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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花產品行銷通路之研究 ─以台東縣金峰鄉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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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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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健康促進與休閒管理研究所休閒事業管理組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陳美芬 博士

洛神花產品行銷通路之研究

─以台東縣金峰鄉為例

研究生:張獻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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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本研究論文得以完成,實是感謝恩師陳美芬博士不斷的教導與鼓 勵,從研究概念的啟蒙與持續性觀念的建構,乃至研究方法,使我逐 步排除學習上的困難,獲益匪淺。其次,感謝王俊豪博士及蔡必焜博 士在口試期間,提供指導與諸多建議,期使論文更臻完善。謹向老師 們敬上我最高的敬意及謝意。

回想在這七百多天研究生的求學過程中,一路走來妻子與女兒一 直是我最大的精神支柱,多少的深夜裡,默默忍受我壓力的釋放,給 我支持與祈禱,讓我渡過了近二年充實的日子。這一切的點點滴滴,

將銘記在我的心中,感激之恩,深藏我心底處,而非筆墨能形容。

還要感謝的有從小就最關心我的二姐,不斷提供我有關論文寫作 的資訊,以及母親與姐妹弟們的關心與鼓舞,還有教會小組們的不斷 禱告;最後僅以本論文獻給我的家人以及曾經關心、照顧我的師長、

朋友。謝謝你們。

爸!我得到碩士學位了!相信您在無際的遠方會以我為榮!

獻文 謹誌

西元 2008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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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隨 著 經 濟 的 自 由 化 , 農 產 品 販 售 模 式 與 消 費 型 態 的 改 變 。 整 體 的 農 業 經 營 逐 步 進 入 了 企 業 化 ,政 府 農 業 施 政 方 向 ,也 從 以 往 著 重 農 業 生 產 ,轉 變 以 提 高 農 民 所 得 為 主 的 政 策 ;然 而 推 動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是 能 確 保 農 民 獲 得 合 理 的 利 潤 ,誠 如 行 銷 是 一 切 經 濟 活 動 的 開 始 , 調 整 經 濟 活 動 的 主 要 力 量 。 因 此 , 改 善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應 是 當 前 重 要 的 農 業 課 題 之 一 。

農 產 品 的 發 展 , 應 重 視 評 估 任 何 在 產 業 中 擁 有 競 爭 力 的 價 值 , 設 定 適 當 的 目 標 , 採 取 適 當 策 略 , 建 立 落 實 目 標 的 執 行 架 構 , 對 於 產 品 、 消 費 者 、 消 費 能 力 、 顧 客 滿 意 度 等 , 均 要 深 入 資 訊 蒐 集 與 分 析 , 創 造 出 完 整 的 服 務 通 路 系 統 , 使 能 增 加 利 潤 , 得 以 存 續 。 而 行 銷 通 路 是 面 對 消 費 者 最 直 接 的 接 觸 , 是 創 造 價 值 的 區 塊 , 且 亦 是 產 品 與 消 費 者 間 一 種 蒙 利 之 基 礎 。 所 以 ,暸 解 產 業 的 行 銷 通 路 應 能 協 助 產 業 發 展 ,選 擇 最 佳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更 能 提 升 顧 客 的 忠 誠 , 獲 取 利 潤 。

本 研 究 以 台 東 縣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 採 以 文 獻 歸 納 、 描 述 及 交 叉 分 析 方 法 ; 研 究 變 項 分 為 : 產 品 與 消 費 者 特 性 及 市 場 、 本 身 、 中 間 商 等 因 素 共 五 大 類 ; 探 討 其 行 銷 通 路 目 標 及 產 品 市 場 價 值 ,並 提 供 建 議 ,期 使 推 動 地 方 特 色 產 業 的 整 體 發 展 , 建 立 通 路 的 觀 念 。

關鍵字:競爭力的價值、行銷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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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 l o n g w i t h t h e l i b e r a l i s m o f t h e e c o n o m y , t h e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p r o d u c t m a r k e t i n g a n d c o n s u m p t i o n s t y l e h a s b e e n c h a n g e d . T h e i n t e g r a t e d a g r i c u l t u r e m a n a g e m e n t i s g r a d u a l l y c o m m e r c i a l i z e d . T h e g o v e r n m e n t a g r i c u l t u r e p o l i c y e m p h a s i z e s r a i s i n g i n c o m e i n s t e a d o f p r o d u c t i o n p r o c e s s . H o w e v e r , t h e a d v a n c e d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i n s u r e s agriculturist t o e a r n r e a s o n a b l e p r o f i t . M a r k e t i n g i s t h e b e g i n n i n g a n d m a i n s t r e n g t h o f t h e e c o n o m i c a c t i v i t i e s . T h e r e f o r e , t o i m p r o v e t h e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i s c u r r e n t l y o n e o f t h e m o s t i m p o r t a n t a g r i c u l t u r e t o p i c s .

T h e d e v e l o p m e n t o f a g r i c u l t u r a l p r o d u c t s h o u l d e m p h a s i z e t h e c o m p e t i t i v e v a l u e o f t h e i n d u s t r y , s e t a p r o p e r t o p i c , a d o p t a p p r o p r i a t e s t r a t e g y , e s t a b l i s h e x e c u t i o n s y s t e m . I n o r d e r t o i n c r e a s e t h e p r o f i t a n d s t a y i n t h e m a r k e t , t h e i n f o r m a t i o n a n a l y s i s o f p r o d u c t , c o n s u m e r , p u r c h a s i n g p o w e r a n d c u s t o m e r s a t i s f a c t i o n h a v e t o b e s t u d i e d s i n c e r e l y b y b u i l d i n g a c o m p l e t e s e r v i c e d i s t r i b u t o r s y s t e m . T h e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d i r e c t l y c o n t a c t s t o c u s t o m e r s a n d t h e v a l u e - c r e a t i n g p a r t . I t i s a l s o a p r o f i t f o u n d a t i o n b e t w e e n p r o d u c t s a n d c o n s u m e r s . A s a r e s u l t , t o u n d e r s t a n d t h e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c a n i m p r o v e t h e i n d u s t r y d e v e l o p m e n t a n d t h e c u s t o m e r l o y a l t y a n d p r o f i t c a n b e i n c r e a s e d b y c h o o s i n g t h e b e s t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

T h i s r e s e a r c h f o c u s e s o n t h e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o f R o s e l l e p r o d u c t i n G e n g f o n e , T a i t u n g . T h e r e s e a r c h m e t h o d s i n c l u d e l i t e r a t u r e r e v i e w , d e s c r i p t i o n a n d Tabulated Statistics. The variable terms are p r o d u c t , c o n s u m e r c h a r a c t e r i s t i c , m a r k e t , o n e s e l f a n d a g e n t . T h e o b j e c t i v e o f t h i s r e s e a r c h i s t o s t u d y t h e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a n d p r o d u c t v a l u e . S u g g e s t i o n s a r e p r o p o s e d t o p u s h t h e c o m p r e h e n s i v e d e v e l o p m e n t o f l o c a l i n d u s t r y a n d b u i l d u p t h e c o n c e p t o f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

K e y w o r d : V a l u e o f C o m p e t i t i o n ,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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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 - - 1

第 二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 - 3

第 三 節 研 究 流 程 - - - 4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 - - 6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行 銷 通 路 的 意 涵 - - - 7

一 、 行 銷 通 路 的 定 義 - - - 8 二 、 行 銷 通 路 的 功 能 - - - 1 0 三 、 行 銷 通 路 的 結 構 - - - 1 2 第 二 節 影 響 通 路 發 展 因 素 - - - 1 8 一 、 產 品 特 性 - - - 2 0 二 、 市 場 因 素 - - - 2 0 三 、 消 費 者 特 性 - - - 2 1 四 、 企 業 本 身 因 素 - - - 2 1 五 、 中 間 商 特 性 - - - 2 1 第 三 節 行 銷 通 路 規 劃 與 選 擇 方 案 - - - 2 3 一 、 通 路 規 劃 - - - 2 3 二 、 選 擇 適 當 的 通 路 - - - 3 0 第 四 節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 - - 3 1 一 、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基 本 結 構 - - - 3 1 二 、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發 展 研 究 - - - 3 4

(8)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 - - 3 7 第 二 節 研 究 設 計 - - - 3 8 第 三 節 研 究 工 具 與 程 序 - - - 4 1 第 四 節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 - - 4 7

第 四 章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第 一 節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行 銷 概 況 - - - 5 0 第 二 節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 - - 5 2 第 三 節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業 行 銷 通 路 發 展 因 素 - - - 5 8 第 四 節 綜 合 討 論 與 分 析 - - - 7 2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第 一 節 研 究 結 論 - - - 8 0 第 二 節 建 議 - - - 8 5

第 三 節 研 究 限 制 - - - 9 1 參 考 文 獻- - - 9 2

附 錄 - - - 9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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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目 錄

表 2 - 1 . 1 行 銷 通 路 定 義 整 理 比 較 表 - - - 9 表 2 - 2 . 1 行 銷 通 路 功 能 - - - 1 1 表 2 - 2 . 1 影 響 行 銷 通 路 發 展 的 因 素 - - - 2 2 表 3 - 2 . 1 受 訪 者 資 料 - - - 4 1 表 3 - 3 . 1 訪 談 大 綱 - - - 4 3 表 4 . 1 - 1 金 峰 鄉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 - - 5 6 表 4 . 3 - 1 產 品 特 性 分 析 - - - 7 3 表 4 . 3 - 2 市 場 因 素 分 析 - - - 7 4 表 4 . 3 - 3 消 費 者 特 性 分 析 - - - 7 6 表 4 . 3 - 4 本 身 因 素 分 析 - - - 7 7 表 4 . 3 - 5 中 間 商 特 性 分 析 - - - 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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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 1 - 3 . 1 研 究 流 程 - - - 5 圖 2 - 1 . 1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 - - 1 3 圖 2 - 1 . 2 中 間 商 經 濟 效 益 - - - 1 4 圖 2 - 1 . 4 行 銷 通 路 規 劃 程 序 - - - 2 5 圖 2 - 1 . 5 影 響 通 路 密 度 之 因 素 - - - 2 9 圖 2 - 3 . 1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 - - 3 3 圖 2 - 3 . 2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未 來 結 構 - - - 3 4 圖 3 - 1 . 1 研 究 架 構 - - - 3 8 圖 3 - 2 . 1 深 度 訪 談 步 驟 - - - 4 0 圖 4 - 1 . 1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業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圖 - - - 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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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 神 花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之 研 究 -以 台 東 縣 金 峰 鄉 為 例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隨 著 經 濟 的 自 由 化 , 農 產 品 為 因 應 交 易 市 場 的 活 絡 變 異 及 人 民 生 活 水 準 的 提 高 , 販 售 模 式 與 消 費 的 型 態 也 隨 之 而 變 , 整 體 的 農 業 經 營 逐 步 進 入 了 企 業 化 與 現 代 化 。 政 府 農 業 單 位 的 施 政 方 向 , 也 從 以 往 著 重 農 業 生 產 , 轉 變 以 提 高 農 民 所 得 為 主 的 政 策 ; 然 而 推 動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 是 能 確 保 農 民 獲 得 合 理 的 利 潤 , 誠 如 行 銷 是 一 切 經 濟 活 動 的 開 始 , 調 整 經 濟 活 動 的 主 要 力 量 。 因 此 , 改 善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應 是 當 前 重 要 的 農 業 課 題 之 一 。

