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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跨界中主體的建立/崩解:
《來自北美農夫的信》中美洲自我與歐洲他者的交錯
中興大學外文系周淑娟
格里夫各(J. Hector St. John de Crèvecoeur)所著《來自北美農夫的信》(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之第三封信〈何為北美人?〉(“What Is an American?”)中
關於北美殖民社會民主自由的生活面貌之描述,是美國眾所皆知的篇章。然而多 數人未注意的是,此書其實是部相當複雜的文化翻譯文本。出生歐洲貴族家庭的 格里夫各,兒時受法國耶穌會養成教育,成年後移居英國,最後輾轉落腳北美荒 野。《來自北美農夫的信》表面以書信體寫成,實則為個人旅行札記,紀錄作者 遍遊北美歐洲白人與原住民社會的風土人情;此書寫充分展現一個跨多層文化主 體進行翻譯行為時的特點與難題。透過民族誌書寫,作者嘗試吸納北美文化來建 立並鞏固自己生命新階段的在地身份認同,以資與英國甚至歐洲舊世界有所區 隔。然而格里夫各在詮釋所見所聞時卻屢屢遭遇無法馴化卻又難以排除的異質元 素,使得其敘述顛簸不平,觀點前後不一。格里夫各如此表現與其「歐洲皮膚, 北美面具」的混種身分密切相關。本論文將從後殖民與拉岡主體學說出發,結合 翻譯理論,分析格里夫各之文化翻譯行為如何顯現其建構中之北美身分認同與其 舊有之歐洲主體彼此對話、交錯、拉扯的過程,以及此新主體如何在美國獨立前 夕崩解。 關鍵詞 文化翻譯;個人旅行札記;跨多層文化主體;民族誌;在地身份認同;後殖民; 拉岡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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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struction/Collapse of Cross-Culture Subjectivity: On the Intersection of the American Self with the European Other in 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
Chou Shu-chuan
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National Chung-Hising University
The applause of freedom and egalitarianism in “What is an American” of J. Hector St. John de Crèvecoeur’s 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 is a glorious page in American history. Yet what most people are unaware of is the book’s complexity as a text of cultural translation. Born of an aristocratic French family, Crèvecoeur received the Jesuit education when he was a child. After he grew up, he was sent to Britain. Then, he migrated to North America and has left his foot prints in various parts of the wilderness. Written in epistolary form, 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 is actually a personal travel journal which records its author’s observations of colonial societies. Through ethnographical writing, the author attempts to subsume North-American cultural components for building up a nativist identity. The narration, however, reveals the dilemmas faced by a multicultural subject in the task of translation. In interpreting what he experiences in the new phase of his life, Crèvecoeur keeps bumping into heterogeneous elements he can neither domesticate into nor exclude from his narrative framework. This is why contradictory tones permeate the book. Such self-canceling voice has its source in Crèvecoeur’s “European skin, American mask.” Combining postcolonial, Lacanian and translational theories, this paper will analyze how Crèvecoeur’s up-growing new identity intersects, negotiates and clashes with his old European subjectivity and how the construction, in the end, tumbles down on the even of the Independent War.
Key Words
cultural translation; travel journal; ethnographical writing; nativist identity; postcolonial and Lacanian the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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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夫各(J. Hector St. John Crevecoeur)所著《來自北美農夫的信》(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64
《農夫的信》是當今美國國族論述不可或缺的一環,不過它的出版過程與所 受評價卻多有波折。此書作者格里夫各是北美殖民者,他在美國獨立前十餘年時 間裡以書信體格式陸續創作,然而其寫作成果卻是 1782 年美國建國後於倫敦出 版。 之第三封信<何為北美人?>(“What Is an American?”)中關於北美殖民社會民主自由的生活面貌之描述,是美國眾所皆知 的篇章,因為它幾乎是獨立宣言的個人見證,然而多數人未注意的是,此書其實 是部相當複雜的文化翻譯文本。格里夫各兒時受法國耶穌會養成教育,成年後移 居英國,最後輾轉落腳北美荒野。《來自北美農夫的信》表面以書信體格式寫成, 實乃個人札記,紀錄作者遍遊北美歐洲白人與原住民社會的風土人情;此書寫充 分展現一個跨多層文化主體進行翻譯行為時的特點與難題;透過民族誌書寫,作 者嘗試吸納北美文化來建立並鞏固殖民者的在地身份認同,以資與英國甚至歐洲 舊世界有所區隔。然而作者在詮釋所見所聞時卻屢屢遭遇無法馴化卻又難以排除 的異質元素,使得其敘述顛簸不平,觀點前後不一。格里夫各如此表現與其「歐 洲皮膚,北美面具」的混種身分密切相關。本論文將從後殖民與拉岡主體觀點出 發,結合翻譯理論,分析格里夫各之文化翻譯行為如何顯現其建構中之北美身分 認同與其舊有之歐洲主體彼此對話、交錯、拉扯的過程,以及此新文化主體如何 在美國獨立前夕崩解。 