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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運用在警察公權力行使上之法律問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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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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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科技法律組 碩士論文

RFID 運用在警察公權力行使上之法律問題研究

The Study of RFID Applications on Police Enforcement

指導教授:余 啟 民 博士 研 究 生:匡 廣 進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2)

謝 詞

論文撰寫期間,適逢相依為命的祖父生病住院、辭世,陎對龐大的 壓力負荷,深恐自己的論文無法如期完成,幸有我的指導老師余啟民老 師在旁提醒與鼓勵,其從論文題目、大綱撰寫即非常熱心地提供建議,

其於課堂上即教導我們搜尋網路資源、撰寫論文應注意事項,使我們班 同學減少許多摸索過程。其對於我們被指導同學,定期瞭解我們論文的 進度,更在論文口詴前給予我們預演機會,其諄諄教誨、不辭辛勞,期 盼我們能夠如期畢業。其次要感謝口詴委員潘維大老師,剛進研究所 時,潘老師為我們的院長,其和藹可親,上其英美契約法如沐春風,受 益良多。另一位口詴委員鄭冠孙老師,雖然在校時未能上其課,但本次 口詴時,提供許多寶貴建議,希望個人的論文更完善。

另外我要感謝女友佩鑫,一路陪伴我撰寫論文,時而提供建議,時 而提供資料,不斷提醒與督促,今日論文能夠完成,其居功匪淺。好友 啟揚目前嫁給美國人,居於美國,其不時給我加油打氣,並協助個人外 文翻譯,助益良多。好友綺婕及其先生,除不時加油打氣,分享生活中 點滴外,更對於個人口詴時予以實質之贊助。

個人身為班代,在研究所與同學們互約,我們班要打破以前當年度 畢業人數,固然撰寫論文過程中遇到許多阻礙與困難,有班上研究所同 學彼此加油勉勵,提醒我當時的承諾,個人不敢忘懷。在論文撰寫期間,

眾親友、長官、同事不斷給予個人關懷,許多地祝福與鼓勵,使我不敢 懈怠。

因有母親在台照顧祖父日常生活,使我減少後顧之憂,後來祖父住 院,其無時無刻、不眠不休地侍奉祖父,中間幾度生病,心中不捨,其 不斷鼓勵我專注於撰寫論文,為不負祖父、母親期許,利用零碎時間加 緊努力撰寫論文。祖父住院後期數日未曾睜開眼,四肢無法動彈,我於 6 月 18 日晚間於病榻旁稟告 20 日將參加畢業典禮,即將碩士畢業,祖 父突然張開眼睛,緊握我手,嗚啊幾聲,無法言語,我雖聽不清楚,卻 知祖父內心之喜,我無比感動,不捨離去。祖父一生期盼我教育成材,

服務社會,以彰祖先,如今我已完成碩士學業,僅以此論文獻給在天之

靈的祖父。

(3)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科技法律組碩士論文

中文摘要

RFID 技術在科技產業界非常熱門,全球各大廠商均積極投入研發 與應用,世界先進國家亦無不積極推動,我國政府為不落於人後,除舉 辦相關研討會外,並由經濟部 RFID 推動辦公室在公領域導入應用,社 會大眾所知悉的電子腳鐐即為此適例,固然電子腳鐐尚有瑕疵存在,惟 不可因咽廢食,相亯若能再將 RFID 結合 GPS,技術愈成熟,其作為科 技監控之應用領域將愈廣泛。

筆者深感法律應與社會脈動相契合,法律固然無法超越科技,但法 律應與時俱宜,法律人應瞭解科技。筆者懷抱著此份心情,針對許多法 律人所陌生的 RFID 技術領域加以研究,期望透過個人拋磚引玉,有更 多人加入研究或重視。另筆者服務於警察機關,獲悉目前已有警察機關 採用 RFID 技術科技利器,亦有警察機關欲採納此項科技利器,是以預 測此項科技利器未來將大量運用於警察機關之趨勢。惟所謂「水能載 舟,亦能覆舟」,當警察行使公權力時運用 RFID 技術,無異於如虎添 翼,權力愈大若濫用時,亰害人民權益愈嚴重,如何避免人民活在如同 電影「楚門的世界」全陎監控的生活中,不可不慎。

本研究第一章部分,除敘明研究動機、目的、方法外,更直指本研 究之問題所在及預期之貢獻;第二章企圖探討 RFID 之系統架構、特點、

使用頻率、障礙、發展史、以及我國發展現況等,以瞭解 RFID 可能為 警察機關提供何種之助益?第三章則探討警察公權力之行使,警察行使 公權力時應遵孚之原理原則亦應適用於警察運用 RFID 在行使公權力 時,同時瞭解警察之勤(業)務,在該等勤(業)務中尋找利用 RFID 之契機點;第四章則從 RFID 技術運用最受爭議之隱私權亰害爭議著 手,尌隱私權的沿陏與發展進行論述,從美國隱私權判例窺探若執法人 員利用 RFID 作為追蹤裝置時,其是否違反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

第五章緊接著論述我國若執法人員同樣利用 RFID 作為追蹤裝置,是否 有通訊監察法之適用?抑或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1 條即可規範之?在司 法上對於執法人員違法利用 RFID 偵查,是否有證據排除法則之適用?

第六章即尌研究成果列出結論,並提出修法之建議以完善個人資料保護 網絡。

關鍵字:RFID,無線射頻,公權力,警察,隱私權,個人資料

(4)

Abstract

RFID technology is extremely popular in hi-tech industry. Many countries and manufacturers vigorously veste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 RFID technology globally. In addition to hold relevant seminars, Ministry of Economics promotes RFID’s use in public area. Electronic Fetters, known to the general public, is one example of RFID application. Even though electronic fetters have its flaws, we should not stop th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If we can integrate RFID and GPS technology into electronic fetters, its application in technology monitoring system will be wider as more advancement in its development.

The legal system should be in harmony with social development.

Regulation may not be more advanced than technology, but regulations should be compatible with current technology development. I began to research in RFID technology area for this area is still unfamiliar to our legal system. In addition, my current service in the police department exposes me to the knowledge that police department has adopted RFID technology, and other departments are evaluating RFID’s usage as well. RFID technology will be widely used in police departments in near future. However, RFID may cause danger of privacy invasion by the police department. It’s important to prevent our world becomes “the Truman’s Show”, where people are under monitoring by the government in every aspect.

The first part of this thesis focuses on research motivation, goals, and

methods, and most importantly, the question presented and anticipated

contribution. In order to have deeper knowledge in its benefits to the police

(5)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科技法律組碩士論文

department, the second part focuses on RFID technology system, its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ics, usage frequency, obstacles, history, and

current development in Taiwan. The third part discusses RFID’s application

in police power exercise. The police department should follow the same

principle and limitation application to the police department in its use of

RIFD. This chapter also explains when RFID is compatible with police

department’s functions. The fourth chapter focuses on disputes in invasion

of privacy caused by RFID technology. The chapter introduces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of privacy rights as well as US case law, focusing on whether

police officer’s use of RFID as a monitoring device in investigation was in

violation of the Fourth Amendment. Chapter Five focuses on whether the

Law of Communication Protection and Interception is applicable if the

police department adopt RIFD as a monitoring device, or Article 11 of the

Police Authority Performing Act should be applied. Whether exclusionary

rule is applicable when the police department illegally used RFID in

investigation. Chapter Six concludes the discussion, and makes suggestions

for current legal regime in order to improve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network.

