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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 球 規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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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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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輔 仁 大 學 普 通 體 育 課 程 綱 要

科目名稱(中文):   大一體育教學大綱

教學項目:

籃球、羽球、桌球、排球、田徑、游泳、體適能運動、體操。

壹、籃球

一、教學目標:

(一)單元目標

了解籃球運動的基本動作動作要領及練習方法,並學會 籃球運動的基本動作與練習方法,最後讓學生對學習籃球運 動發生興趣認真練習。

(二)教學地點:室外籃球場。

二、教材內容:

(一)基本運動技術

1. 各種運球方法練習(左、右手運球、換手運球、跨下運球、

背後運球、行進間運球等)。

2. 各種傳球方法練習(胸前傳球、地板傳球、過頂傳球、兩人、

三人小組傳球、八字傳球、四角傳球等)。

3. 各種團隊配合練習(兩人一組練習、三人一組練習等)。

(二)應用與遊戲

1. 分組對打練習(二對二、三對二、三對三等)。

2. 各種對戰戰術介紹。

(三)籃球運動安全與欣賞

1.籃球運動安全注意事項。

2.比賽與欣賞。

(四)比賽規則簡介

籃 球 規 則

一、比賽概要:籃球是兩隊比賽的遊戲,每隊各有球員五人。遊戲的目的 是將球投入對方籃內,並防止對隊獲球或得分。球可向任何方向傳、投、

撥、滾或運球,惟必須合乎下述規則的規定。

二、球場的面積:比賽球場為長方形的堅硬平面。其球場面積須長28 公 尺,寬15 公尺,由界線內緣量起。

 

三、球隊(每一球隊應包含):

1、在四節十分賽制或球隊須參加三場以上的比賽時,每隊不得超過十二

(2)

位合格的球員。

2、一位為隊長,應為該球隊合格之球員。每隊派五名球員在場內參加比 賽,且可按規定替補球員。

 

四、教練:教練必須在球賽開始前十分鐘,在記錄表上簽名以示確證其 教練與球員的姓名和號碼,同時指派其最先上場的五位球員。僅教練或 助理教練可以請求暫停。

 

五、比賽通則:比賽時間應包括四節:每節十分鐘。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 第三節與第四節,中間休息時間為二分鐘。第二節賽完後第三節開始前,

中間休息十分鐘。

 

六、比賽開始:

1、比賽應從裁判員在對手中間拋球,以中圈跳球開始;在每一節及每一 延時賽開始時,也應執行同樣跳球程序。

2、比賽開始時,一隊出場球員不足五人時,球賽不得開始。在比賽時間 十五分鐘後,該隊仍不足五人時,則應判令該隊棄權,由對隊獲勝。

 

七、球的狀態:遇下列情形,即成死球,當

1)投球合法中籃後(2)活球或繼續比賽時,一位職員鳴笛。

3)罰球時,球已確定不能中籃,而:A、罰球後又另有罰球。b、罰球 之後附帶其他罰球。c、活球時,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D、每一節時間終了。

 

八、中籃及其計分法:

1、當活球經籃圈上面入籃,停留在籃內或由籃中落下時,稱為「中籃」。

2、「中籃」係指攻進對方的籃,依下列情況判定得分:(1)罰球「中籃」

算一分(2)投球「中籃」算兩分(3)在三分線外投球「中籃」算三分

4)投中某隊所攻擊的敵籃,即為該隊得兩分。

3、如果球在偶然的機會中,由籃圈下方進入籃圈時,即成為「死球」,

然後在就近的罰球圈跳球,恢復比賽。假如球員故意將球由籃圈下方向 上穿過籃圈,則應判「違例」,由對隊在違例發生處最近邊線外,擲界外 球,恢復比賽。

詮釋:試投三分球時,當球觸及籃圈落下的球,不在籃圈、籃板範圍內

(3)

之後,即失去其三分球資格,進攻或防守球員均可合法觸及。

 

九、攻守球員觸及向籃落下的球:(於比賽時間內)

1、投籃時,進攻或防守球員均不得觸及,在限制區上空從籃圈水平面上 向下落的球。

2、若為進攻隊違例:投中無效,由對隊在罰球線延伸線的界外發界外球。

3、若為防守隊違例:(1)判由對隊得二分,如在三分投籃區域內試投,

則判得三分(2)若投中有效,則由對隊在端線後發界外球,恢復比賽。

例外:對於教練技術犯規,球員故意或奪權犯規的罰球,則不論罰中與 否,均由主罰隊的任何一球員在記錄台對面的邊線中點外擲球入界。

 

十、比賽的勝負:比賽結果,以在比賽時間內全場中得分較多的一隊獲 勝。

 

十一、球隊棄權判為失敗:(球隊棄權,判為失敗。)若:

1、在裁判命令比賽開始後,拒絕出場或阻撓比賽。

2、在比賽開始十五分鐘後,球隊若缺席或不足五人。

 

