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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不生、不立,是台灣 社會的「新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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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近年來陸續在報紙上出現下列的新聞: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人口調查中心於今年八月間,以電話訪問台灣地區 20 至 39 歲民眾之婚育態度,有效樣本為 2546 人,信心水準為 95﹪。……。研究結果 不想婚的男女,分別為 10.70﹪及 24.90﹪,也就是說,每 4 名單身女性就有 1 人覺得不想結婚,女性的結婚意願明顯比男性低得多。……。調查亦發現,雖 然只有一成左右的受訪者認為理想子女數為 0 到 1 人,但詢問已育有 1 名子女 的受訪者,卻發現高達五成一的人都不願再生第 2 胎……(陳惠惠,2004:A11 版)

經建會最新研究推估,每隔 25 年,國內新生兒的人數就會減半。……。以今

新生兒人數恐低於 20 萬人的情況推估,2051 年起,每年少 30 萬人,100 年之 後,台灣人口總數比現在減少約 1500 萬人,只剩下近 800 萬人,嚴重程度可 用「亡國滅種」來形容(許玉君,2005:A6 版)。

隨著經濟環境及價值觀的變遷,台灣的婚育現象有了很大的改變。愈來愈多青 年男女傾向晚婚,甚至不婚,其中尤以高學歷族群最為明顯。……。環顧四周

,有許多人寧可選擇自由而不願進入婚姻,當然也避免生養子女;但也有一些 人因為經濟難以獨立,而選擇繼續賴在父母的家。不婚、不生、不立,是台灣 社會的「新三不」。這「三不」現象的形成,有經濟因素、社會因素,還有傳統 及現代價值的掙扎(梁玉芳與羅嘉薇,2005:A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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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處於社會大眾所期待、適婚年齡階段的研究者,對於這方面的報導 與新聞特別敏感也特別感興趣,當週遭朋友的喜帖開始如雪片般飛來時,

催促與詢問何時結婚的聲浪也不斷湧現,心裡不禁開始懷疑:「我該結婚了 嗎?」「我要生小孩嗎?」「再不結婚是否會錯過生育的年齡?」「如果要 生,要生幾個小孩?」「要生男生還是女生?」,但面對遲婚、同居、離婚、

殺夫(妻)等案件比例不斷升高的台灣社會,真的令人擔憂:「是否已經準 備好步上紅毯的另一端?」「是否準備好且願意扮演父母親的角色?」。生 兒育女並非兒戲,除非夫妻雙方有深思熟慮的考量,否則將造成本身家庭 與社會相當程度的影響。因此,想以與我情形一樣的未婚青年作為研究對 象。

除了報紙的新聞之外,根據內政部統計處的統計通報指出,2004 年初 婚男性總數為 106,178 人,女性為 113,700 人,分別較 2003 減少 23.37%及 24.57%。資料亦顯示 1998 年平均初婚年齡男性為 29.80 歲,女性為 26.00 歲;爾後初婚年齡無論男女性皆呈現上升趨勢,直至 2004 年平均初婚年齡 男性為 30.70 歲,女性為 26.90 歲。男性初婚年齡以 25-29 歲者 41,918 人占 39.48%最多,30-34 歲者 31,504 人占 29.67%次之,20-24 歲者 12,627 人占 11.89%再次之,35~39 歲則佔 11.47﹪;女性初婚年齡以 25-29 歲者 46,865 人占 41.22%最多,20-24 歲者 32,502 人占 28.59%次之,30-34 歲者 18,266 人占 16.07%再次之,35~39 歲則佔 3.83﹪。

初婚年齡的延緩,將帶來生育期的擠壓,是影響婦女總生育率低於替 代水準的主要原因(張明正與李美慧,2001;陳寬政,1997;薛承泰,2003a) 在新生兒方面,內政部統計通報指出 2004 年新生兒總數為 216,419 人,較 2003 年減少 4.69%,續創歷年新低,新生兒人數如與 1991 年初期每年 320,000 餘人比較,已減少近三分之一;粗出生率為 9.56‰,較 2003 年降低 0.50 個千分點,已屬世界上最低生育率國家之一。在性別比例方面,2004 年新生男嬰數為 113,639 人,占 52.51%;女嬰為 102,780 人占 47.49%,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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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為 110.57,已較 1997 年的 109.04 呈現逐年提高的現象。2003 年生母平 均年齡為 28.40 歲,較 2002 年提高 0.20 歲,且逐年升高。以育齡婦女總生育率計 算,平均每一育齡婦女在 2004 年總生育數為 1.18 人,較 2002 年減少 0.16 人,已 較許多已開發國家為低。