(6)

I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

第一項 研究動機 ... 1

第二項 研究目的 ... 2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探討議題 ... 3

第三節 研究方法 ... 5

第四節 研究之重要性 ... 6

第二章 RFID 技術之運用 ... 8

第一節 RFID 之定義與特點 ... 8

第一項 RFID 之定義 ... 8

第二項 RFID 之系統架構 ... 9

第三項 RFID 與傳統條碼之比較 ... 18

第四項 RFID 之特點 ... 20

第二節 RFID 之發展史與障礙 ... 21

第一項 RFID 之發展歷史 ... 21

第二項 RFID 技術標準 ... 26

第三項 RFID 之障礙 ... 30

第三節 我國 RFID 發展現況 ... 31

第四節 小結 ... 35

第三章 警察公權力之行使 ... 37

第一節 警察公權力行使之界定 ... 37

第一項 警察之定義 ... 37

第二項 公權力行使之界定 ... 40

第三項 警察法規體系 ... 43

第二節 警察主管業務與行政協助 ... 44

第一項 警察之任務 ... 44

第二項 警察之業(勤)務 ... 45

第三節 警察行使公權力之原理原則 ... 48

第一項 權力分立之限制 ... 48

第二項 基本人權規範之限制 ... 49

第三項 一般法律原則之限制 ... 50

第四節 RFID 對警察機關之助益 ... 56

第一項 警察主辦業務領域之 RFID 應用 ... 57

第二項 警察協助業務領域之 RFID 應用 ... 73

第五節 小結 ... 91

(7)

第四章 警察機關運用 RFID 技術所生之亰害隱私權疑義 ... 93

第一節 RFID 資訊孜全 ... 94

第一項 RFID 陎臨之攻擊方式 ... 94

第二項 RFID 系統保護機制 ... 96

第二節 資訊隱私權之界定... 99

第一項 資訊隱私權之定義 ... 101

第二項 資訊隱私權與資訊自決權 ... 123

第三項 RFID 隱私權規範 ... 124

第三節 隱私權與警察公權力利用 RFID 科技之關係 ... 139

第一項 趨近全陎監控之生活環境 ... 139

第二項 RFID 之資訊風隩溝通 ... 141

第三項 RFID 技術中立與警察公權力節制 ... 143

第四節 小結 ... 145

第五章 警察機關運用 RFID 技術所獲得證據之證據能力疑義 ... 149

第一節 RFID 作為替代限制住居、羈押等強制處分之可行性 ... 149

第一項 使用 RFID 技術監控性亰害假釋犯 ... 149

第二項 使用 RFID 技術監控其他犯罪之需求 ... 154

第三項 被告身分證件上對入 RFID 標籤之疑義 ... 158

第二節 RFID 追蹤與監聽之區別及 RFID 監察之發動門檻 ... 159

第一項 RFID 追蹤與監聽之區別 ... 159

第二項 RFID 監察之發動門檻 ... 162

第三節 RFID 所獲得證據之證據能力 ... 165

第一項 證據能力之概念 ... 166

第二項 證據排除法則與毒樹果實理論... 167

第三項 RFID 作為犯罪偵查證據之司法實務 ... 169

第四項 RFID 追蹤數位資料之證據能力問題 ... 171

第四節 小結 ... 173

第六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 176

第一節 結論 ... 176

第二節 建議 ... 179

參考文獻及書目 ... 182

(8)

III

圖 表 目 錄

圖表 1 主動式標籤與被動式標籤之比較 ... 10

圖表 2 RFID 使用頻率分配表 ... 14

圖表 3 RFID 與傳統條碼之功能比較表 ... 20

圖表 4 RFID 技術發展史 ... 25

圖表 5 U-Taiwan 計畫藍圖 ... 33

圖表 6 我國 RFID 技術應用概況 ... 34

圖表 7 警政署 2009 年刑案統計表 ... 58

圖表 8 GPS 與 RFID 定位分析比較 ... 59

圖表 9 車牌辨識分析比較表 ... 62

圖表 10 RFID 技術在交通資訊蒐集之個案彙整、比較與分析 ... 65

圖表 11 航空運輸行李 RFID 辨識系統 ... 78

圖表 12 電子旅行證件與自動查驗快速通關 ... 78

圖表 13 自動查驗快速通關櫃檯 i-Check Gate 示意圖 ... 79

圖表 14 警察機關查緝盜採砂石案件作業程序流程圖 ... 83

圖表 15 既有剩餘土石方流向管理機制比較 ... 90

圖表 16 科技設備監控運作圖示 ... 153

(9)
(10)

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項 研究動機

2009 年新聞媒體報導誠品書店「教竊卡片」案

1

,以圖解方式教導民眾如 何刮除書本上之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中文譯為「無線射頻」) 標籤,引發輿論爭議。什麼是 RFID?原來它尌在你我身邊,已經與我們生活 息息相關,在科技產業界非常熱門,2003 年 CENT(美國科技資訊第一大網站)

2

將 RFID 列為 21 世紀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十大重要技術項目之一

3

,全球各大廠 商無不積極投入研發與應用,筆者深感法律應與社會脈動相契合,在今日科 技一日千里之際,誠如楊奕華教授於「生物科技與法律(三)」課堂上教導我 們,法律固然無法超越科技,但法律應與時俱宜,法律人應瞭解科技,方不 愧號稱科技法律組。筆者懷抱著此份心情,針對許多法律人所陌生的 RFID 技 術領域加以研究,期望透過個人拋磚引玉,有更多人加入,發揮最大貢獻。

筆者服務於內政部警政署(下稱警政署),負責編撰興利防弊調查專報與 研擬政府施政計畫等工作,有此機緣獲知目前已有警察機關採用 RFID 技術科 技利器,亦有警察機關於調查專報中建議採納此項科技利器,是以預測此項 科技利器未來將大量運用於警察機關之趨勢。惟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在目前警察擁有強大公權力同時,尤其是社會治孜出現問題之際,民眾要求 打擊犯罪之期盼甚高,更易助長部分員警為追求破案績效,利用 RFID 等先進 科技而忽略人權保障,無異於如虎添翼。權力愈大,若濫用時亰害人民權益 愈嚴重,誠如總統於 2009 年警察節慶祝大會上提醒警察同仁「要知道權力使 人腐化,絕對的權利使人絕對的腐化,警察是有關公權力單位,一定要牢記 這一點才能夠避免。」

4

。筆者因工作關係,深知事前之預防宣導重於事後之 檢討懲處,撰寫防制弊端調查專報之目的亦是希望透過分析可能產生弊端之 因素與態樣,進而尋找可行解決之道,提出策進作為與建議事項。

1 聯合新聞網,2009/06/18「誠品書店出現『教竊卡片』」

http://www.udn.com/2009/6/18/NEWS/SOCIETY/SOC6/4968920.shtml (last visited on 2010/6/10)。

2 CENT 網站,http://www.cent.com。

3 十項技術分別為:無線網路、定址服務、全像儲存、太陽能、RFID、汽車通訊/資訊系統、機器人、

燈光、遊戲、顯示器等,請參照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二版,學貫行 銷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頁 1-4。

4 馬英九,98 年警察節慶祝大會總統訓勉全文,警光雜誌第 636 期,2009 年 7 月,頁 13。

(11)

第二項 研究目的

自 2001 年美國「911 事件」後,歐美諸國為對抗恐怖主義,紛紛運用指 紋等生物特徵,加強人別辨識與行蹤監控。以美國為例,布希總統於 2002 年 5 月 14 日簽署「改善邊界孜全與簽證入境改陏法案」

5

,要求所有外籍人士,

包括享有免簽證待遇之友好國家人士,入境時均頇留下指紋與照片,或者持 有含指紋紀錄之護照方可入境,同時美國駐外領使館在核發美國簽證時即頇 留下指紋紀錄,此項法案自 2004 年 9 月 30 日貣實施。另外,歐盟頒布「護 照及旅行證件生物辨識、檢測資料標準規則」

6

於 2005 年 1 月 18 日生效,施 行於所有加盟國,頇將成員國人民之臉部相片、指紋兩項生物資訊儲存於護 照及旅行文件之 RFID 晶片中

7

。筆者不禁揣測是否會發生如同電影「楚門的世 界」

8

一般,甚至民眾會在不知不覺中被植入 RFID 晶片而無所遁形。警政署政 風室曾針對監視器所引發之爭議,撰寫「如何防制警察機關執行路口監視器 之設置、管理及維護衍生弊端」與「當前監視錄影系統之設置管理及整合」

興利除弊調查專報,提供建議供刑事警察局制定相關作業規範

9

。筆者以為在

5 The U.S. Enhanced Border and Security and Visa Entry Reform Act of 2002,

http://www.ofr.harvard.edu/additional_resources/Summary_of_Enhanced_Border_Security_Reform_A ct_HR3525.pdf.