農 業 生 產 因 深 受 季 節 變 動 、 氣 溫 、 雨 量 等 自 然 因 素 的 影 響 , 加 上 農 產 品 的 供 需 彈 性 較 低 。 所 以 農 產 品 的 價 格 波 動 程 度 較 非 農 產 品 的 價 格 波 動 大 ; 而 農 產 品 價 格 的 不 穩 定 往 往 對 農 民 與 消 費 者 雙 方 造 成 困 擾 , 甚 至 肇 致 供 需 的 不 合 理 而 未 能 達 到 雙 贏 的 利 益 。

是 故 ,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就 因 此 扮 演 者 重 要 的 角 色 。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 顧 名 思 義 就 是 將 農 產 品 由 生 產 地 轉 移 至 消 費 地 , 以 滿 足 消 費 者 需 求 的 一 種 過 程 。 而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大 體 言 之 , 涵 蓋 三 個 主 體 , 即 生 產 者 、 中 間 商 、 消 費 者 , 此 三 者 之 間 是 相 互 蒙 利 。 但 如 何 在 這 三 者 間 找 出 利 益 平 衡 點 , 使 彼 此 利 益 相 調 和 , 頗 為 困 難 , 這 也 是 為 什 麼 常 令 人 覺 得 行 銷 通 路 問 題 複 雜 的 原 因 所 在 。

很 多 人 常 把 農 產 品 價 格 偏 低 , 歸 咎 於 行 銷 通 路 制 度 不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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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 這 是 不 公 平 的 , 因 為 影 響 價 格 最 重 要 之 因 素 係 供 給 需 要 與 品 質 , 其 次 才 是 行 銷 硬 軟 體 、 氣 候 、 節 慶 等 。 因 此 價 格 問 題 不 等 於 運 銷 問 題 , 要 價 格 穩 定 , 必 先 謀 求 產 銷 密 切 配 合 。 現 今 , 農 產 品 在 政 府 大 力 輔 導 下 , 尤 其 在 改 進 農 產 行 銷 方 案 及 加 速 農 業 升 級 重 要 措 施 之 推 動 , 以 及 各 有 關 單 位 與 農 民 的 積 極 配 合 , 無 論 在 硬 體 建 設 或 軟 體 制 度 的 改 善 , 均 有 相 當 成 效 ; 惟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是 牽 涉 各 方 既 得 利 益 , 難 有 立 竿 見 影 之 效,同 時 國 民 所 得 提 高,對 產 品 服 務 要 求 也 相 對 增 多 , 老 的 問 題 解 決 , 新 的 需 求 接 踵 發 生 。 近 年 來 經 濟 自 由 化 之 衝 擊,農 產 行 銷 通 路 的 改 進,惟 有 配 合 時 代 腳 步 不 斷 予 以 調 適 , 方 能 照 顧 生 產 者 並 能 迎 合 消 費 者 之 需 要 。

相 對 的 , 農 產 品 的 發 展 , 應 重 視 評 估 任 何 在 產 業 中 擁 有 競 爭 力 的 價 值 , 設 定 適 當 的 目 標 , 採 取 適 當 策 略 , 建 立 落 實 目 標 的 執 行 架 構 。 對 於 產 品 、 消 費 者 、 消 費 能 力 、 顧 客 滿 意 度 等 , 均 要 深 入 資 訊 蒐 集 與 分 析 , 創 造 出 完 整 的 服 務 通 路 系 統 , 使 能 增 加 利 潤 , 得 以 存 續 。

目 前 , 台 東 縣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 其 產 量 在 台 灣 最 為 大 宗 , 然 而 洛 神 花 生 產 業 者 的 行 銷 與 消 費 者 之 間 , 有 著 各 式 不 同 的 面 向 。 依 照 市 場 行 銷 體 系 , 通 路 便 是 打 通 生 產 者 至 消 費 者 的 一 種 方 式。可 見 行 銷 通 路 對 洛 神 花 產 業 而 言 ,是 為 重 要 。 行 銷 基 本 上 是 業 者 與 消 費 者 之 間 一 種 價 值 的 交 換 程 序 ( 黃 志 文 , 1 9 9 3 ) 。 那 行 銷 通 路 也 就 是 面 對 消 費 者 最 直 接 的 接 觸 , 通 路 能 夠 運 用 的 好 , 便 能 創 造 出 產 品 與 消 費 者 間 一 種 蒙 利 之 基 礎 , 故 此 為 建 構 本 研 究 實 證 架 構 的 方 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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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台 東 縣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 目 前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銷 組 織 大 致 以 少 數 產 銷 班 及 個 人 單 位 為 型 態 , 部 分 的 共 同 活 動 僅 止 於 集 貨 和 分 級 二 者 。 余 能 更 ( 2 0 0 0 ) 曾 認 為 產 銷 組 織 , 在 因 產 品 的 生 命 週 期 下 , 其 競 爭 力 及 核 心 價 值 將 隨 之 逐 漸 降 低 , 導 致 產 品 滯 銷 或 產 量 不 足 。 所 以 暸 解 產 業 的 行 銷 通 路 應 能 協 助 產 業 發 展 , 選 擇 產 品 最 佳 的 行 銷 通 路 更 應 能 提 升 顧 客 的 忠 誠 , 此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

爰 此 , 欲 探 討 台 東 縣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 首 先 將 根 據 行 銷 通 路 相 關 的 文 獻 做 探 討 , 了 解 其 行 銷 通 路 目 標 及 產 品 服 務 的 市 場 價 值 , 進 而 分 析 顧 客 特 質 、 產 品 特 性 與 價 值 、 當 地 自 身 的 資 源 及 限 制 、 中 間 商 提 供 的 服 務 、 環 境 與 決 策 者 的 特 性 等 因 素 , 藉 由 行 銷 通 路 推 動 地 方 洛 神 花 產 業 的 整 體 發 展 , 以 奠 定 通 路 的 觀 念 , 建 立 顧 客 的 終 身 價 值 , 期 望 產 生 效 果 , 進 而 帶 動 整 體 農 產 品 的 發 展 ; 並 且 運 用 行 銷 策 略 的 行 銷 通 路 來 規 劃 , 洛 神 花 產 品 中 具 有 的 商 機 與 市 場 競 爭 力 , 藉 由 通 路 管 理 來 提 升 服 務 顧 客 的 水 準 , 開 創 市 場 上 的 商 機 。 故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有 以 下 幾 點 :

一 、 瞭 解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行 銷 發 展 現 況 。 二 、 分 析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

三 、 探 討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選 擇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設 置 之 最 佳 方 案 。 四 、 研 究 結 果 提 供 相 關 單 位 作 為 通 路 選 擇 之 參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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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研 究 流 程

依 據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 首 先 對 相 關 文 獻 做 回 顧 並 以 相 關 理 論 作 為 本 研 究 基 礎 , 然 後 依 研 究 目 的 提 出 研 究 方 法 與 研 究 架 構 , 並 了 解 洛 神 花 產 品 發 展 概 況 , 再 進 行 實 地 訪 談 蒐 集 實 証 資 料 , 續 進 行 資 料 整 理 及 分 類 出 具 有 代 表 性 之 生 產 業 者 及 主 管 ,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 依 其 結 果 進 行 分 析 與 討 論 , 並 提 出 研 究 結 果 與 建 議 。 本 研 究 流 程 ( 如 圖 1 - 3 . 1 )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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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背 景

研究方法 研究動機與目的

蒐集相關理論及文獻探討

洛神花產品 及行銷通路現況

建立研究架構 設計訪談題目及

修訂

深度訪談

資料分析與處理

研究結論及建議

圖 1 - 3 . 1 研 究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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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係 探 討 洛 神 花 產 品 之 行 銷 通 路 , 基 於 前 述 研 究 背 景 與 研 究 動 機 , 期 望 能 達 成 具 體 之 研 究 發 現 。 洛 神 花 在 農 業 作 物 的 分 類 上 , 乃 屬 於 一 年 期 作 之 特 用 作 物 , 相 關 可 供 參 考 之 農 情 資 訊 及 統 計 資 料 並 不 多 , 且 各 項 農 作 物 統 計 與 實 際 有 部 分 差 異 , 遂 經 由 蒐 集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 台 東 縣 金 峰 鄉 鄉 公 所 、 台 東 地 區 農 會 等 資 料 彙 整 比 對 之 後 , 目 前 國 內 種 植 洛 神 花 的 主 要 縣 市 , 計 有 雲 林 縣 、 花 蓮 縣 、 台 東 縣 等 三 縣 , 以 台 東 縣 種 植 洛 神 花 區 域 為 較 廣 , 主 要 分 布 在 鹿 野 、 延 平 、 卑 南 、 金 峰 、 東 河 等 鄉 鎮 山 坡 地 , 現 以 金 峰 鄉 產 量 為 最 多 、 並 相 較 於 其 他 鄉 鎮 則 頗 具 知 名 度 , 故 本 研 究 乃 以 探 討 台 東 縣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之 行 銷 通 路 為 主 要 研 究 範 圍 。

(17)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將 針 對 相 關 學 者 的 研 究 成 果 進 行 彙 整 , 並 透 過 文 獻 的 整 理 與 歸 納 為 基 礎 ,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 以 探 討 金 峰 鄉 洛 神 花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 故 本 研 究 將 了 解 行 銷 通 路 、 網 路 購 物 之 相 關 理 論 及 洛 神 花 農 產 品 現 階 段 行 銷 通 路 概 況 , 以 作 為 本 研 究 之 理 論 基 礎 。

第 一 節 行 銷 通 路 的 內 涵

國 內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大 多 歷 經 批 發 、 零 批 及 零 售 等 多 階 段 始 送 達 消 費 者 手 中 , 隨 著 國 民 所 得 提 升 , 社 會 環 境 、 消 費 者 生 活 型 態 及 消 費 習 性 的 顯 著 轉 變 , 加 上 交 通 運 輸 發 達 及 現 代 化 物 流 、 冷 藏 、 冷 凍 技 術 之 快 速 發 展 , 消 費 地 的 大 型 連 鎖 超 市 、 量 販 零 售 業 , 以 及 產 地 大 型 包 裝 處 理 中 心 因 應 產 生 , 致 現 代 化 高 效 率 的 行 銷 體 系 也 逐 漸 擴 大 發 展 。

為 順 應 此 一 趨 勢 , 建 構 農 產 品 優 質 、 安 全 、 多 元 便 捷 的 行 銷 通 路 , 藉 由 中 間 商 來 降 低 成 本 及 縮 短 與 消 費 者 的 距 離 , 並 由 市 場 中 適 時 、 適 地 、 如 期 、 如 質 的 出 現 率 來 供 應 、 服 務 、 滿 足 , 促 成 雙 方 買 賣 的 結 合 , 以 整 合 發 揮 農 產 品 價 值 鏈 效 益 , 創 造 農 民 及 消 費 者 雙 贏 局 面 。

