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蔣姿儀 博士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及 其 與
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之相關研究
研究生:賴怡珮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七 月
學前教師的多元文化素養及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
動之相關研究
賴怡珮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台中縣市學前教師的多元文化素養及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 互動之現況及其相關。本研究以任教於台中縣與台中市的公、私立幼稚園或托兒 所,具備東南亞外籍配偶子女教學經驗的學前教師共 215 位為研究對象,透過自編 量表「學前教師的多元文化素養及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之調查問卷」進行 資料的蒐集,並對四位學前教師進行半結構式訪談,以進一步瞭解其與外籍配偶 家長親師互動之實際情形。研究結果如下: 一、學前教師普遍具備中上程度的多元文化素養,亦即初步瞭解多元文化教育的 基本概念,但其多元文化素養仍可再加強。 二、「外籍配偶幼兒的語言能力通常較弱」有待更多實證研究來加以證實。 三、學前教師與外籍配偶家長之互動普遍為正向、良好,且最常採取的溝通方式 為面對面的溝通。 四、學前教師與外籍配偶家長的親師互動,不會受到外籍配偶家長中文程度的影 響。 五、不同「年齡」的學前教師,在「多元文化教學技能」面向上有顯著差異,「50-59 歲」年齡層平均數最高,而「20-29 歲」年齡層的平均數最低。 六、不同「教學年資」的學前教師,在「多元文化教學技能」以及「整體多元文 化素養」面向上有顯著差異,教學年資「21 年以上」的學前教師平均數高於 「6-10 年」的學前教師。 七、「曾教過的外籍配偶子女數」不同的學前教師,在「多元文化覺知」以及「整 體多元文化素養」面向上有顯著差異,教過 6 位以上外籍配偶子女的學前教 師其平均數會高於教過 5 位以下的學前教師。 八、不同「年齡」的學前教師,在「親師互動的影響因素」面向上有顯著差異,「40-49 歲」的學前教師其平均數高於「30-39 歲」的學前教師。九、不同「教學年資」的學前教師,在「親師互動的影響因素」以及「整體的親 師互動」面向上有顯著差異,教學年資「21 年以上」的學前教師其平均數高 於「5 年以內」的學前教師。 十、學前教師的整體多元文化素養跟整體親師互動表現有顯著相關,即學前教師 的多元文化素養愈好,其與外配的親師互動愈佳。 本研究根據上述研究發現,針對學前教師與幼托機構、師資培育機構、政府 及相關單位以及未來研究等方面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字:學前教師、外籍配偶家長、多元文化素養、親師互動
A study of multicultural literacy of preschool teachers
and the parent-teacher interaction between foreign
spouse and preschool teachers
Yi-Pey Lai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 y is to explore of multicultural literacy of preschool teachers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foreign spouse and teachers. The study was based on data from 215 preschool teachers who used to teach children from foreign families in Taichung County and Taichung City selected as subjects for the study. We use a structured questionnaire to present the study. In addition, using semi-structured way to interview with four preschool teachers can further on knowing the actual situation between foreign spouse and preschool teachers.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are listed as follows:
1. Although preschool teachers understand basic concepts of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they still need to improve their multicultural knowledge.
2. “Is the language ability of foreign spouse’s child usually weaker?” That needs more researches to confirm the saying.
3.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reschool teachers and foreign spouse is positive. They have good communication and they usually talk to each other face to face.
4.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reschool teachers and foreign spouse would not be affected by the foreign spouse’ poor Chinese speaking abilities.
5. The preschool teachers in different ages have different multicultural teaching skills. The Mean of those teachers in the age of 50-59 who owning multicultural teaching skills is highest, and the age of 20-29 is lowest.
differences of multicultural teaching skills and the multicultural literacy. The Mean of preschool teachers who have more than 21 years teaching experiences is higher than those who have 6-10 years teaching experiences.
7. The preschool teachers who have ever taught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are differ from those who have not in the multicultural awareness and multicultural literacy. The Mean of preschool teachers who have taught more than 6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is more than those who have taught less than 5 foreign spouse’ children. 8. The preschool teachers in different ages are affected by the influences of
parent-teacher interaction significantly. The Mean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in the age of 40-49 is higher than those in the age of 30-39.
9. The preschool teachers having different teaching experiences do mak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both the influence of parent-teacher interaction and the wholly parent-teacher interaction. The Mean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who have more than 21 years teaching experiences is higher than those who have less than 5 years teaching experiences.
10. The preschool teachers’ multicultural literacy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arents and teachers can influence each other very much. Those preschool teachers who have better multicultural literacy can have better interactions with those foreign spouse.
Based on the findings this study would offer the advices to preschool teachers, the kindergartens and nursery schools, teacher preparation education, government and future research.
Keywords: preschool teacher, foreign spouse, multicultural literacy, parent-teacher
目 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 4 第三節 研究假設 ……… 6 第四節 名詞釋義 ……… 7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多元文化素養之探討 ……… 11 第二節 親師互動之探討 ……… 28 第三節 影響外籍配偶親師互動之相關因素 ……… 42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51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53 第三節 研究方法 ……… 54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55 第五節 研究實施程序 ……… 66 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70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學前教師之基本資料分析 ……… 73 第二節 學前教師的多元文化素養現況及其在不同背景變項上之差 異分析 ……… 81 第三節 學前教師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之現況及其在不同背景 變項上之差異分析 ……… 96 第四節 學前教師的多元文化素養及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之 相關分析 ……… 113 第五節 訪談資料分析與討論 ……… 11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 131 第二節 建議 ……… 135參考文獻 中文部份 ……… 139 英文部份 ……… 149 附錄 附錄一 教育部推動幼稚園外籍配偶子女教育之相關措施 ……… 153 附錄二 正式問卷 ……… 155 附錄三 專家效度之修正意見 ……… 160 附錄四 預試問卷 ……… 164 附錄五 預試問眷之項目分析及信度分析 ……… 169 附錄六 前導性研究之訪談大綱 ……… 172 附錄七 親師互動訪談大綱 ……… 174
表目錄
