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坐對學生偏差行為輔導之影響
-以高中生為例
學生:潘德喜 指導教授:李堯賢博士
摘要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在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的 過 程 中 , 透 過 靜 坐 的 活 動 , 以 觀 心 自 省 的 歷 程 , 回 歸 人 性 的 赤 誠 與 天 真 , 期 能 匯 聚 一 股 新 的 觀 念 。 更 藉 以 改 善 學 生 時 下 一 些 似 是 而 非 的 觀 念 , 使 能 成 長 為 一 個 具 備 完 整 健 全 人 格 之 「 至 人 」 。 本 文 就 靜 坐 對 學 生 身 心 之 影 響 , 希 望 尋 找 建 構 出 新 的 輔 導 方 式 , 協 助 學 生 順 利 成 長 。 從 「 勵 學 正 心 輔 導 」 的 試 辦 , 所 獲 得 的 迴 響 , 進 而 擴 大 辦 理 , 使 偏 差 學 生 之 退 學 率 , 從 原 來 之 五 成 多 , 降 到 今 日 之 十 分 之 一 不 到 , 其 結 果 讓 人 感 覺 欣 慰 。 整 個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不 僅 學 生 退 學 率 降 低 , 受 輔 導 學 生 在 面 對 焦 慮 、 在 學 習 態 度 與 成 效 、 在 人 際 關 係 上 皆 有 顯 著 之 進 步 , 更 提 供 學 生 偏 差 行 為 輔 導 上 另 一 個 出 口 。
另 , 從 本 研 究 說 明 及 分 析 , 及 實 務 研 究 和 學 理 印 證 , 亦 可 提 供 企 業 界 從 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之 參 考 。 對 導 入 企 業 的 學 習 系 統 應 有 相 當 之 參 考 價 值 。
關 鍵 詞 : 靜 坐 、 偏 差 行 為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T h e I n f l u e n c e o f M e d i t a t i o n c o n s u l t i n g t o Delinquency students- A case study of high
school students
Student: Der-Shii pan Advisor: Dr. Yas-Hsien Lee
Abstract
The research mainly focuses on the consulting process of students' leavening behaviors, and that is by way of activities of meditation sitting to reflect upon humanity's sincerity and innocence through experienceing for binging out some new ideas, which will make an improvement on students' current concepts that may be right or not, and that will expect a person to be the whole person. Also, we find the study having an influence on students' bodies and minds to build up the new way of counseling for helping students with their daily life lives to grow up more smoothly. Nowadays, we've given the new way for several years on the unwell deviant students, who make us feel consoled because of the descending withdrawing rate, from three fourths to one tenth. The result of the research indicates that not only the students' withdrawing rates are getting lower, but also the counselable students have good learning attitudes as well as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people are remarkably well-improved, and that gives consultants another better way to manage deviant students. According to this research, we can provide the enterprise with the implications obtained from the research for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and training.
Keywords: meditation, Delinquency,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目 錄
中 文 摘 要 ··· i
英 文 摘 要 ··· ii
目 錄 ··· iii
圖 目 錄 ··· v
表 目 錄 ··· vi
第 一 章 緒 論··· 1
1.1 研 究 動 機 ··· 4
1.2 研 究 目 的 ··· 4
1.3 研 究 架 構 ··· 5
1.4 研 究 與 步 驟 ··· 5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7
2.1 青 少 年 常 見 之 偏 差 行 為 與 輔 導 ··· 7
2.1.1 偏 差 行 為 意 義 ··· 7
2.1.2 偏 差 行 為 之 種 類 ··· 8
2.1.3 青 少 年 輔 導 工 作 ···11
2.2 靜 坐 ···15
2.2.1 靜 坐 之 意 義 ···15
2.2.2 靜 坐 之 種 類 ···18
2.2.3 靜坐之簡介···18
2.3 靜 坐 與 青 少 年 切 身 問 題 ···27
2.4 為學與靜坐···28
2.5 靜坐之腦波變化···30
2.5.1 腦 波 ···31
2.5.2 靜坐的腦波研究···32
2.6 靜坐與健康···34
2.7 靜 坐 主 要 效 用 之 探 討 ···38
2.8 靜 坐 之 負 面 效 應 ···40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設 計 ···42
3.1 研 究 方 法 ···42
3.2 研 究 設 計 ···42
3.3 研 究 對 象 ···42
3.4 靜 坐 輔 導 實 施 步 驟 ···43
第 四 章 實 證 結 果 與 分 析 ···45
4.1 資 料 整 理 ···45
4.2 統 計 分 析 方 法 ···45
4.3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人 數 及 退 學 率 之 統 計 分 析 ···46
4.3.1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退 學 率 之 檢 定 分 析 ···47
4.3.2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各 項 處 分 分 析 ···50
4.3.3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整 體 處 分 分 析 ···53
4.3.4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缺 曠 比 較 分 析 ···56
4.3.5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各 項 獎 勵 比 較 分 析 ···59
4.3.6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整 體 獎 勵 比 較 分 析 ···62
4.3.7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德 育 成 績 比 較 分 析 ···65
4.4 非 結 構 式 訪 談 與 結 果 分 析 ···67
4.4.1 訪 談 內 容 ···67
4.4.2 訪 談 結 果 ···68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70
5.1 結 論 ···70
5.2 建 議 ···73
參 考 文 獻···75
附錄 青年高中勵學正心輔導辦法···81
圖目錄
圖 1.1 研 究 流 程 圖 ··· 6
表目錄
表 4.1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及 退 學 人 數 之 統 計 表 ···46
表 4.2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退 學 率 組 別 統 計 量 ···47
表 4.3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退 學 率 獨 立 樣 本 檢 定 ···47
表 4.4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退 學 率Mann-Whitney左 尾等 級 檢 驗 ···49
表 4.5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退 學 率Mann-Whitney右 尾檢 驗 統 計 量 ···49
表 4.6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各 項 處 分 成 對 樣 本 統 計 量 表 ···50
表 4.7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各 項 處 分 成 對 樣 本 相 關 表 ···51
表 4.8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各 項 處 分 成 對 樣 本 檢 定 表 ···51
