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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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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权理事会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 第三十七届会议

2021 年 1 月 18 日至 29 日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 16/21 号决议附件第 5 段提交的 国家报告 *

缅甸

*

本文件原文照发。文件内容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秘书处表示任何意见。

大 会 Distr.: General 2 November 202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2)

目录

页次

一. 导言 ... 3

二. 方法和协商进程 ... 3

三. 建议落实情况 ... 3

A. 加入国际人权条约的进程 ... 3

B. 关于人权委员会的事项 ... 3

C. 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合作 ... 4

D. 改革进程― ―法治、民主化和人权改革 ... 4

E. 着手经济发展 ... 6

F. 善治和土地问题落实情况 ... 7

G. 保护弱势群体的落实情况 ... 8

H. 促进性别平等和不歧视的落实情况 ... 9

I. 卫生与教育... 11

J. 关于信仰间友谊、仇恨言论、表达自由及和平集会的措施 ... 13

K. 公民身份、境内流离失所者和人口贩运 ... 14

L. 停火与民族和解 ... 16

四. 其他活动 ... 17

五. 结论 ... 18

(3)

一. 导言

1. 2015 年 11 月 2 日至 13 日,在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审议了缅甸的人权 状况。会上,缅甸接受了所提出 281 项建议中的 166 项。本报告反映了 2015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缅甸人权状况的发展,包括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结果建议的 落实情况和人权保护方面的挑战。

2. 在全国民主联盟赢得 2015 年大选和新政府组建后,政治方面发展良多。本 报告着重说明了缅甸的积极行动,不仅针对已接受的建议,也针对第二轮审议期 间收到的建议,并反映了缅甸当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

二. 方法和协商进程

3. 本报告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2011 年 4 月 12 日 A/HRC/RES/16/21 号决议汇 编。

4. 为了落实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成立了由副总统吴敏瑞领导的全国委员会。

按照缅甸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建议,国家一级委员会决定按部门指定 12 个工作委 员会负责落实建议。由缅甸国家人权委员会提供咨询,由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主 持,并在丹麦政府的技术援助下,举办了落实工作研讨会,以增进对普遍定期审 议及其落实工作的了解。此外,由各部门高级代表组成的报告编写委员会由联邦 总检察长担任主席。在开发署的支持下,报告编写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 组织了一次会议,征求民间社会组织的意见。

三. 建议落实情况

A. 加入国际人权条约的进程

建议 143.1、143.2、143.3、143.4、143.5、143.6、143.7、143.8、143.9、

143.10 、 143.11 、 143.12、 143.13 、 143.14 、 144.1 、 144.2 、 144.3 、 144.4 、 144.5 、 144.6 、 144.7 、 144.8 、 144.9 、 144.10 、 144.11 、 144.12 、 144.13 、 144.14 、 144.15 、 144.16 、 144.17 、 144.18 、 144.19 、 144.20 、 144.21 、 144.22、144.23、144.24、144.25、144.26、144.27

5. 缅甸于 2017 年 10 月 6 日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在 2019 年 9 月 27 日的联合国条约活动上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 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缅甸正在为签署《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做必要的准 备。

B. 关于人权委员会的事项

建议 143.42、143.43、143.44、143.45、143.46、143.47、143.48

6. 依照《巴黎原则》,缅甸人权委员会根据《缅甸人权委员会法》设立。

(4)

C. 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合作

建议 143.49、143.50、143.51、143.52

7. 关于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合作,在相关利益攸关方的积极参与下,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至 20 日举行了一次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制度的研讨会。缅甸 为秘书长缅甸问题特使克里斯蒂娜·施拉纳·比尔格纳女士总共十次访问提供了 便利。经缅甸政府接受,特使在内比都的办事处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开始运作。

8. 缅甸还一直与联合国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特别代表普拉米拉·帕滕女士合作。

2018 年 12 月 7 日,缅甸与联合国签署了联合公报,以更好地预防和应对该国与 冲突有关的性暴力问题。为执行联合公报,2019 年 3 月 26 日成立了预防和应对 冲突中性暴力问题国家委员会,该国家委员会正在与联合国机构协商起草行动计 划。

9. 此外,缅甸与比西尼娅·甘巴女士领导的联合国秘书长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 特别代表办公室之间的合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开展了若干能力建设活动,

包括 2018 年底和 2019 年与秘书长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特别代表办公室合作举办 的讲习班和培训员培训,所有省邦和州负责这一问题的所有高级协调官员都参加 了培训。

10. 关于防止武装冲突中杀害、残害和性暴力侵害儿童的问题,2020 年初通过 了《防止武装冲突中杀害、残害和性暴力侵害儿童国家行动计划》。根据这项国 家行动计划,相关政府机构一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提高认识活动。政府已请联合 国国家监测和报告任务组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协助开展关于新《儿童权利法》的 全国宣传运动,并执行“国家行动计划”。

11. 为防止缅军(缅甸武装部队)再次被列入附件,国防部一直与联合国国家监测 和报告任务组密切合作,以便在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上取得进一步改善。

D. 改革进程――法治、民主化和人权改革

建议 143.15、143.18、143.19、143.20、143.21、143.22、143.30、143.64、

143.65、144.72、144.73、144.74、144.75、144.76、144.77、144.82

法治

12. 为提高行政部门的能力,并与时俱进,联邦政府各部正在审查和修订现有法 律,并酌情颁布新法律。一些部委还设立了法律部门。

13. 在每个议会,立法过程都是透明的,每项法律在起草阶段都听取了公众的意 见和反馈。为了通过有关法治的政策,成立了由国务资政领导的安全、稳定和法 治委员会。

14. 联邦政府通过 2017 年 2 月 9 日第 14/2017 号通知,建立了由联邦总检察长领 导的 17 名成员组成的法治中心和司法部门协调机构。所有省和邦都设立了法治 中心和司法部门的次级协调机构。自 2015 年以来,开设了四个法治中心,并向 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司法部门协调促进法治全国会议于 2018 年 3 月成功举行,

五年战略计划(2019-2023 年)获得通过,目前正在根据会议成果实施,主题是

“司法为民”。

(5)