表 2-2-1 不同背景之家庭與學校之間的互動 ……… 39 表 2-3-1 外籍配偶親師互動之相關研究 ……… 44 表 3-2-1 樣本人數分配表 ……… 54 表 3-4-1 正式問卷多元文化素養題目及題號表 ……… 59 表 3-4-2 正式問卷親師互動題目及題號表 ……… 62 表 3-4-3 正式題號、題數及反向題號表 ……… 63 表 3-4-4 學者專家意見調查名單 ……… 64 表 3-4-5 正式問卷之信度分析表 ……… 65 表 3-5-1 前導性研究之研究對象基本資料表 ……… 67 表 4-1-1 學前教師基本資料次數分配表 ……… 77 表 4-1-2 學前教師的年齡層與其任教園所屬性交叉表 ……… 78 表 4-1-3 學前教師的學歷與其任教園所屬性交叉表 ……… 79 表 4-1-4 學前教師的教學年資與其園所屬性交叉表 ……… 79 表 4-1-5 學前教師有無參與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研習與其有無修習多元文 化教育相關學分交叉表 ……… 80 表 4-1-6 學前教師任教園所所在地與園所屬性交叉表 ……… 80 表 4-1-7 學前教師的任教園所屬性與園所有無舉辦多元文化教育相關活 動交叉表 ……… 81 表 4-2-1 多元文化素養各題項之描述性統計 ……… 83 表 4-2-2 多元文化素養各面向的平均數及標準差 ……… 85 表 4-2-3 不同年齡的學前教師其多元文化素養差異分析表 ……… 86 表 4-2-4 不同學歷的學前教師其多元文化素養差異分析表 ……… 87 表 4-2-5 不同教學年資的學前教師其多元文化素養差異分析表 ………… 88 表 4-2-6 曾教過的外籍配偶子女數不同的學前教師其多元文化素養差異 分析表 ……… 90 表 4-2-7 有無修習多元文化教育相關學分的學前教師其多元文化素養差 異分析表 ……… 91 表 4-2-8 有無參與或修習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研習或講座的學前教師其多 元文化素養差異分析表 ……… 91 表 4-2-9 不同任教園所所在地的學前教師其多元文化素養差異分析表 … 92 表 4-2-10 不同任教園所屬性的學前教師其多元文化素養之差異分析表 … 93 表 4-2-11 任教園所目前的東南亞外籍配偶子女數不同的學前教師其多元 文化素養之差異分析表 ……… 94 表 4-2-12 任教園所有無舉辦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研習活動或講座的學前教 師其多元文化素養差異分析表 ……… 95 表 4-2-13 不同背景變項的學前教師其多元文化素養之差異分析摘要表 … 96 表 4-3-1 親師互動各題項之描述性統計 ……… 99 表 4-3-2 親師互動各面向的平均數及標準差 ……… 101表 4-3-3 不同年齡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差異分析表 … 102 表 4-3-4 不同學歷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差異分析表 … 103 表 4-3-5 不同教學年資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差異分析 表 ……… 105 表 4-3-6 曾教過的外籍配偶子女數不同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 師互動差異分析表 ……… 106 表 4-3-7 有無修習多元文化教育相關學分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配偶家長 親師互動差異分析表 ……… 107 表 4-3-8 有無參與或修習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研習或講座的學前教師其與 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差異分析表 ……… 108 表 4-3-9 台中縣市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差異分析表 … 109 表 4-3-10 不同任教園所屬性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差異 分析表 ……… 110 表 4-3-11 任教園所目前東南亞外籍配偶子女數不同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 配偶家長親師互動差異分析表 ……… 111 表 4-3-12 任教園所有無舉辦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研習活動的學前教師其與 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差異分析表 ……… 112 表 4-3-13 不同背景變項的學前教師其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之差異分 析表 ……… 113 表 4-4-1 學前教師的多元文化素養及與外籍配偶家長親師互動之相關係 數表 ……… 113 表 4-5-1 受訪教師之基本資料表 ……… 116 表 4-5-2 訪談時間表 ……… 116 表 4-5-3 親師互動訪談結果摘要表 ……… 129
圖目錄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 52 圖 3-5-1 研究實施流程圖 ……… 70
第 一 章 緒 論
台 灣 在 邁 入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以 及 面 對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急 遽 增 加 的 今 天 , 學 前 教 師 具 備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為 何 ; 其 在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時 之 情 形 又 為 何 ; 一 直 是 研 究 者 想 要 探 討 的 議 題 。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及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之 現 況 及 相 關 情 形 , 基 於 此 , 本 章 主 要 分 為 以 下 五 節 :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 第 三 節 研 究 假 設 ; 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以 及 第 五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及 其 子 女 的 快 速 增 加 正 衝 擊 著 國 內 的 教 育 體 系 及 社 會 體 系。以 台 灣 目 前 的 發 展 狀 況 來 看,外 籍 來 台 聯 姻 的 比 率 持 續 攀 升, 而 國 人 的 生 育 率 卻 逐 年 下 降 , 相 對 地 ,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出 生 數 遽 增 , 成 為 影 響 出 生 人 口 結 構 的 主 要 因 素 之 一 ( 張 鈿 富,2006)。 根 據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國 內 近 幾 年 來 的 生 育 率 持 續 降 低, 2005 年 嬰 兒 的 出 生 人 數 僅 有 20.6 萬 人 , 其 中 , 新 生 兒 的 生 母 來 自 大 陸 港 澳 或 外 國 籍 者 合 計 2.7 萬 人 , 占 12.9 % ( 內 政 部 , 2006), 換 言 之 , 每 8 名 出 生 嬰 兒 中 , 就 有 一 名 嬰 兒 的 生 母 為 外 籍 或 大 陸 配 偶, 相 較 於 1998 年 的 5.12 %, 其 人 數 比 率 已 經 增 加 至 12.9 %( 內 政 部 ,2005 )。 由 此 數 據 可 知 ,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及 其 子 女 人 數 的 急 遽 增 加 , 社 會 及 學 校 更 應 共 同 來 關 心 與 此 相 關 的 議 題 以 及 思 索 未 來 的 教 育 發 展 。 既 然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及 其 子 女 人 數 的 日 益 增 加 是 個 不 可 避 免 的 趨 勢 , 那 麼 身 為 教 師 者 就 應 該 加 以 正 視 , 並 且 接 受 隨 之 而 來 的 挑 戰 , 尤 其 是 對 身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學 前 教 師 來 說 更 為 重 要 , 因 為 教 育 部 針 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教 育 提 出 一 些 相 關 措 施 ,如 :自 93 學 年 度 9 月 起 ,將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的 子 女 列 為 優 先 就 讀 公 立 幼 稚 園 的 對 象 之 一 ; 為 增 進 教師 的 多 元 文 化 專 業 知 能 而 舉 辦 研 習 , 並 將 幼 稚 園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教 育 輔 導 課 程 納 入 幼 教 研 習 課 程 ; 各 縣 市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人 數 較 多 之 地 區 納 入 教 育 優 先 區 計 畫 , 優 先 補 助 其 增 設 公 立 幼 稚 園( 教 育 部 ,2005)( 見 附 錄 一 )。 而 國 內 研 究 文 獻 也 顯 示 , 因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大 多 處 於 低 社 經 地 位 , 家 庭 無 法 提 供 更 完 善 的 教 養 , 其 子 女 的 早 期 經 驗 較 為 不 足 , 藉 由 學 前 教 育 機 構 的 及 早 教 育 以 及 協 助 家 長 的 親 職 教 養 知 能 , 發 揮 學 前 教 育 的 功 效 , 將 有 利 於 彌 補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家 庭 文 化 刺 激 的 不 足 , 亦 即 , 學 前 教 育 機 構 是 外 籍 配 偶 讓 子 女 獲 得 合 宜 教 育 的 最 佳 選 擇 之 一 ( 吳 雅 玲 , 2004; 林 雅 婷 , 2004; 林 璣 萍 , 2003; 謝 慶 皇 , 2004)。 從 上 述 的 文 獻 中 可 以 得 知 , 學 前 教 育 可 說 是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及 其 子 女 在 發 展 上 的 一 個 重 要 機 會 , 此 意 謂 著 , 學 前 教 師 將 是 影 響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及 其 子 女 發 展 上 的 重 要 角 色 ( 薛 婷 芳 , 2004), 如 同 翁 麗 芳 ( 2004 ) 針 對 台 北 縣 八 所 幼 托 機 構 人 員 進 行 新 台 灣 子 女 托 教 問 題 的 田 野 調 查 的 研 究 發 現 , 幼 兒 機 構 可 擔 負 外 籍 配 偶 理 解 本 地 文 化 的 有 效 角 色 , 成 為 他 們 進 入 台 灣 社 會 的 主 要 窗 口 。 然 而 , 周 秀 潔 ( 2005 ) 研 究 指 出 , 長 期 以 來 國 內 社 會 受 到 媒 體 的 負 面 報 導 , 社 會 大 眾 對 於 跨 國 婚 姻 家 庭 、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 多 數 存 有「 社 經 地 位 不 高 」、「 教 育 素 質 低 落 」、「 發 展 遲 緩 」、「 教 養 問 題 重 重 」 等 負 面 印 象 , 且 由 於 教 師 缺 乏 對 文 化 差 異 的 敏 銳 性 或 是 很 少 以 多 元 文 化 的 觀 點 進 行 教 學 , 因 此 , 常 在 不 知 不 覺 中 傳 遞 偏 頗 不 正 確 的 訊 息 給 學 生( 陳 憶 芬 ,2002), 間 接 地 對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及 其 子 女 造 成 傷 害 , 因 此 , 周 秀 潔 ( 2005 ) 建 議 教 師 必 須 瞭 解 整 個 婚 姻 移 民 現 象 的 脈 絡 、 外 籍 配 偶 的 國 家 及 文 化 背 景 、 體 會 主 流 社 會 與 新 移 民 族 群 在 權 力 關 係 上 的 差 異 , 避 免 歧 視 形 成 。 基 於 此 , 希 望 藉 由 本 研 究 的 進 行 , 瞭 解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 繼 而 重 視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推 行 及 落 實 , 此 為 本 研 究 的 動 機 之 一 。 鄭 青 青 與 宋 明 君 ( 2004 ) 以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的 觀 點 分 析 國 內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教 育 的 研 究 之 後 提 出 建 議 , 未 來 研 究 應 將 焦 點 轉 移 至 學 校