表 4.9 靜 坐 前 後 個 別 處 分 成 對 樣 本 統 計 量···52
表 4.10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整 體 處 分 成 對 樣 本 統 計 量 ···53
表 4.11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整 體 處 分 成 對 樣 本 相 關 ··53
表 4.12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整 體 處 分 成 對 樣 本 檢 定 ··53
表 4.13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整 體 處 分 之 Wilcoxon符 號 等 級 檢 定 表 ···55
表 4.14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整 體 處 分 之 Wilcoxon符 號 等 級 檢 定 統 計 量 ···55
表 4.15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缺 曠 成 對 樣 本 統 計 量 ···56
表 4.16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缺 曠 成 對 樣 本 相 關 ···56
表 4.17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缺 曠 成 對 樣 本 檢 定 ···56
表 4.18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缺 曠 之 Wilcoxon符 號 等 級 檢 定 ···58
表 4.19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缺 曠 之 Wilcoxon符號等級 檢 定 統 計 量 ···58 表 4.20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各 項 獎 勵 成 對 樣 本 統 計
量 ···59 表 4.21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各 項 獎 勵 成 對 樣 本 相 關 ··59 表 4.22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各 項 獎 勵 成 對 樣 本 檢 定 ··60 表 4.23 靜 坐 前 後 個 別 獎 勵 成 對 樣 本 檢 定 統 計 量 ···61 表 4.24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整 體 獎 勵 成 對 樣 本 統 計
量 ···62 表 4.25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整 體 獎 勵 成 對 樣 本 相 關 ··62 表 4.26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整 體 獎 勵 成 對 樣 本 檢 定 ··63 表 4.27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各 項 獎 勵 之 Wilcoxon符 號
等 級 檢 定···64 表 4.28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各 項 獎 勵 之 Wilcoxon符 號
等 級 檢 定 統 計 量···64 表 4.29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德 育 成 績 成 對 樣 本 統 計
量 ···65 表 4.30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德 育 成 績 成 對 樣 本 相 關 ··66 表 4.31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參 與 靜 坐 輔 導 前 後 之 德 育 成 績 成 對 樣 本 檢 定 ··66
第一章 緒論
不 知 是 機 緣 , 還 是 夙 緣 未 了 , 我 接 觸 了 「 靜 坐 」 、 學 「 靜 坐 」 、 更 進 而 將 「 靜 坐 」 應 用 於 學 生 的 生 活 輔 導 , 於 是 在 學 校 辦 理 了 「 勵 學 正 心 輔 導 」 , 利 用 「 靜 坐 」 來 引 導 偏 差 行 為 的 學 生 銷 過 向 善 。
從一個未知的情況,到今天,已屆數年,從「勵學正心輔導」的 試 辦 , 所 獲 得 的 迴 響 , 進 而 擴 大 辦 理 ,使 偏 差 學 生 之 退 學 率 , 從 原 來 之 四 分 之 三 , 降 到 今 日 之 十 分 之 一 不 到 , 其 結 果 讓 人 感 覺 欣 慰 , 也 使 自 己 對 本 研 究 有 更 多 的 期 待 。
我 們 知 道 , 人 最 尊 貴 的 地 方 , 就 是 他 能 思 想 、 能 對 自 己 的 生 活 經 驗 做 檢 討 , 知 道 什 麼 是 好 的 行 為 , 什 麼 是 不 好 的 行 為 , 然 後 做 出 明 智 的 決 定 , 並 承 擔 自 己 行 為 的 責 任 , 這 是 一 種 人 類 的 內 在 自 覺 性 ! 所 以 儒 家 注 重 「 慎 獨 」 的 功 夫 , 希 望 借 此 使 內 聖 作 到 完 滿 而 後 外 王 , 它 的 一 套 功 夫 就 是 : 「 格 物 、 致 知 、 誠 意 、 正 心 、 修 身 、 齊 家 、 治 國 、 平 天 下 。 」 而 基 本 上 是 從 大 學 上 的 「 知 止 、 定 、 靜 、 安 、 慮 、 得 」 開 始 做 起 的 , 能 定 靜 才 能 「 慎 獨 」 , 才 能 如 莊 子 所 說 的 「 獨 與 天 地 精 神 往 來 」 , 方 可 「 萬 物 靜 觀 皆 自 得 」 , 最 後 使 行 為 舉 動 都 能 合 乎 「 中 道 」 的 境 界 【3】。
而 我 們 所 識 的 定 靜 修 養 , 能 否 跟 現 代 的 教 育 理 論 相 契 合 呢 ? 可 從 價 值 澄 清 法 及 道 德 認 知 理 論 來 試 加 探 討 。
在 輔 導 上 常 應 用 的 價 值 澄 清 法 【49】,它的理論認為經由價值形 成 的 過 程(Precess of Naluing),個人就能更清楚的界定一個價值,而價 值 形 成 共 有 七 個 標 準 過 程 , 其 中 第 三 個 即 是 : 「 針 對 各 種 不 同 途 徑 的 結 果 都 加 以 深 思 熟 慮 後 才 做 選 擇 」 , 這 個 深 思 熟 慮 、 衡 量 比 較 , 就 是 一 個 人 的 「 定 、 靜 、 安 、 慮 」 的 功 夫 , 然 後 才 能 「 得 」 , 使 自 己 做 出 最 有 價 值 的 抉 擇 與 行 動 。
另 外,在 柯 爾 柏 格(Kohlberg)道德發展之三段六期理論中【49】,
其 認 為 道 德 認 知 由 較 低 階 段 發 展 至 較 高 階 段 的 過 程 是「 過 度 同 化(自我
中 心)→衝突→失衡→調適→平衡」,而過去亦有專家從事道德認知教
學 實 驗 研 究 , 其 亦 發 現 道 德 認 知 的 發 展 必 包 括 下 列 四 個 歷 程 「 發 現 道
德 的 情 境→自覺應有行動→了解如何行動→實際採取行動」及兩大原
則 「 一 為 他 律 而 後 自 律 原 則 ; 一 為 循 序 漸 進 原 則 」 , 而 靜 坐 有 功 夫 的 人 , 容 易 收 攝 身 心 為 自 己 所 控 制 , 更 能 容 易 反 觀 自 照 , 明 白 分 析 自 我 內 心 的 衝 突 、 失 衡 、 而 調 適 、 平 衡 , 然 後 使 自 我 的 道 德 認 知 更 加 的 提 昇 。
認 知 行 為 改 變 策 略 的 主 要 概 念 在 於 個 體 具 有 其 獨 特 的 認 知 能 力 , 且 會 主 動 選 取 與 其 經 驗 有 關 的 訊 息 , 形 成 結 論 或 解 釋 , 並 將 其 擴 展 至 所 有 情 境 ; 同 時 , 個 體 的 認 知 亦 是 刺 激 事 件 與 行 為 、 反 應 間 的 中 介 變 項 , 此 種 認 知 能 力 可 以 使 個 人 從 親 身 經 驗 中 獲 得 預 期 的 行 為 後 果 , 選 擇 所 處 的 環 境 【21、24】。所有認知行為療法皆強調家庭作業,認為 當 事 人 在 治 療 中 與 治 療 外 都 應 該 負 起 積 極 的 角 色 , 並 且 使 用 各 種 認 知 技 術 與 行 為 技 術 來 改 變 自 身 不 當 的 行 為 或 想 法 。
近 些 年 來 的 一 些 研 究 如 黃 德 祥 【35】在犯罪少年的個別矯治與復 健 上 提 出,以 行 為 改 變 技 術 最 為 有 效。Little & Kendall【82】、Kennedy
【79】、Hains & Hains【75】之研究發現指出,認知行為療法對犯罪 少 年 有 顯 著 功 效。 Kennedy亦認為,經過認知行為策略的輔導後,犯 罪 少 年 更 能 產 生 適 當 的 利 他 行 為 。
認 知 行 為 療 法 主 要 的 輔 導 策 略 , 即 是 在 幫 助 犯 罪 少 年 糾 正 既 有 的 錯 誤 觀 念 與 想 法 , 協 助 其 找 出 不 當 的 認 知 內 容 , 並 結 合 行 為 改 變 的 技 術 , 使 犯 罪 少 年 從 根 本 的 認 知 及 行 為 表 現 上 產 生 正 向 的 改 變 。
由 此 可 知 靜 坐 由 於 能 使 身 心 和 諧 , 在 價 值 澄 清 或 道 德 認 知 上 都 較 能 把 握 而 提 昇 其 層 次 。 故 在 輔 導 學 生 上 , 確 有 其 一 定 的 功 效 。
俗 話 說 : 「 人 面 一 旦 垢 不 除 , 則 穢 生 也 , 人 心 一 朝 不 思 善 , 則 邪 人 也 。 」 我 們 的 心 就 如 白 紙 , 染 黑 則 黑 , 染 白 則 白 , 在 成 長 過 程 中 經 過 了 環 境 的 影 響 , 定 沾 染 不 少 不 良 的 習 性 , 須 要 「 時 時 勤 拂 拭 , 勿 使 惹 塵 埃 ! 」 而 靜 坐 正 是 淨 心 的 良 方 , 借 著 靜 坐 時 身 心 的 調 伏 , 不 斷 的 覺 悟 自 身 過 程 的 是 非 , 而 產 生 清 明 自 覺 的 智 慧 , 所 以 透 過 本 研 究 , 可 以 當 做 輔 導 措 施 的 「 清 涼 劑 」 , 希 望 教 育 界 同 仁 開 闊 心 胸 , 接 納 靜 坐
