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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分析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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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石流災害下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研究

第四章 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分析與探討

本章主要分為四節,前二節為問卷相關災害認知程度與疏散避難決策的 結果分析,第三節是與國外避難疏散案例進行比較,第四節則為疏散避難決 策行為模式的建構與分析。

第一節 相關災害認知程度分析

此部分將李克特綜合尺度指標加以數值化,「非常同意」給予5 分、「很 同意」給予4 分、「普通」給予 3 分、「不同意」給予 2 分、「完全不同意」

給予 1 分,並依平均值高低排序,藉此可以瞭解行動弱勢族群對於各個選項 的認知程度以及各選項之間的差異程度。

一、一般家戶

(一) 一般家戶對於「土石流消息來源」的相信程度

表 4-1 一般家戶對於「土石流消息來源」的相信程度表

題目 平均值

行政單位的宣導(如村鄰長、鄉公所、消防隊、派出所) 3.90

親朋好友、鄰居告知 3.70

電子媒體的報導(如電視、收音機) 3.39

平面媒體的報導(如報紙) 3.21

網際網路14 2.71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如表4-1 所示,一般家戶最相信的消息來源為「行政單位宣導」,平均值 為3.90,最不相信的消息來源則為「網際網路」,平均值為 2.71。在訪談的過 程中發現,少許受訪者不太相信電視媒體的報導,因為他們認為電視媒體會 過度渲染災情,而失去真實性。除了部分受訪者從來沒有使用過網際網路外,

大多數受訪者雖然有使用過網際網路,但根據第三章基本資料特性顯示有電 腦網路設備的家戶只有 10.95%,且平常亦不會以網路作為收集資訊的工具,

因此受訪者對於土石流的相關訊息,較無法從網路方面取得,因而亦較為不 信任網路的消息來源。

(二) 一般家戶對土石流的認知程度

如表 4-2 所示,一般家戶在各項土石流認知程度的平均值皆相差不多,

介於3.28 至 3.83 之間,顯示受訪者對於各項土石流的平均認知程度都介於普

14 有 4.76%的家戶從未使用過網路,因此並未填答此選項。

(2)

通與很同意之間。

表 4-2 一般家戶對土石流的認知程度表

題目 平均值

發生土石流會對您與您家人的生命與財產造成損傷 3.83 若您充分獲得防災避難知識,不但可自救還能幫助

他人 3.77

參加土石流防災宣導與防災避難演練對您很有幫助 3.55 未來在您住處附近發生土石流的機率很高 3.37 您很清楚貴鄉鎮的土石流疏散避難計畫內容 3.28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三) 當颱風要來時,各項因素在一般家戶「考慮要不要避難」時的重要程度 表 4-3 颱風要來時,各項因素在一般家戶「考慮要不要避難」時的重要程度表

題目 平均值

發現附近居民已經開始避難 4.26 聽到疏散避難勸告(政府、親友或鄰居通知) 4.18

前往避難所途中是否安全 4.08

考量住家環境的安全(附近是否有山溝、溪流、陡坡) 4.07 無法巡視並顧及房屋是否會被颱風破壞 3.87 看見風雨有逐漸增強的情況 3.87 過去的颱風受災經驗(財務損失、人員傷亡) 3.85 因為避難而產生的吃飯、住宿、交通費用 3.83

因為避難所以不能去工作 3.79

過去曾避難,但災害沒有發生 3.67 聽到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已經發佈 3.64 小偷可能趁沒人在而來光顧 3.53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如表 4-3 所示,此部分的平均值皆在 3 以上,表示各項原因都是重要的 考慮因素,以「小偷可能趁沒人在而來光顧」的平均最低(3.53),而平均值最 高的則為「發現附近居民已經開始疏散避難」,其值高達4.26,顯示當受訪者 看到鄰居開始避難時,有很強烈的動機會跟隨著人群一起行動,符合趙勇維 (2002)歸納災變中人群避難特性裡的從眾性。

(四)各項因素在一般家戶「選擇避難所」地點時的重要程度

如表 4-4 所示,「避難所周圍環境是否安全」與「避難所距離自己家的 距離」的平均值皆超過 4,且勾選很重要與非常重要的比率更超過 80%,顯

(3)

土石流災害下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研究

示一般家戶非常在意避難所的安全性以及避難所與住處的距離,相關單位在 規劃避難所時,需特別注意避難所的安全性與其距離居民住家的遠近,以增 加居民前往避難所的意願,達到資源有效的配置。

表 4-4 各項因素在一般家戶「選擇避難所」地點時的重要程度表

題目 平均值

避難所周圍環境是否安全 4.23 避難所距離自己家的距離 4.01 避難所的食宿花費 3.85 比較習慣跟較熟的人一起住 3.81 到達避難所需要的交通費用 3.66 生活的方便性、舒適性及隱私 3.63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二、社福機構

(三) 機構對於「土石流或天然災害的消息來源」的相信程度

表 4-5 機構對於「土石流或天然災害的消息來源」的相信程度表

題目 平均值

行政單位的宣導(如村鄰長、鄉公所、消防隊、派出所) 4.05 電子媒體的報導(如電視、收音機) 3.77

平面媒體的報導(如報紙) 3.67

親朋好友、鄰居告知 3.26

網際網路 3.26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如表4-5 所示,社福機構最相信的消息來源為「行政單位的宣導」,平均 值高達 4.05,顯示社福機構與一般家戶一樣最在意行政單位的宣導,最不相 信的消息來源則為「親朋好友告知」與「網際網路」,平均值各為3.26,雖然 社福機構普遍都有使用網際網路,然而對於土石流消息來源的信賴程度依然 偏低。

(四) 機構對土石流或天然災害的認知程度

如表 4-6 所示,機構很認同「若有充分防災避難計畫,不但可自救還能 幫助他人」,平均值為4.05,但對於「鄉鎮縣市的土石流等災害疏散避難計畫 內容」卻沒有很清楚(平均值為 2.46),表示機構雖然認同防災避難計畫,卻不 太知道土石流等災害疏散避難計畫內容,因此,有關單位還需要再加強宣導 與教育,使每個機構都能充分瞭解其所在地的疏散避難計畫,當災害發生時,

才能減少機構收容者不必要的傷亡與損失。

(4)

表 4-6 機構對土石流或天然災害的認知程度表

題目 平均值

若貴機構有充分防災避難計畫,不但可自救還能幫

助他人 4.05

參加土石流災害防災宣導與防災避難演練對您很有

幫助 3.48

發生土石流等災害會對貴機構的人員生命財產造成

損傷 3.18

您很清楚貴鄉鎮縣市的土石流等災害疏散避難計畫

內容 2.46

未來在貴機構附近發生土石流等災害的機率很高 1.89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五) 當有颱風要來時,各項因素在機構「考慮要不要避難」時的重要程度 表 4-7 有颱風要來時,各項因素在機構「考慮要不要避難」時的重要程表

題目 平均值

發現附近居民已經開始疏散避難 4.25 因為避難而產生的吃飯、住宿、交通費用 4.18 因為避難會造成收容人員身心受害 4.17 聽到疏散避難勸告(政府、親友或鄰居通知) 4.16