十二、得分相等與延時賽:

1、下半時終了時,如兩隊得分相等,應即繼續比賽,並得舉行一次或多 次的五分鐘的延時賽,以決勝負。

2、在第一次延時賽前應重行選籃,其後每次延時賽均換籃一次。

3、每一延時賽開始前,須有兩分鐘的休息。每一延時賽應以中圈跳球開 始。

 

十三、比賽時間終了:

1、比賽在計時員發出比賽時間終了的信號時結束。

2、每次比賽時或每延時賽時間終了之際,含有罰球的犯規幾乎發生在計 時員的信號同時或稍前一剎那,則應立刻執行一次或多次的罰球。

3、在比賽時間即將終了前的投籃,如在信號發出前球已在空中,投中有 效。

4、如果球觸及籃圈彈起而後中籃,則投中有效;若球觸及籃圈後,任何 一隊之球員觸及球,應宣判違例。如違例者為防守球員,則以中籃論,

算兩分或三分。

(4)

5、如為進攻球員,則成死球,若投中,得分不計。此項限制直到該次投 籃已顯然不中為止。

 

十四、請求暫停:(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鐘時間):

1、每隊在每節內得請求一次暫停,第四節可請求二次暫停。

2、在規定時間內未使用之暫停不得保留於下半時或延時賽使用。

3、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權請求暫停,但應親自到記錄台請求暫停,並用合 宜的傳統手號表示。

 

十五、替補:

1、替補員入場前,應先報告記錄員,並準備即刻參與比賽。

2、在下列情況,記錄員應儘速鳴笛響信號,指示請求替補:(1)球成 死球(2)正當停錶時,及(3)當裁判宣判犯規,並向記錄台完成溝通 程序後。

3、依照下列情況進行替補: (1)違例發生後,只有發界外球的球隊 可請求替補。(在此情況下,發界外球之球隊請求替補時,對隊亦可請 求替補)。

2)罰球時僅該罰球員可被替補,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A、此項替補 必須在第一次罰球,或僅只一次罰球的繼續比賽之前所請求者。 B、最 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罰中,或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罰之後,

因另一個犯規罰球則,球成為或仍為死球。 C、跳球球員不得由其他球 員替補。 D、只有在記錄員鳴笛之前,才能取消替補。

 

十六、三秒鐘規則:

1、當一隊控球時,其本隊球員不能在對隊之禁區域內,超過連續三秒鐘 以上的停留。

2、三秒鐘的限制,在發界外球時仍無效,當發球員在界外開始控制球的 一舜間起計算。

3、三秒規則不適用於:(A)投籃時球在空中(B)雙方爭奪籃板球時

C)球成死球時。

4、球員在禁區內停留將到三秒鐘,即開始運球而投籃者,得予以寬容。

(違反本規則為違例)

5、罰則:由對隊在距違例處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5)

十七、五秒鐘規則:

1、當一隊員被對隊球員緊迫防守持球達五秒鐘而不傳、投、拍、滾或運球 時,則宣佈違例。

2、罰則:由對隊在距違例處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十八、四節制八秒內規則:

1、在後場獲得活球控球權的對隊,必須在八秒鐘以內使球進入前場。

2、球觸及中線或觸及身體任何部份接觸中線的本隊球員時,即認為球進 入前場。(違反本規則為違例)

3、罰則:由對隊在距違例處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十九、二十四秒鐘規則:四節制---球在空中二十四秒同時響起時投 籃、中籃,球進算;球不進換對隊在邊線發球。

1、二十四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球隊未能在二十四秒內投籃。

1)若比賽因控球隊的對隊,因某些事項而停止,則控球隊應獲得另 一個新的二十四秒。

2)若球僅對手觸及,而原控球隊仍持有控球權時,不得重新計算二 十四秒。

2、二十四秒計時器必須停止,但不得重新設定,當:

1)球出界,由原控球隊的球員發界外球。

2)職員中止比賽以保護控球隊受傷的球員。

3、罰則:由對隊在距違例處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二十、球回後場:

1、控球隊在前場的球員,不得使球回至後場。

2、當控球隊球員有下列情況時,視為球回後場:

當球回後場之前,控球隊球員最後觸及,該球已經觸及後場,或若該球 員已經觸及後場。

3、此種限制,適用於球隊前場的各種情況;包括擲界外球。

 

二一、違例:對違例的罰則為喪失控球權。

 

二二、犯規

1、球員與對手身體接觸或違反運動道德行為的違規,稱為「犯規」。

(6)

2、犯規應登記在違犯的球員名下,並按照規則中有關的條款執行罰則。

 

二三、違例或犯規後的恢復比賽:違反規則成死球後恢復比賽的方式為:

1、由界外擲球進場;或 2、執行一次或多次的罰球。

 

二四、對正在投籃動作中的球員之犯規:

1、對方球員向某球員犯規,該球員已在犯規發生前開始投籃動作,結果 投中時即中籃有效加罰一球。

2、惟當鳴笛時,該球員必須正在繼續或開始投籃動作;如鳴笛後始行重 新投籃,則投中無效。

 

二五、球員五次犯規:在比賽中,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 犯規的總次數時,應自動退出比賽。

 

二六、球隊犯規:(罰則)

1、四節(十分鐘)賽制:每一節(十分鐘)內,每隊球員侵人犯規滿四 次時:

1)其後該隊每一次的球員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被犯球員主罰。

2)若該犯規較侵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則之條款。

2、決勝期所有犯規,均應累計於最後一節或下半場。

貳、羽球

一、教學目標:

(一)單元目標

了解羽球運動的基本動作動作要領及練習方法,並學會 羽球運動的基本動作與練習方法,最後讓學生對學習羽球運 動發生興趣認真練習。

(二)教學地點:室內羽球場。

二、教材內容:

(一)基本運動技術

1. 握拍及揮拍方法練習(正手、反手拍、模仿揮拍練習等)。

2. 各種擊球方式練習(發球、高球、吊球、殺球、劈殺、放網、搓 球、挑球、推球、撲球、勾球等)。

3. 各種腳步練習(墊步、併步、跨步、蹬步、跳步、後退移動上 網移動、兩側移動等)。

(二)應用與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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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多項組合練習、多球練習、多人陪打練習。

2. 分組競賽。

3. 戰術練習。

(三)羽球運動安全與欣賞

1. 羽球運動安全注意事項。

2. 比賽與欣賞。

(四)比賽規則簡介 參、桌球

一、教學目標:

(一)單元目標

了解桌球運動的基本動作動作要領及練習方法,並學會 桌球運動的基本動作與練習方法,最後讓學生對學習桌球運 動發生興趣認真練習。

(二)教學地點:室內桌球場。

二、教材內容:

(一)基本運動技術

1. 握拍及對牆擊球練習。

2. 各種擊球方式練習(發球、接發球、正手拍、反手拍推擋練 習等)。

3. 各種進攻方式練習(各種抽球、削球、旋球方式練習等)。

(二)應用與遊戲

1. 多球練習、多人陪打練習。

2. 分組競賽。

3. 戰術練習。

(三)桌球運動安全與欣賞

1. 桌球運動安全注意事項。

2. 比賽與欣賞。

(四)比賽規則簡介

桌球比賽規則 1 球臺

1.1 球臺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臺面,應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 274 米,寬 1.525 米,高地向高 76 釐米.

1.2 比賽臺面不包括球臺臺面的側面。

1.3 比賽臺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準球從離臺面 30 釐米高處落至臺面時,彈起高度應約23 釐米。

1.4 比賽臺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 2.74 米的比賽合面邊緣各有一 2 釐米寬的白色邊線,沿每個 1.525 米的比賽臺面邊緣各有 一條 2 釐米寬的 白色端線。

1.5 比賽臺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 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1.6 雙打時,各台區應由一條 3 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兩個相等的“半區”。中 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右半區的一部分。

(8)

2 球網裝置

2.1 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臺上的夾鉗部分.

2.2 球網應懸挂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 15.25 釐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 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15.25 釐米。

2.3 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臺面 15.25 釐米.

2.4 整個球網的底邊應儘量貼近比賽臺面,其兩端應儘量貼近網柱。

3 球

3.1 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 40 毫米。

3.2 球重 2.5 克。

3.3 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4 球拍

4.1 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4.2 底板厚度至少應有 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

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 0.35 毫米。

4.3 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 2 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 4 毫米.

4.3. 1”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 方釐米不少於10 顆,不多於 50 顆的平均密度分佈整個表面。

4.3. 2"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 超過2 毫米。

4.4 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 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4.5 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厚度均勻的一個整體。

4.6 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鮮紅色,另一面?黑色。

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4.7 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 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許使用。

4.8 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 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5 定義5.1“回合”:球處於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

5.2“球處比賽狀態”,從發球時,球被有意向上拋起前,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上的 一瞬間。到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

5.3“重發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5.4“一分”:判分的回合。

5.5“執拍手”:正握著球拍的手。

5.6“不執怕手”:未握著球拍的手。

5.7“擊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

5.8 "阻擋”:對方擊球後,處於比賽狀態的球尚未觸及本方台區也未超過比賽臺 面或其端線,即觸及本方運動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

5.9“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首先擊球的運動員.

5.10“接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

5.11"裁判員: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

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

5.13 運動員“穿或帶”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帶的任何物

(9)

品。

5.14 球從突出台外的球網裝置之下或之外經過,或回擊的球越過球網後又回彈 過網,均應視作已”超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5.15 球臺的“端線”包括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6 合法發球

6.1 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 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6.2 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 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 釐米。

6.3 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 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 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6.4 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臺面的水平面之 上。

6.5 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 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6 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 發球.

