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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2014 年,金融業佔香港本地生產總值與就業人口分別約 16.6% 及 6.3%。金融業是香港最蓬勃的 經濟行業,中學教師宜深入了解其架構及運作。主要內容有:

i) 金融業各個界別的數據及資料;

ii) 金融業各個界別的近期發展數據及資料;

iii) 監管制度最近發展的簡要回顧;及

iv) 香港金融業在「一帶一路」倡議下的角色。

本人從事金融業已逾十年,曾於九十年代擔任香港政府立法局財經事務委員會及經濟事務委員會 議員。2008 年,本人發表《香港金融業概況及發展政策》,建議將香港多個金融監管機構整合為 一個大型監管實體。時至今日,這個方案仍有可為,而本人亦依然心繫香港金融業的發展。

本書以闡述為主,所依據的官方資料及數據來自政府統計處、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聯交所、證 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保險業監理處。課程內容無需涉及深入分析和探討的層面。金融事務 較為多元化和複雜,在選擇本書應涵蓋的主題範圍上,千頭萬緒,下筆間難以取捨。如有缺失之 處,當由筆者自負文責。

本書對象為中學師生(為免讀者負擔過重,參考書籍盡量從簡),希望能夠增加讀者對香港金融 業的興趣。如有任何意見,請賜函至:ckwoklaw@netvigator.com。

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亞太研究所 經濟研究中心

經濟政策研究計劃主任 羅祥國博士

(2016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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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I. 香港金融業概覽

1. 國際地位 5

2. 「核心競爭力」 8

II. 銀行業

1. 銀行架構 — 三級制架構 9

2. 銀行存款業務 — 外幣存款佔 51% 12

3. 銀行貸款業務 — 物業相關貸款佔 50% 13

4. 銀行表現 — 在波動中保持穩定 15

5. 銀行合併收購活動 19

6. 銀行業的監管原則 — 以穩定為重 19

III. 證券業

1. 引言 21

2. 證券經紀業的架構 — 小型經紀流失 24

3. H 股及紅籌 — 內地市場的影響與日俱增 24

4. 投資者架構 — 機構性投資者佔 75% 26

5. 首次公開招股及集資活動 — 全球排名第一 26

6. 滬港通 — 內地資本市場自由化的重要一步 28

7.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收緊上市要求 28

(5)

IV. 保險業

1. 引言 29

2. 近期業務發展 — 近年穩步上揚 30

3. 保險公司 — 由國際公司主導 31

4. 保險中介人及《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 31 內地保險市場自由化

5. 監管發展 — 成立新的保險業監管局 32

V. 資產管理業

1. 引言 33

2. 近期業務發展 — 強勁增長 33

3. 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 — 內地資本市場的又一大突破 36

4. 推動資產管理的最新政策 — 政府的當務之急 36

VI. 內地的「一帶一路」倡議與金融業

1. 內地的「一帶一路」倡議 — 一項長遠規劃 37

2. 香港在「一帶一路」倡議中扮演的角色 —「一帶一路」倡議 37 項目的融資中心

3. 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基建投資的香港公司迅速增加 39 4. 人民幣國際化及香港的金融地位 — 最大人民幣離岸中心 40 5. 香港的人民幣存款及貸款 — 人民幣貸款與日俱增 41

6. 人民幣貿易融資及結算 — 快速擴展 43

7. 香港的人民幣債券 — 機遇良多 44

8. 結語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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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I. 香港金融業概覽

1. 國際地位

2014 年,香港金融業佔本地生產總值及就業人口分別約 16.6% 及 6.3%(見表 1 及表 2)。銀行 業增長較快,譬如於 2009 年至 2014 年期間的平均年增長為 9.2%,相對其他金融活動的平均年 增長 4.8% 較為高。金融行業(包括零售銀行、投資銀行、證券業、保險業及財富管理)的主要 特點如下(截至 2014 年底):

• 全球百大銀行中有 71 家於香港營業;

• 大約 300 家外資金融機構於香港營業;

• 全球第 13 大銀行中心(按外部資產計算);

• 第五大外匯交易中心;

• 第六大股票市場(按市值計算);

• 股票集資總額排名第二;

• 資產管理約 2.3 萬億美元(世界第三);及

• 最大人民幣離岸銀行中心(佔跨境人民幣交易及存款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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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香港四個主要行業的增加價值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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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表 2. 香港四個主要行業的就業數據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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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心競爭力」

香港金融服務的「核心競爭力」憑藉以下各項元素建立,與此同時,政府一直積極推動其持續發展:

• 國際銀行、內地銀行以及其他服務供應商雲集於此;

• 與內地及亞洲等高增長地區聯繫密切;

• 資金流動自由及市場流動性極高;

• 法治制度;

• 穩健而具前瞻性的監管制度;

• 金融專才皆擁高學歷,海外專才入行門檻低;

• 穩健的實時跨行支付系統,結算貨幣包括港元、美元、歐元及人民幣;

• 出版自由及資訊流通自由;及

• 與國際連接緊密。

自 1997 年起,政府推出了多項具體政策以加強本港金融業的競爭力,當中包括實施《內地與香 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為促進人民幣業務的增長提供基建及推出相關政策、鞏固 監管體系、推廣伊斯蘭金融業務、實施寬鬆政策允許國外金融專才到港工作、加強金融教育、增 加對投資者的保障等等。

在香港,各種金融活動均受到不同政府機構的監管。銀行業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監管;證券業及基 金管理業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作出監管;保險業則由保 險監理處按照《保險公司條例》的規定作出監管。政府不斷完善本港的金融監管體系,並多家金 融諮詢機構,於 2013 年初設立香港金融發展局,其宗旨如下:

• 為政府出謀劃策,以擴展本地金融市場規模,並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

• 為持份者提供表達意見的途徑,保障金融服務業的利益;

• 提高金融服務業從業人員的核心競爭力及知識以支援金融服務業;及

• 於內地及海外推廣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金融發展局是政府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新措施,局方已發表多份政策報告。在其首份報告《鞏固香 港作為全球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中提及以下各項重要的商機:(i) 把握內地業務;(ii) 擴大資 產管理規模;及 (iii) 吸引國外企業在香港上市。事實上,這些商機構成了近年香港金融業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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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II. 銀行業

1. 銀行架構—三級制架構

於 2014 年,銀行業佔本地生產總值及就業率分別約 10.4% 及 2.7%(見表 1 及表 2)。香港銀行 業的主要特點如下(截至 2014 年年底):

• 全球百大銀行中有 71 家於香港營業;

• 全球第 13 大銀行中心(按外部資產計算);