65出版之時,雖然在歐洲大受歡迎,在美國本土卻未受到太多矚目,之後更 是默默無名,到二十世紀初此書才又再度於評論界崛起。此作品之所以在美國文 學評論界浮沉不定,其實與政治生態變遷有關。學者卡爾森(David Carlson)的 分析指出,十八世紀的北美評論原本對此書就評價不高。在當時批評家眼裡,此 書過度矯情,對北美生活的描繪也多所扭曲(257); 當 1797 年傑依條約(Jay Treaty)以及惡名昭彰的XYZ事件(XYZ Affair)嚴重破壞美法關係後,格里夫 各法裔的身分更加速了他在文學界的沉寂。66 64 為求簡潔,此後論文行文中將以《農夫的信》簡稱此書。 不過到了二十世紀初,此書的地位 65 有關此書出版過程,論文稍後將予進一步討論。 66 傑依條約簽署於 1794 年 11 月。法國革命後,英法間戰爭不斷,為保國家利益,華盛頓總統 於 1793 年宣布美國中立。英國因不滿美國立場,在 1794 年強行沒收 300 艘左右的美國海運貨物, 以斷絕法國補給。最後親英的財政部長漢彌爾敦(Alexander Hamilton)在華盛頓同意下派遣傑 依(John Jay)前往英國簽定有利英國之經濟合約,此舉在國內引發強烈爭議(McMillen 91)。 XYZ 事件(XYZ Affair)發生於 1796 年。法國在亞當斯(John Adams)當選美國第二任總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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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有了戲劇化的變化。勞倫斯(D. H. Lawrence)在其所著的《美國古典文學研
究》(Studies in Classical American Literature )中將《農夫的信》與法蘭克林
(Benjamin Franklin)的《自傳》(Autobiography)相提並論,67使得此書重新受
到美國人注意(Carlson 275: note 2)。68 以上概述清楚顯示,《農夫的信》現在的典律地位有著濃厚的人為建構成 份。在政治力的推波助瀾下,大眾對此書的印象幾乎僅止於其第三封信中讚頌殖 民地民主自由的篇章; 對二十世紀初亟於創造國族神話的美國 人來說,此書敘述者所屬的農夫階層是美國人的文化原型人物,在此同時,它所 彰顯的自由體制,不僅有助消弭族群差異以及凝聚個體化社會,同時也是美國民 族大鎔爐的最佳文化論述(Carlson 257-258),職是,《農夫的信》成了美國公民 養成教育的重要一環。 69 才獲知傑依條約之事。為平息法人怒火,亞當斯派遣三人小組前往巴黎協調。法國官員不僅用無 禮態度對待特派小組,同時提出多項不合理要求,包括三名法國官員(匿名 XYZ)索賄二十五 萬美元。消息傳回美國時,舉國譁然,甚至引發了美法間一場短暫的海上戰爭(McMillen 92)。。 事實上此書雖然有〈何為北美人?〉中若干令人嚮往處, 卻也充斥許多負面描繪。更令人感到驚異的是,研究顯示,此書作者格里夫各對 美國革命大業的態度可以說是曖昧而冷淡;因獨立戰爭爆發而驚慌失措的他,甚 至在 1779 年初拋下妻子與兩幼兒於烽火之中,帶著長子前往歐洲。終其一生, 格里夫各雖不只一次重返北美,他仍選擇在歐洲度過餘生。眾多與大眾印象衝突 的舉動洩露這位大力稱頌北美自由民主作者身分認同上的搖擺與衝突,而倘若讀 者細心閱讀,將發現在格里夫各的寫作路途上,這些曖昧不時流露於文本中。換 句話說,《農夫的信》不應該被視為國族論述,而是一個文化跨界主體嘗試以寫 作界定個人身分認同的歷程。本論文以下的討論將證明,在這歷程中,此主體不 斷地進行翻譯行為,企圖將所見所聞解譯為他認知框架中可以理解並吸納的意 67 勞倫斯謂前者乃美國人「情感原型人物」(“emotional prototype”),而後者則是「務實原型人 物」(“practical prototype”)。 68 無獨有偶的是,就在此時,耶魯大學學者在該校圖書館發現了格里夫各當初未發表的篇章, 於是由三位學者﹝鮑爾定(Henri L. Bourdin),加百列(Ralph H. Gabriel)以及威廉(Stanley T. William)﹞將之整理成冊出版,並名之為《十八世紀美國風情畫:北美農夫後續的信》(Sketches
of Eighteenth-Century America: More “Letters from an American Farmer”)。在導論裡,耶魯大學學
者將格里夫各視為文學家,從歷史角度重新詮釋其作品的閱讀法引發評論家對格里夫各的新興 趣。 69 國內讀者對此書的中文標題大概都理所當然地解為《來自美國農夫的信》。本論文的研究將顯 示,《農夫的信》寫作時期美國尚未獨立,即使後來革命成功,本書作者也未曾明確支持革命大 業,是以選擇將此書標題之 American 一字譯為北美。從國內傳統的標題翻譯也可看出一般人對 此書的印象也停留於美國開國神話論述之一。
85 義,無奈眾多難以馴化的元素最終仍導致主體身分認同的崩解。 欲探知格里夫各複雜的跨文化主體組成因子,須從他神秘的生平事跡切 入。根據菲爾布里克(Thomas Philbrick)對格里夫各的傳記研究,《農夫的信》 作者原名米契爾-居禮美-西恩˙戴格里夫各(Michel-Guilliaume-Jean de Crevècoeur),1735 年生於法國西北部卡恩一個沒落的貴族家庭。兒時受耶穌會 教育的他,曾表達對耶穌會陰鬱環境之不滿,但是對居家周圍的各種歷史陳跡則 相當好奇。不知是否與父親爭吵之故,1754 年他被送往英國與兩位獨身之遠親 女長輩同住,並且在英國學會英語,完成教育。意中人在結婚前因故去世翌年, 格里夫各搭船前往美洲,在法印戰爭初期抵達加拿大,隨後加入民兵團。由於其 優異之數學能力,他在法國軍隊中擔任測量以及地圖製作員。此工作使他有機會 接觸北美的荒野以及印地安人。1758 年經由父親兩位有力朋友的推薦,他獲得 了法國正規軍中尉的職務,並在 1759 年因其為威廉˙亨利堡所繪製的計畫圖被 國王大為賞識,在法國公報上被公開嘉揚。令人錯愕的是,法國因殖民競爭失利, 退出北美時,格里夫各卻未能被遣送回國,反而於 1759 年底領取退役金後,搭 乘英國軍方一艘運輸艦抵達紐約(17)。70 格里夫各在紐約落腳後的前數年是一段旁人無法追溯的神秘過往。他的蹤跡 再現時,已經化身成為傑˙賀克特˙聖約翰(J. Hector St. John),靠測量與和印 地安人交易維生,足跡遍佈英屬北美。1764 年他被現今佛蒙州一帶印地安之歐 內達族(Oneidas)收養,該族人為他取名卡喜比˙哈拉(Cahip-Harra)。1769 年他與哈德遜河谷大地主緹貝(Tippet)的女兒結婚,並歸化成為英屬北美殖民 地公民。稍後他在紐約州橘郡(Orange County)買下 120 畝尚未開墾之地,命 其名為「松樹坡」(Pine Hill),由此展開他為世人所知之北美農夫的生涯。就在 此時,格里夫各開始提筆為文,撰寫一系列報導新大陸的短文(Philbrick 15-20)。 71 70 研究指出,格里夫各的似錦前途似乎因為不名譽事件劃下了休止符。法國在魁北克戰役兵敗 投降,格里夫各也因受傷住院。法國當局在處理他所屬的兵團遣送回國事宜之官方信件中,曾提 到該團「其他人」是否願意讓格里夫各回法國的臆測。詭異的是,格里夫各終其一生從未提及他 曾在加拿大效力法國軍隊一事,究竟為何他未能被遣送回國,始終是個謎團,唯一可以確定的是 其軍中同袍一致要求他辭職。 到了 1772 年他與法國幾乎已經切斷所有的關聯,使得其父為了安排遺產繼承一 71 本論文中所用「新大陸」一辭,乃取其在歐洲白人眼裡與歐洲舊文明相對的意涵,並無抹滅 美洲原住民歷史的用意。
