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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大里幼兒園標租市有不動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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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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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臺中市立大里幼兒園標租市有不動產公告

主 旨:公告標租 106 年度市有不動產 1 標,請踴躍參加投標。

依 據:依據臺中市市有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 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 106 年 8 月 1 日上午 9 時 20 分正在臺中市立 大里幼兒園一樓活動室當眾開標。(大里區大新街 34-6 號)

二、 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一)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國內法人及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均 得參加投標。

(二)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在辦公時間內,向臺中市立大 里幼兒園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信封、臺中市市有不 動產標租契約書格式,並依照投標須知規定填寫投標單,郵遞 投標。

三、 標租不動產之標示、面積、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種類(僅供參考)、

當期土地申報地價(或當期房屋課稅現值)、標租底價、租期、使用 限制、押標金、履約保證金計算方式及備註事項詳如附表。

四、 標租市有不動產現況,請投標人逕至現場參觀。

五、 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及臺中市市有不動產標租契約書格式。

六、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實貼於標租機關公告(布)欄者之公 告為準。

公告資料及開標結果查詢網址:

http://www.tc.edu.tw/最新公告訊息/學校公告

(2)

標號 不 動 產

(平方公尺)

使 用 分 區 或 編 定 使 用 種 類

(僅供參考)

當期土地申報 地價 (或當期 房 屋 課 稅 現

標租底價

(月租金 額)

租 期 使用限制 押標金

(元)

履約保證金

計算方式 備註

1

臺 中 市 大 里 區 新 甲 段 0001- 0000 地號

土地 532.66 房屋 460.10

當期土地申報 地 價 5200/ ㎡ 當期房屋課稅 現值

20842 10.5 個月

限 作 經 營 法 定 幼兒園

20842

以 得 標 之 月 租 金 額 乘 以 總 承 租 月 數 計 算 租 金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十計算。

土 地 部 分

, 請 參 考 範圍略圖

(3)

臺中市立大里幼兒園標租臺中市市有不動產投標須知

一、本次標租之市有不動產共 1 標,詳如清冊,其現況請投標人親至現場參 觀。

二、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國內法人及具有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均得參加 投標。

三、標租不動產以月租金額競標,標租底價,土地以臺中市市有房地租金率 基準第二點所訂之年租金率計算月租金額為底價,建築改良物以臺中市 市有房地租金率基準第三點所訂之年租金率計算月租金額為底價,土地 及建築改良物一併標租時,按上開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之月租金額合計為 底價。

四、標租不動產租期及使用限制:租期 10.5 個月,限作經營法定幼兒園。

五、標租之不動產,標租機關不予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供標租人申請建造 執照。承租人於標租土地上興建建築物,應以標租機關為起造人,並於 興建完成後登記本市有,所需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六、投標單之填寫,應依下列規定:

(一)以毛筆、自來水筆、原子筆書寫或機器打印。

(二)投標之月租金額應以中文大寫書寫,以元為最小單位,並不得低於 標租底價(月租金額)。

(三)填妥投標人姓名、蓋章、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住址、通訊處 、電話號碼及外出時代理收件人姓名地址。法人應註明法人名稱、

地址、電話號碼、法人統一編號及法定代理人姓名。

七、 投標人應繳納之押標金,限以下列票據繳納:

(一) 經政府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郵局、信 用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之劃線支票(指以上列金融機構為發票人 及付款人)或保付支票。

(二)郵局之匯票。

押標金支票或本票,毋須載明受款人,如載明受款人時,應以「標租機 關」為受款人。非以「標租機關」為受款人時,需由所載受款人於支票

(4)

或本票上背書,且不得禁止背書轉讓。

八、前點押標金票據應連同填妥之投標單妥予密封,用掛號信件於公告所訂 開標前三十分鐘寄達臺中市大里區大新街34-6號臺中市立大里幼兒園。

逾期寄達者,不予受理,原件退還。投標信件經寄達指定之地址後,不 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更改內容或作廢。

九、投標人可於開標當時到場參觀。

十、開標及決標:

(一)由標租機關派員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間當眾點明拆封審查。

(二)開標進行中有關細節部分,如投標人與標租機關或投標人間發生爭 議時,由主持人會商監標人裁決後宣布之,投標人不得異議。

(三)停止招標部分或全部不動產時,由主持人於開標時當場宣布,投標 人不得異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標無效:

