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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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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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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招生學校(3/4)

代碼 學校 代碼 學校 代碼 學校 代碼 學校

104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211 正修科技大學 246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602 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5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225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247 東方設計大學 603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7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228 南開科技大學 249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604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09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232 美和科技大學 411 南亞技術學院 605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12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238 敏實科技大學 414 蘭陽技術學院 606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

113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239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415 黎明技術學院 607 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14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240 醒吾科技大學 417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609 育英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02 南臺科技大學 241 文藻外語大學 419 大同技術學院 610 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06 龍華科技大學 243 華夏科技大學 423 臺灣觀光學院 611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07 輔英科技大學 244 慈濟科技大學 502 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612 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209 弘光科技大學 245 致理科技大學 503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832 康寧大學

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各招生學校(計44校,其中9校為國立校院,35校為私立校院)

(依簡章公告為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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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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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完成學生報名檔案上傳國中集體報名系統後,列印報名表件

表一、報名人數統計表(繳費證明文件影本黏貼於此表) 表二、集體報名繳費清單

表三、集體免收報名費名冊(選繳) 表四、報名學生名冊

表五、報名學生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列表 表六、報名資料袋封面

肆、報名作業- 集體報名應繳報名資料(6/11)

17

(18)

肆、報名作業- 集體報名應繳報名資料(7/11)

學生報名表件彙整順序

Step 1 依集體報名系統列印之「報名學生名冊」

順序排序學生報名表

Step 2 先排序「特種生」報名表 黃色報名表 在前 再排序「一般生」報名表 白色報名表

Step 3 由集體報名系統列印出之「報名資料袋封面」做為封面

18

(19)

寄出報名表前檢查項目

 報名身分類別(一般生及大陸長期探親子女 白色報名表 、特種生 黃色 報名表)

 免試生基本資料如 准考證號碼、地址及電話等是否書寫完整、清楚

 黏貼身分證正面影印本

 國中學校出具「 110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 證明單」正本蓋妥學校戳章

 確認免試生及家長(監護人)皆已簽章

 具弱勢身分之免試生,是否已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留意文件有效期限)

 免試生報名之各項證明資料,是否皆已檢附並黏貼

肆、報名作業- 集體報名應繳報名資料(8/11)

尚未取得身分證者,可用健保IC卡正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19

(20)

確認報名手續

本會訂於110年5月25日(二)12:00起至5月27日(四)17:00前,開 放查詢是否完成報名手續,以確認各國中學校報名收件狀況。

報名進度查詢網址: https://www.jctv.ntut.edu.tw/u5/

如報名資料已寄送3-5日後,經查詢系統顯示為「未完成報名手 續」,請速電本會(02-2772-5333)。

肆、報名作業- 集體報名應繳報名資料(9/11)

20

(21)

國中學校老師於集體報名系統上傳報名 資料後,可於系統下載「報名資料檢 核表」,確認報名人數及繳費金額後,

再點選報名資料確認。

肆、報名作業- 報名費繳交說明(10/11)

學生報名作業費

50元/人 X 報名人數

(依報名學生人數計算)

一般生

(特殊境遇家庭)

300元/人

低收入戶

0元/人

檢附報名期間內有效之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中低收入戶

120元/人

檢附報名期間內有效之

「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失業戶子女

0元/人

檢附報名期間內有效之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 業給付證明文件」

各繳費身分報名費 應繳報名費

-

國中學校自留作業費

國中集體 報名費

21

(22)

1) 身分證明文件未於報名時一併提出或證明文件已過時效。

2) 110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 明單未加蓋國中證明戳章。

3) 未填寫110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或填寫錯誤。

4) 學校上傳報名資料電子檔與書面資料不符。

5) 報名表錯誤(特種生未使用特種身分生專用報名表或使用 北、中、南三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報名表)。

肆、報名作業- 集體報名提醒注意事項(11/11)

非常 重要

22

(23)

積分採計項目 積分上限 積分採計項目說明

志願序 (1~30) 26

每五志願順序為一級別: 第1-第5志願:26分、第6-第10志願:25分、第11-第15志願:

24分、第16-第20志願:23分、第21-第25志願:22分、第26-第30志願:21分

多元學 習表現

競 賽 7

15

簡章“國際、全國、區域及縣市"競賽項目:7-1分(同學年度同項競賽擇優1次採計)

採計期限:國中就學期間至110.5.14(含)前為限。

服務學習 15

1.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 2分,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 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 2分採計。

2.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滿 1小時 得 0.25 分。

技藝優良 3

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90分以上:3分、80分以上未滿90分:2.5分、 70分以上未滿80分:1.5分、60分以上未滿70分:1分,其成績應於國中就學期 間且至110.5.14(含)前為限。

弱勢身分 3

低收入戶:3分;中低收入戶、支領失業給付、特殊境遇家庭:1.5分 (符合一項即可)

均衡學習 21

三領域學習: 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7 分/ 領域( 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

國中教育會考 32

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 A++ 、A+ 、A 、B++ 、 B+ 、 B 、 C 6.4分、6分、5分、4分 、3分、2分、1分

