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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104 學年度重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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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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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辦單位: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104 年 3 月 2 日

104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 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

網路作業系統說明會

(2)

簡報大綱

壹、 104 學年度重大變革

貳、 104 學年度報名注意事 項

參、招生作業流程

肆、網路作業系統

(3)

壹、 104 學年度重大變革

(4)

壹、 104 學年度重大變革

 被推薦考生在校學業成績(採計至畢業前一學 期之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排名在各科(組)

、學程前 30% 以內。

 各校至多可推薦 10 名考生。

 公告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之採計項目及採計標

準。

(5)

貳、 104 學年度報名注意事項

(6)

 原已公告第 6 比序之「競賽及證照」採計項目 新增「全國高職 學生專題暨創意製作競賽決賽(含專題組及創意組)」 ,競賽 獲獎 採計年度為自 103 年度(含)以後之年度。

 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 之各項總合成績,係依招生委員會之委員 會議審議通過之計分方式計算,採計項目及計分標準如本簡章 第 8 頁至第 10 頁之附表一及附表二。 考生須於報名時,於

「網路報名系統」點選登錄持有之項目,並將採計項目之相關 證明影本寄至本委員會審查,其他未在採計表列項目內之資料 概不予採計,亦無須寄出。

 10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 10 : 00 起在本委員會網站公告錄 取名單,不另寄分發結果之書面通知,考生須自行上網查詢、

下載或列印各考生之分發結果通知單。考生如未上網查詢,而 致錄取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各考生就讀學校亦可自 行上網查詢或列印錄取名單存參。(網址:

貳、 104 學年度報名注意事項( 1/3 )

(7)

 各 高 職 學 校 須 於 各 校 遴 選 辦 法 中 明 定 可 參 與 遴 選 之 學 制

(程)、遴選程序、學生資格條件及規範。

 各高職學校所推薦之學生,應擇一推薦報名參加「科技校院繁 星計畫」或「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

 104 學年度 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已報到之錄取生,未聲 明放棄者,不得報名本招生。

 經本委員會分發錄取之考生,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 加 104 學年度後續其他招生管道之招生 ,包括:四技二專甄選 入學、技優甄審入學、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含日間部、進 修部、夜間部)、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

 各高職學校須上傳各校遴選辦法、推薦學生所屬之群名次表及 其群別各項比序之成績計算方式。

貳、 104 學年度報名注意事項( 2/3 )

(8)

 群名次表上傳範例及空白表格請於本委員會網頁下載專區或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3-1 中下載。

 推薦生在校學業成績排名資格係指需於該科(組)、學程前 30% 以內,非指該生所屬群別排名之前 30% 。

 高職學校須提供被推薦學生所屬群名次表,並上傳至平台。

例如被推薦學生為機械科,所屬群別為機械群,該校其所屬 機械群如製圖學程、模具科等其他所有同一群之應屆畢業生 資料皆須一起上傳。

 群名次排名規定:考生依成績由高而低排序,例如前四位成 績依序為 98 、 9797 、 96 ,群排名應為 1 、 22 、 4 。

 同一高職學校若有不同被推薦考生之第 1 比序至第 5 比序群 名次完全相同,或有其他成績異常情形(例如 5 位以上被推 薦考生之某一比序群排名均相同者),則須準備該等考生的

貳、 104 學年度報名注意事項( 3/3 )

(9)

參、招生作業流程

(10)

參、招生作業流程 - 推薦資

應屆 畢業生

 各高職學校 104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 綜合高中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 25 學分以上

 專門學程科目必為校訂選修之專精科目。

學業成績 前 30% 以內

 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各科(組)、學程前 30% 以內。(非該推薦生所屬群別排名前 30% ,請特別注意)

 採計至畢業前一學期之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 全程就讀

同一學校  含同一學校不同學制間之轉換。

(11)