• 第五大外匯交易中心;

• 最大人民幣離岸銀行中心(佔跨境人民幣交易及存款約 70%)。

表 3. 世界最大 500 家銀行在香港設立分行的概況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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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銀行發牌制度分為三級(三種類別的接受存款機構有不同的法定營運要求,見圖 1):截 至 2015 年底,香港有 157 家商業銀行、24 家有限制牌照(投資)銀行及 18 家接受存款公司(見 表 4)。過去,政府曾收緊監管規定以提高銀行業的穩定性,尤其是在 1998 年亞洲金融危機及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後。於 1998 年後,金融機構數目銳減,譬如持牌銀行由 1995 年的 185 家 減至 2010 年的 146 家(隨後於 2015 年增加至 157 家);接受存款公司亦由 132 家減至 2015 年的 18 家。

日本於九十年代深陷經濟衰退,因此日本大幅削減其於香港發展的業務。2014 年,在香港開設 的日本銀行數目由 46 家減少至 11 家,而接受存款公司亦由 37 家減少至僅存 1 家。美國及本地 銀行的數目同樣減少,而內地及台灣銀行的數目則不跌反升(台灣銀行由 1999 年的 5 家增加至 2014 年的 19 家)。為保持香港銀行體系的穩定,本港銀行的資本充足比率,仍高於國際標準水平。

即使於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期間,香港並無任何銀行面臨金融困境。

圖 1. 銀行三級發牌制度的營運規定

持牌銀行 有限制牌照銀行 接受存款公司 銀行活動 • 可接受公眾任何

數額與期限的存 款

• 可接受 50 萬港 元或以上任何期 限存款

• 只可接受 10 萬港元 或以上最初存款期最 少為 3 個月的存款 最低資本要求 • 3 億港元或

等價物

• 1 億港元或 等價物

• 2,500 萬港元或 等價物

受規管活動 • 均符合資格於證監會註冊從事受規管活動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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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不同類別認可機構的數目(2011 年至 2015 年)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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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銀行存款業務—外幣存款佔 51%

存款總額持續增加,由 1997 年的 2.664 萬億港元增加至 2015 年的 10.75 萬億港元,增幅為 304%(見表 5)。內地銀行的存款市場佔有率由 1997 年的 22.2% 上升至 2015 年的 33.7%。

2015 年的外幣存款仍佔存款總額的 51%。人民幣存款於 2011 年年底佔存款總額約 8%,及至 2014 年上升至約 10%,但隨後於 2015 年減少至 8%。人民幣存款份額似乎深受公眾對人民幣升 值或貶值預期的影響。

表 5. 客戶存款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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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銀行貸款業務—物業相關貸款佔 50%

2015 年,銀行資產總額為 19.18 萬億港元(見表 6),內地銀行佔 33.5%(2007 年佔 16%);

美國銀行佔 5.3%(2007 年佔 9%);日本銀行佔 7.0%(2007 年佔 6%);歐洲銀行佔 14.3%(2007 年佔 30%);及其他銀行(包括滙豐銀行、渣打銀行、恆生銀行、東亞銀行等)佔 39.9%(2007 年佔 40%)。其他本地銀行規模相對較小。銀行資產總額由 1997 年的 8.4 萬億港元減少至 2002 年的 6 萬億港元,減幅為 29%;主要是由於日本銀行削減業務及經濟活動疲弱所致。近年,內地 銀行對香港越發重要,截至 2015 年底佔資產總額 33.5% 及佔存款總額 33.7%。

表 6. 資產負債表主要項目:按認可機構實益擁有權所屬地區/經濟體系列出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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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總額由 1997 年的 4.122 萬億港元大幅下跌至 2003 年的 2.035 萬億港元,隨後於 2015 年 上 升 至 7.535 萬 億 港 元( 見 表 6)。 內 地 銀 行 的 份 額 由 1997 年 的 11.2% 上 漲 至 2015 年 的 36.2%。於 1994 年至 1997 年期間,日本銀行貸款佔貸款總額逾 50%,而香港曾作為日本地區貸 款的「入賬中心」。當時有 80% 的日本貸款為海外貸款。至於其他銀行,約 80% 的貸款在香港 使用。

於 2015 年,外幣貸款佔貸款總額約 45%。2015 年的貸款總額為 7.535 萬億港元,其中 70% 為 在香港使用的客戶貸款,而 30% 為在境外使用的客戶貸款(逐漸增加,主要為內地)。就 2015 年在香港使用的零售銀行貸款而言,其中 22% 用於建造及物業發展與投資,而 28% 用於個人購 買住宅樓宇(見表 7)。物業相關貸款佔貸款總額近半。貸款架構近年仍相當穩定。

表 7. 在香港使用的客戶貸款:按行業類別列出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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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銀行表現—在波動中保持穩定

儘管香港的利率極低(儲蓄存款利率多年來為零,而最優惠貸款利率維持在 5%(見圖 2)),息 差自 2013 年起一直保持在約 1.40%。這造就了本地銀行業穩定的經營環境。此外,零售銀行的 成本與收入比率於 2015 年下降至約 43%。資本充足比率於 2011 年保持於 15.8% 的較高水平,

於 2015 年上升至逾 18%(見圖 3)。

圖 2. 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綜合利率及最優惠貸款利率(2015)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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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本地註冊銀行的綜合資本充足比率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從較長遠的歷史角度來看,香港的銀行業自 1998 年亞洲金融危機後經歷巨大動蕩後,隨後多 年借貸組合收縮,壞賬逐漸增多。資產回報率(銀行盈利指標之一)於 1998 年僅錄得 0.28%。

然而,本港的銀行業一直保持穩定,並於 2004 年及 2007 年整體業務大幅反彈回升,盈利甚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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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圖 4. 零售銀行的資產質素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鑒於全球爆發次按危機,國際投資銀行業崩潰,2008 年是全球銀行及金融業表現最差的一年。所 有金融機構的資產回報率由 2007 年的 1.21% 再次下跌至 2008 年的 0.49%,及後於 2011 年上 升至 0.72%(對比零售銀行錄得 1.01% 相對較低)。香港大部份銀行於 2008 年需要作出大額的 壞賬撥備。就零售銀行而言,資產回報率於 2007 年錄得 1.48%,於 2008 年下跌至 0.88%,但 隨後於 2011 年回升至 1.01%,並於 2013 年進一步攀升至 1.39%(見圖 5),及後於 2014 年及 2015 年因稅前經營溢利的增長率大幅下跌,資產回報率再次下滑至約 1%。2015 年貸款增長十 分緩慢,而壞賬也顯著增加(見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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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 零售銀行的表現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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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銀行合併收購活動

