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旅遊與款待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旅遊與款待 "

Copied!
145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

旅遊與款待

課程及評估指引 (中四至中六)

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建議學校採用

二零零七年 (二零一四年一月更新)

(2)

目 錄

引 言

i

第 一 章 概 論

1

1.1 背 景 1

1.2 課 程 理 念 1

1.3 課 程 宗 旨 2

1.4 課 程 目 標 3

1.5 學 習 成 果 4

1.6 與 初 中 教 育 、 高 等 教 育 及 就 業 出 路 的 銜 接 4

第 二 章 課 程 架 構

6

2.1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6

2.2 課 程 架 構 及 組 織 7

2.2.1 必 修 部 分 8

2.2.2 選 修 部 分 29

2.2.3 時 間 分 配 33

第 三 章 課 程 規 畫

35

3.1 主 導 原 則 35

3.2 學 習 進 程 36

3.3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38

3.3.1 銜 接 初 中 及 高 中 課 程 38

3.3.2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38

3.3.3 發 展 連 貫 的 課 程 架 構 以 配 合 學 生 需 要 38

3.3.4 規 畫 跨 學 科 的 合 作 39

3.3.5 學 習 與 評 估 的 配 合 39

3.4 課 程 統 籌 40

3.4.1 工 作 範 疇 40

3.4.2 各 司 其 職 41

第 四 章 學 與 教

44

4.1 知 識 與 學 習 44

4.1.1 知 識 的 面 貌 44

4.2 主 導 原 則 45

(3)

4.3 取 向 與 策 略 46 4.3.1 選 取 合 適 的 策 略 : 配 合 目 標 46

4.3.2 從 閱 讀 中 學 習 50

4.3.3 全 方 位 學 習 51

4.4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51

4.5 課 堂 互 動 52

4.5.1 學 生 和 教 師 的 角 色 和 互 動 52

4.5.2 提 問 52

4.5.3 綜 合 解 說 53

4.6 學 習 社 群 54

第 五 章 評 估

58

5.1 評 估 的 角 色 58

5.2 進 展 性 和 總 結 性 評 估 58

5.3 評 估 目 標 60

5.4 校 內 評 估 61

5.4.1 主 導 原 則 61

5.4.2 校 內 評 估 活 動 62

5.5 公 開 評 核 64

5.5.1 主 導 原 則 64

5.5.2 評 核 設 計 65

5.5.3 公 開 考 試 66

5.5.4 校 本 評 核 66

5.5.5 成 績 水 平 與 匯 報 68

第 六 章 學 與 教 資 源

70

6.1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作 用 70

6.2 主 導 原 則 70

6.3 常 用 資 源

70

6.3.1 教 科 書 71

6.3.2 參 考 資 料 71

6.3.3 科 技 與 網 上 資 源 72

6.3.4 社 區 資 源 72

6.4 靈 活 運 用 學 與 教 資 源 73

6.4.1 建 立 校 本 學 與 教 資 源 73

(4)

6.4.2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73

6.5 資 源 管 理 73

6.5.1 分 享 學 與 教 資 源 73

6.5.2 學 校 的 資 源 管 理 74

6.5.3 接 觸 資 源 74

6.5.4 學 校 圖 書 館 主 任 74

附 錄

76

一 在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課 堂 有 效 運 用 直 接 傳 授 的 例 子 76 二 透 過 互 聯 網 引 領 學 生 進 入 學 習 的 汪 洋 78 三 探 究 式 學 習 例 子 - 大 澳 旅 遊 業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80 四 「 二 零 零 五 年 最 佳 導 遊 」 角 色 扮 演 比 賽 例 子 82

五 其 他 學 與 教 策 略 83

六 計 畫 參 觀 史 蹟 84

七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的 例 子 88

八 讓 能 力 較 高 的 學 生 發 揮 學 習 潛 能 的 例 子 89

九 學 與 教 資 源 和 教 學 模 式 策 略 的 關 係 90

十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例 子

92

詞 彙 釋 義

94

參 考 文 獻

98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旅 遊 與 款 待 委 員 會

( 高 中 ) 委 員 名 錄

(5)

引 言

教 育 統 籌 局 (教 統 局 , 現 改 稱 教 育 局 )於 2005年 發 表 報 告 書1, 公 布 三 年 高 中 學 制 將 於 2009年 9月 在 中 四 級 實 施,並 以 一 個 富 彈 性、連 貫 及 多 元 化 的 高 中 課 程 配 合 , 俾 便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興 趣 、 需 要 和 能 力 。 作 為 高 中 課 程 文 件 系 列 之 一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是 建 基 於 高 中 教 育 目 標 , 以 及 2000 年 以 來 有 關 課 程 和 評 估 改 革 的 其 他 法 定 文 件 , 包 括 《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 (2002) 和《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2007)。請 一 併 閱 覽 所 有 相 關 文 件,以 便 了 解 高 中 與 基 礎 教 育 的 連 繫 , 並 掌 握 有 效 的 學 習 、 教 學 與 評 估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闡 明 本 科 課 程 理 念 和 宗 旨 , 並 論 述 課 程 架 構 、 課 程 規 畫 、 學 與 教 、 評 估 及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運 用 、 資 源 等 。 課 程 、 教 學 與 評 估 必 須 互 相 配 合 , 這 是 高 中 課 程 的 一 項 重 要 概 念 。 學 習 與 施 教 策 略 是 課 程 不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 能 促 進 學 會 學 習 及 全 人 發 展 ; 而 評 估 亦 不 僅 是 判 斷 學 生 表 現 的 工 具 , 更 能 發 揮 改 善 學 習 的 效 用 。 讀 者 宜 通 觀 全 局 , 閱 覽 整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以 便 了 解 上 述 三 個 重 要 元 素 之 間 相 互 影 響 的 關 係 。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由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考 評 局 )聯 合 編 訂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是 一 個 諮 詢 組 織 , 就 幼 稚 園 至 高 中 階 段 的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事 宜,向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提 供 意 見。議 會 成 員 包 括 校 長、在 職 教 師 、 家 長、僱 主、大 專 院 校 學 者、相 關 界 別 或 團 體 的 專 業 人 士、考 評 局 的 代 表 、 職 業 訓 練 局 的 代 表,以 及 教 育 局 的 人 員。考 評 局 則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法 定 機 構 , 負 責 舉 辦 公 開 評 核 考 試 , 包 括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委 員 會 成 員 分 別 來 自 中 學 、 高 等 院 校 、 政 府 部 門 及 工 商 專 業 界 。

教 育 局 建 議 中 學 採 用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考 評 局 會 根 據 學 科 課 程 而 設 計 及 進 行 各 項 評 核 工 作 , 並 將 印 發 手 冊 , 提 供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的 考 試 規 則 及 有 關 學 科 公 開 評 核 的 架 構 和 模 式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及 考 評 局 亦 會 就 實 施 情 況 、 學 生 在 公 開 試 評 核 的 表 現 , 以 及 學 生 與 社 會 不 斷 轉 變 的 需 求 , 對 學 科 課 程 作 出 定 期 檢 視 。 若 對 本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有 任 何 意 見 和 建 議 , 請 致 函 :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號 胡 忠 大 廈 13樓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總 課 程 發 展 主 任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收 傳 真 : 2573 5299

電 郵 : ccdopshe@edb.gov.hk

1 該報告書名為《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投資香港未來的行動方案》。

(6)

1

第 一 章 概論

本 章 旨 在 說 明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作 為 三 年 制 高 中 課 程 選 修 科 目 的 背 景 、 理 念 和 宗 旨,並 闡 述 本 科 與 初 中 課 程、高 等 教 育,以 及 就 業 出 路 等 方 面 如 何 銜 接 。

1.1 背 景

高 中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是 根 據 2005 年 教 育 統 籌 局 出 版 的《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和 2007 年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出 版 的《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 而 制 訂 的 。 這 兩 份 文 件 為 高 中 學 制 的 發 展 策 畫 未 來 的 路 向 , 也 提 出 了 一 套 由 核 心 科 目 、 選 修 科 目 、 應 用 學 習 及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的 課 程 架 構 的 建 議 , 以 切 合 學 生 的 興 趣 及 個 性 。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是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中 六 個 選 修 科 目 之 一 。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除 著 重 發 展 學 生 與 其 他 人 文 學 科 的 共 通 能 力 , 如 批 判 性 思 考、溝 通 和 人 際 關 係 能 力 等 外,也 在 乎 協 助 他 們 培 養 本 科 所 需 的 基 本 技 能 。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是 從 1999 年 實 施 的 中 四 至 中 五 旅 遊 與 旅 遊 業 課 程 發 展 而 來 的。該 科 的 內 容 以 旅 遊 業 知 識 為 主,根 據 2002 年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編 訂 的《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小 一 至 中 三 )》的 發 展 方 向 , 進 一 步 延 續 學 生 在 基 礎 教 育 的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課 程 中 已 獲 取 的 知 識 、 技 能 和 價 值 觀 及 態 度 。 建 議 的 高 中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為 期 三 年 , 除 包 括 中 四 至 中 五 旅 遊 與 旅 遊 業 科 最 新 的 內 容 外 , 還 增 加 款 待 作 為 一 個 新 的 學 習 單 元 。