11

參、招生作業流程 - 推薦資

 在校學業成績排名在各科(組)、學程前 30% 以內,非指該推薦 生所屬群別排名前 30% 。(轉學生不列入各科(組)、學程人數 例一: A 校國際貿易科共 25 人,甲生在國際貿易科在校學業成績排名 計算)

為第 8 名,其科(組)、學程百分比為 (8÷25)×100 %= 32 %,

因為 32 %> 30 %,不符合招生簡章推薦報名資格「排名在各科

(組) 、學程前 30 %以內」之規定。( A 校之商業與管理群人數為 62 人,甲生 5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群名次為第 12 名,群名次百分比為 18%

例二: B 校機械科共 23 人,乙生在機械科在校學業成績排名為第 7 名,其科(組)、學程百分比為 (7÷23)×100 % =30.43 %,因為 30.43 %> 30 %,不符合招生簡章推薦報名資格「排名在各科

(組) 、學程前 30 %」之規定。( B 校之機械群僅含機械科 86 人,乙 生 5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群名次為第 19 名,群名次百分比為

21%

※ 請勿將群名次百分比計算公式套用於在校學業成績科

(組)

(12)

可推薦人數 各高職學校至多可推薦 10 名考生。

推薦順序 作用

各高職學校須提供被推薦考生之不同推薦順 序,作為同一高職學校考生之比序排名名次

(含同名次參酌)相同時,於分發錄取同一 科技校院之優先順序。

甄選方式

以規定比序項目之比序排名、各校系(組)

、學程招生名額、考生所選填登記就讀志願 序及各高職學校推薦順序,進行兩輪分發錄 取作業。

 請各校承辦人提醒考生,不需製作備審書 面資料或裝訂成冊寄送本委員會審查

參、招生作業流程 - 推薦資

(13)

依被推薦考生之就讀科(組)、學程歸屬群別,上傳該群別之所有應屆畢業生之群名次表

(檔),每一群別以對應之群別代碼為其檔名,自成單一檔。每次上傳一個群別,至多 10 個檔。

學制代碼: 1— 高職(含高中附設職業類科)、 2— 綜合高中、 3— 實用技能學程、 4— 建教 班、 5— 日間部進修學校、 6— 夜間部進修學校、 9— 其他。

參、招生作業流 程 -

學號 學生

姓名 群別 代碼 學制

代碼 科 ( 組 ) 、 學程名稱 班級

名稱

學業平均成績 科 ( 組 ) 、學

程名次

學業平均成績 群名次

專業及實習科目 平均成績群名次

英文 平均成績群名次

國文 平均成績群名次

數學 平均成績群名次

1 97854321 周生   01 2 製圖學程 三孝 1 5 5  6 8 15

2 97666321 朱生   01 1 模具科 三忠 1 16  12  8 5  22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97654321 張生 01 1 機械科 三甲 2 2 2 1 3 2

11 9765432

林生

01 1

機械科 三甲

1 1 1

 

3 1 1

12           …  …        

13           …  …        

  …  …

  …  …

28           …  …        

29           …  …        

30           …  …        

31           …  …        

32 97888999 陳生   01 3  板金科 三金 1 25  18  21 15 13

上傳推薦學生所屬群名次表

( 機械群學生群名次表範例 )

(14)

參、招生作業流程 - 網路報

104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高職學 校作業及查詢系統【練習版】,開放時間自 104 年 2 月 25 日 10 : 00 起至 104 年 3 月 4 日 17 : 00 止。

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上傳推薦考生相關資料開放時間 自 104 年 3 月 6 日 10 : 00 起至 104 年 3 月 12 日 17 : 00 止

104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考生作 業系統「網路報名系統」【練習版】,開放時間自 104 年 3 月 2 日 10 : 00 起至 104 年 3 月 9 日 17 : 00 止。

 自 104 年 3 月 13 日 10 : 00 起至 104 年 3 月 18 日 17 : 00 止 開放考生作業系統「網路報名系統」 ,請各校承辦老師提醒

高職學校作業時間

推薦考生網路報名時間

(15)