1、投標單及押標金票據,二者缺其一。

2、押標金金額不足或其票據不符本須知第七點規定。

3、投標單填寫經塗改未認章、或雖經認章而無法辨識、或低於標 租底價(月租金額)、或不符本須知規定之書寫方式。

4、投標單所填標的物、姓名,經主持人及監標人共同認定無法辨 識。

5、投標單之格式與標租機關規定之格式不符。

6、押標金票據之受款人非「標租機關」名義而未經所載受款人背 書或票據載明禁止背書轉讓者。

7、投標單內另附條件或期限。

(五)決標:

1、以有效投標單中,投標月租金額最高者為得標人,次高者為次 得標人。

2、有效投標單中,最高標有二標以上相同時,當場由主持人抽籤 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者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

(5)

理。

十一、押標金於開標後,除得標人外,其餘應由未得標人持國民身分證、交 寄投標單函件之郵局掛號執據及與投標單所蓋相同之印章無息領回押 標金之票據。

十二、得標人應給付履約保證金及租金,計收標準如下:

(一)履約保證金:

按得標之月租金額乘以總承租月數計算租金總額之百分之十計算。

(二)租金:

1、標租不動產年租金計收標準如下:

(1)標租土地按得標月租金額乘十二個月計收。

(2)標租建築改良物,按得標之月租金額乘十二個月計收。

(3)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一併標租者,按得標之土地及建築改 良物之月租金額總額乘十二個月計收。

2、本標租案租賃期未滿一年,得標後,租金一次計收繳清。

十三、得標人應繳之履約保證金,除本須知第十八點另有規定外,應於決標 後三十日內(即民國 年 月 日以前),自行選擇以現金或經政 府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郵局、信用合作 社及農、漁會信用部之之定期存單設定質權一次繳納履約保證金。所 繳押標金得抵繳履約保證金或第一個月租金。

十四、得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已發還者,

並予追回:

(一)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二)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三)開標後應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

(四)逾期不繳履約保證金、未繳清履約保證金或繳清履約保證金 逾期未簽訂標租契約書。

(五)依投標單所填投標人或代理收件人住址寄送之通知書無法送 達或被拒收。

(6)

決標後標租機關始發現得標人為無行為能力人等不具投標資格之情形 時,其所繳之全部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應予沒收。

十五、得標人應於繳清履約保證金後,十日內與標租機關簽訂臺中市市有不 動產標租契約書,除本須知第十九點另有規定外,起租日期為簽約日 。前項履約保證金,於租期屆滿時,抵付欠繳租金、拆除地上物或騰

空租賃物、損害賠償等費用後,如有賸餘,無息退還;如有不足,由 承租人另行支付。

承租人於租期屆滿前申請終止租約,或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而終 止租約者,其已繳交之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但租賃期間,因不可歸 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而終止租約者,承租人繳交之履約保證金,得依前 項規定辦理。

承租人於租期屆滿前,經標租機關同意移轉租賃權者,已繳交之履約 保證金於受讓人繳交同額之履約保證金後無息退還。

十六、標租契約書簽訂後,除於標租公告有特別聲明不點交外,標租機關應 將租賃物點交予得標人。

十七、標租公告內載明按現狀標租者(詳公告備註欄),其地上物之騰空拆遷 補償等事宜概由得標人自行處理。

十八、標租之不動產租期屆滿重新標租者,原承租人得以決標之月租金額優 先承租。如得標人非原承租人時,標租機關應以書面將決標之月租金 額及履約保證金金額通知原承租人,並徵詢原承租人是否願意按決標 之月租金額優先承租。原承租人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 表示是否願以決標之月租金額優先承租,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原承租人表示願意承租者,應同時繳納履約保證金,並於繳納履 約保證金後十日內辦理訂約事宜。

(二)原承租人逾期未完成前款條件者,其優先權視為放棄。由標租機 關通知得標人於三十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及辦理訂約事宜。

十九、得標人為原承租人或原承租人優先承租時,其起租日期為原有租期屆 滿之次日。

(7)

二十、決標後簽訂標租契約書時,本投標須知作為契約附件。

二十一、其他未列事項悉依「臺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臺中市市有 不動產標租契約書」辦理。

(8)

投標人姓名或 法人名稱及法 定代理人姓名

國民身分 證或法人 統一編號

住址(戶籍) 通訊處

投標月租金額

土地:臺中市大里區新甲段 0001-000 地號(限用面積 532.66 ㎡)

房屋:臺中市大里區立元路 113 號

土地: 元/月

房屋: 元/月

本人願出上開投標月租金額承租上列標的物,一切手續悉願依標租

公告及投標須知辦理。

附繳押標金票據號碼

※以上各欄請詳細正確填列,如有更改應於塗改處蓋章,否則以無效標處理。

領回投標押標金原票據

(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中文字大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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