1.2 課 程 理 念

香 港 正 值 經 濟 轉 型 時 期 , 經 濟 面 貌 也 因 而 改 變 。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對 本 地 經 濟 日 趨 重 要 。 建 議 的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為 學 生 提 供 該 行 業 穩 固 的 知 識 基 礎 , 裝 備 他 們 以 迎 接 新 的 社 會 經 濟 環 境 。 另 外 , 旅 遊 及 款 待 教 育 的 發 展 已 趨 成 熟 , 特 別 在 大 專 教 育 方 面 , 因 此 , 本 課 程 旨 在 為 對 該 行 業 有 濃 厚 興 趣 的 高 中 學 生 提 供 研 習 機 會 。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能 培 養 學 生 終 身 學 習 所 需 的 共 通 能 力 , 例 如 溝 通 技 巧 、 人 際 關 係 、 資 料 處 理 、 解 決 問 題 及 決 策 能 力 等 。 修 讀 香 港 充 滿 朝 氣 的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 為 本 課 程 締 造 機 會 , 幫 助 學 生 積 極 自 主 地 解 決 困 難 和 終 身 學 習 。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能 培 養 學 生 適 應 瞬 息 萬 變 的 香 港 社 會 所 需 的 能 力 。 修 畢 本 課 程 後 , 學 生 應 能 掌 握 相 關 的 知 識 和 概 念 , 也 能 培 養 出 一 系 列 的 專 門 及 共 通 能 力 , 可 以 應 用 在 不 同 的 環 境 , 特 別 是 服 務 業 方 面 。 本 科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經 驗 , 幫 助 學 生 探 索 日 後 升 學 及 就 業 的 不 同 出 路 ︰ 升 學 方 面 , 學 生 可 繼 續 修 讀 旅 遊 及 款 待 管 理 、 建 築 文 物 保 育 或 環 境 研 究 等 課 程 ; 就 業 方 面 , 則 可 從 事 業 內 如 酒 店 、 旅 行 社 、 旅 遊 景 點 或 與 服 務 行 業 相 關 的 工 作 。

(7)

2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讓 學 生 透 過 研 習 本 地 及 國 際 的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趨 勢 和 議 題 , 探 討 和 了 解 個 人 與 社 會 之 間 的 關 係 , 以 及 有 關 趨 勢 和 議 題 對 社 會 、 經 濟 和 環 境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 例 如 學 習 旅 遊 及 款 待 教 育 的 社 會 元 素 , 除 可 以 加 強 學 生 的 個 人 發 展 外 , 還 能 培 養 他 們 的 專 業 操 守 , 孕 育 健 康 的 服 務 文 化 , 對 社 區 有 所 裨 益 。

作 為 一 門 複 雜 的 學 科 ,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涉 及 多 個 範 疇 , 可 直 接 或 間 接 影 響 學 生 對 旅 遊 業 的 了 解 , 對 學 生 學 習 其 他 科 目 起 輔 助 的 作 用 。 例 如 , 教 授 旅 遊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課 題 時 , 利 用 學 生 所 熟 悉 的 當 前 旅 遊 業 議 題 , 將 可 以 說 明 生 物 多 樣 化 的 概 念 和 社 會 責 任 。

本 課 程 所 採 用 的 學 習 方 向 能 讓 學 生 掌 握 對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概 括 知 識 和 了 解 。 學 生 修 畢 本 科 三 年 的 課 程 後 , 無 論 就 業 或 升 學 , 均 可 以 掌 握 本 行 業 的 基 本 知 識。旅 遊 與 款 待 科 與 較 著 重 在 工 作 環 境 中 實 踐 的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迥 然 不 同,

因 此 本 科 既 不 採 用 特 定 界 別 的 培 訓 方 式 , 也 不 著 意 於 訓 練 學 生 例 如 航 空 票 務 工 作 、 導 遊 技 巧 或 飲 食 服 務 等 專 業 實 務 技 能 。

1.3 課 程 宗 旨

本 課 程 的 宗 旨 是 要 讓 學 生 能 夠 :

(a) 更 加 明 白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對 社 會 、 國 家 和 世 界 的 重 要 性 ;

(b) 全 面 了 解 旅 遊 及 款 待 業,特 別 是 旅 遊 業 體 系 和 業 界 所 注 重 的 款 待 客 人 的 技 巧 、 個 人 質 素 及 態 度 ;

(c) 認 識 東 道 主 的 重 要 性 , 努 力 為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作 貢 獻 ;

(d)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應 用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的 概 念 和 知 識 ,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智 能 ;

(e) 了 解 有 助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正 面 價 值 觀 及 態 度 ; (f) 探 索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升 學 及 就 業 途 徑 。

(8)

3

1.4 課 程 目 標

學 生 應 能 建 立 知 識 , 並 了 解 :

(a) 旅 客 旅 遊 的 原 因 , 以 及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應 如 何 切 合 旅 客 的 需 要 ;

(b)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性 質 是 跨 學 科 及 多 樣 化 的 , 其 中 包 括 旅 遊 目 的 地 、 基 礎 設 施 及 地 上 建 築 ;

(c) 本 地 和 國 際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發 展 趨 勢 和 議 題 , 及 其 對 社 會 、 經 濟 和 環 境 的 影 響 ;

(d)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主 要 功 能 範 圍 或 界 別 , 以 及 職 位 空 缺 的 情 況 。 學 生 應 能 掌 握 技 能 , 以 便 :

(a) 培 養 一 系 列 在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內 外 不 同 地 方 都 能 應 用 的 專 門 及 共 通 能 力 , 包 括 有 效 的 溝 通 能 力 、 顧 客 服 務 技 巧 、 資 料 處 理 技 巧 、 批 判 性 思 考 能 力 、 創 造 力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等 ;

(b) 運 用 適 當 的 技 巧 , 處 理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與 服 務 業 的 各 種 情 況 。 學 生 應 能 培 養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以 便 能 夠 :

(a) 願 意 向 遊 客 介 紹 本 地 的 旅 遊 資 源 ;

(b) 到 外 地 遊 覽 時 , 欣 賞 和 尊 重 東 道 國 的 旅 遊 資 源 ;

(c) 反 思 遊 客 與 東 道 國 之 間 的 關 係 , 欣 賞 其 他 文 化 、 風 俗 和 信 仰 ;

(d) 了 解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重 視 誠 信 及 專 業 操 守 的 重 要 性,並 能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實 踐 ;

(e) 認 識 投 身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所 需 的 個 人 質 素,包 括 有 禮、主 動、隨 機 應 變 、 靈 活 、 能 與 人 合 作 等 ;

(f) 珍 視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在 經 濟 、 環 境 、 文 化 和 社 會 方 面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

(g) 認 識 並 展 示 優 質 的 顧 客 服 務 。

(9)

4

1.5 學 習 成 果

修 畢 課 程 後 , 學 生 應 能 :

(a) 描 述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中 各 個 互 相 緊 扣 環 節 的 架 構 和 性 質 ;

(b) 解 釋 與 評 估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對 東 道 國 / 旅 遊 目 的 地 和 全 球 經 濟 的 相 對 重 要 性 ;

(c) 了 解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重 要 議 題 , 分 析 影 響 旅 遊 與 款 待 服 務 供 求 的 主 要 因 素 ;

(d)指 出 應 採 用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旅 遊 策 略 , 儘 量 減 低 有 關 的 負 面 影 響 之 餘 , 擴 大 旅 遊 對 經 濟 、 環 境 和 社 會 等 方 面 的 正 面 影 響 ;

(e) 反 思 旅 客 和 旅 遊 或 款 待 從 業 員 能 以 符 合 道 德 標 準 的 態 度 來 履 行 責 任 的 重 要 性 ;

(f) 展 示 有 效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 溝 通 、 解 決 問 題 和 批 判 性 思 考 等 能 力 於 充 滿 動 力 的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環 境 中 ;

(g) 說 明 提 供 優 質 客 戶 服 務 的 基 本 原 則 及 技 能 ;

(h) 透 過 課 堂 討 論 、 角 色 扮 演 和 專 題 作 業 等 方 式 , 展 示 生 活 技 能 ;

(i) 了 解 會 議 從 概 念 階 段 至 完 成 的 發 展 過 程 ;

(j) 描 述 及 提 供 例 子 , 說 明 款 待 業 如 何 依 據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類 型 和 組 合 來 分 辨 不 同 的 界 別 。

1.6 與 初 中 教 育 、 高 等 教 育 及 就 業 出 路 的 銜 接

高 中 階 段 的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建 基 於 學 生 在 初 中 教 育 階 段 , 特 別 是 在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所 掌 握 的 學 習 經 歷 。 學 生 修 讀 歷 史 、 地 理 、 經 濟 及 公 共 事 務 和 綜 合 人 文 等 人 文 科 目 時 , 對 香 港 的 社 會 、 經 濟 、 政 治 及 環 境 等 議 題 已 有 基 本 的 認 識 和 了 解 之 餘 , 也 應 已 培 養 出 修 讀 本 科 所 需 的 基 礎 共 通 能 力 、 地 理 概 念 , 對 本 港 、 國 家 和 世 界 歷 史 的 認 識 , 以 及 對 經 濟 活 動 、 環 保 議 題 和 人 類 需 要 等 的 了 解 。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有 助 學 生 探 索 日 後 升 學 及 就 業 的 不 同 途 徑 。 升 學 方 面 , 學 生 可 修 讀 大 學 及 大 專 院 校 的 旅 遊 及 款 待 管 理 、 娛 樂 事 業 營 運 及 環 境 研 究 等 課 程 ; 就 業 方 面 , 則 可 從 事 業 內 如 酒 店 、 旅 行 社 、 旅 遊 景 點 或 與 服 務 行 業 相 關 的 工 作 。