15

104.3.6 10:00 ~ 104.3.12 17:00 104.3.6 10:00 ~ 104.3.12 17:00

上傳並登錄相關學生資料

1. 各高職學校至本委員會網 站上傳相關學生之成績資 料 ( 含群名次表 ) ,並輸 入各群各比序之成績計算 方式

2. 登錄至多 10 名被推薦考 生之基本資料及其推薦順 序

3. 確認被推薦考生基本資料 4. 取得至多 10 名被推薦考

生之報名帳號及密碼,轉 給考生進行網路報名

104.3.13 10:00 ~ 104.3.18 17:00

網路報名

1. 考生登錄報名基本資料 2. 核對資料並確定送出

3. 列印表件 - 包括 (1) 資料 袋專用信封封面; (2) 報 名表; (3) 報考證明書;

(4) 黏貼單

4. 依序黏貼相關證明影本 5. 考生將相關表件送推薦學

校核章用印 ( 報名表須考 生親自簽名 )

6. 各高職學校須在 104.3.19 寄出報名表件至本委員會

日程日程

項目流程 項目流程

參、招生作業流程 - 網路報

(16)

 請被推薦考生本人至本委員會網站「考生作業系統」之「網路報名 系統」進行網路報名作業。

 104 學年度新增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系統登錄作業 ,請考生將持有簡 章表列(簡章 P8-P10 )之各項採計項目, 於「網路報名系統」點選 登錄持有之項目,並列印「彙整表」及「黏貼單」。請將證明影本 由各高職學校加蓋「本件核與原件相符」戳章。依「彙整表」之項 目名稱順序,黏貼於「黏貼單」上,加蓋審核人職章。

 請考生由系統列印報名資料,交由學校審核相關文件後,將「報名 表」、「報考證明書」、「歷年成績單」、「競賽、證照及語文能 力檢定之證明影本及彙整表」、「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 團參與之證明影本及彙整表」依序裝袋,並將「考生報名資料袋專 用信封封面」黏貼於 B4 信封,每位考生資料裝入個別 B4 信封,請 勿將多位考生資料裝入同一個 B4 信封内

參、招生作業流程 - 網路報

(17)

 報名表除由考生親自簽名外,並須經學校相關審核人員簽章。

 報名資料裝袋寄出前請務必確認各相關文件應簽章或加蓋教務處戳 章(或「本件核與原件相符戳章」)及學校相關審核人員職章,是 否有漏蓋之處。考生須依所屬高職學校規定繳交報名表件,由高職 學校統一收齊後,辦理集體繳寄,考生不得個別繳寄。(請各高職 學校將所有推薦考生資料袋裝箱或裝袋,請勿個別寄送)

 請各高職學校收齊被推薦考生資料後,至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列印「 104 學年度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高職學校推薦考生資 料專用信封封面」,將所有考生資料袋一起裝箱或裝袋,統一由學 校寄送報名資料至本委員會 ( 104 年 3 月 19 日前,以快遞或限時掛 號寄出,郵戳為憑,逾時概不受理)。

 收件情形學校可上學校作業系統查詢,考生可至網路報名系統查 詢。

參、招生作業流程 - 網路報

(18)

參、招生作業流程 - 提醒事項

綜合高中之考生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 25 學 分以上;專門學程科目必為校訂選修之專 精科目。

報名時所填寫之報考證明書均須經高職學

校承辦人員、組長、教務主任及校長逐級

審核簽章,確實查核被推薦考生資格。

(19)

考生輸入報名資料

( 104 年 3 月 13 日 10 : 00 ~ 104 年 3 月 18 日 17 : 00 )

考生輸入報名資料

( 104 年 3 月 13 日 10 : 00 ~ 104 年 3 月 18 日 17 : 00 )

報名資料確定送出

(報名資料一經確定送出即不得修改)

報名資料確定送出

(報名資料一經確定送出即不得修改)

高職學校寄送報名表件

104

年 3 月 19 日前以快遞或限時掛號寄出 ( 以郵戳為憑 )