這 個 微 系 統 與 「 學 校 與 家 庭 」間 的 居 間 系 統。 Bronfenbrenner 的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提 出 , 幼 兒 直 接 接 觸 的 「 微 系 統 」( micro-s y s t e m ) 是 家 庭 和 學 校,幼 兒 的 發 展 會 受 到 此 兩 系 統 的 直 接 影 響,又 他 們 兩 者 所 形 成 的「 中 間 系 統 」( meso-system )之 互 動 品 質 對 幼 兒 亦 可 造 成 深 遠 的 影 響( 引 自 薛 婷 芳,2004), 依 此 來 看 家 庭 和 學 校 的 關 係 時, 親 師 彼 此 之 間 的 互 動 關 係 就 愈 顯 得 重 要 。 West 曾 指 出 , 親 師 之 間 的 互 動 若 能 達 到 和 諧, 將 能 使 孩 子 的 早 期 經 驗 發 展 較 為 順 利( 引 自 朱 珊 妮 ,2002 )。此 外 , 就 影 響 親 師 互 動 的 因 素 來 看,本 國 籍 家 長 及 外 籍 配 偶 家 長,兩 者 略 有 不 同。 以 本 國 籍 家 長 為 主 要 對 象 的 研 究 指 出 , 影 響 親 師 互 動 之 因 素 不 外 乎 為 , 教 師 、 家 長 以 及 學 校 這 三 個 層 面 , 例 如 : 家 長 配 合 度 不 夠 、 學 校 設 備 不 足 、 教 師 態 度 或 溝 通 技 巧 、 學 校 行 政 措 施 與 規 範 等 ( 賴 秀 英 , 2001; 謝 鴻 隆 ,2003)。 而 針 對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的 相 關 文 獻 則 指 出 , 親 師 溝 通 困 難 、 幼 托 機 構 準 備 不 足 、 夫 家 態 度 、 外 籍 配 偶 的 語 言 溝 通 障 礙 、 擔 心 語 言 不 佳 、 中 文 程 度 不 足 、 沒 有 足 夠 的 時 間 、 沒 有 足 夠 的 參 與 能 力 與 技 巧 等 皆 為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中 常 見 的 問 題 及 教 師 可 能 面 對 的 困 境 ( 高 淑 清 , 2005 ; 張 永 昑 , 2003 ; 陳 碧 雲 、 魏 妙 如 、 郭 昱 秀 , 2004 ; 黃 雅 芳 , 2005 ; 蔡 明 潔 , 2005 ; 盧 秀 芳 , 2004)。 由 上 述 文 獻 可 以 看 出 ,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在 親 師 互 動 上 確 實 有 不 同 於 本 國 籍 家 長 的 地 方 , 因 此 , 本 研 究 將 探 討 學 前 教 師 在 面 對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時 的 親 師 互 動 情 形 及 影 響 因 素 有 哪 些 , 此 為 本 文 研 究 動 機 之 二 。 不 可 諱 言 的 是 , 對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來 說 , 因 文 化 及 語 言 的 不 同 , 教 師 在 親 師 溝 通 上 可 能 會 出 現 障 礙 , 但 是 親 師 互 動 的 最 終 目 的 乃 在 於 促 使 幼 兒 健 全 的 成 長 , 因 此 , 對 教 師 來 說 , 如 何 採 取 適 當 積 極 的 解 決 策 略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 翁 麗 芳 ( 2004 ) 的 研 究 發 現 , 當 面 對 新 移 民 因 其 中 文 程 度 有 限 導 致 無 法 簽 寫 聯 絡 簿 時 , 解 決 之 道 若 改 以 口 頭 傳 達 或 幼 兒 代 為 傳 達 之 方 式 , 則 為 一 有 效 溝 通 的 管 道 。 因 此 , 如 何 建 立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間 親 師 互 信 溝 通 的 管 道 ? 在 面 對 日 益 增 加 的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時 , 應 採 取 何 種 額 外 的 因 應 策 略 ?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之 親 師 互 動 是 否 有 關 ? 均 為 本 研 究 所 欲 探 討 的 主 題 , 此 為 本 研 究 的 動 機 之 三 。 檢 視 國 內 有 關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之 相 關 研 究 發 現 , 多 數 研 究 都 集 中 在 國 小 階 段 的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身 上 , 探 究 主 題 也 均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家 庭 環 境 、 學 校 生 活 適 應 情 形 、 學 業 成 就 、 學 習 適 應 等 ( 林 璣 萍 , 2003 ; 柯 乃 文 , 2006 ; 陳 金 蓮 , 2004 ; 陳 碧 容 , 2 0 0 4 ; 黃 琬 玲 , 2004 ; 盧 秀 芳 ,2004 ; 鍾 文 悌 ,2005 ; 謝 慶 皇 , 2004), 至 於 學 前 階 段 之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之 研 究 則 相 對 較 少 , 且 大 多 以 園 所 生 活 適 應 之 個 案 研 究 為 多 ( 王 美 惠 ,2005 ; 吳 柏 姍 , 2004 ; 林 雅 婷 ,2004)。 此 外 , 以 教 師 觀 點 來 看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及 其 子 女 的 研 究 僅 少 數 幾 篇 , 其 研 究 主 題 也 以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學 校 適 應 情 形 為 主( 周 秀 潔 ,2005;許 殷 誠 ,2005;陳 碧 雲 等 , 2004),至 於 針 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的 親 師 互 動 之 研 究 僅 有 三 篇( 洪 淑 麗 ,2006 ; 黃 建 銘 ,2005 ; 黃 雅 芳 ,2005 ), 但 研 究 對 象 均 以 國 小 教 師 及 托 兒 所 教 保 員 為 主 。 以 學 前 教 師 為 主 要 對 象 且 採 用 量 化 方 式 , 探 討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互 動 之 研 究 實 所 未 見 , 故 此 為 研 究 動 機 之 四 。 綜 上 所 述 , 促 進 幼 兒 成 長 的 關 鍵 乃 在 於 建 立 良 好 無 障 礙 的 親 師 關 係 , 為 了 避 免 外 籍 配 偶 在 其 子 女 進 入 學 齡 階 段 時 , 遭 遇 教 養 困 境 而 求 助 無 門 的 情 形 發 生 , 就 必 須 加 強 學 校 與 家 庭 的 密 切 互 動 , 並 將 親 師 合 作 的 理 念 與 實 踐 落 實 在 這 些 家 庭 中 , 繼 而 促 進 家 庭 的 參 與 , 增 進 學 前 幼 兒 的 發 展( 高 淑 清 ,2005 ), 因 此 , 對 於 具 備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接 觸 經 驗 的 學 前 教 師 來 說 , 他 們 如 何 與 家 長 產 生 互 動 , 其 中 又 存 有 哪 些 影 響 因 素 , 本 研 究 將 逐 一 探 討 , 藉 此 瞭 解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及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在 親 師 互 動 上 的 實 際 看 法 、 做 法 以 及 相 關 因 素 , 藉 以 提 供 日 後 學 前 教 師 面 對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時 的 親 師 互 動 之 參 考 。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問 題
根 據 前 述 的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探 討 台 中 縣市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及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在 親 師 互 動 上 的 實 際 情 形,並 分 析 其 相 關 的 影 響 因 素。基 於 此,本 研 究 的 目 的 有 下 列 五 點 : 一 、 瞭 解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現 況 。 二 、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學 前 教 師 在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 三 、 瞭 解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的 現 況 。 四 、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學 前 教 師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的 差 異 情 形 。 五 、 探 討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及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的 相 關 情 形 。 六 、 深 入 瞭 解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的 親 師 互 動 詳 細 情 形 。 根 據 以 上 的 研 究 目 的 , 綜 合 其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具 體 的 建 議 , 以 做 為 學 前 教 師 或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相 關 機 構 在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之 推 動 或 是 親 師 互 動 上 的 參 考 。 基 於 上 述 之 研 究 目 的 ,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問 題 如 下 : 一 、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現 況 為 何 ? 二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學 前 教 師 其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差 異 情 形 為 何 ? 三 、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的 親 師 互 動 情 形 為 何 ? 四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的 差 異 情 形 為 何 ? 五 、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及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的 相 關 情 形 為 何 ? 六 、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的 親 師 互 動 ( 對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的 看 法 、 外 籍 配 偶 參 與 親 師 互 動 的 情 形 、 親 師 關 係 型 態 、 良 好 親 師 互 動 之 成 功 因 素 、 針 對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採 取 額 外 的 做 法 、 有 效 親 師 互 動 的 策 略 及 做 法 、 親 師 互 動 的 困 難 或 障 礙 及 解 決 策 略 、 親 師 互 動 之 需 求 或 建 議 ) 詳 細 情 形 為 何 ?
第 三 節 研 究 假 設