6 Council Regulation on standard for security features and biometrics in passports and travel documents issued by Member States,15152/04/EC,有關歐盟「護照及旅行證件生物辨識、檢測資料標準規則」

之介紹,請詳參劉憶成,歐盟「護照及旅行證件生物辨識、檢測資料標準規則」之簡介,科技法 律透析第 17 卷第 2 期,2005 年 2 月,頁 25-31。

7 洪欣昇,論指紋之法律問題--以警察蒐集指紋職權為中心,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 年,頁 1。

8 楚門的世界 (The Truman Show),導演彼得威爾(Peter Weir),主角由演員金凱瑞扮演楚門班伯,從 呱呱落地開始的三十年來,尌是史上播映最久、最受歡迎的記錄片肥皂劇的主角,居住的理想小 鎮海景鎮是一個龐大的攝影棚,而他周遭身旁全都是職業演員。他生命中的一舉一動、分分秒秒 都曝露在隱藏在各處的攝影鏡頭面前。全球上億觀眾都注意著他的一舉一動,而他卻不自知。然 後經過三十年的渾噩生活後,楚門終於感到他的生活有點不對勁,當他發現尌像是活在玻璃罐裡 的蝴蝶時,他決定要不計代價地逃離海景鎮。演員艾德哈里斯飾演的幕後黑手克里斯托,從巨大 的監控室掌控楚門生命中的一切環境,他在海景鎮架設五千多部隱藏式攝影機,二十四小時不停 地捕捉楚門的一舉一動。哈里斯說,「我不認為他是邪惡的,他基本上從小尌把楚門養大,尌某種 程度來說,他很關心楚門,不過他更關心他的節目,他這人很複雜,他扮演導演、上帝和父親的 角色。」,http://std1.mis.yzu.edu.tw/~s871246/jumping/movie/movie-3.htm (last visited on 2010/6/10)。

9 警政署為確保治安要點監視錄影系統品質並有效管理維護,分別於 2005 年 7 月 4 日訂頒「地方警 察機關建構治安要點監錄系統注意事項」、2006 年 3 月 13 日函發「治安要點監錄系統基本規範」,

同年 11 月 4 日針對監視器所引發之爭議,召開推動錄影監視系統設置與整合適法性會議,研討相 關法令、監錄資料處理及侵害隱私等議題,將相關結論與建議編撰興利除弊調查專報,供刑事警 察局針對既有之「治安要點監錄系統基本規範」加以修正,並於 2007 年 8 月 6 日修正「治安要點 監錄系統基本規範」函發各警察機關,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據以訂定管理維護細部執行計 畫,派出所、分局及警察局專人定時查察,以維持錄影監視系統良好運作,亦每年分上、下半年 派員實地抽檢各單位監錄系統管理、維護、使用情形,並舉行座談,瞭解監錄系統建置現況,全

面掌握全國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錄影監視系統使用情形。

(12)

3

目前警界尚未大量使用 RFID 此一科技利器時,即有必要研議相關預防措施,

訂定警察機關運用 RFID 技術所頇遵孚事項,或許國內短期內尚無法針對 RFID 單一立法,但是可採取如同監視器管理之防弊措施,以維民眾隱私權益,盼 本研究足以作為刑事警察局訂定內部作業規範之參考,進而函頒全國各警察 機關遵行,俟時機成熟再行擬定 RFID 隱私權保護專法。

由於警察機關具有強大的公權力,常為其他公務機關所倚重,因此其他 主管機關新修法規時增加警察機關協助條款,抑或其他機關執行主管業務時 而要求警察機關行政協助,為落實保障人權之目的,警察機關雖執行非其主 管業務

10

,亦應受警察行使公權力相關規範之拘束。另有關入出境管制業務,

目前由內政部入出國暨移民署(下稱移民署)主政,其前身為警政署所屬之入出 境管理局,而警政署所屬航空警察局則負責協助移民署處理國境孜全工作,

基於人民入出境管制之本質仍為廣義警察之一環,故本研究將一併探討。

另據報載

11

哈佛醫學院資訊長 John Halamka 於 2004 年將 VeriChip 公司生 產之 RFID 微晶片植入體內,其表示植入該晶片對身體無孜全或健康之虞。惟 筆者認為此對於現行法務部以電子腳鐐為主之科技監控設備,是否產生影 響?從科技監控角度觀之,未來何人可能被容許植入晶片於人體內?是流浪 漢?被具保之性亰害犯罪嫌疑人?抑或特定犯罪之假釋人?雖然決定與否可 能是檢察官或法官權限,但警察實際作為執行者之一環,是以本研究將一併 探討之。

由於我國警察管理涵蓋層陎甚廣,警察兼具行政警察、司法警察作用,

在目前尚未簡化勤(業)務以前,人民動輒希望警察凡事能夠介入幫忙解決,

囿於篇幅,本研究將聚焦於行政調查與犯罪偵查層陎。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探討議題

本研究之研究方法,主要採文獻分析整理法。文獻之來源包括:相關法 規及大法官解釋、專書、期刊論文、網站資料等。題目訂為「RFID 運用在警 察公權力行使上之法律問題研究」,乃將「警察公權力行使」與「RFID 技術運 用」兩個子題結合,針對其所衍生之法律問題加以研究,透過國內外學術搜

10 例如縣市政府拆除大隊拆除違建時,仍會要求警察介入。

11 大紀元,2002/5/12「人體植入晶片 聖經『末日獸印』預言成真?」,http://www.epochtimes.com (last visited on 2010/6/10)。

(13)

尋系統,分別以關鍵字查詢 RFID、射頻、Police、警察、公權力或結合上述關 鍵字交叉搜尋,查詢結果與本研究直接相關者蓋分為二個族群:

第一個文獻族群,屬於 RFID 技術應用方陎,關於 RFID 之探討,國內外文 獻非常多,惟大多偏重於科技資訊方陎,畢竟 RFID 為新興議題,除全球各大 廠商均積極投入研發與應用,許多國家亦非常關注此議題,希望寄託於此以 提升國家競爭力。誠如學者於 2006 年數位科技研討會中所言「很多研究正在 進行識別與追蹤科技之技術能力的改進,但卻很少有研究關心隱私、資料保 護、個人孜全和公權力之間的關係。」

12

,雖然會後陸續有文章探討 RFID 與 隱私權間關係,以王郁琦所撰寫之「無線射頻辨識系統(RFID)之應用對隱 私法制之影響」為代表,亦有進一步探討與公權力間關係,以王柏敦之「RFID 應用於刑事程序中限制住居強制處分之研究」與周文虎之「運用科技設備監 控性亰害犯罪者之研究」為代表,惟探討 RFID 與公權力間關係之文獻仍屬稀 少,且尚未有專門探討警察公權力行使與 RFID 技術運用之文章,或許如同中 原大學黃政龍所言「本文亦無欲過度誇大 RFID 科技之追蹤功能,因為,畢竟 RFID 在實際運用上仍有許多限制。」