前往避難所途中是否安全 4.07

看見風雨有逐漸增強的情況 3.97 過去的颱風受災經驗(財務損失、人員傷亡) 3.92 無法巡視機構是否會被颱風破壞 3.91 考量機構環境的安全(附近是否有山溝、溪流、陡坡) 3.68 小偷可能趁沒人在而來光顧 3.64 聽到海上陸上颱風警報已經發佈 3.57 過去曾避難,但災害沒有發生 3.44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如表 4-7 所示,此部分的平均值皆在 3 以上,表示各項原因都是重要的 考慮因素,以「過去曾經避難,但災害沒有發生」的平均最低(3.44),其原因 可能有二,第一,多數機構所在位置並非土石流等災害警戒區,因此未曾避 難過,考慮的重要性較低;第二,機構決策者除了考量自身安全外,還要對 收容人的安全負責,因而在考慮是否避難時,會以當時情況作為優先考量依 據,而非過去的經驗,所以考慮的重要性較低。而平均值最高的則為「發現 附近居民已經開始疏散避難」,其值高達4.25,與一般家戶同為考慮要不要避 難時最重要的因素,其顯示趙勇維(2002)歸納災變中人群避難的從眾特性,亦

(5)

土石流災害下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研究

適用於集體的疏散避難行為。

(四)各項因素在機構「選擇避難所」地點時的重要程度

表 4-8 各項因素在機構「選擇避難所」地點時的重要程度表

題目 平均值

避難所周圍環境是否安全 4.54 避難所距離機構的距離 4.48 生活的方便性、舒適性及隱私 4.23 避難所的食宿花費 4.20 到達避難所需要的交通費用 4.10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如表 4-8 所示,選擇避難所地點的重要程度平均值全部都在 4 以上,且 各項因素的非常重要選項之勾選比率皆超過 40%,顯示機構對於避難所的各 項因素都相當重視,畢竟集體行動所要考量的事項很多,包括集體疏散避難 時所產生的交通成本、食宿成本、收容人的安全以及收容人在避難所的相關 生活。

由上述資料可得知,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最相信的消息來源皆為「行政 單位宣導」,且都較不相信「網際網路」,因此有關單位在發布土石流消息來 源時,應該要以行政單位的宣導為主,而受訪者對於媒體報導的相信度亦有 一定程度的平均值,因此有關單位也必須在媒體上發布消息,以促使訊息更 為有效與廣泛的傳播。在土石流災害認知方面,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都比較 不清楚其所在地的土石流疏散避難計畫內容,因此當災害發生時,恐怕不能 有效地進行疏散避難,而導致錯失較好的避難時機,或者避難過程浪費過多 時間,而導致無謂的傷亡與損失,所以相關單位在宣導與教育民眾疏散避難 計畫內容方面,仍需要再多加努力與改進。在考慮要不要避難時,「發現附近 居民已經開始疏散避難」皆為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最重要的考慮因素,顯示 在發生災害時,不管是個體行為或是集體行為,決策時皆會比較容易選擇跟 隨大眾的行為。在選擇避難所的因素中,避難所周圍環境是否安全以及到達 避難所的距離,皆是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最為在乎的因素,由此可知,當行 政單位在劃設避難所時,要特別考慮以上兩項因素,並且需注意到避難所裡 的相關生活因素(例如舒適度、隱私等等)。

(6)

一、

(一)

(二)

住家 若將 42.9 因為 通知 析與 行動

資料 (三)

有0 上颱

、一般家戶 ) 若遭遇土 石流發生時 的。

) 選擇撤離 如圖4-1 所 家環境安全 將村里長通

93%的受訪 為行政單位 知而決定避 與前一節分 動弱勢族群

料來源:本 ) 選擇撤離 如圖 4-2 0.48%的受訪 颱風警報發

附近 考量住

16

土石流,是否 時,居民全

離之原因 所示,最為 全(16.75%)與

通知疏散與 訪者撤離的原 位通知而疏散 避難,顯示原 分析中對於土 群的疏散避難

圖 4 本研究製作 離之時間點

所示,以時 訪者會在海 發布時撤離

近居民紛紛開 始撤離

6.84%

住家環境的 安全 6.75%

第二節 疏

否會撤離避 全部傾向撤離

為重要的原因 與發布土石流 與警消通知

原因是行政 散的比例,

原住民更為 土石流消息 難決策行為

4-1 一般家

時間為軸,

海上颱風警報

,19.52%的

警消通 11.

發布了土石流警 16.51%

選擇

疏散避難決

避難:100%回 離,因此完善

因是村里長 流警戒(16.5 知疏散合併視

政單位的通知 發現高達9 為相信與在意 息來源最信賴 為方面佔了很

家戶選擇撤

在時間向度 報發布時撤 的受訪者則會

通知疏散 56%

其他 0.24%

擇撤離的原

決策分析

回覆會進行 善的疏散避

長通知疏散 51%)則為第 視為行政單 知,而以交 91.59%的原 意行政單位 賴的結果一 很重要的角

撤離之原因圖

度上依序排 撤離,有7.6

會在發布土

依過去經驗 12.50%

原因

行撤離避難 避難計畫將是

散,高達31.

第二、第三重 單位通知疏 交叉分析來瞭 原住民是因為 位的通知。此 一致,表示行 角色。

排出撤離之時 62%的受訪者 土石流黃色警

驗而決

%

親友勸告 4.25%

村里長 31

,顯示當土 是不可或缺

.37%,考量 重要的原因 疏散,將有 瞭解原住民 為行政單位 此部分的分 行政單位在

時間點,只 者選擇在陸 警戒後自行

長通知疏散 .37%

土 缺

量 因。

有 民 位 分 在

只 陸 行

(7)

土石流災害下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研究

決定撤離,而有 15.71%的受訪者會在發布土石流紅色警戒後自行決定撤離,

而有高達38.57%的比例是在發布了土石流警戒後,被村里長通知才進行疏散,

另外有 18.1%的比例則是視當時氣候狀況來做決定。由此可知,村里長通知 疏散為最主要之撤離時間點,呼應了選擇撤離的原因,更再次說明了行政單 位對於行動弱勢族群的重要性。撤離的時間點是整個避難過程中重要的決策 因素之一,它是整個避難行為的開端,若是有關單位能夠有效掌握行動弱勢 族群的撤離時間點特性,並配合之後疏散所需的時間,而估算出較適當的避 難時間點,並進行疏散避難的通知,將可以有效地減少因疏散不及而導致的 傷亡與損失。

圖 4-2 一般家戶選擇撤離之時間點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四) 離開住處所需之準備時間

如圖 4-3 所示,大多數居民(71.9%)可以在 1 小時內準備好並離開住處,

近 95%(94.76%)的居民可以在 3 小時內準備好並離開。經由交叉分析結果顯 示,原住民1 小時內離開比例(63.55%)較平均的比例稍低,而 3 小時內離開的 比例(92.52%)則和平均比例差不多。表示大部分行動弱勢者在決定避難後,可 以迅速地離開家園,然而少部分的人或許要收拾家當或是補強家園防災措施,

甚至無法行動而在等待救援,因此至少要花3 個小時以上才能離開住處。

(8)

資料 (五)

的居 有超 物品 在劃 的家 之生

資料

料來源:本 ) 撤離時攜

如圖4-4 所 居民會攜帶 超過 35%的 品,這也可 劃設避難所 家電用品以 生活必需品

料來源:本

1-3小 22.8

貴重物 食物與 個人藥 收音機、手電 緊急工 傢俱或家 睡袋或棉

圖 4-3 本研究製作 攜帶之物品(複

所示,超過 帶的物品為收

的居民會隨身 可能是離開住 所時,也需注 以及棉被、睡 品。

圖 4- 本研究製作

小時 86%

3-5小 2.

