐。若女中有。於父起愛。於母起恚。亦復如是。在母左脇。向腹蹲坐。諸有 情類。多起如是顛倒心已。而入母胎。唯除菩薩將入胎時。於父父想。於母母想。

雖能正知。起親附愛。乘此愛力。便入母胎。問。中有何處入胎。答。中有無礙。

隨所樂處。而便入胎。必從生門。是所愛故。問。菩薩中有何處入胎。答。從右脇 入。問。輪王獨覺。何處入胎。答。輪王獨覺。雖有福慧。非極增上。將入胎時。

雖無倒想。亦起婬愛。故入胎位。必從生門。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不真實妄想 是說相續相 若知彼真實 相續網則斷

格箋。正頌。

○平箋。不實妄想。有相續相。若亦知彼第一真諦。相續念網。即時斷絕。

於諸性無知 隨言說攝受 譬如彼蠶蟲 結網而自纏 愚夫妄想縛 相續不觀察

釋頌。

○平箋。一切凡夫。於諸法性。不如實知。隨說取義。猶如蚕蟲。結繭自纏。愚夫 妄縛。不能觀察。自墮相續。亦復如是。問。長行之中。三續備有。今頌凡夫。何 不頌餘。答。凡夫一種相續根本。佛頌其本。餘末準知。亦是如來巧說之一例也。

○智箋。法界。知彼真實法界淨智。

大慧復白佛言。如世尊所說(云云)

無清淨煩惱生死涅槃。非我謂無性之過。而墮空見。

然大慧如聖智有性自性。聖知聖見。聖慧眼。如是性自性知。

然如聖智有性自性者。乃以聖知聖慧眼。乃能知而見也。佛意愚夫謂無。即墮斷 見。謂有。復墮常見。乃爾回互。

○正說。

(21)

○平箋。性自性者。聖智境界聖知見。及慧眼所見。性自性義。當如是□。

○智箋。觀察。□聖□見。觀□妙智。

大慧。白佛言。若使如聖以聖知聖見聖慧眼。非天眼。非肉眼。性自性。如是知。

非如愚夫妄想。

大慧再欲設難。□且簡以佛語。牒而承之。後難。

○格箋。析難啟之一之一。總牒。

○平箋。上章佛說凡夫所見。妄想自性。聖人所見。是性自性。大慧啟意。若如諸 聖。知見慧眼。非天肉眼之境界相。聖性自性。當如是知。是實不同凡愚妄想。

世尊。云何愚夫離是妄想。不覺聖性事故。

大慧問。愚夫何能離是妄想。以不覺聖性事故。若如實覺知聖人境界。能離之也。

○析難啟之一之二。平啟。

○平箋。凡夫云何。離此妄想。得聖知見。而□夫法。不覺聖事。是大慧總啟標 首。以下四節。就加析難。

世尊。彼亦非顛倒。非不顛倒。

析難啟之二。覺妄異之一。建。

○平箋。彼凡夫見。顛倒不倒。二共不立。

所以者何。謂不覺聖事性自性故。不見離有無相故。

析難啟之二。覺妄異之二。析。

○平箋。聖人之事。知性自性。亦離有無二種□相。而諸凡夫。欠此二法。是以凡 夫。諸妄想者。不有定法。無定法故。不必顛倒。亦非不倒。葢非倒者。不覺聖事 性自性也。非不倒者。是不見離有無相也。

○凡夫本來。不會聖人之事。此凡夫本分也。非其倒與不倒。

世尊。聖亦不如是見。如事妄想。不以自相境界。為境界故。

析難啟之二。覺妄異之三。牒。

(22)

○平箋。諸聖不作。如諸凡夫事想妄想。何以故。於自相境。無境想故。此段之 意。凡夫妄想。本無定法。故凡夫見。非倒不倒。聖人亦是不見事妄。猶如凡夫不 覺聖事。不為境想。猶如凡夫不見離相。是以非倒不倒。聖凡是同。何故聖凡意妄 有異。

世尊。彼亦性自性相。妄想自性。如是現。

析難啟之三。聖凡同之一。建啟。

○平箋。彼□聖人。性自性相。猶如凡夫妄想相現。

不說因無因故。謂墮性相見故。

析難啟之三。聖凡同之二。析啟。

○平箋。聖性自性。不說有因及無因故。猶如外道二因計也。又墮自性。墮性相 見。

異境界。非如彼等。如是無窮過。

謂彼聖人。亦乃見有諸法性相。此乃即如凡愚妄執自性而現。而又佛不說有因無因 之所以故。此乃墮於凡夫妄執諸法性相見故。謂此豈非聖人亦同凡夫之倒也。又 曰。而且其餘異境之人。各各所見不同。非一一如彼聖人等也。意謂若聖異凡。其 理亦然。聖之與凡。彼視此倒。此視彼倒。孰為是耶。其誰於法。如實了知真實性 耶。佛乃先如是說。是有無窮過失也。

○析難啟之三。聖凡同之三。斥啟。

○平箋。凡一切法。諸境界相。不必如彼聖自性相。若言如聖自性性相。有無極 失。問。異字何義。答。簡上一類。聖性自性。

世尊。不覺性自性相故。

析難啟之三。聖凡同之四。牒啟。

○平箋。無窮過者。不如實知自性相故。亦是析種墮性見義。此段之意。如來所 說。性自性義。為同凡夫妄想性也。

世尊亦非妄想自性。因性自性相。

析難啟之四。妄却真之一。承啟。

(23)