社會的基本單位是家庭,家庭的形成始於婚姻,因此家庭是孕育及延 續社會的重要單位,家庭的穩定與否直接影響整個社會,社會的變遷必然 牽動家庭與婚姻。婚姻在傳統社會中,不只是夫妻共同組成的生活體,也 是勞務分工的基礎,更背負著家庭繁衍的責任(薛承泰,2003a),是中國 社會非常重視與期盼的階段與過程。中國傳統的婚姻是一種父母之命,媒 妁之言的婚姻,結婚是整個家庭的事而非個人的事,婚姻只是舊家庭的擴 大和延續而非個人的快樂與幸福(蔡文輝,1998)。過去近半世紀以來,台 灣地區發生前所未有的急遽轉變,經濟自由化、社會多元化、教育普及化、

政治民主化等,皆影響人們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台灣的婚姻與家庭也因 此發生顯著的變化(吳就君,1999)。在傳統社會規範尚未完全喪失,而現 代社會規準又未完全建立之際,如何對生育期望做最適宜的詮釋,是現代 台灣社會必須面對之當務之急。因此,研究者想探討現今適婚年齡階段的 青年對於本身生育期望的看法。

工業化及都市化的興盛,不但降低家庭經濟功能,使得男女角色分工 式微,也促進社會和人口的流動,個人意識因而抬頭,家庭的約束力也就 愈來愈鬆弛,在這種情況下,婚姻與家庭的關係就顯得特別微弱,為家庭 而生育的行為,也漸漸地不再被視為一種「職責」(王麗容,1995;薛承泰,

1995),現在社會對於離婚、同居、遲婚、晚生子女,甚至是「不婚不孕」

的現象愈來愈普遍。身為國中教師的研究者,近幾年也因為大環境中「少 子」的緣故,造成學校逐年減班、學生人數大幅下降的現象,使得老師們 個個人心惶惶,深怕自己成為「無子可教」的超額教師。少子化的同時也 帶來性比例的失衡,不但是因為醫學科技發達,使得嬰兒性別篩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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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親也會基於生育量少的壓力下,增加對胎兒性別的偏好。雖然在「生 男生女一樣好」的新社會中,近十年新生嬰兒性比例卻都在 108.69 以上,

其中在 2004 年曾高達 110.57,比過去四十年為高(內政部,2005)。獨生 子女增加,再加上男女比例失衡,這些新生代未來的教育、兵役、擇偶與 職業都將面臨挑戰(薛承泰,2003b)。因此,研究者想檢視目前未婚青年 的生育期望,及其影響之背景因素為何,作為日後國中學生家庭生活教育 相關概念的基礎。

依據兒童保健協會研究探討發現,造成生育率逐年下降的因素有:教 育程度愈高愈是生得少、不婚或晚婚情形普遍造成生育時程縮短、適婚婦 女勞動參與率愈來愈高而生育阻礙升遷、生養子女成本高、兩個孩子恰恰 好的計畫過於成功等因素所影響(林嬪嬙與江貴香,2005)。鑒於中共在 80 年代的一胎化政策所帶來的嚴重危機,造成傳統的重男輕女觀念更加嚴 重、婦女在家庭內地位更形降低、婚姻對象難找、未來經濟生產人口更形 單薄、人口減少形成消費市場萎縮、有權勢者可以多生子女的階級鬥爭、

城市居民更遵守一胎化政策而造成人口品質下降等等後果(蔡文輝,

1998)。對於台灣而言,雖然沒有所謂的斷育或一胎化政策,但在 2004 年 平均每位育齡婦女只生育 1.18 個小孩是事實,因此瞭解目前未婚青年的生 育期望與子女價值並請相關單位作出正確的規劃與決策,相信是非常必要 的。

除此之外,女性教育程度與就業率的提高使得生育數量愈少,因為生 育與女性就業互為機會成本;教育程度提高則延後結婚年齡、降低避孕成 本、形成小家庭偏好、並促使女性進入勞動力市場。然而,婦女教育程度 以及勞動參與率的提高並無法完全解釋生育率的差異,有關「平權態度」

的討論乃逐漸受到重視(劉一龍、陳寬政與楊靜利,2003)。平權態度與 生育行為有一個很有趣的關係,相對於傳統的女性,平權女性的期望子女 數較低,傾向少生育(梁香,2001;Chapman,1989;Kaufman,2000;Mor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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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Waite,1987),但是平權的男性卻較傳統的男性傾向生育、希望擁有子 女,也較少有離婚的念頭(Affleck et al., 1989;Kaufman,2000)。Kaufman

(2000)的解釋是:生兒育女有許多樂趣與歡樂,但也十分辛苦,傳統的 家務分工讓這些喜樂與辛苦均由女性來承擔,女性乃備感壓力,因此傾向 平權態度的女性會努力掙脫這些束縛而少生育;而男性進入養育一事時,