金錢 物品 與水 藥品 電筒 衣服 工具 家電 棉被

0.95 

一般家戶離

複選) 過一半居民會

收音機、手 身攜帶,由 住處所需準 注意避難所 睡袋等大部

-4 一般家

小時 86%

5-7小 2.3

離開住處

15.

撤離時

離開住處所

會攜帶的物 手電筒與衣服

由此可知居民 準備時間較短 所裡應該要配 部分居民避難

家戶撤離時攜

小時 38%

7小時 0.0

處所需之準

71 

27.6

單位 時攜帶之物

所需之準備時

物品為金錢與 服,另外食

民大部份攜 短的原因之 配有什麼設 難時比較攜

攜帶之物品

時以上 00%

準備時間

36.67  37.14 

4 4

位:%

物品

時間圖

與貴重物品 食物與水和個

攜帶的是必要 之一,另外 設備與物品 攜帶不易的大

品圖

1小時內 71.90%

53.33 3.81 

44.29 

品,超過40%

個人藥品也 要且輕便的

,行政單位

,像是必要 大型、厚重

66.67

% 也 的 位 要 重

(9)

土石流災害

(六) 避難 比例 本地 (七) 避難

如圖 示行政單 勢者的使 的人會前

資料來 (八) 撤離

的則 55.14 供協 (九) 需要

如圖 另外也有 要協助的 要的是交 具的受訪 或缺的協 其能更快

親友 3

害下行動弱勢

難地區之選擇 例則為 12.86 地為主。

難場所之選擇 圖 4-5 所示 單位有必要 使用便利性 前往自己另一

來源:本研 離時是否需要 則為 51.43%

4%,與平均 協助,值得有

要協助之項目 圖4-6 所示,

有41.67%的 的各項目比 交通工具的 訪者比例達到 協助項目,

快速地到達安

友、鄰居家 32.38%

勢族群疏散避難

擇:選擇在 6%,顯示大

,半數以上 劃設避難所

。此外有3 一個家或是

圖 4-5 一 研究製作

要他人協助

%,而經由交 均比例相差不

有關單位注 目

,大部分需要 的居民需要路 例與平均比 協助,呼應 到44.29%

有良好的路 安全的避難

另一個家 5.24%

旅館、民宿 2.86%

難決策行為之

在本地的比例 大部分行動

上(58.1%)的 所,且避難 32.38%的居 是投宿旅館

一般家戶避

助:不需要的 交叉分析結 不大,顯示 注意。

要協助的居 路徑的導引 比例並無明 應上一節基

,另外,路 路徑導引,

難地點。

宿 其它

1.43%

避難場所

之研究

例為87.14%

動弱勢族群的

的居民選擇前 難所內的設備 居民選擇借住

、民宿。

避難場所之選

的家戶佔了 結果顯示,

示超過半數的

居民要求交通 引,而交叉分 明顯差距。由 基本分析結果 路徑的導引也 將可減少居 所之選擇

%,而選擇 的疏散避難

前往政府開 備與物品必 住親友、鄰

選擇圖

了48.57%,

原住民需 的行動弱勢

通工具的協 分析的結果 由此,行動 果中,不能 也是行政單 居民找路與

擇前往外地避 難行動範圍仍

開設的避難所 必須考量到行 鄰居家,而有

而需要他人 要協助的比 勢族群需要他

協助,高達8 果顯示,原住 動弱勢族群最 能駕駛任何交 單位在疏散時 與迷路的時間

政府開設的避 難所 58.10%

避難的 仍是以

所,顯 行動弱 有少數

人協助 比例為 他人提

87.04%,

住民需 最為需 交通工 時不可 間,使

(10)

所示

行動自 可自行緩慢 需他人協助 無法行

資料

協助 政單 更須 愈高 顯示 (十)

車,

的居 而有

資料來源:

將上述需 示:

表 4- 次 自如

慢行動 助行動 行動

料來源:本 由上述可 助,而且行動 單位在協助 須主動救援 高,不過需 示無論行動 ) 前往避難

如圖4-7 所 為23.81%

居民選擇搭 有 2.38%的

單 位

%

圖 4

:本研究製 需要協助之項

-9 一般家 交通工具協 次數(勾選比 27(81.82

42(87.5%

23(92%) 2(100%) 本研究製作 可知,無論家

動愈不方便 助避難時,除 援無法行動的 需求比例皆不 動方便與否 難所使用之交

所示,以搭

,有18.1%的 搭乘政府準備

的居民需要救

交通工具協助 87.04 

4-6 一般家 製作

項目與受訪

家戶需要協助 協助

比例) 輔 次 2%)

%) ) )

家戶行動方 便比例愈高 除了要提供 的家戶。需 不高,在24

,皆有一定 交通工具 搭乘別人的車

的居民選擇 備的交通工

救護車的協

輔助設備 急救工 13.8

需要協

家戶需要協

訪者家戶的行

助之項目與 輔助設備協 次數(勾選比 3(9.09%) 6(12.5%) 6(24%)

0(0%)

方便與否,超

,無法行動 供適當的交通 需要輔助設施 4%以下。需 定比例的人需

車的比例最 擇騎摩托車 工具,另外有

協助。扣除自

備(例如 工具)

89 

協助之項

協助之項目圖

行動能力進

與家戶的行動 協助

比例) 次數 ) 1 )

超過 80%的 動者100%需 通工具給一 施的比例也 需要路徑導 需要路徑導

最高,為24

,選擇走路的 有4.76%選擇

自己開車與

路徑導引 41.67 

項目

進行交叉分

動能力分析 路徑導引 數(勾選比例 14(42.42%)

18(37.5%) 11(44%)

1(50%)

的家戶皆需要 需要交通工 一般行動弱勢 也是行動愈不 導引的有約 導引。

4.29%,其次 的則為14.