基 於 上 述 之 研 究 問 題 , 提 出 本 研 究 需 要 考 驗 的 研 究 假 設 如 下 : 假 設 一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學 前 教 師 在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1 -1 : 不 同 「 個 人 背 景 」 變 項 【 年 齡 、 最 高 學 歷 、 教 學 年 資 、 曾 教 過 外 籍 配 偶 之 子 女 數 、 在 學 時 , 有 無 修 習 學 校 所 開 設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相 關 學 分 、 任 教 時 , 有 無 參 與 或 修 習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外 籍 配 偶 ) 相 關 研 習 或 講 座 】 的 學 前 教 師 在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1 -2:不 同「 園 所 背 景 」變 項【 任 教 園 所 所 在 地、任 教 園 所 的 屬 性 、 任 教 園 所 目 前 的 外 籍 配 偶 ( 東 南 亞 籍 ) 子 女 數 、 任 教 園 所 有 無 舉 辦 過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外 籍 配 偶 ) 相 關 研 習 活 動 或 講 座 】 的 學 前 教 師 在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假 設 二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在 親 師 互 動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2 -1 : 不 同 「 個 人 背 景 」 變 項 【 年 齡 、 最 高 學 歷 、 教 學 年 資 、 曾 教 過 外 籍 配 偶 之 子 女 數 、在 學 時 ,有 無 修 習 學 校 所 開 設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相 關 學 分 、任 教 時 ,有 無 參 與 或 修 習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外 籍 配 偶 )相 關 研 習 或 講 座 】的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在 親 師 互 動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2-2:不 同「 園 所 背 景 」變 項【 任 教 園 所 所 在 地、任 教 園 所 的 屬 性 、 任 教 園 所 目 前 的 外 籍 配 偶( 東 南 亞 籍 )子 女 數 、 任 教 園 所 有 無 舉 辦 過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外 籍 配 偶 ) 相 關 研 習 活 動 或 講 座 】 的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在 親 師 互 動 上 具 有 顯 著 差 異 假 設 三 :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及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兩 者 之 間 具 有 顯 著 相 關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一 、
學 前 教 師( preschool teacher)
依 據 民 國 92 年 6 月 25 日 修 正 「 幼 稚 教 育 法 」 , 其 中 第 十 一 條 規 定 , 公 立 國 民 小 學 附 設 之 幼 稚 園 , 其 教 師 由 該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遴 選 合 格 人 員 派 任 。 第 十 二 條 規 定 幼 稚 園 園 長 、 教 師 以 由 幼 稚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畢 業 者 擔 任 為 原 則 , 但 合 於 :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有 關 系 、 科 畢 業 者 ; 高 級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 曾 修 習 規 定 之 教 育 學 科 及 學 分 者 以 及 本 法 施 行 前 , 已 依 規 定 取 得 幼 稚 園 教 師 資 格 者 , 亦 得 以 擔 任 。 此 外 , 根 據 內 政 部 民 國 93 年 12 月 23 日 發 布「 兒 童 及 少 年 福 利 機 構 專 業 人 員 資 格 及 訓 練 辦 法 」 , 其 中 第 二 條 定 義 教 保 人 員 為 , 於 托 育 機 構 提 供 兒 童 教 育 保 育 服 務 之 人 員 。 本 研 究 所 稱 之 「 學 前 教 師 」 為 任 教 於 台 中 縣 以 及 台 中 市 的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或 托 兒 所 , 並 曾 有 或 現 有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教 學 經 驗 的 幼 教 師 及 教 保 人 員 , 不 包 括 實 習 教 師 或 其 他 行 政 人 員 在 內 。二 、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foreign spouse )
廣 義 的 「 外 籍 配 偶 」 指 的 是 , 本 國 籍 人 士 不 論 男 女 , 凡 經 由 與 非 本 國 籍 人 士 通 婚, 其 婚 姻 的 對 象 都 泛 稱「 外 籍 配 偶 」。 而 近 年 來 台 灣 所 指 的 「 外 籍 配 偶 」 則 是 指 狹 義 的 「 外 籍 新 娘 」 之 俗 稱 , 他 們 多 半 來 自 東 南 亞 地 區 , 如 越 南 、 印 尼 、 泰 國 、 菲 律 賓 等 國 家 , 透 過 婚 姻 媒 介 的 管 道 進 入 台 灣 與 台 灣 籍 男 士 結 婚 之 女 子 ( 李 瑛 , 2006; 莫 藜 藜 、 賴 珮 玲 , 2004)。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 係 以 居 住 在 台 中 縣 、 市 , 其 子 女 就 讀 於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或 托 兒 所 , 本 身 來 自 越 南 、 印 尼 、 泰 國 、 菲 律 賓 、 柬 埔 寨 、 寮 國 、 馬 來 西 亞 及 緬 甸 等 東 南 亞 國 籍 的 新 移 民 而 言 , 並 不 包 含 大 陸 籍 的 外 籍 配 偶 、 歐 美 籍 配 偶 以 及 外 籍 配 偶 的 其 他 家 人 。三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multicultural literacy)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包 括 教 師 對 自 己 文 化 的 瞭 解 與 認 同 、對 不 同 文 化 的 認 知 與 支 持 的 程 度 以 及 無 偏 見 與 刻 板 印 象 的 文 化 觀 等 ( 譚 光 鼎 、 劉 美 慧 、 游 美 惠 , 2001 )。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是 以 學 前 教 師 在 推 行 或 是 實 踐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時 所 應 具 備 的 專 業 能 力 包 含 三 大 面 向 : 1 . 多 元 文 化 認 知 , 係 指 對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概 念 的 基 本 認 識 , 例 如 : 讓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適 應 台 灣 的 社 會 與 文 化 是 幼 兒 教 育 的 重 要 目 標 ; 2. 多 元 文 化 教 學 技 能 , 係 指 能 以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觀 點 來 實 施 教 學 , 例 如 : 我 有 設 計 適 當 的 教 學 活 動 讓 幼 兒 瞭 解 東 南 亞 文 化 ; 3. 多 元 文 化 覺 知 , 係 指 教 師 能 敏 銳 地 覺 察 自 己 對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的 態 度 及 看 法 , 例 如 : 我 能 察 覺 到 外 籍 配 偶 幼 兒 的 需 要 。 本 研 究 以 學 前 教 師 在 「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量 表 」 的 填 答 資 料 為 主 , 得 分 愈 高 , 表 示 其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愈 高 。四 、 親 師 互 動 ( parent-teacher interaction)
親 師 互 動 係 指 家 長 與 學 校 、 教 師 雙 方 藉 由 電 話 、 訪 問 、 聯 絡 簿 等 多 種 接 觸 的 管 道 , 針 對 學 生 的 相 關 事 務 進 行 廣 泛 性 的 協 調 與 瞭 解 ( 李 介 至 ,2002)。 由 於 親 師 互 動 的 意 涵 廣 泛 , 可 說 是 親 師 溝 通 、親 師 合 作 或 家 長 參 與 ( 謝 鴻 隆 , 2003)。 本 研 究 所 指 的 親 師 互 動 偏 重 於 親 師 溝 通 上 的 情 形 , 包 含 五 個 面 向 : 1. 親 師 互 動 的 看 法 , 係 指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互 動 之 成 效 , 例 如 : 我 和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的 互 動 , 能 滿 足 親 師 彼 此 的 需 求 與 期 望 ; 2. 親 師 互 動 的 做 法,係 指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溝 通 時 的 策 略,例 如: 當 我 和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溝 通 時 , 會 特 地 提 醒 自 己 避 免 使 用 對 方 不 了 解 的 專 業 術 語 ; 3 . 親 師 互 動 的 影 響 因 素 , 係 指 影 響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互 動 的 因 素 , 例 如 : 我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的 互 動 , 因 為 有 其 他 家 人 的 協 助 而 更 有 成 效 ; 4. 親 師 互 動 的 內 容 , 係 指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互 動 的 內 容,例 如:我 會 提 供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協 助 幼 兒 在 家 學 習 的 方 法;5.親 師 互 動 的 管 道 , 係 指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採 取 的 互 動 管 道 , 例 如 : 我 會 利 用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接 送 幼 兒 時 當 面 溝 通 。 本 研 究 以 學 前 教 師 在 「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量 表 」 的 填 答 資 料 為 主 , 得 分 愈 高 , 表 示 其 親 師 互 動 愈 良 好 。
第 五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茲 將 本 研 究 的 範 圍 與 限 制 說 明 如 下 :一 、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受 限 於 研 究 者 的 時 間 及 人 力 等 因 素 , 所 以 研 究 對 象 之 選 擇 以 服 務 於 台 中 縣 以 及 台 中 市 的 公 、 私 立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 具 有 東 南 亞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教 學 經 驗 的 學 前 教 師 為 主 , 並 不 包 括 實 習 教 師 或 是 行 政 人 員 在 內 , 因 此 , 研 究 結 果 並 不 適 用 於 推 論 至 其 他 地 區 的 學 前 教 師 。 此 外 , 本 研 究 採 用 問 卷 調 查 法 , 問 卷 屬 於 自 陳 量 表 , 學 前 教 師 依 自 己 的 感 覺 來 作 答 , 故 易 有 符 合 社 會 期 許 而 自 我 反 應 正 向 或 是 自 我 反 省 不 足 所 造 成 的 作 答 偏 誤 之 情 形 , 因 此 , 研 究 結 果 在 推 論 以 及 解 釋 上 須 謹 慎 小 心 。二 、 研 究 內 容