高職學校寄送報名表件

104

年 3 月 19 日前以快遞或限時掛號寄出 ( 以郵戳為憑 )

考生列印報名表件 考生列印報名表件

參、招生作業流程 -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20)

各群 5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各群 5 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各 群 共同科目 5 學期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依序為英文、國文、數學

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

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

參、招生作業流程 - 進行 7 項比序排名

(21)

參、招生作業流程 - 分發方式及分發規定

• 分發方式:

本委員會依考生比序排名、所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各校系(組)、學程招生 名額及各高職學校推薦順序,進行兩輪分發錄取作業。

• 分發規定:

– 第一輪分發規定: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高職學校考生名額以 1 名為限。全 部報名考生進行比序排名(含同名次參酌比序)後,取各單一高職學校考 生比序排名最前者 1 名(如單一高職學校考生比序排名仍相同時,取其高 職學校推薦順序最前者),依其所選 填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各校系

(組)、學程招生名額分發。若遇不同高職學校考生比序排名(含同名次 參酌比序)之名次皆相同者,致使校系(組)、學程之錄取人數超過招生 名額時,則超額同名次者一併錄取於該校系(組)、學程。

– 第二輪分發規定:第一輪分發若有缺額之校系(組)、學程再進行第二輪 分發,各科技校院對單一高職學校考生至多再錄取 2 名。若遇考生比序排 名(含同名次參酌比序)之名次皆相同者,致使校系(組)、學程之錄取 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則超額同名次者一併錄取於該校系(組)、學程, 惟各科技校院對單一高職學校考生至多再錄取 2 名,以各高職學校推薦順 序較前者優先錄取。

– 單一高職學校可參加第一輪分發考生,於排名公告後即已確定,不因考生 放棄參加分發而作調整。

(22)

參、招生作業流程 - 錄取公告及分發結果複查

 104 年 4 月 22 日 10 : 00 在本委員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不另寄分發結果之書面通知,考生須自行上網查詢、

下載或列印各考生之分發結果通知單。考生如未上網查 詢,而致錄取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各高職學 校亦可自行上網查詢或列印錄取名單存參。

 分發結果複查

考生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請填妥簡章附件六之「排名

及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連同分發結果通知單及「就

讀志願表」於 104 年 4 月 23 日 12:00 前 向本委員會以傳

真方式提出複查申請,並以電話確定已收到傳真,未依

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複查概不受理;複查結果由本委員

會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回覆。

(23)

參、招生作業流程 - 錄取規定說明

 經本委員會分發錄取之考生,除非以 書面向錄取 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一律不得再報名參 加當年度之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技優甄審入學、

聯合登記分發(含進修部、夜間部)、各校單獨

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 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

錄取資格。

(24)

參、招生作業流程 - 放棄錄取資格

 錄取生因故欲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者,須填寫「 104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放 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附件七), 於 104 年 5 月 5 日 12 : 00 前先行傳真至錄取學校,且以電話 確認已收到傳真,再以限時掛號方式(截止期限當 日郵戳為憑)郵寄至各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資格

,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申請放棄者概不受理。

 若有爭議以限時掛號收到之文件為主。

(25)

參、招生作業流程 - 校內作業異常狀況及後續處理

25

 校內成績計算錯誤:修正群名次表影響所有報 名考生之比序排名異動,涉及考生分發之權益

 校內作業程序不嚴謹:不同學制間之溝通誤差

,及未確實核校推薦學生名單,造成未報名校 內遴選之同學被推薦參加,而已報名且有資格 被推薦之同學卻未被推薦。

 重大違規事件處理方式:緊急召集調查小組到

校查明原委,並由本會召開緊急事件處理小組

會議討論議決處理方式,同時亦將會議結果報

部核備。另於本招生結束後,違規學校將列入

年度訪查對象,並於繁星檢討會議中提出討論

(26)