○平箋。上章已言。性自性相。只是妄想。故實義者。妄想性生。非依自性。只是 妄想。故自生也。

彼云何妄想。非妄想。如實知妄想。

不覺知所有法相。無自體相故。而且亦非因分別妄想。始有體相。而有諸法。且彼 云何妄想。與非妄想。及應知彼如實妄想。

○析難啟之四。妄却真之二。析啟。

○平箋。彼□聖人。雖現妄想。非有妄想。而凡夫等。不如實知妄□之相。故墮妄 想。是以凡夫云何如實得知妄想。兼□聖人。何故現妄而非妄想。

世尊。妄想異。自性相異。世尊。不相似因。妄想自性相。

析難啟之四。妄却真之三。析啟。

○平箋。妄想自性。別性自性。性自性相。殊妄想性。此二種因。本是別物。不似 因者。妄想性及自性相也。

彼云何各各不妄想。

妄想相之異相。與自體相之異相。而此二種之因。乃不相似。葢以妄想及自體。相 不相似也。彼乃何以各各不妄想。

而愚夫不如實知。

析難啟之四。妄却真之四。比啟。

○平箋。妄性真性。各因別物。依真非妄。依妄非真。若其本性。妄不必非。而彼 聖人。何故各各皆無妄想。亦何凡夫不如實知。為妄想惑。依此而言。凡夫妄想。

恐亦非妄。何以故。各各別因。自性法故。

然為眾生離妄想故。說如妄想相不如實有。

析難啟之四。妄却真之五。證啟。

○平箋。如來或說。為令眾生。離妄想故。且說妄相。為不實有。是以妄相不必本 無。非本無故。妄相為真。此段之意。凡夫妄想。却可為真。

○而凡夫不如實知也。然佛謂為愚夫。除妄想之故。為說真如之實。然而此說真 如。無乃即妄想相。不如實有也。

(24)

世尊。何故遮眾生有無有見。事自性計著。

析難啟之五。空有違之一。舉啟。

○平箋。如來何故。嫌諸凡夫。有無計著。

聖智所行境界。計著墮有見。

析難啟之五。空有違之二。表啟。

○平箋。佛說聖智。自覺境界。是墮有見。

說空法非性。而說聖智自性事。

何故乃遮眾生有無之見。而復執著聖智所行實法境界。□令眾生。墮於有無見。何 以故。以言諸法無相。而言聖智自性事。

○析難啟之五。空有違之三。徵啟。

○平箋。如來多說。空法非性。而又却說。聖智自性諸有事法。是乃如來為作二 說。此章之意。謂口說空。行在有中也。

佛告大慧。非我說空法非性。亦不墮有見說聖智自性事。

格箋。答說。

○平箋。如來說法。非空法無。亦非墮有。說聖智性。

然為令眾生離恐怖句故。

釋說。

○平箋。只為眾生。遠離眾生恐怖句故。問。離恐怖何。答。一切眾夫。著有見 者。聞空生怖。著空見者。聞有亦怖。捨離二見。是離恐怖。

眾生無始已來。計著性自性相。聖智事自性。計著相見。說空法。大慧。我不說性 自性相。

簡說。

○平箋。一切眾生。無始世來。迷妄之故。執有聖智自性事相。是即真妄對惑之 見。佛為遣之。且說空法。是故如來。性自性說。不必實義。問。如來遣除性自性

(25)

性者。三自性中。妄想自性。修自性者。諸聖聖智。知見分邊。證自性者。下章所 謂。我住自得自覺察住。此性自性。曰修自性。

○智箋。平等我說空法。不墮所見。即是如來平等性智。

大慧。但我住自得如實空法。

格箋。正說之一。表說。

○平箋。如實曰有。空法曰無。自得者。曰不有不無。是佛所住。

離惑亂相見。離自心現。性非性見。

正說之二。離。

○平箋。惑亂相者。妄想諸相。是心外相。自心現性非性見者。有無二見。是心內 相。故曰自心。

得三解脫。如實印所印。

正說之三。得。

○平箋。三解脫者。非空之空。如實印者。非有之有。

於性自性。得緣自覺觀察住。離有無事見相。

牒說。

○平箋。此性自性。曰證自性。自覺觀察。曰自覺智。

○智箋。圓鏡。於性自性。自覺察住。即是如來鏡智之相。

復次大慧。

復科第十。不生如幻分。第六十四。承趣上分。終章性非性見。是如來地所離之 法。常住實相。是佛地相。諸法不生。似非性義。為甄別故。此分次焉。偈合世如 虗空華。重說。

一切法不生者。菩薩摩訶薩。不應立是宗。

格箋。建說。

○平箋。問。佛於上說諸法不生。謂不生者。如實玄談。今何斥之。答。今此斥

(26)