86 事,寫信求助英國政府代為尋找兒子,但卻徒勞無功(21-22)。72 1778 年初,格里夫各突然向當局申請前往英國佔領下的紐約市,計畫攜其 長子從紐約乘船前往歐洲。他選在烽火之中拋下妻子與兩幼兒的舉動令人費解, 格里夫各自己宣稱是為了安排其子女繼承父親在法國的財產事宜,但這顯然是個 藉口,因為根據官方文件,他子女乃是一位姓聖約翰的北美農夫所生,而非法國 奧古斯汀˙戴格里夫各的繼承人所生。1779 年初格里夫各終於成行,順利到達 紐約市。然而陰錯陽差的因素卻使得他被囚禁了三個月。 獨立戰爭爆發 後,橘郡由革命黨的一個公共安全委員會治理,雖然格里夫各對革命大業的冷 淡,加上其製圖能力與寫作習慣在鄉里間曾引起懷疑,但他或許曾對革命政府宣 示效忠,因為戰爭期間他並未受到任何壓迫,財產也完整保留到戰後數年(24)。 73 1779 年 10 月初格里 夫各被釋放時,他已經飽受驚嚇,身心俱疲,靠在英軍的軍隊打零工勉強撐過 1779 年冬,終於在 1780 年九月離開,六週後取道愛爾蘭抵達倫敦。旅程中格里 夫各一直帶著他多年來撰寫的文稿,他最終在倫敦找到戴維斯出版商(Davies and Davis),以 30 金幣價錢出售其文稿第一卷,並言明若銷路不錯,日後將出第二 卷。74 1781 年 2 月,格里夫各與其長子艾利啟程前往法國,進行繼承權回復事宜。 停留法國期間,他在父親協助下,認識正在巴黎擔任外交任務,爭取法國支持美 國革命的法蘭克林。由於其家世背景與新大陸之經歷,格里夫各被任命為法國駐 美領事。他於 1783 年底返回美國,卻發現松樹坡的家園已在一次印地安人襲擊 中被焚毀,妻子亡故,子女則不知所踪。75 72 在信中他父親詳細描述格里夫各的名字、長相與經歷, 並加註說其兒「英語能力極佳,幾乎 與其子女團圓後,他於 1785 年以生 病為由,告假返回法國。當時《農夫的信》已在前一年發行法文版,這時的法國 人對美國充滿田園牧歌的想像,而他則成了法國人心目中美國特質的代表性人 物,受到法國人熱烈的擁抱。1787 年格里夫各銷假返職,三年後辭職歸國,在 歐洲度過餘生,未曾再回返北美。 可冒充英國人」,但卻特意迴避了他曾在加拿大服役一事,這點更加說明了他退役一事之可疑 (Philbrick 21-22)。 73 格里夫各為了解除英國官方的懷疑,被迫在紐約製造一個新身分,聲稱自己因效忠英國皇室 受迫害,「在過去四年間遭受囚禁、罰款之對待」(25)。不料此時有人匿名向英國政府誣指他為 革命軍之間諜,使得他淪為階下囚。 74 第一卷於 1782 年出版,即日後世人所知之《農夫的信》;出版第二卷的計畫在格里夫各有生 之年未能實現。 75 其子女乃友人於意外發生後,帶回收養。格里夫各花了一段時間後,終於找到其下落,並與 之團圓(Philbrick 32)。
87 論文此處耗費冗長篇幅介紹格里夫各生平,主要是為了彰顯他在這個變動急 劇的年代所遭遇的認同危機。原本盎格魯北美殖民在革命期間所受的主體分裂現 象已足以構成危機,格里夫各面臨的衝擊卻更加複雜。他的主體意識似乎一直處 在臨界的浮動狀態。從歐洲令人不耐的耶穌會養成教育到父親口中「英語能力極 佳,幾乎可冒充英國人」(Philb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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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打算娶妻看來,他應該早已認同英 國文化,但是在他抵達新大陸時,在交戰的英法間,他卻選擇投入法軍效力。那 一件令人難以分曉的軍事事件讓我們合理懷疑,格里夫各或許迫於政治現實作出 選擇,關鍵時刻卻無法在行為上真正忠於他的國籍。此外,從米契爾-居禮美-西 恩˙戴格里夫各轉為傑˙賀克特˙聖約翰這個新身分之同時,他的主體意識似乎 又有了新的導向;從他四處旅遊、娶妻置產諸項作為可知,他深受新大陸文化所 吸引,甚且有落地生根之打算,是以切斷與家鄉一切關聯,包括與父親之聯繫。 被印地安部族收養更顯示格里夫各主體內在除了歐洲白人文化外,所摻雜的美洲 原始元素。然而他為子女所取的法國式名字﹝他為長女取名亞美利加-法蘭斯 (America-Frances),76 了解格里夫各主體的組成現象對理解《農夫的信》中眾多矛盾、分裂的疑 難有關鍵性的助益。格里夫各在 1769 年成家立業後,開始寫作。對於他撰述這 件事,他曾在 1785 年對朋友說,「我完全稱不上是一個作家,只是隨手塗鴉,不 知不覺居然寫了這麼多」(Philbrick 20)。雖然格里夫各不曾明白解釋其寫作動 機,美國歷史學家佛格森的分析卻可幫助我們窺探一二。佛格森在其所著《美國 的啟蒙運動:1750-1820 年》一書中指出,北美殖民地的文學消費原本以盜版歐 陸,尤其英國作品為主,本土的文學生產甚為稀薄,但革命時期各種政論傳單、 小冊、報紙、期刊卻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主要原因有二。除了有識之士,例如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潘恩(Thomas Paine)、法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
等,在公共領域藉發表言論以嶄露頭角外, 兩個兒子則分別被命名為高樂美-亞歷山大 (Guillaume-Alexandre)及飛利浦-路易斯(Phillipe-Louis)﹞卻又令人狐疑他真 正的認同傾向。我們最後看到的是,到了美國革命前夕,這個吸納了許多複雜能 量的主體,再也無法調和箇中異質元素而終於瀕臨崩解的現象。 77 76 誠如菲爾布里克所說,這個名字道盡了格里夫各的一生(19)。 另一個則是身處革命氛圍的個別 77 傑佛遜在 1774 年以《英屬北美所應享權利之簡要觀感》一書夕間成為家喻戶曉人物;兩年後
88 主體想要透過書寫對自我生命加以定位,因為許多北美歐洲殖民對週遭變幻快速 的世界無所適從,他們不知道自己是誰,也對命運充滿不確定感;這時書寫成了 個人紀錄生命歷程的一個方式,許多人冀望透過描述所處時代與環境來確定自己 生存的意義。由格里夫各的寫作時間點加上他自己的說法看來,其寫作動機應該 是佛格森所說的,想要透過書寫對自我生命有所定位。對當時的格里夫各來說, 來自舊大陸的米契爾-居禮美-西恩˙戴格里夫各此人已完全消逝,現在的他是住 在紐約州松樹坡的農夫傑˙賀克特˙聖約翰(J. Hector St. John)。這樣一個重生 之心情,足以引發他寫作的動機。78 學者哈里斯(Jennifer Harris)曾指出:「美國人向來深信你所住的地方將會 深刻影響你所抱持的個人價值、政治觀,以及所過的生活方式。不論作家、道德 家、甚或政治家,長久以來一直都在思考地理環境對生活方式的重要影響」 (189)。這個看法用於格里夫各仍十分中肯。《農夫的信》表面雖以書信體格式寫 成,同時有著時間性的進展,79 筆耕與印刷生意雙管齊下,使他得以白手起家,並成為政壇風雲人物。其他如漢彌爾敦(Alexander Hamilton)、麥迪生(James Madison)和亞當斯(John Adams)等人也都因發表對政府與憲法之 見解大添名望。 但是其內在結構卻顯示,格里夫各想藉由民族誌 觀點,透過書寫這片土地,為自己的人生重新定義。如果我們仔細分析《農夫的 信》之佈局,將可發現,在表面的旅遊札記風格下,此書抱持濃厚地理影響人文 的概念,而且可能因為格里夫各繪製地圖的工作習慣之故,他許多敘述皆以空間 的觀點出發,充滿濃厚地誌學(topographer)風格。也就是說,除了生活札記式 的時間順序外,空間是作者寫作的另一個重要軸線。以此書十二封信而言,第一、 第二封信是信件筆者農夫詹姆斯(James)的自我表述。他先呈現自我的來歷, 居所、生活方式,以建立其在地居民之主體身分以及中心觀看位置(詹姆斯乃賓 州居民)。從第三封信〈何謂美國人?〉起,格里夫各地誌學之筆法已有所流現。 在第三封信中,農夫詹姆斯先對美國人特質作整體介紹後,隨之就空間位置,約 略介紹各地的特有生活面貌,包括沿海、中部、邊境森林墾殖區等。總體勾勒之 78 不過與一般人想像有所差別的是,這位紐約州農夫的立場與現在我們所熟知,在公共領域發 表言論的美國開國大佬們的立場大相逕庭。許多人可能不知道,在 1765 年一位羅德島的知名保 皇黨律師哈爾德(Martin Howard, Jr.)曾發表一本名為《來自哈利法克斯紳士的一封信》的政論 小冊來駁斥主張革命者的論點(Ferguson 94),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據顯示《農夫的信》乃受其影 響,但是二者相當雷同的標題很難令人不懷疑格里夫各不曾受其啟發。 79 第三封信裡關於安德魯的故事,是詹姆斯在 1774 年左右回顧安德魯從 1770 年抵達費城後四 年來的發展。而最後一封信則是 1776 年獨立戰爭爆發時的敘述。
