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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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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代碼說明

評鑑等級……….….B-1

特約類別……….….B-3

權屬別及型態別其代號與名稱………..B-4

特約狀況碼……….………….B-9

醫事人員類別……….……….B-10

病床類別………..B-11

地區代碼、名稱及分局………..B-13

案件分類……….……….B-21

案件分類補充說明……….……….B-25

健保卡就醫序號……….……….B-30

部分負擔代號及相關規定……….……….B-34

就醫科別及細分科……….……….B-42

診療科別………..B-44

專科醫師代號、科別……….……….B-46

特定治療項目代號……….……….B-48

就醫日期及治療結束日期補充說明……….………….B-53

(2)

給付類別……….……….……….B-55

處方調劑方式………..……….B-56

單位屬性代號………B-57

加退保別說明………..…….………….B-59

身份別說明………..……….………….B-60

重大傷病範圍……….…….………...…B-61

串檔說明……….……….B-74

※本譯碼簿僅供參考,資料描述或代碼說明資訊如有異動,請逕自全民健康保險

局網站(http://www.nhi.gov.tw/)查閱。

(3)

評鑑等級

代碼 名稱 備註

01 醫學中心 89 年度起必為甲類教學醫院 02 準醫學中心 89 年起醫院評鑑不再受理申請 03 區域醫院 88 年度增加區域非教學醫院;89

年度可自由選擇為甲類/乙類教學 醫院

04 準區域醫院 89 年起醫院評鑑不再受理申請 05 特殊功能教學醫院 89 年起醫院評鑑不再受理申請 06 地區教學醫院

07 地區醫院

08 精神專科教學醫院 09 精神專科醫院

17 地區醫院(合格一年暫准 合格)

89 年起醫院評鑑不再受理申請 19 精神專科醫院(合格一年

暫准合格)

89 年起醫院評鑑不再受理申請 21 西醫醫院(非評鑑、不合

格)

22 中醫醫院(非評鑑、不合 格)

31 新制醫院評鑑特優及甲 類教學

評鑑制度94.1 新增 32 新制醫院評鑑特優及乙

類教學

評鑑制度94.1 新增 33 新制醫院評鑑特優 評鑑制度94.1 新增 34 新制醫院評鑑優等及甲

類教學

評鑑制度94.1 新增 35 新制醫院評鑑優等及乙

類教學

評鑑制度94.1 新增 36 新制醫院評鑑優等 評鑑制度94.1 新增 37 新制醫院評鑑合格及甲

類教學

評鑑制度94.1 新增

(4)

38 新制醫院評鑑合格及乙 類教學

評鑑制度94.1 新增 39 新制醫院評鑑合格 評鑑制度94.1 新增 40 新制精神科醫院評鑑優

等及教學

評鑑制度94.1 新增 41 新制精神科醫院評鑑優

評鑑制度94.1 新增 42 新制精神科醫院評鑑合

格及教學

評鑑制度94.1 新增 43 新制精神科醫院評鑑合

評鑑制度94.1 新增 98 特約藥局

99 其它/基層診所 XX 不詳

(5)

特約類別

代碼 名稱 備註

1 醫學中心

2 區域醫院

3 地區醫院

4 基層院所

5 特約藥局

6 居家照護

7 精神社區復健

8 助產所

9 特約醫事檢驗機構 92/3 由指定醫事檢驗機構改為特約 醫事檢驗機構者。

A 物理治療所 90/7/1 新增。

B 放射治療機構 97/4 新增

C 職能治療所 97/4 新增

W、X 不詳

(6)

權屬別及型態別其代號與名稱

一、醫療機構

權屬別 公立醫院:01-10

01 署、市立醫院 02 縣市立醫院

04 公立醫學院校附設醫院 05 軍方醫院(民眾診療) 06 榮民醫院

07 機關(構)附設醫院 08 公立中醫醫院 09 社團法人醫院

10 宗教社團法人附設醫院 私立醫院:11-18

11 財團法人醫院

12 宗教財團法人附設醫院 13 私立醫學院校附設醫院 14 其他法人附設醫院 15 私立醫院

17 私立牙醫醫院 18 私立中醫院 公立診所:21-30

21 市立診所 22 縣市立診所 23 衛生所

24 公立學校附設醫務室 25 軍方診所(民眾診療附設門

診部)

26 榮民診所(榮家醫務室) 27 機關(構)附設醫務室 28 公立中醫診所

30 宗教社團法人附設診所/醫 務室

私立診所:31-38

31 財團法人附設醫務室 32 宗教財團法人附設診所、醫

務室

33 私立學校附設醫務室 34 事業單位附設醫務室 35 私立診所

37 私立牙醫診所 38 私立中醫診所

財團法人其他醫療機構:42 42 財團法人其他醫療機構

型態別 醫院:01-08

01 綜合醫院 02 醫院 03 專科醫院 04 精神科醫院 05 特殊科醫院 06 慢性醫院 07 專科診所

08 一般診所(醫務室) 09 特殊科診所

(7)

牙醫:11-13 11 牙醫醫院 12 牙醫專科診所 13 牙醫一般診所 中醫:21-24

21 中醫綜合醫院 22 中醫醫院 23 中醫專科診所 24 中醫一般診所 其他醫療機構:41-43

41 捐血中心 42 捐血站 43 病理中心

(8)

二、藥商

權屬別 販賣業:51-53、62 51 西藥販賣業 52 中藥販賣業 53 醫療器材販賣業 62 販賣業

製造業:54-58、61 54 西藥製造業 55 中藥製造業 56 醫療器材製造業 57 明膠膠囊製造業 58 化妝品製造業 61 製造業

其他:59-60 59 藥局

60 列冊中藥商

型態別 01 藥師自營 02 藥劑生自營 03 藥師駐店管理 04 藥劑生駐店管理

05 符合藥事法 104 條規定─藥 師管理

06 符合藥事法 104 條規定─藥 劑生管理

07 中醫師駐店管理

08 中醫師兼管 09 藥師兼管

11 確具中藥基本知識及鑑別能 力人員管理

12 人用生物藥品製造廠 13 藥師監製

14 中醫師監製 16 列冊中藥商

(9)

三、護理護產機構

權屬別 71 公立護產機構 72 財團法人護產機構 73 其他法人附設護產機構 74 個人開設護產機構 75 公立醫療機構附設護產機

76 私立醫療機構附設護產機 構

77 財團法人醫療機構附設護 產機構

78 其他

型態別 01 護理之家 02 居家護理 03 產後護理 04 助產所

05 學校醫務室─校護 06 事業單位醫務室─廠護 07 社會福利機構

08 機關醫護室

09 學校護理教育(實習指導老 師)

10 日間照護 00 其他

四、精神復健機構

權屬別 81 公立精神復健機構 82 財團法人精神復健機構 83 其他法人附設精神復健機

84 私立精神復健機構 85 公立醫療機構附設精神復

健機構

86 私立醫療機構附設精神復 健機構

87 財團法人醫療機構附設精 神復健機構

88 精神衛生團體附設精神復 健機構

型態別 08 社區復健中心 09 康復之家

(10)

五、其他醫事機構

權屬別 91 公立其他醫事機構 92 財團法人其他醫事機構 93 其他法人附設其他醫事機

94 私立其他醫事機構 95 公立醫療機構附設其他醫

事機構

96 私立醫療機構附設其他醫 事機構

97 財團法人醫療機構附設其 他醫事機構

98 其他 xx 不詳

型態別 01 醫事檢驗所 02 醫事放射所 03 物理治療所 04 職能治療所 05 鑲牙所

06 齒模製造技術員 07 國術損傷接骨技術員 00 其他

xx 不詳

(11)

特約狀況碼

代碼 名稱 備註

1 特約三年

2 終止合約(違約被停) 如被健保局處分終止合約,並將合 約迄日更正。

3 不續約(合約到期)

4 醫院自行暫停 其自行終止合約,並將合約迄日更

正。

5 續約一年

6 續約二年

7 續約三年

8 休診

9 變更負責人

A 變更地址

B 特約二年 87/3/1 新增。新特約者鍵入。

(12)

醫事人員類別

代碼 名稱 備註

A 醫師 B 中醫師 C 牙醫師 D 藥師 E 藥劑生 F 護理師 G 護士 H 助產士

I 助產師 J 醫檢師 K 醫檢生 L 鑲牙生 M 中藥員 N 齒模員 P 接骨員 Q 物理師 R 職能師 S 放射師 T 放射士 U 物理生 V 職能生 W 聽力師 X 咨商師 Y 臨床師 Z 營養師 1 聽力師 2 社工 9 其他

(13)