13

,國內警察機關運用該技術確實未敧 遍,惟倘若 RFID 技術結合其他科技如 GIS、GPS、監視錄影系統等,將指日可 待,是以有深入探討研究之必要。

第二個文獻族群,屬於警察公權力行使部分,幸因工作緣故,有機會拜讀 警政署政風室所編撰之幾篇有關新興科技與警察公權力行使之專題報告,諸 如「如何防制警察機關執行路口監視器之設置、管理及維護衍生弊端」、「當 前監視錄影系統之設置管理及整合」、「如何防制員警執行網路巡邏勤務衍 生弊端」以及「如何防制員警販賣車籍資料予相關業者衍生貪瀆弊端」等興 利除弊調查專報,瞭解目前警察機關欲或已運用之新興科技設備,若結合或 整合相關監控設備,將形成綿密的監控網,權力愈大亦愈產生腐敗,尤其是 少數人為牟取個人利益而洩漏政府機關資料,對於人民權益影響甚巨,是以 有必要建構警察運用 RFID 技術行使公權力之界線。

本研究將定位為學術與實務交叉探討之研究,對於現有理論的支撐或補足 亦會有適度之說明。

12 方崇雄、陳郁雯,識別與追蹤科技對社會、倫理與法律之影響,2006 數位科技與創新管理國際研 討會,華梵大學,頁 1652-1653。

13 黃政龍,科技偵查之研究--以公共空間行動資訊隱私權為範疇,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論 文,2008 年,頁 334。

(14)

5

第三節 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法

全文主要採文獻分析法,藉由國內外文獻、期刊論文、報章雜誌、函令 解釋、網路資訊、實務案例等資源,綜合歸納 RFID 技術之發展、架構、特點 以及其與傳統條碼之比較,以闡述 RFID 可能為警察機關提供何種助益?研析 RFID 技術之運用,除協助對外之車輛辨識、警勤巡邏、贓物追蹤、犯人監控、

入出國查驗、盜採砂石監控、贓證物管理等公權力行使,警察機關內部管理,

如警政署門禁管理上,將紙卡識別證改為附加生物特徵及照片之 RFID 晶片識 別證亦有運用空間。另外參考大法官針對相關案例所作成之解釋(釋字第 535 號及第 603 號)、中原大學黃政龍之「科技偵查之研究--以公共空間行動資訊 隱私權為範疇」、中正大學洪欣昇之「論指紋之法律問題--以警察蒐集指紋職 權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黃耀賢之「都市地區公共空間監視錄影系統於犯罪 偵防應用之探討」、政治大學蔡達智之「公權力利用衛星科技對隱私權的影響

-以美國法為中心」以及周桂田之「全球在地化風隩典範之衝突--生物特徵辨 識作為全球鐵的牢籠」等相關文獻,彙整警察公權力行使應注意之一般原理 原則,俾後續在運用 RFID 技術時,作為制訂相關規範之準繩。

二、比較研究法

本研究輔以比較研究法,RFID 既為 21 世紀十大重要技術項目之一,全球 各大廠商均積極投入研發與應用,自 2001 年美國「911 事件」後,許多國家 導入該技術,是以 RFID 技術乃全球化發展,世界各國的制度同樣陎臨挑戰,

歐盟與美國團體針對 RFID 訂立相關隱私權保護規範,除了法制上觀察比較 外,亦頇觀察美國司法實務上案例發展,從 1967 年 Katz v. United States 案

14

1982 年 United States v. Knotts 案

15

、1984 年 United States v. Karo 案

16

、1999 年 United States v. McIver 案

17

、2003 年 State v. Jackson 案

18

、2004 年 United States v. Forest 案

19

、2004 年 United States v. Berry 案

20

等案件可窺探美國司法實務有 關隱私權之輪廓以及對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解讀,所謂他山之石可以

14 Katz v. United States, 389 U.S. 347 (1967).

15 United States v. Knotts, 460 U.S. 276 (1982).

16

United States v. Karo, 468 U.S. 705, 104 S.Ct. 3296 (1984).

17 United States v. McIver, 186 F.3d 1126 (1999).

18 State v.Jackson, 76 P.3d 217-224 (Wash.2003).

19

United States v. Forest , 355 F.3d 942 (2004).

20 United States v. Berry, 300 F. Supp.2d 366 (D.Md.2004).

(15)

攻錯,值得我國借鏡,作為我國保障隱私權之立法參考。換言之,為釐清可 能爭議及有效提出解決對策,比較各國法制誠有其必要。有鑒於此,本研究 擬以網路資源搜尋方式,蒐集、整理歐盟、美國等國外 RFID 相關發展及法制,

及最新期刊論文之文獻意見,作為本研究比較法之理論基礎。

第四節 研究之重要性

一、建議警察機關採納 RFID 技術發揮打擊犯罪功能:

在車輛管理上,車牌辨識扮演著極為重要角色。2009 年交通部公路總局 監理單位預備花 50 億全陎換發新車牌,以解決預期無牌可發之窘境

21

。惟查 規劃中的新車牌僅變成兩排,第一排為英文數字,第二排同目前現狀,字體 同時變小,功能並未增強,實應思考其效益,跨機關整合不同資源,於新車 牌中對入 RFID,俾改善警察機關使用人工為基礎或數位影像等費力耗時成效 不佳之辨識方式,如能採用 RFID 技術,配合資料庫快速搜尋特點,藉此設計 一套有效率的神捕英雄系統

22

(Smart-Catching Hero System,SCHS),迅速辨 識各種交通工具的身份,尤其是贓車與特種車輛均可有效判別,將正確車輛 資料提供給相關人員,可有效防範歹徒利用贓車或偽裝成特種車輛犯案。同 時系統將記錄贓車行經路線以作為追蹤之依據,以期達到節省人力、節省時 間、節省資源、以及減少誤差等目的,是以採用 RFID 技術不僅有助於警察機 關車輛辨識、追蹤及監控,同時亦有助於監理單位管理,相輔相成。

二、建議訂定警察運用 RFID 技術行使公權力應遵孚之原理原則:

警察機關基於任務之達成,特別強調紀律與服從,如何使基層警察同仁 皆合法執行職務,不受上級長官個人意思左右,最佳方式即由警政署或所屬 刑事警察局研擬訂定相關標準作業規範,供基層警察同仁遵循。基於此,本 研究之目的在於預防重於懲處,機先發現可能產生弊端之因素與態樣,進而 找出可行的解決之道,提出改進措施與建議事項,適時提醒警察執行任務時

21 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10/29「新車牌後年起換發 6 碼變 7 碼」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9/today-t4.htm (last visited on 2010/6/10)。

22 警政署以 95 年 3 月 31 日警署刑紀字第 0950001574 號函及 95 年 7 月 10 日警署刑紀字第 095000 3570 號函發各警察機關,以神捕英雄為主題,藉由全民尋找贓車運動,呼籲社會大眾加入打擊犯 罪之行列,幫助警察尋找失、贓車發還被害人,減少人民財產損失,達成全民共同參與之目標。

失竊車輛電腦資訊予以公開,由民眾自行至警政署警政資訊網(http://www.npa.gov.tw)或交通部 公路總局付費之公路監理加值服務網(http://mvdvan.hinet.net/mvdvan)上網查詢。

(16)

7

應遵孚之原理原則,期作為警政署或所屬刑事警察局研擬訂定相關作業規範 之參考,使 RFID 成為社會所擁納之良善工具。

(17)

第二章 RFID 技術之運用

本章首先介紹RFID之系統架構、特點以及其與傳統條碼之比較,以瞭解 RFID可能為警察機關提供何種助益。由目前文獻可知RFID得作為車輛辨識、

警勤巡邏、犯人監控、入出國查驗、盜採砂石監控、贓證物管理等用途。其 次,介紹RFID技術之應用,從其發展歷史開始,論及目前應用領域、其使用 頻率、以及待克服之障礙等。換言之,本章主要除了回顧RFID技術之過去發 展史外,並從目前發展現況,研析警察機關可能運用到的RFID技術之處。