6.6.1 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 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 球員而不予判分

6.6.2 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 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6.6.3 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 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6.7 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 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7 合法還擊

7.1 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或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台區。

8 比賽次序

8.1 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兩者交替 合法還擊。

8.2 在雙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由發球員 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後,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 法還擊。

9 重發球

9.1 回合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9.1.1 如果發球員發出的球,在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此後成?

合法發球或被接發球員或其同伴阻擋。

9.1.2 如果接發球員或同伴未準備好時,球己發出:而且接發球員或其同伴均沒 有企圖擊球。

9.1.3 由於發生了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干擾,而使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合法還擊 或遵守規則。

9.1.4 裁判員或副裁判員暫停比賽。

9.1.5 在雙打時,運動員錯發,錯接。

(10)

9.2 可以在下列情況下暫停比賽:

9.2.1 由於要糾正發球、接發球次序或方位錯誤;

9.2.2 由於要實行輪換發球法;

9.2.3 由於警告或處罰運動員;

9.2.4 由於比賽環境受到干擾,以致該回合結果有可能受到影響。

10 一分

10.1 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下列情況運動員得一分:

10.1.1 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

10.1.2 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還擊;

10.1.3 運動員在發球或還擊後,對方運動員在擊球前,球觸及了除球網裝置以外 的任何東西;

10.1.4 對方擊球後,該球越過本方端線而沒有觸及本方台區;

10.1.5 對方阻擋;

10.1.6 對方連擊;

10.1.7 對方用不符合 1.4.3 條款的拍面擊球;

10.1.8 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兩使球臺移動;

10.1.9 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西觸及球網裝置;

10.1.10 對方運動員不執拍手觸及比賽臺面;

10.1.11 雙打時,對方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10.1.12 執行輪換發球法時,接發球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包括接發球一擊,完 成了13 次合法還擊。

11 一局比賽

11.1 在一局比賽中,先得 21 分的一方?勝方,20 平後,先多得 2 分的一方?勝方.

12 一場比賽

12.1 一場比賽應採用三局兩勝制或五局三勝制。

12.2 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 兩分鐘的休息時間。

13 發球、按發球和方位的選擇

13.1 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籤來決定,中簽者可以選 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13.2 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 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13.3 在獲得每五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

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20 分或實行輪換發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 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13.4 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 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 球給他的運動員。

13.5 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 同伴應成?接發球員

13.6 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 一方先得10 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13.7 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 一方先得10 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11)

14 發球、接發球次序和方位的錯誤

14.1 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 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 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的次序進行糾正,繼 續比賽。

14.2 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 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運動員應站的正確方位進行糾正,再繼續比賽。

14.3 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15 輪換發球法

15.1 如果一局比賽進行到 15 分鐘仍未結束(雙方都己獲得至少 19 分時除外),

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時間應雙方運動員要求,應實行輪換發球法。

15.1.1 當時限到時,球仍處於比賽狀態,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由被暫停回合 的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5.1.2 當時限到時,球未處於比賽狀態,應由前一回合的接發球員發球,繼續 比賽。

15.2 此後,每個運動員都輪發一分球,直至該局結束。如果接發球方進行了 13 次合法還擊,則判發球方失一分。

15.3 換發球法一經實行,該場比賽的剩餘部分必須繼續實行,直至該場比賽結束

肆、排球

一、教學目標:

(一)單元目標

了解排球運動的基本動作動作要領及練習方法,並學會 排球運動的基本動作與練習方法,最後讓學生對學習排球運 動發生興趣認真練習。

(二)教學地點:室內排球場。

二、教材內容:

(一)基本運動技術

1. 傳球練習(高手傳球、低手傳球)。

2. 各種擊球方式練習(扣球、發球、接發球等)。

3. 防守練習(防守腳步、攔網、跳躍練習等)。

(二)應用與遊戲

1. 多人分組練習。

4. 分組競賽。

5. 戰術練習。

(三)排球運動安全與欣賞

1. 排球運動安全注意事項(地板自我防衛動作教學)。

2. 比賽與欣賞。

(四)比賽規則簡介

排 球 規 則

(12)