(10)

5

(11)

6

(12)

7

第 二 章 課程架構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架 構 設 定 學 生 在 高 中 階 段 須 掌 握 的 重 要 知 識 、 技 能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學 校 和 教 師 在 規 畫 校 本 課 程 和 設 計 適 切 的 學 、 教 、 評 活 動 時 , 須 以 課 程 架 構 作 依 據 。

2.1 課 程 設 計 原 則

本 課 程 根 據 2005 年 教 育 統 籌 局 出 版 的《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 第 三 章 的 建 議 , 發 展 以 下 的 設 計 原 則 ︰

(a) 建 基 於 學 生 從 基 礎 教 育 的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課 程 中 獲 取 及 發 展 出 來 的 知 識 、 技 巧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以 及 學 習 經 歷 ;

(b) 求 取 廣 度 與 深 度 之 間 的 平 衡 ;

(c) 求 取 理 論 和 應 用 之 間 的 平 衡 , 尤 其 著 重 加 強 學 生 對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概 念 知 識 、 資 訊 科 技 和 專 題 探 究 等 能 力 的 應 用 , 以 了 解 本 行 業 的 趨 勢 和 議 題 ;

(d) 求 取 基 要 學 習 和 靈 活 多 元 化 課 程 之 間 的 平 衡 ,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興 趣 、 需 要 及 能 力 ;

(e) 提 供 適 當 的 平 臺 , 讓 學 生 培 養 與 日 常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的 自 主 及 終 身 學 習 的 能 力 ;

(f) 以 1999 年 實 施 的 中 四 至 中 五 旅 遊 與 旅 遊 業 課 程 為 基 礎 , 加 入 更 多 主 要 概 念 及 理 論 , 使 課 程 的 規 畫 更 連 貫 ;

(g) 與 評 估 配 合 , 同 步 發 展 。

(13)

8

2.2 課 程 架 構 及 組 織

本 課 程 讓 學 生 探 索 旅 遊 與 款 待 這 一 性 質 複 雜 又 涉 及 多 個 學 科 的 行 業 , 加 強 他 們 對 本 科 與 其 他 學 科 , 如 工 商 管 理 、 地 理 、 歷 史 和 資 訊 科 技 科 的 特 殊 關 係 的 理 解 。

旅 遊 與 款 待 教 育 著 重 擴 闊 學 生 對 整 個 行 業 的 知 識 及 了 解 , 包 括 發 展 趨 勢 及 議 題 , 所 教 授 的 基 本 概 念 、 知 識 和 所 提 供 的 實 際 經 驗 , 有 助 學 生 了 解 本 行 業 的 實 際 運 作 。

本 科 的 課 程 架 構 分 為 必 修 和 選 修 部 分 , 均 會 探 討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內 不 同 界 別 的 情 況。每 部 分 包 括 了 各 界 別 所 需 的 知 識、概 念、態 度 和 基 本 的 共 通 能 力 。 選 修 部 分 旨 在 配 合 學 生 的 能 力 及 興 趣 , 加 強 他 們 對 所 選 取 課 題 的 認 識 。 必 修 部 分 包 括 :

 課 題 (一 ) 旅 遊 導 論

 課 題 (二 ) 款 待 導 論

 課 題 (三 ) 地 理 名 勝

 課 題 (四 ) 客 務 關 係 及 服 務

 課 題 (五 )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趨 勢 及 議 題 選 修 部 分 包 括 : (學 生 只 須 選 修 一 個 課 題 )

 課 題 (一 )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MICE)

 課 題 (二 ) 主 題 公 園 及 景 點

 課 題 (三 ) 款 待 業 市 場 學

本 科 的 建 議 總 課 時 約 為 250 小 時1, 必 修 部 分 約 佔 220 小 時 , 選 修 部 分 則 約 佔 30 小 時。選 修 部 分 採 用 以 課 業 為 本 的 學 習 模 式,學 生 須 對 所 選 的 課 題 作 深 入 的 研 究。建 議 用 20 小 時 作 安 排 學 生 進 行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相 關 的 實 地 考 察 活 動 , 讓 學 生 參 與 課 堂 內 /外 的 學 習 。

1通識教育科及每個選修科目的課時以 250 小時(或總時數的 10%)作為規畫的參考,學校可自行作彈性

分配,以促進學與教的成效及照顧學生的需要。

「250 小時」是規畫各選修科目的參考基數,以滿足本地課程的需要,並符合國際基準。為了照顧學校 不同能力和興趣各異的學生,特別是能力稍遜的學生,我們以往建議學校採用「270 小時」作初期規畫,

讓教師有更多時間嘗試新高中課程的各種教學方法。若以每一個選修科目佔總時數的 10%計算, 則 2,500 小時是三年高中課程規畫的基礎,這時數貼近實況,亦與學校於短期檢討階段的意見一致。我們亦建議 以 2,400±200 小時作為總課時的彈性範圍,以進一步照顧學校及學生的多樣性。

一直以來,學校投放於學與教的時間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學校整體課程規畫、學生的能力及需要、學 生的已有知識、教學及評估策略、教學風格及學校提供的科目數量等。學校應運用專業判斷,靈活分配 課時,以達到特定的課程宗旨與目標,並配合校情及學生獨特的需要。

(14)

9

2.2.1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一 ) 旅 遊 導 論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1. 旅 遊 的 概 念 與 原 理

旅 遊 與 旅 客 (i) 旅 遊 導 論

(ii ) 「 旅 行 」、「 旅 遊 」 及 「 旅 客 」 的 定 義

(iii ) 旅 客 的 行 為 守 則

(iv) 旅 遊 的 形 式

了 解 並 闡 釋 旅 遊 與 旅 遊 業 為 綜 合 學 科

解 釋 推 動 或 阻 礙 旅 遊 發 展 的 因 素

探 討 旅 遊 業 出 路

區 分 「 旅 行 」 和 「 旅 遊 」 的 定 義

闡 釋 「 旅 客 」 的 不 同 定 義

描 述 旅 客 應 有 的 行 為 表 現

識 別 旅 遊 時 旅 客 所 需 注 意 之 事 項 及 其 特 殊 需 要

檢 視 不 同 類 型 的 旅 遊 形 式 及 其 分 別 , 包 括 : - 閒暇/度假式旅遊

- 公 幹 旅 遊 - 文 化 旅 遊 - 環 保 遊 旅 - 學 習 旅 遊 - 宗 教 朝 聖 - 保 健 旅 遊 - 探 訪 親 友 - 運 動 旅 遊

(15)

10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v) 旅 客 的 分 類 : - 高 恆 (Cohen) - 蒲 樂 (Plog)

描 述 高 恆(Cohen)定 義 所 畫 分 的 四 類 主 要 旅 客

描 述 蒲 樂(Plog)定 義 所 畫 分 的 三 類 主 要 旅 客 旅 遊 的 動 機

(i) 為 什 麼 人 們 會 旅 行 ? (ii) 旅 客 的 旅 遊 動 機

 從 旅 客 流 量 概 念 解 釋 旅 客 或 潛 在 旅 客 對 旅 遊 之 渴 求

 介 紹 及 應 用 不 同 的 旅 遊 動 機 理 論 : - 影 響 旅 遊 動 機 的 因 素

- 赫 曼 (Hudman )的 旅 遊 動 機 模 式 - 馬 斯 勞 (Ma slo w) 的 需 求 理 論 - 推 拉 理 論 (Pu sh and P ull Theo ry )

旅 遊 規 畫

(i) 旅 遊 產 品 及 目 的 地 規 畫

(ii) 承 載 力

 了 解 旅 遊 產 品 及 目 的 地 規 畫 概 念 , 包 括 :

- 檢 視 規 畫 在 目 的 地 發 展 方 面 的 作 用 及 重 要 性 - 檢 視 及 解 釋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P LC )的 特 點 及 其 可 行

性 對 研 究 目 的 地 (TALC)的 發 展

 透 過 探 討 承 載 力 概 念 概 述 旅 遊 規 畫 之 主 要 考 慮 , 包 括 :

- 空 間 承 載 力 - 環 境 承 載 力 - 心 理 承 載 力 - 經 濟 承 載 力 - 社 會 文 化 承 載 力

(16)

11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旅 遊 業 的 界 別 及 分 銷 途 徑 (i) 旅 遊 業 的 不 同 界 別

(ii ) 分 銷 途 徑

識 別 旅 遊 業 的 主 要 工 作 界 別 及 其 角 色 , 包 括 : - 款 待 業

- 交 通 運 輸 業 - 私 營

- 公 營 , 包 括 政 府 、 本 地 及 國 際 旅 遊 機 構 - 聯 合 國 世 界 旅 遊 組 織 (UNWTO)及 太 平 洋 亞 洲 旅 遊 協 會 (PATA)

檢 視 旅 遊 業 的 分 銷 途 徑 - 分 銷 途 徑 種 類

- 中 介 機 構 種 類,包 括 旅 行 代 理 商 及 旅 行 團 經 營 商 - 旅 行 代 理 商 的 功 能 及 旅 行 社 從 業 員 所 需 的 產 品

知 識 旅 遊 業 的 影 響

(i) 經 濟 影 響

 論 述 旅 遊 業 對 東 道 社 區 所 帶 來 的 正 面 及 負 面 影 響 , 包 括 其 經 濟 、 社 會 及 環 境 影 響

 正 面 :