15. 《法律援助法》于 2016 年颁布。不同的法律援助机构正在联邦、省、邦、

县和镇各级组建。国内法律框架允许死刑,但自 1988 年以来没有执行过死刑。

在此期间,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赦免了 20 人,释放了 57,034 名囚犯。

16. 联邦最高法院和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向相关官员发布了《道德守则》。联邦 总检察长办公室实施了题为“走向法治”的五年战略计划(2015-2019 年)。根据 这一战略,出版了面向法律工作者的《公平审判标准指南》。由法律官员组成的 法律研究小组正在研究核心人权文书,以促进人权。

17. 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成功建立了缅甸法律信息系统,使 公众和外国投资者能够方便地获取法律信息。联邦最高法院正在实施司法机构五 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2 年),其主题是“为所有人改进司法”,以促进和扩 大公众获得法院服务的机会,并加强司法独立。

18. 根据《司法官员保护法》和《律师协会法》,应保证法官和律师在履行其专 业职责时不受干扰。

19. 作为律师协会改革进程的一部分,根据当前形势,2019 年 6 月 10 日颁布了

《修正律师协会法的法律》。2020 年 8 月 2 日,全国各地举行了律师协会选举,

选出了 11 名律师协会成员。缅甸独立律师联合会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正式注 册。根据《联邦宪法》第 354 (c)条,法律专业人员可以自由加入任何专业联合 会。

20. 内政部正在重组缅甸警察部队,以便更有效地为公众利益服务,并成为人民 信任和依赖的可信、熟练和称职的安全部队。

21. 为了提高能力和加强国际合作,缅甸与国际和区域组织缔结了协定并开展合 作。

22. 在其五年项目中,缅甸警察部队侧重于法律框架和程序、社区警务、人群管 理和不歧视等领域。

23. 国家预防犯罪战略(2018-2020 年)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推出。

承诺发展民主

24. 全国民主联盟赢得了 2015 年大选,自承担政府责任以来,一直在开展民主 改革。

25. 在立法部门,2019 年 2 月 19 日成立了修订 2008 年《宪法》联合委员会。

26. 在执行部门,作为行政改革的一部分,内政部的一般行政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移交联邦政府办公室。这将使该部门更好地响应公众需求,更加廉洁奉 公,不徇私腐败,能够依照法律、规则和程序有效地履行职责。

27. 在司法部门,联邦所有法院均实施了国家案件管理方案,并发展了法院主导

的调解制度。

(6)

保护和促进人权

28. 由于保护和促进人权在报告的相关章节有所描述,本节的讨论将是一般性 的。新闻部通过广播、电视和日报发表和广播有关人权的教育报道、访谈节目、

新闻和文章。

29. 正在建立国家人权机制,以保护和促进人权,落实普遍定期审议的建议。

30. 向新生儿发放出生登记(出生证)以确保他们的基本人权。已经通过了一项国 家教育战略,以确保每个学龄儿童都有机会接受优质教育,并且在提供教育机会 方面没有任何歧视。

31. 此外,教育部正在基础教育课程和教育学院课程中开发针对小学、初中和高 中的基本人权课程。各所大学的法律系把人权作为一门学科来教授。仰光大学法 律系也将人权作为一门学位课程教授。

32. 为落实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都有机会接受教育的原则,2019 年 12 月 3 日成立了残疾人教育小组委员会,以增进有残疾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在教育 和职业培训方面的学习机会。该小组委员会包括相关部委、国际非政府组织、非 政府组织、联合国机构和许多残疾人协会的代表。

33. 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代表与劳工组织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签署了《执行缅 甸体面工作国家方案(2018-2021 年)的谅解备忘录》。

34. 目前正在与相关部委、非政府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和法律专家 合作,根据当前形势对 1999 年《海外就业法》进行审查和修订。自 2017 年以 来,劳工、移民和人口部一直在仰光和曼德勒运作管理移民工人离境前情况介绍 课程中心,并提供与相关国家有关的提高认识培训。

35. 缅甸酌情任命了缅甸各处大使馆的劳工专员,以保护缅甸移民工人的权利,

解决工人纠纷,并为劳工、移民和人口部提供最新信息。

E. 着手经济发展

建议 143.31、143.32、143.33、143.34、143.35、143.36、143.37、143.38、

143.39、143.40、143.41、143.104

36. 为了促进缅甸的经济发展,政府最初于 2016 年 7 月推出了一项十二点经济

政策,并得到了 2017 年 11 月推出的七点投资政策的支持。在通过这些补充政策

后,缅甸政府制定了《2018-2030 年缅甸可持续发展计划》,这是一项更全面的

中长期计划,包括 5 项目标、28 项战略和 251 项行动计划。目标和行动计划旨在

维持政治和经济稳定,同时激发私营部门主导的经济增长,促进以人为本的社会

发展和加强环境保护。《缅甸可持续发展计划》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完全一

致,也是为了促进缅甸从传统的部门规划制度转向更加现代的战略规划制度,从

而有效利用公共支出,实现《缅甸可持续发展计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行动计

划。新的《缅甸投资法》和《缅甸公司法》分别于 2016 年和 2017 年颁布,旨在

创造有利环境,吸引负责任的国内外投资,以实现这些目标。此外,为了进一步

方便商业活动,于 2018 年 8 月推出了一个网上公司注册系统,即缅甸公司在线

(https://www.myco.dica.gov.mm)。2016 年颁布的《仲裁法》基本以 2006 年联合国

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为基础,完全符合管辖国际商业争端解决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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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根据第 2/2018 号总统指令(2018 年 11 月)开发的缅甸项目银行(www.project bank.gov.mm)以可公开访问的在线战略项目数据库的形式推出,该数据库定期更 新,包含经过严格筛选程序确定的战略项目,旨在提高透明度,并加强使用公开 和竞争性的公共部门采购做法。2020 年 2 月,规划、金融和工业部还成立了一个 公私伙伴关系中心,协助有兴趣资助缅甸公私伙伴关系项目的投资者建立更清 晰、更透明的途径。