2000 年代的合併及收購趨勢已越演越烈:譬如,東亞銀行收購第一太平銀行(2000 年)、中國 工商銀行收購聯合銀行(2000 年)、星展銀行收購道亨銀行(2001 年)、中國建設銀行收購美 國(亞洲)銀行(2006 年)。合併收購頻繁主要是因為:(i) 行業競爭日益激烈;(ii) 達到規模經 濟效益;(iii) 透過內地金融機構進入香港銀行市場。中國銀行的 10 家姊妹行於 2001 年亦合併為 中國銀行(香港)。

最近,多家本地銀行的擁有權亦出現轉手:

i) 永亨銀行於 2014 年被新加坡的華僑銀行收購;

ii) 創興銀行於 2014 年被越秀集團有限公司收購;及

iii) 南洋商業銀行於 2016 年被中國信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收購。

6. 銀行業的監管原則-以穩定為重

《銀行業條例》為香港的銀行監督工作訂下了法律基礎。該條例第 7(1) 條訂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 管局)的主要職能是「促進銀行體系整體穩定及有效運作」。金管局有責任推廣正當的行為操守 準則、鼓勵業內遵守良好和穩妥的業務常規、維持業務發展的靈活性,並防止銀行業出現非法及 不正當的行為。

金管局致力於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監管制度,尤其是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所建議的標準。認可 金融機構必須遵守《銀行業條例》,維持充足的流動資金及資本充足比率,定期向金管局呈交報 表(營運及財務),遵守對任何單一客戶或董事及員工的貸款限制,以及委任董事、行政總裁及 控制人前先取得金管局批准。

金管局採用以風險為本的監管制度,以確保銀行具備所需的風險管理制度,以鑑別、評估、監察 及實施針對業務運作的潛在風險的風險管理,並及早解決問題。銀行業的八類主要潛在風險為:(i) 信貸風險、(ii) 利率風險、(iii) 市場風險、(iv) 流動資金風險、(v) 經營風險、(vi) 法律風險、(vii) 信 譽風險及 (viii) 策略風險。有效的風險管理對維持個別認可機構及整個銀行體系的穩定至為重要。

鑒於近年房地產價格迅速攀升,金管局為維持銀行業穩定而收緊按揭貸款。此舉對房地產市場亦 有降溫作用。

(21)

2008 年美國金融衍生工具崩潰引發全球金融危機,有鑒於此,金管局隨即積極加強衍生工具活動 的監管,監管行動專注於三個範疇:

i) 控制—確保銀行具備足夠的內部控制的制度,對衍生工具活動的風險能作出有效的管理;

ii) 資本—確保銀行擁有充足資本,以彌補衍生工具活動可能造成的虧損;及

iii) 能力—確保金管局具備充分專業知識,以制訂風險管理政策並監管銀行的衍生工具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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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證券業

1. 引言

過去十年,香港證券業發展迅速,市值由 2014 年底的 6.7 萬億港元急增至 2007 年底的 20.7 萬 億港元,主要原因是因為多家大型的內地企業在港上市。於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期間,恆生指 數及多家主要上市公司的股價一度下跌超過 60%。例如,香港聯交所(0388)股價由 265.6 港元 的高位下跌至 49.7 港元,而首次公開招股活動也於 2008 年銳減。

於 2014 年,本港股市的市值居於全球排名第六位。直至 2011 年,本港首次公開招股的總集資額 連續三年居於全球第一位,及後於 2013 年及 2014 年亦排名第二。2015 年在主板的首次公開招 股總數為 104(30 隻 H 股及 14 隻紅籌股),相當於每個星期有兩家新上市公司(見表 9)。按 年度交易價值計算,2010 年至 2014 年期間並無太大變化,但於 2015 年卻大幅增加(見表 8),

市場顯得活躍,部分原因是因為滬港通於本年開通(見本章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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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 香港證券市場的主要資料

截至 ( 年底 )

主板 創業板

交易日數 上市公司

數目

市值 ( 以十億 港元計 )

平均每日成交 額 ( 以百萬港 元計 )

上市公司 數目

市值 ( 以十億 港元計 )

平均每日成交 額 ( 以百萬港 元計 )

1997 668 3,202.3 15,465 n.a n.a n.a 245

1998 680 2,661.7 6,887 n.a n.a n.a 247

1999 701 4,727.5 7,757 7 7.2 144 247

2000 736 4,795.2 12,338 54 67.3 341 247

2001 756 3,885.3 8,025 111 61.0 162 243

2002 812 3,559.1 6,474 166 62.2 178 247

2003 852 5,477.7 10,265 185 70.2 154 248

2004 892 5,529.2 15,857 204 66.7 103 249

2005 934 8,113.3 18,211 201 66.6 90 247

2006 975 13,248.8 33,735 198 88.9 177 247

2007 1,048 20,536.5 87,427 193 161.1 657 246

2008 1,087 10,253.6 71,840 174 45.2 213 245

2009 1,145 17,769.3 62,015 174 105.0 304 249

2010 1,244 20,942.3 68,580 169 134.7 537 249

2011 1,326 17,452.7 69,476 170 84.6 256 246

2012 1,388 21,871.7 53,715 179 78.4 136 247

2013 1,451 23,908.8 62,237 192 134.0 323 244

2014 1,548 24,892.4 68,788 204 179.4 670 247

2015 1,644 24,425.6 104,599 222 258.2 1,031 247

2015

第一季 1,665 26,534.3 85,908 210 207.6 521 61

第二季 1,580 28,754.4 162,680 213 326.1 2,194 60

第三季 1,605 22,966.0 100,697 211 224.2 815 63

第四季 1,644 24,425.6 71,260 222 268.2 633 63

2016

第一季 1,656 23,195.6 72,244 227 249.0 435 59

(24)

23

表 9. 新上市公司數目:按股票類別

截至 ( 年底 )

主板 創業板

新上市公司數目 ^ 其中

新上市公司數目 其中

紅籌 * H 股 * 紅籌 * H 股 *

1997 82 14 16 n.a. n.a. n.a.

1998 32 4 2 n.a. n.a. n.a.