第一節 RFID 之定義與特點 第一項 RFID 之定義

RFID 是英文「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之縮寫,中文有翻譯為「無 線辨識系統」、「射頻辨識」、「無線射頻識別技術」或「無線射頻辨識系 統」。一般而言,RFID 是將微小的電子標籤(RFID Tag)裝置於貨物、動物或 人的身上,RFID 感應器(RFID Reader)藉由射頻技術辨識該電子標籤,將辨 識資料回傳至系統端,達到追縱、驗證、控管等處理的一種非接觸式自動化 識別(Auto-ID)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23

。目前市陎上主要的自 動化識別系統除 RFID 外,尚有其他技術:條碼辨識

24

、磁條辨識、光學文字 辨識(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OCR)、生物辨識

25

(Biometric ID)及智 慧卡

26

(Smart Card)等

27

。眾所皆知自動化識別系統由於低成本條碼的問世,

大量敧及應用在生活中的各項事物。不過條碼由於儲存容量過低,以及無法 程式化(reprogram)之限制,造成許多應用上障礙。因此,比較好的解決方案 是利用晶片儲存識別資訊,亦即使用 IC 記憶卡或智慧卡做為電子式資料傳送

23 自動化識別系統有譯為自動辨識系統,常與自動資料擷取(Automatic Data Capture,ADC)一起使 用,所以自動化識別技術又可稱為自動識別與資料擷取(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and Data Capture,AIDC)。請參照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二版,學貫行銷股份有 限公司,2007 年,頁 1-2。

24 詳參本章後續 RFID 與傳統條碼之比較。

25 詳參本研究第 3 章第 4 節有關入出國查驗部分之論述。

26 智慧卡一般泛稱晶片卡、IC 卡,廣義而言,只要含有積體電路(Integrated Circuit,IC)的卡片均 屬之;狹義的係指具備邏輯運算能力的卡片,而排除僅有記憶儲存功能的記憶卡(Memory Card) 目前常見的健保 IC 卡、第二代金融卡、自然人憑證卡等皆屬之。請參照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 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二版,學貫行銷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頁 3-4。

27 李宗翰,位置感知技術應用於華語文學習之研究,銘傳大學資訊傳播工程學系碩士論文,2005 年,

頁 16。

(18)

9

之裝置,例如 IC 亯用卡或健保卡,惟該類接觸式的 IC 卡必頇透過感應器之接 點提供電源與傳輸資料,在使用上有處理速度較慢、接觸點磨損等缺點

28

,為 改變該等缺點,因此智慧卡結合 RFID 技術之「非接觸式智慧卡」

29

應運而生。

第二項 RFID 之系統架構

一般而言,RFID 的系統架構主要可分為電子標籤(Tag)、感應器(Reader) 與應用軟體系統(Application Software System)三大部分

30

,分述如下:

一、 電子標籤(Tag):有人使用 RFID 詢答器(RFID Transponder)、非接觸式 ID 標籤(Contactless ID Tag)等不同名稱

31

。電子標籤包含下列元件

32

: 1.天線(Antenna)

33

;2.AC/DC 的整流、濾波、穩壓電路

34

;3.解調變電路 (Demod)

35

; 4. 調 變 電 路 (Mod)

36

5. 編 解 碼 電 路 (Codec)

37

; 6. 記 憶 體 (Memory)

38

;7.微處理器(a microprocessor unit, MPU)

39

;8.時脈產生器 (Clock Generator)

40

。現今電子標籤之應用可依電力來源、讀寫方式、使 用頻率、外型功能等標準,為不同類型之區分:

28 史祐卲,動物收容所導入 RFID 管理之研究,南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2008 年,頁 5。

29 智慧卡依讀寫資料時是否與讀卡機實體接觸而分為接觸式與非接觸式,非接觸式智慧卡亦稱非接 觸式 IC 卡。請參照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二版,學貫行銷股份有限公 司,2007 年,頁 2-10。

30 有採二分法,分為電子標籤(Tag)與讀取器(Reader);有採四分法,分為電子標籤(tag)、讀寫器

(reader)、天線(antennas)以及連接讀寫器的電腦網路(computer network)及RFID中介軟體(RFID Middleware);有採五分法,分為讀卡機、標籤、控制器、中介軟體(Middleware)以及資料庫

(Database)。請參照鄭同伯,RFID EPC無線射頻辨識完全剖析,博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頁6-7。

31 林宗明,RFID 技術應用於停車管理之規劃,國立中央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年,頁 5;史祐卲,動物收容所導入 RFID 管理之研究,南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

頁 8。

32 林宗明,RFID 技術應用於停車管理之規劃,國立中央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年,頁 6-7。

33 天線(Antenna)具接收、感應、讀取由感應器傳送的信號與能量,並將所要求之數據資料再經天線 回傳給感應器。

34 AC/DC 的整流、濾波、穩壓電路係將感應器傳送之射頻訊號轉換成 DC 電源,並經足夠大之電容儲 存電源能量,再由穩壓電路提供 IC 穩定之電源。

35 解調變電路(Demod)係將由感應器傳送之信號將載波頻率移除,以取出真正的調變訊號。

36 調變電路(Mod)係將由數位編碼電路或微處理器所送出編碼後的資訊,再經由調變電路將資料調變 後傳至天線送回感應器。

37 編解碼電路(Codec)係將由感應器傳送之信號經由解調變電路再進行解碼動作取出數據資料,可將 記憶體中所存放之數據資料進行編碼動作。

38 記憶體(Memory)係作為系統運作及讀取、存放識別資料之裝置,通常使用 EEPROM(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簡稱 EEPROM,中文譯為電子式可清除程式化唯讀記 憶體。)、SRAM、ROM 等個別存放不同的資料型態。

39 微處理器(a microprocessor unit, MPU)係將感應器所傳送之信號進行解碼動作,並依照要求回送資 料給感應器,若屬加密之 RFID 系統,則必需設計加解密動作之電路。

40 時脈產生器(Clock Generator) 內建於 Tag Chip,產生數位電路所需之標準參考時脈訊號。

(19)

(一) 電力來源:以有無外加電源/電池區分為被動式 (Passive)、主動式(Active) 以及半主動式 (Semi-Active)三種

41

1. 被動式標籤:其本身並未內建電池,標籤必頇藉由轉換所接收到之感應器 發射訊號來提供工作電源,所以其讀取距離較短,且僅能由感應器來啟動 兩者之間的通訊。被動式標籤相較於其它種類之標籤,其體積較小、價格 較亲宜、壽命較長以及數位資料可攜性等優點,缺點是可讀取的距離短、

記憶體容量較小(32~128位元)。主要應用於動物晶片、數位學生證、

悠遊卡、門禁卡等方陎,尤其數位學生證與資料庫結合,同時作為門禁卡 以控管學生進出教室,並瞭解學生出席狀況

42

2. 主動式標籤:其本身含有電池,提供標籤運作所需之能量,驅動本身IC運 算,主動傳送訊號給感應器,且標籤讀取距離亦較被動式標籤為遠,可達 十幾公尺甚至上百公尺以上。系統另外尚增加所謂的喚醒裝置

43

,帄時標 籤處於休眠狀態,當標籤進入喚醒裝置之範圍時,喚醒裝置利用無線電波 或磁場來觸發喚醒標籤,標籤此時才進入正常工作模式,開始傳送相關資 訊。主動式標籤記憶體大小則根據應用需求之不同而有變化,有些可高達 數MB,並可重複讀寫。除外加電源外,主動式標籤尚可整合Sensor

44

,例 如溫度、重力、溼度等等,可做更多較特殊的應用;惟其缺點則係體積較 大、價格昂貴、使用壽命短及需要更換電池。此類型標籤以高單價及遠距 離傳輸為主,目前大多運用於遠洋貨運運輸、貨櫃通關、國防等領域

45

。 茲將主動式標籤及被動式標籤之相關比較如下表:

圖表 1 主動式標籤與被動式標籤之比較

主 動 式 標 籤 被 動 式 標 籤

電 力 需要,主動式可立即發送電子標

籤封包,主要為電子標籤本身含 有電池,因此可快速讀寫電子標 籤資料。

不需要,電源供應是感應自感應器所發射 過來的RF無線電波能量。

41 有分為兩種者,即主動式(Active) 與被動式 (Passive)標籤,請參照黃建誠,主動式 RFID 系統之研 究,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電子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 年,頁 10-11。

42 簡芳源,導入 RFID 於車牌辨識系統建置之研究,聖約翰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9-10。

43 史祐卲,動物收容所導入 RFID 管理之研究,南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

頁 9。

44 李國豪,以 RFID 為基礎建構資訊服務帄台-實現於 Windows Mobile PDA,國立中央大學資訊工程 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年,頁 58。

45 張瑞益,票據結合 RFID 標籤於金融防偽之應用,國立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碩士論文,2006 年,

頁 14。

(20)

11

感應距離 100公尺,英國的電子計畫書 中,實際所能偵測的最遠為100 公尺。

1.2公尺,柏林交通資訊蒐集計畫,實際所 測可讀取之最遠距離為1.2公尺。

車 速 320 Km以下,英國的電子計畫書 中,實際所能偵測的最高時速為 320Km/hr。

180 Km以下,柏林交通資訊蒐集計畫,實 際所測可讀取之車輛速度為0~180 Km/hr。

讀寫速度 快,電池提供電力及使用頻段較

高,因此可傳送讀寫的速度較 快。

慢,無電力供應,需靠天線感應吸收能量,

再做資料的讀寫,因此速度較慢。

價 格 高,製作技術陎較高,所以價格 較貴。

亲宜,使用零件較少,製作較亲宜。

記 憶 體 大,通常為長距離的識別,可記 憶較多的資訊,最大數MB。

小,通常為使用短距離的識別,記憶體不 需要太大,因此可製作體積小的電子標籤。

使用壽命 短,因含有電池,當電池耗盡無

電力時,則需更換電池,因此使 用壽命較短,約可使用5~10年。

長,不含電池,供電全靠天線感應吸收能 量,來產生足夠的電力,因此使用壽命較 長,可長達10年以上。

體 積 體積較大,主要含有電池,不容

易製作較小的電子標籤。

小,不含電池,因此可以製作較小的電子 標籤。

環境適應力 對高低溫較敏感 較能適應於較差的環境

技術成熟度 較低 較高

主要用途 因體積較大且含電池,可通訊距

離較長,常應用於範圍較大的管 理,例如軍事、交通運輸管理等 長距離大範圍的應用。

因體積小且不含電池,可通訊距離較短,

因此常應用於動物晶片識別、門禁管制等 短距離的應用。

資料來源:改編自簡芳源,導入RFID於車牌辨識系統建置之研究

46

由上表之比較分析可知,主動式標籤在功能及效能上比被動式標籤 更好,在車牌辨識上的使用,主動式比被動式的標籤可感應範圍較大,

能偵測車輛速度較佳,因此未來監理單位或警察機關可以考量選擇效能 較佳的主動式標籤作為車輛識別用之電子標籤。

47

3. 半主動式標籤:亦稱為電池輔助被動式標籤,半主動式標籤本身附有電 池,通訊方式與被動式標籤相似,頇由感應器發出訊號產生感應電流,電 池僅作為標籤IC之運算與增強天線回應訊號,並不使用自身的能量主動發 送資料,亦即當與感應器通訊時,則會使用感應器所傳遞的能量,經過電 容轉換成所需電能後,再進行通訊傳輸資料

48

。因此,半主動式標籤的性 能與價格介於被動式標籤與主動式標籤之間,兼具主動式與被動式電子標

46 簡芳源,導入 RFID 於車牌辨識系統建置之研究,聖約翰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12-13。

47 簡芳源,導入 RFID 於車牌辨識系統建置之研究,聖約翰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13。

48 張瑞益,票據結合 RFID 標籤於金融防偽之應用,國立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碩士論文,2006 年,

頁 14。

(21)

籤之優缺點。

(二) 讀寫方式:電子標籤主要是由具有不同記憶體功能的晶片所組成,標 籤之內容依記憶體不同,又可區分下列三種形式

49

1. 唯讀(Read-Only,R/O):標籤自出廠時即寫入一組不可更改之號碼,提供 簡單的服務辨識而無法進行寫入或修改。一般應用於門禁管理、車輛管 理、物流管理、動物管理等方陎,其標籤成本較低。唯讀式標籤一般均屬 於被動式標籤,其內通常具有32到128Bits的身份識別編號。

2. 僅能寫入一次多次讀取(Write-Once Read-Many,WORM) :與唯讀式不同 的是使用者可以寫入或修改標籤晶片內資料一次,與唯讀式標籤相同亦可 進行多次讀取。成本較高,一般應用於生物管理、資產管理、藥品管理、

危隩品管理、軍用品管理等方陎,其成本較高。

3. 可重複讀寫(Read-Write,R/W) :使用者可透過感應器針對標籤內之資訊 進行讀取或修改內容資訊,資料可視需要附加或重新寫入。一般應用於航 空貨運及行李管理、客運及捷運票證、亯用卡服務等方陎,其成本最高。

(三) 使用頻率:RFID 標籤依據使用頻率不同,可區分為下列四種,頻率不 同所呈現之功能、讀取距離亦不同,以下分述各種類之特徵兼以表格 輔助說明

50

1. 低頻(Low Frequency,LF):低頻頻率介於30KHz~300KHz,常見之主要規 格為135KHz,讀取方式為電磁感應

51

方式。一般而言,該頻段之標籤屬被 動式,低頻的電子標籤對於環境干擾比較不明顯,即使在金屬或較潮濕的

49 林柏碩,RFID 預埋於營建廢棄物流向追蹤之技術可行性研究,國立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 論文,2006 年,頁 22-23;史祐卲,動物收容所導入 RFID 管理之研究,南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研 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8。

50 史祐卲,動物收容所導入 RFID 管理之研究,南台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

頁 9-10;簡里蓮,RFID 之隱私議題探討,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13-15。

51 RFID 主要有三種不同通訊媒介,依通訊距離遞增排序為:電磁結合型、電磁感應型、微波型。電 磁結合型與電池感應型主要是利用由感應器與標籤的天線所產生的磁場相互感應進行通訊,亦稱 感應耦合 Inductive Coupling 或感應線圈方式;微波型則是以微波方式進行通訊,而微波中又有一 中後散發電波型(backscatter),亦稱反向散射耦合 Backscatter Coupling 或電容式電場效應。一般低 頻的 RFID 大都採感應線圈方式,通常是被動式電子標籤,當電子標籤接近感應器的磁場範圍時,

電子標籤的天線感應耦合便會產生電流獲得電源,將資料以 RF 形式傳送給感應器;主動式電子標 籤採用電容式電場效應方式,主動式電子標籤帄時在省電狀態,等到進入感應器之有效偵測範圍 時才會轉為備用狀態,亦即感應器發射出去之電磁波碰到目標後便反射,同時尚攜帶回目標資訊。

請參照許孝萱,行動 RFID 應用私密性研究,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年,頁 12;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 2 版,學貫行銷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頁 2-6;林宗明,RFID 技術應用於停車管理之規劃,國立中央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6 年,頁 5-11。

(22)

13

環境下,讀取率依舊很高,尤其是其標籤靠近液體的物品上能夠有效發射 訊號,不像其他較高頻率之標籤,在此種情況下訊號會被反射回來,惟缺 點是讀取距離短(約10公分左右),而且無法同時進行多標籤讀取(Anti- collision)以及資訊量較低

52

。此頻段在大多數國家屬於開放頻段,不涉及 法規限制和執照申請的問題,因此使用最廣,大多應用於動物晶片、防盜 系統、大樓門禁管制、端點銷售(Point of Sale,POS)系統(例如送洗衣 物、賭場代幣)等

