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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价值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 价值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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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价值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  价值的根源

各种东西究竟从哪里获得它们的价值?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提给任何一 个明智的和有训练的工商业者——他先前对于理论家们为说明价值所作的种 种尝试既无所知,他心中又未受那些来自书本理论、并已被应用到日常业务 中去的各式各样说法的影响而存有偏见,从而他能够单凭自己的亲身经验来 进行判断——他会象早期的理论家们一样,毫不怀疑地回答:各种东西的价 值“来自它们的效用”。当他听到有若干理由证明这个答案的真实性靠不住,

有许多事实——其中有些在一定程度上是众所周知的,甚至连他自己也很熟 悉——几乎绝对肯定地证明效用不可能是价值的来源时,他将会极其惊讶。

我们可以把这些事实分述如下。

第一,凡是世上过分多余、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取有的财物,不论它们怎 样有用,谁也不愿意花代价来取得它们。在许多地方,水虽然是人所不可少 的东西,却完全没有价值。当然,这一观察只是直接指以货币表示的价值,

即所谓“交换价值”而言;对于以财物的用处来表示的价值,即所谓“使用 价值”来说,就可能觉得这一观察与实际不符。但是,经过更仔细的考察以 后,可以看出,就使用价值来说,上面的观察还是符合实际的。在家庭里,

也象在市场上一样,过分多余的东西被看作是没有价值的东西,而且是同那 些并不多余的东西截然分开的。无论我们对特别的东西会多么节约,我们也 从不会想到去节省那些我们始终确信可以取用不尽的东西。谁也不愿意再设 法去取得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在它们身上不存在产权问题;也没有人对它 们发生兴趣。我们使用着它们,可是我们对它们再也想不到别的了。

第二,有很大用处的东西往往比用处很小的东西具有较小的价值。例如,

铁所具有的价值就比金子小。无论就其货币价值还是就其使用价值来说,无 论在市场上还是在家庭里,都是如此。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假定它的公 民还怀有审美感,也要把失掉一两铁看得不如失掉一两金子那么重。

第三,在某些情况下,同样的东西,数量多反而比数量少要具有较小的 价值。大家都知道,荷兰东印度公司,为了创造更强烈的需求,把他们的产 品和种植园毁坏了很大一部分,以便因此而使剩下的部分获得比全部财产原 先拥有的价值还大的价值。同样的道理还可以从丰收和歉收所带来的收益中 看到——歉收的收益竟比丰收还要大。如同我希望随后加以说明的那样,这 既适用于交换价值,也适用于使用价值。

第四,虽然用处的大小经常那样显著地同价值的大小不相一致,价值却 经常正好显著地同用处的对立物(成本)相一致。我之所以说“对立物”,

是因为,财物如果就其用处说是人的朋友,就其必需包含的成本说,却是人 的敌人。

许多从事价值研究的作者——而且还可以补充说,在很长时期里,他们 中间许多最优秀的人物——就为了上述理由而完全拒绝考虑价值可以来自效 用这一看法;他们主张,财物的价值源于获得财物所要经历的困难,又同这 种困难的大小成正比。那些以效甩作为他们的价值理论基础的人所作出的成 果又大部分显然不能令人满意。他们或者使自己处于同上面所说的那些事实 相矛盾的境地,而又未澄清这些矛盾:或者非常强调这些事实,其结果,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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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表面上承认效用原理之外,他们同那些抛弃这个原理的作者简直没有什么 区别。只有少数作者——其中较重要的已在前面序言中提到——我到了正确 的途径。这些人对使用价值所抱的看法,既没有被上述理由所驳倒,也没有 彼上述理由所搅乱,相反地,却完全为这些理由所证实。

我所要阐述的价值理论正是象最后提到的这些作者所理解的那样。在开 始之前,先让我来简单地说明一下我在进行这个工作时所要采取的态度,特 别是我所要引用的证据的性质。

试图说明价值的经济学家必须说明那些对价值作出估价的人的行动。他 要用简明的语言来说明我们大家所不断进行的无数次交易的意义。象一个精 确他说明从事某种买卖或某种机械运转的人——这种买卖或机械运转入人都 能做,但要不借助于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把它的全部复杂情况说得很清楚

——所做的那样。他要针对更困难的问题更大规模地做着同样的事情。好象 诗人表达那种人人都感觉到但不能加以表达的思想一样,或者好象演员的天 才表演那种也许他自己还没有感觉过的感情一样,科学工作者对于人人所行 之若素的行动,也要离开它们的具体现实,用文字来加以说明。他用不着把 什么现实事例摆在自己面前,他也用不着拿什么实践结果来陪村他的说明。

任何一个经济学的门外汉,都从他自己的经验中懂得价值理论的全部内 容,他是一个门外汉,只是因为他没有从理论上理解这个问题——即不依靠 别的,只是从这个问题本身来加以理解,只是从实际上理解它一也就是说,

仅是就某种特定情况,并依照在这种情况下这个问题所呈现的结果来加以理 解。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除了借助于人人对于他自己的经济活动和行 为所必然有的回想,还将怎样更好地证明我们的科学论述呢?根据这个理 由,凡是可以用来进一步证实这个回想的说法都要看作有助于我们的研究而 加以珍视。例如,要是我们发现门外汉所作时无偏见的答案是说他认为有用 性是价值的来源,他的这种判断就是我们下敢忽视的指路牌,除非有最彻底、

最仔细的检验足以证明它所指的是错误的方向。再说,除了公众之外,还有 谁是理论的最后裁判呢?我们叫做“价值”的估计的唯一正确理论,应该是 那种同现实生活完全一致的理论。当然,有一个条件,裁判者本身首先必须 是受过教育的。他必须判断,在一篇他自己写不出来的、告诉他关于他本人 的生活和生存的描述里,他是否认识这就是他自己。

我相信本书下面的论述会博得那些按经济原则进行活动,而且还对自己 的活动进行思考的人的赞成。除获得这种赞成之外,我并无其他愿望;但是 我不能允许那些只是抗议而未作思考的人有裁判权。为一个即使是最简单而 又最熟悉的买卖或交易作出一个清晰的说明,都要花很大的工夫,那么,在 一个象价值问题这么多方面而又这么复杂的问题的理论研究中——即使大家 对它是那么熟悉,也许正因为大家对它是那么熟悉——我们要不作最认真、

最充分的思考,无疑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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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需要的满足的价值

在经济学作者中间,“需要”一词的通常用法是指一切人类欲望,不论 这种欲望是大的还是小的、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是必要的还是不必要的、

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肉体上的福利、精神上的快乐、艺术上的欣赏、道 德上的满足等等,全可以一齐归类为人类需要的目的。

在这个意义上,所有“财物的用处”——财物所提供的全部效用——归 根到底是对需要的满足,而财物价值来自它的用处的见解可以更确切地表述 为:价值是以财物所提供的对需要的满足为根据。首先,正是对需要的满足 才具有价值,才“值钱”,才对我们“有重要性”。满足是指真是想望和值 得想望的满足,而且,由于我们对于财物的欲望并不是为了财物本身,而是 为了它们所给予的满足,所以我们只是为了那种满足才认为它们有价值。财 物的价值是导源于需要的价值的。

可见,价值理论首先必须说明需要的价值,这是价值最初表现的形式。

究竟是什么东西赋予满足本身以价值,我们不打算在这里说明。如果我 们能够指出识别价值或重要性的大小的标志,那就够了。它就是所想望的满 足的强度。要是我们把各种不同的满足放在一把有刻度的标尺上,便可能注 意到那些位于标尺的最高处的满足并不是那些提供最纯粹的快乐的满足,不 是那些最能美化我们的生活的满足。我们最迫切关心的倒是防止极端的匮 乏,避免忧虑和痛苦;“在我们能够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事物以前”,生活 必需品应该首先得到保证。人们可以希望取有的东西和人们必须首先下决心 去获得的东西之间,是有区别的;实际上是以后者而非以前者为依据来对各 种兴趣排等次的。有价物的实际等次——不管道德判断和爱好将怎样支配—