1999 31 4 3 7 1 0

2000 43 2 3 47 0 3

2001 31 3 3 57 0 5

2002 60 2 4 57 0 12

2003 45 2 10 27 0 8

2004 49 5 8 21 2 9

2005 57 4 9 10 0 3

2006 56 2 17 6 0 6

2007 82 7 9 2 0 0

2008 47 0 6 2 0 1

2009 68 2 6 5 0 0

2010 106 3 12 7 0 0

2011 88 1 12 13 0 0

2012 52 1 10 12 0 0

2013 87 2 11 23 1 0

2014 103 13 21 19 2 0

2015 104 14 30 34 0 2

2015

第一季 19 12 3 9 0 1

第二季 18 0 6 5 0 0

第三季 26 1 3 7 0 0

第四季 41 1 18 13 0 1

2016

Q1 14 0 3 6 0 0

*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的定義,.

•「H 股公司」指那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並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來港上市的公司。這些中國企業股份的票面值以人民幣定價,而以港幣 或其他貨幣認購及買賣。

•「紅籌公司」指

> 至少有 30% 股份由中國內地實體直接持有的公司;及 / 或該公司由中國內地實體透過其所控制並屬單一最大股東的公司間接持有;又或

> 由中國內地實體直接及 / 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合共不足 30%,但達到 20% 或以上,而與中國內地有聯繫的人士在該公司的董事會內有重大影 響力的公司。

中國內地實體包括國營企業及由國內的省、市機關所控制的實體。

^ 新上市公司包括透過首次公開招股,以介紹形式上市或從創業板轉板的公司,但不包括股票以外之上市證券如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及政府債券。

備註:1997 年前的數據載於《證監會季刊》2003 年冬季號(第 54 期,香港市場)

資料來源:香港聯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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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證券經紀業的架構 — 小型經紀流失

截至 2015 年底,有 505 家活躍的證券經紀公司。近年,14 家最大型的證券經紀公司(大多數為 國際公司)的市場份額為 53% 至 57%,而僅次其後的 50 家公司佔 33% 至 36%。至於其他 400 多家較小型公司,他們的市場份額由 1997 年約 35% 下滑至現時僅佔 10% 至 12%。內地證券經 紀公司近年在香港迅速擴張,現時本港大約有 70 家。國際公司的經營業務佔總體交易的 73%。

本地公司規模相對較小,而且其業務支持力度不足。這些小公司的經營業務佔本地散戶投資總體 交易約 48%。

3. H 股及紅籌 — 內地市場的影響與日俱增

H 股是在中國內地註冊成立,其股份可在香港聯交所交易的公司,它們大多數也同時在內地市場 發行股份。紅籌股是指在中國境外註冊成立並在香港上市的內地公司。於 2015 年,H 股佔股份 總市值為 22%,而紅籌股則佔 21%(見表 10)。2015 年相關中國股份佔股份總市值為 44%,

而 2004 年則為 28%。事實上,近年較直接影響本港股市的,巳非香港本土經濟及國際市場,而 是內地經濟及其市場發展。

(26)

25

表 10. 相關中國股份之市價總價(主板及創業板)

更新:2015 年 3 月 31 日

主板

年底 H 股 紅籌 所有

市價總值 ( 百萬港元 )

佔股份總市 值 (%)

市價總值 ( 百萬港元 )

佔股份總市 值 (%)

市價總值 ( 百萬港元 )

佔股份總 市值 (%) 1993 年 18,228.70 0.61% 124,129.51 4.17% 142,358.21 4.78%

1994 年 19,961.32 0.96% 84,279.33 4.04% 104,240.65 5.00%

1995 年 16,463.77 0.70% 110,701.97 4.71% 127,165.74 5.42%

1996 年 31,530.63 0.91% 263,330.90 7.58% 294,861.53 8.48%

1997 年 48,622.01 1.52% 472,970.42 14.77% 521,592.43 16.29%

1998 年 33,532.66 1.26% 334,966.21 12.58% 368,498.87 13.84%

1999 年 41,888.78 0.89% 956,972.33 20.24% 998,861.11 21.13%

2000 年 85,139.58 1.78% 1,203,551.95 25.10% 1,288,691.53 26.87%

2001 年 99,813.09 2.57% 908,854.82 23.39% 1,008,667.91 25.96%

2002 年 129,248.37 3.63% 806,407.41 22.66% 935,655.78 26.29%

2003 年 403,116.50 7.36% 1,197,770.75 21.87% 1,600,887.25 29.23%

2004 年 455,151.75 6.87% 1,409,357.12 21.26% 1,864,508.88 28.13%

2005 年 1,280,495.01 15.78% 1,709,960.75 21.08% 2,990,455.76 36.86%

2006 年 3,363,788.46 25.39% 2,951,581.05 22.28% 6,315,369.51 47.67%

2007 年 5,056,820.09 24.62% 5,514,059.49 26.85% 10,570,879.58 51.47%

2008 年 2,720,188.76 26.53% 2,874,906.69 28.04% 5,595,095.45 54.57%

2009 年 4,686,418.75 26.37% 3,862,143.29 21.73% 8,548,562.04 48.11%

2010 年 5,210,324.73 24.88% 4,380,687.29 20.92% 9,591,012.02 45.80%

2011 年 4,096,659.80 23.47% 3,999,091.91 22.91% 8,095,751.71 46.39%

2012 年 4,890,925.94 22.36% 4,835,257.67 22.11% 9,726,183.61 44.47%

2013 年 4,906,583.21 20.52% 4,815,316.86 20.14% 9,721,900.07 40.66%

2014 年 5,723,993.53 22.99% 5,214,967.56 20.95% 10,938,961.09 43.94%

2015 年 5,901,018.02 22.24% 5,640,456.76 21.26% 11,541,474.78 43.50%

資料來源:香港聯交所

這些股份佔毎日交易逾 50%。很多國際基金通過投資這些股份以直接投資內地市場。因此,國際 社會對於中國內地市場、經濟及政治發展的觀感巳變成能影響香港整體市場表現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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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資者架構 — 機構性投資者佔 75%

於 2010 年至 2014 年期間,市場交易總值維持在大約 17 萬億港元,並於 2015 年大幅攀升至約 26 兆港元。香港聯交所進行的「2014 年投資者調查」報告顯示,投資者的組成架構於 2014 年間 並無太大變化,但若對比 2007 年的同等調查,我們可發現多個重要的轉變:

i) 外地機構性投資者:市場份額由 2007 年的 39.3% 大幅下跌至 2014 年的 33.8%;

ii) 本地機構性投資者:由 2007 年的 25.2% 微跌至 2014 年的 24.4%;

iii) 本地散戶投資者:由 2007 年的 27.5% 大幅下跌至 2014 年的 20.5%;

iv) 外地散戶投資者:由 2007 年的 3.8% 微升至 2014 年的 4.9%;

v) 證券公司獨資交易:由 2007 年的 4.1% 急升至 2014 年的 16.4%;

vi) 在國際性投資者中,美國佔市場份額的 25.6%,英國為 27.7%,歐洲(不包括英國)為 10.4% 及新加坡為 10.4%,及

vii) 內地投資者佔市場份額的 13.1%,及

viii) 外地投資者主要是機構性投資者。相對內地投資者而言,於 2014 年,散戶投資者則佔內地 投資者的 63%。

5. 首次公開招股及集資活動 — 全球排名第一

2009 年至 2011 年期間,香港的首次公開招股集資額位居全球第一,於 2013 年及 2014 年排名 第二。二次集資甚至比首次公開招股的集資額為高。於 2003 年至 2007 年期間,以集資額計算,