38. 若干项亟需的法律得到颁布,有助于建立更健全的监管体系和有利的投资环 境,包括《工业设计法》(2019 年)、《商标法》(2019 年)、《专利法》(2019 年)、《版权法》(2019 年)、《收入管理法》(2019 年)、《消费者保护法》(2019 年)、《缅甸宝石法》(2019 年)、《科学、技术和创新法》(2018 年)、《收入上诉 法》(2018 年)、《森林法》(2018 年)、《缅甸旅游法》(2019 年)《石油和石油产 品法》(2017 年)、《石油手挖井法》(2017 年)、《内陆水运法》(2017 年)、《新 植物品种保护法》(2016 年)、《金融机构法》(2016 年)、《工资支付法》(2016 年)、《商店和机构法》(2016 年)、《工会税法》(2016 年)、《特定货物税法》

(2016 年)、《铁路运输法》(2016 年)、《公路运输作业法》(2016 年)和《公寓 法》(2016 年)。

39. 为了实现缅甸所有省和邦的公平发展,缅甸政府将所有省和邦划分为发达、

中等发达或欠发达地区,并向投资者提供一系列相应的投资激励措施。金融普惠 努力继续主要关注农业从业者、低收入家庭和面向微小中型企业的服务。

40. 缅甸正在改善道路连接,扩建农村道路网络,促进基层旅游业发展,以减少 贫困,提高农村生产力。根据缅甸生活状况调查(2017 年),贫困率相应减少了一 半,从 2005 年的 48%降至 2017 年的 24.8%。

F. 善治和土地问题落实情况

建议 143.80、143.81、143.82、143.83、143.84、143.85、143.86、143.87、

143.123、143.124

41. 《警察纪律法》和《刑法典》禁止对被拘留者和嫌疑人实施酷刑。任何被指 控对被拘留者施加酷刑的警方人员都将受到调查,一旦被判有罪,将对其采取适 当行动。根据《警察纪律法》,2017 年针对 16 名警察采取了行动,2018 年有 22 名,2019 年有 13 名。此外,2017 年和 2018 年分别有 7 名和 4 名警察根据《刑 法》被起诉。为打击警察队伍中的腐败现象,2017 年对 47 名警官和 41 名其他级 别的警察采取了行动,2018 年分别为 39 名和 36 名,2019 年分别为 36 名和 35 名。2017 年对不遵守法律程序的 99 人采取了行动,2018 年为 133 人,2019 年为 119 人。缅甸警察部队的法律、条例和程序也正在审查修订中。

42. 由于腐败是法治的一大障碍,缅甸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关于反腐 败的提高认识活动在从小学到大学的各级院校都有开展。在 22 个部委/组织内设 立了预防腐败股。根据 2013 年《反腐败法》,2016 年至 2019 年起诉案件共计 179 起。被起诉人中有一名邦首席部长和一名副部长。2016 年至 2019 年期间,

89 亿缅元归还国家预算,没收 32 亿缅元和 4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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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一站式服务已在 316 个乡镇开放,为公众提供快捷服务。还推行了移动服务 交付团队。《公务员法》起草委员会正在为起草《公务员法》制定标准作业程 序。

44. 有关主管部门正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各项规则和程序,为农田、空地、

休耕地、处女地和政府处置土地发放许可、许可证、土地保有证和土地使用许可 证。土地登记制度也已实施。成立了由第二副总统主持的没收农田和其他土地中 央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在内比都、各省、邦、县和镇均下设小组委员会。委员 会为 1988 年后土地被没收的农民审查并解决土地问题。

45. 国家土地使用委员会成立了起草国家土地法和协调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工作委 员会以及起草国家土地法支持工作组。

G. 保护弱势群体的落实情况

建议 143.25、143.26、143.53、143.54、143.55、143.56、143.57、143.58、

143.59、143.102、143.103、143.72、143.73、143.76、143.77

46. 2019 年 9 月 27 日,缅甸成为《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 任择议定书》的缔约国。2020 年 6 月 8 日,缅甸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

《最低年龄公约》,以防止童工现象,并确保缅甸儿童的权利和安全。

47. 缅甸消除童工方案(2019-2033 年)已经通过。为了执行《消除童工现象国家 工作计划》,2018 年 2 月 5 日成立了由第一副总统担任主席的国家级委员会。在 从国家到省和邦各级也成立了消除童工委员会。

48. 2019 年 7 月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其各项议定书颁布了新的《儿童 权利法》,以便为儿童的最大利益服务。在仰光和曼德勒设立了儿童法院。在其 他地方,乡镇法官被授予裁决儿童案件的权力。修订《幼儿保育和发展法》的法 律于 2018 年 6 月 6 日颁布。《国家幼儿干预战略计划》(2017-2021 年)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启动。

49. 设立了国家儿童权利委员会及其小组委员会,以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自 2015 年以来,社会福利部一直使用案件管理系统作为基层的儿童保护系统。在 乡镇一级,已经培训和部署了 259 名案件管理员。该系统得到扩充,以涵盖对妇 女、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保护。

50. 防止强奸儿童和提供快速有效响应措施的行动计划已经实施。

51. 预防、护理和保护被遗弃儿童协会就减少和保护被遗弃儿童提供培训员培 训。在缅甸全国妇女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省和各邦开展了关于生殖健康的提高 认识活动,以消除遗弃儿童和暴力侵害妇女的行为,并避免意外怀孕。缅甸妇女 事务联合会和缅甸妇幼福利协会是缅甸全国妇女委员会的成员,在省、邦、县、

镇、街区和村的妇女发展和妇女生命保护方面提供必要的援助。

52. 缅军一直与联合国国家监测和报告任务组合作,以有效防止招募未成年人。

因此,在 2020 年 6 月 9 日提交的联合国秘书长报告的附件中,缅军已被移出名 单。

53. 此外,《儿童权利法》规定,任何人因未能有系统地进行检查而将未满 18

岁者招募、征召或征募进入国防部门,可被处以最高可延长至两年的监禁,并可

(9)

被处以罚款。如果罪行是故意犯下的,罪犯可被处以最高五年的监禁。任何人招 募未满 18 岁者加入非国防部的其他武装团体,可被判处最高五年的监禁。此 外,任何人在战斗中使用未满 18 岁者,可被处以最高十年的监禁。