最 常 見 行 銷 策 略 的 4 P 組 合 就 是 產 品 ( p r o d u c t ) 、 價 格 ( p r i c e )、 促 銷 ( p r o m o t i o n )、 通 路 ( p l a c e ) 等 四 項 ; 而 通 路 是 4 P 策 略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 顯 現 通 路 是 消 費 者 與 市 場 之 間 應 為 最 直 接 接 觸 的 橋 樑 與 扮 演 , 以 達 成 整 體 消 費 行 為 , 創 造 交 換 滿 足 消 費 者 與 農 產 品 產 業 目 標 的 一 種 過 程 。 本 節 將 對 通 路 相 關 文 獻 , 包 括 通 路 的 定 義 、 通 路 的 功 能 與 通 路 結 構 作 有 系 統 的 文

(18)

獻 整 理 。

一 、 行 銷 通 路 的 定 義

由 於 企 業 環 境 不 斷 的 隨 市 場 需 求 而 變 化 , 對 於 行 銷 通 路 的 定 義 , 許 多 學 者 都 有 著 不 同 見 解 , 但 其 內 涵 近 似 乎 相 同 。 行 銷 通 路 ( M a r k e t i n g C h a n n e l ) 又 稱 配 銷 通 路 ( D i s t r i b u t i o n C h a n n e l ) 或 交 易 通 路 ( T r a d e C h a n n e l ) , 是 生 產 者 將 產 品 或 服 務 移 轉 至 消 費 者 的 過 程 , 意 即 產 品 或 服 務 之 取 得 或 協 助 所 有 權 轉 移 的 機 構 與 個 人 所 形 成 的 集 合 ( 方 世 榮,2 0 0 3;余 朝 權 , 2 0 0 5 ) 。 行 銷 通 路 也 可 定 義 成 聯 合 許 多 有 組 織 性 的 個 體 或 集 體 單 位 , 執 行 生 產 者 和 消 費 者 之 間 的 活 動 連 結 , 來 達 成 行 銷 任 務 ( B e r m a n , l 9 9 6 ) 。 此 外 , 許 長 田 ( 1 9 9 9 ) 認 為 商 品 自 供 應 商 經 由 中 間 商 至 消 費 者 或 最 終 使 用 者 之 流 通 過 程 。 F s i k ( 1 9 6 7 ) 也 曾 指 出 , 產 品 交 易 藉 由 實 體 分 配 、 所 有 權 移 轉 、 交 易 付 款 、 訊 息 溝 通 及 風 險 負 擔 等 五 流 程 , 來 完 成 生 產 者 、 消 費 者 或 是 中 間 機 構 的 活 動 。 所 以 , 產 品 透 過 許 多 中 間 機 構 參 與 , 以 完 成 上 述 五 種 流 程 之 完 成 , 這 些 中 間 機 構 便 形 成 行 銷 通 路 ( 丁 靜 蓉 , 2 0 0 2 ) 。 最 終 是 在 創 造 業 者 競 爭 優 勢 的 加 值 鍊 ( L i n d a , E d w a r d & C h u c k , 2 0 0 4 )

由 以 上 資 料 綜 合 整 理 各 研 究 學 者 對 行 銷 通 路 的 定 義 , 彙 整 如 表 2 - 1 . 1 所 示 , 故 本 研 究 針 對 行 銷 通 路 之 定 義 : 係 由 個 體 或 集 體 之 生 產 者 , 提 供 產 品 給 予 消 費 者 的 一 種 滿 足 顧 客 服 務 過 程 , 且 是 互 利 的 產 銷 活 動 。

(19)

表 2 - 1 . 1 行 銷 通 路 定 義 整 理 表 作 者 出 版

定 義

Fsik 1967

產 品 交 易 包 含 實 體 分 配 、 所 有 權 移 轉 、 交 易 付 款 、 訊 息 溝 通 及 風 險 負 擔 等 五 流 程 , 並 藉 由 生 產 者 、 消 費 者 或 是 中 間 機 構 來 完 成 。

B e r m a n l 9 9 6

聯 合 許 多 有 組 織 性 的 個 體 或 集 體 單 位 , 執 行 生 產 者 和 消 費 者 之 間 的 活 動 連 結 , 來 達 成 行 銷 任 務 。

許 文 富 1 9 9 7 農 產 品 從 生 產 者 或 製 造 商 流 通 到 消 費 者 的 管 道 , 及 所 涵 蓋 的 機 構 而 言 。

許 長 田 1 9 9 9 商 品 自 供 應 商 經 由 中 間 商 至 消 費 者 之 流 通 過 程 。

翁 景 民

胡 同 來 譯 2 0 0 2 一 種 互 相 依 賴 的 組 織 , 包 含 提 供 產 品 或 是 服 務 以 供 消 費 或 是 使 用 的 過 程 。

丁 靜 蓉 2 0 0 2

透 過 許 多 中 介 機 構 參 與 , 以 完 成 實 體 分 配 、 所 有 權 移 轉 、 交 易 付 款 、 訊 息 溝 通 及 風 險 負 擔 等 五 種 流 程 , 便 形 成 行 銷 通 路 。 方 世 榮 2 0 0 3 生 產 者 將 產 品 或 服 務 移 轉 至 消 費 者 的 過

程 , 是 取 得 產 品 或 服 務 所 形 成 的 集 合 。 劉 典 嚴 2 0 0 4 連 結 製 造 廠 商 到 消 費 者 之 間 的 管 道 。 Linda, Edward

& Chuck 2 0 0 4 創造競爭優勢的垂直加值鍊。

余 朝 權 2 0 0 5 生 產 者 將 產 品 或 服 務 移 轉 至 消 費 者 而 取 得 產 品 或 服 務 所 有 權 所 形 成 的 集 合 。

林 新 倫 2 0 0 5

將 產 品 或 服 務 , 由 生 產 者 移 轉 給 消 費 者 , 所 有 參 與 者 或 組 織 所 組 成 的 一 個 體 系 , 這 些 參 與 者 包 括 代 理 商 、 批 發 商 、 零 售 商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20)

二 、 行 銷 通 路 的 功 能

行 銷 通 路 其 主 要 目 的 , 是 將 產 品 移 轉 至 消 費 者 的 程 序 , 思 考 制 定 合 理 的 價 格 , 選 定 適 當 的 服 務 地 點 , 以 提 供 消 費 者 的 需 要 。 當 然 , 在 行 銷 管 理 中 , 其 每 一 項 的 步 驟 、 企 劃 都 應 予 重 視,才 能 厚 實 經 濟 活 動 之 根 基;隨 著 市 場 競 爭 日 趨 激 烈 , 如 果 能 夠 在 有 限 能 力 或 妥 慎 運 用 中 間 商 將 產 品 擺 設 適 當 地 點,增 加 市 場 曝 光 率,讓 消 費 者 能 在 不 同 地 點 都 能 選 擇 購 買 , 就 猶 如 現 今 7 - 1 1 便 利 商 店 , 光 是 販 賣 茶 葉 蛋 , 就 能 每 月 營 收 億 元 , 足 見 行 銷 通 路 之 涵 蓋 面 、 市 場 佔 有 率 是 利 潤 營 收 最 佳 之 印 證 , 其 功 能 在 市 場 交 易 體 系 中 是 不 容 忽 略 。

中 間 商 是 介 於 生 產 者 與 消 費 者 之 間 , 扮 演 者 非 常 重 要 之 角 色 , 是 推 動 許 多 有 關 行 銷 通 路 功 能 的 主 角 , 但 在 後 續 章 節 談 論 及 行 銷 結 構 時 , 通 路 中 的 結 構 是 可 以 被 取 代 ; 惟 行 銷 通 路 功 能 是 必 須 持 續 且 推 廣 , 使 其 整 個 產 銷 過 程 , 達 到 雙 方 互 利 而 獲 取 利 潤 。 有 關 行 銷 通 路 功 能 , 已 有 諸 多 學 者 提 出 , 大 致 以 交 易 、 後 勤 、 促 成 功 能 等 三 個 部 分 做 為 說 明 , 經 整 理 黃 志 文 ( 1 9 9 3 ) 、 黃 俊 英 ( 2 0 0 5 ) 等 如 表 2 - 2 . 1 所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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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 2 . 1 行 銷 通 路 功 能 作 者

黃 志 文 黃 俊 英

綜 合 說 明

推 廣 銷 售

將 產 品 藉 由 說 服 力 的 溝 通 , 傳 播 及 推 展 , 向 潛 在 顧 客 推 銷 產 品 , 以 爭 取 訂 單 。

接 觸 購 買 為 重 要 之 功 能 。 即 是 尋 找 消 費 者 , 說 明 產 品 資 訊,使 得 產 品 得 以 轉 售 。 協 商 談 判

中 間 商 必 須 向 生 產 者 與 消 費 者 , 在 價 格 及 其 他 方 面 協 商 談 判 , 始 能 訂 購 產 品 完 成 交 易 , 以 符 各 方 實 需 。 交

易 功 能

風 險 承 擔 風 險 承 擔 承 擔 通 路 中 所 涉 及 產 品 的 質 變 、 損 毀 或 過 期 等 風 險 。

訂 單 處 理 搭 配

產品集中

將 產 品 集 中 、 調 配 、 修 整 , 並 配 合 消 費 者 訂 單 妥 善 處 理 。

儲 存 維 持 產 品 一 定 量 的 存 貨 , 以 因 應 市 場 上 不 時 之 需 。

分 類 將 產 品 分 類 及 包 裝,滿 足 顧 客 需 要 。 後

勤 功

能 實 體 分 配

運 輸 產 品 從 生 產 地 運 輸 到 轉 售 或 使 用 的 地 點 , 以 及 消 費 者 。

檢 驗 依 產 品 的 品 質 做 為 分 級 , 並 規 劃 產 品 的 定 價 決 策 。

研 究

資 訊 蒐 集

收 集 有 關 市 場 情 況 、 預 期 銷 量 、 消 費 者 趨 勢 和 競 爭 力 量 , 以 使 交 易 能 順 利 進 行 。

促 成 功 能

融 資 信 用 提 供 信 用 及 資 金 給 生 產 者 或 消 費 者 , 促 成 交 易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1

經 由 上 述 相 關 學 者 評 論 綜 析 , 可 以 明 瞭 行 銷 通 路 功 能 的 意 涵 , 是 故 經 營 者 對 於 產 品 的 通 路 功 能 , 便 會 交 由 中 間 商 來 執 行 , 主 要 是 因 為 採 用 中 間 商 , 可 以 創 造 出 產 品 通 路 功 能 的 綜 效 ; 但 是 , 如 果 經 營 者 考 量 通 路 自 行 設 置 執 行 , 則 生 產 成 本 可 能 增 加 , 產 品 價 格 勢 必 相 對 提 高 , 倘 若 部 分 功 能 交 由 中

