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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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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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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林慶勳教授.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研究生:陳 君 慧.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一 年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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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目次. 目次. i. 第一章 緒 言.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文獻探討. 3. 一、介紹《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 3. 二、談及《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之音系. 5. 7.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13. 第一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成書背景. 13. 第二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台灣假名. 21. 一、台灣假名變遷. 22. 二 、《 訂 正 臺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中 台灣假名及八聲符號之使用情形. 第三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體例. 31. 34. 第三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廈門音」音韻系統. 44. 第 一 節 《 訂 正 臺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的「 廈 門 音 」聲 母. 45. 一、聲 母 音 值 之 轉 寫. 45. 二、聲 母 音 位 之 分 析. 53. 第 二 節 《 訂 正 臺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的「 廈 門 音 」韻 母. 59. 一、韻 母 音 值 之 轉 寫. 59. 二、韻 母 音 位 之 分 析. 66. 第 三 節 《 訂 正 臺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的「 廈 門 音 」聲 調. 77. 第 四 節 《 訂 正 臺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的「 廈 門 音 」音 節 結 構. 78.

(4) 第四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與 《廈英大辭典》音韻系統的比較. 82. 第一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聲母與 《廈英大辭典》聲母的比較. 85. 一、聲 母 的 語 音 比 較. 85. 二、聲 母 的 共 同 特 點. 89. 第二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韻母與 《廈英大辭典》韻母的比較. 96. 一、韻 母 的 語 音 比 較. 96. 二、韻 母 的 共 同 特 點. 99. 第三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聲調與 《廈英大辭典》聲調的比較. 112. 一、聲 調 的 調 值 比 較. 112. 二、聲 調 的 共 同 特 點. 114. 第四節 《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與 《廈英大辭典》不同音節的比較. 116. 一、符 合 今 廈 門 音、台 灣 優 勢 音 者. 117. 二、不 符 合 今 廈 門 音、符 合 台 灣 優 勢 音 者. 119. 三、不 符 合 今 廈 門 音、也 不 符 合 台 灣 優 勢 音 者. 120. 第五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方音單字音 第一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所呈現漳州單字音. 122 123. 一、漳州單字音之分析. 124. 二、漳 州 單 字 音 與《 彙 集 雅 俗 通 十 五 音 》之 比 較. 142. 三、漳州音之聲調. 145. 第二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所呈現泉州單字音. 146. 一、泉州單字音之分析. 147. 二、泉 州 單 字 音 與《 彙 音 妙 悟 》之 比 較. 160. 三、泉州音之聲調. 161. 第三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所呈現其他方音單字音. 163. 一、《 訂 正 臺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所 呈 現 漳 浦 單 字 音. 163. 二、《 訂 正 臺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所 呈 現 同 安 單 字 音. 166. 三、《 訂 正 臺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所 呈 現 灌 口、安 溪 單 字 音. 171. ii.

(5) 第六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與台灣閩南語的對應關係. 173. 第一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聲母與 台灣閩南語聲母的對應關係. 175. 第二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韻母與 台灣閩南語韻母的對應關係. 180. 第三節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聲調與 台灣閩南語聲調的對應關係. 191. 194. 第七章 結 論 一、閩南語韻圖的革新. 194. 二 、「 台 灣 語 」 概 念 的 轉 變. 195. 三、文獻語料的運用. 196. 四 、「 台 灣 語 」 語 音 的 呈 現. 198. 201. 參考資料 附 錄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壹. 一、本文所使用符號及韻母索引. 貳. 二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內 文. 參. 三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標 識 字 母. 伍拾參. 四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緒 言. 伍拾陸.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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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目 前 居 住 在 台 灣 的 居 民 主 要 有 原 住 民 、 閩 南 人 、 客 家 人 、 外 省 人 1等 四 種族群。明清時期多數閩南人及客家人從福建、廣東一帶陸續過海抵台, 而外省人在戰後光復時期由大陸地區隨著國民政府進入台灣。台灣是一個 四周環海的島嶼,其族群內部構成與海外他地的移民史有密切的關係。除 了上舉四族群之外,還有大航海時代的荷蘭、西班牙、英國等西歐諸國人 士,以 及 日 據 時 期 的 日 人 等 曾 經 踏 上 台 灣 之 地。他 們 抵 台 的 目 的 各 有 所 異, 有的為剝奪商業利益、有的為傳教信仰、有的為軍國主義殖民地政策的實 施。這些民族往往為了自利而壓迫當時台灣居民,造成各方面的傷害。這 也是因為台灣過去在地理上位於遠離各國文化中心的偏僻所在,長久處於 未 開 發 狀 態 之 故。雖 然 外 來 勢 力 帶 來 負 面 影 響,相 對 也 有 一 些 正 面 的 貢 獻。 外 來 勢 力 為 台 灣 帶 來 的 貢 獻 主 要 分 為 兩 大 部 分 :( 一 )促 使 物 質 、 制 度 文 化 發 展;( 二 )留 下 各 種 台 灣 相 關 史 料。 第 一 點 雖 然 仍 有 商 榷 之 處 ,但 荷 蘭人對平埔族農業技術的傳授,日據時期日人促進台灣衛生交通等諸方 面,可以說對台灣的近代化起了很大的催化作用。再者,各種文獻記錄許 多台灣資料,例如荷蘭時期所留下「新港文書」等記錄可以幫助我們去了 解當時土地買賣的一些情形,另外傳教士所留下的方言辭書也可以間接地 窺見當時台灣的部分語言情形。關於記錄方面的貢獻日人最為突出,內容 上 涵 蓋 的 層 面 有 地 理、 自 然 生 態、 風 俗、 民 間 文 學 等 2相 當 廣 泛, 而 且 其 性. 1 2. 相 對 於 光 復 前 就 居 住 在 台 灣 的 「 本 省 人 」。 例 如 安 倍 明 義 《 台 灣 地 名 研 究 》( 1 9 3 8 )、 佐 佐 木 舜 一 《 台 灣 植 物 名 彙 》( 1 9 2 8 )、 雜 誌 《 民 俗 台 灣 》( 1 9 4 1 - 1 9 4 5 )、 西 川 滿 《 華 麗 島 民 話 集 》( 1 9 3 0 ) 等 。 這 些 著 作 都 是 1.

(8) 《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質不限於單純的記述,也有一些進行深入探討的研究著作。日據時代從 1895 年 甲 午 戰 爭 結 束 後 , 締 結 馬 關 條 約 將 台 灣 及 澎 湖 割 讓 日 本 的 時 候 開 始, 直 到 1945 年 太 平 洋 戰 爭 終 結 為 止 ,其 間 共 五 十 年。 雖 然 時 間 短 暫 ,台 灣卻在各方面的調查及研究上有了前所未有的進展,可以說是台灣研究的 一個燦爛時期。 日人對於台灣的各類研究中,語言可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因為 使 用 人 口 的 關 係 , 研 究 以 台 灣 閩 南 語 ( 以 下 簡 稱 「 台 語 」) 為 主 , 是 完 全 為 了 滿 足 實 際 需 求 而 興 起 。 1895 年 , 日 本 開 始 統 治 台 灣 。 為 了 統 治 之 便 , 不 僅對台灣人教授日語,同時也對日人實施台語教學,進而培養出許多能夠 與台灣人直接溝通的教員、官吏等人才。為了方便日人學習台語,當時由 台灣最高執政機關台灣總督府編輯出版一些台語相關書籍。早期出版的書 籍 裡 面, 尤 其 一 類 書 籍 頗 具 特 色, 即 台 語 的 發 音 教 材。 如 1896 年 出 版《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表 附 八 聲 符 號 》 及 《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詳 解 》, 接 著 1901 年 再 出 版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這 些 書 皆 為 發 音 教 材 , 但 它 類似漢語的韻圖,利用閩南地區傳統韻書系統「十五音」體例依聲填圖, 可以說是一種台語的單字音表,並利用日本假名創出標音符號,以便日人 見表知音,練習發音。這類書籍的出版除發音練習之外,尚有標音符號、 標準方音示範的目的。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與 前 兩 本 書 有 不 同 之 處: ( 一 )符 號 的 改 訂:自 此 之 後 到 1945 年 戰 爭 結 束 的 將 近 四 十 年 間,日 本 官 方 所 編 台 語 多 種 著 作 中 的 方 音 及 符 號 , 基 本 上 皆 依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二 ) 採 用方音的改變:以往日人所編台語相關著作,皆單就一個方音而編輯,到 了《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廣 收 多 種 方 音, 這 代 表 標 準 方 音 改 變。《 訂 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為台灣總督府所編最後一本台語單字音表,它大 致上穩固了後四十餘年日據時期日人認知中的台語所走方向。從前閩南語 的研究以大陸閩南地區為主,日人在台灣進行的台語研究,可以說是初次 由閩南語獨立出台灣地區所通行閩南語──「台灣語」等概念,日人所撰. 後代欲了解當時的台灣時不可缺少的第一手資料。 2.

(9) 第一章 緒論. 寫各種有關台語的著作,也可看出日人對「台灣語」的認識。尤其《訂正 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所呈現日據早期日人對「台灣語」的認識,可 說是一個重要的轉捩點。因此該書在日人台語研究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以往學者對於日據時代日人所留下台語文獻的研究寥寥無久,幾近空 白。就是有,大部分以介紹性的文章為主,尚無專就每一文獻而撰述的論 文 出 現。《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一 書 的 出 版 至 今 正 好 一 百 多 年。筆 者 認為該書所呈現一百年前日人對台語的認識及處理方式,是值得去釐清的 一個研究課題。如上所述《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之所以重要,是因 為 它 奠 定 了 其 後 日 人 所 使 用 符 號 及 方 音 的 選 擇。因 此 本 論 文 即 對 於 其 中《 訂 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音系部分進行研究,試圖闡明百年前的日人所 認為台語之音系為何? 以填補過去台語音韻研究上空白的一部分。. 第二節. 文獻探討. 前人針對《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的研究,依其文章性質可 分 兩 類 :( 一 )介 紹《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二 )談 及《 訂 正 台 灣 十 五音字母詳解》的音系。. 一、介紹《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 前人這類的研究以體例說明、地位探討為主。 (1) 村 上 嘉 英 〈 日 本 人 の 台 湾 に お け る 閩 南 語 研 究 〉 村 上 嘉 英 ( 1966b ), 此 文 針 對 日 據 時 期 日 人 在 台 灣 所 進 行 閩 南 語 研 究加以敘述及分析,進而探討其在漢語研究史上所佔的位置。村上教授 在文中提及《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的功用。指出該書為台灣 總 督 府 在 1896 年 以 標 寫 台 語 的 假 名 符 號 為 目 的 而 編 纂 的《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及字母表附八聲符號》及《台灣十五音及字母詳解》二書之修訂版,. 3.