病床類別

代碼 名稱 備註

111 急性一般病床 112 急性經濟病床 113 急性加護病床

114 急性精神科加護病床 115 急性燒傷病床

116 急性燒傷中心 117 急性一般精神病床 118 急性經濟精神病床 119 急性普通隔離病床 11A 急性保護隔離病床

11B 急性骨隨移植隔離病床 11C 急性急診處暫留床病床 11D 急性新生兒中重度病床

11E 洗腎治療床

11F 嬰兒床

11G 呼吸照護中心 88/10/1 新增 11H 呼吸照護病床 88/10/1 新增 11I 安寧病床 89/7/1 新增 11J 急性結核病床 92/1 新增 11K SARS 負壓病床 92/6 新增 11L SARS 一般病床 92/6 新增

11M 產科病床 94/7 新增

11N 核醫病床

211 急性收差額一般病床 212 急性收差額精神病床

21I 收差額安寧病床 89/7/1 新增 21J 急性收差額結核病床 92/1 新增 121 慢性一般病床

122 慢性精神病床 123 慢性結核病床 124 慢性癩病病床

(14)

222 慢性收差額精神病床 223 慢性收差額結核病床 224 慢性收差額癩病病床

(15)

地區代碼、名稱及分局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01 臺北市

0100 臺北市 1 0101 臺北市松山區 1 0102 臺北市大安區 1 0109 臺北市大同區 1 0110 臺北市中山區 1 0111 臺北市內湖區 1 0112 臺北市南港區 1 0115 臺北市士林區 1 0116 臺北市北投區 1 0117 臺北市信義區 1 0118 臺北市中正區 1 0119 臺北市萬華區 1 0120 臺北市文山區 1

11 基隆市

1100 基隆市 1 1101 基隆市中正區 1 1102 基隆市七堵區 1 1103 基隆市暖暖區 1 1104 基隆市仁愛區 1 1105 基隆市中山區 1 1106 基隆市安樂區 1 1107 基隆市信義區 1

12 新竹市

1200 新竹市 2 1201 新竹市東區 2 1204 新竹市北區 2 1205 新竹市香山區 2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31 臺北縣

3100 臺北縣 1 3101 臺北縣板橋市 1 3102 臺北縣三重市 1 3103 臺北縣永和市 1 3104 臺北縣中和市 1 3105 臺北縣新店市 1 3106 臺北縣新莊市 1 3107 臺北縣樹林鎮 1 3108 臺北縣鶯歌鎮 1 3109 臺北縣三峽鎮 1 3110 臺北縣淡水鎮 1 3111 臺北縣汐止鎮 1 3112 臺北縣瑞芳鎮 1 3113 臺北縣土城鄉 1 3114 臺北縣蘆洲鄉 1 3115 臺北縣五股鄉 1 3116 臺北縣泰山鄉 1 3117 臺北縣林口鄉 1 3118 臺北縣深坑鄉 1 3119 臺北縣石碇鄉 1 3120 臺北縣坪林鄉 1 3121 臺北縣三芝鄉 1 3122 臺北縣石門鄉 1 3123 臺北縣八里鄉 1 3124 臺北縣平溪鄉 1 3125 臺北縣雙溪鄉 1 3126 臺北縣貢寮鄉 1 3127 臺北縣金山鄉 1 3128 臺北縣萬里鄉 1 3129 臺北縣烏來鄉 1

(16)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32 桃園縣

3200 桃園縣 2 3201 桃園縣桃園市 2 3202 桃園縣中壢市 2 3203 桃園縣大溪鎮 2 3204 桃園縣楊梅鎮 2 3205 桃園縣蘆竹鄉 2 3206 桃園縣大園鄉 2 3207 桃園縣龜山鄉 2 3208 桃園縣八德鄉 2 3209 桃園縣龍潭鄉 2 3210 桃園縣平鎮鄉 2 3211 桃園縣新屋鄉 2 3212 桃園縣觀音鄉 2 3213 桃園縣復興鄉 2

33 新竹縣

3300 新竹縣 2 3301 新竹縣關西鎮 2 3302 新竹縣新埔鎮 2 3303 新竹縣竹東鎮 2 3305 新竹縣竹北市 2 3306 新竹縣湖口鄉 2 3307 新竹縣橫山鄉 2 3308 新竹縣新豐鄉 2 3309 新竹縣芎林鄉 2 3310 新竹縣寶山鄉 2 3311 新竹縣北埔鄉 2 3312 新竹縣峨眉鄉 2 3313 新竹縣尖石鄉 2 3314 新竹縣五峰鄉 2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34 宜蘭縣

3400 宜蘭縣 1 3401 宜蘭縣宜蘭市 1 3402 宜蘭縣羅東鎮 1 3403 宜蘭縣蘇澳鎮 1 3404 宜蘭縣頭城鎮 1 3405 宜蘭縣礁溪鄉 1 3406 宜蘭縣壯圍鄉 1 3407 宜蘭縣員山鄉 1 3408 宜蘭縣冬山鄉 1 3409 宜蘭縣五結鄉 1 3410 宜蘭縣三星鄉 1 3411 宜蘭縣大同鄉 1 3412 宜蘭縣南澳鄉 1

35 苗栗縣

3500 苗栗縣 2 3501 苗栗縣苗栗市 2 3502 苗栗縣苑裡鎮 2 3503 苗栗縣通霄鎮 2 3504 苗栗縣竹南鎮 2 3505 苗栗縣頭份鎮 2 3506 苗栗縣後龍鎮 2 3507 苗栗縣卓蘭鎮 2 3508 苗栗縣大湖鄉 2 3509 苗栗縣公館鄉 2 3510 苗栗縣銅鑼鄉 2 3511 苗栗縣南庄鄉 2 3512 苗栗縣頭屋鄉 2 3513 苗栗縣三義鄉 2 3514 苗栗縣西湖鄉 2 3515 苗栗縣造橋鄉 2 3516 苗栗縣三灣鄉 2 3517 苗栗縣獅潭鄉 2 3518 苗栗縣泰安鄉 2

(17)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17 臺中市

1700 臺中市 3 1701 臺中市中區 3 1702 臺中市東區 3 1703 臺中市西區 3 1704 臺中市南區 3 1705 臺中市北區 3 1706 臺中市西屯區 3 1707 臺中市南屯區 3 1708 臺中市北屯區 3

36 臺中縣

3600 臺中縣 3 3601 臺中縣豐原市 3 3602 臺中縣東勢鎮 3 3603 臺中縣大甲鎮 3 3604 臺中縣清水鎮 3 3605 臺中縣沙鹿鎮 3 3606 臺中縣梧棲鎮 3 3607 臺中縣后里鄉 3 3608 臺中縣神岡鄉 3 3609 臺中縣潭子鄉 3 3610 臺中縣大雅鄉 3 3611 臺中縣新社鄉 3 3612 臺中縣石岡鄉 3 3613 臺中縣外埔鄉 3 3614 臺中縣大安鄉 3 3615 臺中縣烏日鄉 3 3616 臺中縣大肚鄉 3 3617 臺中縣龍井鄉 3 3618 臺中縣霧峰鄉 3 3619 臺中縣太平鄉 3 3620 臺中縣大里鄉 3 3621 臺中縣和平鄉 3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37 彰化縣

3700 彰化縣 3 3701 彰化縣彰化市 3 3702 彰化縣鹿港鎮 3 3703 彰化縣和美鎮 3 3704 彰化縣北斗鎮 3 3705 彰化縣員林鎮 3 3706 彰化縣溪湖鎮 3 3707 彰化縣田中鎮 3 3708 彰化縣二林鎮 3 3709 彰化縣線西鄉 3 3710 彰化縣伸港鄉 3 3711 彰化縣福興鄉 3 3712 彰化縣秀水鄉 3 3713 彰化縣花壇鄉 3 3714 彰化縣芬園鄉 3 3715 彰化縣大村鄉 3 3716 彰化縣埔鹽鄉 3 3717 彰化縣埔心鄉 3 3718 彰化縣永靖鄉 3 3719 彰化縣社頭鄉 3 3720 彰化縣二水鄉 3 3721 彰化縣田尾鄉 3 3722 彰化縣埤頭鄉 3 3723 彰化縣芳苑鄉 3 3724 彰化縣大城鄉 3 3725 彰化縣竹塘鄉 3 3726 彰化縣溪州鄉 3

(18)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38 南投縣

3800 南投縣 3 3801 南投縣南投市 3 3802 南投縣埔里鎮 3 3803 南投縣草屯鎮 3 3804 南投縣竹山鎮 3 3805 南投縣集集鎮 3 3806 南投縣名間鄉 3 3807 南投縣鹿谷鄉 3 3808 南投縣中寮鄉 3 3809 南投縣魚池鄉 3 3810 南投縣國姓鄉 3 3811 南投縣水里鄉 3 3812 南投縣信義鄉 3 3813 南投縣仁愛鄉 3

