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吃草」問題︰從圖解到牛頓解
陳麗萍
東華三院港九電器商聯會小學下午校 馮振業
香港教育學院數社科技學系
引子
香港數學教育學會十週年會慶發行了一套以名題欣賞為主題的書籤,
其中一題就是著名的「牛吃草」問題:
3 頭牛在二星期裡,吃完了 2 畝地上所有的草;而 2 頭 牛在四星期裡能吃完 2 畝地上所有的草。要多少頭牛,
能在六星期中吃完 6 畝地上所有的草?
(香港數學教育學會,2005)
如果沒考慮到地上會長出新草,單以 3 頭牛吃二星期的草量和 2 頭牛 吃四星期的草量比較,很容易會認為不可能同由 2 畝地供給,因前者等同 1 頭牛吃六星期的草量,而後者卻等同 1 頭牛吃八星期的草量,兩者不可 能相等!
表面看來,問題涉及牛數、土地面積和時間三個變量。然而,如果忽 略了草量這個關鍵變量,以及它與土地面積和時間的關係,將不可能成功 求解。由於要處理的關係較多,一般會認為此題較適合中學生以代數方法 計算(見附錄一)。事實上,原題出自英國數學家牛頓(Isaac Newton)的
《廣義算術》(Arithmetica Universalis),數值也比較複雜些。學會書籤列出 的一題,換上了較簡單的數值,有利於高小學生以畫圖方法求解。
本文旨在介紹以畫圖方法求解「牛吃草」問題,讓讀者拿來和牛頓的 原解對照參考。
兩個解法
要解「牛吃草」問題,必須作出下列假設:
假設 1 開始時(即牛還未開始吃草時),土地上的草量與面積成正比例;
假設 2 在相同面積的土地上,長出新草的數量,與時間成正比例;
假設 3 在同一時間內,長出新草的數量,與土地面積成正比例;
假設 4 每頭牛在任何一單位時間內吃的草量都相等。
直接考慮土地面積和牛數,或利用上面這些假設,可以推得(見附錄 二):
命題 5 如果在同一時間內吃完地上的所有草,土地面積與牛數成正比例。
問題的已知條件和所求,可以表列如下:
牛數(頭) 土地面積(畝) 時間(星期)
3 2 2 2 2 4
? 6 6 為了在方便解說,和顯示高小學生可能用上的非正規表達的需要之間
取得平衡,以下展示的畫圖推算過程,刻意採用水平劃分表達牛數,鉛垂 劃分表達吃草時間。當要同時表達草量和牛吃草的情況,便需把圖畫重疊 考慮。為免交錯圖線妨礙解說,有時會把長草部分適當地調移(如圖一和 圖七)。
先以 代表一畝地的草量,那麼 2 畝地開始時就有草(假
設 1): 。以 代表一畝地在一週內長出的草量
(假設 2、3),那麼我們大概可以有下列兩種入手的方法:
方法一
在沒有牛吃的情況下,2 畝地二星期後就有草(假設 2、3):
圖 一
已知 3 頭牛在二星期裡,吃完了 2 畝地上所有的草。1 頭牛在二星期 裡,就吃掉了下面陰影部分的草(假設 4)。
圖 二
因此,1 頭牛在一星期裡,就吃掉了下面陰影部分的草(假設 4),即 3
1 畝地上的草量,再加上每畝地在 3
2 星期內長出的草量。
圖 三
另一方面,在沒有牛吃的情況下,2 畝地四星期後就有草(假設 2、3):
圖 四
已知 2 頭牛在四星期裡,能吃完 2 畝地上所有的草。1 頭牛在四星期 裡,就吃掉了下面陰影部分的草(假設 4)。
圖 五
因此,1 頭牛在一星期裡,就吃掉了下面陰影部分的草(假設 4),即 4
1 畝地上的草量,再加上每畝地在 1 星期內長出的草量。
圖 六 與前面的圖三比較,便知:
3
1 畝地上的草量 +
1 畝地在 3
2 星期內長出的草量
= 4
1 畝地上的草量 + 1 畝地在 1 星期內長出的草量
因此, 的 3
1 便是 ( 3 1 −
4
1 ) 畝地的草量,即 12
1 畝地的草
量。由此求得 實為 4