寫作測驗 1

寫作測驗分六級分:6級分、 5級分、 4級分、 3級分、 2級分、 1級分 1分 、 0.8分 、 0.6分 、 0.4分 、 0.2分 、 0.1分

總積分【上限】 101

會考科目違規每扣1點,則扣該科積分0.15分, 至該科積分零分為止。

伍、成績採計與計算(1/6)

23

(24)
(25)

伍、成績採計與計算 多元學習表現(3/6)

多元學習表現 積分上限為15分,分項目為二大項

競賽(上限7分)

 競賽得獎應於國中在學期間且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含)前取得為限

 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項目以簡章所列項目為限。

 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政府主辦者為限,獲獎證明落款人:縣市為縣市長;

直轄市為市長或其所屬之一級機關首長。

服務學習(上限15分)

 採計學校服務表現: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2分,

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2分採計。除副班長、副社長,

其餘副級幹部皆不採計。

 校外服務學習時數: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滿1小時得0.25分。

 相關服務學習應於國中就學期間且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含)前取得為限。

競 賽 服務學習

25

(26)
(27)

伍、成績採計與計算 多元學習表現(4/6)

分項目 積分採計原則

國內競賽 區域及縣市競賽 1.同學年度同項競賽擇優1

次採計。

2.參賽者4人以上為團體。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 半計算。

3.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 政府主辦者為限,獲獎 證明之落款人在縣市須 為縣市長,在直轄市須 為市長或其所屬一級機 關首長。

4.競賽採計範圍以國中就 學期間至110年5月14日 (含)前取得為限。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六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6分 5分 4分 3分 3分 2分 1分

國際科技展覽及國際運動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7分 6分 5分

服務學習 學校服務表現 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2分,每學期至多2分 採計至110年5月14日(含)

服務學習時數 參加校內或校外(須服務證明)志工或社區服務,累積1小時得0.25分。前取得。

27

(28)
(29)

國中教育會考(上限32分)

分項目為「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

A 「精熟」科目A

++

每科得6.4分、A

+

每科得6分、A每科得5分

B 「基礎」科目B

++

每科得4分、B

+

每科得3分、 B每科得2分

C 「待加強」科目每科得1分

若違反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該各科目依違規情節不予列計等級或扣點,而該科目積分則 不予計分或每扣一點扣該科目積分0.15分,扣至該科目0分為止。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採計以110年度取得之成績為準。

寫作測驗(上限1分)

伍、成績採計與計算 國中教育會考(6/6)

6級分 5級分 4級分 3級分 2級分 1級分

1 0.8 0.6 0.4 0.2 0.1

29

(30)

(範例)

信義國民中學 陳同學 優先

免試入學報名 之積分證明單

陸、分發比序原則 (1/4)

就讀國中:信義國中 就 讀 國 中 代 碼 : 323505 班級: 9年3班 姓名: 陳筱玲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A234567890

比序項目 積分核算說明 單項

積分

比序 項目 積分

多元 學習 表現

競賽

2020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電腦科學科)3等獎(國際性競賽)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國中組)書法類優等(全國競賽)

新北市109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團體B組)弦樂合奏特優

(區域及縣市競賽)

7

15

服務 學習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滿 3 學期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 務,累計滿 27 小時

12.75

技藝優良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 85 分 2.5 2.5

弱勢身分 具 低收入戶子女 身分 3 3

均衡學習 健康與體育5學期平均成績 90 分 藝術與人文5學期平均成績 88 分

綜合活動5學期平均成績 75 分 21 21

合計 41.5

110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就讀國中學校戳章

30

(31)

註1:志願序積分係以級別 方式計算,並於免試 生完成選填登記志願 後,納入超額比序總 積分之主項目採計。

註2:陳同學未持有原住民 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加分比率以10%計算。

陸、分發比序原則 (2/4)

免試生超額比序總積分計算範例

陳同學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與採計積分表

陳同學以第2志願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之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表

31

(32)

陸、分發比序原則 (3/4)

陳同學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之一般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順序採計表

陳同學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特種身分生之同分比序項目積分順序採計表

比序順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同分比序

項目

+

比序積分 與級分

一般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 三等級四標示 級分

21 2.5 26 3 15 19.6 12.75 7 A+ B+ B A B+ 4級

比序順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同分比序

項目

+

特種身分

生加分

(加10%)

特種身分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 三等級四標示 級分

23.10 2.75 28.60 3.30 16.50 21.56 14.03 7.70 A+ B+ B A B+ 4級 註:陳同學未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加分比率以10%計算。

32

(33)
(34)

110年5月24日(一)10:00起至110年6月1日(二)17:00止

提供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練習版,供免試生事先熟悉操作介面流程或試填志願 順序。

本委員會將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期間,於本委員會網站置放「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系統操作手冊」供免試生下載參考使用。

本招生一律採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並於110年6月3日(四)10:00起至110年6月8日 (二)17:00止開放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本招生為全國一區,免試生可就招生學校各科(組)選填登記志願, 最多以30個 為限。