(10) 《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至此統一了台語假名符號書寫法。 (2) 樋 口 靖 〈「 十 五 音 」 と 「 台 湾 十 五 音 」〉 樋 口 靖 ( 1984 ) 透 過 明 末 清 初 福 建 地 區 所 產 幾 種 方 言 韻 書 ─ ─ 「 十 五音」與日人在日據時期所編閩南語韻書──「台灣十五音」之間的比 較,認為「台灣十五音」是代表當時台灣語(台語)概念形成的一種里 程碑。文中介紹《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對前版《台灣十五音及字 母詳解》所進行改訂事項,舉出字母(韻母)數的增加情形,以及假名 符 號 的 變 更 所 在 。 樋 口 靖 ( 1984) 標 出 該 書 出 版 於 明 治 41 ( 1908) 年 , 疑 指 吳 守 禮 ( 1955) 所 指 後 出 版 本 ( 請 見 本 文 第 二 章 第 三 節 )。 (3) 村 上 嘉 英 〈 日 本 人 在 十 九 世 紀 末 期 對 台 灣 閩 南 方 言 音 韻 的 研 究 工 作 〉 村 上 嘉 英 ( 1989) 針 對 19 世 紀 末 日 人 的 台 語 音 韻 研 究 , 從 語 言 學 的 角度加以觀察,發現它反映著近代語言學的成果,為中國近代語言學閩 南語研究的先驅。該文介紹《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凡例,指出 收錄多數方音為該書的特色。 (4) 陳 恒 嘉 《 日 本 の 領 台 期 に 於 け る 台 湾 語 教 育 と 研 究 の 一 考 察 》 陳 恒 嘉 ( 1993 ) 從 其 興 起 、 體 制 、 文 獻 等 多 方 面 探 討 日 據 時 期 的 台 語教育及研究所帶來成就,並認為《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位 於假名符號制定的最後階段。 (5) 野 間 晃 〈 閩 南 語 韻 書 研 究 略 史 〉 野 間 晃 ( 1998 ) 為 介 紹 歷 來 閩 南 語 韻 書 及 其 相 關 研 究 論 著 的 文 章 , 並對《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的體例進行簡單的說明。 (6) 冨 田 哲 〈 日 本 統 治 時 代 初 期 の 台 湾 総 督 府 に よ る 「 台 湾 語 」 の 創 出 〉 冨 田 哲 ( 1999 ) 由 「 台 灣 語 」 概 念 是 日 人 所 建 立 的 角 度 , 觀 察 其 意 義 在 各 階 段 的 變 遷 , 指 出 日 據 時 期 在 台 所 使 用 「 日 本 語 」、「 台 灣 語 」 之 間的角色不對等性。認為《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的標準音─ ─廈門音的改訂呈現當時日人對「台灣語」的認識由漳州語改變為廈門 語。 4.

(11) 第一章 緒論. 二、談及《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之音系 (1) 吳 守 禮 《 近 五 十 年 來 台 語 研 究 的 總 成 績 》 《福客方言綜誌》 吳 守 禮 ( 1955 ) 所 介 紹 的 包 含 日 據 時 期 、 光 復 後 所 編 台 語 相 關 研 究 論 著 及 台 灣 方 言 歷 史 文 獻。關 於《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不 僅 談 及 其 體 例 及 改 訂 事 項 , 另 外 轉 載「 鴉 」韻 一 表 , 並 舉 出 特 殊 例 字 , 如 :「 除 「糸奓、立巴」音義均不及聞外,其他如「縖」 「口閜」字不見用,音則可 解 。「 仔 」 字 數 見 者 , 為 用 連 讀 變 音 故 也 。 3 ( 吳 守 禮 1955: 21 )」。 吳 守 禮( 1997)在《 福 客 方 言 綜 誌 》收 錄《 近 五 十 年 來 台 語 研 究 的 總 成 績 》 ( 1955) 後 重 新 排 版,其 介 紹 日 文 文 獻 部 分 內 容 大 致 相 同,但 增 注 音 標。 《訂正台 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十五音、標示字母等上所注的台灣方音符號,可 視為吳氏為該書音系所做擬音。 (2) 洪 惟 仁 〈 日 據 時 代 的 台 語 辭 典 編 纂 〉 《台灣文獻書目解題 第五種語言類》 洪 惟 仁〈 日 據 時 代 的 台 語 辭 典 編 纂 〉( 1993) 收 錄 於《 閩 南 語 經 典 辭 書 彙 編 》第 五 至 八 冊 的 解 題 中 第 6 節 日 據 時 代 的 辭 書 編 纂( 洪 惟 仁 1993: 5-8: 12-24 )。 該 文 針 對 日 據 時 期 的 韻 書 、 辭 典 、 語 典 類 進 行 介 紹 , 後 經. 改 寫 並 收 錄 於《 台 灣 文 獻 書 目 解 題 第 五 種 語 言 類 》( 1996c ) 當 中 。 該 文 除對《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體例介紹之外,進一步舉出特殊韻 母 , 並 進 行 探 討 。 如 只 有 一 個 特 殊 收 字 的 「 a m 」 韻 、 未 注 音 的 泉 州 音 字 母「 豬 ( -)、灰 ( -)」以 及「 謀 」韻 ( 洪 惟 仁 1993: 5-8: 15)。尤 其 對《 台 日 大 辭 典 》( 1931-32) 未 收 的「 謀 」韻 語 音 (《 台 日 大 辭 典 》 1931、 32 中 歸 至 -io 韻 ), 透 過 與 今 台 灣 漳 腔 ( -)、 鹿 港 ( -io)、 台 北 安 溪 腔 ( 三 峽 一 位 ( 1907)裡 的 羅 馬 字( -eo)來 判 斷「 謀 」 老 人 讀 -ou)的 比 較 及《 日 台 大 辭 典 》. 韻 語 音 為 [-eo]。 並 認 為 扣 除 以 上 4 韻 後 的 46 個 韻 母 代 表 1901 年 當 時 的. 3. 本文引文部分,標楷粗體代表外文資料。其中,經他人翻譯者註明譯者姓名,無註 明代表由筆者翻譯。 5.

(12) 《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音系,與現代台灣優勢音的音系差不多。 (3) 洪 惟 仁 《 台 灣 話 音 韻 入 門 》 洪 惟 仁 《 台 灣 話 音 韻 入 門 》( 1996b) 的 附 錄 〈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 洪 惟 仁 1996b: 279-330) 以 教 學 台 灣 優 勢 音 為 其 目 的 。 其 中 註 明 :「 本 表 即. 以《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為藍本,根據台灣優勢音的音韻系統重 新 而 成 。 」。〈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 與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不 同 的 地 方 有 :( 一 ) 韻 母 扣 除 「 a m 、 豬 、 謀 、 灰 」 4 韻 後 所 剩 46 韻 , 按 陰 聲 韻 、 鼻 音 韻 母 、 陽 聲 韻 及 入 聲 韻 的 順 序 重 新 排 列 ;( 二 ) 標 音 方 法 使 用 TLPA;( 三 ) 基 本 上 沿 用 例 字 , 但 按 洪 氏 的 判 斷 , 部 分 例 字 在 音 節 、 用 字 或 詞 彙 方 面 加 以 刪 除 或 更 改; ( 四 )表 中 屬 於 非 台 灣 優 勢 音 的 部 分 加 上 附 註,而 其 符 號 多 達 11 種: ( 漳 )台 灣 漳 州 方 言 ;( 浦 )台 灣 漳 州 系 漳 浦 方 言 ; ( 泉 ) 台 灣 泉 州 方 言 ;( 同 ) 台 灣 泉 州 系 同 安 方 言 ;( 廈 ) 台 灣 泉 州 系 廈 門 方 言 ; ( 湖 西 )台 灣 長 泰 腔 方 言 ;( 文 )文 讀 音 專 用 ;( 詩 )漢 詩 中 專 用 ;( 童 )兒 童 語 ; ( 方 ) 來 歷 不 明 的 方 言 ;( 古 ) 已 成 死 語 的 詞 彙 。 洪 氏 另 在 其 例 言 中 指 出《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的 主 編 者 為 小 川 尚 義 。 洪 惟 仁 ( 1996b) 雖 然 不 是直接探討《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音系,但透過洪氏對其中例 字的更改與否,不難看出《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音系與現代台 灣優勢音之間的一些異同。洪氏長期對台灣地區的閩南語進行田野調 查,故其判斷應該可信。 (4) 篠 原 正 巳 《 日 本 人 と 台 湾 語 》 篠 原 正 巳 ( 1999) 指 出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出 現 於 介 紹 日 據時期的主要研究者及其著作的部分。該書在此歸類為研究者小川尚義 之 部 分 ( 篠 原 正 巳 1999: 41-48), 認 為 該 書 經 由 小 川 尚 義 改 訂 而 成 。 這 方 面 的 看 法 可 謂 和 洪 惟 仁 相 同 ( 1996b)。篠 原 正 巳 ( 1999) 除 體 例 的 交 代 之 外,對 於 該 書 的 研 究 主 要 有 二 方 面: ( 一 )從 日 本 語 音 學 的 角 度 對 該 書 所 改 訂 假 名 符 號 進 行 進 一 步 的 詮 釋;( 二 )在 每 一 個 該 書 韻 母 上,用 教 會 羅 馬字附上標音。. 6.

