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工作簡介
台大醫院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
執行秘書 蔡甫昌
台大醫院於91.12.27院務會議通過成立「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其宗旨與 任務乃在(一)研議醫學倫理規範事項。(二)促進醫學倫理教育事項。(三) 促進醫事人員執業倫理事項。(四)審議特定醫療行為事項。(五)舉薦、評議 醫德卓著事蹟事項。(六)其他有關醫學倫理事項。本委員會並負責「器官移植 」相關之倫理審查。此外,為更有效地推動相關臨床倫理事務,委員會於93.9.23 成立「臨床醫學倫理委員會工作小組(Taskforce of clinical ethics committee)」,並 推動各科部產生臨床倫理代表(ethics coordinators),工作小組每月定期會議, 研討推動臨床倫理實務之具體議題、內涵與執行方法,主要期能發揮以下三大功 能1. 醫學倫理教育(Ethics education): 對醫院員工、病患及大眾進行醫學倫 理教育的工作,例如有關「知情同意」及「預立醫囑」之課題;
2. 研擬機構中與倫理相關之政策(Ethical policy decision making): 針對例 如簽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醫囑、不施行或撤除維生性治療之議題、 醫師與廠商、病患互動之行為規範、兒虐通報流程,研擬機構之政策;
3. 臨床醫療個案之倫理諮商服務(Clinical ethical consultation): 提供醫 師、病患諮詢服務,以個案為基礎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