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旅遊與款待科 印刷課本編纂指引
一、 引言
1.1 本 編 纂 指 引 旨 在 向 有 意 出 版 高 中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印 刷 課 本 的 出 版 社,闡明本科的宗旨和目標、編纂課本的相關原則等,務求課本 能 配 合 課 程 要 求 及 「 中 學 教 育 的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7-learning-goals/
secondary/index.html) 。 ( 詳 情 請 參 閱 《 中 學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 (2017) 及其補充說明(2021))
1.2 《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已於 2021 年公布。繼 2020 年加入「守法」和「同理心」後,教育局將「勤勞」列為第十個 首要培育的價值觀和態度。建議出版社可適當地於課本加強價值 觀教育的學習元素,特別是上述新加入的三個首要培育價值觀和 態度。(詳情請參閱《價值觀教育課程架構》(試行版)(2021) (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4-key-tasks/moral- civic/ve_curriculum_framework2021.html))
1.3 至 於 一 般 編 寫 課 本 的 基 本 原 則 和 要 求 , 以 及 印 刷 課 本 的 送 審 要 求,請參閱教育局最新版本的《優質課本基本原則》及《印刷課 本送審指引》(www.edb.gov.hk/textbook)。
1.4 課本須配合下列課程發展議會所編訂的課程文件而編寫:
1.5 《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 小 一 至 中 六 ) 》 (2017)
1.6 《旅遊與款待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2007)(2015 年 11 月更新)
二、 課程宗旨和目標
2.1 出 版 社 應 參 照 《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中 四 至 中 六 ) 》 (2007)(2015 年 11 月更新)。
1.7 課本的編寫須符合和體現高中旅遊與款待科課程的宗旨和目標,
所採用的學習方向能讓學生掌握對旅遊及款待業的概括知識和了 解。
2.2 課程宗旨
本課程的宗旨是要讓學生能夠 :
更加明白旅遊及款待業對社會 、 國家和世界的重要性;
2
待客人的技 巧 、個人質素及態度 ;
認識東道主的重要性,努力為旅遊及款待業作出貢獻;
在日常生活中應用旅遊與款待科的概念和知識,培養 終身學 習的 能;
了解有助旅遊及款待業可持續發展的正面價值觀及態度; 及
探索旅遊及款待業的升學及就業途徑 。
2.3 課程目標
(a) 學生應能建立知識,並了解:
旅客旅遊的原因,以及旅遊及款待業應如切合旅客的需要 ;
旅遊及款待業的性質是跨學科及多樣化的,其中包括旅 遊目 的地、基礎設施及地上建築;
本地和國際旅遊及款待業的發展趨勢和議題,及其對社會、經 濟和環境的影響;及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主 要 功 能 範 圍 或 界 別 , 以 及 職 位 空 缺 的 情 況 。
(b) 學生應能掌握技能,以便:
培養一系列在旅遊及款待業內外不同地方都能應的專門 及共 通 能力,包括有效的溝通能力、顧客服務技巧、資料處理技 巧、 明辨性思考能力、創造力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等;及
運用適當的技巧,處理旅遊及款待業與服務業的各種情況。
(c) 學生應能培養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以便能夠:
願意向遊客介紹本地的旅遊資源;
到外地遊覽時,欣賞和尊重東道國的旅遊資源;
反思遊客與東道國之間的關係,欣賞其他文化、風俗和信仰;
了解旅遊及款待業重視誠信及專業操守的重要性,並能在日常 生活中實踐;