本 研 究 以 探 討 台 中 縣 市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及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親 師 互 動 之 現 況 及 其 相 關 情 形 , 藉 以 瞭 解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中 ,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為 何 以 及 影 響 學 前 教 師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的 親 師 互 動 相 關 影 響 因 素 為 何 。 以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而 言 , 其 所 包 含 的 議 題 甚 廣 , 例 如 : 性 別 、 種 族 、 宗 教 、 族 群 、 特 殊 性 等 , 而 本 研 究 僅 探 究 外 籍 配 偶 此 一 新 興 族 群。此 外,以 親 師 互 動 而 言,其 所 包 含 的 影 響 因 素 甚 廣 , 例 如 : 家 庭 結 構 、 教 師 態 度 、 園 所 規 模 等 , 而 本 研 究 受 限 於 研 究 者 的 時 間 、 人 力 等 , 故 尚 未 包 含 其 他 相 關 變 項 , 因 此 , 研 究 結 果 不 宜 過 度推 論 或 解 釋 於 其 他 相 關 變 項 上 。
三 、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以 量 化 的 問 卷 調 查 為 主 , 並 以 量 化 統 計 進 行 資 料 的 分 析 , 雖 然 短 時 間 之 內 可 以 獲 得 大 量 資 料 , 然 而 , 對 於 學 前 教 師 的 感 受 及 意 見 可 能 無 法 完 全 反 映 , 又 學 前 教 師 是 否 能 確 實 客 觀 的 知 覺 自 己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以 及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在 親 師 互 動 上 的 實 際 作 為 及 影 響 因 素 , 仍 有 待 進 一 步 的 研 究 。 此 外 , 本 研 究 經 問 卷 調 查 所 得 的 資 料 只 能 探 求 變 項 間 的 關 係 , 不 適 用 於 拿 來 做 因 果 關 係 的 推 論 , 故 對 於 研 究 結 果 的 討 論 及 應 用 上 應 更 加 謹 慎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就 國 內 外 相 關 文 獻 加 以 蒐 集 後 整 理 分 析 , 共 分 為 三 節 , 第 一 節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探 討 ; 第 二 節 親 師 互 動 之 探 討 ; 第 三 節 影 響 外 籍 配 偶 親 師 互 動 之 相 關 因 素 。第 一 節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探 討
隨 著 社 會 多 元 族 群 的 日 漸 增 加 , 國 人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亦 須 跟 著 提 高 , 尤 其 對 傳 遞 及 推 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之 教 師 而 言 更 為 重 要 , 因 此 , 本 節 將 針 對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意 義 、 必 要 性 、 內 涵 、 實 踐 及 相 關 研 究 等 方 面 做 一 探 討 。
一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意 義
探 討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意 義 必 須 從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談 起 。 根 據 吳 清 山 、 林 天 祐 ( 1996 ) 對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的 定 義 為 , 學 校 提 供 各 種 有 關 於 瞭 解 不 同 族 群 的 文 化 內 涵 、 欣 賞 其 他 族 群 文 化 的 積 極 態 度 之 機 會 給 學 生 , 藉 以 避 免 種 族 衝 突 及 對 立 的 一 種 教 育 。 1991 年 Banks 指 出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旨 在 改 革 學 校 的 課 程 藉 以 幫 助 學 生 從 不 同 的 種 族、族 群、社 會 階 層 的 角 度 來 看 待 事 情( 李 苹 綺 譯,1998 )。 此 外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強 調 文 化 差 異 與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教 育 , 它 是 一 新 興 的 教 育 改 革 運 動 ( 譚 光 鼎 、 劉 美 慧 、 游 美 惠, 2001), 它 包 含 的 議 題 甚 廣 , 例 如 : 種 族 、 族 群 、 性 別 、 宗 教 、 社 經 地 位 以 及 特 殊 性 等 。 譚 光 鼎 等 人 ( 2001 ) 依 據 學 者 的 主 張 , 將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目 標 歸 納 為 幾 點:1. 維 護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精 神;2 . 提 昇 弱 勢 族 群 學 童 的 學 業 成 就 ; 3.瞭 解 與 支 持 文 化 多 樣 性 ;4. 培 養 群 際 關 係 ;5. 培 養 增 能 與 社 會 行 動 能 力 。 由 此 可 知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奠 基 在 尊 重 、 平 等 的 立 場 , 教 導 學 生 將 來 能 接 受 社 會 裡 不 同 族 群 、 性 別 、 社 會 階 層 等 文 化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能 否 成 功 的 關 鍵 在 於 教 師 , 因 此 教 師 本 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就 顯 得 很 重 要 , 就 教 師 而 言 , 所 謂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應 包 括 : 教 師 對 自 身 文 化 的 瞭 解 與 認 同 、 對 不 同 文 化 的 認 知 與 支 持 的 程 度 以 及 無 偏 見 與 刻 板 印 象 的 文 化 觀 等( 譚 光 鼎 等,2001)。 而 Fisher( 1999 )指 出 , 多 數 職 前 教 師 認 為 對 個 別 孩 子 的 需 求 保 持 敏 銳 以 及 重 視 個 別 差 異 的 教 育 就 是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定 義 。 此 外 , 就 學 生 而 言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就 是 對 社 會 中 不 同 文 化 的 瞭 解 、 欣 賞 與 尊 重 以 及 肯 定 多 元 文 化 的 價 值 、 具 備 多 重 歷 史 文 化 的 觀 點 、 文 化 的 溝 通 能 力 , 藉 以 消 除 種 族 中 心 主 義 、 族 群 偏 見 和 歧 視 , 增 進 族 群 關 係 的 和 諧 , 此 外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具 備 四 項 要 件:強 化 文 化 意 識、加 強 文 化 的 溝 通 能 力、發 展 多 重 歷 史 文 化 觀 、 消 除 種 族 主 義 、 族 群 偏 見 和 歧 視 ( 陳 麗 華 , 2000 )。 國 外 學 者 Pope 和 Reynolds( 1997 ) 則 指 出 學 生 事 務 人 員 ( S t u d e n t A f f a i r s ) 的 多 元 文 化 能 力 應 具 備 三 大 核 心 層 面 , 分 別 為 : 多 元 文 化 覺 知 、 多 元 文 化 知 識 以 及 多 元 文 化 技 能 。 歸 納 而 言 , 從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定 義 及 目 標 來 看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是 指 教 師 能 瞭 解 不 同 族 群 的 文 化 , 且 敏 感 於 個 體 的 需 求 , 繼 而 消 除 自 身 對 不 同 文 化 的 偏 見 與 歧 視 , 肯 定 及 尊 重 它 們 存 在 的 價 值 , 創 造 平 等 的 教 育 機 會,藉 以 落 實 多 元 文 化 教 育。故 本 研 究 中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定 義, 即 教 師 體 認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的 重 要 性 , 尊 重 、 欣 賞 不 同 的 文 化 , 且 擁 有 推 行 或 是 實 踐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時 所 應 具 備 的 專 業 能 力 包 括 : 多 元 文 化 認 知 、 多 元 文 化 教 學 技 能 以 及 多 元 文 化 覺 知 此 三 大 面 向 。 另 一 方 面 , 譚 光 鼎 等 人 ( 2001) 指 出,「 多 元 」 是 人 類 社 會 的 特 質 之 一 , 它 也 是 指 尊 重 差 異 、 讓 各 種 不 同 的 聲 音 、 看 法 及 價 值 觀 得 以 展 現( 洪 泉 湖, 2005 ), 而 文 化 一 詞 則 意 涵 廣 泛 , 包 含 抱 持 不 同 世 界 觀 、 操 持 不 同 的 語 言 、 擁 有 不 同 生 活 風 格 等 皆 代 表 不 同 文 化 , 當 今 台 灣 社 會 除 了 閩 南 人 、 客 家 人 、 外 省 籍 人 士 以 及 原 住 民 族 此 四 大 族 群 之 外 , 目 前 也 正 在 形 成 新 的 族 群,也 就 是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洪 泉 湖,2005)。 故 本 研 究 遂 將 焦 點 著 重 於 日 漸 增 加 之 外 籍 配 偶 此 一 新 興 族 群 , 對 多 元
文 化 其 他 相 關 的 性 別 、 宗 教 、 種 族 等 議 題 則 不 做 廣 泛 探 討 。
二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必 要 性
侯 靖 男 ( 2005 ) 指 出 , 教 師 若 缺 乏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相 關 知 能 , 便 無 法 教 導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的 學 生 , 且 容 易 造 成 族 群 的 偏 見 或 歧 視 , 由 此 可 知 , 教 師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推 行 的 重 要 角 色 。 研 究 者 綜 合 國 內 相 關 文 獻 的 整 理 ( 王 雅 玄 , 1999 ; 江 雪 齡 , 1997 ; 何 青 蓉 , 2003 ; 吳 雅 玲 , 2004; 涂 信 忠 , 2002; 高 傳 正 , 2005; 張 永 昑 , 2003; 張 明 慧, 2 0 0 5 ; 陳 源 湖 , 2003; 陳 憶 芬 , 2001, 2002, 2003; 單 文 經 , 2000; 楊 傳 蓮 , 2000; 劉 珠 利 , 2004 ; 譚 光 鼎 等 , 2001 ) 提 出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必 要 性 為 下 列 幾 點 : ( 一 ) 修 正 社 會 對 外 籍 配 偶 的 負 面 看 法 近 年 來 , 外 籍 配 偶 在 台 灣 的 數 量 呈 現 持 續 成 長 的 現 象 , 他 們 逐 漸 成 為 台 灣 社 會 所 不 容 忽 視 的 族 群( 陳 源 湖 ,2003 )。 然 而 , 當 他 們 進 入 這 個 以 台 灣 人 為 主 流 人 口 的 社 會 時 , 國 人 對 他 們 卻 持 有 來 自 落 後 國 家 、 買 賣 婚 姻 等 負 面 的 種 族 歧 視 與 文 化 偏 見 , 將 他 們 貼 上 標 籤 ( 劉 珠 利 ,2004 ; 鍾 德 馨 ,2005 )。 張 明 慧 ( 2005 ) 認 為 雖 然 新 移 民 女 性 不 等 同 於 多 元 文 化 , 但 是 從 媒 體 對 他 們 在 台 灣 的 一 些 負 面 報 導 來 看 , 就 可 以 檢 視 當 今 社 會 對 於 差 異 及 不 同 文 化 的 態 度 , 使 他 們 承 受 許 多 負 面 的 社 會 評 價 及 壓 力,也 突 顯 台 灣 社 會 不 夠 多 元 的 現 象。