肆、網路作業系統

(27)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系統登入

首次登入學校帳號請先查閱 本招生管道簡章附錄二之

「高職學校代碼表」,預設 密碼與帳號相同。

(28)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系統登入

請以新設定之 密碼登入系統

請設定新密碼,需以英 數字混合,密碼長度為 8-20 個字元

(29)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系統登入

輸入「帳號」(學校帳號 請查閱招生簡章「附錄 二」之「高職學校代碼 表」)、「密碼」(密碼 為承辦人新設定完成之密 碼)及「驗證碼」,選按

「登入」進入本系統

(30)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注意事項

請務必閱讀注意事項,閱讀 完成請選按「下一步,前往 步驟一」

(31)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確認學校及承辦人資

○2

(32)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上傳推薦學生遴選辦

上傳檔案需為 PDF 格式,請先選 擇檔案項目後選按「上傳檔案」

(33)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請先設定欲上傳之群別代碼及名 稱,並輸入該群別學生應屆畢業 生總人數後,選按「新增」

3-1

輸入推薦學生所屬群別及學生人數

(34)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2

上傳推薦學生所屬群別學生成績群名次

步驟 3-1 已輸入之群別資料才會出現在步 驟 3-2 ,若下方無欲上傳之群別代碼、群 別名稱等資訊,請回到 3-1 新增該筆資訊

(35)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2

上傳推薦學生所屬群別學生成績群名次

上傳不成功時,即表上傳資料有誤,請依系統提示錯誤訊息修正後再行上 傳,其錯誤訊息說明如下:

1. 檔案格式非 Excel 97-2003 活頁簿格式(檔案格式應為「檔名 .xls 」,如 01.xls )

2. 檔案名稱無法對應招生群別,請確定檔案名稱是否符合規範(機械群檔案 名稱應為 01 ,上傳檔案名稱為 02 ,招生群別代碼可參考簡章第 66-68 3. 頁)。 檔案名稱錯誤,請確定檔案名稱是否符合規範(機械群檔案名稱應為

「 01.xls 」,不可為「機械群 01.xls 」)

4. Excel 內資料型態錯誤(例如學業平均成績群名次僅能輸入數字,不可輸

入英文、小數點或其他符號,可先下載「資料上傳說明」之第 7 項,檢視 其資料型態是否正確)

5. 學生排名錯誤(群名次排名錯誤,例如機械群學生學業成績前四名為 A 生平均成績 98 分、 B 生平均成績 97 分、 C 生平均成績 97 分、 D 生平均

上傳不成功錯誤訊息

(36)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2

上傳推薦學生所屬群別學生成績群名次

6. 學生歸屬群別代碼與檔案群別代碼不同(每一群別檔案內之所有學生歸屬 群別碼應同於該群別代碼,例如上傳群別為機械群,則 Excel 內學生之群 別代碼須皆為 01 )

7. Excel 內所輸入的學制代碼不在學制清單內(學制代碼: 1— 高職(含高中 附設職業類科)、 2— 綜合高中、 3— 實用技能學程、 4— 建教班、 5—

日間部進修學校、 6— 夜間部進修學校、 9— 其他。)

8. 學生學號重複(每一學生僅能歸屬單一群別且其之學號亦為唯一值,不可 9. 重複) 科(組)、學程名稱或學業平均成績科(組)、學程名次排名有誤,請確 認後再行上傳(例如班級名稱三電腦製圖共 20 位學生,前四名為 A 生平 均成績 92 分、 B 生平均成績 92 分、 C 生平均成績 88 分、 D 生平均成績 85 分,則名次應該 1 、 1 、 3 、 4 )

上傳不成功錯誤訊息 ( 續 )

(37)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3

輸入群別成績計算方式

各項目之計算方式均 須輸入,不得空白

3 2

1

點選「 3-3 輸入群別 成績計算方式」,敘 明「學業平均成

績」、「專業及實習 科目平均成績」、

「國文平均成績」、

「英文平均成績」、

「數學平均成績」等 五項目之計算方式。

(38)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3

輸入群別成績計算方式 若欲進行第二個群

別成績計算方式敘 寫,請先點選欲編 輯之群別,選擇要 複製的群別成績計 算方式資料後,點 按「帶入資料」後 系統會帶出該群別 資料,即可直接於 各項目之成績計算 方式欄中進行修改

