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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得階層對創業決策影響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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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得階層對創業決策影響之研究

—臺灣社會變遷調查資料的 實證分析

林祖嘉 李明軒** 林姵宜

國立政治大學 經濟學系特聘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 政治經濟學系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 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碩士

本研究使用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所發布的2017 年「台灣社

會變遷基本調查」之資料,針對家庭所得背景對於創業決策的影響,以及家庭 所得階層與創業之間其他的交互影響進行實證探討。研究結果發現來自年少時 期越高所得階層的樣本成為創業者的可能性越大;而家庭所得階層越高的樣本 在創業時,越有可能選擇資本或技術密集度較高的專業產業。此外,創業對於 所得階層的流動有顯著的正向影響,顯示創業降低了所得階層的延續,有利於 所得階層的流動。

關鍵字:家庭所得階層、創業、階級流動、臺灣

✽ 作者非常感謝三位審稿人對於本文所做的建議。

✽✽通訊作者,E-mail: [email protected]

收稿日期:107 年 8 月 20 日;接受刊登日期:108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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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究問題與動機

旺盛的創業活動代表源源不絕的創意,能為經濟成長注入新動能、開發 新產業,為經濟活力的泉源(劉常勇、謝如梅, 2012;Drucker, 2014);同時,

創業活動亦為創造新工作機會的主要來源之一,能夠幫助解決失業問題( Tim- mons, 1994)。因此,創業議題不僅吸引了大量學者展開相關研究,近幾年 來許多面臨經濟成長減緩、亟欲尋找經濟新動能的國家也紛紛投入大量資源 鼓勵民眾創業,例如中國大陸喊出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口號,意圖 經由鼓勵創業、匯集創意以延續經濟成長的支撐;而我國自 2008 年以來亦 釋出了一連串的補助輔導與優惠政策,除了鼓勵網路、科技等新興產業之創 業,還著重所謂的臺灣特色,鼓勵民眾於服裝、小吃、餐飲、文創、觀光等 產業進行創業。

我國的創業活動一直很蓬勃,過去大量的中小企業是臺灣經濟奇蹟的主 要動力之一;直至近年,由於投資環境不若以往,我國的新創事業數出現趨 緩的態勢。根據歷次工商業普查的結果,民國 60 年至 80 年代我國企業家數 平均每年以 5%~7% 的速度成長,而民國100 年之後則降為平均每年以1%~

2% 的速度成長。表 1 報告了 2007 至 2016 年我國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的新創事 業密度,為便於比較,皆以新創事業數除以每千名 15 至 64 歲之人口數為新 創事業密度。自 2007 年以來,我國的新創事業密度挺過 2009 年金融海嘯所 導致的低潮,逐漸回穩至 5 左右,領先新創事業密度介於3 至4 之間的美國、

新創事業一直明顯低落的日本、韓國,並與 OECD 國家群的新創事業密度相 當;但與同屬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香港的新創事業密度相比,我國則遠遠 落在其後,新加坡的新創事業密度平均位於 7 至 9 之間,香港的新創事業密 度則最高,平均位於 20 至 30 之間,顯示我國的經濟活力仍有大幅進步活絡 的空間。

過去已有大量文獻研究我國民眾創業的決定因素,部分文獻專注於研究

家庭背景對於創業決策的影響。這些文獻發現我國早期的創業者多來自貧困

或中下家境的家庭,因為這些家庭無力投資於孩子的人力資本,使之缺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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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主要國家新創事業密度

新創事業密度(新創事業數╱每千名15 至 64 歲人口)

中華民國 新加坡 南韓 香港 美國 英國 日本 歐盟 OECD 國家群

2007 — 7.11 1.52 19.58 4.44 11.14 1.22 5.99 5.04 2008 4.05 6.63 1.43 18.98 4.20 9.17 1.11 5.42 4.38 2009 2.12 6.61 1.58 20.95 3.78 8.09 1.04 4.58 4.12 2010 4.71 7.35 1.69 26.50 3.85 8.92 1.08 5.14 4.21 2011 5.08 7.79 1.82 28.01 3.94 9.73 1.11 5.84 4.58 2012 4.91 8.04 2.03 28.12 4.16 12.90 1.15 5.77 4.73

2013 5.40 — — — 4.04 — — 1.67 1.67

2014 5.07 9.51 2.30 31.30 4.20 — 0.15 6.03 5.39 2015 5.23 8.50 2.50 26.10 4.50 14.60 — 6.70 6.10 2016 5.41 8.60 2.60 27.30 4.49 15.70 — 7.00 6.30 資料來源: 我國的資料取自行政院主計總處(2019)〈縣市政府統計資料庫〉「工商業概況」

中公司登記新設家數與商業登記新設家數;美國之資料來自於美國勞工部勞動普 查局資料(U.S.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2016);其他國家資料來源為世界銀行創 業調查資料庫(The World Bank, 2019);作者自行計算。

他更好的發展機會,故而創業的機會成本較中上所得階層為低,有靠創業向 上翻身的動機,創業行為偏向「被動為之」 (張金山, 1991;劉常勇,2002;

陳家聲、吳奕慧, 2007;廖瓊雯,2011)。在當時,配合政府所提出的「客 廳即工廠」的小本創業口號,以代工、製程產業為主的中小企業大量興起、

活躍。相反的,中上所得階層因較有能力投資於孩子的教育、培養孩子進入 專業領域,繼而取得地位高、收入穩定的職業,以致於創業動機不高。例如 王宏仁( 1999)指出,民國 50 年代公務人員的薪水很好且工作穩定,因此 可以吸引較高教育程度的人在政府機關工作;當時獲得公家單位工作的人沒 有任何的誘因跳出來自己創業。上述「被動為之」的創業被當今研究創業的 學者歸類為「需求導向型」的創業活動(劉常勇等, 2011)。

然而,近年來有學者觀察到我國民眾創業的類型已有明顯的轉變。隨著

經濟快速發展,多數民眾的經濟狀況顯著改善,國家亦能夠提供較完善的社

會保障機制,因此「被動為之」的創業模式漸少。相反的,出現了一批新型

態的創業者,這些創業者並非為謀生投入創業,而是看中市場機會,取而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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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順勢為之,例如近年來興起熱潮的網路科技公司、軟體設計公司、 APP 開發公司等,以及別具巧思的創意餐飲、休閒文化藝術服務等。此類創業被 學者歸類為「機會導向型」的創業活動(劉常勇等, 2011)。對於機會導向 的創業者而言,是否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家庭經濟是否能為其後盾、家庭背 景是否能夠為其創業提供資源連結,就顯得相當關鍵,例如中上所得家庭的 孩子成長過程中溫飽無虞,往往更有動機追求夢想、自我實現,包括創業,

而家庭所能夠提供的資金、人脈連結也往往較豐富。除此之外,在全球化浪 潮下,國際財團與國際品牌挾其豐沛的資金進駐各國,這些品牌裡面不乏零 售、餐飲集團,因此一般民眾要與這些大型超商、量販店、零售商、連鎖餐 飲等集團競爭,其難度乃是昔日所無法想像。這些因素都指向了在現今的經 濟社會環境下,選擇創業與否時,是否擁有足夠的資源支持可能已成為越來 越重要的關鍵。

因此我們設想家庭所得背景與創業決策之間不再是過去所發現的負向相 關,而有可能轉變為正向相關—來自高所得階層的民眾因資源條件較為充 沛,故較有可能選擇創業。更進一步觀察,在創業產業的選擇上,有無資源 的創業者所選擇的創業產業也可能不同:低所得階層者資源較為缺乏,因此 可能從事小本生意,選擇進入障礙較低的產業,例如餐飲業、民宿、傳統製 造業;而高所得階層者不論在資金或人脈連結方面都可能較為豐沛,因此較 可能選擇對技術、資金、人脈都要求較高的高進入障礙產業,例如新興科技 產業或專門知識之服務業。除此之外,過去文獻提出創業是社會階層向上流 動的主要管道之一,然而在創業環境轉變為「機會導向型」之後,若是較高 家庭所得階層者的創業機率較高,則創業是否如文獻中所述能夠帶來所得階 層的流動與翻轉,或者已演變為讓所得高者更高,這也是值得關注的議題。