1 畝地的草量,進而算出 1 頭牛一星期吃掉 2 1
畝地的草量。
在沒有牛吃的情況下,6 畝地六星期後就有 (6 + 4
1 × 6 × 6) 畝地的草
量(假設 2、3),即 15 畝地的草量。分六星期吃,每星期要吃 6
15 畝地
的草量。故需牛 ( 6 15 ÷
2
1 ) 頭,即 5 頭。
方法二
在沒有牛吃的情況下,2 畝地二星期後就有草(假設 2、3):
圖 七
這些草由 3 頭牛用二星期吃完,表示若把圖七等分成 6 份(如圖八),
則每份(陰影部分)表示 1 頭牛每星期的吃草量(假設 4)。
圖 八
同理,在沒有牛吃的情況下,2 畝地四星期後就有草(假設 2、3):
圖 九
這些草由 2 頭牛用四星期吃完,表示若把圖九等分成 8 份(如圖十),
則每份(陰影部分)亦表示 1 頭牛每星期的吃草量(假設 4)。
圖 十
考慮圖十和圖八的陰影部分同樣表示 1 頭牛每星期的吃草量,那麼兩 圖所表示的整體草量差額(即 8 頭牛每星期總吃草量和 6 頭牛每星期總吃 草量的差額),便剛好是 1 頭牛每星期的吃草量的 2 倍(假設 4)。再以圖 九和圖七的差額比較,便知 1 頭牛每星期的吃草量的 2 倍 = 一畝地在一週 內長出的草量的 4 倍,即
1 頭牛每星期的吃草量 = 一畝地在一週內長出的草量的 2 倍 ... (1) 用圖表示,就是:
= = × 2
以 (1) 的關係放入圖七和圖八(也可用圖九和圖十),便知
一畝地的草量 = 1 頭牛每星期的吃草量的 2 倍 ... (2) 用圖表示,就是
= × 2 = × 2
由 (1) 和 (2) 可知
一畝地的草量 = 一畝地在一週內長出的草量的 4 倍 ... (3)
用圖表示,就是
= × 4
在沒有牛吃的情況下,6 畝地六星期後就有草(假設 2、3):
… …
6 個 36 個
由 (3) 得知這草量等同 (6 + 4
36 ) 畝地的草量,即 15 畝地的草量。另
一方面,由 (2) 可知 1 頭牛六星期吃掉 2
6 畝地的草量,即 3 畝地的草量。
要在六星期內吃掉 15 畝地的草量,便需牛 3
15 頭,即 5 頭。
簡單來說,方法一是透過比較兩種已知情況下,每頭牛一週的吃草量,
找出一畝地在一週內長出的草量,相當於多少畝土地上的草量,即上面正 方格和長方格的換算公式;而方法二則是透過比較兩種已知情況下,耗草 量的差異,找出同樣的換算公式。
細心分析,不難發現,方法一的關鍵一步,實際上是從 3 1
x +
3 2
y =
4
1
x + y 中找到(正方格 x 和長方格 y 的)換算公式的,其中代數味道不輕。
相反地,方法二避過了較繁複的移項,但卻借助了土地面積相等的方便(同 是 2 畝)。一般而言,不能希望這有利情況會出現,例如碰上牛頓的原題
(Newton et al., 1707, pp.68 − 70),我們便沒有那麼幸運:
牛數(頭) 土地面積(畝) 時間(星期)
A 12 3
3 1
4
B 21 10 9
C ? 24 18
理論上,方法一還是可以用的,不過移項工作卻非常倒胃,倒不如乾 脆列方程罷了。反觀方法二,可以在將 A 的資料改寫成下面形式(命題 5)
後照搬無誤。
牛數(頭) 土地面積(畝) 時間(星期)
D 36 10 4 抓著土地面積同為 10 畝的好處,不難依樣葫蘆地找到 36 頭牛這個答
案,此處從略。總括而言,當兩種已知情況之中含有相同的土地面積,求 解將較容易。或許牛頓也這樣想,才刻意安排 3
3
1 和 10,使只需把前者
乘以 3 即可得到土地面積相同的好處。
牛頓的解法
牛頓在他的書中並未用上上述塗格的方法,他的解法建基於嫻熟的正 反比例運用。除了上述四個假設的正比例關係和命題 5 外,他還巧妙地用 上:
命題 6 若土地上的草不變,牛數與吃掉所有草所需的時間成反比例。
牛頓是這樣算的:他利用 D 的資料和命題 6 得知,如果 4 星期後土地 再不會長出新草,則
16 頭牛便會用 9 星期吃完 10 畝地上的所有草; ... (4) 8 頭牛便會用 18 星期吃完 10 畝地上的所有草。 ... (5) 這兒的 9 星期和 18 星期,是由 B、C 的資料決定的。接著以 (4) 和 B 比較,便知
10 畝地在 5 星期(9 星期 – 4 星期)長出的新草,剛好供 5 頭牛
(21 頭牛 − 16 頭牛)用 9 星期吃光。 ... (6) 利用 (6)、假設 2 和 4,便知 10 畝地在 14 星期(由 (5) 的 18 星期和 D 的 4 星期的差得出)長出的新草,剛好供
5 14 5×
頭牛用 9 星期吃光。
接著再用命題 6 便可算得
10 畝地在 14 星期長出的新草,剛好供 7 頭牛(由
2 5
14 5
×
× 頭牛得 出),用 18 星期(即 9 × 2 星期)吃光。 ... (7)
再比較 (5) 和 (7),便知
15 頭牛(由 (7) 的 7 頭牛加上 (5) 的 8 頭牛而得)會用 18 星期吃 完 10 畝地上的所有草。... (8) 最後比較 C 和 (8),利用命題 5,即得答案為
10 15×24
= 36 頭。
結語
直至目前,還未有碰上帶領小學生解「牛吃草」問題的實驗報告。如 果學生有一定的畫圖解題訓練,書籤上的「牛吃草」問題應是頗有趣味的。
對中學生而言,可用的代數工具不少,自然也會想出五花八門的解法。
附錄一
除了學會提供的,較適合初中學生的解法(詳見香港數學教育學會,
2005),也可把「牛吃草」問題換個面相,讓高中生試試。用變分的語言,
把假設 1 至 4 重寫如下:
草量 G 的一部分隨土地面積 L 正變,另一部分隨土地面積 L 和時間 T 聯變,故可有下列關係式:
G = hL + kLT
其中 h 和 k 為變分常數。
另一方面,耗草量 E 隨牛數 N 和時間 T 聯變,故可有下列關係式:
E = qNT
其中 q 為變分常數。
由書籤題的兩已知情況可得下列聯立方程:
⎩⎨
⎧
= +
= +
q k
h
q k
h
) 4 )(
2 ( ) 4 )(
2 ( 2
) 2 )(
3 ( ) 2 )(
2 ( 2
求解得:
q
h
= 2,q k
=2
1 ... (#)
設當 L = 6、T = 6、N = x 時,G = E,便有下列等式:
6h + (6)(6)k = 6xq 把 (#) 代入,即可解得 x = 5。
附錄二
利用附錄一的變分表達方式,若 T 變為常數,且 G = E,便有 L = p N,
其中 p 為常數,即 L 和 N 成正比例。
參考資料
香港數學教育學會(2005)。書籤:數學名題欣賞系列之一,英國牛頓牧牛吃草問題。
於 2006 年 4 月 24 日下載自 http://www.hkame.org.hk/bookmark2005/bkmk-1.html Newton, I., Halley, E., & Whiston, W. (1707). Arithmetica universalis; sive de compositione
et resolutione arithmetica liber by Sir I. Newton. Cui accessit halleiana µquationum radices arithmetice inveniendi methodus. Cantab. &c.
作者電郵:pansyclp@yahoo.com.hk
《數學教育》第二十一期 勘誤表
第 43 頁文章標題:「為何不學幾何?」應為
「為甚麼不學幾何?」