1

2 3

(39)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3

輸入群別成績計算方式

填寫完成請務必

(40)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請注意:請依高職學校 推薦順序,由上而下填 入被推薦考生資料

選擇被推薦考生「招生群 別」,再輸入「學號」,系統會 自動帶入「考生姓名」、

「學制別」及「科(組)、

學程」等資料。

填寫完成請務必 點按「全部儲

3-4

輸入推薦考生資料 請先點按「編輯」,才可輸入被推薦考生資料

(41)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5

檢視推薦考生資料

請務必檢視每位推薦考生之推薦序、考生資料、各項平均成績群名次及 群名次百分比。若須修改時, 請回到「 3-4 輸入推薦考生資料」進行修 正

(42)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6

確定送出推薦資料

請注意!!!此一步驟一經確定

注意

送出,學生遴選辦法、登錄之推 薦資料等內容,即不可修改

推薦考生相關資料請再度確 認無誤後點按「確定送出」

(43)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登錄推薦資料

3-6

確定送出推薦資料

(44)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列印表件

1. 考生甄選編號(登入帳號)通知單:列印後轉發參加甄選之推薦考生,請考生 於留存聯簽名後由高職學校留存。另請提醒推薦考生,第一次登入網路報名系 統須變更新密碼,並須妥善保存新設定之密碼。

2. 考生報考證明書:列印後由高職學校承辦人確認並填寫相關資訊,且逐級簽 核。

3. 高職學校推薦考生資料專用信封封面:請於

104

年 3 月 19 日前,由高職學校 統一收齊考生報名表件,將推薦考生資料袋依推薦順序裝箱(袋),再黏貼上 所列印之高職學校推薦考生資料專用信封封面,於規定期限內以快遞或限時掛

(45)

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列印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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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列印表件

請高職學校承辦人填寫 內附報名資料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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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學校作業及查詢系統 -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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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系統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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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系統登入

首次登入,請輸入各高職學校發予考生之「甄選 編號(登入帳號)通知單」上之甄選編號及預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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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系統登入

輸入完成後點按「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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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輸入原預設密碼,並 設定新密碼長度為 8~12 字元,須包含英文(大 小寫不限)及數字,請 將新密碼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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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系統登入

請輸入「甄選編號」、變更後之「密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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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報名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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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

請閱讀「隱私權保護政策聲明」內容,並勾選「同意提 供本人之個人資料予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作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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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1.

輸入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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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網路報名作業」並輸入考生報名資料,請確認各 項資料是否正確,校內群名次由就讀學校提供,由系統 自動換算群名次百分比,如資料有誤請向就讀學校反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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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輸入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採計項目

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A.

點選「新增比序項目」

第 6 比序及第 7 比序所有採計項目及計分標準詳如簡章第 8 頁至第 10 頁之 附表一及附表二所示。請考生於「網路報系統」點選登錄持有之項目,並將 採計項目之相關證明影本寄至本委員會審查,其他未在採計表列項目或未於 網路報名系統項目之資料概不予採計,亦無須寄出。

點選「新增比序 項目」,選擇要 登錄之類型後,

點按「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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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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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輸入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採計項目

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B.

點選項目與採計種類(以登錄技術士證為例)

點選「類型」後,項目會帶出採 計項目,選擇採計之名次或等級 後,登錄所持技術士證之職類

(項目內容)與發證日期後,點 選「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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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輸入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採計項目

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C.

重覆 A 、 B 兩步驟直至所有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採計項目登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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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輸入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採計項目

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D.

送出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登錄項目 完成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登錄項目 後,請檢視登錄項目是否正確,經核 對正確無誤後,請點選「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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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3.