擇搭乘大眾運 與騎車的比例

其他 2.78 

分析如表 4-9

析表 例)

勾選 助家 )

要交通工具 工具協助,行 勢家戶外,

不方便比例 4 成左右,

次是自己開 29%,11.9%

運輸工具,

例,有高達 9

選需要協 家戶數

33 48 25 2

具 行

, 例

%

, 達

(11)

土石流災害

58.09%的 等等,因 走路將可 災交通工

資料來源 (十一)

資料來源 如圖

搭大

行政單

害下行動弱勢

的居民沒有 因此行政單 可以節省很 工具。

圖 4- 源:本研究製

選擇疏散路

圖 源:本研究製 圖 4-8 所示

搭別人的 24.29 大眾運輸工具

4.76%

被他人帶著 跟著大家 熟悉的路 單位安排的路 最少時 最短距

勢族群疏散避難

有交通工具進 位應該替這 多避難所費

-7 一般家 製作 路線考慮因

圖 4-8 一般 製作 示,安全為大

的車

%

搭乘政府 交通工

11.9

前往避

0.00  其他 著走 家走 路線 路線 時間 距離 安全

0.48 

選擇疏

難決策行為之

進行避難,

這些居民提 費時間,而

家戶前往避難

因素(複選)

般家戶選擇疏

大多數行動

府準備之 工具 90%

搭乘救護 2.38%

避難所使用

20.00  7.62 

18.57 2 15.71 

疏散避難路

之研究

而需搭便車 提供足夠的交 而足夠的救護

難所使用之

疏散路線考

動弱勢族群所

護車 其他 0.48%

用之交通工

40.00

35.24 23.81 

31.43 

單位:

路線考慮因

車、走路、

交通工具,

護車亦是行

之交通工具

考慮因素圖

所考慮的主

走路 14.29%

自己開車 23.81%

工具

60

% 因素

搭大眾運輸 以交通工具 行政單位必備

具圖

主要因素,選

騎摩托 18.1

.00 

7

輸工具 具替代 備的救

選擇比

托車 10%

80.00  74.29 

(12)

例高 至於 因素 線的 (十二

(十三

成(8 的居 作為

(1)

的時 將影 為,

通知

高達74.29%

於會選擇行 素是要安全 的考量時,

二) 考慮 線:選擇是 弱勢族群在 捷徑路線 三) 從住

如圖 4-9 81.9%)的居 居民可以抵 為依據,在

資料來源:

由上述的 地方行政單

行動弱勢 時間點方面 影響行動弱

,將有重大 知,將可促

半小時- 35.2

%,而超過 行政單位安排 全、熟悉與距 或許會有更 慮疏散路線時 是的比例為 在避難時,

住處到避難地 所示,有 4 居民可以在 抵達避難所 在適當的時間

圖 4-9 本研究製作 的資料分析結 單位對於行 勢家戶不論是

,最為重視 弱勢族群決定 大且決定性的 促使行動弱勢

-1小時 24%

1-2小時 14.76

30%的居民 排之路線的 距離短,因 更多的居民 時,是否仍 為88.10%,

會以一般主

地點耗時 46.67%的居

1 小時內抵

。有關單位 間範圍內安

一般家戶 作

結果可以歸 行動弱勢族群

是土石流消 視行政單位的

定避難的時 的影響。若 勢家戶能盡

%

2-3小時 2.38%

從住處到

民會考慮的 的比例,則只

因此若是行政 民願意選擇其

仍會以一般認 而選擇否的 主要路線疏

居民可以在 抵達,而2 位在協助行動 安排調度居民

戶從住處到避

歸納以下幾點 群疏散避難 消息來源、避

的通知。因 時間,對於整 若是行政單位 盡早開始疏散

3小時以上 0.95%

到避難地點

的因素為熟悉 只有23.81%

政單位將這 其安排的避

認為的主要 的則為11.9 疏散,而較不

在半小時內抵 個小時內,

動弱勢族群 民的疏散避

避難地點耗

點:

難影響力很大 避難疏散的 因此,行政單 整個行動弱 位能夠及時 散,減少其

點耗時

悉的路線與

%。顯示居民 這三項因素納 避難路線。

要疏散路線作 90%。表示大 不會選擇非主

抵達避難地

,有超過95 群避難時可以 避難行為。

耗時圖

的原因或者是 單位通知疏散 弱勢家戶疏散 時掌握災情 其因行動較慢

半小時內 46.67%

與最短距離 民最在意的 納入規劃路

作為避難路 大部分行動 主要路徑的

地點,超過 5%(96.66%

以以此結果

是決定撤離 散的時間,

散避難的行

,提早進行 慢而未能及

, 的 路

路 動 的

8

%) 果

, 行 行 及

(13)

土石流災害下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研究

時避難所造成的傷害及損失。

(2) 族群的不同與避難疏散決策行為無明顯關聯

由第三章的基本資料特性顯示,行動弱勢家戶有半數受訪者為原住民,

但經由交叉分析後發現,其避難疏散的決策行為與整體表現並無明顯差異,

與Lindell and Prater(2005)於 Lili 颶風中疏散避難反應進行的研究結果相同,

顯示族群的不同與避難疏散決策行為無明顯關聯。

(3) 95%的居民整個避難過程所需時間約為 5 個小時

行動弱勢家戶在疏散避難決策方面,95%的居民可以在決定撤離後 3 小 時內準備好並離開住處,而在 2 個小時內,超過 95%的居民可以從住處抵達 避難所,表示大部分的行動弱勢家戶在行政單位進行通知疏散後,可於 5 小 時後到達避難所。行政單位有了行動弱勢家戶整體撤離所需時間,將可以依 據災情的程度,而推算出合適的通知疏散時間點,使大部分的行動弱勢家戶 皆能在危險發生前,平安抵達避難所。

(4) 行動弱勢家戶在避難時最需要交通工具的協助

多數的行動弱勢家戶在避難時需要他人協助,行政單位在此將可扮演重 要的角色。其中以交通工具最為重要,經由本章與第三章的分析發現,有 30.48%的一般家戶沒有任何交通工具,而有 44.29%的受訪者不會駕駛任何交 通工具,且58.09%的家戶需要靠他人的交通工具進行避難,因此行政單位需 要提供足夠且適合行動弱勢族群的交通工具,包括救護車,以便快速、安全 地將多數無法駕駛任何交通工具、需要他人提供交通工具且行動較慢的行動 弱勢者送往避難所。另外,路徑導引也是重要的協助項目,而行動弱勢家戶 對於選擇路徑的因素最在意的是安全、熟悉與距離近,行政單位可依據此些 因素規劃出合適的避難路徑。

(5) 行動弱勢家戶選擇離住家不遠且由政府所設的避難所

行動弱勢家戶偏好前往距離住家不遠,並由政府所設的避難所。而且其 非常重視避難所周圍的安全,大多居民前往時只會攜帶必要物品。因此行政 單位在規劃避難所時,除了需注意避難所本身周圍安全與否外,還要計算距 離行動弱勢住處的遠近,避難所裡面要考量行動弱勢族群的舒適度,並且提 供必要的民生用品與家電設備等設施。

二、社福機構

(一) 機構決定撤離的時間點

如圖4-10 所示,以時間為軸,在時間向度上依序排出撤離之時間點,只 有3%的機構會在海上颱風警報發布時撤離,而有 13%的機構選擇在陸上颱風

(14)

警報 而有 負責 行政 況而

資料 (二)