的 淨 心 作 用 , 而 使 師 生 受 益 , 如 能 風 行 草 僱 、 所 向 披 靡 , 蔚 為 風 氣 , 則 正 所 謂 「 修 道 之 謂 教 也 。 」
教 育 工 作 者 在 學 校 教 導 學 生 主 要 有 兩 個 方 向 , 一 是 教 學 生 學 會 做
事 的 方 法—生活技能,另一則是教學生學會做人的道理—品德與品格
之 涵 養 。 前 者 應 從 大 事 著 眼 , 小 事 著 手 ; 後 者 則 由 小 看 大 , 須 從 小 處 落 實 。 教 育 是 百 年 樹 人 的 事 業 , 須 以 德 育 為 重 , 將 其 融 入 四 育 之 中 , 更 使 五 育 並 進 , 才 能 塑 造 出 身 心 健 全 的 學 生 。 特 別 是 , 道 德 教 育 並 非 可 單 獨 推 動 的 , 必 須 與 其 他 工 作 相 結 合 , 才 能 有 所 成 就 。
由 於 社 會 經 濟 的 快 速 變 遷 , 使 人 們 迷 失 了 自 我 。 新 新 人 類 更 由 於 生 在 「 放 任 的 富 裕 」 中 , 進 而 一 味 盲 目 追 求 個 人 的 感 官 享 受 , 凡 事 存 著 「 只 要 我 喜 歡 , 有 什 麼 不 可 以 」 的 觀 念 , 致 使 身 心 無 法 適 度 調 整 , 而 顯 現 出 失 衡 現 象 , 諸 如 : 情 感 的 之 過 度 壓 抑 或 發 洩 、 崇 尚 虛 榮 與 傲 慢 、 錯 估 人 生 的 價 值 觀 等 , 處 處 表 現 特 有 的 異 質 文 化 , 諸 如 :
一 、 事 事 都 放 任 , 樣 樣 要 擁 有 。
二 、 排 斥 傳 統 道 德 標 準 , 沈 溺 物 質 慾 望 。 三 、 不 重 視 課 業 , 只 談 自 我 慾 望 的 滿 足 。
其 造 成 原 因 不 外 :
一 、 物 質 誘 惑 太 大—到處都是浮華生活的表象,別人可擁有,我為什 麼 不 能 擁 有 。
二、權 力 的 濫 用—「暴力可以解決一切」。「道德是傻瓜才信」、「為 所 欲 為 , 才 是 英 雄 好 漢 」 、 「 消 費 是 炫 耀 自 己 」 。
因此,法院取代學校,監獄取代教室,法官代替教師。青少年的 犯 罪 率 , 不 但 越 來 越 高 , 而 其 年 齡 層 卻 有 越 來 越 低 的 趨 勢 , 實 值 吾 人 警 惕 。
而 一 個 學 生 心 目 中 敬 佩 的 師 長,應 該 是 一 個 能 將 各 種 學 問 做 深 入 淺 出 詮 釋 的 專 業 人 士 。 然 而 我 們 日 常 生 活 的 步 調 , 卻 快 得 有 如 一 部 正
在 運 轉 的 機 器 。 如 果 一 部 機 器 正 快 速 運 轉 , 想 要 了 解 它 的 原 理 就 不 可 能 , 它 必 須 慢 下 來 。 例 如 : 要 了 解 一 部 機 器 或 一 輛 車 子 , 必 須 讓 它 慢 下 來 或 停 下 來 , 才 能 研 究 。 因 此 , 讓 思 想 過 程 慢 下 來 , 心 才 能 夠 了 解 思 想 。 如 果 你 看 電 影 時 曾 經 看 到 慢 動 作 , 你 就 知 道 馬 跳 躍 時 肌 肉 的 動 作 有 多 奇 妙 , 那 種 肌 肉 的 慢 動 作 有 一 種 力 與 美 的 結 合 , 當 動 作 一 快 起 來 , 那 種 美 就 不 見 了 。 而 透 過 靜 坐 , 可 以 讓 學 生 的 思 想 慢 下 來 , 純 淨 思 慮 , 更 以 改 變 個 性 , 不 失 為 一 個 從 小 處 落 實 德 、 智 、 體 、 群 、 美 五 育 均 衡 發 展 的 良 策 【41】。
1.1 研究動機
在 國 內 各 級 學 校 面 臨 激 烈 的 競 爭 壓 力 下 , 各 級 學 校 除 了 努 力 調 整 各 項 辦 學 措 施 , 使 其 能 回 應 經 營 環 境 下 之 種 種 壓 力 與 挑 戰 。 此 外 , 各 級 學 校 也 重 視 學 校 願 景 與 學 校 特 色 之 塑 造 , 以 獲 取 社 會 大 眾 與 學 子 們 之 認 同 。
而 針 對 意 識 、 行 為 已 顯 著 偏 差 之 學 生 , 欲 啟 迪 內 在 靈 性 的 覺 醒 , 必 須 配 合 心 性 修 養 才 能 達 成 , 然 而 現 代 青 年 之 脫 序 行 為 及 心 理 感 受 , 往 往 容 易 受 到 周 遭 環 境 影 響 而 失 規 範 。 此 一 階 段 的 學 生 , 如 能 受 到 保 護 、 接 受 輔 導 , 透 過 溝 通 、 懇 談 , 應 可 挽 救 瀕 臨 破 碎 旳 心 靈 , 建 立 自 信 心 , 啟 發 潛 在 的 善 良 天 性 , 重 新 自 我 定 位 。 偏 差 行 為 輔 導 透 過 定 、 靜 、 安 、 慮 、 得 之 訓 練 , 讓 學 生 脫 胎 換 骨 , 由 內 在 靈 性 之 提 升 , 變 成 外 在 行 為 之 穩 定 及 超 越 , 促 進 和 諧 的 人 際 關 係 , 因 此 「 靜 坐 」 就 提 供 了 一 個 釋 放 心 靈 旳 絕 佳 空 間 。 透 過 「 靜 坐 」 過 程 之 沉 澱 , 如 同 輔 導 上 價 值 澄 清 法 , 去 重 塑 學 生 之 價 值 觀 與 適 當 行 為 , 亦 開 啟 了 吾 對 此 主 題 研 究 之 興 趣 。
1.2 研究目的
為 落 實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 防 範 屢 犯 校 規 的 學 生 誤 入 歧 途 , 進 而 導 正 學 生 偏 差 行 為 , 穩 定 學 生 情 緒 , 啟 發 學 生 心 靈 的 智 慧 及 潛 能 , 有 效 提 高 學 習 動 機 及 學 習 效 果 , 激 勵 其 奮 發 上 進 , 以 收 潛 移 默 化 之 效 。 希 藉
「 靜 坐 」 以 達 靜 心 之 目 的 , 變 化 學 生 之 氣 質 , 建 立 安 寧 之 學 習 環 境 。 更 藉 靜 坐 時 身 心 的 調 伏 、 覺 悟 自 身 行 為 的 是 非 , 而 產 生 清 明 自 覺 的 智
慧 , 改 變 怯 除 浮 燥 不 安 之 心 , 促 進 身 心 健 康 , 進 而 培 養 感 恩 及 惜 福 之 心 性 , 創 造 寧 靜 與 快 樂 人 生 , 以 臻 安 寧 社 會 之 達 成 。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在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之 過 程 中 , 學 校 教 師 在 面 對 偏 差 行 為 之 學 生 時 , 如 何 以 更 完 善 之 輔 導 措 施 , 去 協 助 學 生 , 如 何 透 過 靜 坐 靜 修 之 「 知 止 、 定 、 靜 、 安 、 慮 、 得 」 的 訓 練 【40】,讓偏差行為 之 學 生 脫 胎 換 骨 , 由 內 在 靈 性 之 提 升 , 促 成 外 在 行 為 之 穩 定 及 超 越 , 更 促 進 和 諧 的 人 際 關 係 , 為 自 己 做 好 在 升 學 與 就 業 出 發 前 之 準 備 。
針 對 靜 心 靜 坐 對 學 生 偏 差 行 為 之 影 響 ,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有 :
一 、 探 討 透 過 靜 坐 訓 練 實 施 後 , 對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角 色 知 覺 及 學 習 態 度 之 影 響 。
二 、 探 討 透 過 靜 坐 訓 練 實 施 後 , 對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自 我 管 理 與 人 際 關 係 之 影 響 。
三 、 探 討 透 過 靜 坐 訓 練 實 施 後 , 對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抗 壓 能 力 之 影 響 。 四 、 探 討 透 過 靜 坐 訓 練 實 施 後 , 對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學 習 表 現 之 影 響 。 五 、 探 討 透 過 靜 坐 訓 練 實 施 後 , 對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缺 曠 獎 懲 之 影 響 。 六 、 探 討 靜 坐 在 對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輔 導 運 用 上 之 成 效 , 提 供 各 級 學 校 訓
輔 人 員 , 在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上 之 施 行 參 考 。
1.3 研究架構
本 研 究 以 靜 坐 訓 練 為 核 心 , 探 討 學 校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在 實 施 靜 坐 訓 練 後 , 對 其 學 生 之 角 色 知 覺 及 學 習 態 度 之 影 響 。 而 學 生 之 角 色 知 覺 及 學 習 態 度 影 響 程 度 , 最 後 呈 現 在 學 習 之 成 績 上 。 故 本 研 究 以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在 接 受 輔 導 前 後 其 德 育 成 績 、 所 受 處 分 數 、 缺 曠 節 數 、 接 受 獎 勵 數 及 退 學 率 等 五 個 方 面 為 架 構 , 以 探 討 此 五 個 方 面 在 接 受 輔 導 前 後 之 改 變 情 況 。
1.4 研究步驟
本 研 究 根 據 圖1.1之步驟,進行研究,從確認主題開始,展開下列 步 驟 :
一 、 理 論 依 據 之 探 討 : 從 書 籍 、 著 作 、 發 表 之 文 章 、 期 刊 及 相 關 碩 、 博 士 論 文 探 討 靜 坐 之 理 論 根 據 。
二 、 實 務 上 研 究 : 辦 理 學 校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靜 坐 輔 導 平 日 觀 察 紀 錄 , 並 做 深 度 訪 談 調 查 , 以 獲 取 實 務 上 之 相 關 資 料 。
三 、 受 輔 導 學 生 相 關 資 料 蒐 集 : 彙 整 受 輔 導 學 生 平 日 之 生 活 輔 導 表 現 資 料,如 參 加 靜 坐 前、後 之 獎 勵、處 分、缺 曠 紀 錄 及 學 期 德 育 成 績 等 行 為 表 現 資 料 。
四 、 資 料 整 理 分 析 : 是 以 歸 納 法 為 分 析 方 法 做 資 料 整 理 分 析 。