—只不过是当人们不得不就两种可以享有的东西作出抉择时,通过他们的行 动所承认的那种等次。

在这个意义上,需要的价值的大小视需要的种类而定,而在同一类中,

它又视已获得的满足的程度而定。

现在我们必须详细地来讨论后面这一点。这里,首先,我们将有机会来 观察数量对价值的影响。而且,不单是财物的价值受数量的影响,就是需要 的价值也受数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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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戈申的需要饱和定律

人人晓得对食物的欲望随着需要的逐渐满足而减低,直至最后达到我们 可以称之为“饱和点”的时候,在一定时间内欲望就完全消失,而且还可能 变为它的反面,构成伤食或作呕。人人晓得许许多多其他的欲望也有类似的 情况,满足减弱着强烈的欲望,最终把它消灭或使之转变。

有几个作者曾经各自独立地把上述观察引伸为科学的语言,使它成为他 们的价值理论的出发点;就这一点看他们是有功绩的。我在序言中已经提到 过这些人。其中戈申值得特别注意,因为他所写的那本叙述他自己的发现和 他对经济学的一般看法的书有着较不平常的遭遇。他的《人类贸易定律以及 由此产生的人类交易的流行规则的发展》一书于 1854 年在布伦斯威克出版,

但是在德国这本书几乎完全绝迹,虽然它的作者曾经希望为它赢得哥白尼式 的声誉。任何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明白这是为什么,这是由于它的优点,以及 它的缺点,两者同样是那么大得出奇。杰文斯,在其《政治经济学理论》一 书第二版的序言中,和瓦尔拉在他发表在 1885 年《经济学家杂志》的一篇论 文中,都曾对戈申这本书及作者本人作了若干详细的评述。戈申对经济学作 出了很大的贡献。也正是由于有这种想法,我才把需要饱和定律叫做戈申定 律,虽然我对这个定律的表述并不完全同他相一致。

对这个定律不需要作什么说明。戈申自己已用下列补充使它更加明白易 懂。除了连续不断的满足使欲望逐渐减弱其效果之外,我们还发现在某种情 况下有相反的趋势,也就是,通过重复和练习,欲望会成长起来——这是因 为欲望就是这样得到发展的,它开始认识它自己,认识自己的目的和自己的 手段,并使自己变得又精炼、又强烈。这样,在发展的过程中,欲望递减定 律便碰到一个相反的趋势,这个定律便只能适用于那些完全发展了的需要。

但是,即使承认这点,这个定律还是适用于一切需要而无所例外。

这个定律无疑是适用于那些周期地反复发生的比较粗俗的物质需要的,

例如对食物的欲望。但是,这里,我们应该区别整个的需要和包含于其中的 关于需要的各别感觉。

只要人还维持着他的健康,整个需要就自然维持着它的力量,满足不但 不减弱这种需要,叵而,由于它经常有助于这种需要的发展,尤其由于它引 起时常变换花样的欲望,满足还会刺激这种需要。至于需要的各别感觉,则 不是这样。这些感觉在时间上和内容上都有着狭隘的局限性。任何人刚刚吃 下一定数量的某种食物,便不会立即对另一份同样数量的食物产生同等强度 的欲望。在需要的任何一个周期中间,同类和等量的一定数量的财物所带来 的满足的每一次追加,要被估计得较前一次为低。

有许多物质的需要不是时续时断的,而是要求继续不断的满足。举例说,

保暖的需要就是这样,人体要求经常保持一定的温度。在这里戈申定律仍然 适用。对维持必要的最低温度所必需的行动——也就是说,保持身体温暖所 必不可少的对衣着、燃料等等的支出——的要求是最强烈的;然而这种支出 的倍增却并不同等程度地影响我们的幸福,从而我们要求这种追加的迫切性 就大为减小。到最后,任何再进一步的增加都将只能引起反感。

对于较高级的需要——那些总是在各种生活必需品已经得到保证之后出 现的需要,这一定律也同样有效。但是,在一般观察中,这一点并不怎么引 人注意,而且,的确,表面现象还与之相反。富有者的需要便好象同贫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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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要刚刚相反。后者的需要是迫切的但受到狭隘的限制,而前看的需要似 乎可有可无,但是这些需要一旦被唤起,却表现为多方面的和广泛的。所以 多方面,是因为它们自始就是富于变化的,而且还总是愈来愈富于变化,因 为一种需要会勾引出另一种来,其所以广泛,则是因为它们往往包括范围广 阔的目标,其范围又随着文化程度的发展而日益扩大。这样看来很可能设想,

这样的需要也许是无限的,而且是不会减少的。但是如果更仔细地加以考察,

我们将发现,如果无变化地重复同样的享乐行为——完全相同,既无扩展,

又无变化——假使这样,其结果也是无聊和厌恶。收藏家的贪心好象永无填 饱之日,他的目标无疑地属于某一专门的范围,尽管它仅限于一类项目。收 藏书籍或绘画的人需要一大笔财产,甚至这样还不见得就能够完全满足他的 愿望。他所得到的每一本新书都足以刺激他的欲望,而不是削弱他的欲望;

这并不是一种病态的奢侈行为,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这使他更加接近 于他的目标,即拥有一座完善的图书馆或者一座完善的画廊。

但是,假使提供给他的是他所已经有的雷同的作品,情况将会是怎样呢?

正象戈申所指出过的,这种情况,而且只有这种情况,才算是一种不折不扣 的重复——一种对同一冲动的重复满足的情况,这里,无疑问地,欲望要大 为减弱,很可能完全化为乌有。这样看来,如果我们把我们的注意力严格地 引导到合适的目标上,我们将发现,情况总是这样。甚至象对权力、智慧以 至野心的追求,和贪求荣誉、渴望知识等等欲望,也免不了受同一规则的制 约。这些欲望所追求的东西的总和,当其达到顶峰时,是无限的;任何人竭 其毕生精力都不足以完全满足它们,即使是一次,更不用说反复几次了。但 是构成这个全部总和的单个行为,如同个人的影响、权力的运用、知识的取 得等等,却是可以重复的,可以使人感到厌烦的。整体的魅力在于它有力量 来变换它所包含的项目。地球上还没有什么东西具有这样一种特性,能够使 人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加以欣赏并使自己沉溺于其中。从饥饿到爱情,一切感 情,尽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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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饱和的尺度

如果我们观察需要的满足过程,并把每一次满足行为所带来的价值标示 出来,我们就会得到一种递减的尺度,其零点正好是完全满足或“饱和”,

而其较高的一点则相当于满足的第一次行为。如果我们对于欲望和无欲望有 一种共同而精确的计算方法,我们就会有可能把每一种需要的“饱和尺度”

用数字来表示,从而使这些尺度互相比较。现在我们还远未能作这种计算。

但是我们可以十分肯定他说,各个尺度之间是有巨大悬殊的。象每个人的经 验所足以表明的那样,不但是这些尺度的较高的一点彼此有差别,其差别的 程度还非常之大;而且,在这些尺度上,一次行为和下一次行为之间的度数 也是彼此很有差别的。有许多需要几乎是从欲望的最高的一点猛跳到完全满 足的一点——例如日常生活中的粗俗需要就是这样。又有一些别的需要,虽 然最初对它们很少感觉到,在长时间内它们却一直继续着,丝毫感觉不出它 们的力量有什么减弱——例如许多较高雅的需要就是这样。即使就个别需要 而言,欲望的减低也常常是很不规则的——有时在尺度的开头减低得慢些,

有时又在尺度的终点减低得慢些。决不要期望每一种尺度可以把欲望的能够 加以区别的所有不同度数都表示出来。总的说来,假定有可能把欲望的强度 区分为一百个不同的度数,我们也肯定找不到任何一种尺度会恰恰表示所有 的一百个度数;每一种尺度总会少掉这一度或那一度,或甚至少掉好几个度 数;我们甚或找不到任何一种尺度会有规则地移动,譬加说每次十度。的确,

