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國有林林產物 處分作業要點簡介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國有林林產物 處分作業要點簡介"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2013.8 / Vol.39 No.4

77

法規動態 Laws and Regulations

文 林耿民 ■ 林務局造林生產組林產科技士

一、前言

森林法第15條規定國有林林產物之處分方 式,該條第3項規定:「國有林林產物之種類、

處分方式與條件、林產物採取、搬運、轉讓、

繳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處分規則,由中央主 管機關定之。」另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凡 伐採林產物,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經查驗,始 得運銷;其伐採之許可條件、申請程序、伐採 時應遵行事項及伐採查驗之規則,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 會)為森林法所稱之中央主管機關,依據前揭規 定訂定「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及「林產物 伐採查驗規則」,並由各國有林管理經營機關 依規辦理國有林林產物處分及林產物之伐採許 可、查驗等事項。

「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係一技術性作 業規範,因未明定國有林管理經營機關於執行

處分國有林林產物作業,應踐行之技術標準及 程序細節等相關事項,須另訂行政規則,以為 執行之依據。爰農委會以102年7月4日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021740239號令訂定「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國有林林產物處分作業要 點」,明定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之年度採伐 計畫編列、材積調查、標售或專案採取處分方 式、林產物價金計算、查驗、採運管理等處分 作業規範,以因應林產業務實務工作,並配合 林產業調適、國有林經營需要及營造建康森林 施行人工林疏(間)伐作業工作之需要。該要點亦 可提供各直轄縣、縣市政府等地方林業主管機 關執行公(私)有林林產物伐採管理之參考。

二、訂定重點說明

農委會辦理國有林林產物處分作業要點條 文共計29條,重點說明如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國有林林產物

處分作業要點簡介

(2)

TAIWAN FORESTRY JOURNAL

78

一○二年八月號 / 三十九卷 第四期

(一) 農委會與各管理經營機關辦理年度採伐計畫 編列時間(第2點)、變更時間(第3點)及執行實 績之彙辦(第4點)。

(二) 管理經營機關處分林產物材積之調查方式,

包括:擇定執行材積調查方式(每木調查或樣 區調查)之情形(第5點);每木調查時立木材 積、材種區分、形數、直徑測定及樹高之各 項標準與查驗印使用時機(第6點);樣區調查 設置方式、面積大小與調查方式(第7點);林 木材積調查後利用率之計算方式(第8點);竹 林之調查方式(第9點);調查後之計算單位(第 10點)。

(三) 標售處分執行方式,包括:依供需情形分期 辦理(第11點);木、竹等主產物之標售以通 訊投標為原則(第12點);標售處分時之核定 層級(第13點);標售公告應填具與一併公告 之相關文件及應載明事項(第14點);標售內 容公告方式及涉投標人個人資料之保密及處 理(第15點)。

(四) 林產物價金之計算單位(第16點)。

(五) 採取或搬運許可證核發方式,包括:許可證 核發之程序與協助其他非農委會所轄國有林 管理經營機關核發(第17點);辦理專案核准 採取林產物之程序、核定之主管機關及除外 條件(第18點)。

(六) 採運管理事項,包括:採運契約及投標須知 應記載事項(第19點);採運完竣後營林設施 之收回及登記管理(第20點);使用林產物查

驗印之方式(第21點);林產物查驗時使用木 材檢尺及分等之規定(第22點);林產物用 材、廢材、薪材(枝稍材)之規格(第23點);採 取人(業者)林產物採取印章或記號之登記(第 24點);林管處應派員巡視監時採取、記錄及 處理違規情事(第25點);林產物採取跡地檢 查之辦理機關(第26點);林產物檢查站發現 違反法令規定之處理程序(第27點);採取人 未依法規搬運林產物之處理程序(第28點);

管理經營機關應於登記簿登記處情形(第29 點)。

三、結論

森林經營具有專業性,因森林範圍廣大,

對林地面積測量與群生竹、木材積測計,操作 上相當不容易。又森林評價時,評估基準如未 先予確定,由不同單位或不同人進行評價,所 得到之結果將不一致,對於國有林林產物處分 作業及稽核,將造成相當困擾,影響國家收入 與機關公信力。再者,國有林管理經營機關並 非僅本會所屬機關,對其他中央部會經管國有 林地之林產物處分作業,須有明確行政作業程 序或協助配合方式,俾利各單位執行。本要點 發布施行後,各國有林管理經營機關、各直轄 市、縣(市)政府於執行國、公有林林產處分,及 私有林林產物產銷查驗管理業務上,能有遵循 依據,使林業管理業務更加科學,並與國際貿 易、環保潮流接軌。

圖片/視野創異行銷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檢查及察查發現場地布置、機具設備及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術科測試

3.監評長宣布 監評工作結 束前,增列 再確認術科 測試辦理單 位無待辦事

一、依行政院一百十一年 一月四日核定國發會 提送之「強化優秀僑 外生留臺工作行動計 畫」 ,將取得我國副學 士學位僑外生納入評 點制適用,並以自我 國產業發展所需之相 關科系畢

評估項目 評斷方式 要求基準 計罰方式 故障排除 經甲方通知(不限形. 式)後,未依契約規

(七) 重賽:若比賽進行中場地不符規定或有障礙物影響選手之權益,選手可提出重賽。是 否成立以審判委員會評估決定。. (八)

(3) TTQS 是針對機構進行評鑑,而非訓練班別,由於同一個機構 所辦理的不同訓練班別品質不盡相同,故 TTQS

職務再設計專業人員在職場訪視的過程,實際就事業單位的要 求、作業人員的困難及其業務內容進行瞭解,並對職場作業環境進 行檢測,如以下說明:.

1.採減價收受者,按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單價 20 % (由機關視需要於 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8 條第 2 項規定) 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