資料

報發布時撤 有15%的負 責人則是視 政單位建議 而決定,行

3%

開始

料來源:本 ) 機構決定

圖 料來源:本

1小時內 1-2小時 2-3小時 3-4小時 4-5小時 5-6小時 6-7小時 7-8小時 8-9小時 9-10小時 10小時以上

撤離,37%的機 負責人會在發 視當時氣候狀 議疏散(土石流 行政單位較難

1

圖 4-1 本研究製作 定撤離至全員

圖 4-11 社 本研究製作

3 3 3 3 0.00  0.00 

機構負責人 發布土石流 狀況來做決 流黃色警戒 難掌握其避

13%

25% 視

10 社福機

員離開機構

社福機構決定

.45  .45  .45  .45 

6.90 

機構決定撤

人則會在發布 流紅色警戒後 決定。由此可

戒)前離開,但 避難的時間點

(建

37%

視當時天候狀況 時間軸

機構決定撤離

構耗時

定撤離至全

12.6

單位 撤離至全員

布土石流黃 後決定撤離 可知,超過一

但是仍有2 點。

建議撤離)

況決定

離之時間點

全員離開機構

17.24 

位:%

員離開耗時

黃色警戒後決 離,另外有

一半(53%)的 25%的機構是

(強

15%

點圖

構耗時圖

24

決定撤離,

25%的機構 的機構會在 是視天候狀

強制撤離)

結束

4.14  25.29 

, 構 在 狀

(15)

20 20 50 10

土石流災害

如圖 的人員撤 而要能使 有關單位 機構撤離 將機 人數在2 有增加的 個小時以 難時,對

收容人數

人內 -50 人 -100 人 0 人以上

資料來源 (三) 合適

資料來源 如圖 所,也有

行政 其他

害下行動弱勢

圖 4-11 所示 撤離機構,而 使大部分(93 位注意的是 離則要高達 機構規模與上

20 人內的機 的趨勢,尤其 以上才能將 對於超大型機

表 4-1 1 小 時內

1-2 小時 9 7 8 12 4 2 0 1 源:本研究製 適避難地點的

源:本研究製 圖 4-12 所示 有40.23%的

旅館或 政單位設置的避 鄰里活動 附近 他地區同性質的

勢族群疏散避難

示,約一半(

而 80.46%的 3.1%)的機構

,雖然約一 8 小時,耗 上述全員離 機構皆可於

其是收容人 所有收容人 機構需要有 10 社福機 2

時 2-3 小時

2 2 6 2 0 製作

的選擇(複選

圖 4-12 製作

示,接近一半 的機構會願意

或飯店 避難所 動中心 近學校 的機構 其他

難決策行為之

(49.43%)的 的機構可以 構人員準備 一半的機構能 耗時較久。

離開機構耗時 4 小時內離 人數超過10

人撤出機構 有特別的標準 機構規模與全

3-4 小時

4- 小 1 10

1 3

選)

社福機構避

半(47.13%) 意去附近學

10.

避難地點

之研究

的機構負責人 以在 4 個小 備好並且離開

能在 2 小時

時進行交叉 離開,其他規

00 人以上的 構。因此,有

準來進行協 全員離開機 -5

小時 5-6 小時 0 0 2 3 1 0 0 0

避難地點的

)的機構願意 學校避難,3

34  13.79 

單位:%

點的選擇

人可以在 2 小時內撤離機

開,則需要 時內離開,

叉分析如表 規模的機構 的9 家機構

有關單位在 協助。

機構耗時分析 時

6-7 小時

7 小 0 1 1 1

的選擇圖

意去行政單 39.08%的機

個小時內將 機構所有的 要8 個小時

但是要使大

表4-10 所示 構離開所費時 構,有4 家需

在協助社福機

析表 7-8 小時

10 小 以上 0 0 1 3 1 1 0 4

單位所設置的 機構亦願意去

36.78  40.23  39.08 

將所有 的人員,

。值得 大部分

,收容 時間皆 需要10 機構避

小時 上

總計

0 19 3 46 1 13 4 9

的避難 去其他

47.13 

(16)

地區的同性質機構避難,而有36.78%的機構也願意去鄰里動中心避難。而事 實上,鄰里活動中心、學校皆可以作為避難所之用,因此,行政單位在規劃 社福機構的避難所時,可選擇上述地點,以符合社福機構的需求。

(四) 機構疏散時必須使用的交通工具(複選)

71.26%的機構會用自有車輛來進行避難,28.74%的機構會需要行政單位 提供車輛以協助避難,而 25.29%的機構會臨時租用車輛來疏散機構人員,

20.69%的機構需要其他的交通工具協助人員避難,例如救護車等。

機構以自有車輛避難之需求數量如表4-11 所示(單位:機構數/百分比):

表 4-11 社福機構以自有車輛避難之需求數量表

1 輛 2 輛 3 輛 4 輛 5 輛 合計 一般小客車 18

42.86%

10 23.81%

11 26.19%

1 2.38%

2 4.76%

42 100%

九人座轎車 或小型巴士

30 66.67%

10 22.22%

2 4.44%

1 2.22%

2 4.44%

45 100%

中型或大型 巴士

4 57.14%

2 28.57%

1 14.29%

0 0%

0 0%

7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社福機構對於自有車輛的需求以一般小客車和九人座轎車或小型巴士為 主,數量分別為3 輛與 2 輛以內,對於自有的中大型巴士需求較低。

機構以行政單位提供之車輛協助避難之需求數量如表4-12 示(單位:機構 數/百分比):

表 4-12 社福機構以行政單位提供之車輛協助避難之需求數量表

1 輛 2 輛 3 輛 4 輛 5 輛 5 輛以上 合計 一般小客車 0 0 0 0 0 0 0 九人座轎車

或小型巴士

4 33.33%

4 33.33%

1 8.33%

0 0%

1 8.33%

2 16.67%

12 100%

中型或大型 巴士

9 60%

3 20%

1 6.67%

1 6.67%

1 6.67%

0 0%

15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製作

社福機構完全不需要行政單位提供一般小客車,而比較需要行政單位提 供九人座轎車或小型巴士以及中型或大型巴士,尤其是有 9 家機構需要行政 單位提供1 輛中大型巴士,並且有 1 家機構還需要高達 5 輛的中大型巴士。

機構以臨時租用車輛避難之需求數量如表 4-13 示(單位:機構數/百分 比):

(17)