認識 投身旅遊及款待業所需的個人質素,包括有禮、主 動、
隨機應變、靈活、能與人合作等;
珍視旅遊及款待業在經濟、環境、文化和社會方面可持續發展 的重要性;及
認識並展示優質的顧客服務。
3
三、 編纂原則 3.1 內容
課本的內容應有助加深學生了解旅遊與款待業的特質,並能提 供:
- 適當覆蓋學科範圍,兼顧本地與國際的情境;
- 有關旅遊與款待課程的主要理論、概念、趨勢及議題的概 述。
內容應切合時宜,資料及數據須準確及適切。
概念及理論須正確扼要。課文內應詳細討論和說明各概念和理 論,並輔以例子以作說明。採用的例子和個案應富有趣味和切 合真實情境,並應是學生熟悉和可以理解的。
課本的內容應能促使學生反省自己的態度與行為,了解作為旅 客及公民的責任與權利。
課本的內容須涵蓋主要旅遊區域與目的地的地理、社會與文化 資訊。
從多角度及不同觀點探討問題。
3.2 學與教
課本應提供多種適合的練習,以加深學生的理解並有助各種理 論與概念的應用。
學習活動的設計宜具靈活性,以照顧學生不同的興趣和能力。
學習活動,如討論、專題習作、個案研究及資料蒐集等。
課本內宜提供刺激思考的教學資料,如剪報、文章摘錄 、照 片、示意圖、統計表格或圖表等,使學生在學習時能有具體的 資料作為依據及思考的基礎,並能引起他們嘗試完成學習任務 的動機。
課本應避免在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料和指引的情況下,設置涉及 較廣範圍的問題,以免超越學生所掌握的前備知識,以至偏離 課程目標。
3.3 組織編排
教材內容的組織編排應顧及學生已有的知識及準備程度。內容 編排次序應合理,新概念應建構於學生原有的概念之上,並在 合適的時間及地方引入。
4
過多。
內容編排適切和合理,並能識別及突出關鍵字眼和概念。
內容的結構能以目錄及各章節能以標題、大綱等明確地劃分結 構。
每章的開頭宜有一段引言而結尾段要有總結。
3.4 語文
遣詞用字須清楚、通順、正確及淺白。行文應符合學生的語文 能力,。
英文課本的內地人名和地名的翻譯,宜用漢語拼音。
在英文課本的行文中,把辭彙的中文翻譯在括號中標示的做法 並不恰當,編者應儘量避免,並只適宜把中文翻譯置於每章後 的辭彙注釋或同頁的頁尾。
如適切,可提供讀音以利學生學習。
3.5 插圖
課本的照片、圖畫、圖表等須準確、切題、有效,並附有適當 的說明,以激發和輔助學生學習。有關插圖和資料亦應真實、
客觀和準確,避免使用帶強烈主觀立場和偏見的材料。
3.6 編印及設計
為方便學生攜帶及減輕書包的重量,課本宜採用較輕的紙張,
並分成薄冊或按課題單元分冊印製。
出版社可參考教育局最新版本的《課本編印設計基本原則》,
以了解有關用紙、製色、油墨等的建議。
四、 其他注意事項
4.1 出 版 社 選 擇 材 料 編 寫 課 本 時 , 所 引 用 的 資 料 必 須 正 確 、 內 容 完 整、切合時宜、客觀持平,並適當標示資料來源和日期;如非必 要,舉例或圖像不應包含真實商號及品牌。
4.2 教科書只可附有出版社網站的單一網址,不可附有其他網址或二 維碼。出版社須於「前言」或「編輯說明」內清楚闡述其網站內 的學與教資源並未經教育局評審。出版社日後以「重印兼訂正」
方式修訂教科書時,必須移除教科書內所有網址及二維碼(出版 社網站的單一網址除外)。
5
4.3 出版社可於其網站提供自行製作的補充學習材料或由第三方發展 的 學 與 教 資 源 連 結 。 出 版 社 亦 可 在 教 師 用 書 內 提 供 其 網 站 的 網 址,供教師在備課或設計教學活動時作參考。出版社須為所提供 的學與教資源問責。
4.4 出 版 社 於 送 審 課 本 前 有 責 任 完 成 所 有 校 對 工 作 , 包 括 語 文 、 資 料、標點、插圖、頁碼等,確保正確無誤。
4.5 出版社須持續檢視課本內容。有需要時,出版社可經教育局同意 後以「勘誤表」方式修訂課本內容。本局亦會按實際需要,要求 出版社更正課本內容。
4.6 出版社有責任釐清課本內所有的版權事宜。
4.7 出版社不可以課本材料版權過期,作為申請「重印兼訂正」或改 版的原因。
4.8 注意本科課程指引建議的課時分配,編訂適切的學習內容數量及 程度。
4.9 如出版社同時送審同一書目的其他版本(如英文版或電子版),
須檢視各版本內容的一致性。如之後才提交另一版本,提交前須 按已送審版本的課本評審報告建議作修訂。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組 二零二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