文。不斥不生。只斥建立。凡立宗者。皆是建立。纔言建立。蹤跡隨之。楞伽一 乘。最上奧詮。不留微朕。故斥立宗。

所以者何。謂宗一切性非性故。

釋說之一。無。

○平箋。一切性者。曰一切法。非性曰無。於一切法。宗非性義。是不生宗之計相 也。

及彼因生相故。

釋說之二。有。

○平箋。彼因者。是三五分論。宗因喻等。葢建立法。以宗因喻。為生相故。墮有 相也。

○智箋。成作。有無立宗。成作之智。

○不應建立諸法不生。為宗。何故。諸法本不有也。及乎彼立其宗因。其宗則有生 相也。

說一切法不生宗。彼宗則壞。

斥說。

○平箋。若說一切法不生者。即其宗言。為自破壞。

彼宗一切法不生。彼宗壞者。

格箋。析說之一。舉說。

以宗有待而生故。

析之二。相待。

○平箋。夫第一義。絕待者也。不生之宗。待生而立。故斥之也。

○若說不生為宗。則是自破其宗。何故。以立不生之宗。即是有待而方生也。

又彼宗不生。入一切法故。

析之三。遍無。

(27)

○平箋。不生之義。徧入諸法。諸法皆無。故斥之也。

不壞相。不生故。

析之四。失正。

○平箋。不壞相者。常住實相。言不生義。入諸法故。常住真如。不有所生。

立一切法不生宗者。彼說則壞。

牒說。

○智箋。觀察。諸法不生。此說宗壞。即是分別觀察之智。

大慧。有無不生宗。彼宗入一切性有無相不可得。

格箋。復說。

○平箋。有無不生。猶言一切法不生也。彼宗即是有無不生。言不生宗。若入諸 法。有無二相。共不可得。如是恐墮乎空見也。

大慧。若使彼宗不生。一切性不生而立宗。如是彼宗壞。

斥說之一。牒說。

○平箋。彼不生宗。於一切法。立不生義。彼宗自破。

以有無性相不生故。不應立宗。

斥之二。空。

○平箋。有無性相。共不生故。何宗之有。蓋有無性相。諸法化儀。四法皆滅。彼 宗不立。

五分論多過故。

斥之三。過。

○平箋。如立為宗。即用因喻合結四者。與其宗。為五分論。則多過矣。上空種 者。破不生也。過因作種。破立宗也。五分論。見上註。多過故者。宗有九過。因 有十四。喻有十過。共三十三。宗九過者。現量相違。聖教相違。世間相違。比量 相違。自語相違。相符不極成。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別不極成。因十四 者。四不成。六不定。四相違也。喻十過者。同喻五。異喻五。如相宗解。

(28)

展轉因異相故。

斥之四。因。

○平箋。有依無起。無因有起。展轉因緣。諸相現生。是立宗過。

及為作故。不應立宗分。

斥之五。作。

○平箋。建立宗義。是為作法。真諦無作。故破之也。

○既是體性本不生。而於不生之上。重立不生之宗。此是展轉因。諸法體性不生。

而與不生之宗。異相也。及與立宗。即是有所作為也。故不應立。

謂一切法不生。如是一切法空。如是一切法無自性。不應立宗。

牒說。

○平箋。諸法不生。有上諸過。如是牒詞。一切諸法。空無自性。是故菩薩不可立 宗。問。一切法空。及無自性。有何過耶。答。一切法空。是欠相也。法無自性。

是欠性也。性相常住。是第一義。若欠性相。非圓成法。

○智箋。平等。有無不生。空無自性。即是如來平等性智。

大慧。然菩薩摩訶薩說一切法如幻夢。

格箋。平說之一。建。

○平箋。一切法者。不有不無。猶如幻夢。是菩薩也。

現不現相故。

但應為眾生說如幻夢。以見而不見其相故也。

及見覺過故。

平之二。析。

○平箋。幻夢之法。有而不有。故曰現而不現相也。有無二法。有惡見及妄覺二 過。幻夢不實。離此二過。

當說一切法如幻夢性。

(29)

平之三。牒說。

○平箋。是故菩薩。當說諸法如幻夢性。問。幻夢說法。恐乖常住。答。幻夢之 相。實是虗偽。幻夢之性。未必虗妄。如來造語。如幻夢性。

除為愚夫離恐怖句故。大慧。愚夫墮有無見。莫令彼恐怖遠離摩訶衍。

教說。

○平箋。愚癡凡夫。聞如幻說。或生怖恐。葢凡夫人。著空有見。恐如幻說。菩薩 有說。莫令愚夫聞如幻說。生恐怖故。遠離大乘。蓋如幻法。無所著故。

○智箋。圓鏡。菩薩說法。如幻夢想。即是如來鏡智之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無自性無說

一切法無自體性。相亦無言說。

無事無相續

亦無事。亦無所依之心識相續。

彼愚夫妄想 如死屍惡覺 格箋。斥頌。

○平箋。四無之義。是不生說。愚夫妄計。著不生義。猶如死屍。是為惡覺。死屍 二意。一曰無生。二曰無用。

○智箋。成作。四無合說。成作之智。

一切法不生 非彼外道宗 至竟無所生 性緣所成就

所謂一切法不生者。非如彼外道立為不生之宗。諸法畢竟本不生也。乃從因緣所成 耳。

○簡頌。

○平箋。諸法不生。是佛妙說。非彼愚計外道宗說。佛說不生。畢竟無生。若有所 生。只是自性因緣所成。是故雖生而不生也。

(30)