(13) 第一章 緒論. 由上可見,前人對《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研究不多,多半僅 限於體例或時代背景的一種交代。至於本文將討論的音系方面,雖有少數 學者對此進行初步的觀察,但他們都是部分、片段性的切入,並不是全面 性的探討。.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村 上 嘉 英 ( 1989: 39) 認 為 日 據 時 期 ( 約 1896 開 始 ) 日 人 就 利 用 近 代 語 言 學 的 方 法 研 究 台 語 的 音 韻 , 中 國 到 了 1930 年 代 才 開 始 有 羅 常 培 ( 1930)、 周 辨 明 ( 1934) 等 人 把 語 言 學 的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應 用 在 閩 南 語 上 。. 這麼一來,日人比中國早約三十年。以往的中國傳統語言學並不是語言學 ( linguistics)。 關 於 其 間 差 異 , 王 力 ( 1996) 認 為 傳 統 中 國 語 言 學 只 是 屬 於. 語 文 學 ( philology) 的 範 圍 : 語文學和語言學是有分別的。前者是文字或書面語言的研究,特 別著重在文獻資料的考證和故訓的尋求,這種研究比較零碎,缺乏系 統性;後者的研究對象則是語言的本身,研究的結果可以得出科學 的、系統的、細緻的、全面的語言理論。中國在「五四」以前所作的 語言研究,大致是屬於語文學範圍的。 日人所編台語單字音表雖在某種程度承繼中國韻圖的源流,但因其研究態 度不同,所編纂著作自然與以往傳統中國語言學的學術背景下所產生文獻 之 間 , 不 盡 相 同 。 例 如 標 音 法 , 周 法 高 ( 1980: 2-6) 對 於 傳 統 的 中 國 語 言 學 ( 語 文 學 ) 所 舉 出 四 個 特 點 中 , 其 中 一 個 為 「 重 視 文 字 」 4, 認 為 在 接 受 西洋的拼音方法以前,中國沒有一個簡單而正確的標音方法。這一點上傳 統閩南韻書也是如此,其所使用反切法無法給我們一個確實的讀音。不過 日人所編的台語韻圖另外使用一套所謂假名的標音文字,站在描寫語言學 4. 周 氏 四 個 特 點 是 : 1.重 實 用 ; 2.重 視 古 代 的 研 究 ; 3.重 視 文 字 ; 4.善 於 吸 收 外 來 文 化 的優點而加以融會貫通。 7.

(14) 《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的立場彌補了傳統中國語言學的內在缺陷。因此《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 解 》的 研 究 方 法 與 中 國 歷 來 韻 圖 的 研 究 方 法 相 比,會 有 一 些 不 相 同 的 部 分。 以下提出本文採用研究方法的同時,一併說明資料運用上的相關問題。. (1) 音 值 轉 寫 如 上 所 述,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除 傳 統 漢 字 標 音 方 法 之 外,另 有一個標音方法──假名及八聲符號。假名原為書寫日語的標音文字,因 此我們透過它在日文裡的字音就可以在某種程度上了解其音韻系統。不過 這類假名其實有一些使用上的成文規定,我們不能忽略該書假名所代表語 音並不完全同於其在日文中語音這一事實。至於該書假名所代表語音為 何,這 本 書 書 名 雖 做「 字 母 詳 解 」, 但 書 中 對 於 這 部 分 毫 無 解 釋, 反 而 見 於 台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部 學 務 課 於 隔 年( 1902)所 發 行《 國 民 讀 本 參 照 假 名 遣 法 》、 以 及 依 照 這 套 符 號 而 編 的《 日 台 大 辭 典 》( 1907) 裡 由 小 川 尚 義 所 著〈 台 灣 語之發音〉等著作當中。二書說明實為假名用於台語標寫符號時的使用細 則,基本上從各假名的日文字音出發,與台語發音不同則由舌位、嘴唇的 展圓等語音學的角度加以解釋,而這些描寫似乎運用伊澤修二所提倡視話 法( 詳 見 本 文 第 二 章 第 二 節 )的 語 音 學 理 論,甚 至 有 將 同 一 個 台 灣 假 名 分 為 幾個分音來描寫的情形,是編者希望學習者使用的台灣假名之標準讀音。 這些當事者所留下記錄可謂頗具科學性的第一手資料,自然對轉寫出來的 結 果 產 生 決 定 性 的 準 確 度 , 可 視 為 該 書 音 韻 系 統 的 音 值 ( phonetic value)。 想要真正了解該書所呈現音韻系統時,這些日人所觀察各假名的標準讀音 是 音 位 分 析 的 重 要 材 料 5。故 本 文 以 下 根 據 日 人 對 於 假 名、八 聲 符 號 等 標 音 符號的語音描寫,把它(音值)轉寫為國際音標。此外,因為其描寫的基 礎 到 底 在 於 日 語 語 音 , 在 音 值 轉 寫 的 初 步 階 段 , 橋 本 進 吉 ( 1927)、 寺 川 喜 四 郎 ( 1941) 等 當 時 的 日 本 語 音 學 資 料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 (2) 音 位 分 析 5. 趙 元 任 ( 1 9 9 2 Ĉ 2 1 ) 認 為 :「 在 音 位 答 案 未 擬 定 以 前 , 非 得 用 純 粹 語 音 學 跟 它 所 用 的 嚴 式 音 標 , 才 能 夠 做 擬 音 位 答 案 的 初 步 的 工 作 。 」。 8.

(15) 第一章 緒論. 想 要 經 由 結 構 主 義 語 言 學 6 的 觀 點 去 建 構 一 個 系 統 時,需 要 一 段 音 位 分 析的過程。該書與以往閩南語韻書相比多一種標音法──假名,這有助於 了 解 《 訂 正 詳 解 》 實 際 語 音 。 趙 元 任 ( 1992: 20) 指 出 :「 從 事 實 上 人 家 用 的 各 種 標 音 法 , 可 以 尋 出 許 多 影 響 答 案 ( 音 位 化 法 ) 的 影 子 出 來 」, 認 為 標 音 符 號 反 映 著 標 音 者 對 於 該 語 言 音 位 ( phoneme ) 的 看 法 。 另 外 , 趙 元 任 ( 1992: 27) 又 把 標 音 符 號 分 為 音 位 標 音 和 非 屬 於 音 位 標 音 者 , 說 明 :「 音. 位 標 音 不 必 參 照 語 法 或 詞 彙 的 考 慮 就 能 發 音 」。 日 人 所 利 用 假 名 在 此 屬 於 趙 氏 的 音 位 標 音 7 , 在 這 一 意 義 上 , 日 人 對《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所 附假名可謂日人對該書音韻系統的音位分析結果。那麼,這種假名是否能 直 接 視 為 該 書 所 呈 現 音 韻 系 統 的 音 位 ? 關 於 標 音 符 號 的 選 擇 問 題,趙 元 任 ( 1992: 20) 指 出 :「 如 果 語 言 已 有 一 套 字 母 , 那 麼 本 族 人 對 音 的 感 覺 也 會. 適 用 於 符 號 的 選 擇 」。 假 名 原 來 是 為 了 日 語 的 音 韻 系 統 而 產 生 的 標 音 符 號。日 人 使 用 日 語 的 標 音 符 號 作 為 異 族 語 言 的 音 標,其 中 必 有 與 本 族 人( 台 灣 閩 南 語 為 第 一 語 言 者 ) 的 看 法 不 同 之 處 ,該 書 假 名 未 必 確 切 地 呈 現 該 書 音. 韻系統。因此,本文音位分析首先確認該書假名所呈現日人對該書音韻系 統的看法,其後透過內部分析將轉寫後的音值整理成類,進而釐清各音位 之間的結合關係,才能了解該書的音韻系統。. (3) 音 理 分 析 根據現代普通語音學的原理,以及語音演變的一般規則來分析音系。 音理分析與中古音之間的演變規律相配時,能夠作為判斷閩南語用字方面 的問題──訓讀字音的重要依據。同時《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與相 關語料的相互比較過程中,不難發現其間有所不同之處。音理分析的觀點 有助於闡明語音變體或演變所引起該書的音系特點。. 6. 7. 岑 麒 祥 ( 1 9 8 8: 2 8 0 -2 8 3 ) 說 :「 結 構 主 義 語 言 學 以 語 言 的 結 構 為 研 究 對 象 。 所 謂 「 結 構 」 即 指 索 緒 爾 語 言 系 統 理 論 中 的 「 系 統 」, 索 緒 爾 的 語 言 系 統 是 指 一 系 列 聲 音 或 觀 念 差 別 的 結 合 。 」。 假名在日語中,基本上屬於音位標音。不過當中也有因語法因素而讀音不同等不屬 於 音 位 標 音 的 部 分。如 助 詞「は、へ、を 」等 讀 音 與 單 獨 出 現 時 的 讀 音 不 同。不 過 這 種情形不見於標寫日人所謂台灣語的假名裡面。 9.

(16) 《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4) 共 時 比 較 「共時」與「歷時」為索緒爾所提出一種科學研究必須釐清的二種分 類 原 則 ,「 共 時 」 為 靜 態 、 空 間 的 觀 點 。 索 緒 爾 ( 1949 : 143 ) 指 出 共 時 語 言 學 的 研 究 對 象 為 :「 同 一 個 集 體 意 識 感 覺 到 的 各 項 同 時 存 在 並 構 成 系 統 的 要 素 間 的 邏 輯 關 係 和 心 理 關 係 。 」, 而 這 同 時 存 在 的 語 言 狀 態 是 一 段 或 長 或 短 的 時 間 。 本 文 把 共 時 比 較 的 研 究 觀 點 主 要 呈 現 在 下 列 三 方 面 : 1. 探 求 該 書 內 部 所 收 方 音 之 特 點 ; 2.釐 清 該 書 中 的 台 灣 本 土 成 分 ; 3. 確 定 該 書 在台灣的適用範圍。分別說明如下: 4.1.探 求 該 書 內 部 所 收 方 音 之 特 點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本 身 混 有許多方音記錄,包括標準音的廈門以及漳州、泉州、漳浦、同安、 安溪、灌口等六種方音,而且這些明確地註明於各音節上。將它視為 同一個時間中六種不同地點語音之表現而進行其間比對時,得知該書 所呈現各方音的特點。同時該書中廈門音以外的五種方音扮演著輔助 標準音的角色,各方音特點之間的共時比較,有助於扣除各方音重複 他方音的普遍性質成分,以便突出該書各方音之語音特徵。 4.2.釐 清 該 書 中 的 台 灣 本 土 成 分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出 版 於 一 百年前,時間上與現代相近,語言之間並沒有太大的改變,而且十九 世紀末至今以閩南語為對象的文獻,皆可作為共時比較的參考資料。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一 書 通 行 在 台 灣 全 區,在 內 容 上 參 考《 廈 英 大 辭 典 》( 1873)。 由 於 二 書 之 間 時 代 相 近 、 地 域 ( 台 灣 - 廈 門 或 其 它 大 陸 福 建 閩 南 語 方 言 點 )不 同。因 此 本 論 文 透 過 二 書 比 較,呈 現 出 差 異. 性,並釐清該書中的台灣本土成分。 4.3.確 定 該 書 在 台 灣 的 適 用 範 圍 : 現 今 台 語 內 部 語 音 不 完 全 一 致 , 因 此 本 論文將《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視為台灣地區中一個未知的面或 點,把台灣各地語料與《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作為一段較長的 時間內同時存在的共時比較對象時,可以大致確定《訂正台灣十五音 字母詳解》在台灣地區的適用範圍以及實用性問題。 10.