- 製 造 就 業 機 會 - 提 供 稅 收 - 改 善 收 支 差 額

- 乘 數 效 果 所 衍 生 的 經 濟 增 長

 負 面 :

- 促 成 消 費 價 格 及 地 價 之 上 升 - 形 成 對 旅 遊 業 的 過 分 依 賴 - 造 成 資 金 流 失

(17)

12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ii ) 社 會 文 化 影 響

(iii ) 環 境 影 響

 量 度 經 濟 影 響

- 解 釋 資 金 流 量 , 包 括 第 一 重 、 第 二 重 及 第 三 重 效 應

 正 面 :

- 鼓 勵 文 化 交 流 - 改 善 生 活 方 式 - 加 強 文 化 保 育

 負 面 :

- 造 成 由 旅 遊 發 展 所 帶 出 的 社 會 問 題 , 包 括 :

 生 活 方 式 – 擠 塞 、 就 業 及 健 康 問 題

 文 化 變 得 商 業 化

 示 範 效 應

 道 德 議 題 – 罪 案 、 賣 淫 及 尋 歡 旅 遊

 量 度 社 會 影 響

- 解 釋 Doxe y 的 旅 客 情 緒 指 標

 正 面 :

- 環 境 的 保 存 及 復 原 - 環 境 的 改 善

- 加 強 環 保 意 識

(18)

13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 負 面 :

- 非 生 物 環 境 影 響 的 種 類 包 括 :

 空 氣 污 染

 水 質 污 染

 土 壤 污 染

 噪 音 污 染

 視 覺 污 染

- 生 物 環 境 影 響 的 種 類 包 括 :

 植 物

 野 生 動 物

 量 度 環 境 影 響 – 解 釋 經 濟 合 作 及 發 展 組 織 的 研 究 旅 遊 業 與 環 境 壓 力 架 構

2. 本 地 旅 遊 業 本 地 旅 遊 業 的 發 展 (i) 本 地 旅 遊 業 的 概 況

(ii ) 本 地 公 營 機 構 在 旅 遊 業 發 展 的 角 色

 了 解 訪 港 旅 客 來 港 旅 遊 目 的 及 消 費 模 式

 分 析 訪 港 旅 客 市 場 的 不 同 範 疇 , 包 括 : - 地 理 環 境

- 人 口 性 - 消 費 心 態 - 社 會 經 濟

 認 識 政 府 在 旅 遊 業 發 展 中 的 主 要 角 色 , 包 括 : - 規 畫

- 管 控 - 產 權

- 推 廣 旅 遊 業

(19)

14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 解 釋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在 發 展 及 推 廣 旅 遊 業 方 面 所 擔 當 的 角 色 和 工 作

 描 述 下 列 本 地 公 營 機 構 及 法 定 團 體 的 角 色 及 功 能 :

- 旅 遊 事 務 署 (TC )

-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HKTB) -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TIC) - 香 港 酒 店 業 協 會 (HKHA)

(20)

15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二 ) 款 待 導 論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1. 款 待 業 款 待 業 簡 介

(i) 款 待 業 的 性 質  了 解 款 待 業 的 特 點 、 其 與 旅 遊 業 的 關 係 及 就 業 前 景 2. 住 宿 業 住 宿 業 簡 介

(i) 住 宿 的 分 類

(ii ) 住 宿 產 品

(iii ) 酒 店 顧 客 類 別

(iv) 顧 客 流 程

 描 述 住 宿 的 分 類 及 各 種 酒 店 分 類 方 法

 概 述 世 界 及 本 地 酒 店 類 型 及 特 色

 分 辨 酒 店 內 不 同 類 型 的 房 間

 介 紹 酒 店 一 般 所 提 供 的 不 同 類 型 房 價

 描 述 酒 店 顧 客 的 類 別 , 包 括 休 閒 旅 客 、 公 司 商 務 旅 客 、 散 客 、 團 體 旅 客 、 本 地 旅 客 、 參 加 會 議 旅 客 、 重 要 人 物 及 匿 名 住 客

 描 述 不 同 種 類 顧 客 的 需 求

 識 別 顧 客 流 程 的 四 個 階 段 , 包 括 : 抵 埗 前 、 抵 埗 、 入 住 及 離 開 , 並 詳 述 每 個 階 段 所 涉 及 的 各 項 交 易 和 服 務

酒 店 運 作 簡 介

(i) 酒 店 的 產 權 及 管 理 模 式  分 辨 住 宿 業 中 各 種 商 業 產 權 類 型 及 管 理 模 式 包 括 : 獨 立 擁 有 及 經 營 、 管 理 合 約 及 特 許 經 營

 說 明 管 理 合 約 及 特 許 經 營 兩 者 的 好 處 及 壞 處

(21)

16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ii ) 酒店的主要部門及其職能  說 明 酒 店 的 主 要 部 門 及 其 職 能

 概 述 高 級 行 政 人 員 的 職 責 , 包 括 : 總 經 理 及 駐 店 經 理

客 務 部 簡 介

(a) 前 堂 部 運 作 : - 職 能

- 組 織 架 構

- 主 要 崗 位 的 職 責

- 與 其 他 部 門 的 關 係 - 款 待 部 主 要 工 作

說 明 客 務 部 的 職 能 及 組 織 架 構

 說 明 前 堂 部 的 職 能 及 組 織 架 構

 了 解 前 堂 部 主 要 崗 位 的 職 責 , 包 括 : 訂 房 部 文 員 、 款 接 員 、 前 堂 經 理 、 禮 賓 司 、 行 政 樓 層 經 理 及 電 話 接 線 生

 概述 前 堂 部 與 酒 店 其 他 部 門 的 關 係

概 述 入 住 登 記 、 結 帳 退 房 及 處 理 超 額 預 訂 程 序 (b) 管 家 部 運 作 :

- 職 能 - 組 織 架 構

- 主 要 崗 位 的 職 責

- 與 其 他 部 門 的 關 係 - 管 家 部 清 潔 工 作

 說 明 管 家 部 的 職 能 及 組 織 架 構

 了 解 管 家 部 主 要 崗 位 的 職 責 , 包 括 : 行 政 管 家 、 助 理 管 家 、 樓 層 主 管 、 公 共 地 方 主 管 及 房 務 員

 概 述 管 家 部 與 酒 店 其 他 部 門 的 關 係

 概 述 清 潔 客 房 及 公 共 地 方 之 工 作

(22)

17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 客 房 的 物 料 供 應 及 客 人 用 品 - 客 房 狀 況 的 代 碼

 分 辨 客 房 的 物 料 供 應 及 客 人 用 品

 分 辨 基 本 客 房 狀 況 的 代 碼 , 包 括 : OC -已 清 潔 的 入 住 房、OD -未 清 潔 的 入 住 房、VC/VR -已 清 潔 待 售 房 間 、 VD -未 清 潔 待 售 房 間 、 OOO -待 修 、 NNS -不 需 服 務 及 DND -請 勿 打 擾

(c) 保 安 程 序  解 釋 處 理 客 人 財 物 、 鑰 匙 、 可 疑 人 士 及 失 物 認 領 的 基 本 保 安 程 序

3. 餐飲業 餐 飲 業 簡 介

(i) 餐 飲 部 運 作 (酒 店 ):

- 職 能 - 組 織 架 構

- 主 要 崗 位 的 職 責

 說 明 餐 飲 部 的 職 能 及 組 織 架 構

 了 解 餐 飲 部 主 要 崗 位 的 職 責 , 包 括 : 餐 飲 部 經 理 、 餐 廳 經 理 、 分 部 侍 應 、 主 廚 、 負 責 處 理 各 類 食 物 的 廚 師 (如 糕 餅 師 )及 助 理 廚 師

- 與 其 他 部 門 的 關 係  概 述 餐 飲 部 與 酒 店 其 他 部 門 的 關 係 (ii ) 餐 飲 服 務 的 分 類 :

- 市 場 劃 分 (顧 客 類 別 )  根 據 市 場 劃 分 (顧 客 類 別 ) 描 述 餐 飲 服 務 的 分 類 : - 酒 店 市 場

- 閒 暇 市 場

- 商 業 及 工 業 市 場 - 學 生 市 場

(23)

18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 零 售 市 場 - 交 通 市 場 - 醫 護 市 場

- 其 他 公 營 部 門 市 場 - 營 運 模 式  介 紹 不 同 的 營 運 模 式 :

- 「獨資」與 「連鎖」

- 「以 盈 利 為 宗 旨 」 與 「以 非 盈 利 為 宗 旨 」 - 常 見 的 餐 飲 服 務 例 子

餐 飲 服 務 原 理

(i) 餐 單 的 基 本 知 識 - 餐 單 種 類

 介 紹 常見的餐飲服務例子及其特性:

- 高 級 餐 廳 - 休 閒 餐 廳 - 快 餐 店 - 酒 吧

 分 辨 不 同 類 型 的 餐 單 , 包 括 ︰ - 套 餐 餐 單

- 自 選 餐 餐 單 - 是 日 精 選 餐 單 - 周 期 餐 單 - 兒 童 餐 單 - 宴 會 餐 單

(24)