五 、 結 論 與 建 議 : 依 上 列 探 討 所 獲 致 之 實 證 結 果 , 提 出 結 論 與 建 議 , 作 為 學 生 生 活 行 為 輔 導 及 企 業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與 發 展 之 參 考 運 用 。 研 究 步 驟 如 下 圖 :
學生學習資料蒐集 確認研究主題
文獻探討
建立研究架構與假設
靜坐實施 深層訪談
實證資料彙整與分析
結果與討論 結論與建議
學生學習資料蒐集 確認研究主題
文獻探討
建立研究架構與假設
靜坐實施 深層訪談
實證資料彙整與分析
結果與討論 結論與建議
圖 1.1 研究流程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社 會 經 濟 結 構 的 快 速 變 遷 , 且 在 社 會 媒 體 的 推 波 助 爛 下 , 家 庭 功 能 逐 漸 解 組 與 退 縮 。 生 活 在 此 情 境 的 青 少 年 , 物 慾 是 高 漲 的 , 競 爭 是 激 烈 的 , 價 值 導 向 是 趨 向 功 利 的 。 因 此 , 生 活 變 的 緊 張 忙 碌 , 情 緒 更 是 煩 躁 不 安 , 以 致 於 生 活 及 學 習 調 適 上 面 臨 極 大 壓 力 , 而 在 生 理 和 心 理 上 更 產 生 一 些 不 協 調 的 症 狀 【36】。
前 述 生 活 壓 力 除 了 對 青 少 年 個 人 造 成 生 理 上 和 心 理 上 的 不 良 變 化 外 , 對 於 學 習 成 效 上 及 人 際 關 係 上 亦 產 生 不 良 影 響 , 甚 至 產 生 不 當 與 偏 差 行 為 , 因 而 造 成 青 少 年 社 會 問 題 。 因 此 , 如 何 處 理 、 解 決 此 一 問 題 成 為 現 在 刻 不 容 緩 的 議 題 。
「 靜 坐 」 是 中 國 人 人 文 精 神 的 重 要 成 果 , 在 諸 多 的 研 究 顯 示 , 靜 坐 對 現 代 人 精 神 壓 力 的 紓 解 與 正 確 行 為 的 塑 造 以 正 面 的 功 效 【19】。
在 此 以 靜 坐 科 學 的 觀 點 探 討 其 對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影 響 , 俾 作 為 大 家 對 學 生 輔 導 更 進 一 步 之 研 究 與 企 業 界 對 員 工 訓 練 之 參 考 。
2.1 青少年常見之偏差行為與輔導
生 活 適 應 的 良 窳 是 個 人 身 心 健 康 與 否 的 表 徵 。 生 活 適 應 良 好 者 , 能 夠 有 正 確 覺 知 現 實 的 能 力 、 有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 並 且 有 正 向 的 自 我 觀 念 ; 而 適 應 不 良 者 , 無 法 與 環 境 保 持 和 諧 的 關 係 , 在 心 理 上 容 易 表 現 出 退 縮 、 焦 慮 、 依 賴 等 不 當 行 為 , 亦 無 法 與 他 人 維 持 親 密 之 人 際 關 係 , 更 甚 者 , 可 能 產 生 反 社 會 的 傾 向 【47】。由此看來,青少年學生 如 產 生 了 不 良 的 適 應 , 將 可 能 導 致 許 多 生 理 、 心 理 、 行 為 等 問 題 的 發 生 , 如 焦 慮 反 應 、 畏 縮 、 逃 學 、 偏 差 與 犯 罪 , 此 時 便 需 要 透 過 專 業 輔 導 人 員 之 協 助 , 以 幫 助 其 儘 早 獲 致 良 好 的 生 活 適 應 。
2.1.1 偏 差 行 為 意 義
所謂偏差行為乃指學生在行為上失去常態,是以困擾他人或自己 而 妨 害 其 生 活 適 應 者 。
從 這 項 定 義 來 看 , 偏 差 行 為 之 成 立 至 少 應 具 備 兩 項 要 件 【15】:
一 、 異 常 : 所 謂 異 常 或 稱 失 常 是 指 學 生 某 項 行 為 異 於 常 態 。
二 、 有 害 : 所 謂 有 害 是 指 行 為 之 結 果 , 對 學 生 本 人 或 他 人 造 成 困 擾 , 且 妨 害 其 生 活 適 應 適 應 。
2.1.2 偏 差 行 為 之 種 類
人的偏差行為普存在於各個社會階層中,尤其在還是學齡階段的 青 少 年 中 更 是 明 顯 , 許 多 人 的 偏 差 行 為 大 概 都 是 在 這 個 時 期 養 成 的 。 臺 大 教 授 楊 國 樞 【56】把青少年學生的問題行為分為三大類:違 規 犯 過 行 為 , 心 理 困 擾 行 為 和 學 習 困 擾 行 為 。 而 違 規 犯 過 行 為 所 指 的 是 那 些 違 反 社 會 、 家 庭 和 學 校 法 規 的 一 些 行 為 , 舉 凡 作 弊 、 逃 課 、 打 架 、 說 謊 、 罵 人 等 等 皆 屬 違 規 犯 過 行 為 。 心 理 困 擾 行 為 乃 是 由 無 法 有 效 解 除 個 人 內 在 衝 突 、 挫 折 以 及 焦 慮 、 而 導 致 之 心 理 或 是 情 緒 方 面 的 困 擾 與 行 為 , 這 一 類 包 括 有 緊 張 焦 慮 、 憂 鬱 退 縮 、 及 強 迫 反 應 等 行 為 異 常 問 題 。 而 學 習 困 擾 行 為 包 括 了 那 些 妨 礙 有 效 學 習 的 不 良 態 度 、 習 慣 及 動 機 因 素 等 行 為 , 厭 惡 上 課 、 不 專 心 學 業 以 及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等 皆 是 。
師 大 教 授 吳 武 典 【15】認為偏差行為乃是個人的行為顯著地偏離 了 常 態 , 並 且 妨 礙 個 人 生 活 適 應 者 。 他 提 出 了 「 有 異 」 與 「 有 害 」 的 偏 差 二 要 件 , 只 有 在 此 二 要 件 同 時 存 在 時 , 才 符 合 「 偏 差 行 為 」 的 定 義 。 異 於 常 人 本 身 並 不 是 一 個 問 題 , 但 是 , 當 異 常 的 行 為 對 個 人 或 他 人 、 社 會 構 成 損 害 時 , 無 疑 地 就 是 偏 差 行 為 。 根 據 吳 氏 的 分 類 , 偏 差 行 為 包 括 有 六 項 :
一 、 外 向 性 行 為 問 題 :
即 通 稱 的 違 規 犯 過 行 為 或 社 會 行 為 。 包 括 : 逃 學 、 逃 課 、 不 合 作 、 反 抗 、 不 守 規 律 、 濫 發 脾 氣 、 撒 謊 、 偷 竊 、 打 架 、 傷 害 別 人 、 搗 亂 、 破 壞 行 為 、 欺 負 弱 小 、 粗 語 辱 罵 等 。
二 、 內 向 性 行 為 問 題 :
即 通 稱 的 情 緒 困 擾 問 題 或 非 社 會 行 為 。 包 括 : 畏 縮 、 消 極 、 不 合 群 、 不 敢 表 示 自 己 意 見 、 過 份 依 賴 、 做 白 日 夢 、 焦 慮 反 應 、 敵 意 情 緒 、 自 虐 、 自 殺 行 為 等 。
三 、 學 業 適 應 問 題 :
成 績 不 如 理 想 , 若 是 由 非 智 力 因 素 所 造 成 , 往 往 兼 具 有 情 緒 上 的 因 擾 或 行 為 上 的 問 題 。 包 括 : 考 試 作 弊 、 不 做 功 課 、 投 機 取 巧 、 粗 心 大 意 、 偷 懶 、 偏 愛 某 些 功 課 而 偏 惡 某 些 功 課 、 學 業 成 績 不 穩 定 、 不 專 心 、 注 意 力 不 集 中 、 低 成 就 等 。
四 、 偏 畸 習 癖 :
或 謂 之 不 良 習 慣 , 多 與 性 格 發 展 上 的 不 健 全 有 關 。 包 括 : 口 吃 、 偏 食 、 吸 煙 、 飲 酒 、 吸 食 藥 物 或 毒 品 、 性 不 良 適 應 , 如 : 過 度 手 淫 、 窺 視 、 作 弄 異 性 、 沉 迷 於 黃 色 書 刊 圖 片 、 作 異 性 打 扮 、 不 當 性 遊 戲 等 等 。
五 、 焦 慮 症 候 群 :
由 過 度 焦 慮 引 發 而 來 , 有 明 顯 的 身 體 不 適 症 狀 或 強 迫 性 行 為 , 通 稱 為 精 神 官 能 症 或 稱 「 神 經 質 行 為 」 。 包 括 :
(一)遭遇困難時,表現坐立不安、發抖、表情緊張。
(二)由焦慮引發消化系統與循環系統的機能障礙,如嘔吐、肚痛、
頭 昏 、 心 胸 不 適 、 全 身 無 力 等 。
(三)由焦慮引起強迫性思考、強迫性動作。
(四)遭遇困難時,表現「歇斯底里」,即身體 器官忽然產生感覺 或 運 動 機 能 的 障 礙 , 如 手 足 麻 痺 、 目 不 能 視 、 耳 不 能 聽 、 口 不 能 言 、 身 體 痙 攣 、 或 忽 然 產 生 雙 重 人 格 般 。
六 、 精 神 病 症 候 :
其 行 為 明 顯 的 脫 離 現 實 , 屬 於 嚴 重 的 心 理 病 態 。 包 括 兒 童 精 神 分 裂 症(如 自 閉 症)、 躁 鬱 症 等 , 其 行 為 明 顯 地 脫 離 現 實 , 屬 嚴 重 的 心 理 病 態 。
彭 駕 騂 【52】,綜合各學者之意見,將偏差行為歸納為下列五大 類 :
一 、 攻 擊 性 行 為 :
常 以 欺 侮 、 玩 弄 , 甚 至 以 犧 牲他 人 為 目 的 , 對 他 人 、 團 體均 具 有 破 壞 性 , 充 分 顯 示 社 會 化 的 有 欠 成 熟 。
二 、 不 誠 實 行 為 ; 三 、 衝 動 性 行 為 ; 四 、 違 規 性 行 為 ; 五 、 逃 學 、 逃 家 行 為 。
若 以 行 為 問 題 的 性 質 來 分,偏 差 行 為 可 歸 納 為 下 列 三 大 類【24】:
一 、 不 足 性 行 為 : 行 為 表 現 太 少 , 沉 默 寡 言 。 二 、 過 多 性 行 為 : 行 為 表 現 過 多 。
三 、 不 適 宜 行 為 : 表 現 不 符 合 時 間 、 地 點 及 身 分 的 行 為 。
青 少 年 問 題 行 為 種 類 繁 多 既 如 上 述 , 僅 就 目 前 校 園 中 , 較 受 各 方 注 目 的 問 題 行 為 , 進 行 深 入 的 分 析 與 探 討 如 下 :
一 、 危 害 他 人 安 全 及 利 益 的 行 為 :
如 : 偷 竊 、 以 言 語 或 暴 力 脅 迫 他 人 、 傷 人 、 、 校 園 塗 鴉 、 破 壞 公 物 、 違 規 騎 乘 機 車 、 飆 車 、 危 公 共 安 全 , 如 : 點 火 、 從 高 處 丟 擲 物 品 等 。
二 、 影 響 自 身 健 全 發 展 的 行 為 :
如 : 消 極 、 被 動 或 放 棄 學 習 、 人 際 關 係 欠 佳 、 吸 菸 、 不 合 年 齡 的 男 女 關 係 , 逃 學 、 逃 家 、 自 我 傷 害 、 說 謊 、 酗 酒 、 吃 檳 榔 、 奇 裝 異 服 、 吸 食 毒 品 、 瞌 藥 、 深 夜 遊 蕩 、 網 路 交 友 等 。
三 、 影 響 教 室 常 規 的 行 為 :