如 同 何 青 蓉( 2003) 所 言 , 國 人 長 期 將 異 文 化 與 經 濟 力 畫 上 等 號 , 故 對 東 南 亞 國 家 產 生 混 亂 、 落 後 以 及 缺 乏 文 化 素 質 等 個 人 偏 見 。 由 此 可 知 , 缺 乏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是 目 前 我 國 社 會 在 接 納 跨 國 婚 姻 移 民 時 的 最 大 阻 礙 ( 何 青 蓉 ,2003 ), 因 此 , 陳 源 湖 ( 2003 ) 認 為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實 施 對 象 不 僅 只 是 針 對 弱 勢 或 少 數 族 群 而 已 , 而 是 必 須 包 含 他 們 的 配 偶 以 及 社 會 大 眾 。 故 研 究 者 認 為 , 修 正 社 會 對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的 看 法 , 可 從 教 師 本 身 做 起 。( 二 ) 因 應 多 元 化 家 庭 及 班 級 的 產 生 由 於 社 會 的 快 速 變 遷 , 家 庭 結 構 產 生 改 變 , 家 庭 型 態 也 越 來 越 多 元,不 同 於 傳 統 家 庭 的 非 典 型 家 庭,例 如:混 合 家 庭、跨 國 聯 姻 家 庭 、 無 子 女 家 庭 、隔 代 教 養 家 庭 等 隨 之 產 生( 涂 信 忠 ,2002 )。 學 校 出 現 多 樣 化 族 群 的 特 性 也 日 益 明 顯 , 除 了 仍 以 漢 族 為 主 之 外 、 原 住 民 、 新 住 民 、 單 親 及 隔 代 教 養 的 孩 子 也 與 日 俱 增 , 形 成 班 級 的 多 樣 化 背 景 ( 高 傳 正 ,2005)。 其 中 , 外 籍 配 偶 家 庭 之 子 女 也 漸 漸 進 入 就 學 年 齡 , 更 形 成 班 級 學 生 背 景 的 多 元 樣 貌 。 江 坤 鋕 ( 2005 ) 認 為 , 當 教 師 面 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輔 導 時 , 需 要 參 與 相 關 資 訊 的 研 習 與 進 修 , 才 能 增 進 教 師 本 身 在 多 元 文 化 與 教 育 輔 導 上 的 知 能 , 藉 以 提 升 對 新 移 民 文 化 的 認 知 及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的 設 計 能 力 。 因 此 , 陳 憶 芬 ( 2001) 指 出 , 未 來 教 師 將 面 臨 多 元 文 化 的 教 學 情 境 , 故 須 具 備 不 同 文 化 的 相 關 知 識 、 處 理 不 同 文 化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及 技 巧 , 以 及 具 備 對 不 同 文 化 差 異 的 敏 銳 性 。 此 外 , 就 教 師 面 對 家 長 而 言 , 陳 廷 楷 ( 2005 ) 認 為 教 師 對 多 元 文 化 的 瞭 解 不 深 , 將 導 致 其 與 外 籍 配 偶 家 長 的 溝 通 不 良 。 因 此 , 教 師 應 體 認 親 師 互 動 為 班 級 經 營 中 重 要 的 一 環 , 不 同 家 長 有 其 特 殊 需 求 及 溝 通 方 式 , 故 在 面 對 多 元 化 家 庭 時 的 溝 通 能 力 也 越 顯 重 要 。 由 此 可 知 , 為 因 應 多 元 化 家 庭 及 班 級 的 產 生 , 教 師 在 親 師 互 動 中 , 不 能 忽 視 家 長 文 化 背 景 的 差 異 , 才 能 達 到 親 師 互 動 的 良 好 效 果 。 ( 三 ) 教 師 為 推 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重 要 角 色 單 文 經 ( 2000 ) 指 出 , 推 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時 , 要 回 歸 到 統 整 的 教 育 立 場 , 才 能 掌 握 到 實 施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 目 標 」 和 「 教 師 」 這 兩 個 重 要 的 關 鍵。多 數 學 者 皆 認 為,在 推 行 及 實 踐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過 程 中, 教 師 扮 演 了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 江 雪 齡 , 1997 ; 單 文 經 , 2000 ; 楊 傳 蓮,2000 )。 教 師 的 態 度 對 學 生 日 後 能 否 生 存 於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是 一 個 極 大 的 關 鍵 ( 江 雪 齡 ,1997 )。王 雅 玄 ( 1999 ) 認 為 , 培 養 一 個 具 多 元 文 化 能 力 的 教 師 , 是 協 助 學 生 具 備 多 元 文 化 能 力 的 先 備 條 件 。 何 青 蓉 ( 2003 ) 也 指 出 , 教 育 工 作 者 尤 其 需 要 自 我 反 省 是 否 具 有 足 夠 的 專 業
素 養 , 特 別 是 尊 重 多 元 、 差 異 的 文 化 態 度 以 及 寬 廣 的 國 際 視 野 。 換 言 之 , 一 位 缺 乏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素 養 的 教 師 , 若 空 有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政 策 及 課 程 , 也 無 法 徹 底 的 落 實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 陳 源 湖 ,2003 )。如 同 陳 憶 芬 ( 2002 ) 所 言 , 教 師 缺 乏 對 文 化 差 異 的 敏 銳 性 或 是 很 少 以 多 元 文 化 的 觀 點 來 進 行 教 學,將 會 在 潛 移 默 化 之 中 將 偏 見 傳 遞 給 學 生。Lawrence ( 1997 ) 指 出 , 學 生 在 校 會 渴 望 談 論 關 於 種 族 的 議 題 , 但 是 白 人 教 師 卻 認 為 談 論 種 族 是 不 禮 貌 的 行 為 , 會 避 免 談 論 種 族 的 議 題 , 卻 顯 露 出 白 人 在 社 會 中 的 特 權 。 由 以 上 可 知 , 教 師 身 為 推 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重 要 角 色 , 其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在 推 行 及 實 踐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時 尤 其 重 要 , 對 於 學 生 的 影 響 也 很 深 遠 , 因 此 , 本 研 究 即 在 於 探 討 現 今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為 何 , 以 學 前 教 師 的 角 度 來 看 其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與 親 師 互 動 之 關 係 。 ( 四 ) 符 合 學 生 的 需 求 吳 雅 玲 ( 2004 ) 指 出 , 二 至 五 歲 的 幼 兒 已 能 知 覺 到 性 別 、 種 族 、 以 及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差 異 , 而 且 學 前 階 段 所 學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將 影 響 他 們 未 來 能 否 尊 重 、 接 受 不 同 文 化 族 群 並 與 他 們 互 動 。 N issani( 1993 ) 認 為 教 師 在 接 觸 年 幼 、 不 同 語 言 的 幼 兒 時 , 必 須 具 備 對 這 些 幼 兒 的 文 化 、 語 言 需 求 之 敏 銳 度 。 幼 年 時 期 的 兒 童 若 未 接 受 關 於 欣 賞 與 包 容 其 他 族 群 文 化 的 教 育 , 沒 有 養 成 對 自 己 及 對 他 人 的 正 向 態 度 時 , 將 使 他 們 在 青 少 年 時 期 產 生 自 我 認 同 的 危 機 , 甚 至 形 成 自 我 中 心 , 繼 而 排 斥 其 他 族 群 的 態 度 ( 黃 琪 璘、 江 雪 齡, 1995 )。 因 此, 基 於 幼 兒 的 需 求, 學 前 教 師 必 須 具 備 多 元 文 化 的 素 養 , 及 早 給 予 幼 兒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培 養 , 促 使 幼 兒 將 來 能 適 應 外 界 的 多 元 文 化 社 會 。 ( 五 ) 重 視 師 資 培 育 中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譚 光 鼎 等 ( 2001 ) 指 出 , 因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訓 練 不 足 , 一 方 面 難 以 均 衡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求 , 另 一 方 面 則 容 易 形 成 種 族 的 偏 見 與 歧 視 。 張 永 昑 ( 2003 ) 亦 指 出 , 公 托 教 師 在 師 資 培 育 的 過 程
中 , 並 未 接 受 過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的 訓 練 , 對 於 何 謂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以 及 如 何 進 行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是 相 當 地 陌 生。 同 樣 地, 吳 雅 玲( 2004)也 提 出 , 關 於 外 籍 配 偶 學 前 子 女 的 教 育 , 學 校 或 相 關 單 位 機 構 可 以 提 供 學 前 教 師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相 關 訓 練 , 包 括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的 意 義 、 目 的 、 實 施 方 式 、 內 容 等 , 藉 以 引 導 教 師 對 不 同 族 群 文 化 的 理 解 、 尊 重 及 回 應 。 為 了 因 應 現 今 社 會 的 多 元 特 性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推 行 成 為 必 要 的 措 施 , 教 師 擔 負 著 多 元 文 化 的 教 育 責 任 , 但 目 前 的 師 資 培 育 課 程 在 培 養 教 師 的 文 化 敏 銳 度 上 仍 顯 不 足 , 使 得 教 師 缺 乏 檢 視 自 身 信 念 及 偏 見 的 能 力 ( 陳 憶 芬 , 2001, 2003)。 由 此 可 知, 師 資 培 育 機 構 在 培 育 教 師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專 業 能 力 上 應 該 要 多 加 思 考 及 反 省 。 綜 上 所 述 , 研 究 者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必 要 性 , 由 社 會 到 家 庭 再 到 學 生 、 教 師 本 身 , 皆 可 以 看 出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對 推 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 如 同 林 怡 君 ( 2006 ) 所 言 , 面 對 新 台 灣 之 子 成 為 台 灣 第 五 大 族 群 之 今 日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是 一 項 教 師 必 須 具 備 的 能 力 。 而 Banks ( 1991 ) 也 指 出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經 驗 是 必 要 的 , 這 樣 教 師 才 能 獲 取 社 會 知 識 、 教 學 方 法 和 關 於 差 異 的 重 要 內 容 知 識 。 故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落 實 , 重 在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實 踐 , 尤 其 是 在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日 漸 增 加 的 情 形 之 下 , 學 前 教 師 本 身 所 具 備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為 何 , 值 得 去 檢 視 及 探 討 。
三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內 涵