54. 2019 年成立了防止武装冲突中六种严重侵害儿童行为委员会和工作委员 会,委员会已经批准了防止武装冲突中杀害和残害儿童以及对儿童实施性暴力的 国家行动计划。

55. 缅甸于 2015 年向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委员会提交了第四次 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特别报告也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提交。

56. 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和缅甸联邦共和国常驻代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签署了《终止冲突中性暴力承诺宣言》。随后,成立了预防和应对 冲突相关性暴力问题国家委员会。

57. 为了保护 12 岁以下的女性,2019 年修订了《刑法典》第 376 条,特别是其 中的第(3)款,现在该款规定,“凡强奸 12 岁以下女性者,应被判处终身监禁或 20 年监禁”。为了保护受暴力影响或易受暴力伤害的妇女和少女,社会福利部 在仰光、曼德勒、腊戍和毛淡棉建立了一站式妇女支助中心。

58. 与积极参与妇女权利问题的各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和妇女组织合作起草了

《保护和防止暴力侵害妇女法案》,以加强对受害妇女和女童的保护,使她们能 够享受自己的权利。社会福利部向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的妇女提供生计培训,并 为弱势群体提供儿童友好型空间和社会心理支持。社会福利部从 2016 年 11 月 30 日起开通了 24 小时帮助热线(电话服务),供直接询问和寻求帮助。

H. 促进性别平等和不歧视的落实情况

建议 143.23、143.24、143.60、143.61、143.62、143.63、143.66、143.67、

143.68、143.69、143.70、143.71、143.78、143.79、143.118

59. 《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第 21 (a)条、第 347 条、第 350 条和第 368 条规定 促进性别平等。为实施《提高妇女地位国家战略计划》(2013-2022 年),组织了 四个技术工作组。根据《全国停火协定》第 23 段,政府的目标是实现 30%的妇 女参与和平进程,在第三次联邦和平会议上参与的妇女比例达到 22%。农村发展 部一直在实施社区推动发展项目和增强农村生计和收入项目。在这些项目中,参 与村级支助委员会的妇女达到了 50%,以确保平等参与、领导和决策权以及同工 同酬。性别平等被纳入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学校课程,并也将被纳入大 学课程。

60. 2018-2019 财政年度,行政总署为街区和村组一级的女性行政人员举办了能 力建设讲习班,有 104 名女性行政人员参加。2015 年有 42 名女性行政人员,

2019 年增加到 109 名。

61. 缅甸军队允许妇女参军。自 2012 年以来,她们可以通过参加诸如女性军校

学员课程、女性护理学员课程、女性医学学员课程、女性士官课程、女兵课程等

培训课程自愿加入缅军,并享有与男性相同的权利。

(10)

谋杀,将处以死刑。根据零容忍政策,缅甸军队不允许任何成员行动不受惩罚。

军方对每一名侵犯公民权利的成员都采取了严厉的行动。2016 年至 2020 年 2 月 期间,3 名军官和 49 名其他级别的人员,共计 52 人,因犯下上述罪行而受到惩 罚。

63. 卫生和体育部发布了《应对性别暴力的医疗保健指南》,已分发至政府医院 和医疗保健中心,并附有关于严格执行的说明。为了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作为试点项目,卫生和体育部正在有 1,000 个床位的综合医院(内比都)和品达亚 综合医院建立一站式危机中心。

64. 内政部一视同仁地向所有囚犯提供医疗保健、食物、职业技能、正规教育、

娱乐以及体育锻炼和宗教活动。内政部允许缅甸国家人权委员会、地区法院、地 区法院和州法院的法官、联邦最高法院、人民院公民基本权利委员会、民族院公 民基本权利、民主和人权委员会以及红十字委员会访问和观察监狱。

65. 依照《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2015 年颁布了《残疾人权利法》,其规 则也于 2017 年颁布。根据该法成立了全国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全国委员会正 在落实 2019 年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委员会会议的 22 项结论性意见。

66. 母婴现金转移方案正在钦邦、若开邦、克伦邦和克耶邦以及那加自治区实 施。这些地区的所有孕妇和 2 岁以下儿童每月有资格获得 15,000 缅元的福利。

67. 根据 2016 年《老年人法》,85 岁及以上的老人每月可获得 10,000 缅元的社 会养老金。社会福利部通过建立学校和护理中心以及提供现金和实物援助,为残 疾人提供服务。2015 年《族裔权利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实施任何意图 或可能在族裔群体之间煽动仇恨、敌意和不和的行为”。任何人不得以煽动缅甸 国民之间的任何仇恨、争端、冲突和敌意为目的进行活动,采取行动或行事。凡 违反上述规定者或因有力证据而被指控违反者,应被处以不超过 2 年的监禁,或 不超过 20 万缅元的罚款,或两者并处。

68. 在教育部门,正在努力实现从小学到大学的平等受教育机会,并确保大学入 学依据的是学生的素质,而不论国籍、宗教、种族、残疾、社会地位和/或性 别。根据相互尊重、理解差异和多样性以及保持积极心态和展望可持续和平的概 念,制定了基础教育新课程。

69. 对于偏远和边境地区,特别从当地居民中招聘新教师。对小学进行升级,并 招聘助教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教授少数民族语言。向没有完成基础教育的学龄儿 童提供职业培训。为了实现所有族裔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偏远族裔社区地区和 边境地区的贫困家庭的儿童在族裔青年培训学校接受免费基础教育。

70. 2016 年 4 月 1 日,成立了族裔事务部,旨在为所有族裔人民实现平等的公民 权利,保护族裔文学和文化,促进族裔团结和社会经济发展。族裔事务部根据

《国家宪法》促进社会生活的发展,包括语言、文学、艺术、文化、习俗和宗

教、历史遗产、和平以及各民族的权利。除了促进缅甸族裔群体的利益之外,政

府还在起草规则,以保护族裔人民权利,促进该国所有居民的福利。

(11)