1 參考自黃志文(1993);黃俊英(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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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 商 遂 行,對 經 營 者 的 成 本 應 能 降 低。但 經 營 者 也 必 須 知 道 , 中 間 商 勢 必 亦 會 考 量 其 成 本 利 潤 , 故 行 銷 通 路 之 中 間 商 的 優 劣 及 效 能 , 也 應 為 慎 思 探 討 。 因 此 , 行 銷 通 路 的 工 作 是 能 克 服 時 間 與 距 離 的 限 制 , 成 本 及 效 率 是 最 重 要 的 ( 黃 子 珊 , 2 0 0 4 ) , 此 才 能 發 揮 行 銷 通 路 功 能 之 最 佳 效 益 。

方 世 榮 ( 2 0 0 3 ) 也 指 出 行 銷 通 路 的 本 質 是 要 消 弭 生 產 者 與 消 費 者 之 間 在 時 間 、 空 間 、 所 有 權 及 產 品 數 量 與 種 類 等 方 面 的 各 種 差 距 。 依 其 本 質 理 論 而 言 , 行 銷 通 路 便 能 產 生 較 高 交 易 效 率 , 降 低 行 銷 成 本 , 增 加 商 品 效 用 的 功 能 ; 因 此 , 通 路 的 功 能 應 由 誰 負 責 執 行 , 則 端 視 其 相 對 效 率 與 效 能 來 決 定 。

三 、 行 銷 通 路 的 結 構

通 路 結 構 乃 是 將 產 品 或 服 務 , 從 製 造 者 移 轉 到 使 用 者 過 程 經 歷 的 轉 手 次 數 , 包 括 零 階 、 一 階 及 以 上 階 層 的 通 路 ( K o t l e r, 1 9 9 9 )。 因 此 , 通 路 結 構 階 層 是 受 市 場 、 產 品 、 公 司 、 中 間 商 與 消 費 者 的 因 素 所 影 響 , 乃 以 通 路 的 長 度 、 密 度 與 通 路 廣 度 作 為 其 評 論 ( 劉 春 森 , 2 0 0 6 ) 。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就 是 將 產 品 從 生 產 者 或 製 造 商 配 銷 到 消 費 者 間 , 所 使 用 的 中 間 數 目 , 由 其 中 之 中 間 商 成 員 數 目 來 決 定 通 路 的 長 度 ( 黃 志 文,1 9 9 3;許 長 田,1 9 9 9;鄧 勝 梁 等 著,2 0 0 3 ),

即 所 謂 行 銷 通 路 階 層 如 圖 2 - 1 . 1 所 示,其 內 涵 是 使 產 品 更 接 近 最 終 消 費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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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者

經銷商/代理商

批發商

零售商 零售商

消費者

( 0 階 ) ( 一 階 ) ( 二 階 ) ( 三 階 ) 圖 2 - 1 . 1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2

行 銷 通 路 階 層 其 基 本 成 員 有 製 造 商 ( s u p p l i e r ) 、 批 發 商 ( w h o l e s a l e r ) 、 經 銷 商 / 代 理 商 ( a g e n t ) 、 零 售 商 ( r e t a i l e r ) 等 , 故 經 營 者 為 了 達 成 行 銷 目 標 , 必 須 妥 慎 考 量 設 置 各 中 間 機 構 的 數 目 , 以 決 定 使 用 零 階 通 路 ( 直 接 通 路 ) 或 一 階 、 二 階 、 三 階 通 路 等 , 經 營 者 再 依 產 品 特 性 或 差 異 化 選 擇 採 行 獨 家 、 選 擇 、 密 集 配 銷 之 銷 售 模 式 ; 惟 經 營 者 必 須 要 清 楚 明 瞭 , 在 行 銷 通 路 策 略 中 , 通 路 結 構 之 改 變 會 因 而 增 加 成 本 結 構 的 變 異 性 。 也 就 是 說 , 中 間 商 階 層 使 用 越 多 , 其 經 營 者 所 承 擔 的 風 險 與 成 本 就 會 越 高 ( B a r r y B e r m a n, 1 9 9 6 )。 洪 一 仁 ( 2 0 0 5 ) 認 為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是 一 產 品 或 產 業 為 分 析 單 位 , 在 其 一 個 特 定 區

2參 考 自 耿 筠 ( 2 0 0 1 ) ; 鄧 勝 梁 、 許 紹 李 、 張 庚 淼 合 著 ( 2 0 0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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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 , 採 以 總 體 分 析 為 單 位 , 考 量 所 使 用 的 通 路 成 員 及 通 路 成 員 之 組 織 安 排 ; 所 以 不 同 的 產 業 特 性 , 會 依 市 場 行 銷 機 制 來 設 置 其 通 路 成 員 。

綜 合 黃 志 文 ( 1 9 9 3 ) 、 周 善 謙 等 ( 2 0 0 1 ) 、 鄭 華 清 ( 2 0 0 3 ) 、 陳 希 沼 ( 2 0 0 5 ) 等 學 者 針 對 運 用 中 間 商 而 獲 得 經 濟 效 益 , 就 依 圖 2 - 1 . 2 所 示 加 以 說 明 , 假 設 生 產 業 者 採 行 將 產 品 直 接 銷 售 予 三 位 消 費 者 ( 如 圖 A ), 則 生 產 業 者 就 必 須 搜 尋 目 標 市 場 , 甚 至 欲 服 務 之 消 費 者 在 遠 地 , 也 要 作 直 接 溝 通 , 而 且 必 須 有 三 次 的 接 觸 交 易 , 相 對 的 , 其 作 業 效 率 與 成 本 相 形 複 雜 增 加 ; 如 委 託 一 家 中 間 商 ( 如 圖 B ), 生 產 業 者 將 產 品 交 到 中 間 商 即 可 , 那 生 產 業 者 的 交 易 次 數 可 以 減 少 , 則 作 業 效 率 將 能 夠 提 高 而 成 本 減 少 , 且 中 間 商 則 必 須 承 擔 並 能 發 揮 行 銷 通 路 的 功 能 。 所 以 , 善 加 運 用 中 間 商 是 可 降 低 生 產 者 成 本 , 增 加 作 業 效 能 。 ( A ) ( B )

M

M M

C C

C M

C C

D M

M C

M : 生 產 業 者 C : 顧 客 D : 中 間 商 圖 2 - 1 . 2 中 間 商 經 濟 效 益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3

3參 考 自 黃 志 文 ( 1 9 9 3 ) ; 周 善 謙 等 ( 2 0 0 1 ) ; 鄭 華 清 ( 2 0 0 3 ) ; 陳 希 沼 ( 2 0 0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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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此 , 如 何 建 構 通 路 結 構 的 關 鍵 因 素 , 在 於 使 消 費 者 因 減 低 搜 尋 或 縮 短 交 通 成 本 , 提 高 其 滿 意 度 , 亦 就 是 加 強 對 消 費 者 的 服 務 度 。 所 以 , 市 場 區 域 的 大 小 及 地 理 位 置 、 產 品 的 定 位 區 隔 、 生 產 中 心 的 區 域 、 人 口 的 集 中 度 、 一 些 硬 體 的 因 素 等 , 都 是 攸 關 通 路 結 構 的 決 定 因 素 。

除 了 上 述 傳 統 的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外 , 近 年 來 電 子 商 務 的 興 起 , 促 使 通 路 更 加 多 元 , 因 此 , 本 研 究 認 為 值 得 探 討 的 應 還 含 括 網 路 購 物 的 部 分 , 由 於 經 濟 科 技 化 的 提 升 , 環 境 日 益 複 雜 , 市 場 瞬 息 萬 變 , 網 際 網 路 的 發 展 也 促 成 了 電 子 通 路 的 興 起 , 提 供 了 消 費 者 一 個 全 新 的 購 買 管 道 , 消 費 者 可 在 行 銷 者 的 網 頁 找 到 相 關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詳 細 資 訊 。 有 鑑 於 此 , 地 方 農 特 產 業 應 妥 慎 考 量 採 用 網 路 購 物 的 銷 售 模 式 , 將 可 節 省 相 關 行 銷 費 用 , 且 網 路 購 物 亦 可 列 屬 於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中 之 零 、 一 或 二 階 通 路 模 式 。 故 在 此 針 對 網 路 購 物 分 述 如 下 :

( 一 ) 網 路 購 物 的 定 義

網 路 的 普 及 化 , 促 進 了 網 際 網 路 上 的 商 業 行 為 , 目 前 透 過 網 路 購 物 已 不 再 是 新 興 事 務 。 隨 著 時 代 的 科 技 演 進 , 消 費 者 對 網 路 購 物 的 熟 悉 度 已 大 幅 提 升 , 並 藉 由 週 遭 環 境 影 響 與 商 業 上 大 力 推 廣 , 大 大 提 升 了 潛 在 消 費 者 成 為 顧 客 的 要 素 。 網 路 具 有 無 時 間 、 無 空 間 限 制 , 加 上 其 互 動 性 高 、 即 時 可 回 應 , 成 本 因 省 卻 了 中 間 商 , 定 價 隨 之 而 低 廉 的 特 性 , 吸 引 了 消 費 者 並 能 提 供 滿 意 的 基 本 因 子 , 至 今 , 網 路 儼 然 已 成 為 許 多 消 費 者 日 常 活 動。盧 忠 明 ( 2 0 0 4 ) 對 網 路 購 物 即 是 網 際 網 路 線 上 購 物 ( I n t e r n e t 0 n l i n e S o p p i n g ) 的 定 義 : 消 費 者 上 網 購 買 包 括 線 上 訂 購 線 上 付 款 、 線 上 訂 購 離 線 付 款 以 及 離 線 訂 購 離 線 付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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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形 式 , 只 要 是 企 業 經 由 網 路 商 店 接 受 消 費 者 訂 購 產 品 或 服 務 , 即 為 網 路 購 物 。

網 路 購 物 可 說 是 衍 生 自 「 互 動 式 家 中 購 物 ( I n t e r a c t i v e H o m e S h o p p i n g ) 」 的 概 念 ( 王 信 文 、 何 巧 齡 , 2 0 0 6 ) 。 其 影 響 消 費 者 線 上 購 買 意 願 的 因 素,不 外 乎 是 消 費 者 特 性 、產 品 特 性 、 網 路 商 店 設 計 與 網 際 網 路 特 性 等 , 在 此 不 探 討 網 路 設 計 及 成 功 關 鍵 因 素 部 份 , 僅 針 對 產 品 運 用 網 路 購 物 是 否 能 提 升 業 者 之 行 銷 通 路 , 較 能 與 本 研 究 相 關 聯 , 因 為 農 產 品 運 用 網 路 購 物 提 供 購 物 者 一 個 清 新 的 購 物 環 境 , 沒 有 人 潮 的 壓 迫 感 , 而 且 可 以 讓 消 費 者 仔 細 的 了 解 產 品 的 優 勢 , 亦 是 為 可 深 切 探 討 通 路 運 用 的 課 題 。