從 上 述 可 得 知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對 教 師 從 事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之 推 展 甚 鉅 , 然 而 , 國 內 針 對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應 具 備 的 內 涵 之 研 究 甚 少 , 對 於 學 前 教 師 的 部 份 更 是 少 之 又 少 。 因 此 , 以 下 僅 就 少 數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相 關 之 內 涵 作 介 紹 : ( 一 ) 就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素 養 指 標 而 言 楊 傳 蓮 ( 2000 ) 經 文 獻 分 析 、 問 卷 調 查 及 訪 談 之 後 歸 納 出 國 小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素 養 內 涵 分 為 : 認 知 、 技 能 、 情 意 三 大 層 面 及 八 大類 別 , 如 下 : 1.文 化 知 識 譚 光 鼎 等 人 ( 2001 ) 指 出 , 教 師 應 具 備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基 本 知 識 以 及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方 面 的 知 識 , 前 者 包 含 族 群 的 歷 史 、 文 化 遺 產 、 貢 獻 等 ; 後 者 包 含 意 識 型 態 、 學 習 型 態 、 文 化 社 會 脈 絡 對 學 習 與 發 展 的 影 響 以 及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策 略 等 。 D a v i d m a n & D a v u d m a n 認 為 ,為 了 避 免 教 師 窄 化 個 人 的 多 元 文 化 觀 點 , 因 此 教 師 須 具 備( 1)瞭 解 文 化 、 種 族 、 族 群 、 性 別 、 信 仰 、 社 會 經 濟 地 位 、 特 殊 性 等 , 在 個 人 或 團 體 的 學 習 、 溝 通 過 程 中 是 負 有 權 力 的 變 項 ;( 2 ) 要 使 自 己 具 有 文 化 能 力 , 在 與 人 溝 通 的 過 程 中 , 要 考 量 不 同 的 文 化 準 則 及 規 範 ( 引 自 楊 傳 蓮 , 2000)。 2.人 際 知 覺 Z e i c h e r 等 人 表 示 教 師 本 身 減 低 偏 見 有 助 於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推 行 ( 引 自 楊 傳 蓮 ,2000)。教 師 必 須 具 備 文 化 的 敏 銳 度 , 不 僅 要 察 覺 班 級 中 學 生 的 文 化 差 異 , 也 必 須 採 取 公 平 的 態 度 ( Boutte & McCormick , 1992; 陳 憶 芬 ,2001)。 1983 年 Lynch 指 出 , 教 師 對 文 化 多 樣 性 包 括 對 種 族 偏 見 等 議 題 的 介 紹 及 討 論 負 有 積 極 的 責 任 , 並 應 視 為 整 體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一 部 分 , 且 使 用 策 略 來 使 它 長 期 地 持 續 下 去 ( 黃 政 傑 譯 , 1994)。 江 坤 鋕 ( 2005) 認 為 , 教 師 在 面 對 新 台 灣 之 子 時 , 其 態 度 比 專 業 更 為 重 要 , 亦 即 , 教 師 不 能 有 先 入 為 主 的 觀 念 , 認 為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問 題 最 多 。 由 此 可 知 , 教 師 面 對 學 生 、 家 長 的 人 際 互 動 都 該 保 持 高 度 的 覺 察 , 以 避 免 偏 見 及 刻 板 印 象 的 存 在 。 3.教 學 策 略 讓 學 生 在 最 自 在 的 環 境 中 以 最 自 然 的 方 法 學 習 就 是 教 導 多 元 文 化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江 雪 齡 ,1997)。 為 了 增 加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學 生 的 相 互 瞭 解,可 以 運 用 異 質 團 體 進 行 合 作 學 習 或 是 適 時 採 用「 角 色 扮 演 」, 進 而 發 展 學 生 對 其 他 族 群 的 同 理 心 ( 竇 金 城 , 2005 )。
4.課 程 設 計 處 於 多 元 社 會 中 , 教 師 須 設 計 適 合 的 課 程 及 教 材 , 以 培 養 學 生 面 對 未 來 多 元 社 會 的 能 力( 陳 憶 芬 ,2001)。 為 了 能 在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設 計 上 符 合 多 元 文 化 的 精 神 , 教 師 須 把 握 幾 項 原 則 : 以 概 念 為 課 程 組 織 要 素 、 注 重 深 度 學 習 、 強 調 科 技 整 合 、 以 動 態 課 程 為 主 、 以 所 有 學 生 為 對 象、注 重 轉 型 知 識 、避 免 特 定 的 意 識 形 態、多 元 化 的 教 學 目 標 等( 譚 光 鼎 等,2001 )。在 設 計 教 學 單 元 時,亦 要 同 時 考 慮 不 同 的 性 別、膚 色、 人 性、 階 級 等 立 場( 歐 用 生, 1996 )。 在 課 程 設 計 模 式 上 , 兼 採 族 群 研 究 模 式、融 合 模 式、統 整 模 式 等,避 免 零 碎 或 是 片 面 的 知 識( 竇 金 城 , 2005)。 5.評 量 方 式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評 量 方 面 , 應 重 視 評 量 的 過 程 勝 於 評 量 的 結 果 , 結 合 教 育 相 關 人 員 , 例 如 : 學 生 、 家 長 、 教 師 行 政 人 員 或 專 家 等 , 共 同 決 定 評 量 的 要 素 及 參 與 歷 程 , 將 多 元 觀 點 融 入 評 量 , 以 多 元 的 方 式 進 行 評 量 ( 張 憲 庭 , 2005)。 6.班 級 經 營 張 憲 庭 ( 2005 ) 指 出 , 在 落 實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班 級 經 營 策 略 上 , 教 師 應 以 關 心 弱 勢 族 群 學 生 為 出 發 點 , 把 持 教 育 機 會 均 等 的 班 級 經 營 理 念 。 潛 在 課 程 經 營 的 教 學 環 境 宜 採 多 元 文 化 觀 的 教 室 佈 置 , 有 助 於 在 潛 移 默 化 中 增 進 良 性 的 班 級 族 群 關 係 ( 陳 麗 華 , 2000 )。 Daniel 與 Benton ( 1995 ) 指 出 , 討 論 有 關 於 差 異 的 主 題 時 , 其 重 要 的 第 一 步 就 在 於 創 造 一 個 安 全 、 開 放 的 環 境 。 故 教 師 本 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對 經 營 一 個 開 放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室 將 有 深 遠 的 影 響 。 7.人 格 特 質 教 師 要 經 常 與 少 數 或 弱 勢 族 群 的 家 長 聯 繫 與 合 作 , 即 使 這 些 家 長 的 社 經 地 位 不 高 、 文 化 差 異 大 、 對 學 生 也 很 陌 生 , 但 仍 希 望 子 女 有 所 成 就 , 所 以 教 師 一 定 要 努 力 去 取 得 弱 勢 文 化 家 長 的 合 作 與 支 持 ( 莊 明 貞 , 1997)。
8.校 務 及 社 區 參 與 歐 用 生 ( 1996 ) 認 為 教 師 個 人 要 有 高 度 的 熱 誠 及 配 合 度 , 主 動 積 極 地 到 不 同 文 化 社 區 及 學 校 服 務 。 莊 明 貞 ( 1997) 指 出 , 學 校 應 全 力 支 持 教 師 實 施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策 略 。 父 母 和 社 區 的 介 入 也 是 學 校 改 革 和 推 行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能 否 成 功 的 關 鍵 之 一 , 學 校 與 社 區 的 合 作 一 方 面 學 校 可 利 用 社 區 的 資 源 , 另 一 方 面 社 區 也 可 瞭 解 學 校 的 運 作 藉 以 提 供 有 利 的 資 源 , 繼 而 鼓 勵 教 師 達 成 理 想 的 教 育 ( Banks & Banks,2001 ; 江 雪 齡, 1997 )。 由 此 可 知, 教 師、 學 校、 社 區 三 者 的 共 同 合 作 對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之 推 行 無 疑 是 一 股 助 力 。 綜 上 所 述 , 楊 傳 蓮 ( 2000 ) 對 於 國 小 教 師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素 養 指 標 之 研 究 , 所 探 討 的 範 圍 很 廣 泛 , 且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素 養 與 一 般 教 師 素 養 有 重 疊 的 部 份 , 故 若 應 用 於 學 前 教 師 身 上 將 有 待 進 一 步 思 考 其 內 涵 意 義 。 ( 二 ) 就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能 力 而 言 蔡 純 純 ( 2006 ) 以 國 小 職 前 教 師 為 研 究 對 象 , 進 行 其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量 表 的 發 展 , 並 分 析 職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現 況 。 其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內 涵 以 Pope 和 Reynolds( 1997 )所 提 出 的 三 大 能 力 為 主, 分 述 如 下 : 1.多 元 文 化 知 識 ( multicultural knowledge): 能 瞭 解 來 自 於 每 個 人 的 價 值 、 歷 史 、 傳 統 、 實 際 經 驗 等 不 同 的 文 化 。 2.多 元 文 化 技 能 ( multicultural skills ): 能 有 協 助 自 己 與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的 人 產 生 互 動 之 技 能 。 3. 多 元 文 化 覺 知 意 識 ( m u l t i c u l t u r a l a w a r e n e s s): 能 覺 察 到 與 自 己 文 化 不 同 背 景 的 人 的 態 度 、 信 念 、 價 值 觀 等 。 ( 三 ) 就 學 前 教 師 之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知 能 而 言 潘 韻 君 ( 2005 ) 以 學 前 教 師 的 角 度 來 看 , 幼 教 師 在 面 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日 漸 增 加 的 情 形 之 下 , 所 能 協 助 與 落 實 的 多 元 文 化 教 養 知 能 有 下 列 幾 點 :
