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學年度技專校院國際化辦理現況 自填項目
項次 內容
一、專責單位
是否已設置專責單位負責國際化事務 □ 是 □ 否 負責單位名稱:
工作內容:
具體成效:
二、國際生人數
招收外國留學生人數(不含僑生、港澳大陸地區學生)
1、有籍生(碩士、學士、專科)
93 學年度招生入學 人 94 學年度招生入學 人
3、 請附加表列目前在校外國留學生資料,包含國籍、姓名、系所/班級、及是否已接受其他獎補助等 資料(附表一)
三、 師生出國 留學人數
1、畢業生出國留學人數 93 學年度出國留學 人
94 學年度出國留學 人
2、教師出國留學人數 93 學年度出國留學 人
94 學年度出國留學 人
3、 請附加表列目前畢業生/在學生/教師出國留學資料,限當學年度出國者,包含出國留學國家、
學校、姓名、系所/班級、出國年度預計回國年度及是否已接受其他獎補助等資料(附表二)
四、 交換師生人數
交換師生人數
1、交換教師人數 2、短期交換學生人數 3、修習雙學位學生人數 93 學年度 人
94 學年度 人
93 學年度 人 94 學年度 人
93 學年度 人 94 學年度 人
4、 請附加表列目前交換教師、交換學生和雙學位人數資料,包含國籍、姓名、系所/班級、及是否已 接受其他獎補助等資料(附表三、四)
五、 外語檢定及國 際證照
外語檢定(符合指標規定)通過人數及國際證照數量(限在校中取得)
1、 英語初級檢定(符合指標規
定)之通過人數 2、國際證照數量 93 學年度 人
94 學年度 人
93 學年度 證照數量 94 學年度 證照數量
3、 請附加表列通過英檢及證照種類、姓名、系所/班級、分數及考試通過時間等資料(附表五、附表 六)
六、 外語學程、華 語訓練科、東 南亞語文授課
1、 是否開設外語學程 □是□否(勾選是者,請填寫下面相關資料)
93 學年度總科目數量: 門 學分 94 學年度總科目數量: 門 學分 2、 針對外國學生開設之華文訓練(含海外班)科目數: 門 3、 東南亞語文授課科目數: 門
4、 請附加表列學校93 及 94 年度所開設外語學程之年度、語文種類、科目名稱、學分數、目前上課學 生數等相關資料(附表七、八)
七、國際交流 1、 是否與國外學術文化機構合作交流 □是□否(勾選是者,請填寫下面相關資料)
93 學年度與國外學術文化機構合作交流總數 個 94 學年度與國外學術文化機構合作交流總數 個
2、 請附加表列目前與國外學術文化機構合作交流單位國家、名稱、合作型態、簽約年度、合作時間及
是否已接受其他獎補助等資料(附表九)
八、 配合本部政策 是否協助政府辦理技專校院國際化相關計畫 □是□否(勾選是者,請附加表列其相關資料)(附表 十)
九、 相關配套措施
1、 是否建置外語環境(雙
語設施) □是□否(勾選是者,請填寫下面相關資料)
具體內容:
2、 是否提供外國學生及國 際研發人才專區宿舍及 生活輔導
□是□否(勾選是者,請填寫下面相關資料)
負責單位名稱:
宿舍可容納人數: 人
生活輔導具體內容(如文化薰陶課程、參觀訪問活動):
3、 是否設置外國學生獎助
學金 □是□否(勾選是者,請填寫下面相關資料)
負責單位名稱:
總名額: 名 總金額: 元 列舉:
4、是否有其他課業輔導 □是□否(勾選是者,請填寫下面相關資料)
93 學年度總科目數量: 門 學分 94 學年度總科目數量: 門 學分 列舉:
※請務必確認各項加總數字與名單數量相符,若不符,將以名單數量為最後依據
填表說明:
1、以下各項資料均不含大陸港澳地區之學生或合作交流項目。
2、93、94 學年度請分開填寫,一學年一張表,請務必確定名單與前項彙整表加總數目符合,若不符合,將名單數量採計。
3、若無資料,請填寫「無」,各項表格欄位資料均需填寫,若資料不齊全者不列入計算
附表一
學年度在校外國留學生資料表
註:在校外國留學生指入學時間符合資料計算期間之學生
附表二
學年度師生出國留學人數資料表
註: 畢業生以畢業3 年內出國者為限,教師請確實註明自費、公費或由服務學校補助出國留學。
附表三
學年度交換教師人數資料表
附表四
短期交換學生和修習雙學位人數資料表
附表五
英語檢定通過證照資料表
附表六
國際證照取得數量資料表
附表七
辦理外語授課學程資料表
(不含外語科系及一般語言教學課程)
附表八
辦理華文教學(含海外班)及東南亞語言教學資料表
附表九
與國外學術文化機構合作交流相關資料表
附表十
協助政府推動技專校院國際化之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