( 二 ) 台 灣 網 路 購 物 現 況

近 期 各 項 農 作 產 品 因 「 菜 蟲 」 壟 斷 菜 價 , 農 民 被 剝 削 , 致 農 產 品 漲 聲 響 起 , 正 突 顯 了 網 路 購 物 的 重 要 性 。 自 1 9 9 0 年 起 , 政 府 推 動 「 農 漁 牧 產 業 自 動 化 計 畫 」 , 工 作 重 點 計 有 四 個 部 分 , 其 中 包 含 了 農 產 運 銷 自 動 化 , 將 農 業 推 向 電 子 化 的 作 業 環 境 , 使 得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朝 向 跨 領 域 整 合 應 用 , 以 有 效 發 揮 系 統 整 體 之 綜 效 , 創 造 農 產 品 無 限 寬 廣 的 商 機 。

台 灣 網 路 購 物 經 過 政 府 與 民 間 大 力 投 入 資 訊 網 絡 建 置 , 網 際 網 路 使 用 環 境 已 日 趨 成 熟 。 現 階 段 , 網 際 網 路 連 網 應 用 普 及 率 逐 漸 攀 高 , 上 網 人 口 普 及 , 消 費 者 累 積 了 網 路 購 物 經 驗 , 同 樣 的 網 路 商 店 在 購 物 流 程 上 也 不 斷 改 善 , 驅 使 我 國 網 路 通 購 物 市 場 持 續 快 速 成 長 。 根 據 資 策 會 M I C 最 新 公 布 的

「 2 0 0 7 台 灣 電 子 商 店 發 展 趨 勢 」 報 告 ( 趙 郁 竹 , 2 0 0 7 ), 今 年 台 灣 整 體 線 上 購 物 市 場 規 模 將 達 到 新 台 幣 1 8 5 5 億 元,預 估 到 2 0 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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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將 成 長 到 新 台 幣 2 5 3 0 億 元 , 成 長 率 為 3 6 . 4 % 。 若 和 美 國 、 歐 洲 的 網 路 購 物 市 場 相 比 , 美 國 網 路 購 物 占 零 售 業 的 比 例 最 高 , 有 9 . 4 % , 歐 洲 則 占 7 . 3 % , 台 灣 卻 只 有 3 . 6 % 的 比 例 。 以 市 場 規 模 來 看 , 2 0 0 7 年 台 灣 網 路 購 物 市 場 為 3 3 億 美 元 , 歐 美 則 分 別 為 1 3 0 0 億 及 2 3 0 0 億 美 元。由 上 述 推 之,台 灣 網 路 購 物 市 場 將 有 很 大 的 成 長 空 間 , 相 信 台 灣 網 路 購 物 市 場 規 模 指 日 可 期 , 是 會 締 造 另 一 片 永 續 商 業 模 式 。

另 外 資 策 會 M I C 針 對 台 灣 網 友 消 費 行 為 進 行 分 析 , 發 現 網 路 購 物 中 心 約 佔 有 3 2 . 7 % 的 比 率,是 台 灣 網 友 最 常 接 觸 的 網 站,其 中 有 8 0 . 5 % 的 消 費 者 會 在 購 物 前 上 網 瀏 覽 部 落 格 中 的 商 品 推 薦 評 論 , 足 見 運 用 部 落 格 推 展 行 銷 通 路 亦 為 值 得 探 討 。 進 一 步 分 析 , 消 費 者 上 網 購 物 主 要 原 因 是 價 錢 較 零 售 通 路 便 宜 , 佔 5 6 %; 而 不 願 意 網 購 的 原 因 則 以 「 無 法 親 自 檢 視 商 品 」 最 高 , 佔 7 8 % 。 顯 示 若 在 網 路 交 易 安 全 方 面 多 加 深 思 構 建 , 應 可 提 升 消 費 者 的 購 買 意 願 。

網 路 購 物 市 場 , 基 於 透 過 資 訊 傳 遞 , 可 以 完 整 呈 現 的 產 品 特 性 , 且 政 府 大 力 提 倡 農 產 品 認 證 制 度 , 將 是 網 路 購 物 的 優 勢 。 現 今 , 網 路 購 物 經 驗 的 不 斷 擴 散 並 深 入 每 個 家 庭 , 屆 時 家 庭 用 品 與 食 品 網 路 購 物 亦 將 會 有 相 當 的 成 長 空 間 。 猶 如 蘇 雄 義 ( 2 0 0 7 ) 所 說 「 宅 配 讓 台 灣 變 平 的 , 全 球 化 經 濟 , 地 球 也 變 平 的 」 。 然 而 , 讓 宅 配 變 平 的 主 要 因 素 , 莫 過 於 網 路 的 興 起 普 遍 化 , 藉 著 網 路 的 運 用 是 可 讓 許 多 農 村 得 以 擺 脫 傳 統 產 銷 系 統 的 箝 制 , 進 而 發 展 出 產 品 品 牌 。 舉 例 來 說 , 屏 東 蓮 霧 產 地 農 民 創 立 「 黑 金 剛 水 蜜 蓮 霧 」 的 品 牌 , 農 民 們 願 意 發 展 出 共 選 共 濟 的 合 作 社 模 式 , 也 透 過 網 路 購 物 的 便 利 , 降 低 了 運 銷 成 本 , 提 升 獲 利 力 , 且 毋 需 藉 由 設 立 分 店 , 即 能 擴 張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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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 規 模 , 而 成 功 打 入 宅 配 市 場 。 所 以 , 網 路 購 物 市 場 的 成 長 , 傳 統 通 路 商 、 量 販 店 , 也 必 加 入 此 銷 售 行 列 , 而 網 路 拍 賣 及 部 落 格 的 運 用 , 則 是 另 一 種 便 捷 的 銷 售 管 道 , 近 來 深 受 網 友 喜 愛 , 成 長 潛 力 亦 不 容 忽 視 。

第 二 節 影 響 通 路 發 展 因 素

在 發 展 行 銷 通 路 策 略 而 選 擇 適 當 的 通 路 時 , 通 常 要 考 慮 顧 客 、 競 爭 、 產 品 、 中 間 機 構 、 本 身 條 件 和 環 境 等 因 素 , 以 因 應 內 外 在 環 境 所 帶 來 的 機 會 與 感 脅 , 而 在 計 畫 設 置 通 路 時 , 首 先 必 須 決 定 通 路 的 目 標 及 產 品 與 服 務 的 目 標 市 場 , 因 為 市 場 的 選 擇 及 通 路 的 抉 擇 是 相 互 依 存 。 黃 子 珊 ( 2 0 0 4 ) 認 為 行 銷 策 略 是 在 不 同 的 階 段 是 必 須 具 有 不 同 的 對 應 方 法 , 而 通 路 的 部 分 , 也 應 該 有 其 相 對 配 套 而 調 整 的 。 故 探 討 影 響 通 路 發 展 的 因 素 , 使 業 者 能 夠 藉 由 了 解 影 響 通 路 發 展 因 素 的 基 本 元 素 , 期 使 評 估 每 一 個 通 路 方 案 能 與 預 期 目 標 相 結 合 , 以 提 升 商 品 績 效 。

對 於 影 響 通 路 選 擇 因 素 , 有 許 多 學 者 有 不 同 看 法 , 經 整 理 後 分 別 就 其 特 性 說 明 如 下 :

一 、 產 品 特 性 : 影 響 選 擇 因 素 有 易 腐 性 與 時 髦 品 、 非 標 準 化 需 特 製 產 品 、 價 值 高 、 體 積 大 小 、 品 質 優 劣 、 特 別 技 術 與 服 務 等 。 陳 希 沼 ( 2 0 0 5 ) 與 李 世 明 ( 1 9 9 5 ) 提 出 產 品 價 位 、 生 產 技 術 、 售 後 服 務 、 產 品 標 準 化 、 產 品 線 的 廣 度 以 及 產 品 促 銷 活 動 是 影 響 因 素 要 件 ; 另 魏 啟 林( 1 9 9 5 )指 出 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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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的 重 置 率 、 毛 利 率 、 產 品 售 後 服 務 之 需 求 大 小 , 亦 為 其 影 響 通 路 選 擇 因 素 。

二 、 顧 客 特 性 : 陳 希 沼 ( 2 0 0 5 ) 與 蔡 明 峰 ( 2 0 0 0 ) 皆 認 為 影 響 因 素 有 顧 客 人 數 、 地 理 上 的 分 布 、 購 買 頻 率 、 購 買 量 與 購 買 方 式 , 人 口 統 計 、 對 各 種 行 銷 方 法 之 敏 感 度 等 。 三 、 公 司 特 性 : 公 司 規 模 的 大 小 、 財 務 能 力 、 產 品 數 量 與 種

類 、 管 理 及 通 路 經 驗 等 ( 陳 希 沼 , 2 0 0 5; 張 錫 元 , 1 9 9 4 ) ; 另 李 世 明 ( 1 9 9 5 ) 提 出 公 司 營 運 時 , 對 於 長 期 目 標 的 重 視 程 度 、 公 司 給 予 業 務 主 管 處 理 權 限 之 程 度 、 財 務 支 援 能 力 、 業 務 主 管 對 教 育 水 準 之 重 視 程 度 、 設 計 能 力 等 均 是 影 響 選 擇 通 路 的 因 子 。

四 、 中 間 商 特 性 : 針 對 中 間 商 的 特 性 , 是 視 業 者 能 夠 利 用 的 中 間 商 數 目 、 所 提 供 服 務 品 質 及 情 報 力 、 配 合 意 願 及 相 對 成 本 等( 張 錫 元,1 9 9 4;李 世 明,1 9 9 5 );而 蔡 明 峰( 2 0 0 0 ) 的 看 法 是 , 除 了 上 述 學 者 的 提 出 外 , 另 還 應 考 量 取 得 中 間 商 難 易 度 、 中 間 商 規 模 及 執 行 業 務 能 力 等 來 衡 量 判 斷 其 中 間 商 的 適 用 性 。

五 、 市 場 特 性 : 包 含 了 目 標 市 場 的 規 模 大 小 、 顧 客 數 目 與 集 中 程 度 、 購 買 型 態 、 產 品 偏 好 、 購 買 次 數 及 平 均 購 買 金 額 等 ( 張 錫 元 , 1 9 9 4 ) , 是 影 響 通 路 選 擇 的 因 素 。

六 、 環 境 特 性 : 論 及 環 境 , 相 關 所 含 括 的 範 圍 較 為 廣 泛 , 舉 凡 經 濟 景 氣 、 政 府 法 令 限 制 、 社 會 文 化 以 及 新 興 通 路 的 出 現 等 ( 張 錫 元 , 1 9 9 4 ) ; 以 及 魏 啟 林 ( 1 9 9 5 ) 所 說 技 術 層 面 因 素 、 道 德 因 素 、 地 理 人 口 因 素 及 政 治 法 律 因 素 等 均 是 影 響 因 素 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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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競 爭 者 特 性 : 端 視 競 爭 者 的 性 質 與 程 度 , 強 調 依 競 爭 者 的 特 性 , 而 採 用 各 適 應 類 型 通 路 並 透 過 特 殊 推 廣 策 略 或 選 擇 傾 向 於 運 用 相 同 或 鄰 近 之 中 間 商 ( 陳 希 沼 , 2 0 0 5; 林 新 倫 , 2 0 0 5 ) 。