89 後,詹姆斯便進行較為系統化的地理人文誌呈現:第四到第八封信是北方沿海補 鯨生活的簡介,第九封信介紹南方蓄奴文化。人文描繪之後,則是自然生態方面 的介紹:第十封信介紹北美特有物種,第十一封信則是對知名植物學家柏淳(John Bertram)的訪談。80 以上分析的內容結構充分顯示,《農夫的信》作者嘗試建構的是北美整體的 空間化主體,而這個再現方式具有濃厚拉岡(Lacan)主體學說的鏡像(mirror image)成份。出身歐洲上層文化的格里夫各來到新大陸後,清楚體會兩者間迥 然不同的文化表現,因此當他想要透過寫作來定位自己的新身份認同時,曾漫遊 北美的他希冀透過地誌學筆法,將殖民地社會作一整體呈現,對照出與舊世界的 差異。也就是說對北美殖民來說,歐洲宛若一面鏡子,映照出殖民地文化特質。 然而,在拉岡的鏡像理論裡,在鏡中看到個體影像而體會到自我獨立存在的嬰 孩,事實上並非真正完整個體,因為此時胚胎發展尚未成熟,鏡前的嬰兒肢體間 仍無法順暢整合,不時出現突兀之抽搐動作。北美十三州殖民地當時的狀態正與 拉岡所示相符。從歷史學家霍夫斯特(Richard Hofstadter)的研究《1750 年代北 美狀態》(America at 1750)可以看出,由於歷史發展的特殊背景,北美十三州 殖民地在經濟、社會、政治各層面表現相去頗大,不僅彼此間無密切聯繫,有時 甚至為了宗教、印地安人邊防等議題有所衝突。因此之故,當格里夫各意欲藉由 地誌學筆法,建構北美整體身分認同,作民族誌(ethnography)之呈現時,各種 性質互異,無法相容之元素成了格里夫各敘述上的障礙,儘管他努力不已,仍無 法將之馴化於同質之框架下。此外,作為鏡前主體,格里夫各與其鏡像並非單一 之映照關係。由以上生平介紹可知,格里夫各主體內部有多重文化勢力彼此糾 葛,難以協商。當他呈現殖民地社會時,詮釋觀點往往被不同勢力交相掌控,使 得敘述聲音起伏不定,莫衷一是;尤有甚者,此書雖有濃厚自傳成分,然而其書 信體格式以及最終出版模式卻又令人狐疑格里夫各是否當初即有一內定之歐洲 (或者作者內在之歐洲他我)讀者。此多重內在觀點彼此傾軋,輪替把持的敘述
現象,儼然便是拉岡所說「我看著鏡子中看著鏡中影像的自己」(“I look at myself
looking at myself”)的鏡前主體,而不同層次的鏡子(或鏡向中的鏡子)則明顯 這些信件中唯有第十二封信性質與以上地誌學框架迥異,是 詹姆斯對革命的反應,此部份稍後將進一步討論。 80 這封信是假借一來美旅遊之俄國人身分所寫,感覺上,這封信的用意是如菲爾布里克所說, 以一個外國的對等觀點來呼應並證實詹姆斯敘述之可信度(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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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 Raymond Williams 所討論的萌發性(emergent),主導性(dominant),以及
殘餘性(residual)意識形態的作用,箇中複雜可想而知。 晚近翻譯理論的發展對了解《農夫的信》中跨多元文化的主體的敘述現象有 極大啟發。本文以下將藉助翻譯理論解析格里夫各下筆為文,詮釋北美見聞時, 為何立場與價值觀時而擺盪,最後甚至到達崩解境地。 介紹《農夫的信》內容的顛簸與崩解之前,本論文擬先將此處所運用的翻譯 概念稍加釐定。傳統的翻譯研究大多著眼於同一論述在不同語言體系間的轉換或 替置。在這樣的替置行為中,原始語言(original language)與標的語言(target language)間的對等性往往是評斷替置行為成功與否的標準,也就是語言符號體 系是這其中的關注焦點。二十世紀中葉後,受到結構主義以及符號學的影響,翻 譯研究漸漸脫離價值觀的論斷與批評,81由於認知兩種語言系統間語彙全然對等 的不可能性,對翻譯的追求不再是以忠實性為唯一依歸。更由於德希達(Derrida) 以解構觀念重新詮釋翻譯現象的影響,翻譯作品得到新的肯定,不僅可具改寫性 質,甚至被視為具有原創生命的創作,而非原作的另一種複製。此外,學者漸漸 注意並重視語言系統背後的文化情境與語言系統間相互影響的動能,並且關照文 字的非透明性與語言再現過程所內蘊的權力與政治操弄現象。除了周邊的環境質 素外,翻譯概念的擴展也表現在文本的界定上。後殖民研究興起後,除了文本對 文本的文學翻譯,各種跨文化的社會論述或活動,如民族誌撰述等,也成為翻譯 研究對象,而理論體系也由語言學擴展為綜合心理學,人類學,馬克思社會經濟 學等跨學門觀點,關照的議題更是多重面向,例如性別差異,意識形態,身分認 同與國族建構等,總而言之,晚近翻譯活動已成為文化研究的重點之一。82 上述格里夫各的生平顯示,本論文此處所處理的翻譯現象具有若干後殖民性 質,但是與後殖民研究有所差別的是,這裡對文化的呈現上,主體並沒有他者化 邊陲文化來印證或鞏固帝國優雅或者強勢文化,甚至藉以建構被殖民者文化主體 的意圖。《農夫的信》更形複雜的翻譯表現在於,翻譯主體此時處在一種內在的 分裂狀態。主體未臻穩固的他,意圖透過敘述將所見所聞賦予意義,建構自我的 生存意義。這樣的表現導向上接近威孥提(Lawrence Venuti)的論文所示,有強 烈身分認同建造之功能;至於性質上則接近艾科(Umberto Eco)以符號學觀點 81 關於翻譯理論在歷史不同時期的發展及重點演化,請見 Bassnett 39-73。 82 有關晚近翻譯研究關心的議題請見 Bassnett xi-xix; 1-38 以及 Hung vii-xiii。
91 出發的翻譯研究,也就是說格里夫各的北美見聞就有如一個符號系統,有待翻譯 者的解讀,將之以另一個符號系統表達出來,這中間具有濃厚的詮釋行為,83 譯 者所面對的挑戰是如何將一個原始文本(在這裡是北美文化表現)轉為有意義的 文字敘述(69)。它的重點會因文本的特性不同,而調整不同策略,例如「陌生 化」(foreignizing)或在地化(domestication)等,84 從基礎結構來看,《農夫的信》已明顯表現翻譯論述性質。作者在第一封信 裡,透過農夫詹姆斯之口,類似序言般,解釋此書創作的動機。根據詹姆斯陳述, 他的一位歐洲友人請託他撰寫有關殖民地風情的系列書信。對於此請託,農夫的 太太深感惶恐,認為以其見識短淺之一介農夫,對遍遊歐洲,學識廣博的友人大 放厥辭,豈非野人獻曝?農夫的牧師鄰居聽了此夫妻的對話後,鼓勵農夫勇敢嘗 試;他認為新大陸的墾植經驗是歐洲人好奇且嚮往的: 以達其效果,是故在翻譯過 程中,原始文本與標的文本間不時處於某種辨證的拉鋸關係(22-29)。在如此的 拉鋸過程中,詞彙或文字表面的對等性不應該是中心的關懷,而是它內在的整體 意義。艾科認為局部的句構或篇章的意義可視為一個「微型提案」 (micro-proposition ;38); 而社會整體環境則是「博型提案」(macro-proposition; 39),譯者的重點應該將微型提案鑲嵌於博型提案中,使整體和諧;所以說翻譯
工作是在兩個文化間的來回逡巡(a shift, not between two languages, but between
two cultures;17),過程中牽扯到的,則是多重因素,包括互文性,心理性以及 敘述性等,也就是整個文化,甚至整個世界觀的複雜面向(12)。 比起﹝歐陸﹞那些舊塔樓的遺跡、荒廢的引水道或逼人眉睫的城垛,觀 看我們這裡雨後春筍般的新興社會,不論城鎮或鄉村,應該都來得有趣 的多 . . . 在義大利,所有注視的目標,所有旅行者的沉想都得歸溯充滿 迷霧,遙不可知的年代—相反地,這裡一切是如此現代、寧靜、祥和。 這裡沒有戰爭來令田野荒蕪,沒有宗教來壓迫耕種者;我們更不知那些 奴役大眾的封建制度為何物。(7) 在牧師的鼓勵下,農夫接受了此一挑戰,在第二封信裡先由自身介紹開始,逐步 擴及殖民地各處。這段引言式對話在一開頭便奠定此書的敘述框架:這是一個北
83 艾科的論點來源融合了皮爾斯(Charles Peirce)以及雅各森(Roman Jakobson)的理論,後兩
位學者同樣皆以符號學概念出發,不過艾科加以更進一步釐清與修正。
92
美居民對歐洲讀者的民族誌描述,也就是說,這是一個文化翻譯作品。
牧師的話也顯示,在此作品中,作者深切感受到殖民地與歐洲的對比,因 此他的敘述內容將以歐洲的匱缺(lack)作為軸心,而這匱缺莫過於自由農
(yeoman)經濟模式,也就是所謂的「美洲夢」(American dream),於是他便將
詹姆斯創造為自由農經濟的代表。第二封信中詹姆斯告訴讀者,他乃第三代移民 後裔,居住在賓州,受過基礎的識字教育。雖然父親沒有傳授他深厚的學識,留 予他的田地卻足可讓他獨立、無憂,令他貼近自然的農耕生活充滿欣喜。這裡農 夫用感性的語調述說秋天的落葉、結果,春天的含苞花朵;甚至鵪鶉育子、蜜蜂 採蜜、黃蜂築巢這些在飽學之士眼裡可能無足輕重的瑣事都足以讓他驚奇不已; 不過最動人心弦的則屬清晨盈耳的群鳥啁啾聲:「在春天時刻我常在黎明時起 床,天光尚未全亮的此時,屋外充滿美妙的樂聲。有誰能夠聽著我們的知更鳥或 貓聲鳥在一棵棵樹上唱著甜美的故事而不動容?這些枝頭小鳥的崇高曲調,往往 令我不覺駐足」(29)。 對詹姆斯的這段自我介紹,評論界的一大爭議焦點就是他與作者真實身分的差 距,以及此差距在作品中的意義。誠如卡爾森研究所示,傳統評論,也是一般大 眾印象,視《農夫的信》為作者在殖民地生活的寫實觀察;對他們來說,寫信者 詹姆斯便是作者格里夫各的化身。85 晚近的詮釋則傾向將此書視為傳奇