過去研究我國民眾創業決定因素的文獻從創業者的人格特質、個人背景

(年齡、性別、教育、婚姻狀況、家庭價值觀、家庭所得階層)、工作經驗、

資金來源等面向分析創業動機。亦有一批文獻將創業者所面臨的環境因素整

理為「推」、 「拉」因素,認為「推」因(包括家庭收入不夠、工作難找、工

作挫折、經濟衰退等)推逼創業者選擇創業,呼應前述之「需求導向型」創

業,而「拉」因(包括自我實現、想創業、追求財富、市場機會、個人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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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吸引創業者選擇創業,呼應前述之「機會導向型」創業(陸小里, 2006;

廖瓊雯, 2011)。然而一來過去缺乏與創業相關的大型調查資料,因此文獻 多針對已創業者進行背景與創業動機調查,或針對學生進行創業意願調查,

較少利用兼有創業者與非創業者之調查資料所做之實證分析;二則大部分文 獻均將家庭所得階層視為背景變數,少有全盤的分析;三則研究家庭所得背 景與創業決策關係的文獻,其發現皆偏向個人家庭所得階層越低者,越有可 能創業,但本研究認為隨著「機會導向型」創業的增加,此負向相關或許有 所改變,因此本研究設定了三項研究目標:第一,以年代較新的大型家戶調 查資料來研究年少時期家庭所得階層對於個人創業決策的影響,以檢視家庭 所得背景對於創業決策的影響方向。第二,進一步分析來自不同家庭所得階 層的創業者選擇創業的產業與創業型態的異同,探討創業產業的選擇與型態 是否也受到家庭所得背景的影響。第三,檢視創業是否能夠帶來所得階層的 向上流動。

本研究使用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所發布的「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 (傅 仰止,2019)之資料來進行實證探討。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一共有五個調 查主題,逐年輪流調查各主題,我們選用 2017 年「社會階層」主題之調查 結果,因其包含個人歷年實際工作狀態、年少時期家庭所得階層、調查時點 家庭所得狀況,以及其他個人與家庭特徵之變數,適合用來驗證本文所提出 的研究主題。在此前幾輪的「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中,雖也有些年份的 調查提供類似的變數資料,然而其有關個人工作狀態的選項僅容許我們將樣 本區分為「受雇者」與「自營或雇主」 ,無法讓我們進一步判別屬於「自營或 雇主」者是自行創業或是繼承家中事業而來,因此無法正確定義出創業者。

而 2017 年「社會階層」主題之問卷調整了選項,讓我們得以明確定義出創 業者與非創業者,因此我們採用該年份的資料進行實證研究。過去有關創業 決策決定因素的研究多為在創業者中進行問卷調查、分析其背景,或是在學 生族群中進行創業意向調查,本研究則利用大型家戶調查資料定義出創業者 與非創業者的身分,繼而進行計量分析,為創業決策之決定因素提供另一種 來源的驗證。

隨著我國所得分配不均漸趨嚴重,社會階層分化,高所得階層與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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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層面對的經濟機會大不相同;本文意欲進一步研究民眾的創業決策是否也 因所屬貧富階層的不同而相異,以及創業是否提供階層向上流動的路徑。本 文的發現將可對既有文獻做出補充,對於貧富分化對人民生活的影響,以及 我國貧富階層所面對的創業環境,亦可有更深一層的了解。

貳、文獻回顧

過去已有大量的文獻研究創業的決定因素,這些文獻分別從創業者的人 格特質、個人背景(年齡、性別、教育、婚姻狀況、家庭價值觀、家庭所得 階層) 、工作經驗、資金來源,以及「推」、 「拉」因素等面向分析創業動機,

我們整理如下:

一、人格特質

許多研究主張人格特質是影響創業決策的重要原因。 Crant(1996)針對 181 位美國大學生進行創業意願調查,一半為大學部學生、無社會經驗,另 一半則為 MBA 學生、曾有社會經驗,發現具有主動性人格特質者對於創業 有較高意願。 Ardichvili et al.(2003)指出成功的創業家會懂得把握機會、發 掘機會,創業家的個性特徵包括樂觀、自律,以及具有創造力等特質。 Ko and Butler(2007)訪問香港科技業者,發現個人創造力在創業過程中扮演關鍵 且重要的角色,創新研究能夠開發新產品,使創業較容易成功。陳志遠等人

( 2007)調查我國創業家與企業經理人並進行量化分析,結果發現創造力對於 創業決策有顯著的正影響,當個人擁有較高的創造力,表示對環境機警程度 高,較易發掘創業的機會。胡夢蕾( 2008)針對國內技專院校餐旅管理相關 科系之學生做問卷調查,並採用量化分析,結果發現人格特質,包含外向性、

經驗開放性、親和性及嚴謹自律性均與創業意願有明顯正相關。蔡明田等

( 2008)針對臺灣地區中小企業及一般創業者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若創業

者越傾向內控型人格特質,抱持著「事在人為」的想法,對於創業的機會有

較高警覺性,則越有可能創業。高義芳與沈怡臻( 2009)針對社會企業進行

訪問,發現社會企業創業家的主要人格特質包含社會使命感、熱愛分享、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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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承擔責任、承擔風險、堅持倔強、樂觀積極和勇敢果斷等。 Gurel et al.(2010)針對土耳其及英國兩個國家的觀光系大學生做問卷調查,研究創 業特質及社會文化對創業意願之影響;結果發現土耳其學生擁有較低的個人 主義者意識,而英國學生擁有較高的個人主義者意識和較強的創新性( inno- vativeness)、冒險傾向(propensity to take risks),創業機率因此大幅上升。

二、個人背景

過去文獻指出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家庭教育、家庭所得 等皆對個人創業意願有一定程度之影響。 Crant(1996)針對美國 181 位大學 生與碩士生的研究發現,男性創業跡象大於女性,而教育程度越高者,創業 意願較高。 Wang and Wong(2004)調查 5,326 位新加坡大學生的創業意向,

發現女學生及成績越好的學生對於創業較無興趣。李儒宜( 1998)針對國內 創業家的調查發現,創業動機男大於女,創業者在排行上多為老大、婚姻狀 況多為已婚、創業年齡多介於 30 至 45 歲之間、父親多為自我創業者。楊敏 玲(1993)與王素彎(2001)皆發現,我國創業者主要學歷分布於高中、專 科與大學,研究所以上因具有一技之長、有穩定的工作,較不願意承擔創業 風險。陳家聲、吳奕慧( 2007)整理我國創業相關文獻,發現多數創業家創 業時已婚,顯示配偶是創業家最重要的支持來源,但亦有可能是創業家創業 時多半已屆適婚年齡,因此已婚比例甚高。

在家庭教育方面, Crant(1996)的研究指出,父母一方若為創業者,兒 女有較高的創業意願。 Agarwal and Upadhyay(2009)的研究顯示,家庭教 育對青年人的創業動機有極大影響,在家庭教育耳濡目染下,灌輸孩童創業 優良形象將增加其創業意願。 Gurel et al.(2010)針對英國與土耳其學生的 調查發現,若學生的家庭為創業家庭,則學生的創業意向顯著較高,而教育 對創業意向並沒有顯著影響。 Aslam et al.(2012)調查巴基斯坦的大學生,

結果發現家庭成員的創業經驗對學生創業意願有顯著影響,且曾接受創業教 育的學生比未接受創業教育的學生有更高的創業意向, Altinay et al.(2012)

亦發現擁有家族企業背景的人和擁有創新想法的人,有較高的創業意向,且

較有機會實現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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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針對我國家庭教育對於創業決策的影響方面,學者則強調我國固有的 職業價值觀對於創業動機的影響。例如張金山( 1991)指出過去我國的教育 觀念認為年輕人畢業踏出校園後面臨的選擇是就業、考研究所或出國深造,

各級學校人才培養的目標也以升學或就業為主,整個社會和家庭缺乏對孩子 創新精神與創業意識的培養教育;加上對社會傳統價值「士農工商」的優劣 偏好,以及在追求安定的氣氛下,社會普遍認可的職業多為公、教、醫、銀 行業與科學園區的工作等,家庭價值觀形塑了年輕一代的職業選擇。張金山

( 1991)針對在學大學生的調查發現,若父母之一為公教人員者,則多數對 創業不抱憧憬,除非是家族中有可供模仿的成功創業者,或是父母為自己經 營事業者,才會提高其創業意願。陳甦彰與宋明鴻( 2011)針對我國即將畢 業的大學生進行研究,發現臺灣大學生在社會價值觀因素影響下,男性的創 業意願高於女性,而家庭成員的創業經驗是學生創業意願的重要指標,有創 業經驗家庭的學生能獲得較多的創業知識與支持,因此創業意願較高;技職 體系又較普通大學的學生有較高的創業意願。李威龍( 2013)以兩岸創業者 為研究對象進行訪談,發現臺灣與中國的創業者就家庭環境而言,家庭成員 的創業經驗及支持對創業意願有正向影響。