个别尺度的形成都好象是很不规则的,我们会发现它们有这样一些数列,例 如 100,90,80,10,0:或是 20,14,5,3,2,1,0 等等。

上面这段说明,虽然既粗糙又不完善,却对以后的论述有很大的用处。

我们将来在好些重要论点上还得回到这一点上面来。就是在这里,它也第一 次启发我们怎样才能克服价值问题的一个基本困难,也就是从观察价值与有 用性之间的矛盾所产生的困难。可以用几句话把这一点说得更明白些。在极 其重要的某一类需要中,一种需要的感觉,其本身可能并不具有任何巨大的 重要性。整个一类的重要性是用饱和的整个尺度来衡量的,特别是用它的最 高度数来衡量的,可是欲望的每一种各别感觉的重要性却是按照业已达到的 满足状况,以尺度上的某一特殊点而且可能是尺度上的低点来衡量的。对食 物的需要,就其种类来衡量,较之对首饰或服装的需要更为重要;但是在这 些需要的满足的最初阶段,假定对食物的欲望暂时得到了满足,对虚荣的各 种感觉仍旧可能远较对食物的欲望为强。

财物的类别同需要的类别相适应,对于各类需要的重要性的判断也就会 同对于各类财物的有用性的判断相适应。但是单件商品所要实现的这一类商 品的有用性并不必比欲望的各别感觉所要实现的这一类欲望的重要性更多一 些。一个快要吃完饭的人所吃的最后一道菜,虽然其本身也具有解除饥饿痛 苦的性能,却只具有比较小的效用。假定某人拥有足够多的、有用性极大的 财物,这些财物的某一部分就只能用于微不足道的用途;而且,肯定的,如 果这些财物过分多余,供给超过需求的那一部分,对于他就任何用处也没有 了。

在经济生活中,我们不仅要研究需要的类别和财物的类别,而且也要研 究业已达到的主观满足状态或供给。因此,我们不能单凭各种财物的有用性 来对财物下判断;我们还必须按照在个别场台下所能得到的用处的数量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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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因此,我们必须把财物的价值同它们的有用性区别开来,三少要象我 们把我们对财物的使用同它们的有用性区别开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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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边际效用

即使在自然的赋予最为慷慨的场合,它所提供给人的也只有少数几种财 物能够丰富到这样的程度,也就是使人能够满足一切需要感觉,甚至包括那 种无关紧要的需要感觉。通常情况是,他自己所能利用的财物的供给总是那 么贫乏,以至他一定得在尺度上尚未达到完全饱和的一点就放弃他的满足。

这一点——假定尽最大可能利用财物的情况下所能得到的最小效用——无论 对于估价行为还是对于经济生活,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性。下面就是不同作者 所给予它的名词:戈申的“最后原子的价值”;杰文斯的“最后一度效用”

或“终极效用”;瓦尔拉的“已满足的最后一个需要的强度(稀罕)”。门 格尔没有使用特别的标志。“边际效用”一词则系我的建议(见《价值的来 源》,第 128 页),随后为大家所普遍接受了。

凡是财物的供给过紧,远不足以满足每一种欲望的感觉时,就必须做到 使不得已而放弃满足尽可能少为人们感觉到。当我们从满足最强烈的需要感 觉开始,然后把享受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它的极限时,或者换句话说,当我们 通过继续不断的满足,达到了享受的最低可能的边际点时,情形就是这样。

经济行为要求把这种意义的边际效用摆在尽可能低的位置。达到这个目的所 用的方法是:一方面,在数量上对财物作最大可能的利用,而另一方面,在 使用财物的途径是在好几种互相竞争的场合,对怎样使用这些财物作最慎重 的选择。财物使用上的这种竞争可能产生于下述两种情况:第一,财物能够 兼具多方面不同的用处,第二,财物的供给是积累起来的,而其消费却要分 配在好几段时间里。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所关心的必然是在使用的不同形 式之间进行选择,并使经济平衡保持平稳;在第二种情况下,则必然是把财 物分配得能最好地满足整段时间的需要。

对于具有多方面的有用性的财物来说,各种需要的饱和尺度之间的差别 是起着作用的。每一种不同的使用都有它自己的特殊饱和尺度,都有各自特 殊的最高点和各自特殊的满足过程。正由于此,在一定场合,要决定边际效 用的大小便成为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它的原则最好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对于 这类例子我们不必犯愁,因为具有多方面效用的财物多的是。最重要的财物 从生产手段中便可找到。谁能数得清铁、木或煤所提供的服务究竟有多少种?

谁又能数得清人类劳动所适于做的工作究竟有多少?但是,在所有财物中最 富于多方面效用的还要算货币了。通过交换,货币几乎能够变成任何一种商 品,从而几乎能够用来为任何一种需要的满足服务。我们再也不能从任何其 他商品得到关于“边际效用”概念的这样清楚的表现了。所以我就用货币做 例子,虽然货币的真正用处只在于作为一种媒介物,而且还要以交换的存在 为前提,而交换这一现象,我们直到下一卷里才加以探讨。

最富有的人的货币收入也往往不足以应付他所可能想望的一切支出。所 以,为使行为合乎经济,以便获得象戈申所说的最大可能的享受,我们就要 这样来分配我们的支出以便“使它愈广泛愈好”,从对最迫切需要的满足直 到最无关紧要的需要的满足。收入愈大,支出的范围就愈广,在我们必须放 弃我们的满足以前所持续的时间也就愈长。但是,如果对支出的不同方面没 有进行充分的权衡,最大可能的享受便达不到。为我们财富的一般状况所规 定的分界线,无论在哪方面,都决不可逾越。在一类支出中的每一逾越,势 必在另一类支出中补偿;由于后者在需要尺度上的度数较高,它所遭受的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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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就还要大于从前者所获得的享受。在这个限度内才可能谈到所谓“家庭支 出的水平”,即每一个家庭由其需求的独特数量和满足这种需求的手段的独 特数量所规定的,并要求在其所有各类支出中严格遵守的一般生活状况。但 是,要是象几乎所有从事于这个问题的作者所做过的那样——其中杰文斯较 其他任何人尤为严重——相信有必要使支出的每一方面严格保持同样的满足 程度、同样的水平、同样的边际效用,那却是错误的。那是同需要的性质完 全相反的,因为各种需要并非具有彼此相等的饱和尺度,而是各具本身特有 的饱和尺度的。要是对“家庭支出的水平”作这样的理解,就会要求收入的 每一增加把其增加部分平均用于相应扩大每一方面的支出。事实上增加的收 入通常总是花在少数几类支出方面,而其他支出依然如故;或者,如果增加 的收入大到足以允许对各方面状况作全面的改善,额外的开支也是按极不规 则的方式来分配的。各种需要的饱和尺度彼此差别很大;某一种需要的感受 力很大,而另一种需要的感受力却较小;也就是说,一种需要所能感受的强 度可能为另一种需要所达不到,也可能为另一种所超过。可见,对具有多方 面有用性的财物的经济使用原则并不是说,我们必须从每一种使用中获得同 样的最低可能的边际效甲,而是说,我们必须从一切使用中获得所能获得的 尽可能低的边际效用,而下致在其他使用中损失较高的效用。

上面所讲的道理同样适用于用来应付整个时期的财物供给的经济管理。

不应当使过早使用和浪费给将来造成不必要的重累。能够把享受平均分配于 整段时间固然最好,但这往往办不到,因为财物的性质使它不便于保存下来,

同时因为我们所研究的经济中,预防价值变动是一件没有把握的事情。使用 的限度应当始终是这样:从整个来看,有希望达到最大数量的利用。

这里给我们提出一个特殊问题:究竟是否要把现在的满足估计得跟将来 的满足完全一样?时间上的优先是否就是重要性程度上的优先?认为应当把 愈是遥远、愈属渺茫的将来的享受看作是价值愈小的享受,这样作是不是对?