○智箋。觀察。性緣成法。觀察妙智。

一切法不生 慧者不作想 彼宗因生故 覺者悉除滅

智慧之者。知一切法本來不生。不作有無妄想分別也。若如彼外道。立為宗者。而 豈知以因而生哉。若知非因不生。則建立之妄覺。悉自滅壞。

○格箋。簡頌。

○平箋。佛說不生。有真智者。不為計想。只外道宗。相待因生。起惡見覺。悉歸 滅壞。

○智箋。平等。慧者不想。覺者悉滅。一切諸法。平等一性。

譬如瞖目視 妄見垂髮相 計著性亦然 愚夫邪妄想

格箋。喻頌。

○平箋。瞖目之人。妄見毛輪。愚夫妄想。計性非性。

施設於三有 無有事自性

三界有無。生死諸法。唯是假名施設。無有實事。

施設事自性 思惟起妄想

而凡夫由其假施虗設事上。起為妄想。

○合頌。

○平箋。三界建立。無事自性。建立事性。思惟妄計。

○智箋。圓鏡。垂髮計性。三有施設。如來地中。鏡智像相。

相事設言教 意亂極震掉 佛子能超出 遠離諸妄想

而其相其事。所設言教。乃以為實。為作受用。心意惑亂。極可震恐也。佛子能超 出之。是為遠離妄想。

○格箋。平頌。

(31)

○平箋。或相或事。言教施設。凡夫迷此。心意亂掉。佛子菩薩。超出相事。故於 建立。遠離諸妄。

○智箋。成作。相事言教。成作之智。

非水水想受 斯從渴受生 愚夫如是惑 聖見則不然

格箋。喻頌。

○平箋。鹿見陽燄。元因渴想。若無渴想。亦無水見。凡聞不生。計著非性。本抱 性見。故執非性。聖人不然。本無聖見。何有非性。

○智箋。觀察。渴愛愚惑。觀察分別。

聖人見清淨 三脫三昧生 遠離於生死(作滅)

游行無所畏

聖人之見。清淨故。乃有三解脫三昧而生。即離生死之處。遊行於無所可畏之境 也。可畏之境。即生死有無。一異等法也。

○格箋。正頌。

○平箋。諸聖所見。純淨無垢。三解脫法。從此而生。是故遠離生滅諸法。游行三 界。無所怖畏。三解脫亦名三三昧。三脫三昧。只是一法。

修行無所有 亦無性非性 性非性平等 從是生聖果

釋頌。

○平箋。菩薩修學。無相境界。無性非性。有無平等。平等之故。能得佛果。

○智箋。平等。

云何性非性 云何為平等

佛乃自曰。且道。何者是有無之法。何者是平等之事。

謂彼心不知 內外極漂動 若能壞彼者 心則平等見

彼之愚夫。心不了知開悟。則有有無等法。內外惑亂。無常漂動。若能滅除破壞彼

(32)

之有無等法。則無復動亂。是為平等之心也。

○格箋。釋頌。

○平箋。欲解釋故。發云何問。凡夫云何。於性非性。得無所有及平等見。葢彼愚 夫。心不了法。內根外塵。漂動顛倒。若壞妄想。心即平等。問。此偈何故有二四 章。答初四章者。頌不生也。後之四章。頌立宗也。而此偈意。多破立宗。少破不 生。

○智箋。圓鏡。平等見相。鏡智之相。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

復科第十。緣事即智分。第六十五。承趣不生立宗。如來破之。如來本意。斥建立 也。此攀緣事。及施設量。亦是建立。是以相次。有此分焉。葢不生法。不應立 宗。真智亦是不涉建立。二法相似。鱗次有以。偈合諸智。重說。

世尊如世尊說。如攀緣事。智慧不得。是施設量建立。

格箋。舊啟之一。舉啟。

○平箋。心緣諸境。不起分別。不分別故。是為真智。智慧不得。猶不分別。若有 所知。只是假名。施設建立。

施設所攝受非性。攝受亦非性。

舊啟之二。釋啟。

○平箋。假名施設。能所二取。皆是無故。

以無攝故。智則不生。唯施設名耳。

舊啟之三。牒啟。

○平箋。以無取故。真智不生。真智不生。即無分別。縱有了知。假名施設。非真 智耳。

○言佛常說。如攀緣觀察境界。智慧不可得也。唯是假名施設之量。建立假名施 設。無能取所取之法。以無所取故。智則不生。唯施設假名耳。

云何世尊。為不覺性自相共相異不異故智不得耶。

(33)

析啟之一。相似。

○平箋。性亦法也。言一切法自共二相。或異或同。不覺了故。智不生也。假令如 以一粒米粟。投多米粟。各相似故。同異不辨。

為自相共相種種。性自性相隱蔽故。智不得耶。

析之二。勝同。

○平箋。自共相性。相隱蔽者。下相字。平聲讀。隱蔽有二。一曰勝相。日光蔽 月。月光蔽星。是等類也。二曰同相。水中鹽味。色裏膠青。(音清)問上之同異。與 此同相。有何差別。答。上之同者。有體相似。此之同者。無體相似。