十大首次公開招股活動均由內地公司募集,而其中九家為金融機構。隨後於 2009 年至 2011 年期 間,十大首次公開招股的公司背景則較多元化,其中,內地公司佔五家(見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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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香港聯交所十大首次公開招股(2009 年至 2011 年)

公司 集資額

(十億美元) 公司總部 所在國家

友邦保險控股有限公司 20.4 美國

中國農業銀行有限公司 12.0 中國

嘉能可國際 (Glencore International Plc) 10.0 瑞士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中國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6 中國

中國龍源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2.6 中國

金沙中國有限公司 2.5 美國

普拉達 (PRADA S.p.A) 2.5 義大利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國

俄羅斯鋁業聯合公司 2.2 俄羅斯

資料來源:香港聯交所資料

2011 年,海外公司在香港首次公開招股 ( 佔 52%) 較內地公司為多 ( 佔 37%)。然而,自 2011 年後,

在香港首次公開招股的海外公司幾乎絕跡,這大概是由於歐洲市場疲軟及這些公司上市後股票表 現都未如理想,當中以與中國並無太大關連的股票尤甚。大型首次公開招股的企業融資業務集中 在國際投資銀行,譬如:摩根士丹利、高盛、德意志銀行、美林證券、滙豐銀行、花旗銀行等等,

以及中銀財務有限公司。其他規模較小的保薦人僅從事較小型的首次公開招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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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滬港通 — 內地資本市場自由化的重要一步

為迎合全球各地對人民幣計價金融產品的需求,李克強總理於 2014 年 4 月宣佈啟動滬港通試驗 計劃,容許在同一賬戶下直接買賣上海 A 股及香港 H 股。試驗計劃起步雖慢,但很可能為中國內 地股票帶來新需求。此舉對中國而言是將資本市場自由化的重要一步。其他金融中心亦可引進類 似的合作形式。

北向及南向交易的市場總額度分別為人民幣 3,000 億元及人民幣 2,500 億元,低於香港聯交所於 2013 年 12 月底的 24.8 萬億港元市值及上交所於 2013 年 12 月底的 15.1 萬人民幣億元市值,避 免了短期波動風險。滬港通於 2014 年 11 月開通,是逐步開放中國資本帳的一個項目,以及推動 人民幣進一步國際化的措施。此外,深港通亦啟動在即。

7.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收緊上市要求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是金融市場四間法定監管機構之一,負責監管證券及期貨 市場之餘,亦監督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其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 為上市及相關事宜的前線監管機構。然而,證監會須於合法活動和創新性、以及遏止非法活動及 潛在市場風險之間取得平衡。證監會的職能及運作體現政府對證券業的政策。證監會的職責為:

i) 促進及維持證券期貨市場的競爭力、效率、公平性、秩序及透明度;

ii) 協助公眾了解證券期貨業的運作;

iii) 保障廣大投資者;

iv) 盡量減少罪行及市場失當行為;

v) 降低證券期貨業的系統風險;及

vi) 協助政府維持香港在金融方面的穩定性。

由於部分首次公開招股公司的經營業績於上市後立即急劇下滑,證監會近年來加大了對小型保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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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保險業監理處

IV. 保險業

1. 引言

保險業是金融業的重要一環,但相較之下,其重要性遠不及銀行業。由於香港已是成熟的保險市 場,且對外輸出能力十分有限,保險業的相對重要性近年也並無太大變化。香港主要的保險公司 為國際公司及內地公司,本地保險公司規模相對較小。近年來,由於內地資本市場進一步自由化,

愈來愈多內地人選擇購買香港的壽險及投資相關保險產品。儘管 2007 至 2009 年間的保費總額減 少(見圖 6),香港的保險市場近幾年正逐步擴大。

圖 6. 長期及一般保險業務保費總額

(31)

2. 近期業務發展 — 近年穩步上揚

保險業監理處的數據顯示,保險業的毛保費於 2015 年增長 10.9% 至 3,658 億港元。長期業務保 費收入增長 11.9% 至 3,198 億港元,長期業務新造保費於 2015 年快速增長 15.1% 至 1,313 億 港元。長期業務佔保險市場份額約 88%。來自個人壽險及年金(非投資相連)業務的新造保單保 費增長 23.7% 至 1,204 億港元。內地訪港遊客帶來的長期業務新造保費佔個人壽險保費總額約 20%。香港保險市場能吸引內地客戶是由於監管制度成熟、產品多樣、交易成本低、回報率較高 且賠償安排有保障。

一般業務的毛保費增長 4.7% 至 460 億港元。對於香港一般保險業務而言,2015 年是艱難的一年。

一般業務的整體承保利潤由 2014 年的 30 億港元大幅減少至 2015 年的 17 億港元。汽車及船運 承保業務的業績於 2015 年遭遇重創。財產、意外及健康保險業務具備更強的盈利能力。就分入 再保險業務而言,雖然毛保費僅略為減少,但承保利潤由 2014 年的 7.42 億港元下跌至 2015 年 的 4.44 億港元。

圖 7. 一般保險業務的承保利潤/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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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險公司 — 由國際公司主導

於 2015 年年底,香港共有 157 家獲授權保險公司,其中 86 家於香港註冊成立,而餘下 71 家於 內地及 21 個海外國家註冊成立(主要為百慕達(12 家)、美國(11 家)及英國(11 家))。

不少內地保險公司於近年進軍香港市場。在這 157 家保險公司當中,有 93 家經營一般業務,45 家只經營長期業務,其餘 19 家經營綜合業務。

於 2015 年,整體保費排名前十的公司包括安盛保險有限公司、蘇黎世保險有限公司、保柏(亞洲)

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香港)有限公司、美亞保險香港有限公司、

昆士蘭聯保保險有限公司、亞洲保險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保險有限公司及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