一、比賽特性

1.排球比賽是由兩隊球員在以球網隔開的場地上進行比賽的一種團隊競技。

2.比賽的目標,是要將球擊球過網,使其落在對方球場的地面,並防止對方將球 擊落在本方球場地面,每隊有三次機

會將球擊回對區(攔網觸球除外)。

3.比賽是由發球開始:發球員擊球過網,展開雙方來回對擊,直到球落地出界、

或某隊未能合法將球擊回對區為止。

4.排球比賽中,球隊贏得一球即獲得一分(得球得分制),當接發球隊贏得一球 時,則該隊得一分並得到發球權。

二、比賽場地:比賽區域包括比賽球場和無障礙區域。

1.規格:比賽球場為 18 公尺×9公尺的長方形。四周至少有3公尺寬的無障礙區 比賽場地上方的空間,從地面算起

至少有7公尺以內不得有任何無障礙物。

2.發球區:發球區寬9公尺,位於端線之後(不包括端線)。在兩條邊線的假想 延長後方20 公分處,各劃一條長度

15 公分、垂直於端線的短線。兩條短線之間的區域為發球區,短線的寬度包括在 發球區內。發球區的縱深,直到無

障礙區內。

3.球網高度 :球網掛在中線垂直上方,男子網高 2.43 公尺,女子網高 2.24 公 尺。

球網高度應從球場中央丈量,球網兩端(邊線上方)的高度,必須相等,而且不 得超過規定高度兩公分以上。

三、參加人員

1.每一球隊最多包含十二名球員,一名教練,一名助理教練,一名運動防護人員 和一名醫師。醫師必須事先得到FIVB

國際排球總會的認可。

2.每一球隊可從十二名決定名單中選出一位登記為自由防守球員。

(13)

3.球員中自由防守球員之外,一名為球隊隊長,且須註明在記錄表上。

4.裝備:球員的裝備包括運動衫、短褲和球鞋。

5.運動衫、短褲及襪子必須全隊一致,且整齊及顏色相同。

6.隊長之胸前號碼下方應佩帶一條長 8 公分,寬 2 公分的帶子以資識別。

7.禁止穿著號碼不符規定或與同隊球員不同顏色的運動衫(自由防守球員除外)

8.裝備的更換:第一裁判可允許一名或一名以上的球員:

(1)赤足比賽。

(2)局與局之間或替補以後,更換汗濕的運動杉顏色、式樣及號碼與原來的相同

(3)天氣寒冷時,第一裁判可允球員穿著訓練服裝比賽,但全隊服裝顏色與樣 式必須相同(自由防守球員除外),並

配有合法的號碼經允許後球隊球員都必須依照辦理。

四、隊長:

1.比賽開始前,隊長應在紀錄表上簽字,代表球隊參與擲硬幣。

2.在比賽中,球隊隊長若在場上,便成為比賽隊長。當隊長未上場比賽時須由教 練或隊長本人指定另外一位,自由防

守球員之外的球員擔任比賽隊長職務,一直到隊長回到場上比賽或一局結束為止。

當比賽成為死球時唯有比賽隊長 有權向裁判要求:

(1)請求說明所引用規則的解釋。也可將隊友的要求或問題轉達給裁判員。若無 法被接受裁判的解釋,隊長必須立即

向裁判員提出異議,保留比賽後將異議記載在於紀錄表上要作為正式的抗議的權 利。

(2)依法請求比賽中止。

3.比賽結束時,隊長應:

(1)向裁判員致謝,並於記錄表上簽字以承認比賽結果。

(2)若其曾向第一裁判提出異議,可在記錄表上確認抗議的記錄。

五、教練:

1.比賽時教練坐在場邊指導其球隊打球,教練向第二裁判提出陣容單、暫停、替補 要求。

2.教練在比賽前登記或核對己方球員記錄表上的姓名與號碼並簽字。

3.每一局比賽前,他應將填妥並簽字之球員上場陣容單交給紀錄員或第二裁判。

(14)

4.在比賽中,他必須坐在最靠近記錄員的球員席上,但可暫時離開。

5.要求暫停或替補球員。

6.球隊成員得給予場上球員指導,教練可以在球員席前的無障礙區,自攻擊區延 長線後至熱身區之間站立或走動指導

但不得干擾或延誤比賽。

六、比賽形式

1.得分方式:(得一分)當球隊犯規時,裁判鳴笛,並依據下列規責處罰:

(1)如果有二次以上連續犯規發生,只算第一次犯規。

(2)如果雙方犯規同時發生,稱雙方犯規,該球不計,重新比賽。

2.犯規結果:犯規的結果,則失一分:

(1)若接球隊犯規,則發球隊得一分且繼續擁有發球權。

(2)發球隊犯規,則對隊得一分且得到發球權。

3.勝一局:第一局至第四局,先獲得 25 分並至少領先 2 分勝一局(第五局除 外)若比數24:24 時,則必須領先對隊

2 分為勝一局。(例 26:24、27:25)