(17) 第一章 緒論. (5) 歷 時 比 較 如 上 所 提 ,「 歷 時 」 是 索 緒 爾 提 出 的 有 關 演 化 、 時 間 的 觀 點 。 索 緒 爾 ( 1949 : 143 ) 指 出 歷 時 語 言 學 的 研 究 對 象 為 :「 各 項 不 是 同 一 個 集 體 意 識. 所感覺到的相連續要素間的關係,這些要素一個代替一個,彼此間不構成 系 統 。 」。 本 文 把 歷 時 比 較 的 研 究 觀 點 主 要 應 用 在 四 方 面 : 1.辨 別 內 容 的 傳 承 關 係 ;2.觀 察 語 音 演 變 情 形 ;3.作 為 擬 音 之 依 據 ;4.以 中 古 音 限 定 範 圍 探 求特點。分別說明如下: 5.1. 辨 別 內 容 的 傳 承 關 係 : 如 上 所 述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含 有 閩南語各方言點的語音。將它視為代表一些閩南語區的語料時,在此 與 日 人 所 參 考 到 兼 載 多 種 方 音 的《 廈 英 大 辭 典 》( 1873) 之 間 產 生 歷 時 前 後 之 關 係。再 者,《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中 抽 出 某 種 方 音, 若 有 記 錄 同 方 音 的 歷 史 文 獻,如 漳 州 音 為《 彙 集 雅 俗 通 十 五 音 》 ( 1818)、 泉 州 為 《 彙 音 妙 悟 》( 1800)、 以 及 西 方 傳 教 士 所 留 下 其 它 辭 典 等 , 比 較各種方音之間的歷時關係。這麼一來,從中得知該書傳承各歷史文 獻的程度多寡。 5.2. 觀 察 語 音 演 變 情 形 : 本 文 參 考 各 語 料 的 時 間 相 當 接 近 , 在 上 舉 「 (4) 共時比較」中作為屬於同一個較長時間裡的語言狀態來看待。關於共 時 的 時 間 長 短 問 題 , 索 緒 爾 ( 1949: 144) 認 為 , 即 使 屬 於 同 一 時 期 內 共存的兩種語言,其間若有很大的改變,這種情況的研究性質卻是歷 時的。就上舉各種歷史文獻為出發點,現代閩南語各方言點的語料作 為 時 間 的 終 點 時 , 其 時 間 前 後 約 兩 百 年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位於其中間。欲觀察細微的演化時可以由歷時的觀點出發,以便闡明 這兩百年以來閩南語的部分音類或語音的流變情形。 5.3.作 為 擬 音 之 依 據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雖 有 給 予 明 確 語 音 的 標 音 符 號 , 但 「 (1) 音 值 轉 寫 」 所 舉 當 時 資 料 中 缺 乏 明 確 的 說 明 時 , 今 同方言點的閩南語語料或歷史文獻則成為擬音的重要依據。因為語 音,尤其音值方面屬於細部問題,一百或兩百年間可能產生變化,故 11.

(18) 《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其觀點是歷時的。 5.4.以 中 古 音 限 定 範 圍 探 求 特 點 : 閩 南 語 是 一 個 尚 未 統 一 書 寫 法 的 語 言 。 《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各音節的例字以漢字為主,不過其中也 有一些日人認為沒有適當的漢字而用「□」或訓讀字等情形,不少成 分並不適合在音韻問題的層次上相提並論。中古音與閩南語,兩個不 同時期語言之間的對應關係,確切地呈現漢字與語音之間的結合與 否。因此藉由中古音與閩南語的對應規律,可以挑出上舉不易加以討 論的情形,以及屬於其他音系、語音變體等特殊成分。中古音與閩南 語對應關係的研究,已有不少前人進行。不過其全面性的研究可謂始 於 王 育 德 ( 1969)。 王 氏 把 閩 南 語 的 聲 、 韻 、 調 各 分 為 幾 個 時 代 的 語 言 層,用統計的方式歸納出各閩南語方音與中古音之間的對應規律,對 於例外因素所造成特殊情形,逐一進行詳細的探討。王氏各閩南語方 音 的 語 料,取 自《 彙 集 雅 俗 通 十 五 音 》 ( 1818) 、 《日台大辭典》 ( 1907 )、 《 台 日 大 辭 典 》( 1931-32)、 羅 常 培 《 廈 門 音 系 》( 1930) 等 文 獻 資 料 。 這些正好與本文所探討資料重復,又與《訂正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 時代較近,故本文基本上直接採用王氏的研究結果。. 12.

(19)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第二章 《 訂 正臺 灣十 五 音字 母詳 解 》一 書介 紹. 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介紹《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的成 書 背 景;第 二 節 說 明 其 所 使 用 標 音 符 號 的 演 變 及 特 點;第 三 節 敘 述 其 體 例。. 第一節《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成書背景 日 本 自 明 治 維 新 ( 1868) 後 , 大 量 引 進 歐 美 文 化 , 成 為 一 個 近 代 化 國 家 。 明 治 28 ( 1895) 年 依 照 甲 午 戰 爭 結 束 後 所 締 結 馬 關 條 約 , 日 本 獲 得 了 原 屬 清 朝 的 台 灣 及 澎 湖 等 領 土。割 讓 後 的 台 灣( 含 澎 湖 地 區 )成 為 日 本 第 一 個殖民地。不過日本統治台灣,不僅以經濟利益為目的,同時也把重點放 在 教 育 , 尤 其 在「 語 言 教 育 」政 策 上 。 造 成 日 本 殖 民 政 策 重 視「 語 言 教 育 」 的 殖 民 政 策 因 素 有 二 :( 一 ) 國 家 本 身 的 擴 大 ;( 二 ) 統 治 上 的 方 便 。 第 一 點可說是他們的政治目的。日人佔台第一年,當時在台最高行政單位的台 灣總督府與台灣人民之間的接觸有以下記錄: 台 灣 已 經 成 為 日 本 的 領 土,所 以 你 們 應 該 好 好 奉 天 皇 之 命 令,成 為 良民。 我 來 到 我 們 的 台 灣,絕 不 是 引 起 戰 爭 或 做 奸 細,是 為 了 將 你 們 改 造 成日本帝國之良民。 前者為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台南對台灣人民的演說,而後者為台灣總督府 民政部長伊澤修二在士林說服台灣人民學習日語時說的話(吉野秀公 1. 1927: 46-47)。 一 般 而 言 , 日 本 是 由 操 作 單 一 語 言 的 單 一 民 族 所 組 成 的 國. 1. 日本曾經有愛奴族等少數民族。經過日本民族的開拓,今日已經幾乎被同化。 13.

(20)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家,對他們來說母語與國家的概念是相符合。當民族意識與國家意識畫上 等 號 時, 容 易 產 生「 同 文 同 種 」思 想。同 時 日 本 內 地( 相 對 於 新 領 土 台 灣 稱 2 「 本 島 」) 東 京 帝 國 大 學 語 言 學 者 上 田 萬 年 所 推 出 「 國 語 論 」 等 的 影 響 之. 下 , 以 往 具 有 「 本 邦 語 」、「 邦 語 」、「 日 本 語 」、「 國 言 葉 」 等 名 稱 之 日 語 漸 而 統 稱 為「 國 語 」。 在 此「 國 語 」成 為 統 治 工 具 的 主 軸 , 日 人 開 始 徹 底 地 展 開對台灣人民的日語教育,企圖擴大及強化日本民族及其帝國。 關於第二點,日人剛進入台灣時,他們與台灣居民之間的溝通情形有 如 下 的 記 錄 ( 台 灣 教 育 會 1939: 6): 因為語言不通,文武官吏感到不便的情形格外強烈,雖有一百幾 十名陸軍翻譯人員,但在訊問台北地區土民時,常靠人翻譯也仍然無 法聽懂,何況如憲兵檢察官,少數而獨自從事職務者,更無法每人都 隨帶口譯人員,即使有之,其中仍有必須透過懂官話的土民(台灣人) 等不便,故不難預測其間將會發生意外。 可見當初台灣的語言狀況,因各族語言不同,相當雜亂,常有仲介翻譯也 仍然無法溝通的情形。因為如此,日本除了企圖將日語作為台灣的共同語 之外,第一任總督樺山資紀至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都對於學習研究台灣 本 地 的 語 言 採 取 獎 勵 的 立 場 。 第 二 任 總 督 桂 太 郎 曾 說 道 ( 陳 恆 嘉 1993 : 167-168):. 若想要實現地方行政之目的,我們非通曉當地人情風俗語言不 可,故讓土人(台灣人)學習日語之外,同時日人吏員也必須盡情努 力 研 究 台 灣 語 言。以 上 適 用 於 警 察 官、收 稅 官 等 與 人 民 之 間 具 有 直 接 關係者。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日語及台灣各語言在日人殖民政策中所扮演的角色。雖 然表面上皆為各族群該努力去學習的語言,但台灣各語言在此只不過是日 人官吏為了執行職務,統治的過程中基本必備的輔助工具,絕不同於擴大 國家勢力的主體──具有共同語地位的官方語言──日語。. 2. 上 田 萬 年 之 所 謂 「 國 語 」 是 以 「 國 家 」、「 國 體 」 為 前 提 , 再 加 上 政 治 性 考 量 的 新 造 詞 彙 。 詳 見 田 中 克 彥 ( 1 9 8 1 : 11 0 -11 7 )。 14.