(romance)或哲學小說(philosophical work of fiction)一類的虛構性撰述,86
85 這個觀點有兩個最典型的例子。第一是 1784 年法蘭克林對兩位對美國充滿好奇的歐洲作家推 薦「最近在倫敦出版,由聖約翰先生(Mr. Hector St. John)所著的書,這裡面充滿了各方面的有 用資訊」(Rice 91)。第二個例子則是曾獲普立茲獎的當代歷史學家霍夫斯德 1971 年的著作《1750 年代北美狀態》。他在此書中幾次引述《農夫的信》作為現代人理解十八世紀中葉北美社會的依 據(32; 141; 123; 181-2)。此外,《農夫的信》的編者布雷克(1757 版本)在其導論中也抱持此 觀點。 甚 至有愈來愈多讀者認為農夫詹姆斯乃作者所創的敘事角色,他與作者間有著一定 距離,立場不全然相同。菲爾布里克與卡爾森兩位學者更是直指詹姆斯為格里夫 各刻意塑造的一個角色,其功能接近不可信賴的敘述者(the unreliable narrator), 主要在彰顯農夫內心無法協調的思想衝突。
86 強調其文學性質的閱讀法大約從 1960 年代起,如布理(Marius Bewley;請見 Saar 193),歷
經 1970 年代,如若克(Mary Rucker),1980 年代,如溫斯頓(Robert Winston),一直到 1990 年 代,如萊斯(Grantland S. Rice)。在典範與文類的概念被重新審視的年代裡,感覺這些批評家除 了試圖解決此書內在的矛盾外,還有一個用意是要將美國文學的發展,尤其小說的起源,從傳統 看法往上修正到更早的時期;他們基於《農夫的信》外在書信體形式,將之詮釋為美國書信體小 說的雛型。
93 本論文認為,就殖民地當時的寫作氛圍而言,將《農夫的信》解讀為小說 類的虛構性撰述稍嫌牽強。87 格里夫各以詹姆斯作為北美文化的代表人物並非一己的奇想,而是訴諸深 入北美人心的共和思想(republicanism)。這個思想涵蓋數個主要概念,是數條 歷史軌跡匯聚的產物。「重生」(regeneration)是這其中最重要的元素。新英格蘭 清教徒在移民之初,便透過聖經擬喻(typology),將自己比喻為舊約中的希伯來 人,在上帝的帶領下即將建立自己的美麗家園。他們將擺脫歐洲腐敗社會的自己 比喻為重生的亞當,將以其純真、清新的靈魂個別與上帝重新締約,並聯合組成 一「共治團體」。而這個「共治團體」將在荒野中開創出伊甸園般的樂土,成為 全世界崇仰之目標,這是他們榮耀上帝的一種任務。 無可諱言,詹姆斯與現實中的格里夫各有若干差 異,格里夫各落腳於紐約州,詹姆斯卻居住在賓州;格里夫各從舊世界渡海而來, 詹姆斯乃第三代移民,是土生土長之殖民地居民;格里夫各受過完整教育,詹姆 斯卻只受過基礎的閱讀與識字教育。不過這些差異卻不該解讀為作者對詹姆斯的 諷刺或批判性距離。相反地,這是北美殖民地自由農經濟的代表人物,也是以及 格里夫各身分認同中的理想自我(ideal ego),未來格里夫各將以詹姆斯所代表 的意識形態作為北美民族誌撰述的中心觀點,來吸納並呈現北美文化。 88 87斯拉肯(Richard Slotkin)分析美國早期的文化論述時提到,此時期最普遍的文類乃地理新發現 或印地安戰爭與被俘經驗的敘述,以及講道辭和殖民與反殖民的政論小冊等。雖說文類的起源與 劃分很難有涇渭分明的切分線,但是將《農夫的信》此散文性質極強的文本視為書信體小說仍屬 牽強。事實上,許多人不知道的是,在 1765 年一位羅德島的知名保皇黨律師小馬丁˙哈爾德(Martin Howard, Jr.)曾發表一本名為《來自哈利法克斯紳士的一封信》的政論小冊來駁斥主張革命者的 論點(Ferguson 94),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據顯示與此小冊名字十分雷同的《農夫的信》乃受其影 響,但是由此可知,用一虛構身分的寫信者作為論述發言人乃當時政論小冊的文體之一,不見得 與書信體小說有何關係,何況終其一生,格里夫各都未曾提過他有創作小說的意圖,而以他成名 後之寫作性質判斷,亦看不出他有小說創作的傾向。 根據歷史學家霍夫斯德的
研究,在「大覺醒」(the Great Awakening)期間,清教徒「重生」的思想已擴展
至全美各殖民區,這個概念廣及人心,影響深遠,早成為殖民地人民自我意識基 礎(220-244)。除了清教徒的「新亞當」教義,共和思想另一重要成分則是「純 真」、「美德」、「質樸」等特質。簡而言之,這個思想來自英國激進輝格黨(radical Whigs),他們以羅馬帝國歷史為借鏡,認為古羅馬最強盛的時期並非在其帝國 88 清教徒領袖布萊福(William Bradford)在其《普里茅斯墾植史》中,對分離派教徒遠渡重洋, 最後終於抵達新大陸時的描述,是此意識型態的典型表現:他們在刺骨的寒風中放眼望去,看到 的是「一片可憎的孤寂荒野,充滿猛獸與野人 . . . 而他們卻沒有[摩西的]毗斯迦山可眺 望遠方美好的未來家園 . . .現在惟有上帝的聖靈及恩典可支撐他們,. . .當他們面對 在荒野中埋骨的艱難時,他們對主叫喊,主聽到他們的叫喊,看到了他們的困境. . .」(61-62)。
94 階段,而是在其共和時期。這時的羅馬以放牧為主要經濟活動,由於生活純樸, 其人民生活具有「品德的愛好、儉約的風俗、優點的認知」等美德。然而在其國 家進入帝國階段後,工商逐漸發達,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在奢華與浮誇啃蝕羅馬 大眾後,羅馬便分崩離析。由於新大陸的特殊發展之故,英國輝格黨的這些言論 逐漸被北美殖民者吸收。89對美洲移民來說,新世界土地廣大,是一塊未經文明 洗禮的處女地,只要個人肯努力開墾,土地就是你的,你是自己的主人,不會有 貴族、地主的管制,更不會有工業化帶來的奢華與腐敗。因此,如同史密斯在其
《處女地:美西之象徵與神話》(Virgin Land: The American West as Symbol and
Myth)一書中所指出,小自耕農(yeoman)經濟成為殖民者對美洲自由、獨立、 淳樸、德行等所有理想的中心象徵。90總而言之,共和思想的精隨都圍繞美洲之 清新、重生相對於歐洲之古老、腐敗之中心修辭上,也就是美洲夢(American dream)的概念。91 從以上描述可以看出,奠定詹姆斯成為北美民族誌的觀察中心有兩大意 義。它一方面顯示格里夫各身分認同中的理想自我(ideal ego)的投射。格里夫 各提筆為文時,早已改名換姓,拋棄繼承。可以清楚看出,此時的他有意切斷與 舊世界的一切關聯,因此他將作品中的「我」塑造成生於斯土的在地人。此外, 他將詹姆斯的故鄉設於賓州,而非他所居住的紐約州,也顯示他內在對宗教的態 度。如同菲爾布里克所言,格里夫各雖然來自信奉天主教的法國,受過耶穌會教 育,但是他的宗教信仰並不明顯。從他討厭耶穌會令人窒息的環境,以及他在戰 爭中的表現看來,他應該是個和平主義者,無法忍受拘束。對此等性格者而言, 較之清教氣氛濃厚的北部各州,貴格派統治區應是更理想的居所。就大格局來 說,詹姆斯的身分充分突顯與歐洲舊世界的對比,是建構北美在地認同,滿足歐 洲他者凝視(gaze)的利器,換言之,共和思想在這裡佔據的是主流意識形態(the 89 在《1776-1787 美國共和政體的創立》一書中,伍德(Gordon Wood)曾闡述共和政體在美國 革命時期發揮的意識型態支柱功能。根據伍德所言,早期飽受祖國壓榨的北美殖民亟欲進入英 國國會,於是借用激進的輝格黨份子理論,將英國比擬為衰亡前之羅馬帝國,指稱工業化的英 國社會充斥羅馬帝國衰亡前的各種徵兆,而相反地,新大陸則是如羅馬共和般純樸而深具美德 的「新世界、新共和」(47),人民應有權參與政府運作以保護其公民自由,維繫帝國之命運。 因此農耕生涯成為北美殖民者自我意識的中心。 90
請見該書第十二章〈小自耕農與無條件地產〉(“The Yeoman and the Fee Simple Empire”);「小 自耕農」一辭英文中除了 yeoman 外,在本論文稍後將會出現的 freehold 也有相似意思。
91 傳統上將此詞語譯為「美國夢」,事實上其相關價值應在美國獨立前便已存在殖民地人民心