1.教 師 多 元 的 教 學 概 念 教 師 在 教 學 活 動 中 多 提 供 師 生 及 同 儕 互 動 的 機 會 , 以 及 進 行 共 同 創 作 的 教 學 活 動 , 藉 以 提 高 新 移 民 子 女 與 同 儕 之 間 互 動 及 合 作 的 機 會 , 培 養 他 們 多 元 思 考 及 社 會 互 動 的 能 力 。 2.教 學 情 境 的 多 元 運 用 日 常 生 活 及 園 所 的 情 境 , 鼓 勵 新 移 民 子 女 透 過 情 境 、 教 材 教 具 操 作 、 不 同 的 學 習 活 動 , 激 盪 他 們 多 元 情 境 的 學 習 , 促 進 其 學 習 興 趣 。 3.尊 重 幼 兒 的 獨 特 性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 要 尊 重 新 移 民 子 女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的 獨 特 性 及 文 化 差 異 的 特 色 , 並 且 掌 握 互 信 、 互 助 的 精 神 以 接 納 新 移 民 子 女 , 教 師 藉 由 正 向 態 度 的 傳 遞 、 學 習 包 容 、 體 驗 多 元 等 方 式 , 增 進 師 生 彼 此 的 學 習 機 會 。 4.親 師 互 動 的 交 流 在 家 庭 與 學 校 充 分 配 合 之 下 , 使 多 元 文 化 教 養 知 能 在 雙 方 的 互 動 中 , 逐 漸 獲 得 改 善 , 並 重 新 建 構 新 的 觀 念 , 使 親 師 生 擁 有 共 同 核 心 , 為 新 移 民 子 女 營 造 愉 快 的 學 習 過 程 及 環 境 。 此 外, 高 傳 正( 2005 )指 出, 一 位 具 有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理 念 的 教 師 , 所 具 備 的 特 質 為 : 多 瞭 解 孩 子 的 能 力 及 需 求 、 提 供 各 種 機 會 及 時 間 、 因 應 不 同 族 群 的 孩 子 而 設 計 不 同 的 活 動 型 態 以 及 接 納 、 包 容 孩 子 的 差 異 性 等 。 綜 合 上 述 各 學 者 對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所 提 出 之 內 涵 , 廣 義 的 來 說 ,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素 養 可 以 分 為 知 識 、 技 能 以 及 態 度 等 三 大 面 向 , 即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知 識、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技 能 以 及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態 度。根 據 王 立 行、 饒 見 維 ( 1992 ) 指 出 , 教 師 的 「 專 業 素 養 」 包 含 四 要 素 , 專 業 知 識 、 專 業 技 能 、 專 業 精 神 以 及 後 設 省 思 能 力 。 是 以 , 研 究 者 綜 合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素 養 修 改 為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 包 含 : 多 元 文 化 認 知 、 多 元 文 化 教 學 技 能 以 及 多 元 文 化 覺 知 。 多 元 文 化 認 知 係 指 教 師 瞭 解 台 灣 外 籍 配 偶 形
成 的 原 因 、 現 況 以 及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基 本 概 念 ; 多 元 文 化 教 學 技 能 係 指 教 師 以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觀 點 實 施 教 學,包 括:親 師 互 動、教 學 設 計 、 班 級 經 營 等 ; 多 元 文 化 覺 知 係 指 教 師 接 觸 外 籍 配 偶 及 其 子 女 所 覺 知 到 的 自 我 態 度 、 價 值 觀 等 。
四 、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實 踐
張 明 慧 ( 2005 ) 指 出 , 多 元 文 化 態 度 的 實 踐 除 了 尊 重 之 外 , 更 要 將 其 轉 化 為 多 元 文 化 的 精 神 , 落 實 於 對 待 孩 子 的 態 度 、 對 待 自 己 的 態 度 以 及 對 週 遭 環 境 的 尊 重 與 欣 賞 之 上 , 使 孩 子 受 到 肯 定 、 建 立 自 信 。 黃 綺 君 ( 2005 )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 級 任 教 師 是 否 曾 參 加 多 元 文 化 研 習 或 修 習 相 關 課 程 , 對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的 學 習 興 趣 與 學 習 習 慣 有 顯 著 影 響 , 由 此 可 知 ,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重 要 性 必 須 重 視 實 踐 。 在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實 踐 方 面 , 研 究 者 綜 合 相 關 文 獻 後 , 分 為 教 師 與 師 資 培 育 兩 大 面 向 , 茲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 一 ) 教 師 方 面江 雪 齡 ( 1997 ) 提 出 , 教 師 在 教 學 時 必 須 瞭 解 學 生 、 發 展 對 學 生 的 同 理 心 , 藉 以 瞭 解 多 元 的 文 化 以 及 與 不 同 文 化 背 景 的 學 生 及 家 長 有 效 地 互 動 。 因 此 , 教 師 在 多 元 文 化 教 室 中 , 所 應 具 備 的 基 本 行 為 有 : 1.教 師 要 能 使 學 生 用 最 自 在 的 方 式 學 習;2. 提 供 對 性 別 不 同 的 認 知 和 經 驗 但 並 非 是 偏 見 ; 3. 教 師 要 運 用 不 同 的 教 學 方 法 , 以 反 應 不 同 文 化 學 生 的 不 同 學 習 方 式 ; 4. 教 師 應 公 平 的 對 待 學 生 , 使 每 位 學 生 都 能 得 到 公 平 的 學 習 機 會 ; 5. 教 師 要 對 每 位 學 生 都 有 高 期 許 ; 6. 避 免 以 成 績 分 組,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自 尊 心;7. 鼓 勵 跨 文 化 的 友 誼 和 社 交 學 習;8. 應 利 用 教 室 佈 置 文 化 櫥 窗 ,以 提 供 有 關 多 元 文 化 的 知 識 和 消 息 。Ogbu( 1990) 指 出 , 理 解 文 化 差 異 , 除 了 鼓 勵 教 師 和 學 校 去 認 知 和 運 用 文 化 的 多 樣 性 之 外 , 說 服 少 數 族 群 學 生 去 跨 越 文 化 的 界 線 和 努 力 學 習 學 校 的 語 言 和 文 化 也 將 是 必 要 的 , 以 便 他 們 可 以 達 到 成 功 。 而 事 先 的 準 備 則 必 須 包 括 : 認 識 學 生 、 認 識 教 學 材 料 和 資 源 以 及
認 識 工 作 的 本 質。在 認 識 學 生 方 面,教 師 應 考 慮 學 生 的 社 會 文 化 背 景, 例 如 : 家 庭 和 社 區 因 素 、 學 生 的 學 習 型 態 和 價 值 觀 等 。 認 識 教 學 材 料 和 資 源 方 面 , 則 是 要 瞭 解 課 程 的 內 容 、 考 試 以 及 教 科 書 和 輔 助 用 品 。 認 識 工 作 本 質 方 面,就 是 指 教 師 持 續 的 發 展 新 知、新 價 值 觀 及 新 技 巧, 不 僅 能 引 起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又 利 於 教 學 的 進 行 , 如 此 一 來 , 便 可 以 在 多 元 的 環 境 中 證 明 自 己 的 專 業 ( 趙 曉 維 , 1994 )。 除 此 之 外 , 教 師 本 身 可 以 從 以 下 三 方 面 培 養 自 己 成 為 多 元 文 化 者 ( becoming multicultural)( 譚 光 鼎 等 , 2001): 1.充 實 多 元 文 化 知 識 在 職 進 修 、 隨 時 接 受 新 資 訊 以 及 選 修 多 元 文 化 相 關 課 程 等 是 教 師 充 實 多 元 文 化 知 識 的 最 佳 途 徑 , 藉 以 瞭 解 不 同 文 化 對 學 習 的 影 響 , 亦 有 助 於 啟 發 教 師 的 批 判 思 考 能 力 。 2.培 養 自 我 覺 察 的 能 力 教 師 需 要 檢 視 自 己 對 待 學 生 是 否 會 因 其 族 群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期 望 與 態 度 , 以 及 秉 持 「 所 有 學 生 都 有 學 習 潛 能 」 的 信 念 , 尤 其 需 要 視 學 生 不 同 的 文 化 差 異 為 一 種 優 點 而 非 缺 陷 。 因 此 , 教 師 在 進 行 教 學 前 , 須 先 釐 清 自 己 的 文 化 態 度 及 偏 見 , 藉 以 避 免 無 意 識 的 將 自 己 負 面 的 文 化 態 度 傳 遞 給 學 生 。 3.開 展 文 化 議 題 的 對 話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強 調 教 師 應 與 同 事 或 學 生 開 展 文 化 對 話 , 也 就 是 深 入 討 論 關 於 族 群 與 文 化 的 議 題 。 Zuniga 與 Nagda 指 出 文 化 對 話 的 四 個 特 色 :( 1 ) 創 造 一 個 跨 文 化 議 題 與 對 抗 衝 突 的 學 習 環 境 ;( 2 ) 檢 視 族 群 關 係 與 文 化 認 同 ;( 3 ) 分 析 對 其 他 文 化 的 偏 見 與 刻 板 印 象 ;( 4 ) 探 索 態 度 、 情 意 、 價 值 與 行 為 的 關 係 ( 引 自 譚 光 鼎 等 , 2001)。 Boutte 與 McCormick( 1992 )提 出 六 個 幫 助 教 師 評 估 自 身 多 元 文 化 觀 點 和 實 踐 的 技 巧 包 括 : 建 立 多 元 文 化 計 畫 、 尊 重 差 異 、 避 免 刻 板 印 象 、 認 同 孩 子 的 差 異 、 探 討 教 室 裡 的 差 異 以 及 避 免 非 正 確 的 多 元 文 化 主 義 。 由 此 可 知 , 教 師 可 從 這 些 技 巧 來 評 鑑 自 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
綜 上 所 述 ,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必 須 從 整 個 教 學 過 程 , 即 教 學 前 的 準 備 、 教 學 中 的 互 動 以 及 教 學 後 的 反 省 、 檢 討 來 加 以 落 實 。 在 教 學 前 , 教 師 須 充 分 了 解 學 生 及 家 長 的 背 景 , 在 教 學 中 以 提 供 學 生 各 種 公 平 的 學 習 機 會 或 是 創 造 一 個 接 納 及 尊 重 的 學 習 環 境 , 在 教 學 後 則 反 省 自 己 對 待 學 生 的 態 度 並 做 適 當 調 整 。 是 以 , 本 研 究 將 學 前 教 師 落 實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的 內 涵 納 入 問 卷 之 編 製 中 , 藉 以 瞭 解 學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之 實 際 現 況 。 ( 二 ) 師 資 培 育 方 面 當 前 學 校 的 整 體 環 境 , 對 於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推 行 並 非 有 利 , 尤 其 是 教 師 的 專 業 素 養 不 足( 侯 靖 男 ,2005)。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多 半 會 在 入 學 上 發 生 適 應 困 難 的 問 題 , 部 分 因 素 是 來 自 於 教 師 對 多 元 文 化 的 不 瞭 解 、 誤 解 及 偏 見 ( 葉 兆 祺 ,2005 )。 王 光 宗 ( 2003 ) 指 出 , 現 今 社 會 缺 乏 針 對 教 師 或 課 程 做 多 元 文 化 觀 的 培 訓 及 文 化 尊 重 方 面 的 教 學 課 程 , 導 致 教 師 無 法 適 度 輔 導 外 籍 配 偶 子 女 , 使 他 們 被 貼 上 標 籤 。 Barry 和 Lechner( 1995 )研 究 職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態 度 和 覺 察,研 究 結 果 指 出 , 多 數 職 前 教 師 雖 然 能 意 識 到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相 關 的 問 題 而 且 也 能 面 對 學 生 的 多 元 , 但 卻 不 明 瞭 如 何 正 確 的 發 展 並 進 行 準 備 , 藉 以 處 理 多 元 的 問 題 。 因 此 , 師 範 院 校 應 扮 演 消 除 社 會 中 的 貧 窮 、 差 別 待 遇 、 歧 視 等 問 題 的 重 要 角 色( 歐 用 生 ,1996), 須 教 育 職 前 教 師 許 多 關 於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能 力 , 例 如 : 能 回 應 學 生 多 樣 特 質 的 能 力 、 能 批 判 社 會 多 元 次 級 文 化 團 體 間 的 相 互 關 係 之 能 力 、 提 供 學 習 泛 文 化 知 識 的 機 會 以 及 培 養 教 導 異 文 化 兒 童 的 知 識 、 技 能 和 態 度 等 能 力 , 才 能 落 實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目 標 。 在 實 施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的 途 徑 中 , 以 職 前 師 資 培 育 來 看 , 多 元 文 化 相 關 科 目 的 開 設 , 例 如 : 兩 性 教 育 、 鄉 土 教 育 、 原 住 民 教 育 等 , 以 及 專 門 課 程 中 適 當 的 融 入 鄉 土 文 化 教 材 , 或 者 在 教 學 實 習 時 安 排 體 驗 多 元 文 化 的 經 驗 等 , 對 於 培 育 職 前 教 師 的 多 元 文 化 素 養 將 是 有 利 的 做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