(香港)有限公司。排名前十的公司僅佔毛保費總額的 45% 左右。

近年來,中國人壽保險、中國平安保險、中國太平保險、中國太平洋保險及中國人民保險等主要 內地保險公司陸續於香港上市。香港一直是內地保險公司最佳的股票融資平台。

4. 保險中介人及《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安排》)— 內地保險市場自由化

保險代理人及經紀在保單持有人及保險公司之間扮演中介人角色。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存在合 約關係,而保險經紀不附屬於任何保險公司。於 2015 年年底,在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的獲 委任保險代理人由 2014 年年底的 46,079 名增長約 15% 至 56,309 名,其中包括 2,493 名保險代 理商及 53,816 名個人代理,而獲授權保險經紀則有 733 名。近年來,保險代理人數目每年增加 逾 10%。

根據《安排》,香港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香港保險業務及相關服務供應商進入內地市場。最近,香 港的保險代理公司及經紀已獲准自 2015 年 3 月 1 日起於廣東設立獨資公司。這些公司將分別向 內地保險公司提供代理及經紀服務。就代理業務而言,合資格的香港保險代理人須符合的主要標 準包括:從事代理業務超過十年,且業務年收益不少於 500,000 港元。就經紀業務而言,合資格 的香港經紀須符合的主要標準包括:從事經紀業務超過 30 年,且總資產超過 2 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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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監管發展 — 成立新的保險業監管局

保險業監管制度現正處於過渡期。自 1983 年《保險公司條例》頒布以來,屬於政府部門的保險 業監理處(保監處)負責監管保險公司,而三個自律規管機構則負責監管保險中介人。在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後,政府對保險業監管制度進行檢討。

2010 年 7 月,政府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旨在根據國際標準加 強對保險公司及代理人的直接監管、為保單持有人提供更好的保障,並推動行業的發展。保監局 亦將有權直接調查公司及代理人的非法活動(類似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權力)。2014 年,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成立保監局的修訂草案,並於 2015 年 7 月訂立《2015 年保險公司(修訂)

條例》。保監局為獨立於政府的法定機構,將於 2016 年底取代保監處,並於未來兩三年內接替 三大自律規管機構的職責,透過法定發牌制度監管保險中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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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資產管理業

1. 引言

香港作為世界最大資產管理中心之一,吸引源源不絕的國際投資者以香港為區內投資平台。香港 在資產管理方面的基礎優勢有:(i) 法治制度;(ii) 開放;(iii) 簡單的稅制;(iv) 強而有力的監管制度;

(v) 人才雲集;(vi) 先進的金融基礎設施;及 (vii) 區內增長蓬勃。香港近年已發展成為全面的基金 服務中心,從事產品設計及管理以至市場推廣及分銷工作。這亦將帶動其他專業服務的需求。

金融業的以下重要發展為香港成為資產管理中心奠定堅實基礎:

• 全球數一數二的首次公開招股地點;

• 亞洲私人銀行業務中心;

• 亞洲第二大私募基金中心;

• 首屈一指的亞洲對沖基金中心;及

• 首選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

2. 近期業務發展 — 強勁增長

證監會 2014 年的年度基金管理活動調查顯示,香港的基金管理業務合計資產增長至 176,682 億 港元的歷史新高,較 2014 年年底增加 10.5%。該業務於 2009 年僅為 85,000 億港元左右,於五 年內增長了一倍。香港的資產管理業務仍是國際投資者的首選平台,創下 124,040 億港元的歷史 新高,並佔基金管理業務的 71%。香港直接管理的資產增加近 18% 至 68,560 億港元。

於 2014 年,獲證監會發牌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法團數目亦超過 1000 個。於 2015 年 3 月底,香 港共有 2,045 隻獲證監會批准的認可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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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8. 香港基金管理業務資產(2010 年至 2014 年)(十億港元)

資料來源: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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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9. 香港基金管理業務資產的組成部分(2014 年)

資料來源: 證監會

所有市場參與者於 2014 年均錄得強勁表現:

i) 非房地產基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管理業務增長 11.9% 至 127,100 億港元,其中 68,560 億元直接在香港管理。

ii) 持牌資產管理及基金顧問法團業務資產總值達 129,200 億港元,增長 9.6%。

iii) 註冊機構(即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及其他私人銀行業務所涉及的資產為 41,040 億元,增幅 為 11.6%。

iv) 保險公司呈報的管理資產總值為 4,520 億元,上升 24.7%。

v) 72.5% 在香港管理的資產投資於亞洲。

非房地產基金管理業務當中源自非香港投資者的資金持續超過 70%(佔總資金 174,760 億港元當 中的 124,040 億港元),顯示香港繼續成為國際投資者首選的平台。自 2000 年推出強制性公積 金以來,產生大量退休資產。於 2015 年 3 月底,強積金的累積資產淨額達 5,948 億港元,佔源 自香港投資者基金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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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 — 內地資本市場的又一大突破

2015 年 5 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決定著手實施內地與香港基 金互認計劃。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已就跨境監管及執法建立合作機制,以確保內地及香港投 資者獲得同等保障。2015 年底,香港及中國證券監督機構批出該計劃的首批資金,邁出中國資本 市場進一步自由化的一大步。

因此,證監會批准四家中國內地基金於香港公開發售,包括華夏回報證券投資基金、廣發行業領 先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滙豐晉信大盤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及工銀瑞信核心價值混合型證券投資 基金。另一方面,中國證監會亦批准了該計劃下首三家向中國內地投資者發售的香港基金。及至 2016 年中,內地投資者對香港管理基金的投資興趣似乎有增無減。

4. 推動資產管理的最新政策 — 政府的當務之急

資產管理是一項高增值的經濟活動。香港政府一直積極推動資產管理的發展。近期的新政策如下:

i) 把適用於離岸基金的利得稅豁免延伸至私募基金;

ii) 加強市場的互通互聯及互認安排;

iii) 推廣金融科技及基礎設施;及

iv) 撥款一億港元,加強培訓資產管理及保險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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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內地的「一帶一路」倡議與金融業

1. 內地的「一帶一路」倡議 — 一項長遠規劃

「一帶一路」倡議是中國一項主要的經濟社會及政治規劃,其目的在於與世界接軌並打造與合 作夥伴的雙贏局面。規劃當中涉及主要借助中國於全球各地日益增加及改善的基礎設施投資,

擴大商品及服務、民族、文化及信息交流。為支援基礎設施建設,中國帶頭成立 1,000 億美元 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有 57 個國家作為創始成員國參與其中。中國亦於 2014 年出資 400 億美元建立絲路基金,以發掘在古代貿易線路沿線可行且有利的投資項目。目前,金磚國家開 發銀行(啟動資金為 500 億美元)可能成為開發項目的又一個出資方。根據亞洲開發銀行於 2009 年的估計,單單亞洲的基建發展需求已非常巨大,其於 2010 年至 2020 年間所需總成本 估計為 8 萬億美元。