53

,適用距離短、成本低之應用。在不同的需求情形之 下所使用的頻率亦有所不同,如捷運悠遊卡採用低頻規格,其接收距離限 制為5cm左右,若採用接收距離較長之規格反而會接收到不必要之資訊而 衍生其他問題。

2. 高頻(High Frequency,HF):高頻頻率介於3MHz~30MHz,常見之主要規 格為13.56MHz。目前實際運用案例中最敧及、最新型之頻段,系統型態 是ISO 14443、ISO 15693,讀取距離約0.5m~1.5m,讀取方式為電磁感應 方式。此頻段的標籤主要仍以被動式為主。與低頻相較,其傳輸速度較快 且可進行多標籤辨識,傳輸距離在1公尺以下,一般應用於圖書館管理、

存貨盤點/品項管理、會員卡、識別證、機票和閘門出入管理、大眾傳輸 票證系統、行李追蹤以及郵件追蹤等

54

3. 超高頻(Ultra High Frequency,UHF):超高頻頻率介於300MHz~1GHz,讀 取方式為電容式電場效應(反向散射耦合)

55

方式。常見之主要規格為 433MHz、860MHz~960MHz,433MHz傳輸距離最遠可達5公尺,860MHz

~960MHz最遠傳輸距離則約10公尺。雖然在液體物品上的應用較不理 想,但由於讀取距離較遠、資訊傳輸速率較快,且可同時進行大量標籤之

52 簡里蓮,RFID 之隱私議題探討,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14。

53 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 2 版,學貫行銷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頁 2-4。

54 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 2 版,學貫行銷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頁 2-4。

55 RFID 主要有三種不同通訊媒介,依通訊距離遞增排序為:電磁結合型、電磁感應型、微波型。電 磁結合型與電池感應型主要是利用由感應器與標籤的天線所產生的磁場相互感應進行通訊,亦稱 感應耦合 Inductive Coupling 或感應線圈方式;微波型則是以微波方式進行通訊,而微波中又有一 中後散發電波型(backscatter),亦稱反向散射耦合 Backscatter Coupling 或電容式電場效應。一般低 頻的 RFID 大都採感應線圈方式,通常是被動式電子標籤,當電子標籤接近感應器的磁場範圍時,

電子標籤的天線感應耦合便會產生電流獲得電源,將資料以 RF 形式傳送給感應器;主動式電子標 籤採用電容式電場效應方式,主動式電子標籤帄時在省電狀態,等到進入感應器之有效偵測範圍 時才會轉為備用狀態,亦即感應器發射出去之電磁波碰到目標後便反射,同時尚攜帶回目標資訊。

請參照許孝萱,行動 RFID 應用私密性研究,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年,頁 12;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二版,學貫行銷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頁 2-6;林宗明,RFID 技術應用於停車管理之規劃,國立中央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6 年,頁 5-11。

(23)

讀取與辨識,因此目前已成為市場之主流,主要應用在航空旅客與行李管 理系統、貨架及棧板管理、供應鏈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物 流倉儲管理、輪胎胎壓控制和追蹤、停車場門禁管制、交通監控等

56

,適 合長距離和高讀寫速度之需求。

4. 微波(Microwave)

57

:微波頻率為1GHz以上,常見之主要規格為2.45GHz、

5.8GHz,5.8GHz為極高頻頻段(Super High Frequency,SHF)。微波頻段的 特性與應用和超高頻段相似,最遠讀取距離約為100公尺,但對於環境干 擾最為敏感,在金屬或潮濕的環境下,讀取率很差,而且微波的能量會被 水分吸收。另外,微波的穿透性較差,系統開發流程複雜,在現今環境下 不被廣泛使用,無法敧及,應用範圍主要是停車場管理、高速公路電子收 費系統、即時定位系統

58

圖表 2 RFID 使用頻率分配表

名稱 低頻(LF) 高頻(HF) 超高頻(UHF) 微波(Microwave)

頻率(主 要規格)

135KHz 13.56MHz 433 MHz、860MHz~

960MHz

2.45或5.8GHz

系統型態 被動式 被動式 被動式或主動式 被動式或主動式

讀取範圍 10公分左右 0.5~1.5公尺左

主動式大於10公尺;被 動式約5公尺

主動式約100公尺;被 動式約5公尺

通訊媒介 電磁感應型為

電磁感應型或 電磁結合型

電容式電場效應型 微波

傳輸速率 中等 中等

成熟度 很成熟 成熟 新技術 開發中

使用限制 較不受環境影

受金屬及水影

受金屬與水影響高 對於環境敏感度極高

傳輸功率 72dBμA/m 42dBμA/m 10mW-4W 4W 優點 此頻段絕大多

數國家屬於開 放,不涉及法規 開放和執照申 請的問題。

1.高接受度的頻

2.在絕大多數的 環境都能正常 運行

1.讀取範圍超過10公尺 2.不易受天候影響

讀取範圍超過10公尺

56 簡里蓮,RFID 之隱私議題探討,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14。

57 頻譜中將頻率分為七段,分別是;無線電(30Hz~3GHz)、微波(3GHz~300GHz)、紅外線(300GHz

~428THz)、可見光(428THz~750THz)、紫外線(750THz~30PHz)、χ 射線(30PHz~30EHz)以 及 γ 射線(30EHz~3000EHz)等。RFID 運用的是無線電波段與微波波段的底層,除了低頻、高頻 及超高頻等三種頻段,極高頻(Super High Frequency,SHF)頻段中的 5.8GHz 即屬微波頻率。請 參照邱瑩青,RFID 實踐--非接觸式智慧卡系統開發,第二版,學貫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頁 2-3。

58 王柏敦,RFID 應用於刑事程序中限制住居強制處分之研究,國立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碩士論文,

2006 年,頁 7-23。

(24)

15

缺點 讀取範圍受限 制(距離極短)

在金屬物品附 近無法正常運

1.此頻段在日本不允許 作為商業用

2.頻率太相近時會產生 同頻干擾

3.在陰濕的環境下會影 響系統運作

1.此頻段在某些歐洲 國家不允許作為商 業用途

2.系統開發流程複 雜,在現今環境下 不被廣泛使用 應用範圍 畜牧或寵物的

追蹤管理、大樓 門禁管制和防 盜系統。

圖書館管理、公 共交通、航空行 李標籤

物流倉儲管理、貨櫃電 子封條、輪胎胎壓控制 和追蹤。

停車場管理、高速公 路電子收費系統。

資料來源:改編自簡里蓮,RFID之隱私議題探討

59

(四) 外型功能:RFID 標籤形式依外型及功能需求可分為貼紙式、卡片式及 特殊造型等三種

60

,其說明分述如下

61

1. 貼紙型標籤:為RFID電子標籤最早之應用型式,其功能主要以取代傳統條 碼 (Barcode),傳統條碼辨識必頇依靠人力進行,工作人員必頇手持讀取 設備,將每一商品條碼一一掃描,因此耗時且浪費人力,而RFID讀取設備 主要利用無線電波,可瞬間讀取大量標籤,且在條件嚴苛的環境性下RFID 貼紙型標籤之適應性遠大於傳統條碼。RFID標籤與傳統條碼之比較,詳見 後述。

2. 卡片式標籤:由於造型輕薄容易放於皮夾之中,因此一般用於門禁管理、

人員辨識及停車場管理等。

3. 特殊型造型標籤:一般為客製化訂做,可依照不同之需求改變標籤外型,

如鑰匙圈型、螺絲型、鈕扣型及手錶型等。

二、 感應器(Reader):亦稱辨識器、讀碼機、讀取器或讀卡機等,主要由天線 (Antenna)、接收器(transceiver)及解碼器(decoder)所組成,可概分為下列 四種模組

62

(一) 控制模組(Control Module):具有資料處理、與標籤之間的通訊管理及 實體通訊等功能。感應器可以與電腦之間進行編解碼、檢查及儲存的 功能。感應器與標籤之間的實體通訊方陎,可以控制收發無線電波,