一般

九人 或小 中型 巴士

土石流災害

般小客車

人座轎車 小型巴士 型或大型 士

資料來源 社福 型巴士為 要,另外 全部載到 由上 轎車或小 之車輛以 為主。機 以 2 輛以 型巴士,

難時,行 利地將行 (五) 機構

資料來

害下行動弱勢

表 4-13 1 輛

1 33.33%

8 66.67%

4 56.14%

源:本研究製 福機構對於臨 為主,以 1 外也有 2 家 到避難所避難 上述三個表格 小型巴士為主 以九人座轎車 機構租用臨

以內為主。

,而需行政 行政單位則 行動弱勢的收 構選擇疏散路

圖 來源:本研

鄉(鎮)公所指 道路

勢族群疏散避難

3 社福機構 2 輛

1 33.33%

3 25%

1 14.29%

製作

臨時租用車 輛九人座轎 家機構需要租

難。

格顯示,機 主,需求分 車或小型巴 時車輛的類

其中顯示機 單位的支援 必須提供九 收容者撤離 路線考慮的

4-13 福機 研究製作

最安全 最短距離 最少時間 熟悉的路線 指定的路線 路狀況較好 其他

選擇

難決策行為之

構以臨時租 3 輛

1 33.33%

0 0%

0 0%

車輛的需求 轎車或小型 租用至少5

機構對於自 分為在 3 輛 巴士與中型或

類型以九人 機構普遍沒 援以及臨時 九人座轎車 離至避難所 的主因(複選

機構選擇疏

16.0 1.15 

擇疏散路線

之研究

租用車輛避難 4 輛

0 0%

0 0%

0 0%

求以九人座轎 型巴士的需求 輛以上的中

自有車輛的需 輛與2 輛以內 或大型巴士 人座轎車或小

沒有九人座轎 時租用,因此 車或小型巴士

。 選)

疏散路線考慮

37.93 09 

36.78 

單位:%

線考慮的主

難之需求數 5 輛

0 0%

1 8.33%

1 14.29%

轎車或小型 求為最大宗 中大型巴士

需求以一般 內。機構需 士為主,需

小型巴士為 轎車或小型 此,當社福 士和中型或

慮的主因圖

7 60.92 

主因

數量表 5 輛以上

0 0%

0 0%

1 14.29%

型巴士和中型 宗,有8 家機 士,才能將收

般小客車與九 需要行政單位 需求皆以 2 輛 為最多,需求 型巴士和中型 福機構需要進 或大型巴士

80.46  0.11 

上 合計 3 100%

12 100%

%

7 100%

型或大 機構需 收容者

九人座 位提供 輛以內 求亦是 型或大 進行避

,以順

(18)

是最 避難 弱勢 費用 點考 (六)

點,

能要 至避

資料 (七)

天,

表示 此數

如圖4-13 最安全(80.4 難是集體的 勢收容者在 用,因此,

考量。

) 機構從所 如圖 4-14

,而89.65%

要在最短時 避難地點,

料來源:本 ) 機構預估 如圖4-15 待一天半與 示超過六成 數據可以提

半小時內 半小時-1小時 1-2小時 2-3小時 3小時以上

3 所示,社福 46%),最短 的行為,因此 在避難途中發 行政單位在

所在位置到避 4 所示,超

%的機構可以 時間內撤離至

則需3 個小

圖 4-14 社 本研究製作 估待在避難地

5 所示,17%

與兩天的分 成(61%)的機 提供給行政單

3.45 2.30 

4.6

福機構在考 短距離(70.1

此最短的避 發生意外的 在規劃社福

避難地點耗 超過一半的機

以在1 小時 至避難地點 小時。

社福機構從

地點時間

%的機構預 分別為8%與 機構會待在避

單位,作為

60 

從所在位置

考慮疏散路線 1%)以及最 避難路徑與最 的機會,並且 福機構避難路

耗時

機構(54.02%

時內抵達至避 點。然而若要

從所在位置到

預計只待半天 與21%,有

避難地點1 為劃設避難所

單位 置到避難地

線時,最為 最短時間(60

最少的避難 且節省機構 路線時,應

%)可以在半 避難地點,

要使95%(9

到避難地點

天以內,而 10%的機構 天,九成的 所需時長短

35.6

:%

地點需耗時

為在意的三項 .92%)。由於 難時間皆可以 構因避難所產 應將此 3 點因

半個小時內抵 顯示大部分 5.4%)的機構

點耗時圖

而44%的機構 構則選擇待三

的機構會待 短的依據。

63 

項因素分別 於社福機構 以降低行動 產生的交通 因素納入重

抵達避難地 分機構盡可 構皆能疏散

構會待上一 三天以上,

待2 天以內

54.02 

別 構 動 通 重

地 可 散

(19)

土石流災害

資料來 (八) 機構

如圖 將花費1 萬元,另外

資料來源 (九) 機構 如圖 需要行政 比例都在 供交通工

50-100萬 1%

100萬元以 1%

不須花費 2%

害下行動弱勢

圖 來源:本研 構預估避難全 圖4-16 所示

1-10 萬元,

外有2%的機

圖 源:本研究製 構需要相關單 圖 4-17 所示 政單位給予協 在 70%左右 工具與提供

一天 8.0 二天 20.69%

二天 0.

1萬

20-50萬 8%

萬元 以上 費任何費

%

勢族群疏散避難

4-15 社福 研究製作

全部花費 示,19%的機

13%的機構 機構花費超

圖 4-16 社 製作 單位的協助 示,只有1.

協助,除了 右,以增派人

迅速且明確

天半 05%

天半

00% 1

萬元以內 19%

10- 萬元

難決策行為之

福機構預估

機構預估花費 構則是會花費 超過50 萬元

社福機構預

助項目(複選 15%的機構 了金錢協助只

人力(77.01 確的避難指

三天以上 10.34%

待在避難

-20萬元 13%

避難全

之研究

估待在避難地

費1 萬元以 費10-20 萬 元以上,也有

預估避難全部

選)

構不需要協助 只有27.59%

%)最為需要 指示,顯示社

難所時間

全部花費

地點時間圖

以內,而多數 萬元,8%的機 有2%的機構

部花費圖

助,顯示幾

%勾選外,

要,接者為 社福機構在

半天以下 17.24%

一天 43.68%

數機構(56%

機構花費是 構不需任何花

幾乎所有的機 其他的選項 為提供救護車 在疏散避難時

%)認為 是20-50 花費。

機構皆 項勾選 車、提 時,非

1-10萬元 56%

(20)

常需

40%

份的 高達 不便 表 4 需求項目

機構數 百分比(%)

資料

(1)

福機 會選 點方 數機

需要交通工

資料來源:

依據上述

%的機構(共 的機構皆需 達92.86%的 便的比例愈

4-14 社福 目 提供明確

且迅速的 避難指示

45 ) 80.36 料來源:本

由上述的 地方行政單

行政單位 機構最為重 選擇行政單 方面,接近 機構需要行

提供迅速且

工具的協助以

圖 4-17 本研究製作 述機構需求相 共計 56 家)進 需要提供迅速 的機構需要相 愈高,所需救

福機構需求協 確

的 示

提供物

43 6 76.

本研究製作 的資料分析結

單位對於社 位對於社福機 重視行政單位 單位發布土石 近一半的機構 行政單位交通

不需要 增派 提供交通 提供金錢 提供所需 提供救 且明確的避難

以及相關的

社福機構需 作

相關單位協 進行交叉分 速且明確的 相關單位提 救護車與人

協助項目與

物資 金錢

3

79 30

結果可以歸 社福機構疏散

機構的影響 位的宣導;

石流警戒(黃 構選擇政府 通工具的協

要協助 派人力 通工具 錢補助 需物資 救護車 難指示 其他

1.1 2.