由 上 述 學 者 對 通 路 選 擇 因 素 之 相 關 研 究 , 本 研 究 歸 納 主 要 影 響 洛 神 花 產 業 通 路 選 擇 的 因 素 , 概 包 含 產 品 特 性 、 市 場 因 素 、 消 費 者 特 性 、 企 業 本 身 因 素 、 以 及 中 間 商 特 性 等 五 大 類 別 , 以 下 將 影 響 洛 神 花 產 品 通 路 發 展 因 素 的 五 大 類 別 分 別 予 以 說 明 :

一 、 產 品 特 性

產 品 特 性 的 不 同,自 然 影 響 了 行 銷 通 路 的 設 置,就 如 農 產 品 因 產 地 分 散 , 而 不 得 不 透 過 果 菜 公 司 或 中 間 商 , 形 成 聯 合 運 銷 中 心 ; 再 者 , 農 產 品 的 腐 蝕 難 易 、 重 量 、 加 工 品 、 商 品 價 值 等 因 素 , 業 者 均 應 要 考 量 內 外 部 環 境 因 素 , 使 得 產 品 特 性 能 在 行 銷 通 路 的 結 構 中 , 選 擇 良 好 的 設 置 與 發 展 。

二 、 市 場 因 素

鄧 勝 梁 等 ( 2 0 0 3 ) 指 出 市 場 因 素 是 指 顧 客 的 基 本 特 性 和 市 場 基 本 條 件 等 方 面 。 也 就 是 說 , 顧 客 的 特 性 及 市 場 條 件 是 影 響 了 通 路 的 設 置 , 而 其 包 含 了 市 場 規 模 、 顧 客 訂 單 大 小 及 顧 客 的 地 理 性 分 布 等 。 當 市 場 規 模 大 、 潛 在 顧 客 數 量 多 , 則 愈 需 要 較 長 的 通 路 , 藉 由 中 間 商 提 供 服 務 , 才 能 滿 足 到 顧 客 ; 那 麼 , 顧 客 訂 單 量 較 大 且 交 易 金 額 頗 高 , 及 顧 客 地 理 性 分 布 愈 密 集 , 則 可 利 用 自 行 設 置 業 務 人 員 及 接 觸 顧 客 數 目 愈 多 , 商 品 的 交 易 量 自 然 提 升 之 優 勢 , 宜 採 用 較 短 的 通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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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消 費 者 特 性

在 市 場 的 競 爭 中 , 誰 最 了 解 消 費 者 的 特 性 , 誰 就 是 贏 家 。 消 費 者 的 特 性 含 括 了 消 費 者 如 何 購 買 、 何 時 購 買 、 在 何 處 購 買 、 購 買 的 動 機 及 購 買 的 涉 入 程 度 等 ; 猶 如 農 產 品 會 因 生 產 時 期 而 影 響 其 產 出 , 若 再 予 以 加 工 製 造 , 突 破 了 產 品 的 時 期 性 , 就 可 設 置 較 長 的 通 路 , 讓 消 費 者 能 在 不 同 時 期 都 能 依 其 所 好,選 購 適 宜 的 農 產 品,始 能 創 見 出 消 費 者 更 多 購 買 慾 望 , 提 升 購 買 產 品 的 忠 誠 度 。

四 、 企 業 本 身 因 素

在 影 響 行 銷 通 路 的 發 展 中,業 者 必 須 了 解 企 業 本 身 的 內 外 部 環 境 影 響 的 因 素 ( S W O T 分 析 ), 且 依 據 自 身 條 件 選 擇 或 設 計 最 佳 的 行 銷 通 路 , 來 決 定 企 業 服 務 市 場 的 大 小 及 爭 取 中 間 商 合 作 的 能 力 ; 企 業 本 身 因 素 影 響 通 路 的 發 展 亦 包 含 了 財 務 狀 況 、 管 理 通 路 的 能 力 、 及 對 通 路 控 制 的 取 向 ( 方 世 榮 , 2 0 0 3 ) 。 五 、 中 間 商 特 性

中 間 商 的 特 性 是 具 備 了 被 選 擇 數、配 合 意 願、業 務 與 情 報 提 供 的 能 力 、 中 間 商 規 模 等 描 述 性 因 子 ( 蔡 明 峰 , 2 0 0 0 ) 。 因 此 , 能 否 找 到 合 適 的 中 間 商 , 這 是 選 擇 行 銷 通 路 時 要 面 臨 的 課 題 。 中 間 商 的 合 適 與 否 , 端 視 能 否 滿 足 生 產 業 者 的 要 求 , 是 否 能 以 較 低 成 本 , 且 其 提 供 的 服 務 水 準 及 效 率 要 高 , 否 則 公 司 就 必 須 縮 短 通 路 自 行 設 置 。

綜 上 , 通 路 的 發 展 , 如 要 選 擇 採 行 較 短 或 較 長 的 通 路 時 , 就 必 須 視 經 營 者 對 設 置 中 間 商 之 通 路 成 本 與 控 制 力 來 做 參 考 , 影 響 通 路 發 展 的 因 素 經 彙 整 , 如 表 2 - 2 . 1 所 示 :

(32)

表 2 - 2 . 1 影 響 行 銷 通 路 發 展 的 因 素

影 響 因 素 長 通 路 適 用 情 況 短 通 路 適 用 情 況

產 品 特 性

重 量 、 體 積 易 腐 ( 毀 ) 性 價 格

標 準 化 技 術 度 推 出 時 間

產 品 線 長 、 寬 、 深

消 費 時 間

小 、 輕

不 易 腐 ( 毀 ) 壞 便 宜

低 技 術 性 推 出 已 久 短 、 窄 、 淺 短 時 間 消 費

大 、 重

容 易 腐 ( 毀 ) 壞 價 格 高

高 技 術 性 推 出 不 久 長 、 寬 、 深 長 時 間 消 費

市 場 因 素

市 場 規 模 顧 客 訂 單 大 小 顧 客 的 地 理 性 分 布 購 買 頻 率

廣 且 分 散

狹 小 且 集 中

消 費 者 特 性

消 費 品 / 工 業 品 購 買 季 節 性 購 買 頻 度 購 買 涉 入 程 度

消 費 品 隨 季 節 變 化

工 業 品 無 季 節 性

公 司 特 性

財 務 狀 況 通 路 管 理 能 力 通 路 控 制 之 取 向 規 模

財 力 弱 管 理 能 力 低

財 力 強 管 理 能 力 高

中 間 商 特 性

便 利 性 意 願

中 間 商 成 本 提 供 的 服 務 水 準

容 易

困 難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4

4參考自 方 世 榮 ( 2 0 0 3 ) 、 L. W. Stern, A. I. EI-Ansary,& J. R. Brown (1989), 254-255.

(33)

第 三 節 行 銷 通 路 規 劃 與 選 擇 方 案

本 節 透 過 瞭 解 影 響 通 路 發 展 因 素 來 設 置 行 銷 通 路 , 在 設 置 通 路 時 , 基 本 上 是 必 須 因 時 、 因 地 、 因 人 、 因 物 而 權 變 發 展 , 再 依 規 劃 選 擇 適 當 的 通 路 方 案 。 依 高 子 梅 ( 2 0 0 3 ) 市 場 調 查 發 現 , 行 銷 最 重 要 的 部 分 , 就 是 顧 客 服 務 。 如 果 擁 有 的 顧 客 能 為 產 品 而 演 變 出 瘋 狂 、 著 迷 , 相 信 對 經 營 者 的 存 續 有 著 無 形 支 持 的 力 量 ; 而 中 間 商 就 扮 演 著 如 此 角 色 , 運 用 適 時 的 通 路 規 劃 , 誘 使 消 費 者 產 生 購 買 決 策 。 故 中 間 商 存 在 的 理 由 有 三 : 提 供 消 費 者 的 時 間 效 率 及 地 點 效 用、給 予 消 費 者 滿 足 的 服 務 、 解 決 消 費 者 的 問 題 ( 榮 泰 生 , 2 0 0 1 ) 。 而 生 產 業 者 為 何 設 置 中 間 商 的 原 因 及 優 勢 , 歸 納 了 郭 建 志 等 ( 2 0 0 3 ) 與 陳 希 沼 ( 2 0 0 5 ) 的 看 法 為 下 列 幾 點 : 降 低 財 務 投 資 、 分 工 合 作 、 專 業 人 力 及 關 係 優 於 生 產 業 者 、 藉 以 達 成 規 模 經 濟 、 提 升 交 易 效 率 、 可 小 批 量 銷 售 , 增 加 銷 售 彈 性 。 另 運 用 中 間 商 當 然 一 定 會 有 些 弊 端 , 如 : 生 產 業 者 較 無 法 掌 握 最 終 市 場 狀 況 、 行 銷 的 影 響 與 控 制 力 降 低 及 單 位 銷 售 利 潤 減 低 。 所 以 , 掌 握 且 妥 慎 運 用 中 間 商 之 優 勢 , 就 必 須 有 良 好 的 通 路 規 劃 , 並 選 擇 最 佳 的 通 路 方 案 , 使 產 品 與 相 關 的 資 訊 與 服 務 能 傳 遞 給 消 費 者 , 以 達 成 行 銷 目 的 。

一 、 通 路 規 劃

為 了 因 應 市 場 激 變 與 消 費 者 的 滿 足 , 在 尋 找 最 佳 的 行 銷 通 路 設 置 時 , 首 先 從 現 有 的 行 銷 類 型 中 選 擇 適 合 經 營 者 的 行 銷 通 路 , 再 依 序 規 劃 其 行 銷 通 路 , 以 求 發 揮 最 大 效 益 。 通 路 規 劃 是 一 種 分 析 研 判 過 程 , 此 過 程 應 包 括 對 未 來 的 評 估 , 在 未 來 環 境 之 期 望 目 標 下 決 定 , 來 達 成 此 目 標 的 各 種 可 能 方 案

(34)

之 擬 定 。 基 本 上 , 通 路 是 必 需 要 配 合 市 場 機 會 與 情 境 條 件 而 作 調 整 應 變 。 為 了 達 到 行 銷 規 劃 的 影 響 力 , 確 保 行 銷 效 果 , K o t l e r ( 1 9 8 8 ) 則 認 為「 策 略 性 行 銷 規 劃 之 程 序 」具 有 三 項 重 要 概 念 :

( 一 ) 妥 善 管 理 企 業 的 投 資 組 合 ( i n v e s t m e n t p o r t f o l i o ) : 管 理 者 應 有 效 地 運 用 企 業 各 項 資 源 , 發 揮 最 大 效 果 , 使 得 挖 掘 出 企 業 未 來 潛 力 。

( 二 ) 評 估 各 項 事 業 未 來 的 潛 在 獲 利 能 力 ( f u t u r e p r o f i t p o t e n t i a l ) : 企 業 需 依 當 時 市 場 情 況 , 作 一 妥 慎 具 體 分 析 因 應 , 就 未 來 的 發 展 期 望 , 評 估 其 潛 在 的 獲 利 能 力 。 ( 三 ) 建 立 策 略 ( S t r a t e g y ) 觀 念 : 對 於 每 項 事 業 必 須 發 展 出 優 勢