香港與參與「一帶一路」倡議規劃的 64 個國家及地區之間的經濟關係差異巨大。東盟顯然是香 港最重要的經濟夥伴。近年來,東盟是香港的第二大貿易夥伴,僅次於中國內地。於 2014 年,

香港與東盟之間的雙邊商品貿易總額超出 990 億美元,在東盟外部貿易夥伴中排第七位。此外,

東盟與內地之間的貿易有 10%(價值約 450 億美元)乃通過香港進行。2012 年至 2014 年間,

香港直接對東盟投資 202 億美元,在所有外國投資者當中排第五位。中國商務部稱,於 2015 年 年底,累計對外投資總額達 8,810 億美元,其中約 60% 乃流向香港或透過香港流出。

2. 香港在「一帶一路」倡議中扮演的角色 —「一帶一路」倡議 項目的融資中心

由於金融需求日增,香港長期以來都是內地的貿易、投資及融資跳板,更是:

i) 支援持內地發展的國際金融中心;

ii) 首個最大的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

iii) 近年來最大的首次公開招股平台;及

iv) 在金融基礎設施、稅制、法律架構及相關專業服務方面最為有利的運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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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出口外來直接投資於 2015 年增加至近 1,200 億美元,旨在獲得外來技術、擴大市場及使能 源供應多樣化。中國現為第三大投資經濟體。由於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中國不僅有大量外資流入,

而且擁有高額經常賬目盈餘、巨額外匯儲備及高水平的國內儲蓄。這些因素將繼續支持中國增加 在世界各地的出口外來直接投資。中國的出口外來直接投資將體現中國經濟、體制及管理轉變,

以及中國與世界各地的關係。

作為金融中心,香港應能提供「一帶一路」倡議所需的資金援助。目前,部分計劃由進出口銀行 出資,而其他優惠貸款來自跨國機構或主權基金。香港應幫助有關機構在香港獲得債權及共同融 資。此外,相關中國企業亦可以在香港獲得股權、債權及銀行融資。香港各大銀行已制定新策略,

以把握「一帶一路」倡議帶來的商機(見表 12)。

表 12. 「一帶一路」倡議下個別銀行的新業務策略

銀行名稱 「一帶一路」倡議下的業務策略

中國銀行(香港) • 接管母行於六個東盟國家的分行網絡

• 轉型為地區銀行,推動「一帶一路」倡議發展

滙豐 • 亞太區業務穩健

• 設立特別專責小組,發掘「一帶一路」倡議帶來的新商機

• 為「一帶一路」倡議相關企業提供全面服務

渣打銀行 • 卓越的國際金融機構,業務遍及「一帶一路」倡議沿線超過 100 個國家

• 擴大位於香港的項目融資組 星展銀行 • 東盟國家業務穩健,經驗豐富

• 協助內地國企在東盟尋找商業夥伴及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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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3. 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基建投資的香港公司迅速增加

許多參與內地的海外基建投資的中國企業(如中國中信、中國南方電網、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電 力國際、中國電信、招商局集團、中興通訊等)都是香港上市公司或債券發行商。這些公司是香 港金融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吸引著大量國內外投資者。它們透過首次公開招股、其後的二次融資、

債券發行、銀團貸款、銀行直接借款等籌集大筆資金,並將部分資金用於內地及海外投資。

部分中國企業亦可能將香港作為有關項目的管理中心。香港將繼續擔任「一帶一路」倡議相關項 目的主要集資及資金管理中心。其他國內企業(如中電、和黃集團、港鐵、物流公司等)一直積 極參與海外基建投資(見表 13)。除此以外,香港的專業公司向這些項目提供服務,而這些服務 的需求將繼續增加。

表 13. 「一帶一路」倡議下近期由香港公司提供的部分基建投資及相關服務

公司名稱 國家 項目名稱 項目性質 表現

CLP India 印度 哈格爾燃煤電廠 建造及營運 困難重重,但仍 取得進展

招商局國際 有限公司

越南 越南頭頓市國際

貨櫃港口 建造及營運 暫停

斯里蘭卡 科倫坡南貨櫃碼頭 建造及營運 竣工並持續推進 和記港口集團

有限公司 柬埔寨 貢布國際港口 建造及營運 最近已簽訂諒解

備忘錄 和記環球電訊

有限公司 柬埔寨 ibizCloud 服務 設計及技術支持 進展中

戴德梁行 柬埔寨 「夢幻吳哥窟」

(旅遊基建) 規劃 進度良好

馬海 ( 建築顧問 )

有限公司 柬埔寨 桔井農業技術學校 監管顧問 評價良好

資料來源:各公司網站、年報及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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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民幣國際化及香港的金融地位 — 最大人民幣離岸中心

「一帶一路」倡議將透過直接投資、銀行借款、貿易金融、債券發行等方式,繼續擴大人民幣在 國際交易中的使用量。中國現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2013 年國內生產總值為 9.2 萬億美元(佔全 球國內生產總值的 12%)並佔全球貿易額逾 10%。然而,人民幣在全球交易的使用情況與中國經 濟地位不相匹配。舉例而言,於 2014 年 6 月,人民幣在全球支付貨幣中排名第七,僅佔 1.6%。

香港首家離岸人民幣清算行於 2003 年成立以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央行)一直大力推動人民 幣國際化。目前,中國央行採取「七大引擎」措施:

• 擴大與其他中央銀行貨幣掉期合約的覆蓋範圍及金額(29 個國家);

• 建立新的離岸人民幣清算中心(13 個城市);

• 建立更多自由貿易區(如上海、天津、廣東、福建);

• 進一步推動資本賬自由化;

• 推出人民幣投資新計劃(如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 設立新的跨國金融機構(如亞投行、金磚銀行);及

• 人民幣與十種國際貨幣兌換時採用直接報價,擴大人民幣每日交易區間(加減 2%)及採用一 籃子貨幣作為人民每日兌換估值的參考。

現時有逾 10,000 家國際金融機構使用人民幣進行交易,較 2011 年 6 月的 900 家有所增加。來自 130 多個國家的銀行在中國擁有人民幣代理銀行賬戶。

於 2003 年,中國央行在香港設立首家離岸人民幣清算行,標誌著人民幣迅速國際化。在香港發 展人民幣業務的主要原因是:

i) 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ii) 利用香港作為試驗平台,進一步推動資本賬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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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香港的人民幣存款及貸款 — 人民幣貸款與日俱增