在家庭所得方面,過去中外的研究多發現家庭貧困者創業意願較高。

Schöllhammer and Kuriloff(1979)彙整過去文獻,發現歐美地區創業者多屬 早年貧困者;我國的研究,包括劉常勇( 2002)、陳家聲和吳奕慧(2007)、

廖瓊雯( 2011)等針對創業者的調查,亦發現大多數創業者幼年家境貧困,

經濟不寬裕,因此有較高的創業動機與創業精神,希望透過創業向上翻身,

同時其創業的機會成本較中上階層者而言偏低,因此有較多的創業行為。然 而,相較於這些需求型的創業動機,晚近學者的研究開始出現不一樣的結果,

發現越來越多來自中高所得階層的創業者。例如 Wadhwa et al.(2009)針對 549 位分布於美國 12 個高速成長產業的創業者進行背景與創業動機調查,發 現 75.1% 的創業者來自於中高收入階層,而其創業最主要的動機包括創造財 富( build wealth)、實現心中的創意想法(capitalizing on a business idea)、喜 歡創業的過程與文化( the appeal of a startup culture)等。Stephan et al.(2015)

使用全球創業觀察( 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 GEM)調查 1,000 位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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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資料進行分析,發現有越來越高比例的創業者屬於機會導向型創業,例 如 2014 年有 66% 的受訪者回答其創業動機屬於機會型創業動機。Stephan 等人進一步發現來自高所得階層的創業者創業型態多屬機會導向型創業,因 為其家庭資源得以提供這些創業者更大的優勢以攫取市場機會;相反的,來 自低所得階層的創業者其創業型態多屬需求導向型。劉常勇等( 2011)整理 2010 年的 GEM 調查資料,發現在比較富裕的經濟體中,機會導向型的創業 活動通常佔整體創業活動的半數以上,尤其在北歐國家,改善型機會導向

( improvement & opportunity-driven)創業活動的比例又較其他地區更高。而 在我國方面, 2010 年的 GEM 調查資料則顯示我國新設創業者中有 28% 的創 業動機是屬於需求型導向,另有 48% 的新設創業者其創業動機是屬於改善型 機會導向,代表這些創業者不但是受到機會的驅使,而且還想運用這項機會 創造更多收入與實現事業成長目標。

三、工作經驗

許多文獻亦探討過去的工作經驗對於創業決策之影響。Lee and Tsang

( 2001)認為經驗是影響企業成長最重要的因素,對於潛在的企業家來說具有 實際的意義,在創業之前獲得相關的經驗是非常重要的。陳志遠等人( 2007)

觀察我國企業家,發現企業家擁有比其他人更早知道機會的能力,其能力來 自於先前的工作經驗。謝國雄( 1990)研究我國許多自立門戶的頭家,發現 其先前都有從事類似工作的經驗,熟悉了作業生產流程,再跳出來自己開店,

抑或是先為合夥股東,後來另起爐灶。劉以慧( 2012)訪談 6 組女性創業家,

發現如果以往有工作經驗與人脈,會成為創業時非常有利的助力。林玉娟與

李瑾葳( 2016)針對臺灣會計師做問卷調查,受訪者多數表示過去累積的生

活經驗,在不同時期會形成不同的概念,當自行出來執業時,過去的工作經

驗能轉化為創業的知識。蔡舒安與蔡淑梨( 2013)訪談臺灣一上市紡織公

司,指出其創辦人在創業前受過紡織工程相關教育,並在紡織相關產業任職

多年,繼而運用先前職場的人脈關係與工作經驗創立自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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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金來源

大量文獻指出創業所需之條件以資金最為關鍵,因為其他創業條件可以 用資金來解決。 Calvin(2002)提出要成為創業者,就必須募集資金,而且初 期資金是否能順利募集會影響後續營運籌資之進行,創業者需將募集資金視 為持續性流程。我國學者朱延智( 2009)、曾裕仁與李昭華(2012)等亦指 出籌措資金為創業關鍵之第一步,有適當資金創業比無適當資金容易成功。

我國創業相關研究指出,我國創業者創業初期之資金來源多為創業者本 身與其周遭關係人,因為風險因素較難取得金融機構之貸款,故創業初期的 資金絕大多數需要仰賴自身及親友之財富。例如劉原超主編( 2004)指出,

我國創業者籌措之資金多來自創業者或股東本身積蓄、短期借貸、房屋抵押 貸款或家人投資;朱延智( 2009)發現創業者向親友借款最普遍,因成本最 低且調度速度較快;溫肇東等( 2010)訪問 36 位在創業領域具代表性之專 家學者,發現臺灣在資金方面對創業者的支持相對不足,雖然整體資金市場 充裕,但由於新創事業風險太高,一般金融機構並不支持草創時期之投資 案,所以創業者大都依賴周遭關係人提供資金。

五、推、拉因素

另有一派文獻將創業者的各項創業動機以「推」、「拉」因素來詮釋。

Gilad and Levine(1986)整理出創業的拉式因素包含創業活動本身富有吸引 力、有機會獲利等;推式因素包含對於現有工作的不滿、失業和工作的挫 折, 「需求為發明之母」是創業推式理論最好的解釋。 Kirkwood(2009)觀察 推式因素包含個人或外部因素,且多是壞的條件,例如不滿現實工作、因應 世界環境變化、為了孩子換工作等;相反的,拉式因素則是具有吸引力的因 素,多數是想自立或金錢因素,而女性創業的自立因素高於男性。蔡明田等

( 2008)提出創業的推式動機為創業者認為凡事成事在天,努力不一定會有 好結果,而創業的動機往往是不滿於現任工作或是想尋求工作上的自由;拉 式動機為創業者相信凡事事在人為,傾向於因理想而創業。吳美連等( 2012)

發現職場新鮮人的創業較傾向拉式動機,因為本身的創業欲望形成創業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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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而拉式動機包括自我期許、想當老闆、提高社會地位等。林億玫與潘淑 滿( 2016)訪談 8 位微型創業的新移民進入勞動市場的動機,發現家計壓力 與追求個人主體性受阻是受訪者微型創業之主要推力,兼顧子女照顧和提升 收入則是微型創業之主要拉力;另一項發現是受訪者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導 致就業困難,形成創業推力。

統整各文獻中的推力因素,包括家庭收入不夠、不滿意工作薪水、很難 找到工作、需要彈性工時、家庭因素、工作挫折、工作缺乏前景、經濟衰退、

工作上受到不平等待遇與遭逢瓶頸等,而拉力因素包括追求獨立、自我實現、

想創業、追求財富、追求權力、市場機會、個人成長、追求成就、社會責任等。

六、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決策:重新檢視

綜觀過去文獻,對於創業者創業決策的決定因素已有詳細的分析,然而 我們發現:第一,過去國內文獻多屬針對已創業者進行背景調查,或對學生 進行創業意願調查,未曾使用兼有創業者與非創業者資料之大型家戶調查資 料進行計量實證檢視;第二,過去文獻多將家庭所得階層對於創業決策的影 響視為背景變數,較少有深入的分析;第三,過去文獻發現我國大多數創業 者來自低所得階層,然而隨著機會導向型創業活動的興起,高所得階層的孩 子成長過程中生活不虞匱乏、理想性較高、人力資本較充足,家庭所能提供 的資源與連結亦較豐富,理論上在機會導向型的創業活動中較有優勢。因此 本文的出發點即在於重新檢視家庭所得背景對創業決策的影響,驗證兩者之 間的關係是否有別於以往。接下來,本文進一步分析不同所得階層創業者選 擇創業產業的異同,檢視是否高所得階層者偏向進入障礙較高的產業,而低 所得階層者偏向進入障礙較低的產業;此外,我們也檢視創業型態,例如是 為公司型態或是為獨立工作者型態,與所得階層間的關係。最後,本文探討 創業者於創業後所得階層的流動情形,以了解創業是否提供了階層向上流動 的路徑。