杰文斯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而在他之后,其他许多人也是如此,其 中有些人还作了极肯定的回答;然而据我看来,他们是错误的。因此,我们 不得不更加周密地探讨这个问题,尽管这样做会稍为推迟我们目前问题——

对价值的基本定律的推论——的完成。

参阅《价值的来源》,第 146 页;扎克斯的著作,第 37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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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需要的将来满足的价值

如果我们没有为将来需要作好准备的力量,那末我们生活上的准备就只 能很贫乏。就会没有新产品生产出来;那些已为我们所有的产品就会用光;

明天的准备就只有靠运气和自然的恩赐了。正象我们应当对于将来需要具有 敏感是件颇关重要的事一样,这种敏感性应当达到足够的程度也是件颇关重 要的事。对于将来的必需的忧虑应当同在眼前急需的感觉面前不惜自我牺牲 的感情一样地强有力。在现在的估价中,如果需要的将来满足不是按它们的 全部将来价值,而是只按这种价值的一小部分表现出来,那末全部经济生活 最后一定完全粉碎,就如同这些将来满足根本未被表现一样,只不过是经济 萎缩的过程可能不那么迅速,而最后的结局离得稍远而已。

显然人是具有考虑到将来的需要感觉而行动的能力的,但是对人类天性 进行观察的结果又明显地表明:比起他处在现在的需要感觉的影响之下来,

人为将来的需要感觉而采取的行动就不是那么劲头很足的。当将来的需要进 入现在领域时,先有一种心理上的反映,而这种心理反映又具有和需要本身 全然不同的性质。它要高雅得多,它是更加内心的,而且,即使是一种纯粹 肉体上的需要,也总是表现在心灵上的。例如,来日的饥饿并不表现为饥饿,

而是表现为对维持生活的忧虑;欲望的目标是同一个,而对欲望的体验则不 相同。我们所有的不是需要而是兴趣。这样,从较粗俗到较高雅的这种转变 当中,岂不白废掉一些气力吗?对于将来需要的忧虑比起随之而来的实际嗜 好来,力量是否总是一定要小些呢?

如果文明社会的人果然具有繁荣的经济状况所要求的那种预见,那么有 一件事情是肯定的,即他们并非总是具备这种预见的。这种预见的获得是文 明的功劳,恰似在道德冲突中,应付感情上的怒火是通过贡任感才得到的一 样。归根到底,今天的需要和明天的需要之间的经济矛盾实际上也是一种道 德性质的矛盾;这种矛盾是感情冲动和理智之间的斗争的一种特殊形式。不 文明的民族只能够在很小程度上预先考虑到将来的需要;事实上,其程度是 如此之小,以至他们所处的悲惨境遇单凭这一点就能充分加以说明。这不单 是由于缺乏先见之明,同样严重的,还缺乏一种心理上的激动和不安,象文 明人知道那些需要行将到来而自己对之毫无准备时所感受的那样。一种沉重 的麻木不仁使野蛮人的感觉变得迟钝。对于穷困的到来,他无动于衷,或者 至多怀着无能为力的心情等待着。他并不认为这种穷困是可以避免的,然而,

只要他有一种避免穷困的意志,他肯定是可以避免它的。

文明的民族究竟是否业已达到满意的发展的高度水准,看看他们的经济 行为就可以很容易确定。在大多数场合他们究竟怎么样地行动呢?大多数人 是为了眼前快乐而花费他们的财富呢,还是为了将来的需要而把财富储蓄起 来呢?无可怀疑地,总的说来,聪明的当家人是多于败家子的。当然,完全 不犯经济上的错误的人是没有的,永远不曾把某些东西过早地消费掉以至到 后来想望得要死时却毫无所有的人,也是没有的。但是,总的说来,为了将 来和老年应当节约财富和收入,却是一个经济匣则,一个跟任何基本经济原 则一样为人们所遵守的经济原则。只要有可能,财物的每一批供给都应当按 这样一种方法分配于打算让它应付的那一段时间的各种需要上面:无论这些 需要发生的时间是早一些还是晚一些,所有较重要的需要感觉都可以得到满 足,只有那些较不重要的,又是这批供给所不能应付的感觉才可以放过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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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则的例外为数是那样少,以致一种关于把它作为不变的原则并追究其 进一步产生的效果的理论探讨,可以帮助说明我们的经济,不仅说明它应该 怎样,而且也说明它实际是怎样。

为避免误解,我将试着把我的意思说明得更确切一些。一般地说,我并 不想否认,因为一件事情要在将来发生,对这件事情的印象就有日益削弱的 效果。在经济学中通常也确有这种情况。但是,在我看来,文明社会里的每 一个好当家人,甚至每一个普通人,都学会了怎样就某一方面来控制人性上 的这个弱点——也就是说,把按时取得的收入分配于各种按时发生的预期需 要;还是同这一点有关的,试图取得定期的收入,通过劳动力的运用来保证 取得定期收入的条件,以及维持财富的母金。对后一方面,特别要求深谋远 虑,无怪乎这种要求在这里所起的作用较之在任何其他方面更大了。

而且,调节良好和繁荣的经济状况决不要求每一种将来的感觉都得在现 在全部实现。需要加以考虑的只是那些必须为其作好准备的将来感觉,并且 只在它们要求作好准备的限度内加以考虑。头等重要的是下面这些需要,即 必须用现在的消费财物供给来应付和必须用当时就可利用的收入来应付的需 要,因而,在经济管理上,又是必然同现在的欲望发生矛盾的那些需要。除 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加上多得数不清的、必须通过适当使用现有的母财富来 应付的需要。我们对于这两组需要的概念,尤其对于后一组需要的概念,采 取特别简单的形式,这种形式很容易给人们一种印象,好象这些需要完全被 置于脑后了。这些需要是按整体来加以理解并按时间阶段来加以归类的;我 们只是看到了用来满足这些需要的财物,才意识到这些需要的存在。例如,

对遥远的将来以及后代的需要的预见在禁止耗费财富母金的告诫中才看到,

虽然这种告诫所指的只是构成财富的财物;同时各种需要本身又好象愈来愈 退到想象力所不要求,也无须要求加以照亮的黑暗之中了。

许多经济学家都想用现在和将来感觉之间在价值上的差别来说明利息,尤其是生产资本的利息。我觉得 这是一个错误。来自生产资本的利息是安排得最妥善的经济交易中的一种现象,是那些用尽可能高的预见 来管理的经济交易中的一种现象。它一点也不是一种管理不善的经济的征象。详请参阅本书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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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财物的价值

原先,只是有关人的事情对人才有重要性。想到自己、关心自己,这是 出自天性。另一方面,对于各种事物,人原来是漠不关心的,人之对各种事 物发生兴趣,只是由于他发现这些事物关系到人类的利益和命运。这种兴趣 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诸如当看到较低级的动物遭受恰似人所遭受的痛苦时 就产生的怜悯之心;当对自然界中的生物的观察激起对一切生命均有联系的 怀疑时,就产生了宗教感情或诗人的感情;最后,当把各种事物看作是人类 福利的手段和条件时,就产生了经济估价。这是我们的兴趣所采取的最冷漠 的形式,因为它把各种事物仅仅看作达到人类目的的手段;但是,这同时又 是包罗最广的形式,因为它包罗最大部分的事物,它所涉及的不仅是事物的 存在,而且还涉及事物的所有权。

然而,我们对于各种事物天生的漠不关心仍是那样大,以至必须有一种 特别的强制,一种不容分说的挑战,才使我们把这些事物看成是具有重要性 的东西,看成是具有价值的东西。光凭观察到事物对我们“有用处”,这种 用处对我们有重要性或有价值,并不就造成这种强制。在我们利用财物来达 到自己的目的,同时确信这种财物绝对过分多余可以取用不尽的时候,我们 就只是使用它们而已,我们对它们的关心并不比关心大海里的泥沙更多。不 论它们是增加还是减少——始终假定它们是经常过分多余的——我们只是 想,“这有什么关系?这些财物我们总是够用而且比够用还多得多!”在天 堂里除了满足以外什么东西也不会有价值——不管事物也署,财物也罢,因 为在那里一个人可以应有尽有,不会缺少任何东西。