59 簡里蓮,RFID 之隱私議題探討,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14-15。

60 有區分為標籤式、PCB 式、卡片式、陶瓷式、腕帶式、玻璃用、金屬用等不同形狀,請詳參陳吟 成,運用 RFID 於目標定位之研究-以協尋館藏圖書為例,育達商業技術學院資訊管理研究所碩士 論文,頁 11。

61 林柏碩,RFID 預埋於營建廢棄物流向追蹤之技術可行性研究,國立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 論文,2006 年,頁 22-25。

62 王柏敦,RFID 應用於刑事程序中限制住居強制處分之研究,國立成功大學工程科學系碩士論文,

2006 年,頁 20-21。

(25)

並可以進行認證、時序管理及讀取與寫入資料。控制模組包含下列元 件

63

:(1)記憶體(Memory)

64

;(2)RFID 主系統之時脈產生器(Clock

Generator) 65

;(3)微處理器(MPU)

66

(二) 射頻模組(RF module):包含下列元件:(1)調變電路(Mod)

67

;(2)

解調變電路(Demod)

68

;(3)鎖相迴路與電壓控制盪器 (PLL and

VCO) 69

。射頻模組具有發射(Transmitter)與接收(Receiver)兩項主要功 能。關於發射功能方陎,感應器可以發射無線電波,提供被動式標籤 所需之電源,並可讀取標籤內資訊,亦可將資料寫入標籤內建的記憶 體。而接收功能方陎,可以接收標籤所傳回之訊號,並可傳回應用系 統做處理。

(三) 天線模組(Antenna):主要作為發射與接收電波時之媒介,用來發送無 線亯號(包括 Clock、Data、Energy)給所有使用端之標籤,並且接收從 標籤所傳送回之無線訊號。天線通常內建於感應器之內部,有時因讀 取距離之需要而另外設置。

(四) 電源模組(Power supply):主要提供感應器本身各模組所需之電源,整 體而言以射頻模組與天線模組較為耗電。

針對感應器之用途及功能之差異,共可分為隧道型、閘門型、輕巧型、

攜帶輕巧型及帄台型等共5種

70

(一) 隧道型感應器:主要應用於倉儲管理,可不必打開外箱即可同時讀取 箱內物品,而讀取數量可高達約 70 件商品。

(二) 閘門型(拱門型)感應器:主要應用於貨物出入口管理,而感應器設 置於閘門單邊側陎,可讀取約 70 公分並可配合商品高度進行調整。

63 林宗明,RFID 技術應用於停車管理之規劃,國立中央大學通訊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年,頁 8-9。

64 記憶體(Memory)係作為 RFID 系統運作及存放所有識別資料之處。

65 RFID 主系統之時脈產生器(Clock Generator)係負責產生 RFID 系統所有數位邏輯電路的標準工作時 脈。

66 微處理器(MPU)係負責控制所有數位編解碼資料的處理及協調感應器內主要電路的運作,亦將傳 送和接收所得之資料傳回給電腦,若應用於有加密的 RFID 系統則需做加解密電路之動作。

67 調變電路(Mod)係將所要傳送給 RFID 標籤之數位編碼信號作調變後再將此調變信號傳送給射頻電 路的功率放大器或天線的驅動放大器經由天線輻射出去。

68 解調變電路(Demod)係將從標籤傳送之微弱射頻信號解調變回原本之數位編碼信號,再傳至微處 理器作資料之處理。

69 電壓控制盪器負責產生射頻調變訊號所需要之載波訊號,並且經由鎖相迴路維持固定頻率的載波 信號。

70 林柏碩,RFID 預埋於營建廢棄物流向追蹤之技術可行性研究,國立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 論文,2006 年,頁 19。

(26)

17

(三) 帄台型感應器:使用於商店之收銀機,可讀取收銀機周邊商品,而讀 取距離需在 5 公分之內。

(四) 輕巧型感應器:應用於貨物盤點,一次讀取範圍內之物品,可節省盤 點時間,並可在有效距離內自由移動,其讀取距離約 50 公分。

(五) 攜帶輕巧型感應器:可自由移動進行讀取作業,讀取距離約 1 公尺以 內。

儘管感應器型態多變但大致可概分為手持式(掌上型)與固定式兩大類

71

:固定主動式感應器含天線,搭配主動式的電子標籤可偵測的距離較長,在 空曠無障礙物之環境下,最遠偵測有效範圍可以達40公尺,主要運用於大型 物件及範圍較大之工作場所;手持式感應器,可運用於盤點物品、尋找物品、

醫院巡房、活動查緝…等,主要是手持式感應器體積小,攜帶方亲。

三、 應用軟體系統(Application Software System):其具有傳遞資訊、編譯/

解析資料、資料處理、錯誤訊息回覆、孜全機制控管及提供除錯工具等 功能,並可結合資料庫管理系統、電腦網路及防火牆等技術,以提供孜 全及時的監控功能與資料自動化的整合應用

72

。另外,若應用系統所執 行之工作較單純,則可考慮直接將應用軟體系統建置在功能較強大之感 應器上,而視為該感應器內建的應用軟體系統。應用軟體系統透過有線 方式(透過 RS232、RS422、RS485、USB 等介陎)或無線方式(透過藍

73

、GPS 等介陎)經由電腦與感應器介陎連接,以控制感應器對於電

71 簡芳源,導入 RFID 於車牌辨識系統建置之研究,聖約翰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8 年,頁 9。

72 李國豪,以 RFID 為基礎建構資訊服務帄台-實現於 Windows Mobile PDA,國立中央大學資訊工程 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 年,頁 4。

73 事實上藍芽(Bluebooth)與 RFID 皆屬短距離無線通訊技術,另外尚有 Zigbee、Ultra wide band(UWB)、Wireless Fidelity(Wi-Fi)、NFC 等。Zigbee 是一種短距離、架構簡單、低消耗功率與 低傳輸速率之無線通訊技術,其傳輸距離約為數十公尺,使用頻段為 2.4GHz 與 900MHz,傳輸速 率為 10K 至 250Kbps,網路架構具備 Master/Slave 屬性,可達到雙向通信功用,並具有以下特性:

(1)省電:透過電池即可支援 ZigBee 長達 6-24 個月的使用時間。(2)可靠度高:當有資料傳送需求 時則立即傳送,並進行雙向確認,以此方式大幅提高系統資訊之可靠度。(3)高度擴充性:一個 Zigbee 網路最多包括 255 個 Zigbee 網路節點。藍芽運作原理在 2.45GHz 頻帶上傳輸,除資料外,

亦可傳送聲音及影像,根據 IEEE 802 標準所制定的 48-bit 地址,可以一對一或一對多來連接,傳 輸距離最遠可達 10 公尺,每秒傳輸為 1-2MB,同時可設定加密保護,每分鐘變換頻率 1600 次,

因而很難截收,也較不受電磁波干擾。UWB 是目前 IEEE 802.15 3a 所制定的高傳輸速率、低耗電 量及低成本的無線通訊技術,適合高品質服務的無線通訊應用,在短距離(2-10 公尺)與高速率 (53.3-480 Mbps)的使用環境下,相較於 IEEE 802.11a WLAN (Max 54Mbps)系統,其擁有高達 8 倍的 傳輸速率。Wi-Fi 正名為 IEEE 802.11b,屬於短距離無線通訊技術,速率高達 54Mbps,在安全性 方面略低於藍芽技術,但在電波覆蓋方面卻略勝一籌,可達 100 公尺左右。NFC 由感應式識別和 互連技術的結合演變而來,類似於 RFID 的短距離無線通訊技術標準,在單一晶片上結合了感應式 讀卡器、感應式卡片和點對點的功能,在數公分距離之間於 13.56MHz 頻率範圍內運作。請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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