過去文獻中有部分與本文研究議題相關者,探討不同產業的創業進入障

礙,例如謝國雄( 1990)深度訪談我國的製造業工廠,發現資本密集和技術

密集的產業較少有「黑手變頭家」的機會,因為這些產業所需的資本和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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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多,不是一般作業員可觸及並效仿的。 Ko and Butler(2007)針對科技業 者進行深度訪談,提出堅實的知識背景及廣大的社交網絡是在科技業中創業 成功非常重要的元素。相反的,童天良( 2007)觀察我國原住民的創業選 擇,發現原住民創業多選擇低成本產業,例如衣飾工藝類,一來因其較能表 現原住民不同的文化特色,再則其製造技術相對容易,進入障礙較低。林億 玫與潘淑滿( 2016)整理國內外研究,發現女性從事微型創業的類型大都屬 銷售或服務業,如美容、美髮和餐飲業,她們對國內新移民女性進行類似調 查,發現新移民女性的創業同樣集中於進入障礙較低的餐飲與美容服務業。

另外,亦有研究指出創業為階層流動的管道之一,例如林宗弘( 2015b)

研究我國階級不平等問題,發現工人階級或其子女可透過儲蓄或貸款創業成 為資本家,或透過高等教育與企業內部訓練升遷而成為專業技術與管理人 員,因此創業與教育是資本主義社會中兩個重要的階級流動管道。

本研究利用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傅仰止,2019)中「社 會階層」主題之調查資料來進行實證探討,分析個人家庭所得背景對於創業 決策的影響,繼而統整不同所得階層的創業產業選擇、創業型態與創業後所 得階層流動的情形。本研究的發現將能幫助我們更加了解貧富差距對於人民 生活的影響。

參、資料與研究方法

一、資料來源

本文使用中央研究院人社中心所發布之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

查」(傅仰止, 2019)中「社會階層」主題調查結果進行實證研究。這份調

查為橫斷面資料,調查樣本為臺灣地區(不含福建省金門縣和連江縣)具本

國國籍且設有戶籍,年齡介於 20 歲(含)至 70 歲之一般民眾,樣本數量為

1,917 人。此前幾輪的「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中,雖然有部分調查亦提供

樣本工作狀態、家庭所得階層與其他背景變數等資料,但這些調查的選項設

計僅允許我們將樣本區分為「自營或雇主」與「受雇者」,而無法進一步將

身為自營或雇主的樣本區分出到底是屬於自行創業還是繼承家業。 2017 年

(13)

的調查則調整了問卷的設計,讓我們得以定義出真正選擇創業的樣本。

二、基本資料分析

我們針對調查資料做了以下初步分析。首先解釋變數定義。

㈠ 變數定義:創業者

此調查詢問受訪者過去至今每一份工作的經歷,針對每一份工作皆詢問 當時的工作屬性,選項包括:

1. 為自己工作,有雇人 2. 為自己工作,沒雇人 3. 幫家裡事業工作 4. 受雇於政府機關 5. 受雇於公營企業

6. 受雇於公營轉民營企業 7. 派遣職員

8. 臨時工、兼差、計時工與部分時間工作者 9. 家庭代工

10. 其他受雇於私人企業 11. 國防役╱研發替代役

若是該樣本的工作經歷曾屬於或目前屬於選項 1 或 2,我們就將其定義為有 過「自營或雇主」的經歷。接下來我們進一步使用問卷中的輔助題:「請問 您是怎麼找到這個工作或職務」,若是回答「自行創業」,我們就將該樣本定 義為「創業者」,代表其曾經有過創業的經歷,或是目前身為創業者;而其 餘回答「進入家裡事業」,或是並未有過「自營或雇主」經歷的樣本則視為 非創業者。然而,由於農林漁牧業之自營或雇主,多繼承家中田地、林地、

養殖場等資本,嚴格來說屬於繼承性的自營工作者,並非自行創業;為避免

可能的混淆情況,我們將從事農林漁牧業的樣本刪除,僅使用從事工業及服

務業的樣本來做估計。

(14)

㈡ 變數定義: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我們使用受訪者 15 歲時的家庭所得階層為我們的主要解釋變數。受訪 者創業時點的家庭所得背景可能與成長時期的家庭所得背景已有不同,然而 成長時期家庭所得背景培養出的生活態度、激發出的創業想法、獲得的人力 資本、累積的家庭人脈連結,都較創業時點的家庭所得影響更長久、更深 遠,因此我們採用年少時期的家庭所得階層來代表受訪者的家庭所得背景變 數。調查問題選項包括:

1. 比一般家庭好很多 2. 比一般家庭好一點 3. 與一般家庭一樣 4. 比一般家庭差一點 5. 比一般家庭差很多

我們將其數字轉置,用來代表受訪者年少時期的家庭所得階層,數字 1 至 5 分別代表所得最低階層、所得次低階層、所得中等階層、所得次高階層與所 得最高階層。

㈢ 變數定義:調查時點所得階層

此調查請受訪者自評目前的社會地位及收入階層,由 1 到 10,1 為最下 層, 10 為最上層。為了能夠與受訪者年少時期之家庭所得階層相互比較,我 們將回答 1、2 者定義為所得最低階層,3、4 為所得次低階層,5、6 為所得 中等階層, 7、8 為所得次高階層,9、10 為所得最高階層,相對應於前項家 庭所得之五個階層。

㈣ 資料分析

表 2 整理樣本年少時期所得階層與創業決策之間的關聯。我們可以看到

前四個所得階層的創業比例並沒有太大的差別,最低所得階層的創業比例為

18.89%,次低所得階層的創業比例為 17.35%,中等所得階層的創業比例為

(15)

2:年少時期所得階層與創業決策之關聯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1(最低) 2 3 4 5(最高)

非創業人數 176 262 641 363 49

創業人數 41 55 132 73 18

創業比例 18.89% 17.35% 17.08% 16.74% 26.87%

資料來源: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所得階層」主題調查(傅仰止,2019);

作者自行整理。

17.08%,次高所得階層的創業比例為 16.74%;而最高所得階層的創業比例 則明顯較高,為 26.87%,顯示年少時期所得階層較高的樣本中,有較高比 例成為創業者。

接下來表 3 整理了創業者的創業產業選擇。我們將創業者所選擇的產業 分為工業與服務業,工業又依照資本與知識密集程度區分為傳統工業與資訊 電子工業,而服務業亦依照資本與知識密集程度區分為一般服務業與專業服

3:創業者創業產業選擇

產  業 人數 佔比

工業 71 21.39%

 傳統工業 68 20.48%

 資 訊電子工業(包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

及光學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製造業) 3 0.90%

服務業 261 78.61%

 一般服務業 239 71.99%

 專 業服務業(包括金融中介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

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建築、工程服務及技術檢 測、分析服務業、建築物及綠化服務業、法律及會計 服務業、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專門設計服務業、其 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教育服務業、創作及藝 術表演業)

22 6.63%

資料來源: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所得階層」主題調查(傅仰止,2019);

作者自行整理。

(16)

務業。依據經濟部之定義,資訊電子工業屬非傳統製造業,包括電子零組件 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製造業,因此我們將其 列為一組,而剩餘之傳統製造業與工業列為一組。服務業方面,依據行政院 主計總處所發布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 M 大類為專業服務業,我們 再加入其他數個亦較為專業的服務業,包括金融中介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 業、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教育服務業、創作及藝術表演業等,將其列 為專業服務業,其餘之產業則歸類為一般服務業。

1

由表 3 可看出大多數創業者的產業選擇是服務業,尤其是一般服務業,

其佔比為 71.99%,這可能與一般服務業的進入障礙較低有關;一般服務業 包含了零售業、餐飲業等一般民眾小本創業時會選擇的產業,其資金需求、

技術需求都相對較低。另外有 20.48% 的樣本選擇傳統工業為創業產業;技 術需求相對較高的專業服務業佔比為 6.63%,比例相對較低;而技術與資本 需求皆高的資訊電子工業,其佔比只有 0.90%。此表格顯示出民眾選擇創業 產業的確會受到各產業進入障礙高低的影響。

表 4 則將創業者的創業型態分為公司負責人與獨立工作者兩種型態,統 計其分布。根據調查問卷的定義,公司負責人意指職位是老闆,但無參與實 務工作,而是以監督、管理員工為主要工作,大企業或小公司負責人皆在此 類別。而獨立工作者亦為老闆,但有參與實務工作,經營型態包括個人、獨 立包商或工作室等,在本研究中大多數此類樣本仍有雇用員工或助手。

