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九十一學年度清寒僑生公費待遇審查會會議紀錄
一、 一、 時間:九十一年十月八日上午十時三十分 二、 二、 地點:理工一四樓會議室 三、 三、 出席:莊寶鵰學務長、童士恆教授、薛泰成教授、李揚教授、施明昌教授、 陳榮泰教授、王恆隆教授、李銘義組長。 四、 四、 主席:莊寶鵰學務長 五、 五、 紀錄:羅俐組員 六、 六、 會議內容:(一)主席報告:
1、本次會議係為審查本校九十一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僑生申請公費待遇名冊,
感謝各系擔任臨時審查委員之教師撥冗參加。
2、本次審查會,計有特殊地區僑生陶恩路等五人提出申請,依比例規定核給三
名;一般地區僑生有古義華等九人,依比例規定核給三名。申請人書面申請
調查表及本處初步面談概述,各位委員已事先審閱,今請申請人依序口頭
報告,請審查委員提出詢問與審查意見。
(二)申請僑生口頭報告: 先後有特殊地區其僑生陶恩路、鄭丁萌、楊善偉、孔祥彪、馮家華及一般地區僑生陳坤龍、陳坤雄、 趙俊豪、溫武吉、黃俊清、嚴嘉禧、陳德盛、朱天海等十四人報告。 (三)綜合審查意見: 1、 1、每位清寒僑生家庭經濟狀況,應以全戶中有工作能力之人口多寡來判定,若 家中成員很多均已成年,應視為有工作能力者;若未成年或年長又患病無工作 能力者眾多之家庭,則較貧窮,應優先核給公費。 2、 2、以地區來看,緬甸地區最為貧窮,印尼次之,若以地區考量,則應以緬甸僑 生優先。 3、 3、學習成績雖可以參考,但不宜列如入審查之必要條件,仍宜以家境清寒為主。 4、 4、有的僑生有兄姊在台就讀,且已享有公費者,不宜重複核給。如陳坤龍、陳坤 雄兄弟,同時提出申請,若欲核給,應取其中一人即可。 5、 5、二年級申請僑生,若家境確實清寒,因其僅可享有三年公費,建議優先考量。 6、 6、有的僑生比同年級同學年紀大很多,本身感受較大壓力,建議將此因素列入 考慮。7、 7、有的僑生寒暑假已在校外打工,賺取學費,相較於其他僑生,具有賺錢的能 力與經驗,建議將此因素列入考慮。 (四)決議: 請審查委員依得分高低,排列寫出前五名僑生名字,再依總得分高低,選出前三名及候補二名。 前三名核給公費,候補者優先核給工讀機會。 二、 七、 評選結果: 特殊地區:鄭丁萌、陶恩路、楊善偉。候補:馮家華、孔祥彪。 一般地區:陳德盛、陳坤龍、古義華。候補:溫武吉、黃俊清。 八、散會。(中午十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