需要相關

的導引,尤其

需要相關單

協助的項目 分析如表 4- 的避難指示

提供救護車與 人力就愈多

與收容人員中

錢補助 增

17 0.36

歸納以下幾點 散避難的影 響力也很大

在決定撤離 黃色與紅色警 府所設置的避 協助以及人力

15  30 

關單位協助

其對於救護

單位的協助項

,與收容人 14,發現除

、提供物資 與增派人力

,值得行政 中行動不便

增派人力 提

52 92.86

點:

影響力很大

。像是對於 離的時間點 警戒)時進行 避難所;在 力支援與相

27.59 

單位:%

助項目

護車的需求很

項目圖

人員中行動不 除了補助金錢 資、提供交通 力,表示收容 政單位留意

便者超過 40

提供救護車

52 92.86

於土石流消息 點方面,超過 行避難;在選 在疏散避難過 相關的導引

%

很高。

不便者超過 錢外,大份 通工具,而 容者為行動

0%之分析表

車 提供交

4 76.

息來源,社 過半數機構 選擇避難地 過程中,多

。由此,社

77.01  70.11  68.97  71.26  70.11 

過 份 而 動

交通工具

43 .79

社 構 地 多 社

(21)

土石流災害下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研究

福機構疏散避難時,會需要行政單位提供多樣的協助,以利其收容者能夠安 全、迅速地撤離至避難所。

(2) 95%的社福機構整個避難過程所需時間約為 11 個小時

社福機構在疏散避難決策方面,約 95%的社福機構可以在決定撤離後 8 小時內準備好並且離開,而在 3 個小時內,超過 95%的社福機構可以從機構 所在地抵達避難所,表示大部分的社福機構在行政單位進行通知疏散後,可 於11 小時後到達避難所。因為許多社福機構收容的人數較多,使得準備撤離 的時間比較冗長,行政單位要根據不同規模的機構,依據災情的程度,而推 算出合適的通知疏散時間點,使大部分的社福機構皆能在危險發生前,平安 抵達避難所。

(3) 社福機構在避難時最需要交通工具的協助

多數的社福機構在避難時需要行政單位協助。其中以交通工具最為重要,

主要需要行政單位提供九人座轎車或小型巴士與中型或大型巴士,以便將大 量的行動不便收容人運送至避難所,另外多數社福機構需要救護車,因此行 政單位需要提供足夠的救護車,以符合機構所需。除此之外,人力增派、相 關避難指示、物資提供也是重要的協助項目,而社福機構對於選擇路徑的因 素最在意的是最安全、最短距離以及最少時間,行政單位可依據此些因素規 劃出合適的避難路徑。

(4) 社福機構選偏好離機構所在地不遠且由政府所設的避難所

超過 80%的社福機構認為前往避難所的時間為 1 小時內,並有接近半數 的機構選擇政府所設的避難所。且非常重視避難所周圍的安全、避難所的食 宿花費以及在裡面生活的方便性、舒適性和隱私等,因此行政單位在規劃避 難所時,除了需注意避難所本身周圍安全與否外,還要考量上述相關因素,

提供適合大量人數暫時居住的生活環境。

(22)

第三節 一般家戶、社福機構與國外案例之分析比較

本節將上一節探討的結果,進行兩方面的分析比較,分別為一般家戶與 社福機構的比較以及國內與國外案例的比較等兩個部分。

一、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的分析比較 (一)相關災害認知程度之分析比較

在相關災害認知的部分,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對於土石流消息來源信賴 程度的看法相同,都最為相信行政單位的宣導,顯示不管是個體行為或是集 體行為,都很重視行政單位的宣導。而最不相信的都是網路的報導,然而,

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將完整的土石流資訊放在「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

網站上,供民眾參考,卻無法有效地讓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獲取其資訊,實 在可惜。有關單位應該要加強宣導與教育,讓行動弱勢家戶與社福機構皆能 上網掌握最新的土石流災情資訊,然顧及有些行動弱勢者為老年人或是家中 無電腦網路設備,因此有關單位應該讓村里長能夠掌握即時資訊,使其能在 最短的時間內通知資訊收集能力較差的行動弱勢者。

在考慮是否要避難時,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皆最在意附近居民已經開始 疏散避難,顯示其皆會觀察四周環境的變化,且不論個體行為與集體行為在 災變時,都有符合趙勇維(2002)歸納災變中人群避難的從眾性傾向。而社福機 構在考慮是否避難時,對於因避難而產生的吃飯、住宿、交通費用的在意程 度高於一般家戶,顯示集體行為的總體花費很高,機構負責人因而會更加在 意此因素。

在選擇避難所重要程度方面,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都最在意避難所周圍 的安全以及距離的遠近,而在避難所裡的生活方便性、舒適性及隱私方面,

社福機構在意程度高於一般家戶,顯示集體生活的人更為在意暫時居住的生 活品質。

(二)避難疏散決策之分析比較

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較多數的撤離時間點會選擇行政單位的通知或是發 布土石流警戒,再次印證了行政單位對於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的影響力,然 而兩邊都有大約 20%左右的比例,會依據當時天候狀況而做決定,這將使行 政單位較不容易掌控其疏散避難的時間。

在決定撤離至離開處所的準備時間方面,一般家戶有 71.9%的比例可以 在1 小時內離開住處,在相同時間下,則只有 24.14%的機構能夠準備好並離 開,顯示集體生活所需的準備工作以及複雜性遠高於個體生活,而要將 95%

的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撤離,分別要花上3 小時與 8 小時,其有段不小的差

(23)

土石流災害下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研究

距,因此行政單位要考量到上述時間之差異,各別對其發布疏散避難通知,

以免時間掌控錯誤。

在避難所需時間方面,95%的一般家戶可以在 2 小時內疏散至避難所,

而在相同的比例下,社福機構則需要 3 個小時才能疏散至避難所,一般家戶 與社福機構避難所需時間的差距比準備時間的差距來的小。而兩方皆可在短 時間內抵達避難所,表示避難所的位置距離住處與機構不能太遠,畢竟分析 時發現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在考量避難路線的主因時,皆最在意安全與最短 距離。

至於在疏散避難時所需要的協助方面,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都非常需要 交通工具的協助,然第三章基本資料特性中顯示一般家戶需要交通工具的原 因是因為大多數人沒有交通工具或是無法駕駛任何交通工具,而社福機構需 要的原因則為收容人數很多,機構內的車輛不足,而需要中大型巴士等交通 工具大量運送,此外,兩方都需要救護車的支援,但是社福機構對於救護車 的需求比例卻明顯高於一般家戶。在其他協助項目方面,一般家戶需要路徑 導引,而社福機構還需要增派人力幫忙、提供快速且明確的避難指示以及物 資的提供。

綜觀上述,行政單位在發生災害時,需根據災情程度與上述分析結果,

分別推算出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的合適避難時間點,進行疏散避難宣導通知,

在此同時,做好明確的避難路徑導引(例如告示牌或是路口指揮方向),調度適 量的交通工具支援,並成立臨時避難所,而行政單位較大的影響力可促使一 般家戶與社福機構皆能在正確時間避難,並利用民眾的從眾性使大家皆能前 往正確的避難路徑,才能平安且迅速地將行動弱勢族群撤離至避難所避難。