如 上 課 說 話 、 製 造 噪 音 干 擾 教 學 、 不 當 的 行 為 干 擾 教 學 、 不 聽 從 教 師 之 指 導 或 頂 嘴 、 不 接 受 幹 部 之 指 導 、 上 課 睡 覺 、 舞 弊 。 由 於 青 少 年 正 值 血 氣 方 剛 的 時 期 , 容 易 衝 動 或 被 誘 惑 , 自 制 力 薄 弱 , 加 上 此 階 段 的 身 心 發 展 未 臻 成 熟 , 一 旦 受 到 外 界 的 刺 激 或 影 響 , 容 易 產 生 思 想 或 行 為 上 的 偏 差 , 故 少 年 常 在 無 知 、 一 時 衝 動 或 失 控 、 同 儕 壓 力 等 狀 況 下 發 生 犯 罪 行 為 , 此 與 成 人 犯 罪 的 性 質 迴 異 。 誠 如 學 者 陳 孟 瑩 【42】指出,基於少年年齡要件,並考慮其生長過程中之因 素 , 以 及 少 年 為 未 來 國 家 社 會 之 基 礎 , 故 一 般 現 代 國 家 對 青 少 年 偏 差 行 為 之 處 理 , 均 以 保 護 及 輔 導 教 育 取 代 刑 罰 。 為 了 改 善 日 益 嚴 重 的 少 年 犯 罪 問 題 , 並 提 升 輔 導 工 作 的 助 益 與 績 效 , 輔 導 者 應 隨 著 少 年 犯 罪 者 的 生 、 心 理 狀 況 、 家 庭 與 教 育 背 景 、 犯 罪 類 型…等,各層面的不同 性 , 而 有 因 人 而 異 的 應 變 能 力 , 亦 即 能 夠 運 用 合 宜 的 教 育 理 論 和 輔 導 技 術 , 去 面 對 個 案 及 處 理 其 特 殊 性 , 以 俾 發 揮 輔 導 工 作 的 最 大 功 效 。 只 要 能 導 正 一 位 犯 錯 的 少 年 , 或 許 就 可 以 減 少 一 位 成 人 犯 罪 者 , 所 以 少 年 犯 罪 的 輔 導 工 作 是 刻 不 容 緩 且 重 要 至 極 的 , 它 需 奠 基 在 完 整 的 輔 導 制 度 與 專 業 的 輔 導 人 員 之 上 。
在 青 少 年 的 輔 導 工 作 上 , 各 家 學 者 皆 認 為 輔 導 工 作 對 於 犯 罪 少 年 之 行 為 改 變 有 正 面 的 效 果 , 國 外 亦 有Little & Kendall【82】、Hains &
Hains【75】等學者認為透過輔導工作,可以幫助偏差行為青少年產生 適 當 的 行 為 。 但 少 年 再 犯 率 之 高 , 令 人 不 禁 懷 疑 , 偏 差 行 為 青 少 年 的 輔 導 工 作 成 效 , 到 底 是 具 有 持 續 性 的 效 果 , 亦 或 只 是 具 有 立 即 性 的 結 果 罷 了 。 而 學 校 之 輔 導 工 作 對 青 少 年 對 於 之 輔 導 有 責 無 旁 貸 之 責 任 , 其 目 的 在 保 護 少 年 , 調 整 其 不 良 習 性 , 協 助 其 解 決 生 活 學 習 上 適 應 之 困 難 , 使 其 改 過 遷 善 , 順 利 成 長 , 並 適 應 社 會 生 活 , 故 其 功 能 對 少 年 身 心 影 響 非 常 重 要 。
2.1.3 青 少 年 輔 導 工 作
青 少 年 輔 導 工 作 實 施 於 各 級 學 校 教 育 之 中 。 一 般 說 來 , 輔 導 工 作 大 致 包 括 生 活 輔 導 、 學 業 輔 導 、 職 業 輔 導 與 生 涯 輔 導 等 類 , 而 本 研 究 係 以 生 活 、 學 習 輔 導 為 研 究 重 心 。
一 、 輔 導 的 定 義
西 方 國 家 對 於 輔 導 工 作 的 推 展 不 遺 餘 力 , 且 已 投 注 了 一 段 很 長 的 時 間 。 近 年 來 , 由 於 社 會 、 經 濟 、 文 化 等 大 環 境 急 遽 變 化 , 使 得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教 育 愈 顯 的 重 要 , 因 此 , 輔 導 工 作 的 理 論 與 技 術 、 輔 導 項 目 的 調 整 應 變 、 輔 導 環 境 的 軟 硬 體 設 備 、 個 別 輔 導 與 團 體 輔 導 的 運 作 方 式 等 , 已 成 為 嚴 肅 的 社 會 課 題 與 嶄 新 的 社 會 脈 動 。 有 關 輔 導 的 定 義 , 歷 來 學 者 專 家 各 有 其 不 同 之 觀 點 , 略 述 如 下 :
Lester and Alice【81】指出:輔導不是強行將一個人的觀點 加 諸 於 另 一 人 身 上 , 也 不 是 為 某 人 做 決 定 ; 相 反 的 , 輔 導 是 一 種 協 助 的 工 作 , 它 會 因 個 人 的 需 要 , 適 當 的 訓 練 個 人 , 使 其 能 夠 管 理 自 己 的 生 活 、 發 揮 自 己 的 想 法 、 為 自 己 做 決 定 , 以 及 自 己 擔 負 責 任 。
鄭 熙 彥 等 【58】指出,輔導為有計畫的助人工作,其目的在 幫 助 個 人 認 識 自 身 的 各 種 特 殊 能 力 與 需 求 , 在 學 習 、 生 活 或 職 業 各 方 面 , 用 自 己 的 思 考 與 判 斷 作 明 智 的 抉 擇 , 以 最 有 效 的 活 動 方 式 , 達 成 其 最 終 的 目 標 。
馮 觀 富 【45】指出,輔導是一種合理妥善的教育方法,和幫 助 個 人 自 我 實 現 的 教 育 歷 程 。 輔 導 人 員 根 據 青 少 年 身 心 發 展 的 需 要 , 配 合 社 會 環 境 的 要 求 , 運 用 科 學 的 方 法 , 有 計 畫 的 步 驟 , 最 有 效 的 活 動 方 式 , 以 幫 助 個 人 了 解 自 己 、 發 掘 興 趣 , 進 而 解 決 問 題 。 期 之 在 學 習 上 、 職 業 上 以 及 生 活 適 應 上 , 獲 得 最 理 想 最 完 美 的 自 我 選 擇 與 適 應 , 以 達 到 自 我 的 實 現 與 成 功 , 進 而 促 使 社 會 進 步 繁 榮 。
以 上 各 學 者 的 說 法 , 認 為 輔 導 最 主 要 之 目 的 不 外 乎 在 幫 助 個 人 解 決 問 題 , 計 畫 目 前 與 未 來 的 生 活 方 向 , 並 增 進 其 生 活 適 應 。 因 此 , 綜 合 上 述 專 家 學 者 之 所 言 , 輔 導 為 「 由 專 業 人 員 協 助 受 輔 者 , 使 個 體 能 夠 了 解 自 己 、 有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並 且 為 未 來 的 生 活 做 好 計 畫 , 在 生 活 的 管 理 、 職 業 的 選 擇 或 知 識 的 學 習 上 獲 得 滿 足 且 有 效 的 成 果 , 以 適 應 生 活 , 達 到 自 我 的 實 現 。 」
二 、 輔 導 工 作 的 範 疇
根 據 專 家 學 者 所 言 : 輔 導 工 作 的 內 容 大 致 包 括 生 活 輔 導 、 學 業 輔 導 、 職 業 輔 導 與 生 涯 輔 導 等 類 。 本 研 究 以 學 習 輔 導 與 生 活 輔 導 為 重 心 。 僅 將 輔 導 工 作 之 內 容 , 分 述 如 下 。
(一)學習輔導
學 校 教 育 的 兩 大 重 點 , 一 為 傳 授 生 活 技 能—即 謀 生 能 力 ; 另 一 為 提 昇 精 神 生 活—道德水準。使青少年學生能順利 成 長 , 以 致 於 適 應 社 會 生 活 。 因 此 , 當 青 少 年 學 生 從 進 入 學 校 開 始 , 其 個 人 的 行 為 活 動 便 是 圍 繞 著 學 習 在 進 行 , 而 學 習 的 效 果 會 直 接 影 響 到 學 生 發 展 的 成 功 或 失 敗 。 社 會 學 習 論 者 班 度 拉 (Bandura , 1986) 【 28】 曾 經 指 出 , 自 我 效 能 (self efficacy)是 學 生 在 學 習 中 以 及 生 活 適 應 上 的 重 要 關 鍵 , 自 我 效 能 的 高 低 , 會 影 響 學 生 學 習 意 願 及 自 我 價 值 的 判 斷 。 Johnson【78】的研究亦指出,學生的學業成就是造成少年犯 罪 的 一 個 強 壯 而 明 確 的 因 素 。 由 此 可 知 , 有 效 的 學 習 輔 導 不 僅 代 表 了 教 育 的 成 功 與 否 , 更 攸 關 了 少 年 未 來 的 發 展 。
何 奇 英 等【5】指出,所謂學習輔導,是指教師或輔導人 員 協 助 學 生 激 發 學 習 動 機 , 掌 握 學 習 方 法 與 策 略 , 以 增 進 學 習 效 率,充 分 發 展 潛 能 及 促 進 自 我 實 現 的 歷 程。陳 金 定【43】
認 為 , 學 習 輔 導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給 學 生 安 排 有 效 的 學 習 環 境 , 使 學 生 在 學 習 活 動 中 , 領 悟 有 效 的 學 習 方 法 , 養 成 良 好 的 學 習 習 慣 , 建 立 正 確 的 學 習 態 度 , 發 揮 學 習 的 潛 能 。
綜 合 上 述 , 所 謂 學 習 輔 導 , 意 即 在 教 師 或 輔 導 人 員 的 協 助 下 , 使 學 生 養 成 良 好 的 學 習 態 度 、 獲 得 正 確 的 學 習 方 法 、 並 養 成 良 好 的 學 習 習 慣 , 使 其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得 到 良 好 的 適 應 。
(二)生活輔導
由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於(民 91)所 做 的 青 少 年 生 活 狀 況 調 查 中 發 現 ,12~18 歲之少年對目前生活感到不滿意者高達五成以 上 , 而 不 滿 意 之 原 因 有 學 校 問 題 、 課 業 問 題 、 家 庭 問 題 及 感
情 問 題 等 , 要 如 何 解 決 這 些 問 題 , 使 少 年 的 生 活 可 以 回 到 正 常 的 軌 道 , 實 有 賴 於 家 庭 、 學 校 及 社 會 大 眾 的 同 心 協 力 。 而 協 助 青 少 年 培 養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及 生 活 方 向 , 以 健 全 其 身 心 發 展 , 更 是 學 校 教 育 中 生 活 輔 導 的 主 要 目 標 。
而 生 活 輔 導 的 目 的 在 幫 助 個 體 的 生 長 與 發 展 , 並 從 實 際 生 活 中 , 養 成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 學 習 生 活 知 能 和 待 人 處 事 的 正 確 態 度 , 進 而 培 養 健 全 的 人 格 , 增 進 生 活 適 應 的 能 力 , 俾 能 解 決 自 己 的 問 題 , 以 達 自 我 發 展 與 自 我 指 導 的 最 高 目 的 。 馮 觀 富 【45】 認 為 , 生 活 輔 導 即 指 教 師 或 輔 導 人 員 協 助 學 生 從 事 家 庭 、 學 校 及 社 會 等 生 活 , 使 其 獲 致 良 好 適 應 的 歷 程 。