19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 餐 單 的 目 標

- 餐 單 規 劃 的 考 慮 因 素

- 釐 定 餐 單 價 格

- 餐 牌 設 計

 解 釋 餐 單 目 標 與 以 下 之 關 係 , 包 括 : - 盈 利

- 形 象 及 - 市 場 策 略

 描 述 擬 定 餐 單 時 需 要 考 慮 的 因 素 : - 與 顧 客 有 關

- 與 食 物 有 關 - 與 營 運 有 關 - 與 市 場 有 關

 介 紹 釐 定 餐 單 價 格 的 基 本 方 法 - 成 本 法

- 主 觀 法

 概 述 餐 牌 設 計 的 基 本 因 素 , 包 括 : - 顏 色

- 印 刷 - 吸 引 力

- 對 食 物 之 描 述

(ii ) 餐 飲 服 務 基 本 知 識 - 餐 廳 設 計 及 佈 局 - 餐 廳 的 環 境 氣 氛

 解 釋 餐 廳 在 設 計 及 佈 局 上 與 營 運 之 關 係

 描 述 餐 廳 的 環 境 氣 氛 , 並 指 出 營 造 合 適 氣 氛 的 要 素 , 包 括 :

(25)

20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 餐 桌 擺 設 及 用 具

(iii ) 廚 房 運 作 基 本 知 識

- 裝 修 風 格 - 員 工 制 服 - 感 官 - 餐 桌 擺 設 - 主 題

 餐 桌 擺 設 程 序 - 自 選 餐 餐 具 擺 設 - 套 餐 餐 具 擺 設

 說 明 影 響 廚 房 設 計 的 因 素 - 基 本 廚 房 的 設 計 及 佈 局 - 廚 房 用 具

- 消 防 安 全 食 物 安 全 及 個 人 衞 生

(i) 食 物 污 染 的 種 類  檢 視 不 同 種 類 的 食 物 污 染 、 引 致 食 物 中 毒 的 常 見 原 因 及 其 預 防 方 法 :

- 生 物 性 污 染 (細 菌 、 病 毒 、 寄 生 物 )

- 化 學 性 污 染 (食 物 添 加 劑、殘 餘 農 藥、獸 藥、化 學 清 潔 劑 、 容 器 材 料 、 生 化 毒 素 )

- 物 理 性 污 染 (非 化 學 性 的 雜 物 或 物 體 ) (ii) 何 謂 「 食 物 安 全 五 要 點 」 ?  了解餐廳內食物安全的重要性,包括:

- 「精 明 選 擇 」 - 「保 持 清 潔 」 - 「生 熟 分 開 」

(26)

21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 「煮 熟 食 物 」 - 「安 全 溫 度 」

(iii ) 食 物 處 理 工 序 流 程 圖

 將「食物安全五要點」應用在每個食物處理步驟當中,以確保

食物安全

 列舉良好的食品處理及儲存程序,解釋食物受到交叉感染

的原因

 列舉並熟悉一般飲食業員工的個人衞生標準及安全操作程式

(27)

22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三 ) 地 理 名 勝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1. 地 理 名 勝 世 界 地 理

(i) 基 本 世 界 地 理 概 念 : - 氣 候

- 時 區 - 半 球 - 經 緯 度 景 點

(i) 景 點 的 作 用 與 功 能

(ii ) 景 點 的 類 型

 掌 握 與 旅 遊 有 關 的 基 本 世 界 地 理 特 徵 的 知 識 , 包 括 :

- 區 位 - 時 區 - 季 節 性

 描 述 景 點 的 作 用 與 功 能 : - 闡 明 「 景 點 」 的 定 義

- 描 述 景 點 在 旅 遊 業 所 起 的 作 用 - 解 釋 旅 遊 景 點 的 特 性

- 檢 視 旅 遊 景 點 的 性 質 : 首 選 和 次 選

 介 紹 旅 遊 景 點 的 類 型 :

- 根 據 景 點 的 分 類 包括文化景 點 、 自 然 景 點 、 活 動 項 目、消 閒 康 樂 及 娛 樂 演 出 來 分 辨 旅 遊 景 點 的 類 別

- 檢 視 旅 遊 業 各 方 面 的 資 源,以 及 其 對 塑 造 旅 遊 目 的 地 形 象 所 起 的 作 用

(28)

23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旅 遊 區 域

(i) 主 要 旅 遊 區 域 : - 排 名

- 旅 遊 活 動 的 有 關 資 料

 根 據 聯 合 國 世 界 旅 遊 組 織 編 制 的 數 字 介 紹 世 界 十 大 旅 遊 目 的 地 (根 據 旅 客 入 境 數 量 及 收 益 )

 認 識 主 要 旅 遊 區 域 , 包 括 :

- 非洲 : 摩 洛 哥 、 南 非 及 突 尼 斯 - 亞洲 : 中 國 、 馬 來 西 亞 及 泰 國 - 歐洲 : 法 國 、 意 大 利 及 西 班 牙 - 中東 : 埃 及 、 沙 特 阿 拉 伯 及 阿 拉 伯

聯 合 酋 長 國 ( 迪 拜 ) - 北美洲 : 加 拿 大 、 墨 西 哥 及 美 國

- 大洋洲 : 澳 洲、新 西 蘭 及 巴 布 亞 新 幾 內 亞 - 南美洲 : 阿 根 廷 、 巴 西 及 智 利

 概 述 對 以 上 主 要 旅 遊 區 域 對 旅 客 的 基 本 旅 遊 資 料 , 包 括 :

- 衛 生 環 境 - 簽 證 要 求 - 幣 值 - 時 差

- 交 通 方 便 程 度 及 - 自 然 資 源 和 人 文 資 源

(29)

24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四 ) 客 務 關 係 及 服 務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1. 顧 客 服 務 專 業 服 務

(i) 顧 客 服 務 的 性 質  描 述 及 解 釋 客 務 關 係 及 服 務 ︰

- 探 討 Parasuraman 的 五 個 顧 客 服 務 特 點 -

「RATER」, 以 了 解 顧 客 服 務 的 性 質

(ii ) 旅 遊 及 款 待 服 務 員 工 的 個 人 特 質  探 討 專 業 服 務 員 工 的 性 格 特 點 : - 儀 容

- 素 質

 敏 感 慎 密

 誠 實 正 直

 具 耐 性 2. 客 務 關 係 文 化 議 題

(i) 風 俗 及 禮 儀  介 紹 東 方 和 西 方 傳 統 的 差 異

 說 明 禮 儀 於 旅 遊 與 款 待 服 務 中 的 角 色

 描 述 基 本 的 行 禮 禮 儀 , 包 括 : - 握 手

- 鞠 躬 - 擁 抱 - 吻 頰

(30)

25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顧 客 的 期 望 及 認 知

(i) 公 司 的 顧 客 服 務 政 策  檢 視 公 司 在 優 質 顧 客 服 務 、 服 務 承 諾 及 建 立 商 譽 上 的 使 命

 解 釋 價 值 觀 與 操 守 對 顧 客 服 務 的 重 要 性

(ii ) 提 供 優 質 顧 客 服 務 的 挑 戰  探 討 Parasuraman 的 服 務 品 質 差 距 模 式 ( Gap Model of S ervi ce Qualit y), 從 而 了 解 顧 客 期 望 及 認 知

(iii ) 招 待 不 易 取 悅 的 顧 客  展 現 處 理 各 種 不 易 取 悅 顧 客 的 方 法 , 包 括 : - 憤 怒 的 客 人

- 不 滿 意 的 客 人 - 猶 豫 不 決 的 客 人 - 苛 刻 或 專 橫 的 客 人

- 粗 魯 或 不 顧 及 他 人 的 客 人 - 喋 喋 不 休 的 客 人

3. 溝 通 技 巧 與 顧 客 的 溝 通  了 解 與 顧 客 溝 通 的 方 法 , 包 括 ︰ - 書 面

- 口 頭 - 非 口 頭

(31)

26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五 )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趨 勢 及 議 題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1.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的 熱 門 議 題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旅 遊 業

i. 旅 遊 業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概 念 : - 可 持 續 發 展 概 念

- 可 持 續 發 展 旅 遊 業 的 十 二 個 目 標

(ii )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旅 遊 業 個 案 研 習

 概 述 可 持 續 發 展 概 念 及 其 於 旅 遊 業 之 應 用

 檢 視 聯 合 國 世 界 旅 遊 組 織 對 可 持 續 發 展 旅 遊 的 定 義

 討 論 可 持 續 發 展 旅 遊 業 的 十 二 個 目 標 :

- 於 環 境 方 面 之 發 展 - 自 然 的 完 整 性、生 物 多 樣 性 、 資 源 效 益 及 環 境 純 淨 度

- 於 社 會 方 面 之 發 展 – 社 會 的 公 平 性 、 旅 客 滿 足 度 、 當 地 監 管 、 社 會 福 利 及 文 化 的 豐 富 度 - 於 經 濟 方 面 之 發 展 - 經 濟 生 存 能 力、當 地 繁 榮

及 就 業 質 素

 應 用 必 修 單 元 課 題 (一 )「 旅 遊 業 的 影 響 」 中 所 攝 取 的 概 念 及 「 可 持 續 發 展 旅 遊 業 的 十 二 個 目 標 」 去 探 討 香 港 及 澳 門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旅 遊 業 的 狀 況

(32)

27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iii ) 全 球 化 引 起 的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議 題  概 述 全 球 化 趨 勢 下 所 帶 來 的 不 同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議 題 , 包 括 :

- 探 討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中 同 質 化 與 標 準 化 的 議 題 - 什 麼 是 公 平 貿 易 ?

