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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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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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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函

地址: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 488號

聯絡人:許芷瑀

聯絡電話:02-27877471 傳真:02-33229527

電子信箱:irene-1019@fda.gov.tw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411981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貴公司依說明段辦理「伏適流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939號)」之中文仿單變更,詳如說明 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藥事法第48條規定辦理。

二、經本部評估旨揭藥品應於中文仿單「不良反應-上市後使用 經驗」中新增「痙攣、脊髓炎」。

三、貴公司應於111年9月30日前完成中文仿單變更,逾期未完 成者,將依前開藥事法規定,廢止相關許可證。

四、倘貴公司於111年2月28日前向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藥品 查驗登記審查準則辦理本函要求之相關中文仿單內容變更 事宜(須以紙本送件),於期限內毋須繳交規費,逾期申請 者,或仿單內容有本函以外之變更項目者,仍請依相關規 定繳交規費辦理變更。

五、倘貴公司完成本函要求之相關中文仿單變更,且於核准後 將仿單內容函知下游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則得免除回

檔  號:

保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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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驗章。

正本: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副本: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 險署、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 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製藥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中華 民國西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 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台灣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社區醫院 協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台灣家庭醫學醫學 會、台灣內科醫學會、臺灣醫學會、中華民國免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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