乃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因此男性較能夠享受其中的樂趣,而傾向多 生育。所以傳統女性與平權男性的婚配有最高的生育率,平權女性與傳統 男性的婚配有最低的生育率,而平權女性與平權男性的婚配中,平權男性 多尊重平權女性的意見,因此生育水準也低。

1973年,在韓國召開的「亞洲生育現象的社會與心理因素研討會」中,

多位人口心理學者曾提出八項應在亞洲地區優先研究的生育及人口課題,

包括:對子女的看法及重男輕女的觀念、正誘因與負誘因的效果、對家庭 計劃的看法及為實行家庭計劃所做的犧牲、人口社會化、有關生育的各種 態度與動機的改變、家庭內部的動力關係及有關生育的選擇行為、對變化 中環境的適應、人口趨勢所引起的心理與社會後果等(楊國樞,1976)。其 中對子女的看法及重男輕女的觀念、正誘因與負誘因的效果、人口社會化、

有關生育的各種態度與動機的改變這四項內涵,正是研究者積極想了解的 問題。

過去國內有關生育期望的研究多半以已婚婦女或未婚高中職學生作為 研究對象,較少針對 20~40 歲適婚年齡的未婚青年為研究對象,且並未將 性別角色態度作為考量變項。根據內政部的統計通報指出,2004 年男性年 齡在 20~24 歲的初婚者佔 11.89﹪、25~29 歲佔 39.48﹪、30~34 歲佔 29.67

﹪、35~39 歲佔 11.47﹪,共佔總人數的 92.51﹪;女性年齡在 20~24 歲的初 婚者佔 28.59﹪、25~29 歲佔 41.22﹪、30~34 歲佔 16.07﹪、35~39 歲佔 3.83

﹪,共佔總人數的佔 89.71﹪。由此可知,20~40 歲佔所有初婚者比例的大 多數,且此期發展任務主要為「兩性關係的建立與延伸,進而有生育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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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的考量」。因此,本研究想特別針對 20 歲至 40 歲之未婚青年為對象做研 究,一方面澄清未婚者對於生育子女的價值為何,一方面檢視生育期望的 現況,期待作為未來家庭生活教育之推廣,以及人口教育方針推動方向的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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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

一、探討未婚青年子女價值與生育期望的現況。

二、探討未婚青年子女價值與生育期望的關連性。

三、探討未婚青年生育期望因個人與家庭變項不同的差異性。

四、探討未婚青年子女價值因個人與家庭變項不同的差異性。

五、探討未婚青年在不同的個人變項、家庭變項、子女價值等因素對生育 期望之解釋力。

第三節 研究問題

為探討未婚青年之生育期望,本研究提出以下之問題:

問題一:未婚青年之生育期望為何?

問題二:未婚青年之子女價值為何?

問題三:未婚青年之生育期望是否與子女價值有顯著關連?

問題四:未婚青年之生育期望是否會因個人變項的不同而有差異?

問題五:未婚青年之生育期望是否會因家庭變項的不同而有差異?

問題六:未婚青年之子女價值是否會因個人變項的不同而有差異?

問題七:未婚青年之子女價值是否會因家庭變項的不同而有差異?

問題八:未婚青年在個人變項、家庭變項、子女價值等因素對生育期望之 解釋力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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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釋義

為使研究範圍更加清晰明確,茲將本研究中所涉及之重要名詞予以界定並 敘述如下:

一、未婚青年(unmarried early adults)

「未婚」指在法律上從未舉行過婚姻儀式,可與他人締結婚約的成年 男女。本研究所指的未婚青年是 20~40 歲、未曾有過合法婚配行為且無生 育經驗的成年男女性。

二、生育期望(fertility expectancy)

李伯黍等人譯(2002)認為「期望」是使一有機體預期一特定事件的 一種內部狀態、一種態度或心向。因此「生育期望」即為個人預期生育所 形成的一種態度或心向。

本研究所指的生育期望界定在「理想子女數」與「性別偏好」兩項。「理 想子女數」為個人期待生育之子女數目;「性別偏好」是在生育子女時對某 一性別的喜好勝於另一種性別,分為男孩偏好、女孩偏好。

三、子女價值(children value)

張春興(2002)認為「價值」是:個人憑其主觀判斷,認為事物中與 自己有關而且具有重要性與意義性者稱之。因此「子女價值」即為個人憑 其主觀意識,評判本身對生育子女的重要性與意義性。

本研究所指的子女價值包含「生育酬賞」與「生育代價」「生育酬賞」

指的是激發個人評斷生兒育女的意義性,包含親密情感連繫、愉悅滿足和 能力感、傳宗接代與生命延續、養兒防老、社會地位、道德價值等六項因 素;「生育代價」指的是個人對生育孩子所付出的精神、體力、經濟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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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包含失去自由、精神負擔與教養責任、經濟問題、生存環境等四項 因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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