21 臺南市

2100 臺南市 4 2101 臺南市東區 4 2102 臺南市南區 4 2103 臺南市西區 4 2104 臺南市北區 4 2105 臺南市中區 4 2106 臺南市安南區 4 2107 臺南市安平區 4

22 嘉義市

2200 嘉義市 4 2201 嘉義市東區 4 2202 嘉義市西區 4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39 雲林縣

3900 雲林縣 4 3901 雲林縣斗六市 4 3902 雲林縣斗南鎮 4 3903 雲林縣虎尾鎮 4 3904 雲林縣西螺鎮 4 3905 雲林縣土庫鎮 4 3906 雲林縣北港鎮 4 3907 雲林縣古坑鄉 4 3908 雲林縣大埤鄉 4 3909 雲林縣荊桐鄉 4 3910 雲林縣林內鄉 4 3911 雲林縣二崙鄉 4 3912 雲林縣崙背鄉 4 3913 雲林縣麥寮鄉 4 3914 雲林縣東勢鄉 4 3915 雲林縣褒忠鄉 4 3916 雲林縣臺西鄉 4 3917 雲林縣元長鄉 4 3918 雲林縣四湖鄉 4 3919 雲林縣口湖鄉 4 3920 雲林縣水林鄉 4

(19)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40 嘉義縣

4000 嘉義縣 4 4001 嘉義縣朴子鎮 4 4002 嘉義縣布袋鎮 4 4003 嘉義縣大林鎮 4 4004 嘉義縣民雄鄉 4 4005 嘉義縣溪口鄉 4 4006 嘉義縣新港鄉 4 4007 嘉義縣六腳鄉 4 4008 嘉義縣東石鄉 4 4009 嘉義縣義竹鄉 4 4010 嘉義縣鹿草鄉 4 4011 嘉義縣太保鄉 4 4012 嘉義縣水上鄉 4 4013 嘉義縣中埔鄉 4 4014 嘉義縣竹崎鄉 4 4015 嘉義縣梅山鄉 4 4016 嘉義縣番路鄉 4 4017 嘉義縣大埔鄉 4 4018 嘉義縣阿里山 4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41 臺南縣

4100 臺南縣 4 4101 臺南縣新營市 4 4102 臺南縣鹽水鎮 4 4103 臺南縣白河鎮 4 4104 臺南縣麻豆鎮 4 4105 臺南縣佳里鎮 4 4106 臺南縣新化鎮 4 4107 臺南縣善化鎮 4 4108 臺南縣學甲鎮 4 4109 臺南縣柳營鄉 4 4110 臺南縣後壁鄉 4 4111 臺南縣東山鄉 4 4112 臺南縣下營鄉 4 4113 臺南縣六甲鄉 4 4114 臺南縣官田鄉 4 4115 臺南縣大內鄉 4 4116 臺南縣西港鄉 4 4117 臺南縣七股鄉 4 4118 臺南縣將軍鄉 4 4119 臺南縣北門鄉 4 4120 臺南縣新市鄉 4 4121 臺南縣安定鄉 4 4122 臺南縣山上鄉 4 4123 臺南縣玉井鄉 4 4124 臺南縣楠西鄉 4 4125 臺南縣南化鄉 4 4126 臺南縣左鎮鄉 4 4127 臺南縣仁德鄉 4 4128 臺南縣歸仁鄉 4 4129 臺南縣關廟鄉 4 4130 臺南縣龍崎鄉 4 4131 臺南縣永康鄉 4

(20)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02 高雄市

0200 高雄市 5 0201 高雄市鹽埕區 5 0202 高雄市鼓山區 5 0203 高雄市左營區 5 0204 高雄市楠梓區 5 0205 高雄市三民區 5 0206 高雄市新興區 5 0207 高雄市前金區 5 0208 高雄市苓雅區 5 0209 高雄市前鎮區 5 0210 高雄市旗津區 5 0211 高雄市小港區 5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42 高雄縣

4200 高雄縣 5 4201 高雄縣鳳山市 5 4202 高雄縣岡山鎮 5 4203 高雄縣旗山鎮 5 4204 高雄縣美濃鎮 5 4205 高雄縣林園鄉 5 4206 高雄縣大寮鄉 5 4207 高雄縣大樹鄉 5 4208 高雄縣仁武鄉 5 4209 高雄縣大社鄉 5 4210 高雄縣鳥松鄉 5 4211 高雄縣橋頭鄉 5 4212 高雄縣燕巢鄉 5 4213 高雄縣田寮鄉 5 4214 高雄縣阿蓮鄉 5 4215 高雄縣路竹鄉 5 4216 高雄縣湖內鄉 5 4217 高雄縣茄萣鄉 5 4218 高雄縣永安鄉 5 4219 高雄縣彌陀鄉 5 4220 高雄縣梓官鄉 5 4221 高雄縣六龜鄉 5 4222 高雄縣甲仙鄉 5 4223 高雄縣杉林鄉 5 4224 高雄縣內門鄉 5 4225 高雄縣茂林鄉 5 4226 高雄縣桃源鄉 5 4227 高雄縣三民鄉 5

(21)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43 屏東縣

4300 屏東縣 5 4301 屏東縣屏東市 5 4302 屏東縣潮州鎮 5 4303 屏東縣東港鎮 5 4304 屏東縣恆春鎮 5 4305 屏東縣萬丹鄉 5 4306 屏東縣長治鄉 5 4307 屏東縣麟洛鄉 5 4308 屏東縣九如鄉 5 4309 屏東縣里港鄉 5 4310 屏東縣鹽埔鄉 5 4311 屏東縣高樹鄉 5 4312 屏東縣萬巒鄉 5 4313 屏東縣內埔鄉 5 4314 屏東縣竹田鄉 5 4315 屏東縣新埤鄉 5 4316 屏東縣枋寮鄉 5 4317 屏東縣新園鄉 5 4318 屏東縣崁頂鄉 5 4319 屏東縣林邊鄉 5 4320 屏東縣南州鄉 5 4321 屏東縣佳冬鄉 5 4322 屏東縣琉球鄉 5 4323 屏東縣車城鄉 5 4324 屏東縣滿州鄉 5 4325 屏東縣枋山鄉 5 4326 屏東縣三地鄉 5 4327 屏東縣霧臺鄉 5 4328 屏東縣瑪家鄉 5 4329 屏東縣泰武鄉 5 4330 屏東縣來義鄉 5 4331 屏東縣春日鄉 5 4332 屏東縣獅子鄉 5 4333 屏東縣牡丹鄉 5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44 澎湖縣

4400 澎湖縣 5 4401 澎湖縣馬公市 5 4402 澎湖縣湖西鎮 5 4403 澎湖縣白沙鄉 5 4404 澎湖縣西嶼鄉 5 4405 澎湖縣望安鄉 5 4406 澎湖縣七美鄉 5

45 花蓮縣

4500 花蓮縣 6 4501 花蓮縣花蓮市 6 4502 花蓮縣鳳林鎮 6 4503 花蓮縣玉里鎮 6 4504 花蓮縣新城鄉 6 4505 花蓮縣吉安鄉 6 4506 花蓮縣壽豐鄉 6 4507 花蓮縣光復鄉 6 4508 花蓮縣豐濱鄉 6 4509 花蓮縣瑞穗鄉 6 4510 花蓮縣富里鄉 6 4511 花蓮縣秀林鄉 6 4512 花蓮縣萬榮鄉 6 4513 花蓮縣卓溪鄉 6

(22)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46 台東縣

4600 台東縣 6 4601 台東縣台東市 6 4602 台東縣成功鎮 6 4603 台東縣關山鎮 6 4604 台東縣卑南鄉 6 4605 台東縣大武鄉 6 4606 台東縣太麻里 6 4607 台東縣東河鄉 6 4608 台東縣長濱鄉 6 4609 台東縣鹿野鄉 6 4610 台東縣池上鄉 6 4611 台東縣綠島鄉 6 4612 台東縣延平鄉 6 4613 台東縣海端鄉 6 4614 台東縣達仁鄉 6 4615 台東縣金峰鄉 6 4616 台東縣蘭嶼鄉 6 XX 不詳

分局別

代碼 局別名稱 1 台北分局 2 北區分局 3 中區分局 4 南區分局 5 高屏分局 6 東區分局

代碼 名稱 分局別

90 金門縣

9000 金門縣 1 9001 金門縣金城鎮 1 9002 金門縣金沙鎮 1 9003 金門縣金湖鎮 1 9004 金門縣金寧鎮 1 9005 金門縣烈嶼鄉 1 9006 金門縣烏坵鄉 1