I. 卫生与教育

建议 143.105、143.106、143.107、143.108、143.109、143.110、143.111、

143.112、143.113、143.114、143.115、143.116、143.117

71. 卫生和体育部已经制订并正在实施国家卫生计划(2017-2021 年)。为了实现 全民健康覆盖,国家卫生计划旨在加强国家卫生系统,为全民健康覆盖铺平道 路,选择了一条明确有利于穷人的道路。供应面是否准备充分对于向社区提供有 效医疗保健服务至关重要。为了做好供应面的准备,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并实施了 包容性城镇卫生计划和邦/省卫生计划。国民健康账户(2016-2018 年)已经编制完 成,初步调查结果已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为了建立国民健康保险制度,与 相关部委合作起草了《国民健康保险法》。从 2016 年到 2019 年,全国各地开设 了 21 家新的医疗站、71 家乡村卫生中心和 92 家次级乡村卫生中心。此外,42 家传统医学医院和 210 个乡镇传统医学诊所向社区提供传统医疗服务。

72. 缅甸于 2018 年 6 月设立了营养促进指导委员会,并制定了 2018/19-2022/23 年多 部门营养 行动计划,以 减少母亲 、儿童和少女 各种形式 的营养不良 。

《2017-2021 年预防和控制非传染性疾病战略计划》和《2017-2021 年国家癌症控 制方案》也正在实施中。自 2018 年以来,卫生和体育部公共卫生司健康促进处 在农村地区建立了 1,849 个乡村卫生中心中的 560 个,它们又被称为非传染病控 制诊所,旨在有效管理非传染性疾病的筛查工作,因此该股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 颁发的“李钟郁博士公共卫生纪念奖”。2020 年现有 1,316 个乡村卫生中心。社 区诊所主要面向占缅甸人口 70%的农村人口。

73. 《标准化健康信息手册》于 2017 年分发,并翻译成 55 种族裔语言;面向基 本保健工作人员的指南和标准操作程序已编入移动应用程序,并分发给镇医务干 事、站医务干事和基本保健工作人员。

74. 2018 年,中央学校卫生委员会得到改革。国家学校卫生战略计划(2017-2022 年)已经制定并正在实施。2017 年 10 月举办了主题为“运动即医药”的健康缅甸 研讨会。2019 年 5 月举行了“今日体育促进活力明天”研讨会。为更有效地开展 工作,与国际组织合作成立了运动即医药咨询委员会缅甸国家中心。

75. 对于暂时流离失所者,保健服务通过诊所以及流动保健小组和专家小组提 供。这些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如传染病监测、免疫方案、孕产妇和五岁以下 儿童保健服务、老年人保健、病人转诊到附近医院和健康教育。

76.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法》于 2018 年 2 月修订,为吸毒者提供更好的保健 服务。《精神卫生法》的制定也在进行中,以避免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并提供 更好的保健服务。为了在监狱中提供更好的医疗保健,2016 年开始筹备工作,

2019 年 7 月与内政部举行了一次协商会议。与地方和国际卫生组织如无国界医生 组织、联邦抗逆转录病毒疗法供应和国家援助控制方案合作,向艾滋病毒/艾滋 病、结核病和疟疾患者提供保健服务。

77. 医务部门正计划扩大综合医院的老年病房,以改善老年人的健康。2019 年 3

月开展了老年人护理人员培训,为老年人、残疾人和退休政府工作人员提供优先

保健服务。负责食品、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的食品药品管理局正在参与起草相关法

(12)

78. 为了向所有孕妇和母亲提供优质生殖健康服务,实施了生殖健康五年战略计 划(2014-2018 年)。制定了缅甸消除可预防孕产妇死亡战略(2017-2021 年),目标 是到 2030 年将孕产妇死亡率从每 10 万例活产死亡 173 例降至每 10 万例活产死 亡 92 例。《2020 年计划生育实施计划》也正在进行中。

79. 政府卫生总支出在 10 年内增加了 15 倍,达到政府支出的 3.67%;从 2010- 11 财年的 760 亿缅元到 2019-2020 财年的 11,720 亿缅元。

80. 2015 年至 2019 年,通过利用政府拨款、国际援助和世界银行贷款,卫生部 门的预算拨款逐年增加。156.3 亿缅元用于孕产妇和生殖健康活动,338.6 亿缅元 用于儿童健康发展活动,180.5 亿缅元用于营养促进活动。此外,每年疫苗总费 用的 31%由政府出资,其余 69%由全球疫苗和免疫联盟出资。年度疫苗费用占年 度卫生预算总额的 1%。在 2019-2020 预算年度,年度疫苗总费用(3,190 万美元) 中,980 万美元由政府出资。

81. 制定了《缅甸卫生人力资源战略》(2018-2021 年),以培养充足、有能力和 有生产力的卫生劳动力,并予以有效利用。在所有省和邦开设了 22 所助产学 校。将在钦邦的哈卡开办一所新的助产学校。护理和助产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中 有 10%来自偏远地区(包括若开邦)和自治地区。目前,包括 3 名穆斯林学生在内 的来自若开邦的 35 名学生正在医科大学学习。此外,分别有 89 名学生和 23 名 学生在攻读护理文凭和助产文凭。2021 学年还计划在若开邦皎漂镇开设一所新 的护理和助产学校。

82. 为了协助缅甸政府努力预防、控制和治疗若开邦的冠状病毒病(COVID-19) 疫情,缅甸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通过了一项行动计划,向若 开邦的所有境内流离失所者和弱势社区提供必要的援助。根据该行动计划,红十 字国际委员会提供了个人防护设备材料、洗手和消毒设施,分发了与 COVID-19 有关的信息、教育和宣传,开展了提高认识活动,并协助改善公共卫生转诊系 统。涉及的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包括缅甸红十字会,一直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密切合作,切实执行该行动计划。

83. 各级教育均为免费教育。为克钦邦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的辍学青年开设了满 足当地需求的短期职业培训证书课程。正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实施优质基 础教育方案,以便若开邦的学生,包括来自弱势群体的学生,能够获得优质基础 教育。目前正在起草接收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儿童的欢迎学校方案手册,并为无 法上大学的穆斯林学生通过远程教育继续接受教育做了一些准备。