及 強 勢 、 差 異 化 的 競 爭 潛 能 , 以 建 立 能 達 成 企 業 的 遠 期 目 標 。

因 此 , 在 行 銷 通 路 的 規 劃 中 , 必 須 先 具 有 此 三 項 的 基 本 概 念 , 對 於 行 銷 通 路 的 規 劃 相 信 將 會 提 供 研 析 的 助 益 性 。 就 從 周 文 賢 ( 1 9 9 9 ) 、 方 世 榮 ( 2 0 0 3 ) 等 對 於 通 路 規 劃 的 看 法 談 起 , 通 路 規 劃 時 首 先 必 須 分 析 顧 客 的 需 求 , 其 次 要 設 定 通 路 的 目 標 , 再 依 序 為 制 定 通 路 方 案 、 評 估 可 行 的 通 路 方 案 , 最 後 決 定 通 路 結 構 , 就 如 圖 2 - 1 . 4 行 銷 通 路 規 劃 程 序 所 示 。

(35)

建立通路 目 標

制 定 通 路 方 案 長度決策 密度決策 通路成員 的條件與 任務

評估可行 的通路方 案

選擇適 當的通 路 分析消費

者通路服 務的需求

圖 : 2 - 1 . 4 行 銷 通 路 規 劃 程 序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5

( 一 ) 分 析 消 費 者 對 通 路 服 務 的 需 求

欲 了 解 消 費 者 對 通 路 服 務 的 需 求 , 首 先 必 須 要 了 解 消 費 者 的 購 買 行 為 。 L o u d o n ( 1 9 8 8 ) 曾 指 出 消 費 者 購 買 行 為 是 個 人 對 於 經 濟 財 貨 及 服 務 之 評 價 、 獲 得 或 處 置 , 從 事 決 策 過 程 和 實 體 的 活 動 ; Z i k m u n d ( 1 9 9 3 ) 則 認 為 , 消 費 行 為 是 由 人 們 在 選 擇 、 購 買 和 使 用 產 品 活 動 的 整 合 , 而 這 些 活 動 包 括 心 理 的 過 程 以 及 實 體 的 活 動 , 能 滿 足 需 求 和 慾 望 。 綜 上 , 本 研 究 認 為 消 費 者 行 為 的 定 義 , 是 根 據 消 費 者 內 在 與 外 在 的 各 種 表 現 或 潛 在 因 子 , 由 行 銷 者 分 析 出 , 滿 足 消 費 者 的 購 買 慾 望 , 以 達 成 銷 售 獲 利 為 目 的 。

論 及 消 費 者 購 買 行 為 , 就 從 產 品 的 定 位 談 及 , 行 銷 者 要 很 清 楚 知 道 什 麼 樣 的 人 會 來 買 這 個 產 品 ( 目 標 消 費 者 ) ? 其 次 為 為 什 麼 要 來 買 這 個 產 品 ( 產 品 差 異 化 ) ? 目 標 消 費 者 會 以 什 麼 樣 的 產 品 替 代 ( 競 爭 者 是 誰 ) ? 後 續 再 依 消 費 者 行 為 分 析 的 5 W + 1 H : 購 買 什 麼 ( W H A T ) ? 何 處 購 買 ( W H E R E ) ? 為 何

5參考自 方 世 榮 ( 2 0 0 3 ) ; 周 文 賢 ( 1 9 9 9 )

(36)

購 買 ( W H Y ) ? 誰 購 買 ( W H O ) ? 何 時 購 買 ( W H E N ) ? 及 如 何 購 買 ( H O W ) ? 等 來 著 手 規 劃 行 銷 通 路 。

陳 國 章 ( 2 0 0 3 ) 在 其 碩 士 研 究 論 文 指 出 , 欲 使 消 費 者 產 生 購 買 動 機 , 必 須 針 對 消 費 者 的 需 求 與 消 費 意 象 , 設 計 最 佳 的 消 費 誘 因 , 並 能 夠 提 供 適 宜 的 通 路 服 務 , 期 能 激 發 並 滿 足 消 費 者 而 產 生 消 費 動 機 。

一 般 而 言 , 消 費 者 對 通 路 服 務 的 需 求 包 括 1 . 對 於 產 品 的 組 合 的 深 度 與 廣 度 的 需 求 ; 2 . 對 便 利 性 的 要 求 ; 3 . 每 次 購 買 數 量;4 . 對 交 貨 或 等 候 時 間 的 容 忍 度;5 . 技 術 服 務 等 ( 余 朝 權 , 2 0 0 5 ) 。

所 以 , 前 段 所 談 及 中 間 商 存 在 的 價 值 理 由 需 與 消 費 者 對 通 路 服 務 的 需 求 , 作 一 有 效 探 索 與 策 劃 , 始 能 發 揮 消 費 者 對 通 路 服 務 需 求 的 最 大 綜 效 。

( 二 ) 建 立 通 路 目 標

當 進 行 建 立 通 路 目 標 時 , 應 了 解 目 標 市 場 的 預 估 大 小 , 市 場 規 模 、 成 長 率 與 獲 利 率 , 這 些 衡 量 將 來 對 產 品 的 銷 售 量 有 決 定 性 之 影 響 。 現 代 行 銷 實 務 是 必 須 將 市 場 作 主 要 的 市 場 區 隔 ( M a r k e t S e g m e n t a t i o n ), 然 後 加 以 評 估 , 並 選 擇 其 中 之 一 為 目 標 市 場 , 最 後 鎖 定 可 提 供 最 佳 服 務 的 市 場 區 隔 與 市 場 利 基 ( 許 長 田 , 1 9 9 9 )。 另 邱 振 鎰 ( 2 0 0 2 ) 碩 士 論 文 指 出 , 行 銷 通 路 的 目 標 是 以 滿 足 的 服 務 目 標 水 準 來 區 分 不 同 市 場 區 隔 , 並 針 對 不 同 的 市 場 區 隔 建 立 最 佳 的 通 路 。 所 以 , 建 立 通 路 目 標 是 應 以 目 標 服 務 水 準 為 基 礎 , 但 必 須 權 衡 考 量 欲 達 到 此 服 務 水 準 及 衍 生 的 成 本 。

余 朝 權 ( 1 9 9 4 ) 認 為 通 路 目 標 是 結 合 顧 客 需 要 及 公 司 目 標 所 發 展 出 來 , 並 可 分 為 :

(37)

1 . 經 濟 目 標 : 以 最 有 效 率 和 效 果 的 方 式 , 來 達 成 產 品 移 轉 。 2 . 控 制 目 標 :與 其 他 通 路 成 員 和 公 司 合 作 ,並 維 持 穩 定 的 關

係 。

3 . 彈 性 目 標 :當 環 境 改 變 時 ,公 司 立 即 改 變 通 路 策 略 以 為 因 應 。

4 . 形 象 目 標 : 利 用 的 通 路 能 配 合 產 品 形 象 。

林 新 倫 ( 2 0 0 5 ) 亦 認 為 , 沒 有 明 確 的 通 路 目 標 , 就 失 去 了 行 銷 的 意 義 , 對 於 建 立 通 路 目 標 後 , 評 估 通 路 方 案 是 包 含 了 經 濟 性 、 控 制 性 、 彈 性 等 目 標 , 故 通 路 目 標 包 括 經 濟 性 、 控 制 性 、 彈 性 等 , 以 下 分 述 說 明 :

⑴ 經 濟 性:經 濟 性 是 指 各 行 銷 通 路 方 案 之 成 本 與 效 益。因 此 , 可 分 為 兩 個 構 面 , 即 效 益 面 與 成 本 面 。 當 然 經 營 者 自 行 運 用 規 劃 通 路 進 行 銷 售 的 固 定 成 本 是 較 高 的 , 因 須 負 擔 設 置 營 業 處 所 、 人 事 、 水 電 等 固 定 費 用 。 所 以 , 經 營 者 必 須 要 判 定 , 自 設 之 業 務 人 員 業 績 高 , 還 是 透 過 中 間 商 的 業 績 較 高 , 再 行 考 量 成 本 , 取 擇 符 合 最 佳 效 益 。

⑵ 控 制 性 : 如 果 業 者 採 取 直 接 通 路 , 對 於 通 路 有 較 大 的 控 制 力 , 想 對 的 , 使 用 中 間 商 必 產 生 一 些 衝 突 等 問 題 , 也 就 是 對 中 間 商 的 控 制 能 力 的 表 現 。

⑶ 彈 性 : 所 謂 的 彈 性 是 表 示 , 經 營 者 對 於 市 場 環 境 變 化 的 適 應 調 整 的 能 力 , 因 此 選 擇 行 銷 通 路 時 , 要 長 遠 妥 慎 思 量 , 使 企 業 能 有 較 廣 泛 的 環 境 適 應 能 力 。

( 三 ) 制 定 通 路 方 案

通 路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三 項 決 策 : 中 間 商 型 態 、 中 間 商 的 數 目 ( 通 路 長 度 與 密 度 ) 及 通 路 成 員 責 任 等 , 其 中 中 間 商 數 目 之 通 路 長 度 及 影 響 因 素 , 分 別 已 在 第 一 章 第 一 節 之 行 銷 通 路 結

(38)

構 及 第 二 章 第 二 節 之 影 響 發 展 因 素 中 加 以 論 述 , 在 此 僅 將 中 間 商 型 態 、 中 間 商 數 目 之 通 路 密 度 的 影 響 因 素 及 通 路 員 責 任 分 別 說 明 :

1 . 中 間 商 型 態

生 產 業 者 在 明 確 界 定 其 欲 服 務 的 通 路 目 標 及 市 場 定 位 之 後 , 接 著 制 定 通 路 方 案 時 , 就 必 須 決 定 通 路 工 作 應 交 由 那 些 較 為 適 宜 的 中 間 商 執 行 , 並 還 能 構 思 更 富 創 新 的 通 路 型 態 , 且 足 以 達 成 行 銷 目 標 。

2 . 中 間 商 的 數 目 ( 通 路 密 度 )

探 討 通 路 密 度 , 意 謂 著 產 品 的 分 布 廣 足 , 是 要 以 滿 足 服 務 目 標 顧 客 為 主 要 , 選 擇 最 佳 的 市 場 展 出 , 過 多 或 少 , 都 能 左 右 業 者 行 銷 成 本 的 增 減 , 甚 而 影 響 通 路 目 標 的 成 長 。 通 路 密 度 即 所 謂 的 市 場 涵 蓋 面 , 制 定 通 路 時 , 可 依 據 中 間 商 的 設 置 數 目 多 寡 與 市 場 涵 蓋 面 的 範 圍 為 原 則 , 依 黃 文 宏 等 ( 2 0 0 3 ) ; 李 正 文 ( 2 0 0 5 ) ; 戴 國 良 ( 2 0 0 3 ) 學 者 同 一 看 法 , 通 路 密 度 有 三 種 選 擇 :

