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 106 學年度全國美術比賽校內初選實施計畫
106年 9 月 8 日制定 壹、 依據
臺南市 106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貳、 目的
一、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
二、 選拔本校優秀學生代表學校報名參加區域複賽及全國比賽,為學校及個人爭取榮譽。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學務處
二、 協辦單位:臺南市立南寧高級中學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研究會 肆、 參加對象
本校國、高中部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伍、 辦理方式
一、 比賽項目:西畫、書法、平面設計、漫畫、水墨畫及版畫等六項。
二、 收件截止時間:106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五)中午 12:30 分。(含作品、報名表、個人作品清冊) 評分時間為9/25~9/27。
三、 收件地點:中正大樓學務處訓育組。
四、 評選方式:
1. 至校內截止時間,未滿學校集體送件數時,全數錄取;超過件數時,由本校國、高中部藝術 與人文領域教師評審之。
2. 評分內容:主題 30%、形式 20%、技法 20%、創意 20%。
3. 尺寸規格不符合「臺南市 105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辦法」者,不予錄取。
4. 組別及類別表:
組別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備註
國小組
1.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 公 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書法類
1. 國 小 各 組 作 品 大 小 為 對 開 ( 約 34 公 分
×135 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對 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 者一律不予評審),所寫文字不得使用「簡 化字」,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 賽者自行決定)。
3.平面設計 類
1. 大 小 一 律 為 四 開 ( 約 39 公 分 ×54 公 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 過10 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 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 紙(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 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 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5.水墨畫類
1.作品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分
×70 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 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6.版畫類
1.作品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 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 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 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2017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年份
1.西畫類
1.國中組一律使用圖畫紙、紙版或畫布,大小 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 裝。
2.高中(職)組,油畫最大不超過五十號,
最小不得小於十號,水彩最大不得超過全 開畫紙,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畫紙。作品一律
國中組 高中(職)
組
2.書法類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2. 高 中 職 組 作 品 大 小 為 全 開 ( 約 68 公 分
×135 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對 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3.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 則,但參加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另依主辦 單位規定辦理。
4.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但不 可書寫校名(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 律不予評審),所寫文字不得使用「簡化 字」,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 者自行決定)。
3.平面設計 類
1.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 39 公分
×108 公分或 78 公分×54 公分),最小 不得小於四開(約39 公分×54 公分),
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 公 分,連作不收。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全開
(約78 公分×108 公分),最小不得小於 四開(約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裝 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10 公分,連作不 收。
3.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 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4.漫畫類
1.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形式不拘,大小不超 過四開圖畫紙(約39 公分×54 公分),
作品一律不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單 幅、四格、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 稿,另需附tif 檔之光碟,作品仍需印出。
3.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避免海報形 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 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 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文字表 達。
5.水墨畫類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 35 公 分×70 公分),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
2.高中(職)組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 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 超過120 公分,長不得超過 270 公分。橫 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3.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 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組別 類別 參賽作品規格 備註
6.版畫類
1.國中組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 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 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高中(職)組,作品最大不超過 120 公分
×120 公分,作品一律裱框,背面加裝木 板。
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 (簽名一律簽在作品 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2017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年份
◎參賽作品共同注意事項:
1. 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2. 為確保作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 銳利易劃傷作品);作品若易遭蟲蛀,請先作好防範措施。
3. 請作者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成績;若作品於運 送過程中受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4. 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份參賽(如 106 年 10 月 市內初賽時為國小三年級,必須以三年級身分參賽中年級組,不得以二年級作品 參加低年級組比賽);經查如不符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5. 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課、代理之指 導教師),若非校內指導老師,則免填。請慎重填報,網路報名完成後不得再更 改。
6. 各類別參賽作品規格不符者,不予評審。
5. 9/22校內送件時不須裝錶,通過校內評選後之作品請依「臺南市 105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 施要點」各類別裝裱規定,於 10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中午 12:30 分前送至中正大樓學務 處訓育組。
106 學年度 106 學年度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書法類 ___________ □普通班
□美術班 書法類 ___________ □普通班 □美術班
姓 名 姓 名
題 目 題 目
縣 市 別 縣 市 別
學校/年級/
科系
學校/年級/
科系
指導老師 指導老師
※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 ※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
※書法類作品請以透明膠帶浮貼 ※書法類作品請以透明膠帶浮貼
※各項資料請詳填並確認無誤 ※各項資料請詳填並確認無誤
※報名表一式兩份,務必黏貼齊全。黏貼方式如下:
附件 1-3
黏貼位置 黏貼位置
附件3 :作品清冊(本作品清冊請由網路報名後自動產出列印)
臺南市106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參加作品清冊(範本)
學校名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報名區域: 類別: 組別:
學生姓名 年級 出生年月日日 題目 指導老師 作品條碼
共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