報名資料確定送出

請檢視報名資 料,若仍須修改 資料時,請點選

「上一步」;經 核對正確無誤 後,請勾選「已 確認填寫資料無 誤」核取方塊,

並點選「確定送 出」進行確定送 出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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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3.

報名資料確定送出

請注意!!!此步 驟一經確定送出,

即不可修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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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4.

列印報名資料 請下載列印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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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4.

列印報名資料

請考生勾選應繳寄資料 清單, 並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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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

考生報名資料袋專用信封封面 B. 考生報名表

1

請考生確認報名表資料正確無誤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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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能力檢定證明黏貼單

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4.

列印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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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彙整表及黏貼單

1

請考生依彙整表項次順序,將相關證明文件浮貼於系統產出之黏貼 單後簽名,並交由所屬就讀高職學校查核(影本須皆由原就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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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網路報名系統 - 網路報名作業

4.

列印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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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 彙整表 及黏貼單

1

請考生依彙整表項次順序,將相關證明文件浮貼於系統產出之黏 貼單後簽名,並交由所屬就讀高職學校查核(影本須皆由原就讀

志工或社會服務證明黏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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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系統 - 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高職學校寄出之資料,

本委員會若尚未收件,

會顯示「尚未收件」;

若已收件審查中會顯示

「審查中」

若考生資格審查通過,

系統會顯示「通過」;

若資格審查未過會顯示

「不通過」並註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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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辦理 33 校繁星招生學校宣導暨網路選填 登記就讀志願系統操作說明會,預計辦理時 間如下:

南區: 104 年 4 月 2 日 13 : 00-16 : 00

北區: 104 年 4 月 7 日 13 : 00-16 : 00

中區: 104 年 4 月 8 日 13 : 00-16 : 00 確定之辦理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

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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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 系統登入

登入「甄選編號」、已設 定之「密碼」及「驗證 碼」登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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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 系統登入

請先閱讀「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序」注意事項,

勾選「以上注意事項本人已閱讀完畢並願確實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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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 選填志願

考生可選填登記科技校院於 該所屬招生群別及不分群之 系(組)、學程志願,皆已 列於左方「可供選填志願 數」內,請點選欲選填之志 願後,點按「加入志願」至 右側之「已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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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 序期間為 104 年 4 月 10 日(星期五) 10 : 00 起至 104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二) 17 : 00 止,為避免網路壅塞,

請考生儘早上網選填登 記,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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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 選填志願

若已完成所有就 讀志願序之選填

,請點按「送出 志願」

已選填之志願在此階 段可進行「移除志願

」、「志願上移」或

「志願下移」之編輯 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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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 選填志願

請務必確認選填志 願序之校系

(組)、學程是否 正確無誤

請注意!!!就讀志願序選 填登記僅限 1 次, 此步驟確 定送出後,即不可以任何理 由要求修改或重填

注意

志願序若已確認無誤,請勾選「志 願序已確定無誤」核取方塊,並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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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選填登記就讀志願系統 - 列印就讀志願表

請考生將就讀 志願序之 PDF 自行存檔或列 印留存,嗣後 提出相關疑義 申請時,須檢 附「就讀志願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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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完畢,敬請指教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 訓練單位於 TTQS系統線上 申請評核 後列印此表,並 於提班作業時一併檢附 (影 本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經 辦章)..

廠商因工作量需求需增加工作時間 ( 包括超過每月上限 133小時或於非 工作天履約 )

(一) 事業單位申請補助辦理訓練計畫之當年度及前二年度未曾 接受本署 TTQS 企業機構版評核或辦訓能力檢核表檢核。. (二)

定義問題 統整資訊 概念圖【行動版】.

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 1 年以上之學籍者(108 學年度

依據「志願服務法」 、「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訂定

(二)報名方式:(免報名費)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

4.請科務務必全面配合,(勿繳交手稿記錄)請將手稿記錄改為 Word 檔記錄上傳至平台,並繳 回列印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