(21)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第一任學務部長伊澤修二在抵台不久時,向總督提出台灣教育的一些 方 向,並 將 教 育 事 業 分 為「 急 要 教 育 關 係 事 項 」及「 永 遠 教 育 事 業 」兩 項 。 其 中 第 一 項 ( 台 灣 教 育 會 1939: 6-7): 一、開通彼我思想溝通之路。 (甲)建設新領地人民速學日本語之方法。 (乙)建設由本土(日本)移民者學習日常使用彼方方言 (指台灣所通行各語言)之方法。. 伊澤修二是日據時期台灣教育界第一位重要人物,確立了「日人學台灣語 言、台灣人學日語」的語言教育分工模式,同時也依此設立因族群而不同 的 各 種 教 育 設 施 3, 奠 定 了 日 據 時 期 台 灣 教 育 的 基 礎 。 日人在台灣通行的各語言當中,最用心去學習的是台灣閩南語。根據 台 灣 總 督 府 〈 日 台 大 辭 典 緒 言 〉( 小 川 尚 義 1907: 1-2), 當 時 的 台 灣 語 言 人 口大約如下: 一、日本語. 五○○○○. 二 、 支 那 語 1. 南 部 福 建 語. 1. 漳 州 語. 一二○○○○○. 2. 泉 州 語. 一一○○○○○. 2. 客 人 語 ( 又 稱 廣 東 語 ) 三、蕃語. 五○○○○○. 3. 其 它 支 那 語. 四○○○○. 1. 熟 蕃 語. 一○○○○. 2. 生 蕃 語. 一○○○○○ 三○○○○○○. 在 此 ,「 支 那 語 」 意 指 「 漢 語 」,「 南 部 福 建 語 」 指 「 台 灣 閩 南 語 」,「 蕃 語 」 指「 原 住 民 語 言 」,「 熟 蕃 」、「 生 蕃 」各 指「 平 埔 族 」、「 高 山 族 」。 可 見 當 時 最 多 的 族 群 為 閩 南 人 二 百 三 十 萬 人 , 占 總 人 口 的 76.67 % 。 台 灣 閩 南 語 之 所以受日人的重視純粹是因為其使用人口多,日人在職務執行上最有機會 接觸的緣故。不過日本尚未統治前,日人對台灣的語言情形尚未了解,如. 3. 大致上分為日人所就讀學校、閩南人及客家人所就讀學校、原住民所就讀學校的三 種教育體系。 15.

(22)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統 治 前 的 明 治 28 ( 1895) 年 二 月 , 伊 澤 修 二 在 日 本 國 內 會 見 內 定 第 一 任 台 灣總督樺山資紀,第一次談到台灣的教育問題時,由於當時台灣屬於清朝 版圖之故,他誤以為台灣通行的語言為北方官話,帶去一本出版不久的著 作 《 日 清 字 音 鑑 》( 伊 澤 修 二 1893), 說 明 該 書 能 夠 幫 助 日 人 學 習 北 方 官 話 ( 吉 野 秀 公 1927 : 10)。《 日 清 字 音 鑑 》 一 書 為 日 本 漢 字 音 及 北 方 官 話 字 音. 的對照表,按日本漢字音的順序排列,便於日人查詢北方官話字音的發音 字典,也可以說是日人自修北方官話發音用的教科書。標音方式採取漢字 的每一音節皆以日本的書寫系統「假名」及威妥碼式羅馬字來標音。在該 書問世以前,日人對漢語發音的標記常使用假名,不過並沒有統一。伊澤 修二所設計《日清字音鑑》中的假名符號則具有規範作用,把以往未統一 的 假 名 寫 法 固 定 了 下 來 ( 六 角 恒 廣 1994: 32-33)。 不 過 , 他 抵 台 後 才 發 現 台 灣 通 行 最 廣 的 語 言 其 實 是 閩 南 語 ,《 日 清 字 音 鑑 》 自 然 無 用 武 之 地 。 關於日據時期以前的台灣教育,不論公私存在著多種教學機構,如書 房 、 儒 學 、 番 學 堂 等 。 可 是 其 中 台 灣 閩 南 語 ( 以 下 簡 稱 「 台 語 」) 教 學 的 貢 獻只在於透過古文經典學習的台語讀書音之傳授,在重視書面語的風氣之 下,日人教學重點的口頭台語根本未成為教學對象。曾經將口頭閩南語當 作學習對象的有來自西方的傳教士。他們在海外的活動始於十五世紀末興 起的大航海時期,西方諸國到達新土地的同時,對當地住民進行傳教。他 們所抵達地區多屬於識字率低的國家,他們積極融入於人民當中,進行口 頭傳教。為了達到傳教目的,傳教士透過跟住民的直接接觸,亦在教會等 管道學習當地口頭語言,同時也留下因學習上的需要而編纂的詞典等著 作 。 台 語 亦 有 相 同 情 形 , 譬 如 在 台 進 行 傳 教 的 有 T.Barclay ( 巴 克 禮 )、 G.Leslie.Macay( 馬 偕 )、 W.Campbell ( 甘 為 霖 ) 等 人 , 其 著 作 如 《 廈 英 大 辭 典 補 編 》( 巴 克 禮 1923)、《 中 西 字 典 》( 馬 偕 1891)、 今 天 流 傳 甚 廣 的 《 廈 門 音 新 字 典 》( 甘 為 霖 1913) 等 。 傳 教 士 所 撰 寫 閩 南 語 辭 典 , 曾 經 對 傳 教 士 、 部分教徒的台語教育起了一定程度的作用。一個語言的教學通常都從發音 教學入手。由於日人的台語發音教學在教授的對象、目的等方面跟漢人、 傳教士的情形不同,無法直接沿用現成的教學方法,日人必須經過參考以 往的教育來重新架構最適合日人的教學方式及實際內容。據台當初嚴重缺 16.

(23)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少教授本島人日語的師資及官吏等專業人才,需要趕緊培訓大批通曉台語 的內地人員之際,台灣總督府馬上面臨從未接觸過的各種台語教學方式相 關問題。 日人的台語教學始於士林的芝山巖學堂,第一次講習由伊澤修二本人 進 行 , 他 後 來 回 想 其 上 課 情 形 如 下 ( 吉 野 秀 公 1927: 52): 於是首先不教會話,只按照所謂台灣的十五音字音做八聲的練 習 , 從 早 到 晚 做 pa︿ pa︿ , 這 幾 乎 長 達 三 個 星 期 , 佔 六 十 天 的 三 分 之 一。眾 所 周 知,台 灣 的 八 聲 不 是 聽 一 下 子 就 能 學 會 的,認 真 學 習 , 到 了 能 模 倣 一 些 的 階 段 才 開 始 聽 得 見。… … 於 是 講 習 員 等 在 二 十 天 之 間 從 早 到 晚 做 pa︿ , 學 會 八 聲 之 後 , 花 四 十 天 的 時 間 教 授 教 堂 上 最 需要的會話。 由此可見,其教學內容由發音練習跟會話兩大部分而成,因為學習目的的 關係,在聽、說、讀、寫等語言的四種技能中,必須徹底加強與溝通相關 的 「 聽 、 說 」 部 分 。《 台 灣 土 語 叢 誌 》( 1899: 1: 9-18) 曾 經 指 出 日 人 學 習 台 語 時 常 碰 上 的 五 個 難 關,其 中 發 音 及 聲 調 為 其 第 一 難 關 4,這 是 因 為 日 語 跟台語的發音差距很大,造成發音學習的困難,甚至有部分日人因此而放 棄學習台語。伊澤修二台語課的發音教學時數占全部課程的三分之一,這 也可以說是因為考慮到克服這難關的重要性之故。 日 據 時 期 以 前 的 台 語 發 音 學 習,大 致 可 分 為 三 種 管 道: ( 一 )漢 人 在 書 房 等 教 育 機 構 所 學 習 經 典 古 文 ;( 二 ) 漢 人 所 使 用 閩 南 語 傳 統 韻 書 ;( 三 ) 西方傳教士及信徒所學習傳教士所創教會羅馬字。而這三種管道又可以按 其所 使 用文 字 分為 漢字(第一、二類 )及教 會 羅馬 字( 第三 類)的 兩 類。這 兩類之間的差別就是所學對象跟學習上所使用媒介──文字。因為漢字無 法記錄實際讀音,只能口傳耳習,比較適合於以台語為第一語言、已有發 音基礎的語言習得者。相反的羅馬字為能反映實際讀音的拼音文字,方便 以台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學習者使用,能夠隨時靠羅馬字還原讀音,提高學. 4. (1)發 音 及 聲 調 不 易 學 習 ; (2)名 詞 、 動 詞 、 形 容 詞 的 數 量 多 , 不 易 記 ; (3)連 接 詞 、 前 置 詞( 介 詞 )的 不 明;( 4 ) 各 詞 排 列 之 不 明;( 5 ) 省 略 語 及 俗 訛。詳 見 風 山 堂 主 人( 1 8 9 9 : 9 -1 8 )。 17.