從表 4 我們可以看出絕大多數的創業型態是屬於獨立工作者,此類樣本

1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普查行業範圍〉及〈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所載,傳統工業包括食 品製造業、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 業、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 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家具製造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資源回收業、

營建業;資訊電子工業包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電力設 備製造業;一般服務業包括批發業、零售業、陸上運輸業、郵政及快遞業、餐飲業、就業 服務業、旅行業、博弈業、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個人及家 庭用品維修業;專業服務業包括金融中介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 務業、建築、工程服務及技術檢測、分析服務業、建築物及綠化服務業、法律及會計服務 業、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專門設計服務業、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教育服務業、

創作及藝術表演業(行政院主計總處,2006; 2016)。

(17)

4:創業者創業型態分布

創業型態 人數 佔比

公司 19 5.79%

 公司負責人:製造業 7 2.13%

 公司負責人:營建業 2 0.61%

 公司負責人:批發及零售業 3 0.91%

 公司負責人:餐飲和旅館業 3 0.91%

 公司負責人:金融保險不動產業 1 0.30%

 公司負責人:個人服務業 1 0.30%

 公司負責人:其他未分類產業 2 0.61%

個人、包商或工作室 309 94.21%

 獨立工作者:工業製造業 68 20.73%

 獨立工作者:零售餐飲業 88 26.83%

 獨立工作者:商業服務業 45 13.72%

 獨立工作者:個人服務業 87 26.52%

 獨立工作者:專業服務業 21 6.40%

資料來源: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所得階層」主題調查(傅仰止,2019);

作者自行整理。

註: 工業製造業獨立工作者包括從事各種工業、製造業之獨立包商,例如營建木工、金屬製

造銲接、水電工、食品製造等;商業服務業獨立工作者包括各種銷售、採購、經紀、文 書處理等從業人員;個人服務業獨立工作者包括美容美髮、按摩、國術推拿、攤販、街 頭餐飲小吃、個人照護、清潔等從業人員、計程車及貨車駕駛等;專業服務業獨立工作 者包括各種軟硬體工程師、設計師、會計師、翻譯口譯、商業顧問等。

佔所有創業者的 94.21%,其中零售餐飲、個人服務業等又為最大宗,佔比 為 26.83% 與 26.52%;工業製造業等獨立包商的比重亦高,為 20.73%;而 技術要求較高的專業服務獨立工作者比重則最低,為 6.40%。另一種創業型 態—公司負責人僅佔 5.79%,顯示創業能夠發展成較大規模之公司或企業 比例較低。

表 5 整理創業與所得階層流動之間的關係。非創業者與創業者年少時期

的家庭所得階層平均分別為 2.89 與 2.91;調查時點的所得階層顯示非創業者

與創業者都經歷了階級向上流動,平均值分別來到 2.97 與 3.06。創業者階級

流動的程度較大,家庭所得階層平均提升了 0.15,非創業者的所得階層則提

(18)

5:創業與階層流動之關聯

家庭所得階層(平均值)

年少時期 調查時點 階層流動

非創業者(N=1,502) 2.89 2.97 +0.08

創業者(N=322) 2.91 3.06 +0.15

資料來源: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所得階層」主題調查(傅仰止,2019);

作者自行整理。

升 0.08。此資料初步顯示創業似乎帶來較大的階級流動。

表 6 分別整理了父親為創業者與父親為非創業者之樣本的工作型態,以 了解創業家庭的階層複製情況。從表中可以看到父親為創業者的樣本中,有 10.6% 進入家裡事業工作,直接延續了家庭階層;有 16.8% 選擇自行創業,

與父輩同樣屬於自營或雇主的階層;另有 72.6% 的樣本則是受雇於公、私部 門。這代表約有接近 3 成的樣本延續了「創業階層」的工作型態。而在父親 為非創業者的樣本中,有 3.4% 進入家裡事業工作,可能為家族中其他成員 所創立之事業;有 12.9% 選擇自行創業;另有 83.7% 的樣本受雇於公、私部 門。這些數字顯示在父親為非創業者的樣本中,屬於「創業階層」工作型態 的比例約僅 1.5 成,較父親為創業者之樣本低了一半。

詳細的變數定義與敘述統計報告於表 7。

6:樣本自身工作型態與父親工作型態之分布

樣本自身工作型態

父親為創業者之樣本

(N=781)

父親為非創業者之樣本

(N=893)

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自行創業 131 16.8% 115 12.9%

進入家裡事業 83 10.6% 30 3.4%

受雇於政府或公營事業 80 10.2% 104 11.6%

受雇於私人企業 487 62.4% 644 72.1%

資料來源: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所得階層」主題調查(傅仰止,2019);

作者自行整理。

(19)

7:變數定義與敘述統計

變 數 定  義 平均值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創業者 非創業者:0,創業者:1 0.177 0.381 0 1

創業產業選擇 一般產業:0,專業產業:1 0.078 0.268 0 1

創業型態 獨立工作者:0,公司或企業:1 0.060 0.238 0 1

年少時期所得 階層

受訪者自評15 歲時家庭所得階

層,1 為最低,5 為最高

2.900 1.017 1 5

訪問時點所得 階層(主觀)

受訪者自評受訪時點個人所得階 層,1 為最低,5 為最高

2.985 0.850 1 5

訪問時點所得 狀況(客觀)

受訪者受訪時點之年家戶總所得 組別

9.858 5.414 1 26

年齡 受訪者受訪時點的年齡 45.116 14.797 20 72

性別 男:0,女:1 0.468 0.499 0 1

受教育年數 接受正式教育年數 12.665 3.806 0 23

教育程度 受訪者教育程度:

 國中 0.127 0.333 0 1

 高中 0.034 0.181 0 1

 專科 0.473 0.499 0 1

 大學 0.168 0.374 0 1

 研究所以上 0.085 0.279 0 1

父親工作 受訪者15 歲時父親的工作型態:

 公部門 0.145 0.352 0 1

 自行創業 0.457 0.498 0 1

資料來源: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所得階層」主題調查(傅仰止,2019);

作者自行整理。

三、研究方法

㈠ 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決策

我們以 probit model 估計下式,以估計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決策之間的 關係:

Pi

(創業者

=1)≈α+β1

∙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i+γ ∙ Zii

( 1)

其中

ε~N(0, 1),被解釋變數為創業者,衡量樣本是否曾經創業,或目前正在

創業,主要解釋變數為樣本年少時期家庭所得階層。

(20)

Z 為控制變數群,我們參考過去文獻,並檢視所使用之資料庫中可用變

數的選擇後,控制了受訪者的年齡、性別、受教育年數,以衡量個人基本背 景對於創業可能性的影響。控制變數也包含樣本父親的工作型態—屬於公 部門、私部門,或自行創業,以捕捉父親工作所衍生之家庭職業價值觀對於 創業可能性的影響。控制變數亦放入受訪者出生年之虛擬變數,以控制不同 出生年份可能面臨的世代差異。最後,控制變數還包含樣本所居住地之虛擬 變數—屬於都會核心區、工商市區、新興市鎮、傳統產業市鎮、低度發展 鄉鎮,或是高齡偏遠鄉鎮,此地區變數讓我們得以控制樣本所處地區之經濟 發展程度與經濟活動多寡對於其創業可能性的影響。

2

㈡ 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產業選擇

接下來,我們使用選擇創業的樣本來估計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產業選擇 之間的關係。然而,僅使用創業者的樣本進行估計,可能會產生因樣本自我 選擇所導致的偏誤( sample selection bias),故我們參考 Van de Ven and Van Praag(1981)的建議,採用 Heckman correction method 來處理此種 probit model with sample selection,以取得一致估計值。我們由(1)式自我選擇式的 估計結果來估算 inverse mills ratio(λ, lambda),繼而將 λ 納入下式成為解釋 變數之一,用以控制樣本選擇的問題:

3

產業選擇

i

(一般產業、專業產業)≈

α+β ∙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i+γ ∙ Zi+δ ∙ λii

( 2)

我們假設

ε~N(0, 1),以 probit model 估計(2)式。被解釋變數為創業產業選

2  「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歷次調查皆利用集群分析法簡化樣本的特性。在地區方面,該 調查根據各鄉、鎮、市的商業人口百分比、工業人口百分比、15 至 64 歲人口百分比、65