95 dominant ideology)的地位,也是未來格里夫各詮釋所見所聞,對歐洲他者從事 文化翻譯的思想軸心。 既然以共和思想為詮釋軸心,田園牧歌無疑將是《農夫的信》一大重點。 除了先前提過自我介紹的部份外,在第二封信〈一個美國農夫的境遇、情感與樂 趣〉中,農夫詹姆斯繼續闡述田園生活的樂趣。在他貼近自然生態的閑情野趣裡, 他發覺他農場的生物有著近乎聖潔的本能。他的蜜蜂辛勤工作卻不願被拘束;它 們喜愛樹林中簡陋的樹洞勝於農夫為它們所準備「上等光亮的桃花心木巢穴」: 「一旦我限制了它們的行動,它們立即消瘦,停止勞動」,但如果放任其自由活 動,「即便飛離十八哩外,築巢於森林深處的最高枝頭,我也不愁失去它們」(26), 是故農夫便從善如流,不予限制。在農夫的農場生活中,那些寄居在他田野上的 生物屢屢使他驚奇:「其中有些動物的記憶與睿智甚至超越了人」(22)。於是農 夫開始思考為何向來被人類鄙視的動物本能充載著如此神聖的規劃?愈是思考 後他愈發相信自然本能遠優於人類理性: 整個吾人高傲地謂為殘暴的創造,其實在各環節都令人驚歎。我常常思 索的一個嚴肅話題就是,蒙上天恩賜理性的虛榮人類們,應該可以從完 美的自然本能中學會如何約制愚蠢、調整天生犯錯傾向,這是。每當我 比較自然生物永不錯踏的路徑是如此正義、恰當、賢明、接近完美,而 人類不論州長、君王,抑或大公、丈夫,甚至父親、公民,各色人等所 定下的體制卻如此粗糙時,每每感到汗顏。(29-30) 在這裡我們幾乎瞥見未來梭羅在《湖濱散記》的身影。詹姆斯雖然所受教育有限, 卻是以自然為師,天生的哲學家。格里夫各如此表現,除了受浪漫主義影響 (Philbrick 55-57)外,更重要的是強調共和思想中,以純樸生活陶養美德的概 念。很明顯地,格里夫各在這裡訴諸的是符號學家埃可(Umberto Eco)在他《翻 譯的經驗》一書中所說的「陌生化」(foreignizing;22)策略,因為他深知這是 工業化普及的歐洲大眾欠缺,但又十分好奇,甚至嚮往的生活內涵,運用此策略 不僅可以更加強化殖民地身分認同,也可吸引歐洲讀者目光。 在「陌生化」策略主導下,格里夫各接續不斷地以共和思想作為其文化翻 譯主軸,統合殖民地社會面貌。第三封信〈何為美國人?〉中,詹姆斯從自身描 繪擴展至整體殖民地的勾勒。
96 這裡不像歐洲般,要不就是占有一切的地主大爺們,要不就是一無所有 的赤貧階級;這裡見不到假借神權、統馭四方的上流貴族、宮廷、君王、 及教士等,更沒有豪門業主雇用千百勞工;除少數城鎮外,這裡貧富差 距甚微,自北到南多數人皆以耕種維生 . . . 所有的人皆自由、平等、勤 奮無比,而且不受束縛,因為他們都是爲自己工作。(35-36) 以上描述將美國社會呈現為古羅馬共和重現的烏托邦,人民以務農維生,沒有封 建制度的壓迫,也沒有工業化的剝削,更沒有宗教的箝制,是一個樸實、平等的 怡和社會,而且直接表明,這是與歐洲的強烈對比,充分迎合歐洲因匱缺而衍生 的慾望凝視。 簡短介紹社會特質之後,詹姆斯開始定義此地的居民;他告訴讀者,所謂 的「北美人」是由 英國、蘇格蘭、愛爾蘭、法國、荷蘭、德國、瑞典各色人種混合而成, 他們甚至由衷地希望彼此能更加水乳交融 . . . 在這個大避難所裡,來自 歐洲的窮苦大眾為了各種不同的理由,聚在一起;他們不想問彼此來自 何方,因為,可歎啊!其中三分之二的人可說沒有祖國。試想,一個四 處飄零,努力工作卻填不飽肚子,生命充滿了一幕又一幕憂傷、極度匱 乏的人,會認為英國也好,其他國度也好,是他的祖國嗎?這個祖國不 能提供溫飽,田裡收不到莊稼,而他們抬頭所見的,是有錢人難看的臉 色,嚴刑峻法下的懲罰與牢獄之災,他們毫無立錐之地。不!這不是他 們的國度。因此,他們來到這裡,這裡一切的一切都重新哺育著他們; 新律法、新生活、新的社會體系使他們真正成為一個人。在歐洲,他們 不過是無用的草芥,因為缺乏肥沃的土壤和滋潤的雨水而枯萎,然後被 貧困、飢餓和戰爭擊潰。然而現在藉由移植的力量,他們終於可以像其 他植物一樣生根、茁壯了. . . 到底是什麼不可見的力量使得如此的轉變 成為可能?那就是法律與他們的勤奮 . . . 在拋卻他所有古老的成見、風 俗,從他現在所擁抱的新生活汲取新的一切後,他現在遵從新政府,也 擁有新位階 . . . 美國人是一個新人種,依循新原則做事,自然也能接納 新觀念、培養新主張。從非其所願的閑散、屈從、貧窮、無所得的辛苦 轉變成有著豐厚生計,性質完全不同的勞動—這就是美國人。(37-40)
97 以上的敘述再次透過歐洲的缺弊來映照北美特質。在這裡共和思想仍是格 里夫各文化轉譯的利器。事實上,北美居民的身分認同有其內在的侷限與威脅。 作為英屬殖民地,北美人民並無獨立的政權,各國移民混居的現象也成為社會動 亂的潛在威脅,92 在宗教信仰呈現上,作者也運用相似策略: 在既不能訴諸國家,也不能訴諸血緣的情境下,要建構獨屬此 地的認同著實不易,然而格里夫各卻藉由清教徒移民以來深植於文化底層的「重 生」譬喻,以正向觀點觀視此特殊社會狀態,將北美居民呈現為民族大鎔爐淬鍊 出來的新人種。 . . . 教派的分野在這裡逐漸泯沒,宗教完全不受干預。當某一個教派剛 好有若干的教眾群聚而居時,很快地他們就會蓋起一間教堂,依據心目 中合宜的方式膜拜他們的神祇,不會有任何人來打擾他們 . . . 只要他們 是性格平和、勤奮的人,他們要用何種方式去對神禱告,與其鄰居有何 干係?(44) 當置於另一個詮釋角度時,上述的宗教混雜現象可以是宗教氛圍式微的表現,然 而格里夫各卻持續針對歐洲文明的缺弊,以自由作為論述中軸。 除了整體描繪之外,農夫詹姆斯在這封信的末尾還舉了一個實際個案作為 例證。這是一個來自蘇格蘭,名叫安德魯的移民故事。詹姆斯在安德魯一家三口 搭乘的船抵達費城時,便為他的樸實誠懇所打動,在他協助下,三人分別在不同 家庭中找到期約僱傭的工作。一年合約期滿後,詹姆斯再次協助安德魯承租農 地,建蓋房舍,與家人團聚,不僅達到自立的目標,同時也朝著自耕農的理想邁 進,而這個理想指日可期,因為他很快便在此落地生根:「第二年他就被派任為 鋪路的工頭,也在兩個小的陪審團裡擔任陪審員,用心盡他所有公民的責任。當 我看到安德魯在我的導引下逐步走到今天這樣自立、安逸的境地時,心中所感 的,是一個替偉大君主或將領撰述英勇戰役的史家也比不上的的喜悅」(81)。 這個故事裡的安德魯幾乎是美洲夢的體現。來自蘇格蘭中下階層的他,在此 地不僅沒有被排擠,甚至還得到在地居民的熱誠相助,同時憑藉著一己的美德, 逐步獲得自立能力,並在社會上受到尊重。同樣地,格里夫各仍不忘在故事末尾 強調北美與歐洲的文化價值差異,表示安德魯的德行與成就在殖民地人民的心目 92 在霍夫斯德的研究裡,十八世紀初期,賓州的盎格魯撒克遜居民就對開始大量移入的德國移 民非常排拒。
98 中遠比博學鴻儒更令人讚佩。 就某一程度來說,格里夫各針對歐洲匱缺的文化轉譯策略的確有其成效。 1785 年法國人葛林(Grimm)曾說此書:「沒有章法,也沒有藝術,但是卻帶著 高度的趣味與細膩的情感,足以達到作者想要讓人喜愛美國的目的」。93 在初始階段,共和思想扮演著格里夫各翻譯的利器,裨使他將北美社會若干 文化表現統合於一美好觀點下,淋漓盡致地勾勒出伊甸園般的圖畫,但是當格里 夫各開始觸及各區域生活細節後,它卻逐漸展露一刀兩刃的現象,不僅無法幫助 他將各種異質文化元素馴化(domesticate;Venuti 9)為正向動能,反而不時成 為他敘事上的羈絆,逼使他的敘述轉向。 此種「無法馴化」的成分從第三封信的後半部份便蠢蠢欲動。農夫在標榜北 美社會共通的自由融洽後,接著概述各區域間的差異。當提到中部地區的人民 時,農夫告訴讀者:「作為自由人,他們喜好訴訟,訴訟的理由往往因驕傲與頑 固而起」;「作為公民,他們仔細閱讀報紙,加入所有政治議論,隨意地非難政府 或他人」;「作為農夫,他們急於獲得一切,因為其所能得者都歸自己所有」。當 提到北部居民時,農夫則認為他們「貪戀杯中物」,作為「基督徒,宗教無法約 制其意見」;簡而言之,「勤勞、富足、自私、好興訟、愛談論地方政治、充滿自 由人的驕傲,對宗教漠視是他們的特點」。更糟糕的是,農夫覺得愈靠海邊,這 些特點愈明顯,「民眾的舉止也愈是粗鄙」。至於邊境地區,農夫更是直接指出, 由於政府鞭長莫及,他們過著「自生自滅」的生活;看到一群被「不幸、難以維 生、渴求大片土地、懶散、經濟拮据、債台高築」等等原因所驅使的人群聚,不 是一種愉悅的景象。這些人往往「相處不睦,缺乏團結與友誼;不是酩酊大醉就 是遊手好閒 . . . 由於缺乏良好的示範及羞恥心的節制,許多家庭展現了社會最 醜惡的面目」(41-43)。 或許格里夫各原先意圖以地方誌筆法,對區域特性做中肯比較,然而隨著 敘述往下開展,讀者可以感覺,原本在共和思想詮釋框架下被壓抑或排除的因子 開始活躍,使得敘事者的口吻漸漸超出其掌控,這些分析從略帶不以為然的口 吻,演變到幾乎將此信前半部分表彰的價值完全瓦解。舉例來說,面對中部居民 的性好興訟與評議,他仍試圖以共和思想的階級平等做為詮釋框架,強調其言論 93 引自 Blake 227; note 2。