- 公 平 貿 易 於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內 之 實 踐 及 對 業 內 之 益 處

2. 旅 遊 業 的 趨 勢 旅 遊 業

(i) 經 濟 方 面 :

(ii ) 社 會 文 化 方 面 :

(iii ) 環 境 方 面 :

(iv) 科 技 方 面 :

 探討與經濟有關之 趨勢,包括:

- 旅客對旅遊需求之提高 - 旅遊目的地所形成的競爭

 概述與社會文化有關之 趨勢,包括:

- 人口改變所洐生的不同旅遊形式與旅客偏好

 了解與環境有關之 趨勢,包括:

- 氣候變化 - 環境保育

 概述與科技有關之 趨勢,包括:

- 全球分銷系統(GDS)的功能

- 引進現代資訊科技,包括自助式服務科技及網上社交媒 體對服務提供者及顧客之影響

(33)

28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3. 款 待 業 的 趨 勢

住 宿 業

(i) 經 濟 方 面 :

(ii ) 社 會 文 化 方 面 :

(iii ) 環 境 方 面 :

(iv) 科 技 方 面 :

 探討與經濟有關之 趨勢,包括:

- 經濟轉變所洐生的不同住宿類型的發展

 概述與社會文化有關之 趨勢,包括:

- 生活方式與人口改變對旅客住宿要求的影響

 了解與環境有關之 趨勢,包括:

- 環境保育意識的提高對綠化酒店及客房標準的影響

 概述與科技有關之 趨勢,包括:

- 酒 店 資 產 管 理 系 統 (PMS)及 電 腦 化 訂 位 系 統 (CRS) 的 功 能

- 引進現代資訊科技,包括自助式服務科技及網上社交 媒體

餐 飲 業

(i) 經 濟 方 面 :

(ii ) 社 會 文 化 方 面 :

 探討與經濟有關之 趨勢,包括:

- 經濟影響對餐飲業服務的發展,包括企業發展及消費者 的偏好

 概述與社會文化有關之 趨勢,包括:

(34)

29

單 位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iii ) 環 境 方 面 : (iv) 科 技 方 面 :

- 人口改變及生活方式影響消費者對餐飲服務的偏好

 了解與環境有關之 趨勢,包括消耗資源及生產廢棄物

 概述與科技有關之 趨勢,包括:

- 電子銷售終端機(POS)的 功 能

- 引進現代資訊科技,包括自助式服務科技及網上社交 媒體

(35)

30

2.2.2 選 修 部 分

選 修 部 分 旨 在 切 合 學 生 的 能 力 、 興 趣 , 並 加 強 對 所 選 取 課 題 的 認 識 。 為 完 成 選 修 部 分 , 學 生 須 對 下 列 其 中 一 個 課 題 作 深 入 研 究 :

課 題 (一 )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M ICE) 課 題 (二 ) 主 題 公 園 及 景 點

課 題 (三 ) 款 待 業 市 場 學

學 生 須 對 所 選 課 題 完 成 一 份 課 業 。 其 中 , 學 生 必 須 能 :

 實 踐 所 學 ;

 有 創 意 地 運 用 知 識 ;

 透 過 課 堂 內 /課 堂 外 的 技 巧 運 用 , 展 示 對 基 本 概 念 的 認 識 ;

 描 述 /運 用 在 真 實 世 界 可 能 使 用 的 方 法 、 產 品 或 表 現 。

(36)

31

選 修 部 分 課 題 (一 )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MICE)

這 個 選 修 部 分 讓 學 生 掌 握 會 議 、獎 勵 、商 務、 展 覽 業 務 (MICE)的 廣 泛 知 識 , 在 了 解 其 與 旅 遊 業 內 其 他 界 別 的 聯 繫 同 時,也 考 慮 到 場 地、設 施 及 基 礎 附 屬 設 施 的 限 制。此 外,學 生 也 可 以 認 識 會 議、獎 勵、商 務、展 覽 業 務 的 規 畫 過 程 。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i)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

 解 釋 何 以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是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的 一 個 重 要 部 分

 描 述 旅 遊 業 內 的 不 同 界 別 , 例 如 住 宿 業 、 運 輸 業 、 景 點 和 基 礎 附 屬 設 施 , 如 何 參 與 主 辦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活 動

-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是 旅 遊 業 的 一 個 重 要 部 分

 概 述 公 營 部 門 在 發 展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時 所 擔 當 的 角 色 , 例 如 在 政 策 、 設 施 和 基 礎 設 施 等 方 面

 辨 識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的 客 戶 (ii ) 規 畫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活 動 的 規 畫 要 點 :

 介 紹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活 動 的 目 標 和 目 的

 探 討 規 畫 、 籌 備 和 推 行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活 動 所 涉 及 的 基 本 工 作 列 舉 、 評 估 和 揀 選 規 畫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活 動 所 需 的 設 施 、 服 務 和 基 礎 設 施

- 初 步 計 畫 - 編 訂 預 算 - 場 地

(iii ) 目 前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在 全 球 的

發 展

 概 述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對 主 辦 地 點 的 潛 在 利 益 和 代 價

 評 估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未 來 面 對 的 挑 戰

 探 討 本 港 作 為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主 辦 地 點 所 擁 有 的 設 施 和 優 勢

 討 論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所 涉 及 的 環 境 保 育 議 題

(37)

32

選 修 部 分 課 題 (二 ) 主 題 公 園 及 景 點

這 個 選 修 部 分 讓 學 生 認 識 景 點 。 課 程 會 就 經 濟 、 社 會 、 政 治 及 環 境 方 面 , 探 討 景 點 對 目 的 地 帶 來 的 影 響 及 開 發 主 題 公 園 與 遊 樂 園 所 需 考 慮 的 主 要 特 點 。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i) 景 點  分 辨 景 點 的 主 要 類 別

 描 述 景 點 如 何 迎 合 旅 客 的 需 要

 簡 略 探 討 景 點 對 目 的 地 帶 來 的 影 響

(ii ) 主 題 公 園 及 景 點 的 特 點  分 辨 及 描 述 主 題 公 園 及 景 點 在 下 列 方 面 所 能 給 予 訪 客 的 經 歷 ︰ - 康 樂 文 娛

- 真 實 經 歷 - 模 擬 經 歷

 檢 視 主 題 公 園 及 主 要 景 點 對 目 的 地 的 短 期 及 長 期 影 響

 按 照 主 題 、 規 模 、 地 理 位 置 等 闡 明 主 題 公 園 及 景 點 的 類 別

 描 述 主 題 公 園 及 景 點 的 選 址 因 素 , 例 如 交 通 方 便 程 度 和 本 地 氣 候 等 (iii ) 主 題 公 園 及 遊 樂 園 受 歡 迎

的 基 本 因 素

 說 明 及 解 釋 主 題 公 園 及 遊 樂 園 的 特 點 : - 常 見 的 特 質

- 為 主 題 公 園 訂 立 主 題 : 主 題 的 開 發 ; 佈 景 、 建 築 、 景 觀 及 服 飾 的 配 合 - 訪 客 的 期 望 : 如 何 滿 足 訪 客 的 期 望

- 景 點 : 提 供 核 心 主 題 及 支 援 主 題 的 景 點

(38)

33

選 修 部 分 課 題 (三 ) 款 待 業 市 場 學

這 個 選 修 部 分 讓 學 生 認 識 到 服 務 市 場 學 所 涉 及 的 範 圍,以 及 款 待 業 市 場 學 所 採 用 的 獨 特 手 法。學 生 會 探 討 款 待 業 的 市 場 營 銷 活 動 , 從 而 了 解 市 場 營 銷 的 基 本 原 則 : 運 用 適 當 的 手 法 , 在 適 當 的 地 點 , 以 適 當 的 價 格 , 向 合 適 的 顧 客 推 廣 合 適 的 產 品 。

學 習 要 點 說 明

(i) 服 務 巿 場 學  分 辨 「 一 般 或 產 品 市 場 學 」 與 「 服 務 或 款 待 業 市 場 學 」 的 分 別 (ii ) 營 銷 規 畫  闡 明 何 謂 巿 場 :

- 以 地 理 、 人 口 性 、 旅 遊 目 的 、 生 活 方 式 或 行 為 等 說 明 巿 場 畫 分 / 目 標 巿 場 - 巿 場 研 究 如 調 查 研 究 、 問 卷 調 查 、 觀 察 及 互 聯 網

 從 產 品 、 夥 伴 、 顧 客 、 包 裝 、 規 畫 、 選 址 、 推 廣 及 訂 價 方 面 , 描 述 款 待 業 市 場 組 合 的 重 要 性

 從 以 下 方 面 , 評 估 款 待 業 推 廣 組 合 的 重 要 性 : - 廣 告

- 公 共 關 係 - 銷 售 推 廣 - 銷 售 規 畫 - 個 人 銷 售

(iii ) 電 子 營 銷  探 討 電 子 營 銷 的 影 響 及 其 在 款 待 業 的 應 用 ︰ - 互 聯 網 營 銷

- 資 料 庫 營 銷

(39)

34

2.2.3 時 間 分 配

建 議 課 時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 一 ) 旅 遊 導 論 5 5

課 題 ( 二 ) 款 待 導 論 5 0

課 題 ( 三 ) 地 理 名 勝 4 5

課 題 ( 四 ) 客 務 關 係 及 服 務 3 5

課 題 ( 五 )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趨 勢 及 議 題 3 5 選 修 部 分( 只 選 一 個 課 題 )