歲及以上人口百分比、專科及以上教育等級人口百分比、人口密度等6 個項目,將樣本中

所包含的358 個鄉、鎮、市分成 6 個集群:都會核心區、工商市區、新興市鎮、傳統產業

市鎮、低度發展鄉鎮,以及高齡偏遠鄉鎮。本研究使用此6 個集群來代表樣本所在地區的

經濟發展程度。

3 此二階段估計法所得之估計式並不為一致估計式(consistent estimators),然而 Nicoletti and Peracchi(2001)證明當自我選擇式與主迴歸式的誤差項之間並無相關時,此二階段估計式 為一致。由於我們的估計結果顯示樣本並不存在自我選擇的問題,因此(2)、(3)式之估計係 數皆具有一致性。

(21)

擇,包括一般產業與專業產業兩種產業選項;一般產業包括在表 3 中所定義 的傳統工業與一般服務業,專業產業則包括資訊電子工業與專業服務業。此 二產業代表了進入障礙相對不同的兩種產業,一般而言,專業產業所需的資 金投入或技術資本較一般產業為高,我們以此估計式檢視家庭所得階層的高 低是否會影響創業者選擇的產業類別。於此式我們控制了樣本的年齡、性 別、受教育年數與所居住地之虛擬變數。

㈢ 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型態發展

接下來,我們使用選擇創業的樣本,以 probit model 估計下式,以估計 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型態之間的關係,在估計時我們亦將 inverse mills ratio

λ)納入解釋變數之一,用以控制樣本選擇的問題:

創業型態

i

(公司、獨立工作者)

≈α+β ∙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i+γ ∙ Zi+δ ∙ λii

( 3)

其中

ε~N(0, 1),被解釋變數為樣本創業之創業型態,這亦可視為創業的發

展狀況,即是否成為較大規模之公司或企業,或維持獨立工作者之狀態。我 們估計( 3)式以捕捉創業型態的種類是否受到樣本所得階層之影響。於此式我 們控制了樣本的年齡、性別、受教育年數與所居住地之虛擬變數;另外,因 為不同產業可能有各自較為普遍的創業型態,故我們亦控制了產業別:工業 與服務業。

㈣ 創業與家庭所得階層流動

最後,我們使用所有樣本估計創業是否帶來階層流動。我們參考經濟發 展領域文獻的做法,以樣本調查時點的家庭所得階層(現時所得階層)為被 解釋變數,以樣本年少時期的家庭所得階層(初始所得階層)為解釋變數,

來估計所得階層延續的情形及影響因素。

4

我們採用最小平方法估計下式:

4 衡量創業對階層流動影響的另一個方法是估計下式:

Pi(所得階層向上流動=1)≈α+β ∙ 創業者i+γ ∙ Zii

被解釋變數為「所得階層向上流動」,可經由比較受訪者年少時期的所得階層及調查時點的

所得階層產生,若是所得有向更高階層移動,則其所得階層向上流動之變數值為1,反之則

(22)

調查時點所得階層

i=α+β1

∙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i2

∙ 創業者

i

3

∙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 創業者

i+γ ∙ Zii

( 4)

被解釋變數為樣本在調查時點的家庭所得階層,解釋變數包括:年少時期家 庭所得階層,其係數

β1

衡量初始所得階層對於現時所得階層的解釋能力,可 以捕捉到所得階層延續的情形,

β1

若為正,代表所得階層繼續延續,

β1

若為 負,則代表所得階層呈現流動翻轉。而為了進一步了解創業是否對所得階層 延續的情況產生影響,我們將創業變數(創業者) ,以及年少時期家庭所得階 層與創業者的交乘項亦納入解釋變數群中,「創業者」用以衡量創業對樣本 現時所得階層的解釋能力,兩變數的交乘項則用以捕捉創業對於所得階層延 續的可能影響。在納入交乘項之後,所得階層延續程度的總影響因素包括:

所得階層延續程度 =∂

∂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調查時點所得階層 =β

13

∙ 創業者

β3

的估計值將可以說明創業對於所得階層延續程度的影響,其值若為正,代 表創業促進所得階層的延續,其值若為負,則代表創業減少了所得階層的延 續,或帶來所得階層的翻轉和流動。

除了主觀的現時所得階層,我們亦尋找客觀數據來衡量受訪者現時之所 得階層;在 2017 年「所得階層」主題調查中,有詢問受訪者受訪時點的家戶 全年總收入,包含全家人之工作收入、兼業收入、獎金與利息收入、紅利或 股息、政府津貼給付、房租收入、退休金等,將總收入由低至高分為 26 級。

我們採用此變數作為受訪者調查時點之客觀所得衡量,以此變數估計第( 4)

式,與主觀所得階層之估計結果做一對應比較。

肆、估計結果與討論

一、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決策

表 8 列出了家庭所得階層對創業決策影響的估計結果,表中同時列出了

為 0。然而使用此方法的主要問題在於最高所得階層已無向上流動的空間,故所有來自最

高所得階層的樣本此變數值皆為0,無法區分該樣本是否經歷階層向上流動,使得估計結

果可能產生偏誤。因此我們採用(4)式來估計創業對於階層流動的影響。

(23)

8:創業決定因素估計結果(probit model)

被解釋變數:創業者

(創業者:1,非創業者:0)

被解釋變數:創業者

(創業者:1,非創業者:0)

(1)係數 (2)邊際影響 (3)係數 (4)邊際影響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0.069**

(0.037) 0.117**

(0.009) 0.051*

(0.030) 0.126*

(0.006)

年齡 0.008

(0.012) 0.002

(0.003) 0.012

(0.011) 0.003 (0.002)

性別 −0.419***

(0.078) −0.105***

(0.019) −0.403***

(0.079) −0.099***

(0.019)

受教育年數 −0.038***

(0.012) −0.010***

(0.003)

教育程度:國中 0.326**

(0.150) 0.080**

(0.036)

教育程度:高中 0.026

(0.229) 0.007 (0.056)

教育程度:專科 0.213

(0.143) 0.052 (0.035)

教育程度:大學 −0.164

(0.175) −0.041 (0.043)

教育程度:研究所以上 −0.483**

(0.223) −0.119**

(0.055)

父親工作:自行創業 0.162**

(0.085) 0.040**

(0.021) 0.156*

(0.086) 0.039*

(0.021)

父親工作:公部門 −0.017

(0.124) −0.004

(0.031) −0.016

(0.125) −0.004 (0.030)

地區:工商市區 −0.113

(0.109) −0.029

(0.028) −0.121

(0.110) −0.031 (0.028)

地區:新興市鎮 −0.121

(0.108) −0.031

(0.028) −0.139

(0.109) −0.036 (0.028)

地區:傳統產業市鎮 −0.229*

(0.140) −0.056*

(0.033) −0.278**

(0.142) −0.067**

(0.033)

地區:低度發展鄉鎮 −0.047

(0.149) −0.012

(0.039) −0.067

(0.150) −0.017 (0.038)

地區:高齡化偏遠鄉鎮 0.100

(0.291) 0.027

(0.083) 0.066

(0.295) 0.018 (0.082)

樣本出生年份虛擬變數 有 有

樣本個數 1,629 1,629

pseudo R2 0.095 0.107

log-liklihood −729.40 −719.65

資料來源:本研究。

註1:統計顯著水準 ***p<0.01, **p<0.05, *p<0.1;括號中數值為標準誤差。

註2: 教育程度之對照組為「國小及以下」,父親工作之對照組為「私部門」,地區之對照組

為「都會核心區」。

(24)

probit 模型之估計係數(coefficients)及邊際影響效果(dx/dy)。

估計的結果顯示年少時期所得階層對於創業決策的影響為正,第( 2)行中 年少時期家庭所得階層的邊際影響效果為 0.117,統計上顯著,顯著水準5%,

代表年少時期所得階層每增加一單位,樣本成為創業者的機率上升 11.7%;

而在第( 4)行使用較詳細教育程度變數的估計結果中,年少時期所得階層的邊 際影響效果 0.126 亦為正,統計上顯著,代表年少時期所得階層每增加一單 位,樣本成為創業者的機率上升 12.6%。這些結果顯示來自年少時期越高所 得階層的樣本,日後成為創業者的可能性越大。

此估計結果驗證了本文的觀察:隨著創業環境的改變,越來越多機會導 向型的創業活動出現,一批存有理想性的創業者看中市場機會而欲攫取之,

此時若有來自家庭在資金、人脈連結上的資源,便較有可能開啟創業之路;