另一方面,要是财物并非确实过分多余,由于自私自利打算的诱惑,兴 趣便行发生,这种兴趣并且传到那些我们注意到自己正在使用并且不愿失去 的财物上面去。一般说来,人们就这样盼望起事物来,就象利己主义者盼望 别人一样。我们这里所说的还不仅是真正必需的情况、极端需妄的情况,在 那种情况下一个人对其仅有的一点点东西也用百倍警惕的目光来捍卫着,我 们所说的也不仅是极其稀少或珍奇的东西,譬如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作品,

一旦丢失就会无法用别的来代替。我们所指的还有那些人们虽然颇为丰足但 仍需要节约的情况,我们所指的甚至还有极端富有的情况——总是假定并不 是确实天然过分多余的——在这些情况下,就许多方面看,一个人样样都有,

然而,还是一样,“样样”都需要不断的捍卫、管理和更新。在这种情况下,

一个人的占有的任何一点点变动,部并非全然无足轻重。这种占有的每一点 增加都带来享受的某些增加;每一点损失——即使是最轻微的损失——又都 使预期的继续不断的享受受到扰乱、中断或破坏。幸福和烦恼决定于我们的 占有;财物的命运意味着人们的命运。人类利益和财物之间在概念上有着一 种密切的联系。各种财物,其本身固然是中性的,却从其使用所具有的价值 中获得价值。

凡是世上确实过分多余和天然过分多余的财物就叫做自由财物;一切其 他财物则为经济财物。这样,只有经济财物才能具有价值。根据门格尔的定 义,财物的价值是,“具体财物或一定数量的财物因下列事实而对我们所具 的重要性:我们意识到我们需要的满足全看我们对这些财物有无处理它们的 权利。”

应当看到自由财物的任何部分都没有获得价值:不论是过分多余的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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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为人所使用的那部分,还是已经被使用的那部分,都没有价值。就从 某一山泉里流出来的丰富的泉水而言,灌进瓶子的那部分既没有价值,漫出 去的那部分也没有价值。财物的价值,虽然其根源可以溯诸用处,却并不完 全反映其效用;在好些场合,用处很大而却仍旧没有创造出价值——也就是 说,没有创造出财物的价值来。所以,想说明价值的理论家决不能仅使自己 满足于说明效用量的变化,还必须进一步探究并检验使效用量变为价值量所 依据的那些定律。人们可以怀疑——在本书后面我们将看到被进一步证实的 这种怀疑——由于在许多场台,价值即使是导源于效用,但价值的这种根源 是如此之小,以至它同样远没有始终包含全部的效用量。如果我们的怀疑确 被证实的话,那么,在个别场合,要是使某一种财物的用处远远离开它的一 般有用性,它的价值就一定要更远地离开那个一般有用性。就在这里,我们 得到了第二种看法,依据这种看法我们可以说明由经验指出来的价值和有用 性之间的矛盾并使其易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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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对单件商品的估价

对于财物的估价或者个别地、单独地进行,或者同其他财物一道来进行。

后一种估价形式主要是用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来实行的:一件财物可以和属于 同一批财物或同一次供给的别的相似财物一起来估价;或者和能够用来生产 这一财物的财物一起来估价;或者和能够通过购买来加在它上面的那些财物 一起来估价。在这三种情况中,第一种情况是基本的,其他两种情况都可以 追溯到这种基本情况。因此,在价值的基本理论中我们所要研究的只是第一 种情况。

单独地估价各种财物是极其罕见的。这可能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把 某些财物孤立起来,也可能是由于某种特殊性质使这些财物只能个别地获得 所造成的结果。在第一种情况下,这些财物当其处于孤立的期间是无法代替 的;在第二种情况下,它们则是完全无法代替的;而在所有两种情况下,只 要通过对它们作合理的估价,就必然把预期得自它们的效用的全部价值归给 它们。对于少了它就不能达到目的的那种手段必须估价得象目的本身一样 高。如果财物本来适于几种用途,但是由于这些用途又是互相排斥的,因而 实际上它只能服务于其中的一个,那么,它的价值就是由最重要的那种用途 决定的。只有野蛮人才会对在美洛斯岛发现的著名的维纳斯雕像用制造它的 材料的效用来估价。一个饿汉对于他的最后一口饭完全按其充分的救命价值 来估价——假定对他说来救他的命是很重要的话。

有时大批供给的财物也被当作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从而当作一件财物 来估价。例如,一个卖主可以把要么就整个买去要么就根本别买定为出售某 种大批供给的财物的一个条件。如果环境迫使买主同意这种条件,在他那方 面就一定要把这批供给当作一个整体来估计它的价值。他必须计算他所期望 得到的有用服务的总和,从构成这批供给的财物所能提供的最高效用直到由 这批供给的数量及对它的需求的数量所规定的边际效用;所有这些服务的总 和便为他提供了价值。这里价值反映着以使用财物当作目标的全部效用。

假定某一社会被迫从某个外国整批地购买它所需要的谷物,如果上述条 件被提了出来,政府就必须进行一种几乎是无限大的估价。这种估价需要考 虑,要是没有这种购买,这个社会的大部分人就可能死于饥饿,还需要计算,

由于避免这个最巨大的不幸和由于保住人民健康及元气所能获得的一切好 处。

此外还得考虑一切较不重要的有益结果,这些结果实际上是得到了的,

虽然它们的边际效果微不足道。显然对于实际获得的收成的估价远远落于任 何类似这样一种估价的后面。既然收成的实际效果并非较不重要,既然收成 的确能避免饥饿和困苦并能维持公民的元气;那么,理由又是什么呢?在估 价时为什么不把收成的全部用处都估进去呢?很明显,理由是我们并非被迫 按整批来购买全部的收成,并对它估价。它是辗转来自千万双繁忙的手,通 过千百种不同的运输工具,经过千百个仓库;而且还经过千百次的购买才到 了那些需要它的人的手里,并由他们在千百种不同的行为中消费掉。关于从 整个来看的效果问题从无人提出过;我们一向必须应付的只是各个部分的效 果,这种效果,同整个效果比较起来,就变得很小了。这使我们看到一个估 价的定律,按这个定律归给革个部分、从而最后归给所有各部分之和的价值 量,同换一种方式归之于各部联成一个整体的价值量相差得如此之远,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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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捆棍子中所有羊根棍子的抵抗力和整捆棍子的抵抗力相差得很远一样。

我们现在就要来探究这个定律。可以把这个定律叫做价值的一般定律,

因为它几乎适用于每一个场合。几乎一切供给,我们所有的和所用的、所买 进和卖出的、所消费掉和生产出的,都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取得和使用的。把 财物的供给按整体作为经济的用处及估价的目标,是少见的事——在这个整 体中失掉一件就必然要失掉每一件。通常,每一批财物或每一次供给总是作 为各个部分的总和来到我们手中的,其中每个部分都有各自不同的归宿,并 且可以分别地加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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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对整批财物的估价。边际效用定律是价值的一般定律 假设一个穷人每天得到两块面包,可是一块已足以解除绝对饥饿的痛 苦;那么,这两块面包中的一块对于他又有什么样的价值呢?举例说,假如 有一个什么东西也没有的更穷的人,向他讨一块面包,他在答应这个请求时 所作的是什么样的牺牲呢?反之,结果是同样的,他如果拒绝这个请求,听 保留下来的又是什么样的用处或效用呢?回答是很容易的。他如果给人这块 面包就要失掉对绝对饥饿一旦减轻后所感觉的那一度数的需要所作的供应;

反之,他如果保留这块面包就会得到这种供应。我们可以把需要的这一度数 叫做第二度。

因此,两件完全相同的财物之一在价值上等于那一类财物的效用尺度上 的第二度价值。按同样条件,三件财物之一便具有第三度的价值;四件之一 便具有第四度的价值,简单地说,在一批同类财物中,不拘那一件财物一般 地具有最后一个效用或边际效用的价值。需要保持不变,供给愈大,边际效 用和价值就愈小,反之亦然;而另一方面,需要愈大,边际效用和价值就愈 高,反之亦然。