葉 眉 君 【44】 認 為 生 活 輔 導 的 意 義 , 就 是 幫 助 個 體 運 用 本 身 的 天 生 條 件 , 並 充 分 發 揮 自 己 的 潛 能 , 與 周 遭 的 環 境 保 持 良 好 的 互 動 , 產 生 充 實 、 愉 快 而 有 自 信 、 有 意 義 的 生 活 。 綜 合 以 上 學 者 之 見 , 可 知 生 活 輔 導 旨 在 協 助 個 體 養 成 良 好 的 生 活 習 慣 , 學 習 生 活 知 能 , 使 其 充 分 發 揮 潛 能 , 並 且 能 夠 適 應 學 校 、 家 庭 與 社 會 生 活 , 與 環 境 維 持 良 好 的 互 動 , 過 著 充 實 而 有 意 義 的 生 活 。 生 活 輔 導 與 青 少 年 的 身 心 發 展 密 切 相 關 , 而 其 行 為 適 應 的 良 好 與 否 又 奠 定 了 往 後 成 人 生 活 的 基 礎 , 因 此 , 教 師 及 輔 導 人 員 應 協 助 學 生 , 使 其 能 有 效 的 管 理 生 活 , 使 其 在 學 校 生 活 中 能 夠 適 應 良 好 , 更 能 察 覺 自 己 的 需 要 , 學 習 具 備 生 活 應 有 的 能 力 。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因 為 違 規 行 為 的 緣 故 , 很 容 易 對 自 我 形 象 產 生 懷 疑 或 不 認 同 , 甚 至 未 來 出 校 後 有 可 能 會 因 為 社 會 所 給 予 的 標 籤 化 , 而 在 人 生 的 道 路 上 比 一 般 人 遭 遇 更 多 的 阻 礙 , 因 此 , 在 輔 導 的 過 程 之 中 , 輔 導 員 必 須 接 納 犯 罪 少 年 不 同 的 生 活 經 驗 及 價 值 觀 , 並 避 免 加 入 自 己 主 觀 的 看 法 , 真 誠 的 接 納 犯 罪 少 年 , 幫 助 他 們 找 到 生 活 的 重 心 , 了 解 自 己 所 存 在 的 價 值 , 發 展 有 計 劃 、 有 希 望 的 未 來 。 而 本 研 究 亦 希 望 透 過 學 習 輔 導 及 生 活 輔 導 , 更 進 一 步 了 解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在 學 校 內 之 生 活
適 應 狀 況 , 提 供 輔 導 工 作 者 新 的 輔 導 知(技)能,協助學生順利成長。
2.2 靜坐
「 靜 坐 」 是 自 古 以 來 即 為 人 類 所 共 同 追 尋 的 最 佳 養 生 之 道 , 尤 其 各 方 的 學 者 , 無 不 是 從 靜 中 體 悟 大 道 。科 學 家 、 發 明 家 也 無 不 是 從 靜 中 開 發 智 慧 。 同 時 , 它 對 於 男 女 老 幼 身 體 的 健 康 , 以 及 疾 病 防 治 , 也 都 有 獨 到 之 處 ,使 每 人 在 家 庭 方 面 感 受 到 全 家 和 氣 ,知 足 即 是 福 ,無 病 即 是 樂 的 妙 趣 。 在 社 會 方 面 , 人 人 崇 尚 道 德 , 安 定 祥 和 。
根 據 高 級 神 經 活 動 學 說 的 解 釋 , 「 靜 坐 」 可 以 使 大 腦 皮 質 受 到 保 護 性 的 抑 制 作 用 , 使 機 體 的 高 級 神 經 獲 得 充 分 的 休 息 , 進 而 調 解 並 恢 復 神 經 的 功 能 , 自 然 的 推 動 到 有 關 內 臟 以 及 身 體 的 其 它 各 部 門 , 所 以 能 收 到 不 可 思 議 的 功 效 。
在古典醫學史料中曾記載有「七情傷身」這四個字,所謂七情就 是 喜 、 怒 、 哀 、 樂 、 愛 、 惡 、 慾 。 七 情 為 什 麼 會 傷 身 呢 ? 因 為 七 情 往 往 造 成 心 靈 的 不 平 衡 , 比 如 人 一 旦 受 到 外 界 環 境 的 影 響 , 心 理 上 就 會 產 生 時 而 興 奮 , 時 而 憂 愁 , 時 而 恐 懼 , 時 而 悲 傷 、 驚 慌 。 致 使 呼 吸 血 液 循 環 , 經 常 處 在 緊 張 的 情 況 之 下 , 引 發 起 各 種 需 要 長 期 療 養 的 慢 性 病 , 如 肺 癆 、 神 經 衰 弱 、 心 臟 病 、 慢 性 腸 胃 病 、 風 濕 病 、 手 腳 痲 痺 、 關 節 酸 痛 、 失 眠 等 。 這 就 是 心 病 影 響 身 病 的 原 因 所 在 【32】。
但 是 學 習 「 靜 坐 」 就 不 同 了 , 因 為 「 靜 坐 」 能 使 七 情 歸 於 平 靜 , 七 情 一 旦 平 靜 , 呼 吸 血 液 循 環 自 然 順 暢 , 呼 吸 血 液 循 環 , 一 但 順 暢 , 五 臟 六 腑 就 能 得 到 正 常 的 新 陳 代 謝 與 滋 養 效 果 , 另 方 面 也 因 「 靜 坐 」 而 使 得 精 神 意 志 力 集 中 , 使 心 境 日 漸 開 朗 愉 快 , 這 些 都 是 足 以 增 強 對 疾 病 的 抵 抗 力 , 最 後 必 能 克 服 病 魔 轉 弱 為 強 。 達 到 有 病 治 病 , 無 病 強 身 的 目 的 【46】。
2.2.1 靜 坐 之 意 義
「 靜 坐 」 , 就 字 面 意 義 而 言 是 「 靜 心 安 坐 」 。
「 靜 心 」 係 指 我 們 的 身 心 處 在 一 種 寂 靜 的 狀 態 中 ; 而 「 靜 坐 」 則 是 使 身 心 達 到 寧 靜 的 方 法 。 而 時 下 流 行 的 「 氣 功 」 並 不 完 全 同 於 「 靜
坐 」 。 因 「 靜 坐 」 以 開 發 智 慧 為 主 ; 而 「 氣 功 」 則 較 類 似 於 道 家 的 煉 養 術 , 以 健 身 為 主 。
靜 不 是 停 止 , 靜 的 本 意 是 平 衡 。 靜 是 宇 宙 間 最 大 的 力 量 。 坐 的 解 釋 為 自 在 , 坐 到 定 了 才 能 不 動 不 想 得 大 自 在 。
靜是身心平衡的狀態,坐是安然自在的境界。「靜坐」是捨離一 切 煩 惱 妄 想 , 打 破 身 心 束 縛 , 超 出 時 空 限 制 , 感 應 宇 宙 本 能 , 回 歸 自 性 本 來 的 修 行 方 法 。 《 六 祖 壇 經 第 五 品 - 坐 禪 品 》 所 載 :
師 示 眾 云 : 『 此 門 坐 禪 , 元 不 看 心 , 亦 不 看 淨 , 亦 不 是 不 動 。 若 言 看 心 , 心 原 是 妄 , 知 心 如 幻 , 故 無 所 看也 。 若 言 看 淨 , 人 性 本 淨 , 由 妄 念 故 蓋 覆 真 如 , 但 無 妄 想 , 性 自 清 淨; 起 心 看 淨 , 卻 生 淨 妄 ; 妄 無 處 所 , 看 者 是 妄 。 淨 無 形 相 , 卻 立 淨 相, 言 是 工 夫 ; 作 此 見 者 , 障 自 本 性 , 卻 被 淨 縛 。
善知識!若修不動者,但見一切人時,不見人之是非善惡過患,
即 是 自 性 不 動。善 知 識!迷人身雖不動,開口便說他人是非長短好惡,
與 道 違 背 。 若 看 心 看 淨 , 即 障 道 也 。 』
師示眾云:『善知識!何名「坐禪」?此法門中,無障無得,外 於 一 切 善 惡 境 界 心 念 不 起 , 名 為 坐 ; 內 見 自 性 不 動 , 名 為 禪 。
善知識!何名「禪定」?外離相為禪,內不亂為定。外若著相,
內 心 即 亂 ; 外 若 離 相 , 內 心 即 不 亂 。 本 性自 淨 自 定 , 只 為 見 境 思 境 即 亂 。 若 見 諸 境 心 不 亂 者 , 是 真 定 也 。 善 知識 ! 外 離 相 即 為 「 禪 」 , 內 不 亂 即 為 「 定 」 , 外 禪 內 定 , 是 為 「 禪 定」 。 菩 薩 戒 經 云 : 「 我 本 性 元 自 清 淨 。 」 善 知 識 ! 於 念 念 中 , 自 見 本性 清 淨 , 自 修 、 自 行 , 自 成 佛 道 。 』 【34】
在前述內文中有兩個重要之意義:一為諸法空寂,佛無定相,禪 定 的 關 鍵 , 不 在 於 長 坐 , 而 在 於 悟 , 悟 則 坐 臥 皆 禪 , 不 悟 則 坐 臥 皆 非 禪 ; 一 為 外 離 相 為 禪 , 內 不 亂 為 定 。 外 禪 內 定 , 是 為 「 禪 定 」 。 若 見 諸 境 心 不 亂 者 , 是 真 定 也 。 亦 即 通 過 靜 坐 得 修 養 功 夫 , 徹 底 擺 脫 由 生 理 而 來 的 欲 望 、 忘 掉 外 在 的 物 質 世 界 , 也 擺 脫 自 己 心 智 的 形 體 , 而 與 大 道 融 通 為 一 。
處 在 現 在 這 樣 煩 雜 的 社 會 裡 , 想 要 擁 有 一 個 健 康 的 身 體 與 一 份 喜 悅 的 心 , 是 每 一 個 人 都 希 望 得 到 的 。 如 果 在 獲 得 這 兩 樣 東 西 的 同 時 , 又 能 調 理 我 們 的 意 識 , 使 它 更 清 明 ; 並 且 改 變 我 們 的 氣 質 , 使 它 更 完 美 , 那 才 是 最 有 意 義 最 有 價 值 的 事 情 了 , 這 件 事 就 是 「 靜 坐 」 。
「 靜 坐 」 並 非 阻 止 思 考 , 而 是 幫 助 人 們 在 靜 中 排 除 紛 雜 的 意 念 , 集 中 注 意 力 於 所 欲 解 決 的 問 題 上 。 如 此 一 來 , 將 節 省 許 多 的 能 量 以 解 決 更 多 的 問 題 。 現 在 的 學 生 學 習 無 效 率 , 是 因 為 他 們 無 法 抓 住 學 習 的 重 點 。 「 靜 坐 」 若 與 學 習 結 合 , 將 能 幫 助 學 生 集 中 精 神 。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 將 課 程 的 內 容 重 新 整 理 一 遍 , 加 強 學 習 的 效 果 。 因 此 , 與 靜 坐 結 合 的 學 習 , 才 是 有 效 而 快 樂 的 學 習 。
大 學 有 云 : 「 知 止 而 后 有 定 , 定 而 后 有 靜 , 靜 而 后 能 安 , 安 而 后 能 慮 , 慮 而 后 能 得 」 。 即 明 示 靜 能 陶 冶 人 的 性 情 , 使 人 從 容 不 迫 , 安 祥 有 禮 , 對 事 情 能 深 思 熟 慮 , 而 有 清 晰 的 歸 納 【40】。靜坐與學習結 合 , 可 培 養 學 生 的 綜 合 能 力 , 提 高 學 習 的 效 率 。
