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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高中生活科技科課程綱要草案的規劃理念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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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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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高中生活科技科課程綱要草案的規劃理念與特色

* 朱益賢 *臺灣師大工業科技教育學系副教授 現行高中生活科技科課程標準,係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修訂並經教育部公 布,至今已在普通高級中學已經實施多年。但近年來,我國的政治經濟情勢、世 界局勢、自然生態環境、以及社會教育文化各方面均有巨大變遷,再加上日新月 異的科技發展,使得我們必須重新省思科技教育在高中階段,所需扮演的角色和 功能,以使我們的高中生能夠適應現在與未來科技化的社會。正當著手進行普通 高中生活科技科綱要修訂工作之際,教育部秉持教育延後分化之世界潮流,銜接 現行九年一貫課程,針對普通高中、綜合高中、高級職業學校及五專前三年之不 同學校類型,開始規劃後期中等教育的共同核心課程,培養此教育階段學生之共 同基本素養。在此時空環境之下,生活科技科課程綱要修訂專案小組與修訂委員 需要針對「普通高中生活科技科課程綱要」與「後期中等教育生活科技科核心課 程」同時進行修訂工作,這也使得設計高中生活科技課程時,在架構上有了不同 既往的規劃。 再者,依據教育部高中課程總綱的規定,生活科技應於高中第一、二學年 實施,且學生要修習「生活科技」與「家政」課程共八個學分,但是,每位學生 又至少要修習二學分的「生活科技」和二學分的「家政」。換言之,學生在升上 高三之前,修課會有下列三種可能的情形:(1) 學生修「生活科技」二學分和「家 政」六學分,(2) 學生修「生活科技」四學分和「家政」四學分,(3) 學生修「生 活科技」六學分和「家政」二學分。各校在排課時只需要符合上述一種情形即可, 他們可依據學校的師資、設備、特色、以及學生的興趣,來彈性安排課程。因此, 生活科技課程綱要修訂專案小組與修訂委員需要針對「高中生修習生活科技課 程,至少二學分,至多六學分」的情況下,來思考新的課程架構。 此外,在八十四年教育部公佈「高中生活科技課程綱要」時,其實也就是 取代了原本的「工藝教育課程」,當時高中工藝教師受到了很大的衝擊,多年來 他們透過不斷的進修轉型,改變了教學的重點、內容、方法,也發展了許多有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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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教學活動,逐漸適應並達成生活科技教育的理念,轉型為生活科技教師。因 此,現職的高中生活科技教師期望在進行新課程綱要修訂之時,在授課內容上不 宜再做過多的調整,以免讓他們多年努力所發展的教材無用武之地。這也使得生 活科技課程綱要修訂專案小組與修訂委員,在重新規劃課程架構之時,必須顧及 現職教師的感受以及原課程的延續。 綜合以上三點考量,專案小組與修訂委員經過多次討論,提出「2+2+2」 以及「2+4」的概念,來架構生活科技的課程。這「2+2+2」的概念,是為了 讓普通高中學生能夠修習生活科技二學分、四學分或六學分。「2+4」的概念, 則是提供「核心課程二學分」,與「進階課程四學分」,以達到既能符合後期中等 教育共同核心課程的理念,培養此教育階段學生基本的科技素養,又能銜接九年 一貫生活科技學域,在課程內容上達到加深加廣的要求,請參見表一。 表一 新修訂高中生活科技的規劃概念 課程別 最高可 修學分 學生可能 修課學分數 主題 課 程 內 容 核心課程 2 學分 2 學分 科技與生活 適用於普通高中、綜合高中、高級職業學校及 五專前三年。 內容涵蓋了科技教育中,高中階段學生所適合 學習的科技素養內容, 進階課程 4 學分 0 學分、2 學分、 或 4 學分 科技的範疇 目前僅用於普通高中。 可選擇之課程內容: 傳播科技(二學分)、營建科技(一學分)、 製造科技(一學分)、運輸科技(一學分)、 動力與能源(一學分) 共六學分。 各校從上列課程中彈性搭配,從中選擇 0 學分、2 學分或 4 學分授課。 規劃概念 2+4 2+2+2 在此課程架構之下,專案小組與修訂委員開始進行草案細部內容的修訂工 作,參照了現行高中生活科技科課程標準、教育部新擬定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總 綱、歷年來科技教育之相關研究結果、以及世界各國科技教育的課程,草擬了課 程綱要草案內容。再經過多次的修訂委員會議、專家諮詢會議、聯席會議,對草 案內容審慎修訂。此外,也舉辦北中南東四區的分區公聽會,以及透過網際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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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詢社會各界意見,再參酌教育部委託專家審查後所提供的意見,再次修訂草案 的內容,最後才將課程綱要草案的修訂工作完成。 此次新修訂生活科技課程綱要的主要特色如下: 一、目標方面: 1. 新修訂之課程目標除保留原課程標準目標之全部精神外,強調培養學生善用 科技知能以解決相關問題之能力的目標。 2. 新修訂之課程目標內,增列學生需理解科技、科學與社會三者互動關係。 3. 