直至 2014 年,人民幣存款快速增長,部分原因是利率調高(於 2016 年 6 月,人民幣六個月存款 利率維持在 2.5% 左右)及升值預期更高。除個人外(每人每日可兌換人民幣上限於 2015 年 3 月 放寬至 20,000 元),公司可於香港開立人民幣企業賬戶。截至 2011 年年底,人民幣存款總額約 為人民幣 6,000 億元。於 2011 年,僅約人民幣 300 億元用作提供貸款。截至 2014 年年底,人 民幣存款佔香港銀行體系存款總額約 12%,由 2009 年的人民幣 627 億元(僅佔香港存款總額的 1.1%)上升至人民幣 10,000 億元。不過,由於人民幣兌美元匯價自 2015 年中開始下跌,雖然 以一籃子貨幣為基準的人民幣仍較為穩定,但香港銀行業的人民幣存款總額大幅減少。截至 2016 年 3 月底,存款總額減少約 25% 至人民幣 7,590 億元(見表 14 及圖 10)。

於 2011 年 10 月,外國企業已獲許使用人民幣進行外商直接對華投資。截至 2012 年 4 月底,外 商利用人民幣直接對華投資總額增長至人民幣 1,600 億元,佔投資總額約 20%。外商利用人民幣 直接投資,將減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眾多行政手續。與此同時,外國銀行已獲許使用人民幣滿 足中國業務的資本要求。多家外資銀行(包括滙豐(中國)、渣打銀行中國、恆生(中國))已 使用人民幣向內地業務進行新一輪注資。

表 14. 人民幣存款、存款證及貸款(十億人民幣)

年份(期末) 人民幣存款 人民幣存款證 人民幣貸款

2013 年 861 193 116

2014 年 1,004 155 188

2015 年 851 159 297

2016 年 3 月 759 129 282

資料來源: 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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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0. 人民幣存款及存款證

資料來源: 香港金融管理局

人民幣貸款總額持續增長。於 2013 年底,香港未償付人民幣貸款額為人民幣 1,160 億元,其中人 民幣 310 億元為貿易融資(因此貸款僅佔 73%)。儘管人民幣存款減少(見表 14 及圖 10),香 港人民幣貸款增長較快,於 2015 年年底達至人民幣 2,970 億元(見表 14)。跨境通道已向香港 銀行開放,供其向內地實體提供人民幣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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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人民幣貿易融資及結算 — 快速擴展

於 2011 年,內地只有 7% 左右的國際貿易是以人民幣結算,而約 40% 的日本貿易以日元結算。

有關貿易結算額約為人民幣 20,000 億元,其中 90% 乃透過香港進行結算。於 2013 年,香港人 民幣貿易結算額增加至人民幣 3.8 萬億元,相當於內地人民幣交易結算總額約 83%。近年來以人 民幣結算的貿易快速發展,於 2015 年上升至人民幣 6.8 萬億元。自 2012 年 3 月以來,內地所有 企業已使用人民幣進行國際貿易結算。

表 15. 人民幣交易結算及每日平均成交額(十億人民幣)

年份(期末) 人民幣貿易結算 人民幣每日平均成交額

2013 年 3,841 395

2014 年 6,258 733

2015 年 6,833 947

2016 年 3 月 1,131 821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在貿易融資方面,人民幣的市場份額由 2012 年 1 月的 1.9% 快速增長至 2013 年 10 月的 8.7%,

人民幣因此成為貿易融資第二常用的貨幣。中國內地、香港、新加坡、德國及澳洲是在貿易融資 中五個最常使用人民幣的經濟體。歐元市場份額由 2012 年 1 月的 7.9% 跌至 2013 年 10 月的 6.6%,

被人民幣超越,現時處於第三位。美元仍是貿易融資的主導貨幣,市場份額為 81.1%。隨著國際 間使用人民幣的情況迅速普遍,2015 年人民幣平均成交額亦大幅增加(見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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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香港的人民幣債券 — 機遇良多

於 2011 年,內地政府將內地公司於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上限設定為人民幣 500 億元,銀行及 非銀行各自獲分配人民幣 250 億元的額度。截至 2012 年 4 月底,內地銀行於香港發行人民幣 115 億元的債券,而一家資源公司發行人民幣 65 億元的債券。於 2014 年,以人民幣計價的 1,970 億元債券於香港發行,而 2012 年則為人民幣 1,120 億元。截至 2015 年年底,人民幣未償付債務 總額為人民幣 3,680 億元(表 16 及圖 11)。香港是主要的離岸人民幣債券發行中心。發行人包 括博世西門子、大眾汽車、三井物產、開拓重工及福特汽車等國際公司。該等國際發行人佔總額 約 20%。目前而言,人民幣債券發行所籌集的資金並無使用限制。若要將資金匯往內地,須獲得 內地有關當局的批准。

表 16. 人民幣債券(十億人民幣)

年份(期末) 最近發行的人民幣債券 未償付人民幣債券

2013 年 117 310

2014 年 197 381

2015 年 -- 368

2016 年 -- 348

資料來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於 2014 年,內地有 15 家物業公司於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於 2015 年減少至僅僅 5 家。鑒於內 地人民幣利率下降(較香港低幾個百分點),加上流動資金充裕,內地公司自 2015 年中起轉向 國內債券市場而非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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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人民幣融資活動

資料來源: 香港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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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結語

香港金融管理局已成立基建融資促進辦公室,以推動「一帶一路」倡議。行政長官辦公室亦即將 另外成立「一帶一路」倡議辦公室。香港特區政府分別於 2015 年 12 月及 2016 年 5 月舉辦兩場 高層研討會。香港貿易發展局已組織多次外訪,以推廣「一帶一路」倡議,亦建立了有關「一帶 一路」倡議的綜合性網站。

除傳統銀行產品外,國際投資者亦可於香港買賣一系列人民幣財務資產,包括投資基金、商品掛 鉤產品、交易所買賣基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股票及保險產品。2011 年,香港推出人民幣合 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計劃,為內地股票及債券市場提供國際組合投資途徑。此外,港交所近年來推 出了其他人民幣金融產品,包括 2012 年的人民幣貨幣期貨及 2014 年的人民幣倫敦金屬期貨小型 合約。這些產品正處於不同發展階段,且鑒於內地資本市場進一步自由化,產品前景廣闊。香港 將繼續擔任「一帶一路」倡議相關項目的主要集資及資金運作中心,而與此同時,這些項目亦將 帶動香港專業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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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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