此外,在全球化、財團化的激烈競爭環境中,有家庭背景資源支持的創業亦 較有機會成型。

在控制變數部分,估計結果顯示,年齡對於樣本是否創業過並無顯著的 影響,由於估計式中所放入的年齡變數是樣本受訪時點的年齡,此結果說明 不一定較年長的樣本就有較大可能成為創業者,可見有意創業者不受年齡的 限制。性別變數則有顯著的負影響,女性身為創業者的機率顯著小於男性,

性別的邊際影響在兩條估計式中分別為 −0.105 和 −0.099;我們推論社會賦 予女性的傳統角色設定與女性較弱勢的社經資源,可能導致女性在創業時面 臨更多的限制,以致於創業的可能性不若男性。受教育年數對於創業決策的 影響為負、顯著,第( 2)行中的邊際影響為 −0.010,統計顯著水準 1%,表示控 制了其他變數之後,教育程度越高的樣本越不可能成為創業者;第( 4)行使用 較詳細教育程度變數的估計結果中,則顯示創業可能性最高者為國中教育程 度者,其邊際影響為 0.080,而擁有大學及研究所以上學歷者的創業可能性 明顯較低,大學學歷、研究所以上學歷的邊際影響分別為 −0.041、−0.119,

後者統計上顯著,顯著水準 5%。此估計結果與過去文獻的發現一致,教育

程度越高者,找到理想工作的可能性越大,創業的機會成本越高,因此越不

可能創業。在父親的職業方面,估計結果顯示相對於父親在私部門工作的樣

本,父親於公部門工作的樣本創業可能性略低,在第( 2)行、第(4)行中的邊際

(25)

影響皆為 −0.004,然兩者在統計上並不顯著;相反的,父親為創業者的樣本,

其創業的可能性則明顯較高,第( 2)行中的邊際影響為 0.040,第(4)行中的邊 際影響為 0.039。此結果與過去文獻的發現一致,顯示父親本身為創業者,

其後代可能受到父執輩價值觀的影響,本身亦追求創業;相反的,若父親本 身為受雇員工,尤其是公部門受雇員工,因家庭可能較習於安定的環境,對 於創業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容忍度較低,故其後代創業的可能性較低。地區變 數的估計結果顯示創業者所在地區,相對於都會核心區,其餘地區的創業可 能性較低,邊際影響效果多為負,尤其傳統產業市鎮的邊際影響為統計上顯 著;此結果顯示都會核心區的商業機會可能較多,因此創業可能性較高。

二、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產業選擇

接下來表 9 列出了創業者的家庭所得階層對其創業產業選擇之影響的估 計結果,此表報告了 probit 模型的估計係數及邊際影響效果。

首先我們觀察到 lambda 的估計結果在統計上並不顯著,說明當我們僅 使用創業者的樣本來估計創業產業選擇時,並無顯著的樣本自我選擇偏誤存 在。接著,從表 9 的估計結果我們可以看出,樣本年少時期的家庭所得階 層,對樣本選擇專業產業相較於一般產業的機率有顯著的正向影響,例如第

( 2)行年少時期所得階層的邊際影響為 0.015,代表年少時期所得階層每增加 一單位,樣本創業選擇專業產業的機率較選擇一般產業的機率上升 1.5%,

越有可能選擇專業產業;第( 4)行使用較詳細教育階層變數的估計結果亦相當 類似,年少時期所得階層對創業產業選擇的邊際影響為 0.016,統計顯著水 準 5%,代表年少時期所得階層每增加一單位,樣本創業選擇專業產業的機 率較選擇一般產業的機率上升 1.6%。

這些發現呼應了本文之假說:年少時期家庭所得階層較高者,可能因擁 有的資金、技術或人脈網絡資源較豐沛,故較可能選擇進入障礙高的產業;

而年少時期家庭所得階層較低者,因為資源有限,故較可能選擇進入障礙較 低的產業。

在控制變數部分,第( 2)行性別變數的邊際影響為 −0.097,第(4)行性別變

數的邊際影響為 −0.085,兩者皆為統計上顯著。這代表相對於男性而言,女

(26)

9:創業產業選擇估計結果(probit model)

被解釋變數:創業產業選擇

(專業產業:1,一般產業:0)

被解釋變數:創業產業選擇

(專業產業:1,一般產業:0)

(1)係數 (2)邊際影響 (3)係數 (4)邊際影響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0.119**

(0.041) 0.015**

(0.007) 0.141**

(0.043) 0.016**

(0.007)

年齡 0.035

(0.033) 0.004

(0.004) 0.028

(0.033) 0.003 (0.003)

性別 −0.790*

(0.344) −0.097*

(0.049) −0.739*

(0.327) −0.085*

(0.042)

受教育年數 0.121**

(0.054) 0.015**

(0.006)

教育程度:國中 0.064

(0.559) 0.007 (0.064)

教育程度:高中 1.146

(0.859) 0.131 (0.175)

教育程度:專科 −0.003

(0.573) −0.000 (0.065)

教育程度:大學 0.838

(0.678) 0.096 (0.078)

教育程度:研究所以上 1.616**

(0.808) 0.185**

(0.092)

地區:工商市區 −.099

(0.332) −0.015

(0.048) −0.197

(0.345) −0.024 (0.043)

地區:新興市鎮 −0.572*

(0.352) −0.063*

(0.039) −0.461

(0.358) −0.049 (0.039)

地區:傳統產業市鎮 −0.131

(0.464) −0.019

(0.064) −0.085

(0.476) −0.011 (0.062)

地區:低度發展鄉鎮 −0.173

(0.444) −0.024

(0.059) −0.166

(0.462) −0.021 (0.056)

地區:高齡化偏遠鄉鎮 0.455

(0.669) 0.089

(0.156) 0.676

(0.686) 0.134 (0.173)

lambda 1.311

(1.785) 0.162

(0.221) 1.278

(1.720) 0.146 (0.197)

樣本個數 318 318

pseudo R2 0.162 0.222

log-liklihood −73.40 −68.16

資料來源:本研究。

註1:統計顯著水準 ***p<0.01, **p<0.05, *p<0.1;括號中數值為標準誤差。

註2:教育程度之對照組為「國小及以下」,地區之對照組為「都會核心區」。

(27)

性創業時選擇專業產業的機率較低,換言之,女性創業者較男性創業者更可 能選擇一般產業為創業產業。此估計結果與目前社會上的觀察一致,許多女 性在創業時選擇相對容易進入的產業,且多為微小資金創業,例如零售業、

服務業,包括食品餐飲、服飾配件、美容藥妝等皆是女性創業時較可能選擇 的產業(張仁家、林欣儀, 2014;林億玫、潘淑滿,2016)。受教育年數的估 計結果顯示其邊際影響為 0.015,統計上顯著,說明教育程度越高的創業者 選擇專業產業的可能性越高;而第( 4)行中詳細的教育程度變數則顯示,研究 所以上學歷的創業者選擇專業產業的機率明顯較其他教育程度創業者為高,

其邊際影響效果為 0.185。地區變數的估計結果顯示相對於都會核心區,其 他地區創業者選擇專業產業的可能性較低,其邊際影響多為負,這可能是因 為對於專業產業產品或服務的需求多集中於都會區,因此都會核心區較多此 類創業者。

三、家庭所得階層與創業型態

表 10 列出了創業者的家庭所得階層對其創業型態之影響的估計結果,

表中同時報告了 probit 模型的估計係數及邊際影響效果。

首先我們觀察到 lambda 的估計結果在統計上並不顯著,說明當我們僅 使用創業者的樣本來估計創業型態時,並無顯著的樣本自我選擇偏誤存在。

我們繼續觀察到家庭所得階層對於樣本創業型態並無顯著的影響,其邊際影 響效果雖然皆為正,但統計上並不顯著。相反的,創業型態是為公司或獨立 工作者,卻非常明顯受到產業別及樣本受教育年數的影響。產業別中工業的 邊際影響效果在( 2)、(4)行中分別為 0.165 與 0.161,統計顯著水準皆為 1%,

表示創業產業屬於工業者,其型態成為公司或企業的機率顯著較高,而服務

業創業者則偏向獨立工作者型態。樣本受教育年數對於創業型態的影響亦為

正、顯著,其邊際影響在( 2)行中為 0.024,統計顯著水準 1%,表示教育程度

越高的創業者,其創業型態越有可能成為公司或企業;第( 4)行中的估計結果

進一步顯示,學歷為國中、高中、專科、大學的創業者,其創業型態較有可

能成為公司或企業。此結果隱含著控制了其他因素及產業別之後,教育程度

高的創業者較有可能擴充其事業成為較大規模的公司或企業。而研究所以上

(28)