91 連江縣

9100 連江縣 1 9101 連江縣南竿鄉 1 9102 連江縣北竿鄉 1 9103 連江縣莒光鄉 1 9104 連江縣東引鄉 1

99 其他

(23)

案件分類

代號 名稱 備註 新增日期

01 西醫一般案件(簡表)

02 西醫急診 03 西醫門診手術

04 西醫慢性病(不含結核 病)

05 洗腎 06 結核病

08 慢性病連續處方調劑 09 西醫其他專案 61 居家照護

62 精神疾病社區復健 63 預防保健

65 安寧居家療護 85/5

66 護理之家照護 85/11

67 安養、養護機構院民之 居家照護

88/1 71 軍保西醫 90/2 取消 87/7

71 代辦性病患者全面篩檢 愛滋病毒計畫

97/6 72 軍保牙醫 90/2 取消 87/7

73 軍保中醫 90/2 取消 87/7

76 職災案件 91/1

77 代辦門診戒煙 91/9

78 代辦精神科強制住院 92/6

79 代辦孕婦全面篩檢愛 滋病計畫

94/2/1 81 論病例計酬

84 代辦無健保結核病患 就醫案件

96/7 西醫門診

91 (代辦)愛滋病案件 87/1,94/2

起代辦

(24)

92 (代辦)65 歲以上老 人流行性感冒疫苗接 種

87/10,

95/1 起代 辦 93 90.07 以後實施之山地

離島服務計畫

90/7 94 90.07 以後實施之資源

缺乏地區鼓勵加成

90/7

E1 支付制度試辦計畫 90/11

HN 代辦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 檢

新型流感

98/8 增訂 98/9 新增 11 牙醫一般案件(簡表)

12 牙醫急診 13 牙醫門診手術 14 牙醫師至無牙醫鄉服

務獎勵措施

91/1

15 牙周統合照護 99/1/12

16 牙醫特殊專業醫療服 務項目

91/1 牙醫

19 牙醫其他專案

21 中醫一般案件(簡表)

22 中醫其他專案 23 中醫現代科技加強醫

療服務方案

93/7 24 中醫慢性病

25 中醫至無中醫鄉巡迴 或獎勵開業服務

92/5 26 中醫針灸作業醫療品

質提供計畫案

93/7 27 加強中醫醫療照護門

診試辦計畫

中醫複雜性傷科案件

93/7 97/1

28 中醫慢性病連續處方 調劑

88/9 中醫

29 中醫針灸、傷科及脫臼 整復

特約藥局 1 一般處方調劑

(25)

2 慢性病連續處方調劑

3 日劑藥費 88/8/1

4 結核病個案DOTS 執 行服務費

90/11 5 代辦門診戒菸計畫

B 軍人代辦 90/2 取消 87/7 改成

7 1 一般案件

2 論病例計酬案件

3 特定案件 1. 住院申報五十萬元以 上之高額案件 2. 血管支架及肺臟、肝

臟、心臟、骨髓移植之 案件

3. 愛滋病案件

z 95 年 1 月起代 辦:依94 年 12 月 15 日健保醫字第 0940060505 號函 主診斷042 或 V08 者之案件

z 96 年 1 月起該代 辦以獨立之案件 分類C1 申報。

4 支付制度試辦計畫 乳癌90/12、肝炎 92/10 適 用

90/11 5 Tw-DRGs 案件 A: 22-1 Tw-DRGs 碼必填。

B:22-2 Tw-DRGs 支付型態 必填。

99/1 住院

6 安寧療護案件 98/9

A1 一般案件

A2 論病例計酬案件 住院

A3 特定案件

代辦勞保局給付案件代碼

(26)

A4 支付制度試辦計畫 z 乳癌試辦計畫者

病患來源應為 NCR

z 肝炎試辦計畫者 之給付類別應為

「M」

AZ 職業傷病住院膳食費 97/3/26

B1 精神病嚴重病人送醫 及強制住院案件 (部分負擔代碼應為

「009 本局其他規定 免部分負擔者」)

代辦行政院衛生署給付案 件代碼

96/1

C1 AIDS 案件:依 94 年 12 月 15 日健保醫字第 0940060505 號函主診 斷042 或 V08 者之案 件

C2 結核病痰抹片陽性個 案住院<=14 天內案件

(算進不算出)

C3 結核病MDR 及抗結 核藥物副作用住院

<=60 天內(算進不算 出)

C4 無健保結核病患之醫 療費用

代辦疾病管制局給付案件 代碼

DZ 低收入戶住院膳食費 代辦內政部給付案件 97/3/26

(27)

案件分類補充說明

案件分類 代號

公告日期及依據 定義 備註

84/6/22 公告全民健康 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 辦理醫療業務須知

診所西醫一般門診三日份用 藥,每人次藥品( 含內服藥、

外用藥及針劑藥 )在一百元以 下, 二日份用藥每人次藥品 ( 含內服藥、外用藥及針劑藥 ) 費用在七十元以下,六歲以下 病患三日份用藥每人次藥品 ( 含內服藥、外用藥及針劑藥 ) 費用在一百一十元以下,六歲 以下病患二日份用藥每人次藥 品( 含內服藥、外用藥及針劑 藥 )費用在八十元以下者。

中醫門診一般案件給藥七日 (含七日)以下且未申報檢驗費 用者。

牙醫門診每人次總醫療費用 在三百元以下者,得使用簡表。

87/2/4 健保醫字第 870000877 號函。

採日劑藥費申報者,案件分類 為「01:西醫一般案件」,惟慢 性病不得以一般案件申報,如 經審查發現,則費用不予支 付。適用一般案件申報之補充 說明:診所西醫及中牙醫門診 之日劑藥費同84/6/22 之業務 須知說明。

01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重申診所西醫診所日劑藥費規 定及慢性病不得以一般案件申 報。

(28)

90/12/31 健保醫字第 0900016279 號公告。

基層院所門診日劑藥費之點數 回歸支付標準訂定。91/1/1 起 門診日劑藥費(每日)

1. 大於六歲:(1)給藥天數 1 日25 點;(2)給藥日數 2 日 50 點;(3)給藥天數 3 日 75 點。

2. 小於等於六歲:(1)給藥天數 1 日 30 點;(2)給藥日數 2 日60 點;(3)給藥天數 3 日 85 點。

02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1. 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 費用支付標準之急診定義 及適用範圍。

2. 急診併做門診手術、洗腎等 案件,申報「02:西醫急診 案件」。

03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 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 手術項目,於門診施行之案件。

87/11/2 健保醫字第 8704551 號函

1. 本局公告之九十五種慢性 病,其費用申報之案件應為

「04:西醫慢性病」。

2. 經醫師確認保險對象病情 穩定,可長期開給「全民健 康保險門診交付調劑籤」, 並勾選「連續處方籤」,當 次費用之案件分類為「04:

西醫慢性病」。 04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1. 本符合健保局公告之慢性 病(含慢性病連續處方籤第 一次開立時申報)。

2. 因慢性病就醫且併做急性 病治療(如感冒等)者,申 報「04:西醫慢性病」。

87/11/2~90/6/19 若同時有急 性、慢性病一起 診治時,其案件 分類應為「09:

西醫其他專 案」。 05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 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六節「血

(29)

液透析治療」項目申報。

06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經醫師診斷為結核病,且當次 就醫治療結核病者(含其相關 治療)。

08 87/11/2 健保醫字第 8704551 號函

保險對象逕持慢性病連續處方 籤調劑者,案件分類「08:慢 性病連續處方調劑」。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罹患健保局公告之慢性病,並 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籤調劑 者,案件分類為「08:慢性病 連續處方調劑」。

63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 標準第六部第一至四章申報。

81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 標準第七部申報。

91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經醫師診斷為愛滋病,且當次 就醫治療愛滋病患者(含其相 關治療)。

92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需符合衛生署老人流行性感冒 疫苗接種計畫施打範圍申報之 案件,且當次就醫單純前往院 所施打感冒疫苗者。

交付處方暨特約藥局 調劑業注意事項第四 點

交付調劑案件:案件分類原符 合「一般案件者」應以「其他 專案」申報。

86/6/3 健保醫字第 86015735 號函

交付調劑案件:醫藥分業實施 地區,符合鎖定緊急傷病之患 者自行調劑之案件,案件分類 請申報「其他專案」(案件分類 09)。

因支付委員會 建議刪除本項 規定,於91/5/6 公告之申報規 定中刪除本項 規定。

09

87/11/2 健保醫字第 8704551 號函

1. 不屬上述規定之案件分類 者,則為「09:西醫其他專 案」。

2. 若同時有急診、慢性病一起 診治時,其案件分類應為

「09:西醫其他專案」。

90/6/20 以後因 慢性病就醫且 併做急性病治 療(如感冒等)