免試生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規定期間內,至本委員會網站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號或入出境許可證統一證號)」、「出生年月日」

及自行設定之「通行碼」後,即可登入系統進行選填登記志願。

柒、網路選填登記志願(1/2)

34

(35)
(36)

依照免試生分發順位之順序,再按免試生選填登記之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

一般生: 各校一般生科(組)名額,依一般生分發順位之順序錄取至額 滿為止;惟大陸長期探親子女為依選填之志願順序,達該科(組)一般 生之最低錄取標準者,依其分發順位順序僅限於該科組之「大陸長期探 親子女」招生名額下分發。

特種身分生: 依選填之校科(組)之志願順序,先以一般生身分與其他 一般生依一般生分發順位之順序,分發於該校科(組)之一般生名額,

至額滿為止;未以一般生身分獲分發錄取者,但若該校科(組)有該類 特種身分生外加名額,再以特種生身分及依其特種身分生分發順位之順 序,分發於該類特種身分生之外加名額,至額滿為止。

捌、分發方式(1/3)

36

(37)

捌、分發方式(2/3)

當分發順位相同時且招生名額不足分配時,以下列方式增額錄取:

增額人數以不超過該校科(組)招生名額之5%為原則;惟如增額人 數逾該校科(組)之招生名額5%,增額部分依免試生選填之志願序

,於招生名額5%以內依序錄取。

如經上述適當之處理後仍有超額情形,以增加名額錄取。

增額錄取之名額,報請教育部核准。

37

(38)

增額條件同上,假設免試生分發順位皆為第18者 5

位,依志願序順序, 1 位為招生名額內,另 3 位為增額

錄取 ;雖增額錄取超過5%,但因均為同一志願序,

故皆為增額錄取。

當分發順位相同,且招生名額不足分配時之釋例說明:

例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自動化工程科:招生名額 24

【最低錄取標準: 18 (分發順位)】

增額:24*5%=1.2 (名), 1.2 名無條件進位為增額 2 名,

假設免試生分發順位皆為第 18者 4 位,依志願序順序,

1 位為招生名額內, 2 位為增額錄取 ,故增額錄取2

名。

例二、同範例一,【最低錄取標準: 18 (分發順位)】

免試生

1~2 3名

分發順位

18 18 18 18 18

志 願 序

1 1 1 1 2

5%

5%

免試生

1~2 3名

分發順位

18 18 18 18

志 願 序

1 1 2 3

捌、分發方式(3/3) 增額錄取釋例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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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報到及放棄

依所錄取招生學校之報到規定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錄取資 格,錄取生不得異議。錄取生請務必詳閱所錄取招生學校「錄取生報到相關資訊」

之規定,或向所錄取學校查詢。

錄取生完成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錄取報到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110年6月15日(星期二)15:00前傳真並同 時以電話確認後,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錄取學校辦理。

錄取生已完成報到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參加本學年度其後高級中等學 校及五專各項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資格。

放棄 報到

未放棄

39

(40)

拾、報名表件填寫範例

40

(41)
(42)

請將學生「110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 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中,

已審核確認後之項目勾選

一般生報名表範例(白色)

已報考110年國中教育會考

未報考110年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 號碼

委員會填寫

委員會填寫

勾選黏貼在相關證 明文件黏貼表中之 證明文件

勾選是否報考110國中教育會考 並填寫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免試生完成報名作業

已 詳 實 檢 閱 國 中 提 供 之

「110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 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 積分證明單」內各項積分登 載正確,及所檢附之國中學 校積分證明單及各項證明文 件皆已符合簡章所列規定。

已詳閱簡章有關網路選填 登記志願之相關規定,同意 遵守在家長(監護人)陪同下,

於規定時間內共同完成網路 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出。

請報名免試生及 家長(監護人)簽章

42

(43)

一般生報名表範例(白色)

弱勢身分別限擇一勾選

(3)浮貼「弱勢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2)浮貼學歷或同等學力證明影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畢業證書影本

(4)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正本審核確認後,加蓋 學校章戳浮貼於此

(6)(7)競賽證明文件影本

(1)浮貼繳費證明影本 國中集體報名免貼

43

(44)
(45)
(46)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

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電 話:(02)2772-5333、2772-5182 傳 真:(02)2773-8881、2773-1722 網 址:https://www.jctv.ntut.edu.tw/u5/

E-mail: [email protected]

46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 先清查未測量名單

報名起日→開訓日期的 前一個月中午12:00 報名迄日→開訓日期的 前三天18:00. 2.若於報名截止後,因報名人數不足等問題,需調

未具備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帳號之教師請 e-mail 報名表格請於 109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17 時至 [email protected] 報名,研習報名確定 錄取者,統一於 109 年 1 月 20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報名方式:(免報名費)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

一、報名表(A4 紙張、附 2 吋正面脫帽相片 1 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本表

二、 學生報名參加者須請家長簽署同意書(如附件),正本由各校留存備 查;另請填妥個人資料授權書(如附件) ,正本請連同報名表郵寄至本 會。.. 三、 報名截止日期為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