(24)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習效率。在教學台語發音時,伊澤修二首先利用的是「台灣的十五音字 音 」。上 述 芝 山 巖 學 堂 第 一 次 講 習 在 明 治 29( 1896) 年 結 束,伊 澤 修 二 所 提 到所謂「十五音」屬於前者,其發音教學也在某種程度上參考到上舉現成 台語發音教學之一些材料。可是為了應付大批通曉台語人員的培育,必須 更加提升日人學習發音之效率,以及歷來日人學習漢語的標音幾乎使用假 名符號等,在實用、傳統等兩方面的因素之下,台灣總督府將其研究機關 的學務部與教育現場連結起來,加強台語語音本身以及以往傳統閩南語韻 書、教會羅馬字等現成材料之研究,以便盡快開發出具有類似《日清字音 鑑》功能的一套書寫台語語音的假名符號。 據 張 良 澤 ( 1984 : 142-143) 所 提 , 日 本 領 台 第 一 本 出 版 的 台 語 相 關 書 籍 為 俣 野 保 和 所 著《 台 灣 語 集 》, 早 在 領 台 第 一 年 ( 1895) 七 月 刊 行 , 後 來 也陸續出版了以台語教學為目的的各類書籍。這些書按照慣例,皆用假名 來標漢字讀音。可是各家標音法不一,尤其在表示聲調、鼻音等的標音相 當混亂,甚至沒有標記出來。而官方的台灣總督府學務部所出版台語方面 書 籍 要 等 到 1896 年 2 月 才 刊 行 , 稱 為 《 新 日 本 語 言 集 甲 號 》。 這 是 一 本 由 基本台語會話及詞彙而構成的教科書。其〈序言〉曰: 此書所使用假名,為了盡量讓假名字音與台語發音得到一致,偶 有不從以往成法的情形。但為了讓新領土初學之徒容易進入現行的國 語傳習,本書才依照此法。 關 於 此 書 撰 修,本 部 員 故 楫 取 道 明 以 下 六 氏 … … 及 本 島 人 巴 連 德 、 柯秋潔、朱俊英等,……。 可 見《 新 日 本 語 言 集 甲 號 》中 所 使 用 假 名 符 號 經 過 台 灣 本 島 人 的 參 與。 《新 日本語言集甲號》不但假名字音與台語發音的一致性、日人學習上的方便 等作為其目的,同時也可以說是一種學務部在有利於達成日據時期語言政 策的最大重點──「台灣人認識日語」的大名目之下研發出來的假名符號 之雛形。九個月之後,將《新日本語言集甲號》的假名符號直接抽出整理 成 表 的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表 附 八 聲 符 號 》 5 在 同 年 11 月 8 日 出 版 ,. 5. 書 名 為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表 附 八 聲 符 號 》, 該 書 之 前 應 該 存 在 的 此 類 台 語 符 號 18.

(25)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11 月 14 日 另 外 刊 行 將 八 聲 歸 入 表 中 的《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詳 解 》。 關 於 這 三 本 書 的 出 版 意 圖 及 其 間 關 係 , 陳 恆 嘉 ( 1993: 139) 認 為 台 灣 總 督 府 學 務 部起先以《新日本語言集甲號》的使用作為一種試驗,經過《訂正台灣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表 附 八 聲 符 號 》的 試 案 階 段 後,到 了《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詳 解 》 , 假 名 符 號 才 成 為 定 案。 《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詳 解 》問 世 後,師 範 體 系 國 語 學 校第二期講習員的發音教學開始使用《台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吉野 秀 公 1927: 74),各 官 方 教 育 機 構 使 用 此 書 進 行 台 語 的 發 音 教 學 , 同 時 學 務. 部 ( 自 明 治 31( 1898) 年 改 稱 為 學 務 課 ) 所 編 纂 台 語 教 科 書 、 字 典 等 標 音 , 基本上皆以此套假名符號作為標準。 而 本 文 將 進 行 研 究 的 是《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該 書 出 版 於 日 本 據 台 第 五 年 的 明 治 34( 1901)年 3 月 31 日,由 學 務 部 改 稱 學 務 課 時 期 所 編。 關於該書出版之目的,其緒言曰: 一、此書係訂正增補民政部學務課曩昔所編制之《台灣十五音及字母 詳解》而成者。. (第一項). 一、此書在各葉之首舉一個標識字母,其左邊列台灣十五音之字母, 其下填寫相當於其八聲之各文字,以供各字音聲調的練習之用。 (第二項). 換言之,該書是為《台灣十五音及字母詳解》訂正及增補的需要才出版, 故 其 書 名 叫 做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以 下 略 稱 《 訂 正 詳 解 》)。 其 目 的 如 同 《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詳 解 》, 主 要 為 台 語 發 音 練 習 之 用 。 如 上 所 述, 《 訂 正 詳 解 》為 民 政 部 學 務 課 所 編,不 過 當 時 參 與 編 輯 的 具 體 人 員 方 面 毫 無 著 明。洪 惟 仁( 1996b)、篠 原 正 己( 1999)等 人 曾 經 指 出《 訂 正詳解》為當時總督府囑託(特約僱員)小川尚義所編。小川尚義是日本 領 台 期 間,對 台 灣 語 言 的 研 究 貢 獻 最 大 的 一 位 語 言 學 家。他 在 1896 年,東 京帝國大學博言學科畢業後,經由其指導教授上田萬年的介紹渡台,參與 台 灣 總 督 府 的 編 纂 工 作 。 他 除 主 編 《 日 台 小 字 典 》( 1898)、《 日 台 大 辭 典 》 ( 1907)、 《 台 日 大 辭 典 》( 1931-1932)、《 新 訂 日 台 大 辭 典 . 上 卷 》( 1938) 等. 字表,但未見著錄中。 19.

(26)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日據時期主要辭典之外,同時調查台灣地區所通行語言(台語、原住民語 言為主) ,對 此 進 行 研 究。同 時,他 在《 國 語 研 究 會 會 報 》 、 《台灣土語叢誌》 等期刊中提出對假名符號的意見及學務課對該問題的處理方向,並撰描寫 台 灣 假 名 符 號 所 代 表 語 音 的〈 台 灣 語 之 發 音 〉 ( 收 錄 於《 日 台 大 辭 典 》)。由 以上可見,小川尚義確實是參與《訂正詳解》一書編纂的重要人物。 《訂正詳解》進行訂正及增補《台灣十五音及字母詳解》之處,主要 有 二 方 面 :( 一 ) 假 名 符 號 ;( 二 ) 代 表 各 音 節 的 漢 字 讀 音 所 根 據 方 音 。 該 書之所以修改其假名符號部分是因為上一套假名符號有一些使用上的不便 《訂正台灣十五音及字母表附八 之 故 ( 詳 見 本 章 第 二 節 )。關 於 所 根 據 方 音, 聲符號》及《台灣十五音及字母詳解》均有本島人之參與,而所有漢字標 音 皆 無 註 明 何 處 方 音 為 標 準 。 村 上 嘉 英 ( 1989 : 30 ) 認 為 它 所 反 映 的 是 以 漳 州 音 為 主 的 1895 年 前 後 台 北 士 林 八 芝 蘭 音 系。而《 訂 正 詳 解 》緒 言 雖 不 著 撰 定 參 與 人 員 , 但 明 言 :「 書 中 所 舉 字 音 , 多 取 以 廈 門 音 為 標 準 , 其 猶 不 備 者 , 則 旁 取 漳 州 、 泉 州 等 處 之 諸 音 補 之 。( 第 四 項 )」, 可 以 說 在 所 採 方 音的註明、運用範圍的程度等方面明顯地進步。 《訂正詳解》的刊行後,類似的台語字表再也未出。至於這一點,陳 美 如( 1998)曾 經 對 日 據 時 期 的 語 言 教 育 進 行 分 期 的 工 作,分 為 三 個 時 期 : ;同 化 時 期( 1919- 1937) ;皇 民 化 時 期( 1937- 1945) 。 安 撫 時 期( 1895- 1919) 該書出版於安撫時期,因為它是統治初期,以台灣本島人為對象的日語教 學 也 採 用 透 過 台 語 來 教 授 的 對 譯 方 式。培 養 師 資 的 師 範 教 育 6 也 因 此 而 特 別 重 視 台 語 教 育 , 其 時 數 多 達 全 授 課 時 間 的 將 近 三 分 之 一 7, 包 含 台 語 的 音 韻、會話、作文等廣泛內容。師資專業知識的充實以及警察官等溝通能力 提升之需求,促使官方進行台語的學術研究。同時一般內地人也創立教授 台 語 的 補 習 班,發 行 一 些 台 語 研 究 雜 誌 8 等 活 動 也 幾 乎 都 在 這 一 段 時 期。不. 6 7. 8. 教員講習所、國語學校師範部等。 如國語學校師範部,授課時間每週三十四小時,台語十小時,教育五小時、其他各 二 至 三 小 時。在 此 時 期,國 語 學 校 師 範 部 之 外,1899 年 設 立 三 所 師 範 學 校,但 因 為 教 員 飽 滿 之 關 係,於 1902 至 1904 年 之 間 完 全 廢 除。專 門 培 養 台 灣 人 教 師 的 學 校 則 不 開 設 台 語 課 。 詳 見 李 園 會 ( 1 9 9 7 )。 如 《 台 灣 土 語 叢 誌 》 ( 1 8 9 9 -1 9 0 1 )、《 語 友 》 ( 1 9 0 4 -1 9 0 6 ) 等 ( 陳 恆 嘉 1 9 9 3: 1 5 4 - 1 5 6 )。 20.

(27)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過 「 台 灣 教 育 令 」( 1919) 的 發 佈 帶 來 同 化 時 期 , 其 後 禁 止 書 房 、 漢 文 科 萎 縮等,台語地位明顯下降。和後二期比起來,安撫時期可以說是台語的社 會 地 位 最 高,研 究 風 氣 最 盛 時 期。《 訂 正 詳 解 》出 現 在 這 種 時 代,奠 定 了 其 後 四 十 多 年 的 台 語 之 方 音 標 準 及 標 音 符 號 9,成 為 在 日 據 時 期 台 語 研 究 史 上 重要的轉捩點。 日人所進行台語教學,其實也有針對台灣人民實施之部分。陳恆嘉 ( 1993) 曾 按 其 對 象 及 教 學 重 點 可 分 為 三 類 :( 一 ) 日 據 時 期 初 期 , 在 漢 人. 所 就 讀 教 育 設 施 , 對 台 灣 人 民 教 授 日 語 時 作 為 教 育 輔 助 工 具 的 台 語 ;( 二 ) 在 漢 人 所 就 讀 教 育 設 施 中,對 台 灣 人 民 教 授 漢 文 課 時 所 傳 授 台 語 文 讀 音( 所 謂 「 台 灣 句 讀 」);( 三 ) 在 栽 培 專 業 人 員 設 施 , 對 日 人 教 授 的 實 用 台 語 ( 日 人 所 謂 「 土 語 」、「 台 灣 語 」)。 不 過 台 灣 人 為 對 象 的 第 一 類 不 成 系 統 , 第 二 類. 主 要 以 傳 統 中 國 文 言 文 的 傳 授 作 為 目 的 , 其 教 材 方 面 使 用 《 論 語 》、《 三 字 經 》等 中 國 經 典 或 傳 統 蒙 書 等, 《 訂 正 詳 解 》這 一 類 的 發 音 教 材 並 沒 有 被 納 入其教學當中。因此以日人為對象的第三類台語教學,可謂台灣有史以來 第一個經由官方設計、成系統的閩南語語言教學,在其歷史上留下了輝煌 燦爛的成績。. 第二節《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的台灣假名 以往「十五音」的標音法唯有漢字標音法。漢字無法滿足記音的準確 性 , 因 此 日 人 所 編 的 「 台 灣 十 五 音 」 另 外 附 上 改 造 日 文 片 假 名 10的 標 音 文 字。 在 1902 年 由 台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部 學 務 課 所 發 行《 假 名 遣 法 》中, 把 這 種 符 號 稱 為 「 台 灣 土 語 記 音 假 名 ( 以 下 簡 稱 「 台 灣 假 名 」)」。 因 為 多 一 種 標 音 法,日 人「 台 灣 十 五 音 」與 以 往「 十 五 音 」相 比,對 字 音 的 再 構 更 有 幫 助 。. 9 10. 《台日大辭典》中使用標音符號,再次經過部分修改。詳見本章第二節。 《訂正台灣十五音及字母表附八聲符號》中有使用平假名部分。不過其使用的地方 限於十五音字頭的韻母及標識字母的聲母,均與其字頭所代表語音無關。 21.