者,申報「04:

西醫慢性病」。

(30)

90/6/20 健保審字第 0900022434 號函

不屬上述案件者。

住院「特 定案件」

住院「特定案件」:指住院申報 五十萬元以上之高額案件、血 管支架、愛滋病等案件及肺 臟、肝臟、骨髓、腎臟移植之 案件。

91/5/6「腎臟移 植」不屬特定案 件,刪除「腎臟」

二字。

藥局日劑 藥費

88/7/21 健保醫字第 880071111 號公告

自88/8/1 起,特約藥局對於三 日份以下(含)未經替代之用 藥,得按日劑藥費申報費用,

一日份30 元,二日份 60 元,

三日份90 元。

適用一般案件申報之補充說明:診所西醫一般門診三日份用藥,每人次藥品( 含內 服藥、外用藥及針劑藥 )在七十五元以下,二日份用藥每人次藥品( 含內服藥、外 用藥及針劑藥 )費用在五十元以下,六歲以下病患三日份用藥每人次藥品( 含內服 藥、外用藥及針劑藥 )費用在八十五元以下,六歲以下病患二日份用藥每人次藥品 ( 含內服藥、外用藥及針劑藥 )費用在六十元以下者。中醫門診一般案件給藥七日 (含七日)以下且未申報檢驗費用者。

z 代辦案件項次 13 案件分類代碼、07 部分負擔代碼、22 健保卡就醫序號之關 聯表

13 07 22 備註

項次 名

稱 代辦單位

案件分類 部分負擔代號 健保卡就醫序 號

勞保局 代碼A1~AZ:

A1:一般案件 A2:論病例計酬 A3:特定案件 A4:支付制度試辦計 畫(肝炎、乳癌)

006:勞工保險被保 險人因職業傷害或 職業病就診者

IC06 代辦職災 病患就診

1.A1~AZ 申報方 式與健保給付 案件相同。

2、肝炎試辦計畫 給付類別應 為「M」

乳癌試辦計 畫病患來源 應為「N、C、

R」

衛生署 代碼B1~BZ:

B1:精神病嚴重病人

009:本局其他規定 免部分負擔者

IC08 代辦精神 科強制住院

病患來源應為

「S」

(31)

送醫及強制住院案件 代碼C1~CZ:

C1:AIDS 案件 904 代辦愛滋病案件非健保保險對 象者以「IC09」

無健保愛滋病 患就醫填入

項次28 主診斷 碼應為042 或 V08

疾病管制局

C2:結核病痰抹片陽 性個案住院<=14 天內案件(算進不 算出)。

C3:結核病 MDR 及抗 結核藥物副作用 住院<=60 天內

(算進不算 出)。

005:經登記列管結 核病患至衛生署公 告指定之醫療院所 就醫者

健保卡就醫序 號

項次28 主診斷 碼應為010-018

z 居家照護案件填報方式(97.4 增訂):案件分類 A1(居家照護)、A2(精神疾 病社區復健)、A5(安寧居家療護)、A6(護理之家照護)、A7(安養、養護機 構院民之居家照護)之醫療費用,仍採療程每月申報一次方式。

(32)

健保卡就醫序號(預防保健服務時程代碼)

93年以後之資料,增列 IC,例如兒童預防保健第二次,請填寫「IC12」以此類 推。

代號 項目 備註 新增日期

兒童預防保健

11 第一次(一個月)

12 第二次(二至三個月)

13 第三次(六至七個月)

14 第四次(九至十個月)

15 第五次(一歲至二歲第一 次)

16 第六次(一歲至二歲第二 次)

17 第七次(二至三歲)

18 第八次(三至四歲)

19 第九次(未滿七歲)

93/7

71 第一次(一個月)

72 第二次(二至三個月)

73 第三次(六至七個月)

74 第四次(九至十個月)

75 第五次(一歲至二歲第一 次)

76 第六次(一歲至二歲第二 次)

90/6

77 第七次(二至三歲)

78 第八次(三至四歲)

79 第九次(未滿七歲)

71~79 限基層醫療 院所申報

93/7

81 氟化防齲處理 93/7

成人預防保健

21 四十歲至六十五歲

22 超過六十五歲或35 歲以上 小兒麻痺

86/4

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 31 每年檢查乙次

32 每三年檢查乙次 86/03/31 取消 35 每年乙次助產所婦女子宮

(33)

抹片檢查

00 子宮頸抹片檢查採分開申 報者,檢驗單位申報 孕婦產前檢查服務

41 妊娠第一期第一次 42 妊成第一期第二次 43 妊娠第二期第一次 44 妊娠第二期第二次 45 妊娠第三期第一次 46 妊娠第三期第二次 47 妊娠第三期第三次 48 妊娠第三期第四次 49 妊娠第三期第五次 50 妊娠第三期第六次 51~60 助產所填寫

其他

00 子宮頸抹片或結核病檢查 採分開申請者,檢驗單位申 報

01 65 歲以上老人流行感冒疫 苗注射

88/10 02 國軍醫院專案補報

90/2~90/4 未領健保卡之軍 人就醫費用

90/6/28

02-04 慢性病連續屬方第二次以 後調劑者

06 職災病患就診 89/1

07 代辦門診戒煙 91/9

08 代辦精神科強制住院 92/6

09 代辦無健保愛滋病患就醫 95/1

10 代辦性病患者全面篩檢愛 滋病毒計畫

97/06

89 無力繳納保費就醫 88/2

91~96 軍人代辦案件 90/2 取消 87/7

91 乳房造影 93/7

98 非本保險保險對象之器官

(34)

99 HMO 巡迴醫療、921 震災就 醫,符合資源共享,提供 CT、MRI 檢查結果之院所 申報、乳癌試辦定額費用獨 立申報

88/9、93/1、93/7

HN 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 98/8/1 增訂

1.各項預防保健服務得視病情需要,由同一診治醫師併行其他一般診療,如開給感 冒藥等,不必另外加蓋健保卡戳章,亦不得收取部分負擔費用。該次治療及藥品 以「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申報,就醫序號欄以該次預防保健服務之時程代碼 填入,部分負擔代碼則以「009」填入,並不得另行申報診察費。

2.各項預防保健服務費用申報,併當月份門診費用,其中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之採 檢醫療機構、病理檢驗醫療機構採分開申報、分開支付方式,如採檢醫療機構及 病理檢驗醫療機構為同一院所,則可合併申報。

註:異常代碼對照表

(依本局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健保審字第 0910023561 號公告之健保 IC 卡資料 上傳作業說明異常代碼對照表填寫)

異常代碼 異常原因

(尚未取得就醫序號) (已取得就醫序號)

A000 A001 讀卡設備故障

A010 A011 讀卡機故障

A020 A021 網路故障造成讀卡機無法使用 A030 A031 安全模組故障造成讀卡機無法使用 B000 B001 卡片不良 (表面正常, 晶片異常)

C000 C001 停電

D000 D001 醫療資訊系統(HIS)當機

D010 D011 醫療院所電腦故障

E000 E001 健保總局資訊系統當機

F000 醫事機構赴偏遠地區因無電話撥接上 網設備

(35)

G000 新特約或換約期間醫療院所建置網路 連線完成前適用。

H000 因故未能建置健保IC 卡網路連線,專

案申請同意者。

Z000 Z001 其他

(36)

部分負擔代號及相關規定

免部分負擔規定

代號 項目 新增日期

001 重大傷病 002 分娩

註:分娩免部分負擔之定義為保險對象妊娠 週數大於或等於二十週或胎兒體重大於或 等於五百公克,"當次" 分娩之診療相關費 用,免部分負擔。

003 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之保險對 象(第五類之保險對象)(代辦)

004 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第六類第一目 之保險對象)(代辦)

005 經登記列管結核病患至衛生署公告指定之 醫療院所就醫者(代辦)

006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門 診者(代辦)

007 於山地離島之醫院診所門診、急診就醫者 88/7 008 經離島醫院診所轉診至台灣本島門診及急

診就醫者(僅當次轉診適用)

009 本局其他規定免部分負擔者,如產檢時,同 一主治醫師並同開給一般處方或排程施行 檢查、處置免部分負擔者,百歲人瑞免部分 負擔,921 震災免部份負擔(部分代辦),代 辦性病患者全面篩檢愛滋病毒計畫

88/9 新增 921

011 住院期間急性腦血管疾病發作後一個月內 之重大傷病。

801 HMO 巡迴醫療 86/3

802 蘭綠計畫 88/8/1

901 多氯聯苯中毒之油症門診患者(代辦) 86/3/1 902 代辦內政部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計畫(代

辦)