⑴ 密 集 型 配 銷 : 消 費 者 到 那 裡 買 , 就 到 那 裡 賣 。 係 消 費 者 對 於 地 點 的 便 利 性 及 產 品 的 經 常 性 購 買,使 得 消 費 者 對 於 產 品 能 垂 手 可 得 。

⑵ 選 擇 型 配 銷 : 所 涵 蓋 的 市 場 是 介 於 密 集 型 和 獨 家 型 之 間 。

⑶ 獨 家 型 配 銷 : 通 常 是 對 於 較 注 重 產 品 形 象 的 高 價 位 產 品 , 採 用 每 一 地 理 區 域 中 , 只 設 置 一 家 中 間 商 。

有 關 影 響 通 路 密 的 因 素 , 經 整 理 諸 位 學 者 以 圖 2 - 1 . 5 示 :

(39)

通 路 密 度 獨 家 配 銷 選 擇 配 銷 密 集 配 銷

涵 蓋 面 一 家 有 限 最 大

優 點

1 . 品 牌 優 勢 2 . 對 中 間 商

控 制 力 強

1 . 選 擇 中 間 商 空 間 大 2 .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最 大 產 品 舖 貨 程 度

缺 點

1 . 消 費 者 選 擇 性 低 2 . 類 似 產 品

構 成 競 爭

與 中 間 商 的 陳 列 與 銷 售 溝 通 可 能 產 生 偏 異

1 . 舖 貨 過 度 2 . 中 間 商 銷 售 專

注 力 低

3 . 消 費 者 選 擇 多

影 響 因 素

低 ← → 高 高 ← → 低 高 ← → 低 高 ← → 低 大 ← → 小

小 ← → 大

產 品 特 性 特 殊 品 選 購 品 便 利 品

購買頻率

市場銷售潛量 產品單價 品牌忠實性 顧客要求的服務水準 競爭性產品的差異性

圖 2 - 1 . 5 影 響 通 路 密 度 之 因 素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6

3 . 通 路 成 員

通 路 成 員 必 須 要 知 道 的 是 , 任 何 一 個 組 織 的 整 合 , 每 一 環 節 , 每 一 個 單 位 均 需 要 明 確 了 解 所 擔 負 的 責 任 及 其 存 在 價 值 , 才 能 夠 發 揮 整 體 功 效 ; 在 通 路 成 員 所 應 負 的 條 件 與 任

6參考自 黃 子 姍 ( 2 0 0 4 ) ; 余 朝 權 ( 2 0 0 5 ) ; 李 正 文 ( 2 0 0 5 )

(40)

務 , 最 基 本 的 項 目 : 價 格 條 件 、 銷 售 條 件 、 經 銷 範 圍 、 相 互 責 任 等 。

( 四 ) 評 估 通 路 方 案

通 路 規 劃 到 此 階 段 , 業 者 應 已 可 評 估 決 定 主 要 的 通 路 選 擇 , 且 能 達 到 通 路 目 標 水 準 方 案 , 也 就 是 必 須 以 用 適 當 的 經 濟 、 控 制 與 適 應 彈 性 的 標 準 予 以 審 估 , 期 使 業 者 得 到 最 佳 利 潤 與 擔 負 社 會 責 任 。

1 . 經 濟 標 準 : 對 於 業 者 與 中 間 商 ,評 估 何 者 能 達 到 成 本 低 銷 售 高 之 業 績 。

2 . 控 制 標 準:考 量 通 路 方 案 的 控 制 性,當 然,業 者 採 直 接 通 路 , 對 通 路 有 較 大 的 控 制 力 , 反 之 , 採 用 中 間 商 則 在 控 制 上 , 將 可 能 遭 遇 較 多 的 問 題 , 故 業 者 選 擇 通 路 方 案 時 , 應 以 控 制 性 高 的 中 間 商 為 要 , 或 是 能 提 出 其 相 對 應 變 策 略 為 宜 。

3 . 適 應 彈 性 : 通 路 成 員 的 適 應 彈 性 , 因 應 環 境 的 變 動 能 力 , 是 足 以 影 響 業 者 永 續 經 營 的 因 素 之 一 。 因 此 , 評 估 通 路 方 案 時,應 採 用 適 應 彈 性 高,並 能 作 出 適 當 的 因 應 對 策 之 中 間 商。

二 、 選 擇 適 當 的 通 路

設 置 行 銷 通 路 , 事 先 由 了 解 影 響 通 路 發 展 因 素 探 討 起 , 並 清 楚 知 道 自 身 產 品 的 特 性 , 及 依 據 消 費 者 的 通 路 需 求 分 析 , 再 建 立 通 路 所 欲 達 成 的 目 標 , 才 開 始 擬 定 通 路 方 案 , 其 中 其 涵 蓋 了 通 路 長 度 的 決 策 , 通 路 密 度 決 策 及 確 立 成 員 之 條 件 與 責 任 ; 並 根 據 經 濟 性 、 控 制 性 與 適 應 性 等 標 準 , 評 估 各 通 路 方 案 , 最 後 依 經 營 者 的 各 項 評 析 來 選 擇 最 佳 且 適 當 的 通 路 方 案 。

(41)

第 四 節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大 部 分 的 人 都 會 認 為 , 在 行 銷 通 路 中 , 設 置 中 間 商 的 長 度 愈 少 愈 好 , 因 為 設 置 愈 多 , 成 本 隨 之 增 加 。 所 以 , 一 般 經 營 者 會 以 精 簡 通 路 的 長 度 , 來 銷 售 產 品 。 但 是 , 環 視 我 國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的 形 成 , 必 定 有 其 原 因 , 就 如 我 國 農 業 生 產 者 , 可 能 礙 於 土 地 限 制 、 人 力 需 求 、 觀 念 差 異 、 費 用 成 本 等 條 件 , 以 及 以 小 農 為 經 營 範 圍 , 產 量 較 無 法 集 中 , 甚 至 同 一 區 域 產 量 無 法 達 到 經 濟 規 模 , 致 使 未 能 達 到 最 佳 銷 售 目 的 。 順 應 而 起 , 衍 生 出 集 貨 商 或 批 發 商 存 在 的 要 件 。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 首 先 要 了 解 的 是 , 其 發 展 是 由 集 中 ( c o n c e n t r a t i o n ) 、 均 衡 ( e q u a l i z a r i o n ) 、 分 配 ( d i s t r i b u t i o n ) 三 部 門 所 構 成 的 ( 許 文 富 , 1 9 9 7 ) 。 主 要 工 作 項 目 分 述 如 下 :

( 一 ) 集 中 階 段:包 括 產 地 集 貨、分 级、包 裝 及 運 輸 等 主 要 功 能 。 ( 二 ) 均 衡 階 段 : 指 平 衡 產 銷 形 成 批 發 價 格 的 場 所 ; 也 就 是 將 集

中 後 的 農 產 品 , 再 依 區 域 需 要 分 配 之 。

( 三 ) 分 配 階 段 : 一 般 是 指 批 發 商 分 配 給 零 售 商 , 後 販 賣 給 消 費 者 。

一 、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基 本 結 構

隨 者 經 濟 急 速 的 成 長 , 生 活 水 準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 人 民 消 費 型 態 的 轉 變 , 農 產 品 的 行 銷 通 路 , 目 前 在 政 府 及 有 關 單 位 努 力 推 動 下 , 頗 具 成 效 。 但 , 農 產 品 在 本 質 上 是 深 受 自 然 力 所 影 響 , 導 致 農 產 品 具 有 易 受 季 節 性 、 易 腐 性 、 變 異 性 、 土 地 依 賴 性 等 的 特 性 , 為 了 克 服 農 產 品 的 種 種 特 性 ; 將 農 產 品 經 過 加 工 就 成 了 加 工 農 產 品 , 延 展 了 存 放 時 間 的 長 度 , 也 增

(42)

加 了 流 通 空 間 的 廣 度 和 消 費 者 的 便 利 性 , 增 添 了 農 產 品 的 附 加 價 值 。

許 文 富 ( 1 9 9 7 ) 指 出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結 構 , 可 按 通 路 中 間 商 轉 手 的 次 序 , 以 及 中 間 商 種 類 之 類 別 , 分 為 不 同 的 通 路 階 層 , 通 常 農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因 囿 於 個 別 農 民 之 生 產 規 模 太 小 , 收 穫 物 無 法 形 成 經 濟 的 運 輸 單 位 , 較 不 可 能 自 行 運 銷 或 是 自 設 零 售 , 或 因 無 加 工 技 術 , 只 得 在 產 地 賣 給 集 貨 商 或 販 運 商 , 因 此 需 集 合 許 多 農 家 產 品 後 , 方 能 符 合 經 濟 原 則 , 而 後 依 運 銷 商 的 既 有 通 路 流 通 到 需 求 地 ; 所 以 , 農 產 品 在 行 銷 通 路 的 基 本 結 構 上 , 是 相 對 通 路 階 層 較 多 , 且 對 農 民 來 說 毫 無 控 制 力 量 。 謝 俊 雄 ( 2 0 0 2 ) 認 為 農 業 性 產 品 , 消 費 者 分 布 較 廣 闊 , 行 銷 通 路 所 需 之 層 級 中 間 商 人 數 較 多 , 可 概 略 出 農 業 性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之 結 構 現 況 , 如 圖 2 - 3 . 1 所 示 :

數據

表 目 錄   表 2 - 1 . 1 行 銷 通 路 定 義 整 理 比 較 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表 2 - 2
表 2 - 1 . 1 行 銷 通 路 定 義 整 理 表   作   者   出 版 年   定                   義   Fsik  1967  產 品 交 易 包 含 實 體 分 配 、 所 有 權 移 轉 、 交易 付 款 、 訊 息 溝 通 及 風 險 負 擔 等 五 流 程 , 並 藉 由 生 產 者 、 消 費 者 或 是 中 間 機 構 來 完 成 。   B e r m a n   l 9 9 6   聯 合 許 多 有 組 織 性 的 個 體 或 集 體 單 位 , 執
表 2 - 2 . 1   行 銷 通 路 功 能   作     者   黃 志 文   黃 俊 英   綜       合         說         明   推 廣   銷 售   將 產 品 藉 由 說 服 力 的 溝 通 , 傳 播 及推 展 , 向 潛 在 顧 客 推 銷 產 品 , 以 爭 取 訂 單 。   接 觸   購 買   為 重 要 之 功 能 。 即 是 尋 找 消 費 者 , 說 明 產 品 資 訊,使 得 產 品 得 以 轉 售 。 協 商   談 判   中 間 商
表 2 - 2 . 1   影 響 行 銷 通 路 發 展 的 因 素   影 響 因 素   長 通 路 適 用 情 況   短 通 路 適 用 情 況   產 品 特 性   重 量 、 體 積  易 腐 ( 毀 ) 性  價 格  標 準 化  技 術 度  推 出 時 間   產 品 線 長 、 寬 、 深 度   消 費 時 間   小 、 輕   不 易 腐 ( 毀 ) 壞  便 宜  高  低 技 術 性  推 出 已 久  短 、 窄 、 淺  短 時 間 消 費   大 、 重   容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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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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