為山巖石壁。地水火風障故。智不得耶。

析之三。障隔。

○山石四大。隔礙之類。

為極遠極近故。智不得耶。

析之四。遐邇。

○平箋。極遠之者。高山曠野。諸草木等。不辨名件。只見青蒼。極近之者。目之 睫毛。轉近不見。

為老少盲冥諸根不具故。智不得耶。

析之五。根壞。

○平箋。老少諸根。過與不及。盲冥之人。諸根欠闕。

○下則牒而難而問。

世尊。若不覺自共相異不異。智不得者。不應說智。應說無智。以有事不得故。

格箋。徵啟之一。釋難之一。徵。

○平箋。若以不覺。為智不得。是乃不智。何以故。了別為智。今以自共諸相。有 事不得覺知。豈為智耶。智不得者。無分別智。上下皆同。

若復種種自共相。性自性相隱蔽故。智不得者。彼亦無智。非是智。

(34)

徵啟之二。釋難之二之一。徵啟。

世尊。有爾燄故。智生非無性。會爾燄故。名為智。

徵啟之二。釋難之二之二。釋啟。

○平箋。爾燄曰境。依境智生。非是無法。解會境界。是名為智。如佛所說。以無 分別。為真智也。非無性句。為難而發。

若山巖石壁。地水火風。極遠極近。老少盲冥。諸根不具。智不得者。此亦非智。

應是無智。以有事不可得故。

徵啟之三。束難啟。

○平箋。此段之意。不辨境界。不可為智。初後有事。共曰境界。中間爾燄。亦是 境界。梵漢異文。境義是同。智有二種。能智所智。爾燄所智。故以□燄為境事 也。

佛告大慧。不如是。

格箋。斥說。

無智。應是智。非非智。

正說。

○平箋。大慧之意。了境為智。殊不知也。是為邪智。如來之意。無分別智。是為 真智。無分別故。無智是智。是智之故。非不智也。

○不如汝之言也。無智者即是智。非是非智。

我不如是隱覆說。

釋說。

○平箋。如來說趣。顯露呈豁。不是隱藏。

○智箋。圓鏡。無分別智。顯豁不隱。即是如來鏡智之相。

攀緣事。智慧不得。是施設量建立。

格箋。牒說。

(35)

覺自心現量有無有。外性非性。知而事不得。

事即攀緣事也。智既不於事。則所知不生。

○佛謂。我不如汝說。以前境迭相隱之故。言智慧不得。我謂。境界是假名施設建 立。無實智慧也。覺諸法者。唯是自心現量。見諸外物有無。是故雖知。而於境界 攀緣之事。智不可得。

○平說。

○平箋。佛說緣事。智不得者。了一切法。自心量故。有無外相。知是心量。故於 境事。不為異相。心境一法。不別生知。

不得故。智於爾燄不生。順三解脫。智亦不得。

以不得之故。心識不行。智障及所知障不生。乃入三解脫門。智體亦忘。智體忘 故。心行處滅。復有何法何事乎。

○釋說。

○平箋。無分別智。不起境想。入三解脫。智體亦忘。

○智箋。平等。心境一相。順三解脫。即是如來平等性智。

非妄想者。無始性非性。虗偽習智。作如是知。

格箋。簡說。

○平箋。上說智相。非是無始以來。有無妄想習氣。虗偽智之人所知也。

○智箋。觀察。妄想習智。是觀察智。

是知彼不知故。於外事處所相性無性。妄想不斷。

此非妄想凡夫。無始以來。計著有無。虗偽戲論。習氣為智。作如是知。名為不 知。乃於外事處所等。妄想不斷。

○格箋。承說。

○平箋。是知者。是上如是知。彼愚凡夫。於偽習智。不知非故。心外境界。各各 形相。計著有無。妄想不絕。

自心現量。建立說我我所相。攝受計著。不覺自心現量。於智爾燄。而起妄想。

(36)

平說。

○平箋。如來建立。自心量說。愚夫不知。我我所相。計著攝受。迷自心故。於智 境法。起妄分別。

妄想故。外性非性。觀察不得。依於斷見。

牒說。

○平箋。妄分別故。外境界相。有無不得如實觀察。妄計窮極。墮在斷見。

○智箋。成作。外事所相。爾燄起妄。即是如來成作之智。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有諸攀緣事 智慧不觀察 此無智非智 是妄想者說

有諸所緣境界之事。不能以智察之。而此無智。即是智也。言非智者。乃是妄想者 之說也。

○格箋。總頌。

○平箋。有攀緣事。智慧不察。是即真智。若此無智。而曰非智。是為妄說。

於不異相性 無邊諸法。

智慧不觀察 障礙及遠近 是名為邪智

謂無邊諸法。障礙及遠近。智不能見者。是名邪智。

○分頌之一。

○平箋。不異相性。頌異不異。隱蔽二種。

老少諸根冥 而智慧不生 而實有爾燄 是亦說邪智

分頌之二。頌爾燄是為所。

我謂二種通 宗通及言說 說者授童蒙

(37)