91/3/1 903 健保 IC 卡新生兒依附方式就醫者(代辦) 92/09 904 代辦愛滋病案件(代辦) 95/3

(37)

註1:除 006 優先填寫外,如同時符合上列二項以上條件,由上至下優先擇一適用。

註2:如為慢性病連續處方調劑及預防保健,請填 009

註3:符合 006 者應優先填寫,再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健保法 36 條)免自 行負擔者優先擇一適用填寫,包括重大傷病(001)、分娩(002)、預防保健服務

(009)及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007),再者若非上開情形者,屬代辦補助部分負 擔者,再由上而下優先擇一適用填寫。(97.2.13 健保醫字第 0970001927 號函)

編碼原則

1 總碼數:三碼

2 第一碼(醫療院所層級): 西醫 A(醫學中心)

B(區域醫院)

C(地區醫院)

D(基層院所)

牙醫 E(醫學中心)

F(區域醫院)

G(地區醫院)

H(基層院所)

中醫 N(醫學中心)

Q(區域醫院)

R(地區醫院)

S(基層院所)

3 第二碼(部分負擔方式):

0(急診) 1(一般門診) 2(部分負擔新制加收者,88.08 新增,

91.09 修訂,93.01 修訂取消高利用率及檢驗、檢查部分負擔) 3(轉 診,94/7/15 增訂) 4(住院出院或門診手術 7 日內之回診,94/7/15)

4 第三碼(身分別):0 或 2(一般身分) 3(持殘障手冊)

居家照護:代碼 K00,應自行負擔 10%

●西醫:應部分負擔方式及金額

代碼 部分負擔金額 說明:新增代碼自公告日起實施 ══ ══════ ════════════════

A00 420 (醫學中心;急診)

A00 450 (醫學中心;急診,94/7/15 起)

A10 100 (醫學中心;一般門診 86 年 4 月前)

(38)

A12 210 (醫學中心;一般門診 91 年 9 月起) A12 360 (醫學中心;一般門診 94/7/15 起) A13 50 (醫學中心;一般門診;持殘障手冊) A20 * 醫學中心;藥品、復健或高利用率者

A23 * 醫學中心;藥品、復健、或高利用率者;持殘障手冊 A30 * 醫學中心;轉診(轉入之院所適用)、藥品或復健,94/7/15

A40 * 醫學中心;住院出院或門診手術 7 日內回診、藥品或復 健,94/7/15 起

B00 210 (區域醫院;急診)

B00 300 (區域醫院;急診,94/7/15 起) B10 100 (區域醫院;一般門診)

B10 140 (區域醫院;一般門診 91 年 9 月起) B10 240 (區域醫院;一般門診 94/7/15 起) B13 50 (區域醫院;一般門診;持殘障手冊) B20 * 區域醫院;藥品、復健、或高利用率者

B23 * 區域醫院;藥品、復健、或高利用率者;持殘障手冊 B30 * 區域醫院;轉診(轉入之院所適用)、藥品或復健,94/7/15

B40 * 區域醫院;住院出院或門診手術 7 日內回診、藥品或復 健,94/7/15 起

C00 150 (地區醫院;急診) C10 50 (地區醫院;一般門診)

C10 80 (地區醫院;一般門診,94/7/15 起)

C13 50 (地區醫院;一般門診;持殘障手冊,94/7/15 起)

C20 * 地區醫院;藥品、復健、或高利用率者

C30 * 地區醫院;轉診(轉入之院所適用)、藥品或復健,94/7/15 起

C23 * 地區醫院;一般門診加藥品或復健;持殘障手冊,94/7/15 起

C30 * 地區醫院;轉診(轉入之院所適用)、藥品或復健,94/7/15 起

C40 * 地區醫院;住院出院或門診手術 7 日內回診、藥品或復,

94/7/15 起

D00 150 (基層院所;急診) D10 50 (基層院所;一般門診)

D20 * 基層院所;藥品、復健、或高利用率者 ══ ══════ ════════════════

(39)

註1:「*」依實際情形,應收之部分負擔金額 註2:93/01 取消高利用率及檢驗、檢查部分負擔

●牙醫:應部分負擔方式及金額 代碼 部分負擔金額 說明

══ ══════ ════════════════

E00 150 (醫學中心;急診) E10 50 (醫學中心;一般門診)

E13 50 (醫學中心;一般門診;持殘障手冊) E20 * 醫學中心;高利用率者(93.1.1 停止)

E23 * 醫學中心;高利用率者;持殘障手冊(93.1.1 停止)

F00 150 (區域醫院;急診) F10 50 (區域醫院;一般門診)

F13 50 (區域醫院;一般門診;持殘障手冊) F20 * 區域醫院;高利用率者(93.1.1 停止)

F23 * 區域醫院;高利用率者;高利用率者;持殘障手冊

(93.1.1 停止)

G00 150 (地區醫院;急診) G10 50 (地區醫院;一般門診)

G20 * 地區醫院;高利用率者(93.1.1 停止)

H00 150 (基層院所;急診) H10 50 (基層院所;一般門診)

H20 * 基層醫療;高利用率者(93.1.1 停止)

══ ══════ ════════════════

註1:「*」依實際情形,應收之部分負擔金額 註2:93/01 取消高利用率及檢驗、檢查部分負擔

●中醫:應部分負擔方式及金額

‧免部分負擔規定同西醫免部分負擔代碼

‧應部分負擔方式及金額

代碼 部分負擔金額 說明

══ ══════ ════════════════

P10 50 醫學中心;一般門診 N10 50 醫學中心;一般門診

P20 * 醫學中心;藥品、檢驗(查)、中醫傷科或高利用率者

(40)

Q10 50 區域醫院;一般門診

Q20 * 區域醫院;藥品、檢驗(查)、中醫傷科或高利用率者 R10 50 地區醫院、中醫醫院;一般門診

R20 * 地區醫院、中醫醫院;藥品、中醫傷科或高利用率者 S10 50 基層院所;一般門診

S20 * 基層院所;藥品、中醫傷科或高利用率者 ══ ══════ ════════════════

註1:「*」依實際情形,應收之部分負擔金額 註2:93/01 取消高利用率及檢驗、檢查部分負擔

部分負擔金額規定沿革

開始實施日 期

醫學中心 區域醫院 地區醫院 基層院所 84/5/1 100 100 50 50 86/5/1 150 100 50 50 88/8/1 增加藥品、復健、高診次部分負擔。

特約藥局自88/12/1 起收取藥品部分負擔。

(詳如註一)

90/7/1 藥品部分負擔上線條至500 元、高診次部分負擔 65 歲老人由25 次調為 49 次。

(詳如註二)

210 140 50 50 一般門診

91/9/1

醫學中心、區域醫院之檢驗、檢查費用按20%計收,

最高收取金額為300 元。

94/7/15 360 240 80 50

急診 84/3/1 420 210 150 150 94/7/15 450 300 150 150

中醫 84/3/1 50 50 50 50

91/9/1 醫學中心、區域醫院之檢驗、檢查費用按20%計收,

最高收取金額為300 元。

牙醫 84/3/1 50 50 50 50

91/9/1 醫學中心、區域醫院之檢驗、檢查費用按20%計收,

最高收取金額為300 元。

(41)

註一:88/8/1 實施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修訂方案

藥費(元) 藥費部分負擔(元)

100 以下 0

101-200 20 201-300 40 301-400 60 401-500 80 藥品部分負擔 不分層級

501 以上 100

88 年就診次數 第 49 次(健保 I 卡) 第 157 次(健保 AA 卡)

89 年就診次數 第 25 次(健保 E 卡) 第 157 次(健保 AA 卡)

門診高診次部分 負擔

加收部分負擔 50 元 100 元 復健部分負擔

(含中醫傷科)

1. 復健物理治療(含中醫傷科)同一療程(可做六次),每次 簡單或中度治療均收取門診部分負擔費用。

2. 同療程第一次收該層級部分負擔(醫學中心 150 元、區域 醫院100 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 50 元)。

3. 同療程第二次至第六次均收取 50 元(各層級均相同)。

一、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免自行負擔門診藥品費用:

1. 於山地離島地區醫院診所門診者。

2.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籤調劑(開藥二十八天以上)者。

3. 接受牙醫醫療服務者。

4. 接受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所訂論病例計酬項目服務者。

5. 六歲以下兒童就醫,採簡表申報者。

二、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免依規定自行負擔門診復健(含中醫傷科)

應自行負擔費用:

1. 於山地離島地區醫院診所接受治療者。

2. 其診療項目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所訂之中度治療—複 雜(編號42010A、42011B、42018C、42012C)及複雜治療(編號 42013A、42014B、42019C、42015C)者。

三、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免依規定自行門診高利用者應自行負擔之費 用:

1. 於山地離島地區醫院診所門診者。

2. 持兒童健康手冊就診者。

四、自88/12/1 起,交付調劑之藥品部分負擔,應由特約藥局收取。

(42)

註二:90/7/1 實施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負擔修訂方案

藥費(元) 藥費部分負擔(元)

100 以下 0

101-200 20 201-300 40 301-400 60 401-500 80 501-600 100 601-700 120 701-800 140 801-900 160 901-1000 180 藥品部分負擔 不分層級

1001 以上 200

就醫次數 七至六十四歲 六十五歲(含)以上

25-48 次 50 0

49-156 次 50 50

門診高診次部分 負擔

157 次以上 100 100

醫院層級 療程第一次(即基本部 分負擔)

療程第二次至第六次 醫學中心 150(中醫 50 元) 50

區域醫院 100(中醫 50 元) 50

地區醫院 50 50

復健部分負擔

(含中醫傷科)

基層診所 50 50

註三:藥品、高利用及復健物理治療(含中醫傷科)之部分負 擔免除條件與對象

藥品部分負擔 門診高診次部分負擔 復健物理治療部分 (含中醫傷科) 1.藥品費用 100 元以下

之處方

2.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慢 性病、開藥二十八天以

兒童健康手冊使用者

實施中度-複雜治療(實 施中度治療項目三項以 上,且合計時間超過50 分鐘,如肌肉電刺激等

(43)

上且分次調劑) 3.牙醫門診診療服務 4.門診論病例計酬項目 5.六歲以下兒童就醫,採 簡表申報者

十四項)、複雜治療(限 復健專科醫師處方,治 療專業人員親自實施,

如平衡訓練等七項)

以上三項共同免自行負擔對象

1.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免自行部分負擔者,如重大傷病、分娩、

預防保健等

2.至山地離島地區院所門診者 3.榮民及低收入戶

4.急診

註四:91/9/1 增加之門診檢驗及檢查部分負擔,比照「藥品部分負擔」收取,唯上 限為300 元,論病例計酬項目之檢驗部分負擔免收。

(44)

就醫科別及細分科

代號 科別 次分科代號 次分科別 備註

00 不分科 96/1 取消

01 家醫科 EA 居家護理

AA 腸胃內科

AB 心臟血管內科

AC 胸腔內科

AD 腎臟內科

AE 風濕免疫科 AF 血液腫瘤科

AG 內分泌科

AH 感染科 AI 潛醫科

02 內科

AJ 胸腔暨重症加護

BA 直腸外科

BB 心臟血管外科

BC 胸腔外科

03 外科

BD 消化外科

CA 小兒外科

04 小兒科

CB 新生兒科

05 婦產科

06 骨科 HA 脊椎骨科

07 神經外科

08 泌尿科

09 耳鼻喉科

10 眼科

11 皮膚科

12 神經科 DA 疼痛科

13 精神科 14 復健科

15 整型外科

22 急診醫學科 88/1/14 新增

23 職業醫學科 96/7 新增

40 牙科 GA 口腔顏面外科

(45)

41 復形牙科

42 牙髓病科

43 牙週病科

44 補綴牙科

45 齒顎矯正科

46 兒童牙科

47 口腔顎面外科 48 口腔診斷科

49 口腔病理科

60 中醫科

61 中醫內科

62 中醫外科

63 中醫眼科

64 中醫兒科

65 中醫婦科

66 中醫傷科

67 中醫針灸科

68 中醫痣科

69 中醫一般診療

不分科 81 麻醉科

FA 放射診斷科

82 放射線科

FB 放射腫瘤科 83 病理科

84 核醫科 2A 結核科 2B 洗腎科

註1:診治醫師具專科醫師資格者,其就醫科別請依其專科醫師別填寫,若該診治 醫師具二種以上專科醫師資格者,請擇主要專科別填寫。診治醫師之次專科未在 上述範圍者,請依主專科別填寫。

註2:診治醫師未具專科醫師資格者,請填寫 00 不分科。

註3:門診洗腎案件請填寫 2B 洗腎科,非門診洗腎案件不得填寫 2B 洗腎科。

註4:居家照護案件請填寫 EA 居家照護。

註五:住院中有兩次以上轉就醫科時,以出院時之科別填寫。

(46)

診療科別

代號 科別 備註

00 不分科 01 家醫科

02 內科

03 外科

04 小兒科 05 婦產科

06 骨科

07 神經外科

08 泌尿科

09 耳鼻喉科

10 眼科

11 皮膚科 12 神經科 13 精神科 14 復健科

15 整形外科

16 職業醫學科 22 急診醫學科 2A 結核科 2B 洗腎科

40 牙科

41 復形牙科

42 牙髓病科

43 牙周病科

44 補綴牙科

45 齒顎矯正科

46 兒童牙科

47 口腔顎面外科 48 口腔診斷科 49 口腔病理科 60 中醫科 81 麻醉科

82 放射線科

(47)

83 病理科 84 核子醫學科

(48)

專科醫師代號、科別

代號 專科別 A0100 家庭醫學科 A0200 內科

A0201 心臟專科 A0202 腎臟科

A0203 胸腔暨重症專科 A0204 心臟外專科 A0205 心臟血管外科 A0206 胸腔外科 A0207 結核病專科 A0208 感染症專科 A02AA 新陳代謝科 A0299 職業病科 A0300 外科

A0301 整形外科 A0400 小兒科 A0500 婦產科 A0600 骨科 A0700 神經科 A0800 神經外科 A0900 泌尿科 A1000 耳鼻喉科 A1100 眼科 A1200 皮膚科 A1300 精神科 A1400 復健科 A1500 麻醉科

A1600 放射線科(診斷)

A1610 放射線科(腫瘤)

A1620 放射線科(核醫)

A2000 病理科(解剖)

A2010 病理科(臨床)

A2100 核子醫學科 A0299 職業病科

(49)

A2200 急診醫學科 A2400 職業醫學科 A2500

C0700

口腔顎面外科 B0100 中醫內科 B0200 中醫外科 B0300 中醫婦科 B0400 中醫兒科 B0600 中醫眼科 C0100 牙科不分科 C0900 口腔病理科

(50)

特定治療項目代號

一、慢性病(給藥七日以上者)

代號 名稱 01 糖尿病 02 高血壓 03 慢性肝炎 04 慢性腎臟炎 05 甲狀腺機能障礙 06 哮喘

07 痛風

08 消化性潰瘍 09 關節炎

10 慢性支氣管炎 11 心臟病

12 癌症藥物追蹤治療

13 臟器移植後藥物追蹤治療 14 腦血管病變

15 癲癇

16 巴金森氏症 17 結核病 18 慢性膽道炎 19 高血脂症 20 肺氣腫

21 慢性阻塞性肺炎 22 支氣管擴張症

23 腸機能性障礙(含慢性胰臟 炎、各種胃腸息肉症、急躁大 腸症候群、胃腸糜爛性炎症、

慢性大腸炎症)

24 紅斑性狼瘡 25 肝硬化 26 雷諾氏症 27 骨質疏鬆症 28 乾癬

29 甲癬 30 天皰瘡 31 皮肌炎 32 全身性濕疹 33 青光眼 34 乾眼症 35 視網膜變性 36 黃斑部變性 37 葡萄膜炎 38 玻璃體出血 39 角膜變性 40 慢性貧血 41 紫斑症

42 子宮內膜異位症 43 泌乳素過高症 44 內耳前庭病變 45 慢性鼻竇炎 46 慢性中耳炎 47 精神病 48 威爾遜氏症 49 肌僵直萎縮症 50 多發性肌炎 51 重症肌無力

52 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 53 先天、後天免疫不全症 54 其他中樞神經系統變質及遺傳

性疾病

55 多發性硬化症

56 嬰兒腦性麻痺及其他麻痺性癥 候群

57 動脈粥樣硬化 58 動脈栓塞及血栓症 59 肺沉著症

60 外因所致之肺疾病

(51)

61 腎臟感染

62 先天性畸形疾病

63 持續性血液凝固障礙(血友病)

64 痲瘋 65 痔瘡

66 攝護腺(前列腺)肥大 67 停經症候群

68 尿失禁

69 油症(多氯聯苯中毒)

70 腎上線病變引發內分泌障礙 71 腦下垂體病變引發內分泌障礙 72 性早熟

73 腦瘤併發神經功能障礙 74 多發性周邊神經病變 75 神經叢病變

76 三叉神經痛 77 偏頭痛

78 川崎病併發心臟血管異常者 79 烏腳病

80 副甲狀腺機能低下症 81 脊髓損傷

82 過敏性鼻炎 83 白斑

84 脂漏性皮膚炎

85 類澱粉沉積症(限病灶超過體 表面積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86 類天皰瘡(86/1/1) 87 皰疹性皮膚炎(86/1/1)

