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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函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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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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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函

地址:22060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1樓 承辦人:李佩玲

電話:(02)89519119 分機6713 傳真:(02)89536050

受文者: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北消危字第10307700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請至附件下載區(http://doc2-attach.ntpc.gov.tw/ntpc_sodatt/) 下載檔案,

共有2個附件,驗證碼:000YREVYN)

主旨:檢送本局辦理「103年度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評選活 動辦法」及活動海報各1份,敬請惠予轉發高中(職)以上學 校,並鼓勵所屬社團及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發揮創作才能,集思廣益共 同創作具教育性、啟發性及趣味性之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 教具,精進推展防災宣導教育為民服務品質,進而提升民 眾對各類災害知識之接受度,特辦理旨揭活動。

二、學生組由本局活動網頁下載「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03年度 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選報名表」及「新北市103年 度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選設計表」(附件3-1、3- 2),並於截止日103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 方式向本局辦理報名。

正本:教育部、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副本: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電子公文 交 換 章 103/04/30

14:03:07

第 1 頁 共 1 頁

檔  號:

保存年限:

(2)

新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1 0 3 年 度 互 動 式 創 意 防 災 宣 導 教 具 評 選 活 動 辦 法

壹、目的:

鼓勵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以下簡稱本局)所屬消防人員及志工夥伴善用 實際宣導工作經驗,以及吸引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發揮創作才能,集思 廣益共同創作具教育性、啟發性及趣味性之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取 代傳統口條式宣導方式,精進本局防災宣導教育為民服務品質,進而提升 市民對各類災害知識之接受度。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二、協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叁、競賽組別:

一、消防人員組(共七組):

由本局各大隊召募賦有美工設計或防災宣導表現優異之消防同仁,組成 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研發小組,每小組基本成員為 5 人,並由業管

組長擔任小組長。

二、消防志工組(共七組):

由本局各大隊召募賦有美工設計或防災宣導表現優異之婦宣志工,組成 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研發小組,每小組基本成員為 5 人,並由業管

組長擔任小組長。

三、學生組:

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體身分報名參加皆可。

肆、教具設計主題與方向:

一、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宣導對象為一般民眾,教具共分為四大主題:

(一)電氣火災發生原因及如何防制。

(二)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設時機與功能。

(三)一氧化碳中毒發生原因及如何防範。

(四)爆竹煙火使用安全。

(3)

二、為豐富教具製作之素材,可利用本局網頁連結至「防災宣導互動網」,搜 尋各類防災知識及應用等相關資訊。

三、教具設計功能可區分為遊戲操作類或模型展示類,教具整體設計及體積 大小應適合宣導人員方便攜帶。

伍、 教具評選作業規定:

一、教具評選組數規定:

(一) 消防人員組:本局各大隊依前列四大主題各製作1組宣導教具,共計4 組教具。

(二) 消防志工組:本局各大隊依前列四大主題各製作1組宣導教具,共計4 組教具。

(三) 學生組:依前列四大主題選擇製作宣導教具,不限製作組數。

二、本局各大隊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研發小組成員名單(附件 1)應於本計 畫函頒後 7 日內分別陳報本局火災預防科及危險物品管理科核備。

三、本局各大隊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研發小組應於本計畫函頒後 15 日內,

將教具設計說明書(附件 2-1、2-2、2-3、2-4)分別陳報本局火災預防科及 危險物品管理科核備,並經業管科書面初審通過後,再展開實體教具之製 作,提交教具設計說明書後,如有更具創新之提案,亦請再提交業管科審 查,但以不影響實體教具製作時效為原則。

四、學生組由本局活動網頁下載「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103 年度互動式創意防 災宣導教具徵選報名表」及「新北市 103 年度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 選設計表」(附件 3-1、3-2),並於截止日 103 年 6 月 30 日前(以郵戳為憑) 以掛號郵件方式向本局辦理報名。

五、評選時間、地點與方式:

(一)日期:103 年 8 月 30 日(星期六)下午 2 時至 5 時。

(二)地點:本局 9 樓大禮堂。

(三)評選方式:

1.參賽人員之消防人員組及消防志工組於評選前一天下午 5 時前由各

(4)

大隊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研發小組將教具攜至評選會場擺設完 畢;學生組於評選當日下午 1 時 30 分前至評選地點放置完畢。

2.本局邀請專家學者 5 名組成評審團,評選當天請各組依序針對教具設 計之理念與操作進行 1 分鐘的說明,以利評審委員評分,教具各項組 成配分如下(附件 4):

評分內容 配分比例

教具整體內容(軟、硬體之適切性) 30%

教具創意性、啟發性 30%

推廣實用性 30%

美工設計 10%

陸、獎勵規定:

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分別依電氣火災發生原因及如何防制、住宅 用火災警報器裝設時機與功能、一氧化碳中毒發生原因及如何防範、爆竹

煙火使用安全等四大主題,分消防人員組、消防志工組及學生組共 3 組,

獎勵內容如下:

(5)

別 教具主題 名次 獎勵 名額

電氣火災發生原因及如何防制 第一名 5,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二名 3,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設時機與功能 第一名 5,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二名 3,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一氧化碳中毒發生原因及如何防範 第一名 5,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二名 3,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爆竹煙火使用安全 第一名 5,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二名 3,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別 教具主題 名次 獎勵 名額

電氣火災發生原因及如何防制 第一名 5,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二名 3,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設時機與功能 第一名 5,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二名 3,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一氧化碳中毒發生原因及如何防範 第一名 5,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二名 3,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爆竹煙火使用安全 第一名 5,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二名 3,000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別 名次 獎勵 名額 說明

學 生 組

第一名 10,000 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學生組採不區 分主題競賽方 式,增加 5 名創 意獎項目。