課 題 ( 一 ) 會 議 、 獎 勵 、 商 務 、 展 覽 業 務 ( M I C E ) 3 0

課 題 ( 二 ) 主 題 公 園 及 景 點 3 0

課 題 ( 三 ) 款 待 業 市 場 學 3 0

建 議 總 課 時 2 5 0

建 議 學 習 活 動 的 時 間 分 配 , 例 如 進 行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相 關 的 實 地 考 察 活 動 。

2 0

(40)

35

(41)

36

第 三 章 課 程 規 畫

本 章 就 第 二 章 所 介 紹 的 課 程 架 構,列 述 有 關 原 則,以 協 助 學 校 與 教 師 因 應 學 生 需 要、興 趣 和 能 力,以 及 學 校 實 際 情 況,從 而 發 展 出 一 個 靈 活 而 均 衡 的 課 程 。

3.1 主 導 原 則

教 師 應 考 慮 適 當 規 畫 及 組 織 學 校 的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以 加 強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學 與 教 的 效 果。規 畫 的 目 的 旨 在 發 展 均 衡 而 連 貫 的 課 程,讓 學 生 能 更 積 極 地 探 究 旅 遊 與 款 待 議 題 。

以 下 為 課 程 規 畫 的 主 要 原 則 , 供 教 師 參 考 :

(a) 課 程 的 理 念 、 學 生 的 需 要 、 學 校 的 實 際 情 況 , 以 及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的 特 色 等 , 均 是 整 個 規 畫 過 程 中 首 要 考 慮 的 因 素 。

(b)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統 籌 /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主 任 及 教 師,

應 對 課 程 的 理 念 和 目 標 有 透 徹 的 了 解 , 並 讓 學 生 對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重 要 界 別 有 概 括 的 認 知 。

(c)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統 籌 /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主 任 及 教 師,

應 考 慮 學 生 已 有 的 知 識 、 經 驗 和 興 趣 , 在 中 四 彈 性 調 整 某 些 課 題 的 教 學 次 序 , 以 確 保 順 利 銜 接 中 五 及 中 六 所 選 的 學 習 課 題 。 (d) 不 論 是 以 個 人 或 小 組 的 形 式 工 作,本 課 程 都 應 鼓 勵 學 生 以 有 趣 、

創 新 的 方 式 展 示 資 料 。

(e) 本 課 程 應 為 學 生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經 歷 , 為 不 同 能 力 的 高 中 學 生 提 供 足 夠 的 挑 戰 。

(f)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統 籌 /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主 任 及 教 師,

應 透 過 不 斷 加 強 專 業 發 展 和 資 源 管 理 , 編 訂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課 程 。

(g) 本 課 程 能 為 將 來 學 生 修 讀 大 專 院 校 的 旅 遊 及 酒 店 學 作 出 適 當 的 準 備 , 同 時 也 要 為 完 成 高 中 教 育 後 不 再 修 讀 旅 遊 及 酒 店 學 的 學 生 提 供 同 樣 寶 貴 的 學 習 經 歷 。

(42)

37

3.2 學 習 進 程

中四

中六

中五

校本評核佔整體評核 15%

中四

因應學生不同的志趣,

探討本科的核心單位。

必修部分 課題(三) 地理名勝

必修部分 課題(五)

旅遊與款待業趨勢及議題 必修部分

課題(一)*

旅遊導論

必修部分 課題(二)**

款待導論

必修部分 課題(四)

客務關係及服務

選修部分:(只選一個課題)

課題(一) 會議、獎勵、商務、展覽業務 ( M I C E )

課題(二) 主題公園及景點 課題(三) 款待業巿場學

* 必須先講授必修部分課題(),作為整個課程學與教的基本知識。

** 可根據學生的興趣及取向,講授必修部分的課題()或探討課程的其他部分。

圖 3.1 學習進程

中五及中六

學生參與不同興趣範疇的學習,並進行深入研究。

(43)

38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的 設 計,包 括 必 修 部 分 和 選 修 部 分。必 修 部 分 旨 在 協 助 學 生 掌 握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基 本 概 念、知 識 和 信 息;選 修 部 分 則 為 學 生 提 供 機 會,按 照 本 身 的 需 要 和 進 度,應 用 所 學 的 概 念 來 建 構 知 識 , 加 深 對 所 選 課 題 的 了 解 。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各 個 服 務 界 別 關 係 密 切,互 相 影 響,因 此,本 科 的 學 與 教 可 採 用 靈 活 的 方 法 教 授 課 程 。 除 了 要 先 學 習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 一 〉

「 旅 遊 導 論 」外,學 生 無 須 完 成 某 一 必 修 部 份 課 題 內 的 單 位 才 修 讀 另 一 單 位 (參 考 圖

3.1

)。

從「 旅 遊 導 論 」課 題 中 能 認 識 這 個 課 程 並 為 必 修 和 選 修 課 題 的 學 與 教 作 好 準 備 。 因 此 , 學 生 須 在 中 四 先 學 習 本 課 題 。

在 課 程 的 不 同 部 份,教 師 可 自 行 組 合 一 些 互 相 關 連 的 課 程 單 位,以 促 進 學 生 對 某 些 課 題 或 議 題 的 了 解。選 修 部 分 旨 在 加 深 學 生 在 必 修 部 分 所 學 的 內 容 知 識 的 了 解,並 在 學 與 教 中 以 研 習 活 動 的 模 式,讓 學 生 實 踐 所 學。本 科 在 中 四 時 的 學 與 教,可 加 強 學 生 對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基 本 元 素 和 特 色 的 透 徹 了 解 , 令 他 們 能 較 易 掌 握 本 科 選 修 部 分 的 作 業 研 習 。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第 一 年 的 課 程,為 有 志 投 身 業 界 的 學 生 建 立 穩 固 基 礎 的 同 時,還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成 為 精 明 的 消 費 者。較 喜 歡 在 實 務 情 況 中 學 習 及 採 用 特 定 界 別 的 培 訓 方 式 的 學 生,可 在 升 讀 中 五 時 選 修 合 適 的 應 用 學 習 課 程。至 於,希 望 深 入 了 解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及 在 大 專 修 讀 相 關 學 科 的 學 生 , 可 繼 續 修 讀 中 五 及 中 六 年 級 的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

(44)

39

3.3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學 校 在 規 畫 和 推 行 高 中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時,應 善 用 靈 活 的 課 程 設 計 , 並 留 意 下 列 的 課 程 規 畫 策 略 。

3.3.1 銜 接 初 中 及 高 中 課 程

與 其 他 高 中 科 目 一 樣,高 中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的 課 程 設 計 建 基 於 學 生 在 初 中 教 育 階 段 所 取 得 的 學 習 經 歷。學 校 應 檢 討 初 中 課 程,確 保 學 生 擁 有 穩 固 的 基 本 知 識,並 在 共 通 能 力、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方 面 也 得 到 健 全 的 發 展。尤 其 在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初 中 的 學 習 經 歷 有 利 學 生 學 習 旅 遊 及 款 待 科,並 就 業 界 不 同 的 議 題 作 有 根 據 的 決 定 和 判 斷 。

3.3.2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為 照 顧 學 生 學 習 的 個 別 差 異 , 教 師 在 策 畫 學 與 教 活 動 時 , 應 ︰

 安 排 多 種 不 同 的 學 習 活 動 , 例 如 個 人 匯 報 、 兩 人 合 作 活 動 及 分 組 專 題 研 習 等 , 以 配 合 學 生 不 同 的 工 作 風 格 , 並 在 構 思 意 念 和 解 決 問 題 方 面 , 培 養 他 們 的 創 造 力 ;

 針 對 學 生 不 同 的 能 力 、 水 平 以 組 織 問 題 及 活 動 , 培 養 學 生 批 判 性 思 考 能 力 。 有 關 活 動 可 以 由 學 生 閱 讀 文 章 開 始 , 繼 而 與 同 學 討 論 、 從 所 得 數 據 中 找 出 含 義 、 立 論 和 評 核 根 據 , 然 後 自 行 作 出 判 斷 ;

 提 供 進 行 同 一 項 活 動 的 不 同 方 法 , 例 如 透 過 剪 報 、 查 閱 旅 遊 業 相 關 刊 物 、 瀏 覽 互 聯 網 或 進 行 面 談 , 研 習 某 個 課 題 ;

 安 排 多 樣 化 的 活 動 , 同 時 照 顧 學 習 動 機 稍 遜 及 學 習 態 度 積 極 的 學 生 , 例 如 角 色 扮 演 、 實 踐 工 作 、 與 同 儕 溝 通 、 表 達 意 見 、 評 論 別 人 的 觀 點 、 把 意 念 繪 畫 在 黑 板 上 等 , 讓 學 生 能 在 課 業 中 發 展 所 長 , 進 而 且 提 升 能 力 、 建 立 信 心 和 取 得 成 就 感 。

3.3.3 發 展 連 貫 的 課 程 架 構 以 配 合 學 生 需 要

為 更 連 貫 地 推 行 課 程 以 配 合 學 生 需 要 , 教 師 應 :

 涵 蓋 課 程 架 構 所 列 明 的 知 識 、 技 能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例 如 必 修 部 分 課 題 四 的 「 客 戶 服 務 」 單 位 中 有 關 旅 遊 及 款 待 服 務 員 工 的 個 人 特 質 ;