(28)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為了提高日人發音教學的效率所制定的台灣假名,可以說是《訂正詳解》 一 書 的 另 外 一 個 重 點 。 本 節 以 下 分 為 :( 一 ) 台 灣 假 名 變 遷 ( 不 含 沒 有 演 變 的 八 聲 符 號 );( 二 )《 訂 正 詳 解 》 台 灣 假 名 的 使 用 及 八 聲 符 號 等 兩 方 面 進 行. 介紹。. 一、台灣假名變遷 《訂正詳解》中的台灣假名經過幾次的改良而創造出來,其使用時期 可分為三個階段: 使用時期. 使用書籍 《 新 日 本 語 言 集 甲 號 》( 1896) 制 定. 第一套 ( 創 始 - 1901).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表 附 八 聲 符 號 》( 1896) 《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詳 解 》( 1896) 《 日 台 小 字 典 》( 1898). 第二套 ( 1901- 1931). 第三套. 等. 《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字 母 詳 解 》( 1901) 制 定 《 日 台 大 辭 典 》( 1907). 等. 《 台 日 大 辭 典 》( 1931-1932) 修 訂 部 分 假 名. ( 1931- 日 據 末 期 ) 《 新 訂 日 台 大 辭 典 》( 1938). 等. 第一套是為台語所設計假名的原形,而第二、三套各對前一套假名進行部 分 改 訂 。 關 於 第 一 套 假 名 的 制 定 者 , 小 川 尚 義 ( 1900a: 35) 說 道 :「 記 台 灣 之音方面,沒有自古傳承的假名用法,故元學務部長伊澤氏為了用日本假 名 無 法 記 音 的 四 五 個 音 新 創 符 號 , 將 它 標 在 原 有 的 假 名 上 , 以 表 之 。 」, 另 外 在 〈 台 灣 語 之 發 音 〉( 小 川 尚 義 1907: 2) 一 文 中 又 表 明 曰 :「 右 新 造 符 號 假 名 及 符 號 係 元 學 務 部 部 長 伊 澤 修 二 氏 所 制 定 。( 洪 惟 仁 1996c : 343 譯 )」。 可 見 伊 澤 修 二 可 以 說 是 台 灣 總 督 府 所 定 台 灣 假 名 之 始 祖 。 伊 澤 修 二. 在 台 的 時 間 實 為 兩 年 , 1897 年 離 台 , 辭 去 學 務 部 長 之 職 。 後 來 學 務 部 的 主 要編纂工作由當時總督府囑託小川尚義所繼承。小川尚義對標記台語的符 號 問 題 頗 感 興 趣 , 在 1900 年 1 月 20 日 的 演 說 中 發 表 總 督 府 改 訂 台 灣 假 名 的 計 畫 及 其 具 體 新 案 ( 小 川 尚 義 1900a: 35-37)。 其 後 不 久 , 第 二 套 假 名 隨. 22.

(29)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同《訂正詳解》一書公佈於世。第三套假名,首次出現在小川尚義主編的 《台日大辭典》 。可 見,為 台 語 設 計 的 台 灣 假 名 主 要 透 過 二 人 之 手 完 成,伊 澤修二制定原案,小川尚義進行改訂。 如上所述,伊澤修二奠定日本領台初期台灣語言政策的方向,是在台 灣教育史中相當重要的一個人物。至於伊澤修二所制定台灣假名,後來在 ( 1906: 16) 中 提 到 : 「到台灣後也是如此, 他 的 著 作《 視 話 應 用 音 韻 新 論 》. 教台灣人日語或教日本人台灣語時,雖沒有用到此法(視話法)之字,不 過 運 用 了 不 少 其 中 主 義 。 」。 視 話 法 ( visible speech) 是 電 話 機 的 發 明 者 蘇 格 蘭 人 Alexander Melvill Bell 之 父 ─ ─ Alexander Graham Bell 在 1860 年 代 所創,是一種能描寫世界各國語言語音之文字及其發音理論。伊澤修二在 1875 年 前 往 美 國,留 學 中 遇 上 Bell 父 子。當 時 他 們 把 視 話 法 應 用 在 口 吃 的 矯正。於是伊澤修二想到利用視話法來矯正自己的英文口音,決定直接向 他 們 學 習 視 話 法。伊 澤 修 二 將 視 話 法 又 稱「 萬 國 普 通 音 字 學 」 ,並 說 明: 「所 謂視話法,攻究人類發音之理,依照人體中有關發音之諸器──即發音器 的 位 置,創 造 若 干 音 字 的 原 子,再 結 合 之,以 表 明 並 記 載 各 種 音 韻 之 學 術 。 它之所以稱為視話法,是因為看結合原子而創的音字時,一目之下就得知 其 所 代 表 音 韻 之 故。( 伊 澤 修 二 1901) 1 1 」 。視 話 法 所 使 用 文 字 直 接 用 線 條 描 寫其發音器官,元音符號用直線、圓圈等部件來代表舌位的高低前後及唇 形,輔音按發音部位、發音方法設計了不同符號。如此的標音字母雖然與 用 羅 馬 字 的 今 國 際 音 標 ( IPA) 有 形 式 上 的 不 同 , 不 過 視 話 法 本 身 的 原 理 實 為今語音學,是一個由相當科學的方法建構出來的理論。伊澤修二後來把 由視話法裡面得來的語音學知識,主要發揮在口吃矯正及外語發音教學等 兩個領域。關於後者不只台語,也留下漢語北方官話及韓文等語言教學研 究 著 作。其 精 神 來 自 他 對 第 二 語 言 發 音 學 習 的 認 識 ,伊 澤 修 二 ( 1906: 7-8) 說 :「 年 齡 大 的 人 , 聽 任 何 外 國 語 時 都 聽 不 到 真 正 的 語 音 。 大 家 都 照 自 己 的意思去聽。究竟人類聽其他真正的發音是大概到十歲前為止,到了十五 六歲有了看法之後,就會照自己的看法去聽聲音。這個時候,怎麼想光靠. 11. 伊 澤 修 二 《 視 話 法 》 ( 1 9 0 1 ) 。 轉 引 自 國 府 種 武 ( 1 9 3 6 : 3 3 6 )。 23.

(30)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耳朵學習也聽不到真正的語音。那麼該怎麼學習? 就是只能用眼睛看。 用 眼 睛 好 好 地 去 看 , 照 其 方 法 調 整 發 音 機 關 , 就 能 容 易 學 好 。 」。 此 為 兒 童語音習得和成人語音學習之間的差別,指出語音學理論對第二語言發音 教學的重要性。而這種他的知識,應用在突破台灣本島人和內地人兩族群 語言障礙之方法上。. 伊澤修二最早利用視話法原理的書籍是漢語北方官話發音教材的《日 清 字 音 鑑 》( 1893), 在 此 他 首 次 用 日 文 的 假 名 來 標 外 語 語 音 , 而 後 來 出 現 的《 訂 正 台 灣 十 五 音 及 字 母 表 附 八 聲 符 號 》是 參 考 這 本 書 而 成 的 1 2 。《 日 清 字音鑑》及第一套台灣假名中有一些日文假名中沒有的新造台灣假名,以 下排列比較: 《日清字音鑑》 一 、「 。 」 標 在 假 名 底 下 , 代 表 送 氣 , 如 「  ァ [ka]」。 二 、「 ク 」 加 一 點 「 、 」 代 表 鼻 音 韻 尾 []。 三 、「 。 」 標 在 「 ハ 」 行 字 左 方 , 代 表 軟 顎 顫 動 , 如 「 。 ハ ァ [xa]」。 又 標 在 「 シ 」 之 左 方 , 代 表 其 音 前 出 氣 , 如 「 。 シ ィ [i]」。 四 、 齊 齒 、 撮 口 呼 字 ,「 - 」 標 在 假 名 最 後 , 代 表 捲 舌 音 , 如 「 值 チ ィ - [ti]」。 五 、 開 、 合 口 呼 字 ,「 - 」 標 在 假 名 左 方 , 代 表 捲 舌 音 , 如 「 正  ェ ォ ク  [ t]」。 六 、 把 視 話 法 中 代 表 舌 頭 顫 動 之「 ∼ 」標 在 假 名 左 方 ( 如 「  」), 代 表 捲 舌 的 濁 音 []。 七 、 兩 個 假 名 合 寫 者 , 各 代 表 「 ウ イ [y]」,「 エ オ []( 如 「 萌 ム ェ ォ ン 」)」,「 ア オ 」 和 「 ウ オ 」 代 表 []元 音 。. 12. 此 書 係 據 伊 澤 修 二 先 生 的 《 日 清 字 音 鑑 》 及 Mac go wa n 的 E n gl is h a nd C hi n es e Dic tio n al y o f t he A mo y Dia lec t ( 廈 英 辭 典 ) 及 A Ma n ua l o f t he A mo y Co llo q u ial ( 英 華 口 才 集 ) 所 著 , … … ( 國 府 種 武 1 9 3 1 : 9 1 -9 2 , 洪 維 仁 1 9 9 6 c : 3 4 3 譯 )。 24.