新修訂的課程目標中除協助學生理解科技外,還強調培養學生具有批判、評 估科技的能力,以達到善用科技的目的。 4. 新修訂之課程目標中,強調應建立學生正確的科技觀念和態度,以啟發他們 做進一步從事科技研究與發展的興趣。 二、時間分配方面 1. 依據教育部新高中課程總網規定,生活科技應於高中第一、二學年實施,每 位高中學生必需修習生活科技科課程至少二學分,至多修習六學分。因此, 新課程綱要在學分規劃上,擬訂出核心課程「科技與生活」二學分(36 節課), 提供所有高中學生修習,此二學分的內容涵蓋了科技教育中,高中生所適合 學習的科技素養內容。 2. 在核心課程之外,新課程綱要另擬訂進階課程「科技的範疇」六學分(108 節課),各校在學生修習完核心課程「科技與生活」二學分後,可視其學生需 求與興趣和學校師資、設備與特色,從進階課程中選擇二學分(36 節課)或 四學分(72 節課)授課,讓對生活科技有興趣之學生,得以學習更多且深入 的科技相關課程。 3. 新修訂課程綱要中因含有相當多的設計、實作與專題製作等活動,因此在規 劃各活動所需的參考節數上,常佔該相關課程主題一半以上的教學時間。因 此,各校在開課時應考慮以每週二節課且連續排課為原則,使生活科技教學 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三、教材綱要方面 1. 為因應每位高中學生必需修習生活科技科課程至少二學分的變革,並考慮高 中學生所應具備的科技素養。因此,新課程綱要以核心課程「科技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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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分為基礎,傳達科技的本質、意義、演進、發展與範疇,並探討科技與 生活、社會與文化的關係,提供每位高中學生適合修習的內容。 2. 為因應每位高中學生修習生活科技科課程可多至六學分的變革,因此在核心 課程之外,還需要提供學生選修二學分或四學分進階課程的機會。不過,由 於科技的範疇涵蓋面廣,很難全部濃縮於四個學分內,再加上考慮到學生的 需求與興趣、各校師資、設備與地域性的差異性,因此新課程綱要規劃了傳 播科技(二學分)、營建科技(一學分)、製造科技(一學分)、運輸科技(一 學分)、動力與能源(一學分)等進階課程共六學分。各校能夠從中彈性搭配, 選擇二學分或四學分授課,讓對生活科技有興趣之學生,得以學習更多且更 深入的相關課程。 3. 新課程綱要在課程內容的編選上,著重與國中九年一貫生活科技學域相銜 接。雖然所探討之科技範疇與八十四年版的課程標準相類似,但新課程綱要 中所列的內容項目更加深入,且著重於科技相關重要議題的探討、分析與討 論。 4. 新課程綱要在「核心課程」與「進階課程」的各種科技領域中,均列有「創 意設計與製作」的主題•培養學生能夠在日常生活中覺察該項科技的相關問 題,並思考解決該問題的方法與步驟,然後提出多種可行方式,進而選擇最 佳的解決方案,以達到設計創新之目的。 5. 除了培養創意與問題解決能力外,新課程綱要也強調學生應能利用文字、圖 表、工程圖、電腦繪圖或其他方式,清楚的表達創意與構想,實際安排完整 的製作程序,最後能夠將創意、構想與設計以實作呈現,發展學生手腦並用 的能力。 四、實施方法方面 1. 新課程綱要強調生活科技教科用書應該提供完整且詳盡的教學資料,故需包 含教科書、教師手冊及學生學習手冊。除了「核心課程」的教科用書單獨編 印一冊外,為了配合各校可以自行選擇配套的「進階課程」,生活科技的「進 階課程」教科用書應該依據「科技的範疇」分編成五冊,以提供各校教師靈 活選用。 2. 在教材之編選與各項教學活動上,新課程綱要強調要配合學生的生活背景, 並適合學生身心發展與未來需要。而且所使用之文字、圖片與資料應力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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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活潑、淺顯易懂,並重視性別平衡,不論男女學生均能有興趣地修習本課 程。 3. 新課程綱要強調教學活動應以學生為中心來設計,並廣泛採用各種教學策 略,靈活運用適當之教學方法,以培養學生創造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4. 在教材編選上雖然以一般學生的程度為標準,但在實際教學中新課程綱要強 調對於學習能力較佳的學生,應鼓勵其自行計劃作業以發揮其潛能並培養創 造力。對於學習能力較弱的學生,除加強個別輔導外並應調整其學習的進度、 廣度與深度。而對於身心障礙之學生,應依其特殊困難與需求,實施個別化 教學及輔導;必要時宜與特殊教育專業人員進行協同教學。 5. 新課程綱要建議生活科技教學以在生活科技專科教室實施為原則,請各校依 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及設備標準設置本科目教學所需之設施和設備,由專職 人員做安全有效地管理。 6. 新課程綱要強調生活科技科應與其他相關科目教材做橫的聯繫及配合,以及 與九年一貫相關科目之教材內容做縱的銜接。並透過教學研究會的安排,與 相關科目教師共同研討配合方案,以求科際整合之效。 7. 在學習評量方面,新課程綱要強調應兼顧學生之個別差異,以問答、演示、 操作、實驗、測驗、作業、學習檔案及活動報告等多樣化方式評量學生之學 習成就,並著重考查學生日常表現與行為習慣之改進。 雖然生活科技課程綱要的修訂已告一段落,教育部也即將公告實施。但是外 界對於生活科技新的課程綱要內容,還不是很熟悉,希望本文能提高大家對新課 程 綱 要 的 認 識 , 有 助 於 在 未 來 順 利 實 施 。( 新 課 程 綱 要 上 網 查 詢 : http://www.ite.ntnu.edu.t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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