88 家族性良性慢性天皰瘡(86/1/1) 89 表皮分解性水皰症(86/1/1) 90 嚴重性魚鱗癬(含層狀魚鱗癬

及魚鱗癬狀紅皮症)(86/1/1) 91 毛囊角化症(86/1/1)

92 進行性全身硬皮症(86/1/1) 93 性腺低能症(Hypognadism)

(86/7/1)

摩取攝護腺分泌液證實者)

(86/7/1)

95 慢性骨髓炎(87/4/1)

96 骨髓分化不良症候群(88/4/1) 97 原發性血小板增生症(88/4/1) 註: 中醫慢性病(給藥七日以上者)

特定治療項目代號為上述編碼 01 至 12、14、19、25、27、32、

45、65、67、69、76、77 等 23 項

二、特殊檢查:

A1 超音波檢查 A2 耳鼻喉科檢查 A3 視鏡檢查 A4 病理組織檢查 A5 核子醫學檢查 A6 X光檢查 A7 特殊造影檢查 A8 神經科檢查

三、特殊治療或處置:

D1 癌症放射線治療 D2 癌症化學治療

D3 復健治療(物理治療簡單、中 度治療除外)

D4 精神科治療 D5 高壓氧治療 D6 眼科鐳射治療 D7 血友病治療 D8 血液透析治療 D9 腹膜透析

(52)

(88/8)

四、牙醫:

P1 根管治療 P2 銀粉充填

P3 複合樹脂(玻璃璃子)充填 P4 牙周病手術(含齒齦下刮除

術)

P5 兒童斷髓處理 P6 高壓氧治療

P7 口腔外科門診手術(包括拔 牙)

P8 治療性牙結石清除

F2 牙醫至無牙醫鄉執業計畫 F3 牙醫師無牙醫鄉巡迴醫療服

F4 先天性唇顎裂患者牙醫醫療 服務(91/1)

F5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牙醫醫 療服務(91/1)(99/01/01 取消)

F6 三歲(含)以下嬰幼兒齲齒防 制服務(91/1)

F7 院所中度身心障礙者牙醫醫 療服務(99/01/01 取消)

F8 醫療團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者牙醫醫療服務(99/01/01 取 消)

F9 醫療團中度身心障礙者牙醫 醫療服務(99/01/01 取消)

FA 馬祖地區牙周病照護網試辦 計畫(97/1)

FC 院所治療重度精神障礙者牙 醫醫療服務(98.1 增訂) FD 院所治療中度精神障礙者牙

醫醫療服務(98.1 增訂) FE 醫療團治療重度精神障礙者

牙醫醫療服務(98.1 增訂) FF 醫療團治療中度精神障礙者

牙醫醫療服務(98.1 增訂) z 代號為 F2、F3、FA 者,案件分類

為14;代號為F4、F5、F6、F7、

F8、F9、FC、FD、FE、FF 者,

院所服務:極重度 FG、重度 FH、中度 FI、輕度 FJ,醫療團 服務:極重度 FK、重度 FL、中 度 FM、輕度 FN(99.1 增訂),案 件分類為16。FP 牙周病統合照護第 一階段、FQ 牙周病統合照護第二階段、

FR 牙周病統合照護第三階段,案件分類 為15(配合 99.01.12 健保醫字第 0990071960 號公告新增)。

五、中醫特殊治療或處置:

C1 中風後遺症 C2 慢性鼻炎 C3 針灸 C4 傷科治療 C5 脫臼整復

C6 無中醫鄉巡迴醫療 C7 無中醫鄉獎勵開業

C8 腦血管疾病之西醫住院病患 中醫輔助醫療

J8 褥瘡之西醫住院病患中醫輔 助醫療

C9 小兒氣喘緩解期中醫優質門 診照護試辦計畫

C0 小兒腦性麻痺中醫優質門診 照護試辦計畫

CA 腦血管後遺症(99.1 新增) J1 長期臥床行動不便者慢性病代領藥

案件(96/7)

(53)

J2 已出海為遠洋漁船作業者慢 性病代領藥案件(96/7) J3 中醫-在國際航線航行之船舶

上服務作業者慢性病代領藥 案件(97.10 增訂)

J7 中醫腫瘤照護試辦計畫 (98.01 增訂)

六、其他

E1 腸病毒(87)

E2 醫師支援至安養、養護、殘 障、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看診 案件(89/3/16)

支援長期照護機構提供一般門 診案件(99.1 修訂)

E3 結核病試辦計畫

(93/01~97/01)

E4 糖尿病試辦計畫:以共同照護 模式為基礎的糖尿病人疾病 管理實驗計畫 (北區分局 89/5/17 試辦)(90/11 全面試辦)

E5 南區分局:週產期前瞻性支付 制度試辦計畫(90/9)

E6 氣喘試辦計畫(90/11)

E7 肺結核試辦計畫

(90/11~93/09)

E8 高血壓試辦計畫(95/1)

E9 烏腳病試辦計畫(95/10 取消)

EA 支援長期照護機構提供復健 治療案件(99.1 增訂)

F1 南投縣信義鄉暨仁愛鄉精神 疾病醫療記赴效益提升計畫 (90/8)

F6 三歲(含)以下嬰兒齲齒防制 服務(91/1)

F7 示範門診試辦計畫(91/1)

(93/10 取消)

G4 衛生署緊急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改善 計畫(95/04)

G5 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服務獎勵 方案—巡迴醫療(93/01)

G6 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服務獎勵 方案—新開業(93/01)

G7 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服務獎勵 方案—已開業(93/01)

G8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

(92/3/10)

G9 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 提昇計畫(93/01)

H1 B、C 型肝炎試辦計畫(93/01) H2 西醫-長期臥床行動不便者慢性病代

領藥案件(96/7)

H3 西醫-已出海為遠洋漁船作業 者慢性病代領藥案件(96/07) H4 自費健檢發現病兆加作處置

或檢查(97/1)

H5 代謝症候群照護方案(97.8 增 訂)

H6 西醫-在國際航線航行之船舶 上服務作業者慢性病代領藥 案件(97.10 增訂)

H7 全民健康保險B 型肝炎帶原 者及C 型肝炎感染者醫療給 付改善方案(99.1 增訂) N 乳癌試辦計畫新個案(90/11) C 乳癌試辦計畫復發個案(90/11) R 乳癌試辦計畫完成個案(90/11) z 代號為E3、E4、E5、E6、E7、E8、

E9、F1、N、C、R 、H1、H5 者,案 件分類為E1;代號為G5、G6、G7 者,

案件分類為D4;代號為G4、G8、

G9 者,依所屬之案件分類申報。

(54)

註:全民健康保險試辦計畫特定治療項目代號填報順序

1.分別屬某一試辦計畫之特定治療項目代號(如下表之序號 1~ 4)應優先填列於欄 位(一),若同時符合二項疾病之試辦計畫,請分開二筆申報,其醫院代號、身 分證號、就醫日期及就醫序號相同,支付內容依支付標準及各計畫之支付規定 申報。

2.如同時屬二種(含)以上之試辦計畫,填列之順序如下:

(1)屬疾病種類之試辦計畫其特定治療項目代號優先填於欄位(一),其他試辦 計畫依序填列,如下表之序號6、7、8。(序號 6 之情形「案件分類」請填 E1)

(2)屬西醫基層資源缺乏獎勵計畫且無疾病種類之試辦計畫,其特定治療項目 代號G5~G7 填於欄位(一),其他試辦計畫依序填列,如下表之序號 5。

(3)若有 B、C 型肝炎試辦計畫者,請一律分開申報。

(4)特定治療項目代號欄位(一)~(四)應依序填報,中間不可空白。

特定治療項目代號 序

計畫情形

欄位(一) 欄位(二) 欄位(三)

案件分類

1 山地離島地區計畫 G9 依所屬案件分類

2 家醫試辦計畫(含做預 防保健、開慢簽)

G8 依所屬案件分類,

且 不 可 為 E1(94.7.1 起 修 訂)

3 疾病試辦計畫 E3~ E9、H1、

N、C、R

E1 4 西醫基層資源缺乏獎勵

計畫

G5、G6、G7 D4 5 西醫基層資源缺乏獎勵

計畫+家醫試辦計畫

G5、G6、G7 G8 D4 6 西醫基層資源缺乏獎勵

計畫+疾病試辦計畫

E3~ E9、N、

C、R

G5、G6、

G7

E1 7 疾病試辦計畫+山地離

島地區計畫

E3~ E9、N、

C、R

G9 E1

8 疾病試辦計畫+家醫試 辦計畫

E3~ E9、N、

C、R

G8 E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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