宗為修行者

修行者。以悟為則。悟乃知其宗。而通矣。實在於斯。

○格箋。束頌。

○平箋。宗深說淺。童蒙修行。授為之異。問。童蒙何義。答。童子幼稚。蒙然無 知。

○智箋。圓鏡。二通合束。鏡智之相。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

復科第十。世論勿習分。第六十七。承趣上分。說通真正妙句。外道世論。虗妄惑 說。巧辯相似。真妄有異。為簡別故。此分次焉。偈合云何佛外道。其相不相違 也。

世尊。如世尊一時說言。世間諸論。

世間諸論。魏唐皆曰盧伽耶陀。乃外道論師之宗也。

種種辯說。慎勿習近。若習近者。攝受貪欲。

貪欲者世間財利也。

不攝受法。

格箋。舊啟。

○平箋。外道世論。不可習學。只取貪欲。不取正法。盧迦耶陀。外道一種。此云 順世。乃本外道。縛摩路迦也。天台譯云善論。亦云師破弟子。慈恩云。惡對治。

若是順世者。以其計執。隨于世間之情計也。劉虬曰。猶如此上禮義名教。今詳經 文。世間諸論。曰諸外道。

世尊。何故作如是說。

疑啟。

佛告大慧。世間言語。種種句味。因緣譬喻。採集莊嚴。誘引誑惑。愚癡凡夫。

格箋。總說。

○平箋。路伽耶等。諸世間論。言句莊嚴。誑誘愚夫。

(38)

不入真實自通。(一)不覺一切法。(二)妄想顛倒。墮於二邊。(三)凡愚癡惑。(四)而自 破壞。(五)諸趣相續。不得解脫。(六)不能覺知自心現量。(七)不離外性自性妄想計著

(八)

析說。八種如上所說。

○平箋。真自通者。如實境界。自覺宗通。凡癡惑者。誑它凡夫。令受癡惑。自破 壞者。自失正宗。離性著者。心外法境。執著不離。

是故世間言論。種種辯說。不脫生老病死憂悲苦惱。誑惑迷亂。

牒說。

○智箋。圓鏡。世論苦味。種種莊嚴。如來地中。鏡智之相。

大慧。釋提桓因。廣解眾論。自造聲論。彼世論者。有一弟子。持龍形像。詣釋天 宮。建立論宗。要壞帝釋千輻之輪。隨我不如。斷一一頭。以謝所屈。作是要已。

即以釋法。摧伏帝釋。釋墮負處。即壞其車。還來人間。

言帝釋乃是福智兩足之者。廣解諸論。復自造聲論。時有外道論師。一弟子。證世 間通。為千頭龍。乃詣帝釋天宮。建立論法。曰憍尸迦。我共汝說。與汝論義。若 不如者。要受屈伏。令諸一切天人知見。我若勝時。當碎汝千輻之輪。我若不如。

斬一一頭。以謝於汝。於是現作龍身。以共論義。以其邪論。乃能摧伏帝釋。即於 天眾之前。擊碎千輻輪車。還下人間。

○格箋。證說。

○平箋。眾論猶言諸世間法。要是約義言。帝釋是大智慧人。造聲論故。其才可 知。路伽耶徒。世通變身。作千頭龍。即上釋宮。乞立論義。先作約言。我若得 勝。摧破帝釋千輻輪車。若我不勝。千頭一一。斬之謝屈。作是約已。以解釋法。

摧天帝義。天帝負伏。即破其車。來歸人間。智箋。平等。帝釋負墮。外論得勝。

如來智中。平等一性。

如是大慧。世間言論。因譬莊嚴。乃至畜生。亦能以種種句味。惑彼諸天。及阿修 羅。著生滅見。而況於人。

謂世間如是。種種譬喻。相應莊嚴。乃至能現畜生之形。以妙文詞。迷惑諸天。及 阿修羅。令其執著生滅等見。而況人哉。此是灼然之理。如蘇張之徒。專於遊說。

鮮有不被。其回其心者。又如即今之人。被人巧言妙詞。宛轉以論諭之。靡有不被

(39)

○牒說。

○平箋。外道變龍。故云畜生。問。惑天為然。何加修羅。答。天帝修羅戰鬪之 時。天帝乃駕千輻寶車。即得勝軍。今聞車破。修羅懽喜。帝釋憂惱。是乃惑天及 阿修羅。著生滅見。

是故大慧。世間言論。應當遠離。以能招致苦生因故。慎勿親近。

教說。

○平箋。招苦生因。輪回之本。

○智箋。觀察。諸天修羅著生滅見。如來地中。觀察妙智。

大慧世論者。惟身覺境界而已。

但見現前此身。見聞覺知境界。依世名字。說諸邪法而已。

○格箋。平說。

○平箋。身覺境者。心外妄覺。現前諸相。問。外道亦豈不說心乎。答。外道說 心。不如實見。妄計執著。身相邊事。

大慧。彼世論者。乃有百千。但於後時後五十年。當破壞結集。

於後惡見。乖離邪眾。分成多部。破壞佛之自宗結集。

惡覺因見盛故。惡弟子受。

記說。

○平箋。路伽耶陀。所造之論。有百千偈。如來滅後。五十餘年。彼外道等。當壞 自宗。結集經言。散成多部。葢彼外道。惡覺計見。因執邪因。無有神足。統領其 論。愚陋弟子。習受學故。猶如小乘。佛滅百年。五部十八。乖離分析。

如是大慧。世論破壞。結集種種句味。因譬莊嚴。說外道事。著自因緣。無有自 通。

牒說。

○平箋。彼世論者。破自經書。分為多部。作種種說。立外事法。有二種義。一著 自因。二無自通。問。自因者何。答。自在天等。諸邪因也。曰自通者何。答。自

(40)