二、國內與國外案例分析比較

以下將一般家戶資料、社福機構資料與Lindell and Prater(2005)針對路易 斯安那州與德州之家戶在 Lili 颶風中疏散避難反應進行的個體選擇行為實證 研究進行分析比較。

(一)資訊來源信賴程度之分析比較

圖4-18 為一般家戶、社福機構與 Lili 颶風案例的資訊來源信賴程度分析 圖,圖中顯示美國受訪者接受Lili 颶風資訊的來源以地方平面媒體最為重要,

其次是全國性的電子媒體,再來才是當地行政單位的宣導,親朋好友、鄰居 告知與網際網路則為較不重要的資訊來源。

根據圖4-18 顯示,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最信賴的資訊來源皆為行政單位 的宣導,分別為 3.90 與 4.05,Lili 颶風的案例中,行政單位的宣導平均值則 只有3 左右。Lili 颶風的案例中,平面媒體報導是受訪者最為重要的資訊來源,

(24)

平均 有3 社福 案例

圖 資料

信賴 Lili 三方 風案 對於 (2.7 (二)

颶風 wat 2 日

1 2 3 4 5

均值高達 4 3.21 與 3.67 福機構與 L 例,對於網

4-18 一般 料來源:本

以個別信 賴的資訊來 颶風案例最 方面的平均 案例的平均 於網際網路 71)和 Lili 颶

)決定撤離之 Lindell an 風中心(Nati ch)之前就已 日上午發布颶

1 2 3 4 5

3.39 

3.77 

4.15,相較於 7,信賴程度 Lili 颶風案例 網際網路報導

般家戶、社 本研究製作 信賴程度選項 來源,Lili 颶

最為信賴的 均值則較為接 均值皆在 3 附

路的相信程度 颶風的案例都 之時間點分 nd Prater(20 ion Hurrican 已經決定要 颶風警報(h

3.21  3.6 3.67

4

於一般家戶 度並非為最

例三方面都 導的災害消

社福機構與 L

項而言,行 颶風案例對於

的則是平面媒 接近。對於

附近,而一 度分析,社 都要高(不到 分析比較

005)調查如 ne Center,N 要進行疏散避

hurricane wa

3.90 

4.15 4

戶與社福機構 最高。至於最

都認為是網際 消息來源,皆

Lili 颶風案

行政單位的宣 於行政單位

媒體報導。對 於親朋好友的

一般家戶平均 社福機構的

到2)。

如圖4-19 顯示 NHC)10 月 避難,而有

arning)之前

3.70 .05 

3.05 3

構,平面媒 最不信賴的資

際網路,顯 皆不太信賴

案例的資訊

宣導是一般 位宣導的信賴

對於電子媒 的相信程度

均值稍微較 的相信程度(

示,有29.

1 日晚上發 有高達59.8%

前就已經決定

友、

2.71 3.26 

2.8

媒體的報導的 資訊來源,一 顯示不論台灣 賴。

訊來源信賴程

般家戶與社福 賴程度則明 媒體報導的信 度,社福機構

較高,平均值 (3.26)相對比

1%的民眾在 發布颶風注意

%的民眾在 定要進行疏

3.26 

1.85 L

的平均值只 一般家戶、

灣或是美國

程度分析圖

福機構最為 明顯較低,而 信賴程度,

構與 Lili 颶 值為 3.70。

比一般家戶

在美國國家 意(hurrican 在NHC10 月 疏散避難。

一般家戶 社福機構 Lili颶風案例

、 國

為 而

, 颶

。 戶

家 e 月

(25)

土石流災害下行動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決策行為之研究

圖 4-19 民眾在 Lili 颶風時進行疏散避難時間圖 資料來源:Lindell and Prater,2005

在一般家戶方面,只有8.10%的受訪者在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決定撤離,

而共有66.19%的一般家戶在發布土石流黃色警戒前決定撤離;在社福機構方 面,有 16%的機構在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決定撤離,而共有 53%的機構在發 布土石流黃色警戒前決定撤離。由上述結果可知,雖然一般家戶與社福機構 在一開始發布陸上颱風警報時,選擇撤離的比例不高,但是發布土石流黃色 警戒後,選擇疏散避難的比例分別為66.19%以及 53%,與 Lili 颶風案例的 59.8

%避難比例相距不大。就單一時段來看,Lili 颶風案例中所有時段裡撤離比例 最高的,是在NHC10 月 2 日上午 9 時發布颶風警報的時段,決定撤離的約佔 了34%,而在一般家戶方面,是以村里長通知疏散的比例 38.57%為最高,社 福機構則是發布土石流黃色警戒的比例 37%最高,三方面的最高比例數值皆 差不多,社福機構與 Lili 颶風案例都是在發布警報時撤離比例最高,一般家 戶雖然與前兩者不同,是在村里長通知疏散時最高,然而村里長通知疏散的 時間,理論上是因為發布土石流黃色警戒而開始通知,所以應可視為是在發 布警報時撤離比例最高。

(三)決定撤離至離開所在地所需時間之分析比較

Lili 颶風案例的調查顯示,其民眾從決定要避難到離開住家平均費時 3 小時 16 分鐘。圖 4-20 為其決定避難到離開住處耗時累計分配情形,其中虛 線為Lindell,Lu and Prater(2005)根據民眾在 Lili 颶風實際疏散避難所得之調查 結果,其顯示只有不到 3 成(約 28%)的民眾可以在疏散避難決策後 2 小時內 離開住家,而要疏散95%左右之民眾則需耗費至少 6 個小時以上。圖 4-20 的 實線則為 Lindell(2001)根據預期疏散避難行為之資料所得之結果,實現與虛 線的結果相似。

(26)

間不 在 3

圖 4-20 資料來

圖 4 資料來

圖 4 資料來

在一般家 不到Lili 颶風

3 個小時之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例(

% )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例(

% )

民眾在 L 來源:Linde

4-21 一般 來源:本研究

4-22 社福 來源:本研究 家戶方面,從

風案例的一 之內,即可疏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0

0

24.14

0 60 1

Lili 颶風決 ell and Pr

般家戶決定避 究製作

福機構決定避 究製作 從決定要避難

一半(平均費 疏散近 95%

71.90  94.

120

49.43 

62.07  79

120 180 24

決定避難到 rater,200

避難到離開

避難到離開

難到離開住 費時3 小時

%(94.76%)的

.76 

180 24 時間(分鐘

一般家戶

9.31  82.76 8

40 300 360 時間(分鐘

社福機構

到離開住處耗 05

開住處耗時累

開機構耗時累

住處平均費時 16 分鐘),

的一般家戶

97.62 

40 300 鐘)

86.21  89.66  93.1

0 420 480 鐘)

耗時累計分

累計分配圖

累計分配圖

時約1.5 小 而如圖4-2 戶,亦只需要

100.00  1

360

93.10 

93.10  1

540 600

分配圖

小時,所費時 21 所示,其 要 Lili 颶風

00.00 

420

100.00 

660

時 其 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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