4.勝一場

(1)獲勝三局之球隊為該場比賽的勝隊。

(2)若局數 2:2 時,在決勝局(第五局)之比賽,先獲 15 分並領先對隊 2 分 為勝。

(3)球隊未出場及陣容不完整

A.若球隊經由裁判員警告後仍拒絕出場,則宣布取消資格。以每局 0:25 及該場 0:3 的比數由對隊獲勝。

B.球隊無正當理由,於規定時間內不上場比賽,即予宣布缺席,其判結果以每局 0:25 及該場 0:3 的比數由對

隊獲勝。

C.若球隊陣容不完整以致該局或該場不能比賽時,則判該隊於該局或該場比賽失 敗。對隊即獲贏得該局或該場所

需的分數或分數與局數。未能完成比賽的球隊則維持其原得的分數與局數。

七、比賽程序

1.擲硬幣:賽前第一裁判執行擲硬幣決定第一局之發球權及場地權,若須進入決 勝局,第一裁判須再次進行擲硬幣的

(15)

選擇。在兩隊隊長樣前擲硬幣、優勝者可選下列之一:

(1)發球權或接發球權,

(2)選擇邊場地。輸隊只有另一選擇。

(3)若再隊先後進行賽前熱身,根據規則的規定,則兩隊同時可進行 6 分鐘或 10 分鐘之熱身時間。若兩隊先後進行熱

身,則選擇先發球的球隊先行開始。

2.球隊的上場陣容

(1)比賽時每隊必須始終保持六名球員在場比賽。

(2)每局開始決定之球員位置輪轉順序均須維持到該局結束。

(3)若球隊選擇登記自由防守球員,則自由防守球員的球衣號碼必須在第一局 時與6 位先發球員的號碼一同標示在陣

容單上。

.位置錯誤

1.當發球員擊球的瞬間,若有球員未按其規定位置站立,則該判球員犯規。

2.若發擊球時犯規,則以發球犯規先於位置錯誤論之,判發球犯規。

3.若發球員是擊球後的犯規,則判位置錯犯規。

 4.位置錯誤之判罰如下:

 (1)該隊失一球。

(2)球員應立即回到正確位置。

5.輪轉

(1)整局比賽的輪轉順序、發球順序、球員位置都依陣容單來決定。

(2)當接發球員取得發球權時,該隊球員必須依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2 號位置的球員輪轉到1 號位置發球,1

號球員則輪到6 號位置,依此類推)。

6.輪轉錯誤

(1)當接球未按照輪轉順序進行時,即為輪轉錯誤。而產生下列結果:

A.輪轉錯誤的球隊應判喪失發球權,並由對隊得一分。且擁有發球權。

B.改正輪轉順序。

(2)除此之外,記錄員應即判定犯錯的正確時間。犯規隊在錯誤期間所得的分數 均須取消,其對隊所得的分數則依

然有效。若無法確定錯誤間則分數不取消,僅判犯規球隊失一球。

7.球員替補:球員替補是指裁判員允許一名球員退場,並由另一名球員上場代替 其位置。

(1)替補限制

(16)

A.每隊每局最多可以准許有六人次替補,且同時可替補一名或多名球員。

B.每局開始上場的球員,僅可在該局中退場一次及再進場一次,但僅以回到原來 之比賽位置為限。

C.替補球員每局僅可上場一次,以替換開始上場的球員,同時該替補球員亦僅能 由原來被替補退場的球員所替換。

8.例外替換:

(1)球員受傷於無法繼續比賽時,應作合法之替補,如該隊已無合法替補之可 能,則可使用例外替補,且不受規則

規定之限制。

(2)例外替換是指不在場內之任一球員替補受傷之球員,但自由防守球員與其 交換球員除外,受傷球員不得再進場比

賽。

九、擊球的特性

1.可用身體任何部位。

2.擊球必須清晰,不可持球或拋球,球可反彈至任何方向。

3.球可觸及身體數個部位,須以同時觸及為原則。

十、犯規的擊球

1.四擊:球隊在擊球回對隊場區前觸球四次。

2.藉助擊球:在比賽區域內,以隊友或任何建造物之物體作為擊球的支撐。

3.持球:未能清晰的擊球而是用持球、擲球。

4.連擊:球員連續擊球二次或球連續觸及身體的數個部。

十一、觸網

1.球員無企圖擊該球或妨礙比賽而觸及球網或標誌竿,不視為犯規。

2.球員一旦擊球後,可觸及球網全長以外的網柱、繩子或其他物體,但不得妨礙 比賽。

3.若球被擊入網,並致使球網觸及對方球員,不作為犯規。

十二、發球:

(17)

係指後排右方球員在發球區內擊球使球進入比賽的動作。

1.發球順序

(1)在對隊球員攻擊前或攻擊時,球員觸及對方場地之空間的球。

(2)每局之第一次發球以後,發球球員依下列方式決定:

A.當發球隊贏得該球時,由原球員再發球。

B.當接發球隊贏得該球時,則由接發球隊獲得發球權並輪轉。由前排右的球員移 到後排右位置進行發球。

2.發球犯規:即使在對方位置錯誤的情況下,下列的犯規則成為換邊發球。

(1)發球員:

A.違反發球順序。

B.未按規定執行發球。

(2)擊發球後犯規:正當發球後,造成發球犯規的情況如下(除非是有球員位 置錯誤):