悟宗通。

大慧。彼諸外道。無自通論。於餘世論。廣說無量百千事門。無有自適。亦不自知 愚癡世論。

斥說。

○平箋。一切外道。無自悟法。故於世論。妄計廣說百千事法。無自通故。亦不能 知我世論法。是邪見宗。

○智箋。成作。世論者說。身覺境界。即是如來成作之智。

爾時大慧。白佛言。

復科第十。佛外說異分。第六十八。承趣外道世論句味莊嚴。如來說計。莊嚴是 同。為簡異故。此分次起。偈合同上。

世尊。若外道世論種種句味因譬莊嚴。無有自通。自事計著者。世尊亦說世論。為 種種異方諸來會眾天人阿修羅。廣說無量種種句味。亦非自通耶。亦入一切外道智 慧言說數耶。

疑啟。

○平箋。如來亦為說順世法。為十方眾。廣說句味。非自覺法。可入外道言說數 中。

佛告大慧。我不說世論。亦無來去。唯說不來不去。

格箋。答說。

○平箋。如來說法。雖有句味。不同世論。外道世論。只說來去。如來只說不來不 去。

大慧。來趣聚會生。去者散壞。不來不去者。是不生不滅。我所說義。不墮世論妄 想數中。

析說。

○平箋。集法有生。是名為來。散法歸壞。是名為去。是故去來。惑墮生滅。亦落 有為。如來所說。不來去者。是不生滅。是故不墮世論數中。趣聚會之三字。皆是 集之義。

(41)

所以者何。謂不計著外性非性自心現處。二邊妄想。所不能轉。相境非性。覺自心 現。則自心現。妄想不生。妄想不生者。空無相無作。入三解脫門。名為解脫。

釋說。

○平箋。不生滅義。不墮世數。其亦有說。外法有無。無計著故。自心現相。能斫 二取。不能轉故。諸相境界。知非性故。於一切相。知自心現。即心現相。不起妄 想。不妄想者。能入三脫。入三脫故。名為解脫。問。二乘亦入三解脫門。而如來 說為妄想者。何異於此。答。三解脫者。通大小乘。此經說趣。大乘相義。亦妄想 分。麤細萬品。彼此開遮。善思念之。

○智箋。圓鏡。如來所說。不生滅相。即是佛地鏡智之相。

大慧。我念一時。於一處住。有世論婆羅門。來詣我所。不請空閑。便問我言。瞿 曇一切所作耶。我時答言。婆羅門。一切所作。是初世論。彼復問言。一切非所作 耶。我復報言。一切非所作。是第二世論。彼復問言。一切常耶。一切無常耶。一 切生耶。一切不生耶。我時報言。是六世論。大慧。彼復問我言。一切一耶。一切 異耶。一切俱耶。一切不俱耶。一切因。種種受生現耶。我時報言。是十一世論。

大慧。彼復問言。一切無記耶。一切記耶。有我耶。無我耶。有此世耶。無此世 耶。有他世耶。無他世耶。有解脫耶。無解脫耶。一切剎那耶。一切不剎那耶。虗 空耶。非數滅耶。涅槃耶。瞿曇作耶。非作耶。有中陰耶。無中陰耶。大慧。我時 報言。婆羅門。如是說者。悉是世論。非我所說。是汝世論。

格箋。舊說。

○平箋。世論三十。如來學之。不請不問。空閑間隙。夫客投主。欲有請問。偵其 間隙。能通意緒。是通世儀。外道惡佛。雖有投謁。不問從容。不致禮詞。故有不 請空閑之文。第一世論。一切所作。猶言一切法為所作。第十一言。一切法者。依 種種因。有受生乎。第二十二。剎那。第二十五。生滅。唐作非擇滅。魏作非緣 滅。二十七八。佛身生時。為作法乎。非作法乎。及智箋。平等。三十世論。平等 一性。

我唯說無始虗偽妄想習氣種種諸惡三有之因。

舊說之一之一。建設。

○平箋。外說諸法。有無二種三十世論。如上所引。佛說不爾。無始妄想。習氣因 故。三有生起。唯說習因。不說二計。第一卷曰。報佛說自心現。習氣因。相續妄 想。自性計著因者。是也。

(42)

不能覺知自心現量。而生妄想攀緣外性。如外道法。我諸根義。三合智生。

攀緣。外性。是外道法。外道則謂。我諸根境意義。以三種和生。能生於知。

我不如是。

舊說之二之二。斥說。

○平箋。外道妄想。不知心量。攀緣外法。別有計立。我及根境。三種合故。有智 生者。非佛所說。問。三合智生。何異佛說。答。外道所立。三合生智。是為妄 智。何以故。若無三合。即是無知。知者識也。佛說不然。首楞嚴云。圓明了知。

不因心念。豈三和合之所拘乎。

婆羅門。我不說因。不說無因。惟說妄想攝所攝性施設緣起。非汝所及餘墮受我相 續者所能覺知。

佛乃囑婆羅門曰。我不如是。我不說因。亦不說無因。唯說自心分別見。有可取能 取境界。假名建立緣起。而生諸法。此非汝及其餘墮於執受我見相續之所能知。

○舊說之二之三。簡說。

○平箋。如來不說因及無因。唯說妄想能所二□緣起之法。非諸外道。相續我見。

計著所知。問。如來□言。唯說習因。今何不說因無因耶。答。上習因與此因無 因。而有差別。因無因者。二邊計法。習因者。是無計妄性。

大慧。涅槃虗空滅。

滅者數滅。亦云緣滅。

非有三種。但數有三耳。

但有三數。本無體性。何況而說作與非作。

○舊說之二之四。牒說。

○平箋。三無為法。本無體性。假分數相。為三種耳。況作非作。三十世論。豈有 定數。二邊妄計。外道所立。

○智箋。觀察。因緣生法。觀察妙智。

復次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復問我言。癡愛業因故。有三有耶。為無因耶。我時 報言。此二者亦是世論耳。彼復問言。一切性皆入自共相耶。我復報言。此亦世