第二名 8,000 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第三名 5,000 元禮券及獎狀 一名 創意獎 2,000 元禮券及獎狀 五名

註:以上獎額共計 24 名

(6)

柒、注意事項:

一、評選作品必須為原創且不得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且過去未曾 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若違反規定將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

頒發獎項,凡違反著作權者所產生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 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

二、內容不可包含任何宣傳或推廣吸菸、暴力、色情、誹謗、不雅文字或其 他違法行為之意像。

三、評選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播放或刊登,作品內所含影像、音樂、圖 片等,若非可自由使用,請參賽者自行取得使用授權,若有任何著作權 糾紛,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參與本活動者須使用真實基本資料,若資料不實,視同棄權。

五、評選作品概不退件,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享有所有評選作品 之相關著作財產權、肖像使用權,並得對評選作品進行修改且不限時間、

地點、次數、形式於公益活動中使用,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 不須事先通知參賽者或再徵得同意,且不另外致酬或支付任何權利金。

六、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選,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七、得獎者其所得獎項需納入個人年度所得申報。

八、參賽者即視同承認並接受本活動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有修改、暫停、取消或終止本活動辦法之權利,

無須負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並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網站。

捌、本案承辦人:

本局火災預防科 陳嘉君 小姐(89519119 分機 6134) e-mail:AE5040@ntpc.gov.tw

本局危險物品管理科 李佩玲 小姐(89519119 分機 6713) e-mail:AA0714@ntpc.gov.tw

(7)

各 大 隊 互 動 式 創 意 防 災 宣 導 教 具 研 發 小 組 成 員 名 單

參賽單位:第 大隊

參賽組別:□消防人員組 □消防志工組 參賽隊名:

成員姓名 單位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備註

附件 1

(8)

新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互 動 式 創 意 防 災 宣 導 教 具 ─

「 電 氣 火 災 發 生 原 因 及 如 何 防 制 」 作 品 設 計 說 明 書

參賽單位:第 大隊

參賽組別:□消防人員組 □消防志工組

教具名稱:

教具類別:□遊戲操作類 □講解模型類 設

計 理 念 材 料 組 成 操 作 說 明

教 具 圖 稿 說 明

專案承辦人(核章):

專案組長: 副大隊長: 大隊長:

附件 2-1

(9)

新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互 動 式 創 意 防 災 宣 導 教 具 ─

「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裝 設 時 機 與 功 能 」 作 品 設 計 說 明 書

參賽單位:第 大隊

參賽組別:□消防人員組 □消防志工組

教具名稱:

教具類別:□遊戲操作類 □講解模型類 設

計 理 念 材 料 組 成 操 作 說 明

教 具 圖 稿 說 明

專案承辦人(核章):

專案組長: 副大隊長: 大隊長:

附件 2-2

(10)

新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互 動 式 創 意 防 災 宣 導 教 具 ─

「 一 氧 化 碳 中 毒 發 生 原 因 及 如 何 防 範 」 作 品 設 計 說 明 書

參賽單位:第 大隊

參賽組別:□消防人員組 □消防志工組

教具名稱:

教具類別:□遊戲操作類 □講解模型類 設

計 理 念 材 料 組 成 操 作 說 明

教 具 圖 稿 說 明

專案承辦人(核章):

專案組長: 副大隊長: 大隊長:

附件 2-3

(11)

新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互 動 式 創 意 防 災 宣 導 教 具 ─

「 爆 竹 煙 火 使 用 安 全 」 作 品 設 計 說 明 書

參賽單位:第 大隊

參賽組別:□消防人員組 □消防志工組

教具名稱:

教具類別:□遊戲操作類 □講解模型類 設

計 理 念 材 料 組 成 操 作 說 明

教 具 圖 稿 說 明

專案承辦人(核章):

專案組長: 副大隊長: 大隊長:

附件 2-4

(12)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選報名表

報名編號(承辦單位填寫):

參賽者姓名(或所有團員姓名):

學校(全名): 科系: 年級:

主要連絡人姓名:

連絡電話:( H ) (手機)

e-mail:

聯絡住址:

備註(參賽當天須要特別服務之處,請註明):

1.請於103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03年度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選 報名表及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03年度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選設計表,掛號郵件寄送至新 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收(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 。

2.參賽者於競賽當天現場親自填寫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03年度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選授權 書乙份。

附件 3-1

(13)

新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互 動 式 創 意 防 災 宣 導 教 具 徵 選 設 計 表

報名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參賽者姓名(或所有團員姓名): 學校(全名):

作品名稱:

設 計 理 念 材 料 組 成 操 作 說 明 教 具 圖 稿 說 明

教 具 照 片

如尚未有教具完成照片可後附

附件 3-2

(14)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選授權書

參賽者學校全銜:

作者姓名:

本人(法定代理人)同意遵守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徵選之各 項規定,保證參賽作品為個人原創,且未獲得其他單位獎項,著作財產權為本人所擁有。

本人參賽作品若違反著作權者,願取消參賽資格並追回已頒發獎項,所產生法律責任,

則由本人自行負責。本人同意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享有本作品之相關著作財 產權,並得對本作品進行修改且不限時間、地點、次數、形式於防災宣導相關之活動及 公益活動使用,主辦單位不須事先通知參賽者或再獲得同意,且不另外致酬或支付任何 權利金。

特此證明。

此 致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本人/法定代理人簽章: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 3-3

(15)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103 年度互動式創意防災宣導教具評分表

參賽組別: □消防人員組 □消防志工組 □學生組

教具名稱:

評核內容 配分比例 優點或改善建議

教具整體內容(軟、硬體之適切性) 30%

教具創意性、啟發性 30%

推廣實用性 30%

美工設計 10%

評審綜合建議: 總成績:

附件 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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