可是,这还不够。不仅两件财物之一具有第二度效用的价值,而且两件 中每一件都具有这一价值,随便挑选那一件都是这样。在我们前述例子里,

两块面包中无论那一块——在其所有者两者并有的条件下——都下会有那种 属于消除绝对饥饿的价值,因为,只要两者都为他所有,他就永远不会陷到 这种窘境。他可以放弃两块中的一块——随便那一块,只要他保留下另一块 就行——而并不失掉他用来解除饥饿的供应。但是如果这两块中每一块在价 值上都等于第二度的效用,两块台在一起就等于这个价值的两倍。三块合在 一起就具有三借第三度效用的价值,四块就有四倍第四度效用的价值。一句 话,一批同类财物的供给的价值等于其边际效用乘其件数之积。

简单地说,譬如有一批收成,为数达 1,000,000 夸特,又譬如,社会 对这批收成的使用必须这样节省,即除非消费行为所产生的满足等于 10 就不 敢消费这些谷物,那么,这批收成的价值就要按 1,000,000× l0 来计算。

另一批 2,000,000 夸特的收成,要是其消费行为只需要产生比方说 4 的满 足,它的价值就等于 2,000,000× 4。1,000,000 吨铁,耍是其边际效用 为 1,它的价值就是 1,000,000;而边际效用为 50 的 100,000 两金子,其 价值则为 5,000,000 了。

正如从自由财物所得到的用处并不代表任何价值一样,从经济财物的供 给所得到的用处也不完全按其价值表示出来,其理由也相同。对于自由财物,

我们根本无须关心它们的用处,只要这些财物还是过分多余,我们总是可以 使用它们的;对于经济财物,我们所关心的也只是边际效用,只要供给的数 量维持不变,所有较高的效用就都有了保证。在前一场合,我们通常无须为 我们的需要作好准备而挂虑;在后一场合,我们也无须为我们需要的主要部 分的准备挂虑——而且供给愈大,挂虑愈少——我们所要关心的,只是维持 适当的使用边际。

前面所说的价值定律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是由于需要尺度的特殊构成,

供给的数量主要决定于生产的结果,于是生产诸要素便同价值发生了关系。但是,这种关系的性质我们 最早要到标题为“成本”的本书第五卷中才加以讨论。现时我们假定这些供给没有生产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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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是由于财物彼持有的特殊状况。如果财物不是成批出现或表现为由 许多件相同的财物构成的供给,而只是一件件出现并且每件都以不同的形式 出现,那这个定律就不适用。但是,只要财物果然成批出现,这个定律就一 定适用。对于完全相同的事物(当然假定它们是属于同一个人,而且用来满 足同样的需求)怎么能作不同的估价呢?即使有那么一个人怀着过虑的心情 果然把若干件财物另放一旁,作为应付极端急需的准备,他可能认为这样它 们就具有一种特殊的价值,但他只要再一细想,就必然会发现,那留作准备 的财物同其余一切财物并无任何区别,而且会发现,只要另一批财物还保留 着,即使有某些偶然事故破坏了这个准备中的财物,也下会有发生这种窘迫 情况的危险。

这个价值定律把价值的概念同效用的概念以一种为事实所完全证实了的 方式结合在一起。当经验告诉我们铁没有金子值钱,一次丰收可能比一次歉 收价值还小的时候,我们的定律就能给以说明。这个定律主要澄清了所有那 些看来好象把价值和效用的概念彼此分开的矛盾;现在留下给我们的只是把 成本这个事实同边际效用定律结合在一起了。这个工作我们随后就要进行。

对于价值的基本理论,我们现在还没有穷其究竟。首先我们还只是从外部解 决了价值同效用之间的矛盾。在某些条件下铁一定比金子价值小,丰收一定 比歉收价值小;但是这里面还包含有什么隐藏的意义吗?一个人无论怎样无 条件地赞成我们的定律并为我们的逻辑所说服,仍然不能否认这个定律的内 在意义还是模糊不清的。一方面这个定律表面上似乎违背常理,另一方面在 它内部甚至好象还充满自相矛盾。价值的基本理论的最后工作就是澄清这种 似乎违背常理的现象并解释明白这种自相矛盾。只有完成了这项工作,我们 对于价值现象的基本性质才能得到一个明晰的看法。

到这里我们业已触及我们所考察的问题的关键之处。经验每天告诉我们相同的财物获得相同的价格,而 大多数理论家又都同意这些价格是由一个边际定律所规定(纵使他们可能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相同的事 物)。这里包含,建立在价格基础上的交换价值对于所有相同的财物都是相等的,并且服从于一个边际定 律。但是,我们却更进了一步,我们说,一般地并且在一切形式上价值对于所有相同的财物都一定是相等 的,还一定服从于一个边际定律,即使在用处的形式上,即使在没有交换的场合,例如在根据社会主义条 件组织起来的社会里,也是如此。连杰文斯、戈申和瓦尔拉也还没有走到这一步,还没有作这样的主张。

在这些作者看来,一批供给的不同部分或其 中的每一件财物,其效用是不相同的,它根据各个部分或每一 件财物所实际提供的用处大小而异。我并不希望读者对此深有所感,更不能希望他一下子就把问题的这样 一 个不熟悉方面的认识转变过来。但是我相信下面介绍的价值理论会具有说服力,这一 理论是建立在前 述论点之上的,它对价值的所有不同方面,就我的判断所及,都将加 以考察和说明。还有一点我现在还愿 意提请大家特别予以注意。价格不仅调节着买方的付款数 量,而且调节着卖方的生产的数量,即决定卖方 的生产水平。所有为市场而生产的财 物是在把相同的财物看作彼此相等,并使它们服从于一个边际定律的 估价之下生产出来的,而下列活动就都同这种估价有关:核计必要的成本、储存所有的存货、一切企业对 它们的资产负债表的平衡、以及计算一切利润和损失。即使一个社会主义社会果然废弃了交换——即买方 对卖方的支付——这种社会也不会因此就必须放弃估价财物的这种计算尺度。它可能继续按同样的数字来 估价相同的财物并使它们全都服从于一个边际定律。于是我们难道不可以有权来同,有什么理由官必须停 止这种做法呢?的确,要改变人类经济自从通过贸易开始扩大以来(如果不在这以前)就一直采用的估价 方法,就必须举出更有力的估价方法来证实。最后,我们还要追问是否终于有可能不再接这种方法来估价 财物。把相等的事物估价得不相等究竟有没有可能?我们究竟能不能把虽是有用然而不重要的东西看作是 重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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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价值的似乎违背常理的现象

假定一个人有一件财物,使用这件财物所提供的效用等于 10;假设他的 持有量逐渐增加到 11 件财物,而在这增加的过程中边际效用却按比例地递减 到 0。于是整批财物在每一点上的价值将如下所示:

当他所有的财物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件时,

其价值为

1×l0  2×9  3×8  4×7  5×6  6×5  7×4  8×3  9×2 10  l ll×0 个价值单位。

即等于

10  18  24  28  30  30  28  24   18  10  0

这里可以看出,随着供给的增加,边际效用,从而单件财物的价值作有 规则的减少。这无须再作进一步的说明。每增加一件财物随着带来递减的效 用增加量,从而,也必然只带来递减的价值增加量。可是当我们考虑整批财 物的价值时情况就不是这样;这种价值的发展从 10 升到 30 以后又反转来从 30 降到 10 再降到 0。从日常经济生活就价值的这一方面所给予我们的印象的 观点来判断,这个尺度似乎完全违背常理,通常我们把价值看作是财物的一 种简单而又绝对令人想望的特征,是数学上可以用正数表示的量。当上述数 列的开头表明价值随着整批财物的增加而增加时,其结果是同这种观点相一 致的,但是,愈到数列的末端,当整批财物的每一次增加便是价值的相应减 少,一直到最后达到过分多余的一点,价值完全消失时,这又同上面的观点 完全相反。这种矛盾从何而来呢?应当怎样来解释它呢?这个数列的前半部 似乎证明了价值多少是个令人想望的,是正面的东西,但数列的后半部却又 表示价值是一个负数,是一种负担或祸害了。那么到底那一面是对的?又怎 样才能使两者终于协调一致呢?