84. 根据《国家教育战略计划》,在教育部门采取了措施,以加强机会,提高质 量和包容性。政策得到放开,学校得到升级,每年都有新学校开学。2018-2019 学年,共有 6,386 所学校升到下一级。2015 年,有 58 所技术学院和学校提供技 术和职业培训方案。2016 年,在政府技术学院、研究所和高中注册的学生人数 为 17,652 人,2017 年为 19,676 人,2018 年为 23,242 人。

85. 正在实施新的 KG+5,4,3 制度,以根据《国民教育法》提供优质教育。为了 儿童的全面发展,与儿童基金会、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亚洲开发银行和其他发展 伙伴合作,为五岁以上儿童(小学和中学)开发了以游戏为基础的课程。

86. 为了使囚犯在监禁期间能够获得职业培训和正规教育,已经做出了系统安

排。

(13)

87. 根据《儿童权利法》,已将学校课程(包括文化、道德和公民教育、生活技 能、艺术(音乐和绘画)、体育和所有核心科目)发展成为符合全纳教育的课程。

J. 关于信仰间友谊、仇恨言论、表达自由及和平集会的措施

建议 143.88、143.89、143.90、143.91、143.92、143.93、143.94、143.95、

143.96 、 143.97 、 143.98 、 143.99 、 143.100 、 143.101 、 144.80 、 144.81 、 144.83、144.84

信仰间友谊活动

88. 《缅甸宪法》保障每个公民平等享有良心自由以及自由信奉和实践宗教的权 利。根据宗教和文化事务部最近的统计,全国不同信仰的宗教建筑现状是:每 673 名佛教徒有一座寺院,每 443 名基督徒有一座教堂,每 493 名穆斯林有一座 清真寺,每 635 名印度教徒有一座寺庙。

89. 根据若开邦咨询委员会关于列出和保护若开邦所有社区的历史、宗教和文化 场所的建议,从 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2 月,内比都议会以及全国各地的省和邦 政府允许修建或翻修的宗教建筑数量分别为:佛教 406 处、基督教 167 处、伊斯 兰教 52 处、印度教 26 处和其他信仰 3 处。

90. 监狱里实行礼拜自由,因为信徒可以根据他们的信仰在平常日子和圣日进行 礼拜。

91. 自 2018 年以来,宗教促进和平组织(缅甸)实施了一些培训方案,以促进宗教 间和谐以及妇女和青年的作用。2019 年 3 月 5 日至 7 日,来自 21 个亚洲国家的 宗教促进和平组织代表在仰光的圣玛丽大教堂举行了亚洲地区多宗教磋商。

92. 信仰间友谊小组(缅甸)已经成立,中央一级有一个小组,省和邦一级有 11 个 小组,县一级有 40 个小组,镇一级有 221 个小组,总共有 173 个小组,以便促 进和平的社会生活,防止宗教冲突,照顾宗教争端的受害者,开展康复工作,通 过在不同信仰团体之间建立相互尊重来维护民族特性。信仰间友谊小组(缅甸)和 宗教促进和平组织(缅甸)于 2019 年 2 月 4 日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目标是通过 信仰间友谊活动实现民族发展和团结。

93. 教皇方济各宗座捐赠了 10 万美元,平均分配给若开邦的不同信仰团体。为 了分享关于暴力和世界各地宗教极端分子造成的战争后果的知识,宗教促进和平 组织(缅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 日在仰光圣玛丽大教堂举办了青年咨询营。

此外,信仰间友谊小组成员参加了在菲律宾、新西兰、中国、柬埔寨、印度尼西 亚和澳大利亚举行的信仰间对话、研讨会和会议。2016 年至 2020 年 2 月,宗教 间友谊小组举行了 257 次讨论会。

仇恨言论、表达和集会自由

94. 《宪法》第 364 条禁止关于社会和宗教问题的仇恨言论,根据该条,正在制

定《防止仇恨言论法案》。由第二副总统领导的国家文化中心委员会由来自各省

和各邦的相关部长组成,以促进文化保护。总统办公室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布

了关于防止煽动仇恨和暴力(或)防止仇恨言论扩散的指令。此后,所有政府机构

(14)

目前正与教科文组织合作,按照其提议举办关于防止仇恨言论的提高认识活动和 能力培训。培训面向联邦和邦/省各级不同部委和部门的政府官员。

95. 多样性和民族和谐中心以及民族和解与和平中心于 2020 年 2 月在仰光举办 了一次关于加强若开邦妇女社会凝聚力作用的讲习班。2020 年 3 月,在若开邦的 17 个镇开展了反仇恨言论运动。2020 年 7 月举行了一次关于审查若开邦反仇恨 言论活动的讲习班,来自 17 个镇代表不同社区的 138 名妇女代表参加了讲习班,

评估了他们的活动。

96. 2014 年《新闻法》规定,新闻媒体人员有权收集信息,按照规定进入某些 办公室、部门和组织的场所。自 2013 年 4 月以来,允许出版私人报纸。电视上 每天以 11 种民族语言播放来自不同邦的地方新闻。媒体人员有权在发生武装冲 突或骚乱、暴乱和公众示威的地区收集新闻。在收集新闻时,根据有关负责组织 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他们应免于逮捕和拘留,任何安全组织不得扣押或销毁与获 取新闻有关的工具。他们也有权要求得到安全组织的保护。新闻部一直在与缅甸 新闻媒体理事会进行磋商,以修订关于媒体人员职责和责任的法律。

97. 关于对举行和平集会或和平游行者的保护,警方应根据 2016 年《和平集会 与和平游行法》第 13 条采取必要的保护和保障措施,防止干扰、骚扰、攻击、

胁迫或阻碍,并保护这些人免受危险。

98. 新闻部还与新闻媒体理事会、教科文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当地新闻和 记者组织合作,如缅甸记者协会、缅甸记者联盟和缅甸记者网络。缅甸新闻媒体 理事会在联邦一级举办了 3 次讲习班,在省和邦一级举办了 12 次讲习班。

99. 根据《联邦选举法》,联邦选举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 1 日举行了 19 个空缺 选区的补选,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举行了 19 个空缺选区的补选。