10:創業型態估計結果(probit model)

被解釋變數:創業型態

(公司或企業:1,獨立工作者:0)

被解釋變數:創業型態

(公司或企業:1,獨立工作者:0)

(1)係數 (2)邊際影響 (3)係數 (4)邊際影響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0.025

(0.063) 0.002

(0.006) 0.027

(0.058) 0.003 (0.006)

年齡 0.004

(0.015) 0.000

(0.001) 0.019

(0.013) 0.002 (0.001)

性別 −0.093

(0.273) −0.009

(0.026) −0.499*

(0.240) −0.046*

(0.026)

受教育年數 0.125***

(0.023) 0.024***

(0.002)

教育程度:國中 0.444**

(0.209) 0.048**

(0.023)

教育程度:高中 0.587**

(0.294) 0.064**

(0.032)

教育程度:專科 0.596***

(0.208) 0.065***

(0.023)

教育程度:大學 0.455*

(0.262) 0.049*

(0.028)

教育程度:研究所以上 0.102

(0.347) 0.011 (0.038)

產業別:工業 1.725***

(0.172) 0.165***

(0.017) 1.697***

(0.173) 0.161***

(0.017)

地區:工商市區 −0.055

(0.154) −0.006

(0.016) −0.114

(0.153) −0.012 (0.016)

地區:新興市鎮 −0.153

(0.151) −0.015

(0.015) −0.202

(0.151) −0.021 (0.015)

地區:傳統產業市鎮 0.082

(0.211) −0.009

(0.021) −0.168

(0.210) −0.017 (0.021) 地區:低度發展鄉鎮 −0.466**

(0.243) −0.038***

(0.017) −0.509**

(0.245) −0.042**

(0.017) 地區:高齡化偏遠鄉鎮 −0.373

(0.478) −0.032

(0.032) −0.398

(0.484) −0.035 (0.033)

lambda −0.561

(0.778) −0.053

(0.074) −0.212

(0.712) −0.020 (0.067)

樣本個數 1,810 1,810

pseudo R2 0.198 0.208

log-liklihood −330.45 −326.12

資料來源:本研究。

註1:統計顯著水準 ***p<0.01, **p<0.05, *p<0.1;括號中數值為標準誤差。

註2: 教育程度之對照組為「國小及以下」,產業別之對照組為「服務業」,地區之對照組為「都

會核心區」。

(29)

學歷的邊際效果並不顯著,或許是因為其創業專業程度更高,故偏向獨立工 作者型態,例如個人診所、專業事務所,或是音樂工作室等。

地區虛擬變數的估計結果顯示,相對於都會核心區,其他地區的創業型 態成為公司或企業的機率皆較低,此結果在低度發展鄉鎮尤為顯著,其邊際 影響效果在( 2)、(4)行中分別為 −0.038 與 −0.042,統計顯著水準分別為 1%

與 5%。

四、創業決策與所得階層流動

表 11 列出創業是否影響所得階層流動的估計結果。第(1)行列出主觀現時 所得階層的估計結果,第( 2)行列出客觀現時所得階層的估計結果;為了便於 比較,表中所列之係數皆為標準化係數( beta)。

從估計結果我們可以觀察到年少時期家庭所得階層、是否為創業者、教 育程度皆與現時所得階層有顯著的相關。這三個在過去文獻中最常被用來解 釋所得階層的變數,在我們的估計結果中,相關程度最大的為教育程度,受 教育年數對於主觀與客觀現時所得階層的影響係數分別為 0.345 與 0.376;繼 而為年少時期所得階層,其對於主觀與客觀現時所得階層的影響係數分別為 0.158 與 0.137;最後為是否身為創業者,其對於主觀與客觀現時所得階層的 影響係數分別為 0.017 與 0.086。

這些結果顯示:第一,來自較高所得階層的樣本在成年後仍舊比較可能 成為較高所得階層,代表所得階級複製與延續的情形在我國社會仍然存在;

第二,教育與創業提供了得以成為較高所得階層(或是維持在較高所得階 層)的途徑,此與過去的文獻發現一致。

而我們所關心的創業對於所得階層流動的影響,年少時期所得階層與創 業者的交乘項,其估計係數在第( 1)、(2)行中皆為負、統計上顯著,分別為

−0.022 和 −0.070,顯示創業對於所得階層的複製有抑制的作用,此抑制的作 用不論我們是使用主觀或客觀現時所得階層來衡量皆為穩固。若以第( 1)行的 估計結果為例,主觀所得階層的延續狀況可以表示為:

所得階層延續程度 =0.158−0.022 ∙創業者

(30)

11:創業與所得階層流動估計結果(OLS)

被解釋變數:

訪問時點所得階層(主觀)

被解釋變數:

訪問時點所得階層(客觀)

(1)標準化係數 (2)標準化係數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0.158***

(0.042)

0.137***

(0.149)

創業者 0.017*

(0.032)

0.086*

(0.519)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

創業者 −0.022**(0.014) −0.070*(0.173)

年齡 0.112***

(0.003)

0.051**

(0.010)

性別 −0.097***

(0.075)

−0.001 (0.273)

受教育年數 0.345***

(0.012)

0.376***

(0.043)

地區:工商市區 0.020

(0.109)

−0.076***

(0.392)

地區:新興市鎮 −0.038

(0.107)

−0.033 (0.381)

地區:傳統產業市鎮 0.057**

(0.137)

−0.026 (0.481)

地區:低度發展鄉鎮 0.023

(0.149)

−0.124***

(0.552)

地區:高齡化偏遠鄉鎮 −0.014

(0.304)

−0.021 (1.226)

樣本出生年份虛擬變數 有 有

樣本個數 1,771 1,325

adj. R-squared 0.150 0.094

資料來源:本研究。

註1:統計顯著水準 ***p<0.01, **p<0.05, *p<0.1;括號中數值為標準誤差。

註2:教育程度之對照組為「國小及以下」,地區之對照組為「都會核心區」。

數據

表 1:世界主要國家新創事業密度 新創事業密度(新創事業數╱每千名 15 至 64 歲人口) 中華民國 新加坡 南韓 香港 美國 英國 日本 歐盟 OECD 國家群 2007 — 7.11 1.52 19.58 4.44 11.14 1.22 5.99 5.04 2008 4.05 6.63 1.43 18.98 4.20 9.17 1.11 5.42 4.38 2009 2.12 6.61 1.58 20.95 3.78 8.09 1.04 4.58 4.12 2010 4.71 7.35 1.69 26
表 2:年少時期所得階層與創業決策之關聯 年少時期所得階層 1(最低) 2 3 4 5(最高) 非創業人數 176 262 641 363 49 創業人數   41   55 132   73 18 創業比例 18.89% 17.35% 17.08% 16.74% 26.87% 資料來源: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所得階層」主題調查(傅仰止,2019); 作者自行整理。 17.08%,次高所得階層的創業比例為 16.74%;而最高所得階層的創業比例 則明顯較高,為 26.87%,顯示年少時期
表 4:創業者創業型態分布 創業型態 人數 佔比 公司 19 5.79%  公司負責人:製造業 7 2.13%  公司負責人:營建業 2 0.61%  公司負責人:批發及零售業 3 0.91%  公司負責人:餐飲和旅館業 3 0.91%  公司負責人:金融保險不動產業 1 0.30%  公司負責人:個人服務業 1 0.30%  公司負責人:其他未分類產業 2 0.61% 個人、包商或工作室 309 94.21%  獨立工作者:工業製造業 68 20.73%  獨立工作者:零售餐飲業 88 26.83%  獨
表 5:創業與階層流動之關聯 家庭所得階層(平均值) 年少時期 調查時點 階層流動 非創業者( N=1,502) 2.89 2.97 +0.08 創業者( N=322) 2.91 3.06 +0.15 資料來源:  2017 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之「所得階層」主題調查(傅仰止,2019); 作者自行整理。 升 0.08。此資料初步顯示創業似乎帶來較大的階級流動。 表 6 分別整理了父親為創業者與父親為非創業者之樣本的工作型態,以 了解創業家庭的階層複製情況。從表中可以看到父親為創業者的樣本中,有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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