99 自由與法律素養,然而此框架卻無法全面涵蓋該地居民所有猛烈表現,於是驕 傲、頑固、隨意非難等文字開始浮現,到了末尾,連農夫原本大力推崇的自由農 經濟,似乎都成為貪婪的禍首,因為它讓人們「急於獲得一切」。隨著地理位置 偏離桂格教派區域,格里夫各共和思想的吸納效能也隨之減低,前述被自由軸心 論述壓抑的宗教式微或淡漠的潛藏因子也探頭仰頸。到了邊境地區,共和思想幾 乎已被顛覆,平等包容變成「缺乏團結與友誼」,自由變成「自生自滅」,北美人 已不是以自然為師的天生哲學家,而是猛禽野獸,而農夫對大自然的排斥態度已 表露無遺:「他們恆常處在爭戰狀態;人與人爭戰 . . . 人與可敬的森林中每一種 野生居民爭戰,亟欲除之而後快,在這裡人與嗜肉猛獸之異者幾稀」(42)。 如此劇烈的價值翻轉在表面上看來幾乎難以置信,然而當我們從格里夫各 的心理結構來探索,便十分容易理解。前文提過,格里夫各的主體內有多重異種 文化勢力競爭。在他寫作當下,北美殖民地共和思想雖居主導性意識型態地位, 其他勢力暫時受到壓抑,但是並未死絕。出身歐洲上流階層的他,內在仍殘存封 建貴族思想,當他的描述觸及北美較為粗鄙,難以被共和思想全然吸納的社會表 現時,這些殘餘性意識形態就會不自主抬頭,干擾其敘述。換句話說,格里夫各 的矛盾在於,在追求自然、儉樸的浪漫情懷之外,他對舊世界的絢爛文明其實難 以忘懷,並且對新大陸的清新環境所附帶的草莽性質有所疑懼。94格里夫各的孫 子便曾明白指出,他祖父「一點都不喜歡邊境上粗暴的墾植方式」。95 每當上述矛盾現象發生,格里夫各感受到自己的敘述危機時,就會轉移空 間,試著將另一區域納入其主體建構工程中。正如卡爾森所言,《農夫的信》中
第四到第八封信關於瑪莎葡萄園(Martha’s Vineyard)與南塔特克島(the island of Nantucket)貴格(Quaker)派教徒近乎烏托邦的儉樸生活對是詹姆斯第一次的逃 避之旅。或許是為了彌補他在第三封信的失衡口吻,在此封信開頭他再次撻伐歐 洲社會的弊端,例如稅制的苛刻,法律的不公,富人的殘虐,教會的壓迫等(83), 藉以將北美呈現為歐洲移民的天堂避難所:「有幸逃離先人所受苦楚的我們,在 此地是何等快樂地生活著。我們應該由衷慶幸先人讓吾等成長在一個只要秉持清 醒與勤勉原則,就會得到豐富報酬的地方」。在如此精神下,格里夫各表露他以 94 斯拉肯分析格里夫各時,將重點放在他的浪漫主義表現,對於他的矛盾卻沒有予以討論(見 Slotkin 259-267)。 95 引自 Plotkin 395。
100 在地觀點呈現北美民族誌的企圖: 許多作家都會提供此地的地理知識,說明這些墾殖區的世代傳承,敘述 各城鎮的建立經過與各州開墾的精神,但是他們卻未能真正展示此地人 們的天賦,各區特有的風俗與耕種模式,甚至他們如何勤奮利用無數的 資源,讓自己生活變得優渥舒適的經過,因為這些寫作者極少數真正在 此地居住過,也不曾真正仔細審視我們社會關係的性質與原則。若能有 具思考力的作者,以詳盡的筆觸介紹從新斯科細亞到西佛羅里達人民的 情境與性格,將會是最令人想要一睹為快的歷史題材。(84) 再次申明其闡述北美開拓精神的寫作主旨後,格理夫各便照舊以共和思想為 整合框架,著手將此區域的文化特質描繪為古羅馬再現,強調辛勤的居民如何「獨 特地被大自然所獎賞」,「毫不倚靠科學的幫助,端賴天生的智慧便能品嘗堅忍不 拔精神所帶來的幸福果實」(85),在仔細介紹地理位置與特性,開墾歷史以及此 地農、漁、牧兼具的經濟模式後,他總結地說「這幾乎就是田園牧歌(pastoral; 斜體為本文所加)的生活」(91)。格里夫各特意強調他選擇田園牧歌這個辭語再 次顯示他針對歐洲讀者的匱缺,從事北美文化翻譯時的心態。以此地居民特長的 捕鯨業為例,在格里夫各筆下,此漁業活動儼然是自耕農經濟的海洋版,漁夫們 憑靠其樸實、辛勤不懈的努力,享受自然的豐碩成果,為家庭賺得幸福生活,沒 有歐洲水手的敗壞風氣,也沒有主人奴役之,雖然未受過高深教育,他們卻憑藉 天生的睿智與前輩的經驗,心安理得地在人生的路途上前進,雖然未必獲取巨大 財富,但是在「充滿仁慈與良善的土地上,過著被最溫和政府、健康的氣候庇護 的獨立、自由生活,豈是歐洲在險惡波濤中翻滾,辛勤工作卻所得幾希. . .的可 憐的大眾所能比擬的?」(123-124)。然而同樣地,當格里夫各的畫筆掠過無法 以豐饒、富庶、自給自足的自耕農筆調勾勒的景象時,農夫詹姆斯雋永的牧歌禮 讚中就會出現溜口之語。首先,第四封信中,農夫介紹南塔特克島的地理方位時, 便曾不經意提到此地「令人不悅的氣味」令他訝異。雖然他旋即解釋此乃鯨魚油 所引起,然而下一句「儘管島上居民具備愛潔特質,卻也無法將此味道去除」(89) 等語,仍強力洩漏農夫對海濱環境的排斥。96 96 卡爾森在此也引述菲爾布里克的類似看法:「[寫信者]對『濱海氣味的描繪』與其在第一至第 三封信[對北美]的『純淨』空氣之評論差距甚遠」(265)。 再者,儘管格里夫各努力將南塔特 克島社會描摹為海洋版的古羅馬田園生活,卻無法掩蓋此地許多居民「死於貧困」
101 (131)之實,於是他只好自圓其說地解釋,這是因為地處偏遠,生活補給之運 輸費用昂貴之故。此無法吸納於共和思想的負面事實已經大為削弱先前所譜就的 牧歌曲調,更出人意料的是,在下一封信中,農夫大力讚賞島上婦人的勤奮之後, 竟提到此地婦人沉溺鴉片,無法戒除的習慣(144)。如卡爾森所言,這些豈是農 夫所標榜「新人類」的「新世界」經驗應有的內容(268)?而且這也與農夫稍 早所提,醫生在此質樸的社會裡作用不大,因為居民的「節制、寧靜心情、節儉 與恆常的運動令其得以保持身體康健」(133)的概況形成極大諷刺。此外,農夫 甚至還曾補充,如果島上的「弱勢者能免於強者之欺凌」,那得歸因於他們在補 鯨工作中恆常的「劇烈勞動」所練就之能耐(106)。如卡爾森所言(266-68), 在最後的這些言語裡,農夫彷彿暗示著,這裡之所以得以維持和諧的氣氛,是因 為那些社會底層的人們練就了一身自我防禦的本事,這根本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反 烏托邦社會。以上這些溜口之語顯示兩層意義,第一,由於內在殘餘性歐洲貴族 意識形態作用的結果,格里夫各不由自主地洩漏對這些新世界人類感到鄙夷的心 態。第二,農夫原本意欲將補鯨業馴化為一種殖民地特有的完美之農業型態,然 而與此牧歌理想相悖之箇中特質卻使得他的敘述左支右絀,矛盾盡出。 如卡爾森所述,農夫詹姆斯似乎意識到自己敘述上的僵局,於是只好再次踏 上旅途,前往南方的查爾斯敦(Charleston)。不問可知,南方蓄奴文化對格里夫 各努力建構的北美新天地的特質幾乎只有負面貢獻;職是,將場景轉換到南方如 何能幫助他紓解困境?關於這點,格里夫各的傳記作者菲爾布里克(Thomas Phibrick)認為第九封信〈查爾斯敦景象〉對在地生活勾勒頗為粗略,顯示作者 雖曾到過維吉尼亞州,卻未必真正拜訪過查爾斯城。97 97 菲爾布里克認為格里夫各乃透過二手資料,例如 Abbè Raynal(《農夫的信》所獻對象)於 1770 年出版之 Histoire philosophique des deux Indes,得知南方蓄奴社會狀態。另一評論家薩爾 (Doreen Alvarez Saar)將第九封信的蓄奴制度解讀為格里夫各用以比喻殖民地受大英帝國奴 役的狀態之觀點,則比菲爾布里克更為約化,在此不予討論。 不過,很明顯地,作者意 識到南方殘暴的蓄奴制已成為舊大陸攻擊殖民地的利器,如果忽略這個部分,將 大大削弱此書歌頌北美自由、平等的說服力。為了解決這個困境,作者採用排拒 的策略來為殖民地開脫。他首先指出查爾斯城風氣奢華,是舊世界的翻版,與殖 民地儉樸的風氣迥然不同。將查爾斯城設定為舊大陸的遺毒,與殖民地劃清界線 後,格里夫各接著表達對蓄奴的抨擊。他透過天賦人權(natural right)概念批評 蓄奴制令黑奴處於一種「違背自然之狀態」(unnatural state):「天道哪!而今安