100. 联邦选举委员会致力于在 2020 年举行自由公正的选举。委员会为选举制 定了五项标准,即必须依法自由、依法公正、透明、可信,选举结果必须反映选 民的意愿。委员会正与国际民主和选举援助学会、民主报告国际、丹麦政党和民 主学会、国际选举制度基金会、荷兰多党民主学会、芬兰政党促进民主组织、卡 特中心和亚洲自由选举网,以及民间社会组织合作解决选举问题。此外,委员会 与 18 个外国驻缅甸大使馆的大使和国家代表进行了磋商,讨论他们在 2020 年大 选方面的援助,包括妇女参政和合作。

K. 公民身份、境内流离失所者和人口贩运

建议 143.119、143.120、143.121、143.122、143.74、144.75

101. 劳动、移民和人口部下属的国家登记和公民事务部已承诺根据 1949 年《缅 甸境内居民登记法》和 1982 年《缅甸公民法》,确保缅甸居民的法律地位。从 2016 年到 2020 年 8 月,向若开邦的 114,112 人发放了 10 岁和 18 岁公民审查卡。

向 80,482 名上交临时身份证的人发放了国民身份验证卡。2016 年 4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若开邦所有城镇都开展了国民身份核查活动,中央机构向 569 人授予 公民身份,向 3,574 人授予入籍公民身份。

102. 在若开邦的实兑、拉代当、包多、谬杭、皎道、弥蓬、皎漂、敏比亚、貌

夺、布帝洞、丹兑、兰里和安镇发放了 19,946 张国民身份验证卡。若开邦发放的

(15)

公民审查卡总数为 10,705 张。为了促进若开邦的和平与稳定,2016 年 5 月 30 日 成立了若开邦落实和平、稳定与发展中央委员会,国务资政担任主席。若开邦人 道主义援助、重新安置和发展联邦项目也于 2017 年 10 月成立。

103. 2017 年 11 月 23 日,缅甸与孟加拉国签署了《若开邦流离失所者返乡安 排》。根据该协议,流离失所者可以自愿和安全地返回他们原来的居住地或由他 们选择的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安全和有保障的地点。对回返的核实工作程序简单,

依据的是过去在若开邦居住的证据。

104. 2017 年 12 月 19 日,缅甸和孟加拉国签署了从孟加拉国遣返缅甸居民问题 联合工作组的职权范围。2018 年 1 月 16 日,两国根据《若开邦流离失所者返乡 安排》,签署了《关于从孟加拉国遣返流离失所的缅甸居民的实际安排》。根据 该协议,孟加拉国必须提供 2016 年 10 月 9 日和 2017 年 8 月 25 日袭击后离开若 开邦前往孟加拉国的流离失所者的名单和信息。潜在的回返者必须用商定的表格 补全清单。缅甸必须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关于重新安置计划、提供生计援助、获 得基本服务和安全安排的信息。缅甸方面已经核实了从孟加拉国收到的名单,并 发回了结果以便执行遣返进程。

105. 2018 年 6 月 6 日,缅甸与开发署和难民署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 忘录,开发署和难民署将支持缅甸政府努力实现流离失所者安全、有尊严和自愿 的回返和重新安置。

106. 政府还根据人道主义规范,向居住在若开邦、克钦邦、克伦邦和掸邦境内 流离失所者营地的境内流离失所者提供援助。在这方面,各部委、省政府和邦政 府以及所有组织都在合作。若开邦有 17 个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邦政府、灾害 管理部、粮食署和国际救援社向它们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为了将境内流离失所 者重新安置到安全和有保障的地方,在若开邦的实兑镇、包多镇和皎漂镇制定了 计划。

107. 克钦邦有 84 个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邦政府、灾害管理部、缅甸红十字 会、粮食署、难民署、儿基会和好心人为它们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一些境内流 离失所者正在根据自己的意愿返回原籍地,邦政府正在加快他们的回返。截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掸邦有 23 个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邦政府、灾害管理部、缅 甸红十字会、粮食署、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其他民间社会组织向它们提供了人道 主义援助。克伦邦的棉因季乌地区有两个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邦政府和灾害管 理部、社会福利部和好心人向它们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对境内流离失所者的职 业培训旨在实现性别平等和增加就业机会。

108. 红十字运动向居住在貌夺和布帝洞镇的所有社区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包 括食品、基础设施支助、种子、现金支助以及工作换现金方案。关于教育服务,

儿基会为若开邦和克钦邦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的 26,472 名儿童建设了临时学校。

为 500 名失学儿童提供了设施,使他们能够上非正规的一级班,有 551 名儿童能

上二级班。在若开邦的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和基础教育学校共任命了 497 名志愿

教师。在孟道镇,在若开邦政府的监督下,建造了新的校舍和工作人员宿舍,开

展了相关任务。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的儿童在这些学校学习。在拉坡考境内流离

失所者接待中心,学生获得了必要的教学辅助设备。若开邦人道主义援助、重新

(16)

109. 政府根据《联合国关于境内流离失所问题的指导原则》,通过了《重新安 置境内流离失所者和关闭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的国家战略计划》。这一战略为关 闭境内流离失所者营地、康复和找到结束流离失所现象的解决办法提供了框架。

2020 年 2 月 25 日成立了一个国家级委员会,在全国实施该战略。

打击人口贩运

110. 缅甸将打击贩运人口视为一项国家事业,并一直根据现行法律开展打击贩 运活动。缅甸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议定书,包括关于 贩运人口的《议定书》。此外,缅甸还是《东盟打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 公约》的成员。

111. 根据国际规范和惯例,缅甸正在起草一项新法律,以取代现有的《打击贩 运人口法》。缅甸已经通过并正在实施关于合作、预防、起诉和保护的第三个五 年行动计划(2017-2021 年)。缅甸警察部队打击贩运人口司设立了 3 个分处、20 个工作队、60 个排、3 个儿童保护股和 9 个排,以加强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 的工作。2017 年至 2019 年,调查了 670 起贩运人口案件,对 1,129 名犯罪人采 取了行动,涉及受害人 864 名。