(43)

論。婆羅門乃至意流。妄計外塵。皆是世論。

無明癡愛之業。為因緣故。生三界及一切法。皆入自共相者。是二乘法。乃至但有 心意意識流。動妄計外境。皆是爾之外道師世論也。

○舊說之三。復說。

○平箋。上章佛說。妄想習因。三有生法。此癡愛業。因有三有。如來何斥為世論 耶。答。是上所謂二邊妄計妄性之異。佛外說異者。是之謂也。問。意流妄計外塵 者何。答。意識流散。計著塵境。

○智箋。平等。

復次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復問我言。頗有非世論者不。我是一切外道之宗。說 種種句味因緣譬喻莊嚴。

外道謂種種句味莊嚴。皆是我法中□□舊說之四之一。問。

○平箋。頗猶少也。不者。否也。外道意言。諸法少有不。世論否。我外道宗。句 味莊嚴。豈外此耶。

我復報言。婆羅門有。非汝有者。非為非宗。非說。非不說。種種句味。非不因譬 莊嚴。

舊說之四之二。答。

○平箋。有者即有。只非外道所有之者。謂非作為。亦非立宗。非說者法。亦非不 說。種種句味。及非不因譬莊嚴也。

婆羅門言。何等為非世論。非非宗。非非說。

舊說之四之三。復問。

○平箋。非非宗者。猶言非宗。非不宗也。非非說同上。

我時報言。婆羅門。有非世論。汝諸外道。所不能知。以於外性。不實妄想。虗偽 計著故。

舊說之四之四。復答。

○平箋。有非世法。而非外道所能知也。何以故。於外法相。妄計著故。

(44)

謂妄想不生。覺了有無自心現量。妄想不生。不受外塵。妄想永息。是名非世論。

此是我法。非汝有也。

舊說四之五之一。真。

○平箋。謂非世論。不生妄想。何故妄想而不生也。覺知有無諸法。皆是自心現 量。是故妄想都是不生。不生妄故。不受六塵。不受塵故。妄想永息。非是世論。

非汝有也。

婆羅門。略說彼識。若來若去。若死若生。若樂若苦。若溺若見。若觸若著。種種 相若和合相續。若受(現相)若因(過相)計著婆羅門。如是比者。皆是汝等世論。非是我 有。

舊說四之五之二。妄。

○平箋。略而言之。彼妄心識。若或來去。死生樂苦。溺見觸著。和合受因。諸說 著等。皆是世論。非如來有。溺者失識。見者錯識。和合者。是取種種相。沉湎不 絕。

○智箋。觀察。真妄對析。觀察分別。

大慧。世論婆羅門。作如是問。我如是答。彼即默然不辭。而退思自通。處作是念 言。沙門釋子。出於通外。說無生無相無因。覺自妄想現相。妄想不生。

舊說之五。

○平箋。不辭而退。與上不請空閑之文相應。自通處者。外道宗趣。外道念言。如 來出於我自宗外。說三無法。覺諸現相。為自心相。是故能說妄想不生。葢彼外 道。雖無契性。聰利之故。善知佛語。

大慧。此即是汝向所問。我何故說習近世論種種辯說。攝受貪欲。不攝受法。

合說。

○平箋。外道無契。能言佛事。是乃大慧。向前所問。所以者何。外論元是因譬莊 嚴。佛說亦是因譬莊嚴。外道妄計。故為世論。佛說無妄。為非世論。佛舉舊說。

曉諭大慧。樂說辯才。有旨乎哉。

○智箋成作。新問。舊說合釋諭告。即是如來成作之智。

大慧白佛言。

(45)

復科第十。攝受可否分。第六十九。承趣如文。偈合同上。

世尊。攝受貪欲及法。有何句義。

格箋。問啟。

○平箋。大慧菩薩。是法王子。難問往反。所謂知而故問者也。如來能知大慧之 意。未來學者。恐墮異解。是以世論亦或二乘。請問決擇。深極離微□起。善哉能 為之嘆。

○但謂貪財及法是何等句義。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乃能為未來眾生。思惟諮問如是句義。諦聽諦聽。善思念 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如例。

佛告大慧。所謂貪者。若取若捨。若觸若味。繫著外塵。墮二邊見。

格箋。分說之一。現。

○平箋。貪字多義。魏作食。唐作財。然則此貪財食。一切世法。貪也取捨觸味。

是貪眾相。故著六塵亦墮二見。

復生苦陰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諸患。皆從愛起。

分之一之二。當。

○平箋。四種貪心。現今起故。即生未來五陰十二因緣諸業。是皆貪愛所作法也。

斯由習近世論及世論者。我及諸佛。說名為貪。

分之一之三。牒。

○平箋。生死諸患。皆由習學外道典籍依附外人。是故諸佛以貪為惡。

是名攝受貪欲。不攝受法。

分之一之四。結說。

○智箋。成作取捨觸味。合成之智。

大慧。云何攝受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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