在 中 國 宗 教 領 域 中 , 儒 家 、 道 家 與 中 國 佛 家 都 談 到 以 靜 坐 作 為 一 種 個 人 自 我 靈 性 提 升 、 超 越 凡 俗 的 宗 教 修 持 技 術 , 只 不 過 各 家 對 靜 坐 的 理 解 不 大 相 同;儒 家 的 靜 坐,講 求 身 體 及 語 言 方 面 的 靜,有 所 謂「 知 止 、 定 、 靜 、 安 、 慮 、 得 」 , 目的 在 「 養 氣 」 , 儒 家 典 籍 《 大 學 ‧經 一 章 》 載 : 「 知 止 后 有 定 , 定 而 后 能 靜 , 靜 而 后 能 安 , 安 而 後 能 慮 , 慮 而 後 能 得 」 謂 之 。 道 家 「 丹 道 派 」 的 靜 坐 , 講 求 「 性 命 雙 修 」 , 重 在 明 心 見 性 的 自 家 心 地 上 做 功 夫 , 透 過 靜 坐 中 的 煉 精 、 煉 氣 、 煉 神 的 內 丹 修 煉 , 即 可 在 生 命 終 結 的 關 鍵 時 刻 , 達 到 理 想 的 生 命 境 界 , 亦 即 所 謂「 得 道 飛 昇 」、「 證 聖 成 仙 」【7、49】。佛教(禪宗)的靜坐,即
「 禪 定 」 , 是 以 破 除 思 想 上 的 虛 妄 執 念 , 達 到 煩 惱 解 脫 、 了 卻 生 死 輪 迴 的 終 極 目 標 。 雖 說 三 家 靜 坐 方 法 稍 有 不 同 , 但 大 體 上 都 已 經 過 吸 收 佛 家 禪 坐 原 理 , 達 到 相 互 會 通 的 階 段 【38】。
而 在 心 理 學 的 範 疇 中 有 關 靜 坐 的 探 討 , 主 要 是 關 於 意 識 研 究 的 課
題 【14、49】。另外,與靜坐相似的概念為「冥思」,意指「沈思的
方 法 」 , 也 就 是 修 煉 者 透 過 沈 思 冥 想 , 將 意 識 達 到 某 種 境 界 的 方 法 。 不 過 目 前 心 理 學 家 研 究 的 靜 坐 , 較 類 似 印 度 佛 教 瑜 伽 派 的 靜 坐 , 反 而
是 排 除 腦 中 所 有 的 思 考 動 作 , 不 預 作 任 何 期 待 , 務 使 充 分 寧 靜 , 進 而 達 到 忘 我、無 我、忘 物、無 物 的 靜 息 境 界,稱 為「 開 放 式 靜 坐(open-up meditation)」。
2.2.2 靜 坐 之 種 類
由於中文典籍中並未對靜坐詳細定義與定界,而只談其方法,可 能 因 國 人 將 其 視 為 達 到 最 高 智 慧 之 重 要 方 法 所 致 。 國 人 常 用 之 詞 有 靜 坐 、 打 坐 、 禪 坐 、 禪 定 等 。
倒是西文中對其有較多之定界,在西文中發現 Meditation 一詞被 廣 泛 運 用,其 分 類 可 達 六、七 種 之 多。Thomas【84】提出,在文獻研 究 中 常 見 者 有 :
一 、 超 覺 靜 坐 二 、 禪 坐 三 、 凝 神 靜 坐
另,冥想、印度瑜珈………等,皆為靜坐之一種法門。
在 國 外 至 少 有 500 篇以上的文獻,從不同的角度去探討靜坐之效 用 , 亦 有 相 當 多 的 研 究 支 持 靜 坐 之 效 果 , 但 因 缺 乏 良 好 之 實 驗 設 計 , 因 此 結 果 之 可 信 度 受 到 質 疑 【71】,到 1994 年 Alexander 等人【67】
以 統 合 分 析 分 析 了 數 百 篇 研 究 後 , 肯 定 靜 坐 之 正 面 價 值 。 也 因 此 靜 坐 被 應 用 各 個 層 面 , 如 : 企 業 的 壓 力 減 輕 課 程 【68、77】、心理的輔導 領 域 【80】等,皆有良好之成效。
2.2.3 靜 坐 之 簡 介
一 、 靜 坐 的 環 境 與 坐 具
本 處 在 介 紹 靜 坐 的 環 境 , 及 須 準備 的 坐 具 。 內 容 包 括 靜 坐 的 場 所 、 時 間 、 坐 具 及 衣 著 等 。 靜 坐 的 準 備 工 作 雖 然 簡 單 , 但 卻 不 能 疏 忽 【23、28、37、46】。
(一)靜坐的場所
初 學 者 只 要 找 一 靜 室 即 可 靜 坐 , 但 要 注 意 以 下 各 點 : 1. 空氣流通:
應 避 免 密 閉 或 空 氣 不 好 的 靜 室 。 但 也 不 可 讓 風 接 吹 到 身 上 , 以 免 風 寒 入 侵 。
2. 光線明暗適中:
光 線 太 亮 , 容 易 刺 激 視 覺 神 經 、 致 心 神 散 亂 ; 光 線 過 暗 , 則 易 昏 沈 欲 睡 、 或 引 起 幻 象 。
3. 他人不易打擾:
靜 坐 之 處 最 好 能 隔 絕 外 人 的 干 擾 , 因 靜 坐 時 , 有 人 出 入 , 容 易 分 心 。 另 , 他 人 的 呼 叫 、 碰 觸 、 搖 動 亦 應 避 免 。 這 些 干 擾 , 小 則 使 靜 心 功 效 消 失 , 大 則 影 響 身 心 健 康 , 不 可 不 慎 。 有 些 學 生 或 在 外 租 屋 的 人 , 由 於 須 與 他 人 同 處 一 室 , 更 應 特 別 留 意 。
此 外 , 環 境 的 整 潔 、 房 間 的 色 調 和 諧 , 色 彩 對 比 不 宜 太 過 強 烈 , 也 有 助 於 培 養 安 定 的 靜 坐 情 緒 。
4. 安靜的環境:
選 擇 最 安 靜 的 地 方 靜 坐 , 避 免 吵 雜 紛 鬧 , 如 此 才 不 易 受 到 干 擾 。
5. 適當的時間:
可 依 自 己 需 要 選 擇 靜 坐 時 間 。 繁 忙 之 人 , 朝 可 於 起 床 漱 洗 後 靜 坐 半 小 時 至 一 小 時 , 暮 則 於 晚 上 就 寢 前 再 靜 坐 半 小 時 至 一 小 時 。 因 清 晨 精 神 最 好 、 空 氣 清 新 , 最 宜 靜 坐 。 晚 間 則 是 工 作 完 成 身 心 放 鬆 , 最 宜 靜 坐 。 不 過 , 若 有 下 述 情 形 , 應 避 免 靜 坐 。
(1) 太疲倦時:
身 心 疲 倦 、 亟 需 休 息 時 , 若 勉 強 靜 坐 , 可 能 心 神 不 濟 不 易 收 效 。
(2) 飯後 30 分鐘內:
飯 後 不 宜 馬 上 靜 坐,否 則 食 物 會 積 聚 於 胃 內,造 成 腸 胃 不 適 , 故 須 於 用 餐 30 分鐘後才靜坐。
(3) 飲酒後:
飲 酒 後 酒 精 充 塞,精 神 昏 沈、無 法 控 制,靜 坐 徒 使 心 思 混 亂 。
靜 坐 的 時 間 應 以 固 定 , 使 之 養 成 習 慣 , 則 每 日 固 定 時 間 靜 坐 , 自 然 易 於 入 坐 , 定 力 也 較 易 增 長 。
(二)靜坐的坐具
包 括 以 下 三 項 : 1. 小坐墊:
使 用 小 坐 墊 , 較 易 放 鬆 身 心 、 背 部 亦 較 易 挺 直 。 如 無 小 坐 墊 者 , 可 以 厚 毯 疊 起 替 代 。
2. 方墊:
置 於 小 坐 墊 之 下 , 用 以 隔 絕 地 氣 。 如 無 方 墊 , 可 以 塑 膠 布 置 地 上 、 其 上 再 放 毯 子 。
靜 坐 的 位 置 可 在 地 板 上 , 或 特 製 的 禪 座 上 , 面 對 任 何 方 向 皆 可 。 地 上 舖 設 約 二 尺 四 寸 見 方 的 方 墊 , 墊 上 再 放 置 小 坐 墊 。 以 單 伽 跌 靜 坐 者 , 小 坐 墊 高 度 可 稍 高 。 靜 坐 時 由 於 毛 孔 張 開 , 易 受 風 寒 , 尤 其 雙 膝 與 後 頸 部 , 在 有 風 直 接 吹 時 , 應 特 別 注 意 防 護 。 若 沒 有 墊 子 亦 可 坐 椅 子 , 以 正 襟 危 坐 方 式 實 施 。
(三)靜坐的衣著
以 寬 鬆 為 原 則 。 靜 坐 前 宜 先 取 下 眼 鏡 、 手 錶 ; 女 性 的 束 胸 、 男 性 的 腰 帶 , 都 應 鬆 開 。 除 去 身 體 的 束 縛 , 才 容 易 放 鬆 身 心 靜 坐 。 避 免 穿 著 西 裝 、 牛 仔 褲 等 無 伸 縮 性 的 衣 服 ; 可 著 運 動 服 、 休 閒 服 或 功 夫 裝 。 勿 穿 著 短 褲 、 裙 子 靜 坐 , 以 免 得 風 濕 , 靜 坐 仍 似 長 褲 為 宜 。
(四)靜坐的姿勢
靜 坐 的 姿 勢 , 一 般 可 採 用 佛 家 「 昆 盧 遮 那 七 支 坐 法 」 , 所 謂 七 支 即 是 包 括 足 、 背 、 手 、 肩 、 口 、 眼 、 頭 等 七 個 應 注 意 部 分 。 另 , 於 其 他 坐 姿 方 面 , 可 用 「 正 襟 危 坐 」 方 式 , 使 學 生 們 在 上 課 時 可 以 運 用 ; 並 避 免 不 當 坐 姿 的 產 生 【28】。
二 、 靜 心 靜 坐 法 簡 述
本 段 為 本 研 究 過 程 中 實 施 之 靜 坐 方 法 。 以 天 帝 教 靜 心 靜 坐 法 為 主 要 心 法 【46】。
(一)靜坐前之準備
1. 準備一張椅子(如前述),高矮適中(坐先天坐)。或準備墊 子(坐盤坐),軟硬各一塊(亦如前述)。
2. 處理大小便。
3. 穿著寬鬆舒適之衣服。
4. 取 出 身 上 不 必 要 的 物 品 , 如 眼 鏡 、 手 錶 、 手 環 , 放 鬆 腰 帶 。
5. 焚香乙枝或檀香一爐(環境不許可則可免),虔頌人生守則 三 遍 。
6. 準 備 溫 開 水 一 杯 , 於 上 坐 前 喝 半 杯 , 於 下 坐 後 再 喝 剩 餘 之 半 杯 。
(二)上坐
1. 扳腳排濁氣:
端 坐 椅 上(約 坐 椅 子 前 緣 三 分 之 一 處 ), 切 勿 靠 在 椅 背。或 端 坐 墊 子 上(約坐墊子前緣三分之一處)。腰、背自 然 挺 直 , 雙 手 置 於 膝 蓋 上 , 雙 腳 自 然 伸 直 、 腿 部 放 鬆 、 兩 腳 掌 直 立 , 腳 尖 向 上 扳 , 雙 眼 注 視 腳 拇 指 指 尖 使 全 身 合 一 , 保 持 自 然 均 勻 之 呼 吸 , 收 攝 身 心 , 默 唸 人 生 守 則 三 、 五 、 七 、 九 遍 , 至 雙 腳 完 全 舒 軟 輕 鬆 。
2. 收腿上坐:
如 坐 先 天 坐 則 使 小 腿 自 然 下 垂 與 大 腿 約 成 ㄧ 直 角 ,
兩 腳 著 地 約 與 肩 同 寬 , 腳 尖 朝 前 。 如 坐 盤 坐 則 兩 腳 收 回 自 然 交 叉 , 男 性 左 腳 在 外 、 女 性 右 腳 在 外 , 雙 手 手 掌 置 於 膝 蓋 上 。 頭 要 正 頸 要 直 , 腰 背 自 然 挺 直 , 兩 肩 放 鬆 , 自 然 而 舒 適 。 牙 齒 輕 扣 、 閉 嘴 、 舌 尖 輕 抵 上 顎 , 眼 睛 可 全 開 、 全 閉 或 半 開 半 閉 、 隨 個 人 之 習 慣 , 但 以 半 開 半 閉 為 原 則 , 因 全 閉 容 易 昏 沉 而 打 瞌 睡 , 全 開 則 容 易 受 外 界 干 擾 而 不 易 收 斂 身 心 。 保 持 自 然 均 勻 之 呼 吸 (勿 用 口 呼 吸 , 且 宜 細 宜 長 , 氣 以 吸 入 腹 部 為 宜) 。 收 心 , 默 引 人 生 守 則(默唸或稍為出聲),並以意念觀想每一字皆從天門 引 進 , 而 降 至 臍 輪 為 原 則 , 此 為 要 訣 , 氣 降 臍 輪 時 , 即 不 用 意 , 順 其 自 然 。 無 始 無 終 而 生 生 不 息 , 如 同 臍 帶 一 般 經 頭 部 而 進 入 身 體 連 接 在 肚 臍 之 內 , 就 像 母 親 的 營 養 一 般 滋 潤 並 調 理 我 們 的 身 心 。
3. 當 身 心 完 全 充 滿 人 生 守 則 , 並 相 互 融 合 時 , 我 們 已 經 與 人 生 守 則 所 代 表 的 天 地 正 氣 合 而 為 一 , 此 時 沒 有 了 一 切 妄 想 煩 惱 , 而 身 心 清 清 明 明 。