只要我们放弃价值是一个简单的正数这种先入为主的见解,这就很容易 解释了。价值(作为边际价值)起因于两个因素的结合,一个是正的,另一 个是负的。它是一个复合的量,或者更确切他说,它是一个余数。只要我们 分清价值构成中这两个因素之间的区别,我们刚才列举过的数列就可以自行 作出晕简单不过的解释;而那个表面上的不规则,那个原先对于想要求得一 个简单级数的人来说必然是一种不可克服的困难,现在却完全消失了。

价值构成中的这两种因素在以前的论述中都已作了说明。

正的因素就是在使用财物中所得到的享受。每一件新得到的财物所提供 的增加的用处都是受欢迎的。最先得到的财物带来效用的增加是最大的,因 为它满足了最急需阶段的欲望;随后得到的每一件财物便只有较小的效用,

因为它所满足的是业已比较满足了的欲望。如果财物的增加越过需要的边 际,那就对价值构成中的正的因素无所补益。这时增加的财物就没有用处;

它们就不会给任何人带来享受。

仍用前引数字,价值中正的因素的增加量将如下述;

若财物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件,

则增加量为

10  9  8  7  6  5  4  3  2  1  0  个价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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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整批财物计算,这种正的因素的总量则如下述:

若财物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件,

则总享受为

10  19   27  34  40  45  49  52  54  55  55 个价值单位。

10+9  19+8  27+7  34+6  40+5  45+4  49+3  52+2  54+1  55+0 负的因素起因于人们夭生对待财物的漠不关心。我们只是在迫不得已的 时候,才把自己的兴趣从财物的用处转移到财物本身上去,而且,在转移的 过程中,我们还要克服一种自然的阻力,这种阻力的大小,随环境而异。需 要愈大,我们对财物的占有和保存就愈迫切,在这种场合,阻力就愈小。一 旦我们的需要达到极端,阻力就完全消灭,因为在这里我们把自己的命运同 财物的命运等同起来了。财物的损失就变成我们自己的不幸。反之,一旦无 论什么东西部过分多余,阻力就会极大,这时我们能够享受为我们提供享受 的东西而不必对它表示感激或对它感到兴趣。从最极端的需要到绰绰有余之 间阻力是逐渐增大的,我们给予财物以相当的兴趣,这种兴趣是由我们从这 些财物为我们提供服务中所感到的兴趣得来的。但是我们并不把这种兴趣全 部给予这些财物;我们作了一定的保留。也就是说,我们对一批财物中的所 有单件财物都只按其边际效用的价值来考虑。超过它们的边际效用以外的剩 余价值,则从财物身上扣除下来。那么,这就是这种阻力的大小的数字表现:

价值构成中的负的因素等于被扣除的剩余价值。仍然引用前述数字,我们看 到,要是我们只有一件财物,它的价值构成中便没有什么被扣除的东西;它 的用处的全部价值就不折不扣地全部转移到财物上去。反之,若有两件财物,

则从价值中就要扣除 1,因为二者之一只能按它的边际效用 9 来估价,而二 者的效用加在一起只为 10+9。要是三件财物,其中就有一件价值只有 8,它 们的效用合起来就等于 10+9+8,从而扣除掉的剩余的价值就是 3。按照同 样方法计算下去,我们便会发现价值构成中的负数有如下达:

若一批财物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件,

其负数便为

0  1  3  6  10  15  21  28  36  45  55 个价值单位。

如果把正数和负数摆在一起,我们便得到下列结果:

财物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件。

正数(+)10  19  27  34  40  45  49  52   54  55  55 个价值单 位。

负数(-)0  1  3  6  10  15  21  28  36  45  55 个价值单位。

余数(+)10  18  24  28  30  30  28  24  18  10  0 个价值单位。

于是,我们就得到和前面用边际效用乘数量所得的结果完全相同的尺 度。

现在可以看出,这个尺度的表面上的不规则性实际上正是它的条件的严 格规则性所造成的结果。

只要正的因素占优势,一批财物的价值就一定随着它的件数的增加而增 加;换句话说,只要新得到的财物的效用所提供的价值增加量大于通过价值 减少量——价值减少量的增大影响到业已包含在这批财物中的每一件财物—

—所损失的价值,这批财物的价值就一定随着它的件数的增加而增加。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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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运动的上升部分,或者我们可以把它叫做价值的“上升阶段”。

反之,每当负的因素占上风,一批财物的价值就一定随着财物件数的增 加而减少。这是价值运动的下降部分,或者叫做价值的“下降阶段”。

虽然看来很奇怪,价值在其发展过程中却一定要两度达到零点:一次是 在我们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另一次是在我们应有尽有的时候。如果我们什么 都没有,那就没有东西可资估价;如果我们应有尽有,那就恰恰因为过分多 余,对估价行为就没有主观的诱因。唯有当我们多少有些什么的时候——不 论多一些还是少一些——价值现象才会出现;它存在于两个零点之间,虽然 这两个零点具有那么不同的重要性。跟着第一件财物为我们所有时,价值就 出现了,它渐次增加一直到某一最高点,从这一点起又渐次减少一直到出现 过分多余时,兴趣重新又从财物上完全消失了。

事实上,人类经济几乎全部运动在上升部分之中。就大多数的东西来看,

我们距离过分多余是那么远以至几乎财物的每一次增加都表现为价值总额有 相应的增加。单件财物虽然由于整批财物增加而价值下降,但是通常我们发 现各个单件上的价值损失每每为整体上的价值增益所超过。因此我们寸习惯 于用按财富的构成部分的价值总和来衡量财富,并认为如果财产或收入的价 值下降,就是一种不幸。所以,当我们有时不得不注意到虽然财物和享受的 数量已经增加,虽然财富和福利有所增益,而它们的价值却告减少的时候,

便觉得似乎有些违背常理了。这种现象有如:特别有利的气候造成了过分丰 富的收成,或是富饶得出乎意料的某一具有新生产力的地层的发现,或是由 于技术方法的进步所引起的收益的突然巨大增加,或是原因在于生产者方面 的某种错误——他对赢利的贪婪或对需求的错误的和夸大的估计使他过大地 扩大他的生产。但是经济的各个部门之被转移到价值运动中的下降部分,始 终是由于某种不寻常的意外事件。要说我们整个经济体系竟会永远受这么有 利的条件的支配,生产竟会这样接近于过分多余,以至价值的上升运动将不 再是占统治地位的运动,那却是不可能的。但是,自然所赋予的少数自由财 物的例子决不能使我们怀疑:一旦出现过分多余时价值便行消失;而这一点 对于我们的下列主张确是最好的证明:一旦逼近过分多余时,价值必然开始 减少。即使经验表明价值尺度上还有许多间隙,然而经验还是提供给我们足 够的事实,使我们能从头到尾追溯价值尺度的理想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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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价值的矛盾和价值的功用

由于观察的结果是,在压倒多数的场合,财产的价值随着经济繁荣而增 加,就可以把例外的情况全然忘掉,或是把它们当作非本质的或不重要的干 扰而抛在一旁。下面这种看法已经普遍流行:价值是经济生活中的最高原则,

我们的全部经济活动一定要参照价值来调节。有人说过,人们必须这样来行 动以便整个说来,能够获得最大数量的价值。

这种看法如果是正确的,我们的经济生活就要受这样一种力量的指导,

它在某种程度上对经济行为的目标起着反对的作用,其程度达到,在某一点 以外——即在价值的上升阶段以外——阻止经济目的的实现。人们很有理由 可以说,价值定律中存在着矛盾:价值不仅象蒲鲁东所断言的那样,指的是 交换价值,而且还包括一切形式的价值。此外,不仅从赚钱和销售的观点看,