102 在?」格里夫各如此嘆道(Philbrick 44-46)。 菲爾布里克的說法雖然修正了傳統詮釋的偏頗,卻仍稍嫌約化,因為排拒策 略無法解釋為何如此腐朽的社會習俗無法被新大陸重生的特質所洗滌或清除? 關於此難題,卡爾森的解讀或許可以提供有力的輔助。卡爾森認為,格里夫各在 這裡的解決方式是將矛頭指向律師。在他看來,查爾斯敦所展現的南方墾植經濟 乃是因為有律師在權力與財產兩方面的操弄,使得篡奪行為如虎添翼,因此詹姆 斯呼籲那些深受此經濟所苦的小農起來反抗如此不公平的制度: 對那些爲了爭取數百畝田地之耕種所有權努力抗爭,卻反而在法律 煙幕中喪失了原有財產之眾多人們,我要呼籲的是,[律師]這群人與其 說是法律詮釋者,還不如稱他們是立法者來得貼切。誰知這群結合了法 律學者的熟練及巧妙與君主的權力及野心的人將來會做出什麼事來? 我們的法律性質與崇尚自由的精神,本就使得大家勇於訴訟,如今恐怕 更會讓殖民地人民大部分的財產落入這群紳士的手裡。(154-155;斜體 乃卡爾森所加) 卡爾森原先強調的詮釋重點是詹姆斯作為法律主體的曖昧性。然而本論文認 為此一曖昧乃存在於作者內在而非作者所特意塑造之敘述者特質。格里夫各在這 裡顯露的是他內在除了主導性與殘留性意識型態外的另一股勢力:由啟蒙精神所 扮演的萌發性意識型態。不論是上述對蓄奴「違背自然」的抨擊或者第二封信〈一 個美國農夫的境遇、情感與樂趣〉都顯示,格里夫各也受到當時逐漸在北美盛行 的啟蒙思潮,包含洛克「天賦人權」以及盧梭崇尚自然教育的感染。在農夫的農 場生活中,那些寄居在他田野上的生物屢屢使他驚奇:「其中有些動物的記憶與 睿智甚至超越了人」(22)。於是農夫開始思考為何向來被人類鄙視的動物本能充 載著如此神聖的規劃?愈是思考後他愈發相信自然本能遠優於人類理性: 整個吾人高傲地謂為殘暴的創造,其實在各環節都令人驚歎。我常常思 索的一個嚴肅話題就是,蒙上天恩賜理性的虛榮人類們,應該可以從完 美的自然本能中學會如何約制愚蠢、調整天生犯錯傾向,這是。每當我 比較自然生物永不錯踏的路徑是如此正義、恰當、賢明、接近完美,而 人類不論州長、君王,抑或大公、丈夫,甚至父親、公民,各色人等所 定下的體制卻如此粗糙時,每每感到汗顏。(29-30)
103 比較特別的是,相較於當時以律師為首,鼓動政治革新的勢力,格里夫各對 啟蒙思潮的吸收程度極為有限,在許多時候,他的態度甚至是排斥的。這一點可 以從兩方面一見端倪。首先是農夫第二封信中如此閑情野趣,以自然為師的烏托 邦哲學在其他時候卻又被他自己全盤翻轉。他曾不經意提到:「我訝異地發現這 世界事事相敵、物物互食,除此無他」(22);之後他又稱讚捕捉蒼蠅的大黃蜂 (hornet):「雖然兇猛且復仇心強,仁善與熱誠卻使他們有用且無害」(32;斜體 乃本文所加),這些看似稱頌的文字中已隱隱帶有批判口吻。到了第三封信後半 談到邊境拓荒者的特質時,農夫對大自然的排斥態度已表露無遺:「他們恆常處 在爭戰狀態;人與人爭戰 . . . 人與可敬的森林中每一種野生居民爭戰,亟欲除 之而後快,在這裡人與嗜肉猛獸之異者幾稀」(42)。至於第九封信中蟲鳥爭相啃 食黑奴尚未死卻的身體之景象就更難讓人相信大自然如何充載著神聖的規劃 了。對菲爾布里克而言,格里夫各對黑奴受虐的描述反映了他對人類天性的疑 慮。究竟這個上天賜予的天性是北美人高唱的天賦人權概念中的神聖性格,還是 蓄奴制度所展現的殘暴性格,他是有所遲疑的(106),而令他更憂懼的是人類這 種殘暴的傾向在未被文明洗禮的新大陸會更加難以約束,這就是為何他對邊境墾 荒者也有許多負面批評的原因。當他在第三封信中說那些邊境拓荒者「與高等肉 食性動物無異」(42)時,他的恐懼已流露無疑。98 格里夫各對啟蒙思潮持保留態度的另外一個線索則是農夫對律師的態度。從 第三封信中他對中部居民性好興訟的批判態度以降,每逢提及律師此行業,他的 口吻幾乎皆為負面,在這裡甚至成為他擺脫蓄奴對共和思想所形成的諷刺之利 器。上述引言暗示,南方本也應該是小自耕農經濟體現,無奈由於律師勢力坐大, 使得田園牧歌理想變調,甚至由於土地過度集中,生產力不敷需求,致使蓄奴之 弊端萌生。本論文認為,格里夫各對律師的排斥乃源於他對改革的保守態度。佛 格森指出,大西洋兩岸在政治衝突引爆以前,文化上早已漸行漸遠。由於政治之 叛亂茲事體大,殖民地早期對祖國的不滿與抗拒,通常在牧師的講道辭中紓解 (47-49)。99 98 事實上,勞倫斯《美國古典文學研究》中也暗示格里夫各《農夫的信》中許多對大自然的敘 述不由自主流露了人類天性中黑暗的本質。本論文認為格里夫各自己應該也體會到這一點,這 也是他對所謂的「天性」有所遲疑的原因之一。 到了革命前夕,由於衝突早已浮上檯面,政治安全的顧慮已不存在, 99 撇除清教徒與英國國教的分離不談,南方的聖公會教派(Episcopalism)也不願受英國國教干 預。
104 因此由律師為主體的知識份子便取代了往昔牧師異議份子的角色(95)。由格里 夫各畏懼甚至逃避戰爭的傾向看來,他對鼓吹造反的律師之反感不言可喻。這一 點也可從最後一封信中,戰爭爆發後他怒斥:「兩造的上位者皆隨意潑灑無辜人 民的熱血;詭辯,這自由人的毒物,披著誘人的衣衫,啟動其攻擊」(197)等言 語間再次證實。這裡的兩造上位者,在英國指的是國會,在殖民地則顯然是以律 師為主體的革命領袖。誠如卡爾森所言,在格里夫各看來,當時甚囂塵上的改革 風氣已經是自由主義以及此精神所追求的個人主體性過度表現的程度(270)。 或許為了逃避他對啟蒙精神的曖昧態度,格里夫各只好又一次退卻;他從對 南方整體社會的醒思轉而敘述一樁令人髮指的黑奴受虐事件。根據詹姆斯的解 釋,這件事主要是幫助讀者了解其對南方社會「陰鬱的心情」,但是這個轉移徒 令格里夫各的困難雪上加霜。當他敘述被囚於獸籠內,全身遭蟲蟻啃噬的黑奴 時,不禁令人諷刺地想起先前農夫對蜜蜂的寓言式描述。卡爾森提到,十八世紀 時代蜜蜂與螞蟻一樣,經常被用來作為人類社會的象徵,在第二封信裡農夫也多 次以蜜蜂來暗喻殖民地的辛勤與和諧。但是這裡的螞蟻從事的卻是如此慘絕人寰 的覓食行為。也許農夫自己也意識到這種聯想對殖民地社會的諷刺,於是他假藉 赴宴的理由,未有任何評論即匆匆結束該敘述,這明顯又是另一次的逃避 (270-272)。 或許受困於心中多重勢力翻攪的痛苦,格里夫各改弦易轍,不再以社會風情 為身分認同建構基礎,將目光轉向自然生態。《農夫的信》的第十與第十一封信 可以視為格里夫各文化翻譯/主體建構工程崩塌前的最後一擊。被若干無法納入 共和思想之社會景象綑綁的他,轉而訴諸自然特色的介紹。誠如諸多學者所示, 新大陸特有的荒野景觀是北美殖民者建構身分認同的重要根源,100
100 參見傑冷(Jehlen 3);盧比(Looby 252); 布蘭奇(Branch 284)。
因此自從啟蒙 的科學精神昌盛以來,描繪大地,書寫自然,甚至採集物種,作系統化的觀察、 紀錄與保存的生態研究成為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初重要的文化生產活動。詹姆 斯的第十封信介紹北美生物,第十一封信介紹北美知名植物學家柏淳。在北美生 物的部份,他介紹了蛇與蜂鳥。蜂鳥是美洲特有的生物,如蜜峰般靠吸吮花蜜維 生。它體型微小,但卻可以憑藉其每秒鐘 12-90 次的快速鼓翼,停留於空中。介 紹完此鳥的覓食與飛行特點後,農夫突然提到:「此鳥雖瘦小,卻可將花朵撕裂
105 成上百碎片,有著如獅子般的高昂鬥志與力量」(174)。然而農夫的介紹到了這 裡卻嘎然而止,他的眼光突然被兩隻蛇的戰鬥吸引。這兩隻蛇一大一小,一強一 弱,勝負態勢明顯,雖然弱小者負嵎頑抗,鏖戰不休,一度居上風,終究不敵。 從農夫對自然物種的選擇也可以看得出格里夫各內心不同勢力的對戰。在這 裡格里夫各選擇美洲特有的蜂鳥為呈現對象,同時將此鳥塑造為北美殖民在荒野 中奮戰不懈的象徵。當他強調此鳥體型雖小,力量卻是不可小覷時,他明顯暗示, 對英國日益嚴苛的壓迫,北美殖民地不會輕易屈服。然而我們可以感覺此爆破性 議題雖然困擾著他,卻是他不願認真以對的,因為在內心深處,格里夫各對於兩 造的衝突仍舉棋不定,無法確定立場。因此當他嘗試將蜂鳥納入共和思想的文化 展現之時,箇中隱含的對立關係突然引發其內在歐洲舊勢力的驅力,他非僅將話 題轉移,甚至以兩隻蛇的搏鬥暗示北美殖民即便頃全力一搏,終究不敵英國強大 勢力。格里夫各內在的衝突乍現,逼使他再次將敘述轉向。這次他的目標是植物 學家柏淳。憑藉自學成為國際知名學者的他,是北美殖民自立自主的傳奇代表, 他對北美生態的紀錄與研究有非凡的貢獻。然而農夫對此行的記載卻略過其科學 研究的內容,而是完全著眼於他耕讀合一,樸實無華的田園生活,純然以之為北 美牧歌的體現。 儘管格里夫各再三地逃避,終究不敵客觀環境的追趕。北美緊繃的時局已無 暇等待他內在多重勢力的彼此妥協。《農夫的信》的尾聲記錄了一個身分認同建 構失敗後,跨文化主體崩解的過程。如前面所提,格里夫各大約從 1769 年成家 立業後開始寫作。當時殖民地與英國間早已水火不容,然而在最後一封信以前, 我們卻未見格里夫各對時代局勢有任何反省,只是勾勒一幅又一幅的田園牧歌景 象。這明顯的是佛格森所說,欲以文字穩定外在紛亂世界的表現。正因為過度粉 飾太平,第十二封信中詹姆斯反覆、慌張,毫無章法的敘述便令人莫名所以,這 可能也是少有人討論此封信之原因。事實上,這封信可以說是理解作者的最佳切 口,在此處格里夫各原先潛藏的意識型態矛盾再也壓抑不住,完全浮現。從第一 句「我希望能換個住所;終於到了我必須逃離家庭、放棄田園的時候」開始,作 者已無法再理性地區分自我與所建構的人物農夫詹姆斯的差別。多半時候,他不 再用詹姆斯,而是自己的身分說話。當他提到他希冀能搬遷到撒摩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