4. 每 次 靜 坐 時 間 由 數 分 鐘 至 數 十 分 鐘 甚 至 數 小 時 不 等 、 量 力 而 為 。
(三)下坐
收 雙 掌 於 胸 前 , 指 尖 向 上 , 雙 手 掌 心 上 下 搓 熱 , 約 九 下 以 上,以 掌 心 之 熱 能 按 摩 下 列 各 部 位(各部位最少按摩九次以 上 , 並 取 單 數):
1. 雙眼(以雙手掌由鼻樑往兩側按摩)。
2. 太陽穴(以雙手掌按摩)。
3. 玉枕穴(位於頭部後腦處,以雙手掌上下按摩)。
4. 前胸(以雙手掌自胸口往腹部按摩)。
5. 命門穴(位於肚臍之正後方,以雙手掌上下按摩)。
6. 腎俞穴(位於命門穴旁開兩寸,以雙手掌上下按摩)。
7. 雙手臂(以右(左)手掌自左(右)肩至左(右)手指尖,先按摩 左 手 再 按 摩 右 手)。
8. 膝蓋(以雙手掌按摩雙膝)。
9. 最 末 扳 腳 再 次 排 濁 氣 , 並 默 唸 人 生 守 則 三 、 五 、 七 、 九 遍 後 整 裝 下 坐(此 時 扳 腳 之 時 間 應 比 上 坐 時 扳 腳 時 間 稍 長)。
(四)靜坐過程解說:
靜 心 靜 坐 是 一 種 方 便 法 、 沒 有 時 間 或 場 地 的 限 制 , 以 安 定 身 心 為 目 的 。 在 繁 忙 的 今 日 社 會 中 , 靜 心 靜 坐 實 是 最 好 的 修 行 方 法 。 現 在 , 把 前 面 所 述 的 靜 心 靜 坐 法 的 要 領 做 一 說 明
【2】:
1. 背 脊 伸 直 的 目 的 是 使 我 們 有 一 個 正 直 的 身 心 , 以 使 天 地 正 氣 在 我 們 身 上 自 然 充 滿 , 當 然 這 樣 有 益 於 全 身 氣 脈 的 暢 通 。
2. 在 我 們 用 人 生 守 則 將 天 地 正 氣 接 入 臍 輪 之 後 , 就 不 必 再 去 擔 心 或 控 制 它 的 去 向 , 因 為 當 您 由 於 天 地 正 氣 的 接 引 而 感 應 到 與 天 地 合 一 時 , 您 的 肉 身 已 經 屬 於 宇 宙 , 您 所 有 的 只 是 一 個 與 天 地 合 一 的 本 心 , 它 超 越 肉 身 , 所 以 不 必 擔 心 肉 身 與 氣 的 融 合 問 題 , 此 時 人 生 守 則 已 經 深 深 的 進 入 您 的 潛 意 識 之 中 , 成 為 您 生 命 的 一 部 份 , 它 在 您 的 生 命 裡 種 下 善 良 的 種 子 , 不 但 培 養 定 力 , 也 開 發 智 慧 。 3. 將 手 放 在 膝 上 是 為 了 使 身 體 上 下 合 而 為 一 , 不 只 是 為 了
氣 的 自 然 流 通 , 也 有 收 攝 色 身 、 回 歸 本 心 的 意 義 。 4. 扳 腳 排 濁 氣 是 因 為 濁 氣 比 較 容 易 積 在 下 半 身 的 緣 故 , 假
使 濁 氣 被 牽 引 到 了 上 半 身 , 會 造 成 憤 怒 、 衝 動 、 以 及 不 安 、 煩 燥 等 現 象 , 如 果 我 們 把 濁 氣 排 掉 了 , 我 們 就 有 足
夠 的 條 件 去 接 受 由 人 生 守 則 所 接 引 下 來 的 天 地 正 氣 。 5. 舌 尖 輕 接 上 顎 是 為 便 於 將 上 顎 析 出 的 津 液 再 回 收 , 使 它
慢 慢 透 入 臍 輪 , 成 為 身 上 能 量 循 環 的 補 充 品 。 還 有 , 當 人 的 身 上 被 氣 所 充 滿 的 時 候 , 舌 尖 也 會 自 然 的 向 上 捲 , 我 們 將 舌 尖 輕 接 上 顎 , 是 有 助 於 適 應 這 些 狀 況 的 。 6. 靜 坐 中 , 一 切 感 官 都 應 印 向 內 心 而 對 外 不 起 任 何 作 用 ,
可 是 在 工 夫 尚 未 成 就 以 前 , 如 果 睜 開 眼 睛 、 容 易 散 神 , 如 果 閉 著 眼 睛 又 容 易 昏 沉 , 那 麼 , 讓 它 視 之 不 見 吧 , 這 樣 不 論 睜 眼 或 閉 眼 都 沒 有 關 係 了 。
7. 請 記 住 在 下 坐 的 時 候 務 必 再 一 次 扳 腳 排 濁 氣 。 因 為 在 靜 坐 中 , 我 們 的 身 心 已 經 經 過 了 調 整 , 並 將 原 先 藏 在 上 身 的 濁 氣 轉 入 下 身 , 當 然 我 們 不 希 望 帶 著 這 些 濁 氣 離 開 , 所 以 需 要 再 一 次 扳 腳 , 把 它 們 排 掉 , 這 樣 , 我 們 有 了 一 個 新 的 開 始 。
8. 下 坐 前 搓 手 並 按 摩 身 上 的 目 的 , 是 一 種 自 我 補 充 的 功 夫 , 因 為 雙 掌 是 可 以 發 放 能 量 的 竅 門 , 有 些 法 門 用 雙 手 結 手 印 去 運 轉 無 形 能 量 , 也 是 基 於 這 個 道 理 , 我 們 在 初 學 的 階 段 運 用 自 己 的 雙 掌 來 集 結 身 上 的 能 量 作 自 我 補 充 , 不 但 可 以 自 助 , 也 可 以 助 人 。
(五)靜坐中可能遇到的情形【29】
1. 身體搖晃
靜 坐 時 如 果 遇 到 身 體 或 是 頸 部 搖 擺 現 像 , 千 萬 別 害 怕 , 因 為 這 只 是 靜 坐 之 人 , 氣 血 不 通 , 經 過 靜 坐 後 , 氣 機 發 動 的 原 因 , 所 以 這 只 是 某 些 人 靜 坐 的 過 程 而 已 。 有 些 人 , 一 旦 靜 坐 就 會 胡 思 亂 想 、 神 經 緊 張 、 意 識 作 祟 , 而 產 生 全 身 顫 動 。 這 種 情 形 對 靜 坐 並 無 幫 助 。 此 時 應 抱 持 平 常 心 不 刻 意 去 執 著 , 過 些 時 日 當 自 停 止 。
2. 氣動
氣 動 會 在 體 內 亂 穿 的 現 象 , 有 時 會 跳 動 , 這 也 是 靜 坐 的 過 程,可 以 不 必 去 管 它,過 一 段 時 間 它 會 自 然 停 止 。 此 種 情 形 並 不 是 每 個 人 靜 坐 都 會 發 生 , 也 只 是 身 體 的 某 一 部 份,氣 血 不 通。等 氣 血 暢 通 後,它 自 會 然 恢 復 平 靜 。 3. 幻相
靜 坐 一 段 時 間 之 後 , 可 能 有 些 會 看 到 幻 相 , 有 些 人 就 看 不 到,這 沒 有 一 定 的 標 準,但 最 好 是 什 麼 都 看 不 見 。 可 是 有 些 人 看 到 幻 相 , 就 為 自 己 得 到 天 眼 通 , 其 實 這 是
「 氣 」 刺 激 腦 神 經 的 反 射 作 用 而 產 生 的 種 種 幻 相 。 如 果 靜 坐 之 人 執 著 這 些 幻 相 , 那 麼 就 等 於 走 入 了 魔 境 。 為 什 麼 呢 ? 因 佛 陀 在 金 剛 經 上 說 : 「 凡 是 一 切 所 有 相 , 皆 是 夢 幻 泡 影 , 如 露 日 亦 如 電 , 應 作 如 是 觀 」 。 又 云 : 「 是 諸 相 非 相 , 即 見 如 來 」 。 所 以 靜 坐 的 人 絕 不 可 著 相 , 這 樣 對 靜 坐 才 能 更 上 一 層 樓 , 如 果 貪 看 幻 境 , 「 貪 、 嗔 、 痴 」 的 魔 境 , 必 定 相 繼 產 生 , 這 將 使 自 己 走 入 五 里 霧 中 而 迷 失 自 己 。 所 以 靜 坐 之 人 不 可 不 慎 , 更 不 可 不 知 。 只 要 秉 持 「 見 怪 不 怪 , 其 怪 自 敗 」 的 原 則 , 幻 相 幻 境 自 然 會 慢 慢 消 失 , 而 邁 入 定 、 靜 、 安 、 慮 、 得 的 心 境 。 4. 雜念
初 學 靜 坐 的 人 , 往 往 有 一 種 感 覺 , 那 就 是 「 不 去 靜 坐,雜 念 尚 少,一 旦 靜 坐,雜 念 反 多 」。這 是 什 麼 原 因 ? 世 人 的 雜 念 都 是 很 多 , 只 是 平 時 在 動 中 沒 有 發 覺 。 就 好 比 室 內 的 灰 塵 , 本 來 就 很 多 , 不 過 平 時 看 不 見 而 已 , 一 旦 有 陽 光 從 門 縫 中 射 進 來 , 那 麼 就 會 看 到 很 多 灰 塵 。 再 以 鬧 鐘 的 滴 答 聲 音 比 喻 吧 , 白 天 聽 不 到 聲 音 , 到 晚 上 就 聽 得 特 別 清 楚 , 那 是 因 為 白 天 周 圍 環 境 吵 雜 , 所 以 聽 不 到 , 晚 上 大 家 都 休 息 了 , 周 圍 環 境 清 靜 下 來 了 , 所 以 才 聽 到 它 的 聲 音 。 靜 坐 也 是 一 樣 , 平 時 雜 念 叢 生 , 自 己 沒 發 覺 , 等 到 靜 坐 下 來 了 , 才 發 覺 自 已 的 妄 念 , 這 倒 是 一 件 好 事 , 為 什 麼 ? 因 惟 有 知 道 自 己 有 病 , 才 能 治 病 , 如 果 不 知 道 自 己 有 病 , 也 不 去 治 病 , 那 麼 等 到 大 病 就 更 難
醫 了 。 5. 昏沉
靜 坐 之 後 , 雜 念 漸 漸 少 了 , 可 是 雜 念 少 了 之 後 , 昏 沉 的 毛 病 又 跟 著 來 了 。 遇 到 這 種 情 形 , 不 妨 起 身 稍 作 運 動 , 等 精 神 提 起 之 後 , 再 入 坐 , 如 果 是 因 自 己 工 作 疲 勞 過 度 或 睡 眠 不 足 的 原 因 , 則 不 妨 先 上 床 睡 覺 , 等 睡 足 了 再 靜 坐 , 就 不 會 有 昏 沉 的 現 象 了 。 因 此 , 靜 坐 的 昏 沉 , 大 部 份 都 在 夜 裏 發 生 較 多 , 如 在 早 上 靜 坐 , 就 少 有 這 種 現 象 發 生 。
(六)注意事項
1. 靜 坐 時 , 腰 背 要 挺 直 , 但 不 可 用 力 , 全 身 要 放 鬆 。 呼 吸 宜 用 鼻 子 , 不 可 用 口 呼 吸 , 順 其 自 然 , 而 且 越 細 越 好 。 2. 靜 坐 地 方 空 氣 要 流 通 、 新 鮮 , 但 是 不 要 讓 風 直 接 吹 到 身
上,因 為 靜 坐 後,毛 細 孔 容 易 張 開。如 果 讓 風 直 接 吹 到 身 上,容 易 引 起 感 冒。尤 其 是 玉 枕 穴(後腦部份)、腰部與膝 蓋 , 最 怕 風 寒 侵 入 。
3. 不調息、不運氣、不導氣、不守竅。
4. 酒醉後或過度疲勞,或睡眠不足,都不適宜靜坐。
5. 光 線 不 要 太 暗 或 太 亮 , 因 為 太 暗 容 易 昏 沉 , 太 亮 容 易 緊 張 。
6. 靜 坐 時 , 應 該 放 棄 一 切 希 求 之 心 , 因 為 一 念 心 動 , 即 是 妄 念 , 有 了 妄 念 , 就 不 能 進 入 無 念 的 境 界 。
7. 靜 坐 之 人 , 不 可 好 奇 玄 虛 , 好 高 騖 遠 , 也 不 要 盼 想 未 來 境 界,因 為 心 情 急 躁,求 功 過 切,不 但 無 效,反 而 於 事 無 補 。
8. 隨 時 隨 地 均 可 靜 心 靜 坐 , 但 飯 後 宜 先 稍 事 休 息 三 十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