A.觸及發球隊球員或球未從網上垂直平面空間完全地通過。B.出界。C.從掩護上方 飛過。

3.發球後造成犯規和位置錯誤

(1)發球員發球犯規舜間(不當發球,輪轉錯誤等)同時對方越位,應判發球 犯規。

(2)反之,完成發球後該球失誤(出界、掩護等)則位置錯誤發生在先,應判位 置錯誤。

十三.攻擊:定義

1.除發球與攔網外,一切將球擊向對方場地的動作皆視為攻擊。

2.攻擊時,若觸球動作乾脆而球迅速離手,沒有持球或擲球動作,頂球是合法的 行為。

3.球完全通過球網的垂直面或觸及對隊球員的瞬間,便是完成攻擊動作。

4.攻擊得限制

(1)前排球員在自己的場地空間內,可在任何高度進行攻擊。

(2)在擊球起跳時,其單足(或雙足)不得觸及或越過攻擊線。

(3)而擊球後,可落入前區範圍。

(4)若在觸球的舜間,球的一部分低於球網線上緣,則後排球員也可在前區完 成攻擊。

(5)當對方發球,該球在本方前區且高於球網時,不得完成攻擊。

5.攻擊的犯規

(1)在對方場地的空間擊球。

(18)

(2)擊球「出界」

(3)後排球員在前區完成攻擊時,擊球的瞬間,球的整體高於球網上端。

(4)對方發過來的球,球在前區且球體在球網上端的空間時,球員完成攻擊動 作。

(5)自由防守球員將高於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

(6)自由防守球員在前區以高手手指傳球時,任何球員將高於網上端的球完成 攻擊。

十四.暫停及技術暫停

1.所有暫停時間為 30 秒:FIVB 世界性及正式比賽第一局至第四局所有暫停期間 60 秒,且每隊每局只能要求一次

暫停,另外有二次的技術暫停,當任何一隊先獲得8 分及 16 分時自動暫停。決 勝局(第五局)沒有技術暫停,每隊

只能要球二次暫停,時間各為30 秒。

2.所有暫停(含技術暫停)所有球員需回到靠近球員席之無障愛區。

3.球員替補

(1)替補必須在替補區內進行。

(2)替補的時間,只限於在紀錄表上完成登記替補及允許球員進、退場。

(3)請求替補時,球員必須靠近教練站立準備好進場。

(4)若球員未依上述情形準備,則不允許該次替補,並判罰該隊延誤比賽一次 。 FIVB 世界性及正式比賽中號碼牌用來作替補球員用。

(5)若教練作一人以上的替補時,請求時必須做出替補人次的手勢。此種情況下 必須以一對接一對的方式相繼替補。

十五、延誤比賽

1.延誤的類型:球隊以不當行為延緩比賽的恢復,稱為延誤比賽,包括:

(1)替補延誤時間。(2)指示恢復比賽後,延誤暫停時間。(3)請求非法替補

(4)重覆妨礙比賽非法的請求。

(5)球隊成員延誤比賽。

2.延誤的罰則

(1)延誤警告和延誤處罰的判罰屬全隊性的判罰。

(2)延誤處罰以全場累計。

(3)延誤處罰(警告)均須登記錄表上。

(19)

(4)一局中的第一次延誤比賽,應判為「延誤警告」

(5)同一場比賽中,同隊以任何成員第二次及以後的延誤比賽應處於以延誤判 罰,喪失一球。

(6)第一局前或局間的延誤處罰,應適用於下一局。

十六.交換場地

1.除了決勝局外,每局結束後球隊交換場地。其他隊職員則交換球隊席。

2.在決勝局中,一旦某隊取得 8 分時,應立即交換場地,同時球員位置應保持原 狀。若未能於正當時機交換場地,應於

發覺錯誤後立即交換。交換場地時應保留原比數。

十七.自由防守球員

1.自由防守球員於賽前必須用明顯線條標示於記錄表,號碼亦必須於第一局的陣 容單上標示。

2.自由防守球員的特殊規定:

(1)裝備:自由球員必須穿著與其他明顯不同顏色或不同樣式的比賽服。(並為 再指定之自由球員準備上衣)但必須像其他球員有號碼。

(2)比賽行為

A.自由防守球員可以和任何一位後排球員交換。

B.自由防守球員只能扮演後排球員的角色,並且不能將高於網上端的球擊向對區

(含場內及無障礙區)。

C.自由防守球員不得發球、攔網或試圖攔網。

D.自由防守球員於前區及延長區域內,使用高手手指傳球時,則隊友不得將對於 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

