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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
109.3.5 第 8 屆常務委員會第 8 次會議通過
考量受疫情影響而無法辦理或參加第二階段甄試,為兼顧招生公平 與落實防疫,針對具申請國內大學資格之考生,提供應變方案。
一、啟動應變機制條件 (一)啟動條件
1.個案考生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甄試。
2.單一學校(或學系)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辦理甄試。
(二)狀況一:個案考生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甄試。
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之個案。
(2)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
(3)確診病例。
2.考生滯留境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教育部許可設立之三所台商子弟學校應屆畢業生,因疫情之故無 法返台。
(2)考生於應變機制公布前已滯留境外,且於甄試日前 14 天無法返 台。
(3)上述兩種考生能舉證說明因疫情之不可抗拒情形,並經招聯會審 核同意者,方可適用應變方案。
3.本方案公布後,因個人因素出國而有以上情形者不得適用。
(三)狀況二:單一學校(或學系)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辦理甄試 1.該校(或該系)於甄試期間達停課標準,且無備援試場。
2.若設有備援試場者,則正常舉行甄試。
二、甄試應變方案 (一)一般校系:
1.甄試項目:改以學測+書審進行,取消面試筆試實作,其占分比例 調整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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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調整前 調整後
1 學測(n1%)+書審(n2%)+面試筆試實作(n3%) 學測(𝑛1 % +𝑛3
2 %)+書審(n2 % +𝑛3
2 %) 2 學測(n1%)+面試筆試實作(n2%) 學測(𝑛1 % +𝑛2
2 %)+書審(𝑛2
2 %) 3 書審(n1%)+面試筆試實作(n2%) 書審(𝑛1 % +𝑛2
2 %)+學測(𝑛2
2 %)
4 面試筆試實作(n1%) 書審(𝑛1
2 %)+學測(𝑛1
2 %)
2.錄取名額:
(1)遇個案考生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參加甄試,因僅這些考生取消面 試筆試實作,改採學測+書審,導致考生間評比方式不同,若考 生達錄取標準,將以外加名額錄取。
(2)遇該校(或該系)如因疫情影響致無法辦理甄試,因參加考生均取 消面試筆試實作,統一採學測+書審,所有考生評比方式皆相同,
仍以內含名額錄取。
(二)醫牙校系:
1.甄試項目:依簡章既定規定辦理,不取消面試筆試實作,其試場調 整方式如下:
類型 遇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報採檢之考生
(不含確診病例) 遇該校(或學系)停課
試場 規劃
1.個案考生最遲應於甄試前一日向校系申請將外 出應試,並通報地方衛政機關。
2.個案考生須自費搭乘防疫車隊車輛至試場,由學 校接手安排應試。
3.學校須安排符合防疫規格之「隔離試場」,提供 個案考生進行面試筆試實作;學校亦得安排隔離 宿舍,協助其提前到達準備。
1.所有考生改至未停 課之「備援試場」
進 行 面 試 筆 試 實 作。
2.同步因應設置「隔 離試場」。
2.錄取名額:因維持簡章既定規定辦理甄試,仍以內含名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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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期程
日程 工作項目
3.5
1.招聯會常委會經討論通過應變機制,並對外說明。
2.針對滯留境外學生及特定個案,說明在考試公平下的彈性 處理機制。
3.6~19
1.甄選會進行各校系調整應變甄試項目、報名學生與防疫名 單勾稽、外加名額分發等相關程式開發。
2.甄選會發文各校系調查確認調整後之應變甄試項目。
3.15 招聯會受理滯留境外之考生透過原就讀高中申請適用甄試應 變方案。
3.20
1.在個人申請繳費報名前,甄選會統一公布各校系調整之應 變甄試項目內容及占分比。
2.提醒考生須同步注意報名校系之應變甄試項目,並預作準 備。
3.31起 甄選會公布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各校系開始受理考生因居家 檢疫/居家隔離/通報採檢/確診病例,申請甄試應變方案。
4.8起
由教育部與CDC協調並由甄選會勾稽名單,針對報名學生是否 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通報採檢/確診病例等,供甄選會及各 大學續處。
4.15~5.3 1.甄選會於甄試期間每日進行勾稽名單,轉請各大學續處。
2.招聯會視疫情發展,留意應變啟動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