而且从私人经济看——甚至对根本不能出售什么东西的独居孤岛的鲁滨逊说 来——为了创造价值和增大价值,每个人最好是把过分多余变成缺少,再把 缺少变成更厉害的缺少。但是,谁也不愿意按这种方式来行动。因此,说价 值指导着我们的经济,就不正确了。一切经济的最高原则是效用。价值同效 用发生冲突时,效用就一定制胜,在价值的本性中并没有什么能够使自己占 上风的东西。价值所包含的效用是不完全的,其伴随的特点是:包含在价值 中的效用总数是同财物这个观念紧密地联系着的。不过上述现象并不能阻止 任何人去参加这种交易,在这种交易中,从所取得的财物中所能得到的效用 的全部增加会表明是有利可图的。倘若我果真能够,无论通过什么方法,使 各种财物所提供的服务对自己都是经常的过分多余,那末,以后无须把我的 兴趣从财物所提供的服务转到财物本身的想法,就不会使我在取得这种过分 多余上有片刻的迟疑。或者,假定我们期望从某一交易得到大量的效用,而 这一交易又同时使我对财物失去一定的兴趣,这后一种情况也丝毫不会制止 我去完成这种文易。

既然如此,在这些情况下,价值在经济生活中的功用还剩下什么呢?还 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功用。价值和效用二者发生冲突的场合,即一个的增加就 是另一个的减少的场合,毕竟是少见的。经验告诉我们经济生活几乎总是在

“上升阶段”上运动着的,而在这个阶段上价值和效用的增减趋势却是相同 的。凡在一批财物的效用随着这批财物的增加而增加的时候,价值也增加,

而当一批财物的效用随着这批财物的减少而减少的时候,价值也减少。较大 的价值几乎总是同较大的效用相适应的,而较小的价值伺较小的效用相适 应;因此,从效用考虑认为满意的交易,从价值考虑也是满意的。可见,价 值的功用就在于,凡在价值和效用二者表现相同趋势的场合,价值就代表着 效用。我们不计算效用,只计算价值。价值是计算效用的形式,这种形式使 计算容易得无可比拟。估计一批财物的效用的确很困难,而估计它的价值却 很容易。也就是说,一批财物的价值能够用这批财物的数量和边际效用的简 单乘积来表示;价值就是边际效用的乘数。相反,效用却只能用象这批财物 所包含的件数那么多和那样不同的数量的总和来表示。例如,一批一百万夸 特的收成的效用只能用对这批收成所产生的一切利益所作的几乎是无穷尽的 描述来表示,这包括,从这批收成的最大效果直到那些在当时情况下为经济 上所能容许的最不重要的使用的效果。可是这同一收成的价值却可以简单容 易地用全部数量乘边际使用的效用来确定。用数学方法表示,假设有一批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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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财物,其中强度最大的用处,即第一件财物的用处,达到 100,随每一 件财物的增加,其用处在强度上有规则地递减,于是表示这批财物的效用的 公式便为: 100+99 + 98……51。但是价值公式只是:50× 51。

用价值来计算以代替用效用来计算可以使经济计算简化,这已随着经济 状况的发展而愈益明显。当效用公式日益变得更加令人厌烦而又更不明确的 时候,价值公式却变得更加广泛和统一化,尤其在加进成本问题之后。这一 点我们以后要讨论到。在货币成为交换媒介的场合,人们为了贸易的目的,

对所有东西都同样按其货币价值来计算;所有的效用,尽管变化无穷,都用 货币价值来计算,每个货币的价值彼此全部相等,而出现在计算中的货币价 值则为同一单位的倍数。

正是这种按价值计算效用的可能性,使我们第一次有可能订出精确的经 济计划,并且预见到这些计划的必然受到的限制。这样,价值便成为经济生 活中的支配力量。

上门格尔的价值理论跟他的对手们有根本的区别。他认为相等定律和边际定律不仅指价格而且也指价值 而育。按我的意见,这一点就使他的理论胜过所有其他人的理论,并为他赢得第一个为价值理论奠定完筹 基础的声誉。我们所列举过的其他作者都只就需要定律和价格定律进行考察。只有门格尔才同时包括对价 值定律的考察。他对问题的看法最为广泛,因而他的看法非但能帮助我们对目前的经济有最清晰的了解,

并使我们能够想象出将来经济的形式可能是怎样。

(23)

第二卷  交换价值和自然价值 第一章  价格

交换产生着一种现象,它渊源于价值,又以最有力的方式对价值起着反 作用;这种现象就是价格。我们这里的任务既不是研究价格,也不是研究决 定于价格的各种价值形式。如同本书随后将表现得相当明白的,我们的任务 无宁是描述自然价值,即我们在一个没有交换或价格来管理经济生活的高级 发展阶段的社会中所能看到的那种价值。但是,简单地把交换以及与之有关 的各种价值形式撇开不管,还是不行的。在描述一些其实际的或可能的现实 性极可怀疑的社会状况时,如果对我们所熟悉的生活并无多少应用的余地,

这种描述就没有多大意义。要应用于我们所熟悉的生活,我们必须相当了解 价格和交换价值,以便有可能进行比较。至少必须把价格和交换价值的一般 轮廓给指出来,作为背景,以便使我们所要描绘的自然价值的比较清晰的图 画能在这背景上面鲜明地呈现出来,这样做我们就有可能来判断这两者的基 本特征究竟是相反还是一致。

为了这个目的,只要讲一下价格形成的下面一例就够了,在这里价格形 成的特有原则可以看得十分清楚。这同时也就是在有组织的劳动分工条件下 的正常价格形成。一方面,我们看到无数的卖主,这些人的目标是出售他们 为市场而生产出来的,而且他们自己不可能使用掉的货物;另一方面,我们 又看到无数的买主,他们象卖主在销售中互相竞争一样,在购买中互相竞争。

门格尔的价格理论,以及庞巴维克在《价值论》一书中进一步大加发挥的价 格理论,都可以用来作为我们说明的起点。我们当前的任务不容许我们对现 有的有关价格问题的车富文献作更进一步的考察。

假设某人希望取得一件东西,不管侦的欲望是多么强烈,他也不肯照人 家所讨的随便什么价格来付款。这里存在着一种最高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他 宁愿退出布场也不愿进一步提高他的出价。这一最高限度取决于两种估价:

第一,所要取得的财物的使用价值(这一价值决定于前面几章所阐明的定 律);第二,必须付出的货币总额的交换价值(对这一价值如何估计将在下 章讨论)。他的交换价值等于所想望财物的使用价值的货币总额,决定着最 高出价。出价再高就要蒙受损失,因为所付出的价值要大于所收入的价值。

这一规则毫无例外地同样适用于所有愿意购买的人。每一个想购买财物的人 都把这两种估价摆在自己面前,都在自己心目中建立起这种等式或等值,然 后抱着超出这种等值就不要的决心来到市场。但是,这个规则虽然对一切当 事人都是一样的,其应用结果在个别情况下却很不一致。因为参加计算的数 量彼此差别很大。一个人所买的财物的使用价值,依个别需要的不同程度—

—这一程度可能决定于自然倾向、偶然情况或业已达到的满足程度一和一个 人所已有的供给数量而异。另一方面,货币的交换价值则主要依一个人的财 富总额而异(参阅下章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当人们考虑到可能有的经济 情况的极大差别的时候,就可以看到:两种价值的等式或等值从一个买主到 另一个买主不能不有很大的差别。为最强烈的欲望所驱使而同时又是最富有 的人,可能出最高的价钱,因为对他说来最高的实际价值是用最大的货币额 来表示的。这眼穷人的出价有极大的不同。在穷人方面,相同的欲望程度是 只用最微不足道的货币额来代表的。在某种场合,这又跟那些欲望很小的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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