112. 缅甸警察部队和泰国皇家警察之间以及缅甸警察部队和泰国特别调查部之 间关于合作打击贩运人口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缅甸-泰国打击贩运人口边境合 作办公室已经成立。缅甸还建立了中缅边境联络处,以合作打击人口贩运现象,

中缅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以合作打击人口贩运。

L. 停火与民族和解

建议 143.16、143.17、143.28、144.29

和平进程

113. 和平进程是现任政府的优先事项。由国务资政担任主席的民族和解与和平 中心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成立。民族和解与和平中心的建立是走向民族和解与和 平的第一步。和平委员会也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成立,委员会不仅负责执行民族 和解与和平中心制定的政策,还负责与族裔武装组织谈判和平。

114. 2015 年 10 月 15 日,政府和八个族裔武装组织签署了《全国停火协议》。

2015 年 12 月 8 日,联邦议会批准了《协定》。新孟邦党和拉祜族民主联盟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签署了《全国停火协议》。

115. 依照《全国停火协议》的规定成立的联邦和平对话联合委员会一直在进行 政治对话。政府的政策是愿意与所有利益攸关方进行对话,让他们参与和平进程 的各个层面。联邦和平对话联合委员会由国务资政担任主席,有 48 名成员(16 名 代表来自政府-议会-缅军团体,16 名代表来自族裔武装组织团体,16 名代表 来自政党团体)。根据联邦和平对话联合委员会指导制定的政治对话基本准则、

职权范围和讨论议题,成功举行了四次族裔间全国政治对话会议、三次省级全国 政治对话会议、两次民间社会组织全国政治对话论坛会议。

116. 《全国停火协议》有 55 项军事条款,与停火协议直接相关。为了有效实

施这些条款,与缅军、族裔武装组织以及受信任和尊重的公民代表建立了一个机

(17)

制,即联合停火监察委员会。联邦一级的联合停火监察委员会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31 日在仰光举行了第一次会议。联合执行协调会议批准了《联合停火监察 委员会职权范围》和《军事行为守则》。

117.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3 日在内比都举行了缅甸联邦和平大会暨 21 世纪 彬龙会议(第一届),目的是通过和平政治手段解决 70 年来的政治问题,并建立一 个政治平台,让各族裔群体能够自由公开地表达意见。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9 日 在内比都举行了联邦和平大会暨 21 世纪彬龙会议(第二届)。同样,2018 年 7 月 11 日至 16 日举行了联邦和平大会暨 21 世纪彬龙会议(第三届)。会议在部门和小 组会议上讨论了选定的主题。第四届联邦和平大会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至 21 日 举行。会议的决定和协议成为《联邦协议》的第三部分。

118. 为了发展族裔地区并协调和平基金的有效使用,成立了和平进程筹资联合 协调机构。委员会由国务资政担任主席,其成员包括来自政府、签署了《全国停 火协议》的族裔武装组织以及未签署《全国停火协议》的族裔武装组织的代表。

和平进程基金通过国际组织捐款设立的,用于四个优先领域,即:全国停火、谈 判和对话、支持和平的发展以及民族和解与和平中心的和平进程。受冲突影响地 区族裔人民的基本需求(食物、住所和衣物)由联邦预算、民族和解与和平中心基 金以及当地和国际捐助者的捐款提供。

119. 政府通过与未签署《全国停火协议》的族裔武装组织的非正式和正式讨 论,建立相互信任,在《全国停火协议》的体系下共同努力,力求沿着《全国停 火协议》的道路实现持久和可持续的和平。

四. 其他活动

120. 为了推进和平进程,缅军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4 月 30 日第一次、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6 月 30 日第二次、2019 年 6 月 30 日至 8 月 30 日第三次、

2019 年 8 月 3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第四次、2020 年 5 月 10 日至 8 月 31 日第 五次和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第六次单方面暂停了所有军事活动。

121. 在内比都和仰光 24 小时运作的投诉机制中心接受工人投诉以采取紧急行 动。2013 年至 2018 年,中心收到并及时解决了 190 起案件。为了人民的利益,

缅甸建立了以下投诉机制:人民院的投诉和请愿委员会、总统办公室的毒品活动 特别投诉部以及反腐败委员会的腐败投诉审查委员会。还建立了向各部委投诉的 机制以及法治中心和司法部门事务联邦协调机构。

122. 为了防治 COVID-19 大流行,成立了国家一级的 COVID-19 预防、控制和 治疗中央委员会,由国务资政担任主席。该委员会通过以人为本的方法在全国范 围内开展活动。政府设立了 COVID-19 恢复基金,为经济部门提供 1,000 亿缅元 低息贷款,以减轻 COVID-19 大流行造成的经济混乱带来的苦难。为了根据政府 政策在必要时应对任何 COVID-19 紧急情况,2020 年 4 月 25 日成立了由国务资 政领导的国家志愿人员领导小组。该小组旨在让志愿者系统地参与防治 COVID- 19 的斗争。

123. 为了减轻公民和家庭的困难,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提供食品和为

(18)

COVID-19 经济救济计划;其目标是提供财政支持和货币刺激,以减少经济困 难,改善经济部门,帮助弱势工人和家庭,并改善医疗保健系统。

五. 结论

124. 民主选举产生的政府正在努力通过制定民主规范和标准、加强民主机构和

法治、司法,在缅甸建立一个联邦民主联盟,以实现可持续和平。尽管面临严峻

挑战,但政府取得了积极成果。国内外对缅甸民主过渡进展有不同的看法。言论

自由、新闻自由、手机普及率、互联网接入和强大的社交媒体是显著的进步迹

象。同其他地方一样,缅甸必须在权利与责任以及安全与自由之间达成平衡。可

亲自或以书面形式将关于任何军事人员侵犯人权行为的投诉送交有关指挥官,不

受任何限制。此外,关于侵犯人权行为的投诉可以提交给总统办公室、议会委员

会、国家人权委员会,也可以通过媒体提交。所有被认定犯有侵犯人权罪行的人

都将被依法定罪。尽管政府仍面临巨大挑战,但它决心通过致力于落实普遍定期

审议的建议,履行其关于促进和保护所有人的人权的承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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