E.如果自由防守於後區以高手手指傳球時,則隊友可以任意擊球。

(3)球員交換

A.自由防守球員的交換不計為合法正常替補次數,其交換次數、對象不限,但其 退場必須和原球員相互交換,再交

換時必須經過一次死球。

B.交換時機須於發球之鳴笛前:每局開賽前第二裁判查驗陣容單之後,或在比賽 中成死球時。

C.自由防守球員不得發球、攔網或試圖攔網。

D.自由防守球員於前區及延長區域內,使用高手手指傳球時,則隊友不得將對於

(20)

網上端的球完成攻擊。

E.如果自由防守於後區以高手手指傳球時,則隊友可以任意擊球。

(4)再指定一名新自由防守球員:

A.指定自由防守球員受傷時,先經第一裁判的允許,教練得再指定一名當時在場 外的球員擔任新自由防守球員,受

傷自由防守球員不得再參與該場所剩下的比賽。

B.因此,再指定自由防守球員,在該場所剩下的比賽必須擔任自由防守球員職務。

伍、田徑

一、教學目標:

(一)單元目標

使學生對田徑運動有更深一步的了解,並學會田徑運動 的基本動作與練習方法,最後讓學生對學習排球運動發生興 趣認真練習。

(二)教學地點:室外田徑場。

二、教材內容:

(一)基本田徑運動技術

1. 各項運動介紹(短跑、中長跑、馬拉松、田類運動徑類運動、

全能運動介紹等)。

2. 各種項運動訓練方式介紹。

3. 基本自我訓練方式介紹與應用(瞬發力訓練、肌耐力訓練、

敏捷度訓練、柔軟度訓練等)。

(二)應用與遊戲

分組競賽(各項訓練以分組接力競賽實施)。

(三)田徑運動安全與欣賞

1. 田徑運動安全注意事項(運動傷害防護與急救)。

2. 比賽與欣賞。

(四)比賽規則介紹 陸、游泳

(一)單元目標

使學生不怕水喜歡水,更進一步了解游泳運動的基本動 作動作要領及練習方法,並學會游泳運動的各種動作與練習 方法,最後讓學生對學習游泳運動產生興趣認真練習。

(二)教學地點:室內游泳池。

二、教材內容:

(一)基本運動技術

1. 各項姿勢介紹(捷泳、蛙泳、養泳、蝶泳)。

2. 各種水上自救教學(漂浮、水母漂、抽筋自解等)。

3. 捷泳練習(腳部打水、手部划手、手腳配合、換氣等動作)。

(21)

(二)應用與遊戲

1. 水中尋寶、浮版練習。

2. 水中捉謎藏。

(三)水上運動安全與欣賞

1. 水上運動安全注意事項(熱身、抽筋自解、基本自我救生 及基本救生常識)。

2. 比賽與欣賞。

(四)比賽規則簡介 柒、體適能運動

(一)單元目標

讓學生了解體適能運動及練習方法,並學會體適能運動 基本練習方法,最後讓學生能靈活運動體適能運動方法,以 提昇學生自我的健康狀況。

(二)教學地點:室外場地。

二、教材內容:

(一)基本運動技術

1. 熱身操及柔軟操練習。

2. 體適能處方介紹。

3. 各種練習方式(重量訓練、長跑訓練、高山訓練等)。

(二)應用與遊戲

1. 音樂配合練習、以舞蹈代替訓練(有氧舞蹈)。

3. 自我成果及心得分享。

(三)體適能運動安全與欣賞

1. 體適能運動安全注意事項。

2. 影片欣賞。

捌、體操

(一)單元目標

了解體操運動的基本動作動作要領及練習方法,並學會 體操運動的基本動作與練習方法,最後讓學生對學習體操運 動發生興趣認真練習。

(二)教學地點:室內體操教室。

二、教材內容:

(一)基本運動技術

1. 各項體操運動介紹。

2. 地板動作練習(前滾翻、後滾翻、倒立練習等)。

3. 單槓運動練習(懸垂前後擺動、轉體上槓練習等)。

(二)體操運動安全與欣賞

1. 體操運動安全注意事項(熱身、護具介紹、護槓)。

2. 比賽與欣賞。

(四)比賽規則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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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七、應檢人於術科測試進行中,對機具設備、工具或材料有疑義者,應當場提出,由 監評人員處理;測試後對於成績如有疑義,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 則」第 54

七、應檢人於術科測試進行中,對機具設備、工具或材料有疑義者,應當場提出,由 監評人員處理;測試後對於成績如有疑義,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 則」第 54

(一) 若裁判過程中出現違反規則判決之抗議必須於該回合比賽

受補助單位於場地評鑑合格有效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絕

十七、申訴:申訴應以書面報告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名,並在該項比 賽結束成績公告後 30 分鐘內附保證金 5,000

競賽使用白色乒乓球 10 個、黃色 乒乓球 10 個、及網球一個,作為 拾取物。場地上並設置三個集球

(七) 重賽:若比賽進行中場地不符規定或有障礙物影響選手之權益,選手可提出重賽。是 否成立以審判委員會評估決定。. (八)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為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