 建 基 於 學 校 現 有 的 優 勢 和 學 生 的 需 要 ;

 協 助 學 生 達 到 學 習 重 點 ;

 適 當 籌 畫 課 程 , 加 強 學 與 教 及 評 估 的 策 略 ;

 調 適 內 容 與 修 讀 時 間 , 修 訂 內 容 的 深 度 , 以 切 合 學 生 的 需 要 ;

 加 入 包 含 技 能 發 展 的 活 動 ;

(45)

40

 不 斷 反 思 現 有 的 經 驗 , 並 改 進 課 程 。

3.3.4 規 畫 跨 學 科 的 合 作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是 一 個 跨 課 程 的 科 目。為 使 學 生 取 得 最 佳 的 學 習 成 果 , 本 科 須 考 慮 與 其 他 科 目 配 合。例 如,修 讀 地 理 名 勝 和 文 物 旅 遊 課 題 時,

若 輔 以 地 理 和 歷 史 科 相 關 課 題 的 學 習 經 歷,學 生 會 獲 益 更 多。再 如 , 企 業、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對 了 解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的 運 作 也 有 幫 助,而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同 樣 也 可 為 企 業、會 計 與 財 務 概 論 科 提 供 真 實 個 案 以 供 學 習 。

處 理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議 題 涉 及 多 方 面 的 取 向,均 需 要 對 多 個 學 科 作 深 入 的 了 解。教 師 可 設 計 不 同 課 業,例 如 專 題 探 究 等,讓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的 教 師 與 經 濟 或 通 識 教 育 科 的 教 師 互 相 合 作,幫 助 學 生 取 得 豐 富 的 學 習 經 歷;讓 學 生 明 白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是 一 門 直 接 或 間 接 牽 涉 多 個 學 科 知 識 的 綜 合 科 目,學 習 並 無 知 識 領 域 疆 界 之 分。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的 跨 學 科 特 質 ,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學 習 其 他 科 目 。

3.3.5 學 習 與 評 估 的 配 合

評 估 是 提 升 學 習 效 能 的 有 效 工 具。形 成 性 評 估 較 公 開 考 試 更 能 有 效 地 量 度 學 生 的 技 能,尤 其 是 代 入 理 解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當 前 的 趨 勢 和 議 題 , 或 在 完 成 專 題 研 究 的 過 程 中 蒐 集 與 分 析 資 料 等 方 面 的 表 現。形 成 性 評 估 能 讓 教 師 即 時 就 學 生 的 表 現、對 學 生 的 需 要 及 期 望 作 直 接 的 回 饋 , 也 為 學 生 提 供 一 個 學 習 進 度 的 指 標,幫 助 他 們 制 訂 日 後 研 習 的 目 標 。 舉 例 來 說,本 科 的 選 修 部 分 的 作 業 研 習 可 作 為 有 效 的 學 習 經 歷 甚 至 是 一 種 方 法 讓 同 學 從 回 饋 了 解 自 己 在 學 習 中 的領會、能力和弱點。

(46)

41

3.4 課 程 統 籌

在 統 籌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時 , 教 師 應 考 慮 下 列 各 項 ︰

3.4.1 工 作 範 疇

(a) 了 解 課 程 及 學 習 情 景

 熟 悉 2007 年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出 版 的《 高 中 課 程 指 引 》和 本 指 引 , 調 適 中 央 課 程 作 , 發 展 校 本 課 程 ;

 了 解 學 校 的 辦 學 抱 負 和 使 命 、 優 點 和 政 策 , 及 學 生 的 能 力 和 興 趣 ;

 認 識 社 區 文 化 及 社 會 不 斷 轉 變 的 需 要 。

(b) 全 面 規 畫 課 程

 設 計 和 推 行 教 學 計 畫 , 協 助 學 生 達 至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的 課 程 宗 旨 及 學 習 重 點 ;

 設 計 評 核 模 式 及 課 業 , 促 進 學 習 的 評 估 。

(c) 評 鑑 課 程

 透 過 從 不 同 來 源 蒐 集 所 得 的 資 料 和 分 析 學 生 學 習 的 顯 證 ;

 根 據 學 與 教 的 情 況 檢 討 課 程 , 在 有 需 要 時 作 出 調 整 。

(d) 發 展 教 學 資 源

 與 業 界 建 立 網 絡

科 目 統 籌 教 師 宜 與 業 界 建 立 良 好 的 合 作 關 係 , 以 便 有 效 推 動 這 個 課 程 。 業 界 是 小 冊 子 、 旅 遊 地 圖 、 錄 影 帶 及 雜 誌 等 主 要 資 料 的 提 供 者 。

為 支 援 本 科 的 教 與 學 , 使 學 習 內 容 更 符 合 現 實 生 活 , 教 師 應 邀 請 本 地 旅 遊 及 酒 店 業 管 理 機 構 的 專 家 、 旅 行 社 及 住 宿 的 有 關 專 家 , 以 及 教 授 旅 遊 及 款 待 課 程 的 學 者 , 與 學 生 分 享 經 驗 。

 與 其 他 學 校 建 立 網 絡

學 校 須 就 本 科 與 其 他 學 校 建 立 面 對 面 及 電 子 聯 繫 , 以 便 在 本 科 的 學 與 教 方 面 組 成 網 絡 。 學 校 可 加 入 聯 合 安 排 實 地 考 察 、 分 享 教 案 、 教 學 資 源 及 經 驗 等 , 使 學 生 及 教 師 受 惠 。

(e) 加 強 專 業 發 展

(47)

42

 不 少 任 教 本 科 的 教 師 , 不 一 定 對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有 有 相 關 的 背 景 或 持 有 相 關 的 大 學 本 科 學 歷 , 因 此 , 教 師 須 培 養 學 習 的 文 化 , 並 參 加 有 關 的 專 業 發 展 課 程 , 例 如 :

– 有 關 增 進 學 科 知 識 和 教 學 法 的 研 討 會 、 工 作 坊 及 教 師 分 享 會 ;

– 透 過 教 師 組 織 支 援 網 絡 活 動 , 交 流 教 學 資 源 , 例 如 教 案 及 評 估 示 例 。

 此 外 , 教 師 應 參 與 旅 遊 與 款 待 業 的 實 際 體 驗 學 習 , 例 如 參 加 富 教 育 意 義 的 考 察 。 參 觀 後 教 師 可 將 所 得 的 業 內 經 驗 , 在 課 堂 上 與 學 生 分 享 , 對 教 師 和 學 生 雙 方 面 都 有 益 處 , 並 幫 助 本 科 帶 來 活 力 。

(f) 持 續 檢 視 與 調 節 課 程

 為 使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得 以 持 續 發 展 , 學 校 必 須 監 察 學 與 教 的 進 度 和 評 鑑 教 學 成 效 。 行 動 研 究 及 自 修 可 以 幫 助 教 師 獲 取 有 用 的 資 料 及 實 證 , 改 良 和 提 升 教 學 實 踐 , 促 進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的 持 續 發 展 , 是 值 得 教 師 花 時 間 和 精 力 進 行 的 。 教 師 須 不 斷 參 考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的 最 新 發 展 趨 勢 , 為 課 程 作 出 適 當 的 修 訂 。

3.4.2 各 司 其 職

在 規 畫、發 展 及 實 施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上,校 長、旅 遊 與 款 待 科 主 任 、 教 師 及 家 長 分 別 扮 演 不 同 的 角 色,需 要 齊 心 協 力,合 作 發 展 及 管 理 課 程 。

(a)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教 師

 掌 握 旅 遊 及 款 待 業 最 新 的 發 展 趨 勢 , 了 解 課 程 、 學 與 教 策 略 和 評 估 方 法 的 各 種 新 變 革 ;

 參 與 發 展 、 實 行 和 評 價 旅 遊 與 款 待 課 程 , 並 就 學 與 教 和 評 估 方 面 的 策 略 提 出 建 議 ;

 編 訂 配 合 課 程 目 標 的 工 作 時 間 表 、 教 案 及 學 與 教 活 動 ;

 鼓 勵 學 生 主 動 學 習 , 並 透 過 有 效 的 學 與 教 策 略 , 幫 助 學 生 明 白 終 生 學 習 的 需 要 ;

 積 極 參 與 專 業 發 展 、 朋 輩 協 作 和 專 業 交 流 。

(b)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統 籌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主

 領 導 和 規 畫 旅 遊 與 款 待 科 的 課 程 發 展 , 訂 定 清 晰 的 課 程 發 展 路 向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Cheng, ed., China: Modernization in the 1980s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1989), p.161..

除了酒店、交通及景點,還

(A) File Transfer Protocol, FTP (B) Electronic Mail, E-Mail (C) World Wide Web, WWW (D) Word Wide Web,

http://www.hkeaa.edu .hk/tc/HKDSE/assess ment/subject_informa tion/category_a_subj ects/chi_hist/or/Powe

Travel Coordinators (HARTCO) 香港註冊導遊協會 Hong Kong Hotels Association (HKHA) 香 港 酒 店 業 協 會 Hong Kong Tourism Board (HKTB)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http://www.edb.gov.hk/attachment/en/edu-system/special/overview/factsheet/special-edu/spschc16-17.pdf 新高中學制在

• Children from this parenting style are more responsive, able to recover quickly from stress; they also have better emotional responsiveness and self- control; they can notice

Contact information of NGOs or school services that provide mental health support. News articles/video clips relating to 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