(31)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第 一 套 台 灣 假 名 13 一 、「 • 」 標 在 假 名 底 下 , 代 表 送 氣 , 如 「  ア [ka]」。 二 、「 カ 」 行 字 加 一 點 「 、 」 代 表 鼻 音 []。 三、 「 - 」加 上 假 名 上 方,以 別 於 原 來 的 假 名,如「 サ [sa]」 、「  [tsa]」。 由 上 可 見, 《 日 清 字 音 鑑 》及 第 一 套 台 灣 假 名,均 針 對 和 日 語 不 同 的 地 方 加 上圓圈、黑點、線條等附加符號,以作為代表另一種語音之新造假名。尤 其 在 第 一 套 台 灣 假 名 中 加 上 線 條 的 新 造 符 號 , 篠 原 正 巳 ( 1993: 13-17) 指 出其原本假名不是隨便取材,而很可能新造符號所代表語音與其日語古音 之 間 有 關 14。 在 這 一 點 上 也 看 得 出 伊 澤 修 二 所 應 用 的 語 音 學 之 影 響 。 如 代 表 舌 根 鼻 濁 音 []的 假 名 ,均 以 舌 根 清 音「 カ 」行 字 加 上 半 濁 點「、」而 成 。 這 是 一 種 日 語 標 記 法 上 曾 經 存 在 過 的 書 寫 法 ( 川 上 蓁 1977: 36), 伊 澤 修 二 為 了 把 此 音 跟 同 發 音 部 位 的 濁 音 []區 別 開 來,才 沒 有 使 用 日 語 中 較 普 遍 而 代 表 舌 根 濁 音 的「 ガ 」 。至 於 附 加 符 號 的 位 置 方 面, 《 日 清 字 音 鑑 》標 於 左 、 下、整個假名後方等三個位置。第一套台灣假名中標示不同音者標在上, 送氣符號標在下。在符號的創造方法上,兩者沒有很大的差異。不過符號 的視覺效果而言,第一套台灣假名比《日清字音鑑》還要整齊。 另 外, 《 日 清 字 音 鑑 》中 代 表 元 音 的 假 名 比 較 複 雜,合 併 兩 個 假 名 來 代 表一個語音。如此的方法不見於第一套台灣假名當中,例如日語裡面沒有 像 台 語 半 高 後 元 音 的 [o]和 []之 間 的 差 異。為 了 呈 現 這 一 點,第 一 套 台 灣 假 名 分 別 以「 オ ウ 」和「 オ オ 」來 表 示 。 就 單 元 音 的 標 寫 法 而 言 ,《 日 清 字 音 鑑》和第一套台灣假名之間也有如下不同之處: 《 日 清 字 音 鑑 》 [a] 零 聲 母: ア 阿 其他聲母:ツァ渣. 13 14. []. [i]. [u]. 額. イ 伊. ウ 汙. イ ィ ゥ 愉. ツ ァ ォ 澤. チィ肌. ツゥ足. チ ィ ゥ 具. オ. [y]. 這一節台灣假名之音值,請詳見本文下一章。 篠 原 正 巳 ( 1 9 9 3: 1 3 -1 7 ) 認 為 , 例 如 新 造 符 號 「  、  、  、  、  」, 其 中 「  、  」 在 奈 良 時 代 當 時 讀 作 [ ti][ t ] ,「  、  、  」 有 可 能 讀 為 [ t sa] [ t s e ] [ t so ], 和 新 造 符號所代表語音相同。 25.

(32)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音系研究. 第 一 套 台 灣 假 名 [a]. [e]. []. [o]. [i]. [u]. 零 聲 母:アア鴉. エエ挨. オオ烏. オウ苛. イイ伊. ウウ汙. 其他聲母:タア乾. テエ底. トオ都. トウ刀. イ豬. ウ蛛. 《 日 清 字 音 鑑 》的 假 名 依 零 聲 母 或 其 他 聲 母 而 字 數 不 同 , 而 且 代 表 []韻 的 假名有兩套寫法,並沒有統一。複合韻母、陽聲韻的假名更為嚴重,複雜 而十分混亂。至於第一套台灣假名,不論零聲母或其他聲母都由兩個假名 構成,在此代表相同韻母的符號數目得到一致,規則上比《日清字音鑑》 簡潔許多。如此看來,第一套台灣假名確實繼承《日清字音鑑》中嘗試過 的標音手法,不過同時拋棄其過於複雜之處,實現整個符號系統的進一步 簡化。. 台 灣 假 名 第 二 套 的 改 訂,主 要 由 小 川 尚 義 進 行。 《 訂 正 詳 解 》的〈 緒 言 〉 第五條中分項列出改正《台灣十五音及字母詳解》中的假名(第一套)之 處。以下引各項加以說明:. (1) 重 新 整 理 代 表 鼻 輔 音 的 假 名 系 統 一、從 前 用「 ン 」字 的 地 方,皆 改 用「 ヌ 」 。即 如 屬 於「 安 」 、 「烟」 、 「 因 」、 「 溫 」、「 寃 」 之 諸 音 時 。. Ğௐ˘ีğ. 一 、 從 前 用 「 ク  」 字 的 地 方 , 皆 改 用 「 ン 」。 即 如 屬 於 「 紅 」、「 雙 」、 「 英 」、「 容 」、「 嚾 」、「 王 」、「 秧 」 之 諸 音 時 。 Ğௐ˟ีğ. 以 上 兩 條 是 有 關 輔 音 韻 尾 的 部 分。關 於 這 一 點,小 川 尚 義( 1900a:36-37) 提 出 說 明, 並 舉 出 改 訂 的 兩 個 理 由:( 一 )符 號 使 用 者 的 音 感 。台 語 的 輔 音 韻 尾 裡 面 有 三 個 鼻 音 韻 尾 [m][n][]及 其 所 對 應 三 個 塞 音 韻 尾 [p][t][k]。第 一 套 各 作 「 ム 」「 ン 」「 ク  」「 プ 」「 ッ 」「 ク 」, 第 二 套 各 作 「 ム 」「 ヌ 」「 ン 」 「プ」 「ッ」 「 ク 」。 以 上 假 名 都 用 屬 於 日 文 假 名「 ウ 」列( 具 有 [-]元 音 者 ) 之 字 來 統 一 , 只 取 其 聲 而 不 取 [-]韻 的 方 式 代 表 輔 音 韻 尾 之 語 音 。 其 中 唯 有 「 ン 」 字 在 第 一 套 和 第 二 套 代 表 不 同 的 [n][]兩 音 。 小 川 尚 義 說 :「 日 本 26.

(33) 第二章 《訂正臺灣十五音字母詳解》一書介紹. 假 名 裡 , 通 常 以 「 ン 」 字 來 不 分 區 別 地 代 表 這 些 三 音 ( [m][n][]), 其 中 m 和 n 是 本 國 ( 日 本 ) 人 也 容 易 區 別, 不 過 n 和 ng 時 非 常 難 以 區 別 。 … … 本 國 的「 ン 」字 之 音,在 獨 立 發 音 或 位 於 詞 尾 時,有 總 是 讀 若「 ng」的 事 實 。 於 是 在 台 灣 該 讀 作 「 干 (kan)」、「 丹 (tan)」 等 時 候 , 本 國 人 總 讀 為 kang、 tang 等 音 的 傾 向 。 我 曾 經 問 本 國 人 , 鼻 音 在 詞 尾 時 , n 和 ng 哪 一 個 發 音 比 較 自 然 ? 結 果 都 回 答 ng 音 較 自 然 。 」。 ;( 二 ) 符 號 的 辨 認 。 小 川 尚 義 說 :「 因 為 「 ク  [ ]」 字 形 狀 近 「 グ []」, 有 一 些 人 把 此 音 發 如 「 グ 」 之 傾 向 , 故 使 用 上 不 方 便 。 」。 此 外 《 訂 正 詳 解 》〈 緒 言 〉 另 有 一 條 說 明 有 關 聲 母 [-]音 的 假 名 改 訂 : 一、從 前 標 寫「 ガ 」行 之 鼻 音,用「 カ  」等 文 字,今 廢 之,皆 改 用「 ガ 」 行之文字。. (第五項). 這 一 條 所 述 , 將 代 表 [-]音 的 假 名 「 カ  」 行 字 , 由 [-]跟 同 發 音 部 位 的 濁 音 [-]合 併 為「 ガ 」行 字。在 日 文 裡 面,[-]音 只 出 現 在 部 分 方 言 裡,而 且 [-] 及 [-] 音 不 具 有 辨 義 作 用 。 雖 然 在 台 語 中 有 [-] 及 [-] 音 之 差 別 , 不 過 兩 者 之間的差異只在鼻音成分之有無,前者出現在非鼻化韻而後者出現在鼻化 韻 , 形 成 互 補 的 分 布 , 可 算 一 個 音 位 15。 在 日 人 所 創 台 灣 假 名 把 台 語 的 鼻 音成分寄託於相配使用的八聲符號當中。因此假名本身根本不須重複八聲 符 號 已 有 的 鼻 音 成 分 , 可 以 將 [-]音 用 相 當 於 其 扣 除 鼻 音 成 分 的 「 ガ [-]」 行字來代表。 以 下 排 列 第 一 套 和 第 二 套 中 所 使 用 代 表 [n][]音 聲 母 、 韻 尾 以 及 [-]聲 母之間的對應關係(代表聲母之假名以日文「ウ」列之字為例)如下: //. 音位 音值. [-]聲 母. 第一套. グ. 第二套. // [-]聲 母. [-]韻 尾 ク. グ. ン. /n/ [n-]聲 母. [-n]韻 尾. ヌ. ン ヌ. 第 一 套 不 管 聲 母 或 韻 尾 , 所 有 []音 都 一 律 使 用「 ク  」 等 字 , 在 這 一 點 上 符. 15. 詳細探討請見本文第三章第一節。 2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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